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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思考(4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0-06 09:25:07

篇一:新形势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思考

  

  【检讨书】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铜川市纪委不断加强自身治理工作,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责进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刀刃向内,坚决清理门户。现对十八大以来我市查办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分析和思考,提出下一步建议。

  一、十八大以来纪检干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共收到纪检干部问题线索22件,失实了结16件;立案3件;问责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3人,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

  从收集问题线索的渠道来划分,信访举报(含电话举报)12件,其中失实了结10件,组织处理1件,党政纪处分1件;上级交办4件,都予以失实了结;网络举报3件,其中失实了结2件,组织处理1件;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3件,其中组织处理1件,党政纪处分2件。

  从问题线索的内容来划分,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件,压案不查5件,跑风漏气2件,索要好处2件,(这4方面有交叉)。虽大部分问题线索失实了结,但由此可以发现群众举报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大多集中在这4方面,这样一来,对干部监督工作抓早抓小有了方向和侧重点。

  二、纪检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运行的近2年来,我们虽然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意识淡化。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斗争的深入开展,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范围,从而使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产生了思想错误,从主观上不愿意自觉接受别人对自身的监督,甚至对监督还存在着反感和抵触情绪。二是个别领导监督管理理念较为落后。个别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不从监管上想办法,对内部监督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对干部信任多、监督少,放松警戒,忽视小节。三是监督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完善。从目前实行的监督方式来看,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反映主要还是借助信访

  渠道或网络曝光,方式比较单一,真假信息难以辨认,很容易引起舆论危机。四是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力量还需加强。我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仅有的2名干部主要承担着纪律审查工作,还没有做到专职专责,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投入不够、思考不多。

  三、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使“严管厚爱”意识入脑入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自觉领会好中、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执行好《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清醒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做到自身廉、敢担当、会监督,以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担负起组织赋予的光荣职责。

  (二)创新方式方法,使监督工作落实落细。加强经常性提醒教育。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施面对面约谈,发放预警通知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错;将工作纪律监督前置,针对纪律审查中可能存在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制定《随案廉政监督卡》,以便及时了解办案人员履行职责、廉洁纪律等方面情况。

  (三)落实严管厚爱,使纪检监察队伍风清气正。一是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从市纪委机关自身做起,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接受监督。二是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圈。为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仪书》,编织家庭监督网,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当好家庭“哨兵”。三是落实“两个责任”,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谁责”的原则,实行分层追责,对压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坚决问责,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不护短、零容忍、严查处。四是持续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通过铜川市纪检监察网站、“铜川纪委”微信公众号、铜川市纪委监察局手机廉政短信等新媒体,持续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发布廉政信息,传播廉政文化,筑牢思想防线,真正践行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的要求。

  (四)建立系统的监督平台,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体系。一是健全内部监督。

  市纪委干部监督室负起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专责,指导和督办、直办全市纪检干部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办工作,各区县设立对口科室,继续对纪检干部问题线索实现“零暂存”,消除“零办案”。二是完善社会监督。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特邀监察员”,参与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工作,通过座谈会、调研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反映的问题。三是加强舆论监督。建立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网络舆情快查快处机制,及时了解情况,查清问题,消除影响。

篇二:新形势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思考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XX同志在中央纪委召开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为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本文拟结合开展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分析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就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提出思路。

  一、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中央纪委把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强化自我监督作为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积极作为,主动回应“谁来监督纪委”的社会关切。但是,由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是创新性工作,从一个阶段以来工作实践看,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意识不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时,是监督的主体,是监督的实施者,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此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习惯于监督检查别人,而不乐意接受别人的监督检查,甚至片面地把被监督看作是降低威信,软弱无能的表现,因此对监督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

  (二)监督形式单一。在监督办法上,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监督大多通过查办信访件等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地监督,往往是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在监督重点上,存在对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管理监督的相对少;在监督内容上,存在对违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约不够,特别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权和执纪中的自由裁量权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

  (三)内部监督合力没有有效形成。一方面,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职能部门,组织部、机关党委与干部监督室如何更加有效配合,形成合作机制,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还不够。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互动,仍存在任务不清、落实不够的问题。

  (四)外部监督渠道不够通畅。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沟通机制、群众知情机制不完善,使外界人士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监督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很难介入和实施,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的程度弱化;另外,对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信任大于监督的问题,外部参与监督的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

