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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教育部7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2-10 05:50:03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教育部7篇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教育部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总5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教育部7篇,供大家参考。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教育部7篇

篇一: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教育部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总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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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决定、指示、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定、决议,研究制定执行的具体措施。2.根据校党委确定的办学方针和目标,研究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及重要改革方案。研究制订并执行具体规章制度。3讨论研究并执行校长年度工作报告和学校年度工作计划