  (五)监督队伍建设仍显不足。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注重通过“三转”过程盘活存量,整合资源,因此,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专门部门干部监督室的编制职数相对不足,以地市级纪委干部监督室编制为例,目前,我省各地市基本设置三人以下,干部监督机构工作力量与监督对象

  范围还不相匹配,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同时,监督部门如何做到善于监督敢于监督,提高监督水平、强化监督能力还有待提高。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具体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特权思想作崇。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习气比较突出,喜欢居高临下,发号施令,口大气粗,将自己摆在不适当的位置,总认为自己是监督别人的,对接受监督有一种本能的排斥。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不敢正视,存在“怕出丑”的心态和“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导致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能力素质还不适应。当前,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存在履职能力不强、缺乏担当精神责任意识以及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有的不思进取,思想懈怠,主要表现在心理上“浮”、作风上“漂”、工作上“散”;有的不敢担当,当老好人,主要表现在不想作为、不敢监督、不愿担责;有的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主要表现在纪律意识淡漠,组织观念不强,自我约束不严;有的不讲原则,执纪不严,主要表现在不能正确对待权力,原则性不强,执纪监督不严。上述种种现象,在自我监督工作中直接表现为律己不严,要求不高,以及监督方法单一、监督效果不到位等问题。

  (三)制度机制尚不够完善。由于缺乏统一、规范性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法规文件,各地在内部监督工作方面各自探索,理解各不相同,要求标准不一,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监督制度体系。另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原则性要求多,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具体措施和规定,特别是针对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案件检查、干部选任监督、监督检查和作风巡查等工作规程,没有明确详尽统一的制度规定,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忠诚、干净、担当,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记在心、一体遵循的行动指南。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就是要围绕“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性环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注重教育引导,营造监督氛围。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教育引导是基础。一要强化自我监督意识。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克服“家丑不可外扬”和认为自我监督就是“自我添乱”的错误思想,不断强化“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切实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二要加强纪律规矩教育。要强化日常学习教育,建立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干部教育长效机制。要将干部监督纪律教育纳入系统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依托机关政治学习、支部政治生活等,通过专题讲座和专题党课、主题教育活动、常态化警示教育、及时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例等多种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不断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强化宗

  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干部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三要发挥表率作用。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二)推进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就要努力建设覆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从体制机制上筑牢监督防线。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凡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干部任免、基本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等都召开纪委常委会或班子成员会集体研究,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要推进公开公示制。加强纪检监察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建设,有效利用现代媒体,逐步推行“开门反腐”,将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在本地重点网站上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情况,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件和涉腐涉纪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官方新闻,以积极、开放的态度回应群众期盼。三要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轮岗制度,对一些重要敏感岗位,如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组织人事等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岗交流,加强权力监督,防止干部因从事某项工作时间过长,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四要实行责任追究制。通过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准则、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工作禁止性清单等,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谁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把管事与管人、管纪律统一起来,同时加大问责力度。五要建立谈心谈话制。可针对每个年龄段干部和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和易发多发的问题“量身定做”约谈计划,努力实现约谈全覆盖。约谈时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谈心谈话在抓早抓小、加强监督方面的作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就是在实际工作中,要聚焦关键问题,务求监督的实效性。一要坚决查办案件。始终要将纪律审查作为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的有力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实行“零暂存”,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扎实做好初核,积极探索运用提级办案、督办案件、联合办案、异地办案模式,强化案件查处工作。二要加强业务监督。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做好对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案件调查、定性处理、监督检查、干部选任、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收集、评估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信息、提早做好预警。对信访和巡察监督中发现队伍中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管理,认真执行“零暂存”,切实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三要强化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监督。通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系统巡查、专项督查、约谈监督、述职述廉、社会监督等形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动辄则咎。积极探索建立定期家访制度,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多层次、多渠道监督干部八小时之外社交圈、生活圈、交友圈。

  (四)拓展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一要加强与内设机构的双向沟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要加强与内设机构的联系,探索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二要拓展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积极疏通媒体网络信访举报和反腐渠

  道,注意从苗头性的问题中挖掘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三要建立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机制。要定期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社会各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处理问题。四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组织人事、审计、公安、检察、法院、新闻媒体等建立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案件线索、舆情沟通和移送机制,实现监督资源共享。

  (五)加强干部监督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和素质是保障。一要加强力量,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各地应选配党性、原则性较强,敢于碰硬的年富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充实到干部监督检查一线,确保一支高素质的干部监督队伍。二要加强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加强经验交流,特别要通过压担子,加强实践锻炼,坚持传帮带和总结提高,以实战带队伍,强素质。三要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自我监督的自觉性。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全面查纠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加强基础工作、狠抓作风转变。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全体干部,既要敢于担当,当好纪委的“啄木鸟”,又要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确保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激发正能量。

篇三:新形势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思考

  

  新形势下加强国企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职责的思考

  摘要: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改造的越来越深入,国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活动的情况也越来越严峻,所以,企业共产党纪检组必须发挥并履行好自身管理作用,同时必须正视当前国有企业共产党纪检组是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并采用相关举措予以解决,进一步推进国家企业改制,贯彻全面从严格治理党的要求,进而实现企业党内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和企业反腐倡廉管理运行水平的不断提高。

  关键词:新形势;国企纪检监察;监督职责

  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确定强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织负核心职责,纪委负监督管理职责”。作为企业纪委,怎样在新常规、新情况下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监督管理职责,是当前企业纪委检查管理工作中需破解的重大问题。本文将对当前企业纪委在执行监督管理职责中面临的不足、操作方法和具体化举措等作出了分析与探索,并希望对当前国家纪委正确实施监督管理职责有所启发。

  一、深刻理解和掌握了国企纪委落实好监管责任的意义

  (一)落实政府监督管理职责,是保障政府主体职责履行的全面客观要求

  纪委在党组织的体系引领下开展全面构建管理工作,积极协助各地纪委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体系建设管理工作,为纪委出好主意、做好参考。明确纪委的导向功能,但并非说明纪委构建管理工作功能马上就失效了,相反,越是明确纪委的导向功能,越为各地纪委构建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多、更严格的必要条件;现实表明,纪委的一切事情做得越是突出,就越是能带动各地纪委执行好其

  他主体权责。纪委开展各项工作的力量越强劲,查办违纪违法问题就坚决有力,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定和目标规定就会落在实地,中心职务也就会执行彻底[1]。

  (二)履行内部监管责任,是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全方位深入改造的新阶段,中旧制度变动不断,多元思想交织碰撞,发展形势深入改变,民企以其独特优势,存在的权益矛盾和权钱互换的危害有机会更加加剧;信访反映、查处事件的总量呈增加趋势,部分严重反腐问题已给国家带来严重影响,严重损害了全体员工群众利益的一切权益,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社会发展形象,阻碍了国家反腐倡廉发展[2]。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国企反腐倡廉能力,要逐步理顺和健全企业党风廉政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制,认真克服国有企业内部反腐倡廉体系机制不完善、监管力度分散、严重腐蚀案例时有发生、主体责任追究不力等的现象,以确保风险逐级传导、任务层层落实,为促进国企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二、当前国有企业落实纪委监察职责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党风廉政教育力量还不够。目前对一般岗位工作人员的教育手段比较单一,重视程度低、支持力度较小,学习教育的形式也需要逐步完善,覆盖范围还需逐步扩大;二是教育监督实施还不够严格。尽管加强建章立制力度,构建起更加健全的机制,但执行过程中不能有效地将监察工作同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监察力量尚有待提高;三是纪委组织设置需更加健全,工作人员配备需更加完善;四是监察网络覆盖范围不够广泛。监察渠道不够丰富,参与面狭窄,不能充分调动起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廉政监察、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

  三、加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与措施

  (一)鉴定工作信念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一定要充分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其中的纪委要切实落实自己的责任,开展任何工作的时候,都应该依据党内的规定和国家法律的有关规

  定。企业的纪委要先从自己的思想上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坚定工作信念,为促进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只有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在工作中有更好的表现,积极将党内的各项规定传达企业中的众人。让大家都认识到在党内营造风正气清的环境的重要性。要狠抓在权利、钱财、人等上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主要部份和各个环节,构建完善对权利的捆绑激励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

  (二)从严监督检查,防控经营风险

  将政府部门监督抽检任务的切入点由协调有关人民政府职能开展的行业监督,转移到对企业党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方面。重点围绕民众反映、新闻媒体披露,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突出问题,并发现了不作为乱担当的现象。加强对“三重一大”重要决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逐步完善政务决策活动;加强对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状况的监督管理,有效规避财税问题。在工作过程中还应该让不同的岗位明确自己的责任,避免出现不同岗位职责交叉的问题。聚集精神完成好监督管理任务[4]。通过强化对企业职权运作的有效监督,确保企业职权在阳光下运行,管理机制在法律规范下正常运转,有效防止了违纪违法现象产生,从而实现了党员干部的权利执行到哪里,企业监管机构也跟进在哪里,发挥保护职能,更好的净化了企业运营环境,确保了企业安全健康的发展。

  (三)创新监督方式,抓好“关键少数”

  要落实这一工作,可以从以下这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要让群众积极参与到这一项工作中来,通过他们这一渠道来准确了解基层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决策措施以及严重违纪违法情况。第二,建设阳光监察制度,在全企业范围内逐步形成由本党督导、执行督导、党纪检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部门监控等多种手段所构成的大型立体全面覆盖的监管网,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转。三是要建立、通畅监督机制途径。通过举行员工意见专题讨论会、建立纪委部门意见箱、启用“廉情信箱“电子邮箱、纪检专用热线等方式通畅监管与投诉途径,进一步建立各方共管、纵横交错的廉政监察工作体系。

  结束语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是一个漫长而繁重的任务,许多事业必须不断开展。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企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时时铭记党章所承担的监管重任,唯有真正发挥监管执纪问责的职能,改进管理工作方法,持续推动企业党风廉政责任制创建管理工作和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进展,着力营造良好国企风清气正的成长氛围,才能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安全有序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艳.新形势下加强国企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职责的思考[J].传播力研究,2021,5(28):147-148.

  [2]孙春胜.新形势下加强国企纪检履行监督职责的策略探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1(4):207-208.

  [3]蒋超.国企基层纪检监察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的实践研究[J].中文信息,2019(9):242.

  [4]刘梦龙.新形势下加强国企纪检履行监督职责的策略[J].区域治理,2021(45):74-76.

篇四:新形势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思考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思考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思考

  打铁还需自身硬。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和自觉,是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基础保障。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从严监督管理纪检监察队伍,切实防止“灯下黑”,已经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面临的形势

  (一)素质要求更高。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用铁的纪律建设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中央要求全党做到的我们首先做到,中央明令禁止的我们坚决不做。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政治定力,严明政治纪律,才能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二)能力要求更强。监督执纪问责是新形势下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基本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依法依纪监督执纪问责的观念,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用好法,不断拓宽视野,完善知识结构,促进知识更新,全面准确掌握有关法律条规,提高执纪办案水平。同时,要严格办案程序,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和纪律约束,防止执纪办案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教育监督更严。十八大以来,一大批“老虎”“苍蝇”落马,涉贪人数之众、层级之高、数额之巨、牵连之广均前所未有。广大干部群众期待继续紧握反腐之拳,并由“标”及“本”,在治本层面有新突破。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更好地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期望,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防止“灯下黑”。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中纪委副局级纪检员、监察专员曹立新等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被立案调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曝光,彰显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适应新形势,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机构改革力度,组建干部监督机构,严于律己,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竭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可以预见,今后纪检监察机关对内管理监督的要求会更多,标准会更高。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纪检监察队伍的作风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有效推动了当前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客观情况的变化,纪检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完善。

  (一)学习不够,存在“懒”的现象。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意加强学习,不及时“充电”,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对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还不够熟,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有的掌握的知识不够全面,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有的学习时不注意听讲,不动笔,不入脑入心,学习内容针对性也不强,学用脱节。有的心气浮躁、对理论学习不感兴趣,学习兴趣淡化,理论水平不高;还有的学习不够深入,满足于一知半解,不用心领会精神实质,导致思想水平不高,理论功底不深,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

  (二)意志不坚,没有“闯”的劲头。

  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而我们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就缺乏“铁”的精神,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于坚持正气、不敢于坚持真理,有责有位却不敢于担当,没有一种“闯”的劲头。面对复杂的人情世故、纠葛的人际关系网时,立场不坚定、犹豫不决,不敢说真话,遇到问题绕道走,正气不张,实事不办,总想着回避矛盾。

  (三)超前意识不足,缺乏新的探索。

  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容易使得我们的一些干部形成保守僵化、循规蹈矩的思维定势,习惯从本本和教条出发,唯书唯上,照抄照搬,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的工作方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疏于思考、不去总结,因而思路无新意,工作少特色。

  (四)胆识不够,存在“怕”的思想。

  怕得罪人,影响人际关系,有的纪检干部作风不硬,正气不足,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怕遭打击报复,怕伤和气,妨碍团结,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发展,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

  此外,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等“不廉”、“不洁”现象。

  (五)组织体系健全上的困惑。

  一是缺乏规范性的内部监督法规依据。尽管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对强化内部监督进行了探索,但从全国来看,目前还没有一个类似于《人民警察法》、《检察官法》等规范性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法规文件。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运行缺乏成熟经验。目前,区县一级纪检监察组织正在按照中央纪委、省市纪委的要求,进行内设机构改革调整。以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往往依靠纪委书记和监察局长等领导的日常管理,其监督效果好坏取决于领导管理水平的高低,制度依据少,存在监督盲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没有成熟的经验,人为因素多,只有在不断摸索中前进。

  (六)管理角度面子上的顾虑。一方面,区县纪委都担心自己监管的干部出问题,更担心纪检干部出事,怕影响本级在上级心目中的形象和分量。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对存在的问题不敢正视,有“怕出丑”的心态和“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存在信任大于监督、监督不够的问题,导致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出了问题必然会影响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形象,削弱执纪的威信和震慑力。加上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特权思想,自认为是监督别人的人,习惯高高在上,有不愿接受别人监督的思想。此外,在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的处理方式上,因为顾面子,所以组织处理的多,纪律处分的少。

  (七)责任落实担当上的偏差。

  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同样有“两个责任”的问题。主体责任是各级纪委常委会,监督责任是各级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实际工作中纪委常委一班人强调办信办案等业务工作多,对纪检干部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少,思想上片面认为纪检监察干部对纪律、法律法规比较了解,自身免疫力强,用信任代替监督,内部管理时有缺位。纪委监察局分管领导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不足,意识不强,落实不到位。有的同志地方保护和人情观念严重,在思想上抹不开情面,在工作中就打不开局面,往往在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上陷入被动。

  三、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从内在监督机制来看,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体制不够完善。

  一是监督的办法还不够有效管用。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出台了内部监督管理文件和规定,有的比较笼统抽象,操作性不强;有的对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管理监督的少;对违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约不够。

  二是监督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便捷。按照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但上级纪委离得远,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形成经常性监督;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又比较信任,容易忽视对其监督;下级监督缺乏有效的途径和办法,监督效果不够明显。由于信息不公开,干部与群众身份地位的不平等,沟通机制、群众知情机制不完善,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的程度仍然不够。

  三是监督的方式还不够直接有力。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大多采用绩效考核、述职述廉等方式实施监督,往往注重工作层面的多,而忽视了思想层面的监督,监督方式还不够全面直接。

  四、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情况

  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中,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加强干部学习情况监督检查,健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突出事前重点监督环节,延伸了监督触角,拓展了监督范围,减少了可能出现的监督“空白”。

  一是坚持进行正面教育。通过基层调研、走访调查、交心谈心等“暗访”手段,侧面了解干部是否保证学习时间、是否能正确分析^p问题、是否能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掌握干部思想动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积极引导干部将思想集中到促进工作主业上来。通过到法院、检察院旁听违法乱纪案例,直接冲击干部心灵,从思想上打好“预防针”。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完善预防机制。制定出台有关规章制度,提醒干部按规章制度办事,不踩法纪“红线”。提醒干部遵守财经纪律,不踏名利“雷区”。坚持干部谈话谈心制度,干部任免时由纪委领导谈话,新提拔任职干部全部实行廉政谈话,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考核中有突出问题的实行诫勉谈话,促使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强化事前监督。抓住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这一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班子结构调研为基础,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分析^p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针对部分干部作风漂浮、办事效率不高、适应能力不强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引导干部重心下移,服务基层。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方式和内容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素质。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

  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法律知识、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教育,促使他们熟练掌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提高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

  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二)加强组织建设重履职。对乡镇要明确要求,要把纪委(纪工委)书记的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到纪检监察工作上来,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作用。在选择纪委委员时,要注重选择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愿意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并对财务、审计、工程等业务熟悉的同志担任,在日常的工作中,注重发挥其作用。

  (三)加快干部交流增活力。要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能力强,业务精,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把素质低下,社会影响不好,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纪检监察干部调出纪检监察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四)严格监督管理保纯洁。要加大监督力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在会上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照镜子,洗洗澡,保持思想的纯洁性,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六、对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着力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引导,强化自我监督。

  一是要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第一线,如不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拒绝监督,逃避监督,很容易陷入迷途,甚至自毁前程。要通过会议、专题讲座和党课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文件,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是要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起表率作用,凡要求基层单位和部门执行的,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执行;凡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要首先做到,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纯洁生活圈和交友圈。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防微杜渐,不断提高自我免疫能力。要经常性地组织干部对先进事迹和反面教材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引导活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公众满意度稳步上升。

  (二)完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流程,强化岗位监督。认真清理岗位权力,编制业务工作流程图,通过业务流程管理,强化岗位监督,防范廉政风险。

  一是合理分权。按照委局领导班子、内设室、干部工作岗位三个层面,明确每一层面人员的岗位责任,逐一制定防范措施,实现“决策权”、“调查权”、“处分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分离,防止权力集中发生廉政风险。如,受理信访人员只受理信访转办,不直接查办案件,查办案件人员只调查突破案件,不从事案件定性处理。

  二是编制流程。针对容易发生的廉政风险点,编制业务工作流程,将风险点在业务工作流程上予以标识,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如案件办理的案件谈话和调查取证两个风险节点,在案件办理流程上予以标识。同时,制定防控措施,要求案件谈话突破和外出取证时,必须2名办案人员同时参加,防止逼供或串供,取假证等情况发生。建立跟踪回访制度,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室找相关涉案人员进行回访,了解办案人员执行办案纪律情况。

  三是加强防控。主要抓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前期防控主要是在思想道德建设和制度机制层面主动做好防控。中期监控主要是根据岗位廉政风险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三)健全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办法,强化制度监督。把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放在首位,建成覆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从体制机制上筑牢监督防线。

  一是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议事,修订完善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凡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干部任免、基本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等都召开纪委常委会或班子成员会集体研究,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二是公开公示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层次,提高公共权力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流程在党务公开网和本地廉政网上公开,让群众知晓纪检监察机关权力,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建立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社会对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

  三是干部轮岗交流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轮岗制度,普通岗位5年内必须轮岗,重要岗位3年内必须轮岗。如,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纠风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岗交流,加强权力监督,防止干部因从事某项工作时间过长,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

  四是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谁责”的原则,实行分层追责。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有违纪或过错行为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室主任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有关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对有问题的干部,不护短、不袒护、不搞内外有别,坚决予以查处,对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予以调离。同时,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巡访制度等,对有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诫勉。对纪检监察干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巡访,巡访被查处对象,巡访相关涉案人员,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情况,并把巡访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强化立体监督。目前,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仍然是以内部自觉遵纪守法为主、外部监督为辅的格局,要拓宽监督渠道,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监督纪检监察干部。

  一是组织监督。坚持上级监督下级,经常向市纪委汇报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经常向县人大、县政协、民主党派等通报工作,接受组织的监督。

  二是社会监督。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离退休老干部等为行风建设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让行风监督员为纪检监察干部“把脉问诊”,对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全方位监督。

  三是。要坦然面对,坦言工作得失,习惯在监督下工作。要乐于与新闻媒体打交道,与记者交朋友,一方面,让媒体记者宣传纪检监察工作,营造纪检监察工作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让媒体记者监督纪检监察工作,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行为。

  四是家庭监督。通过发放《家庭助廉倡仪书》,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当好家庭“哨兵”,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关。

  (五)加大日常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在会上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照镜洗澡保持思想的纯洁性,对纪检干部办案的单位和当事人发出廉洁办案回馈单,了解纪检干部办案时是否有人情案,关系案或者吃拿卡要等违纪和不廉洁行为。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搞“四风”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址以及微博、微信、电子邮箱等,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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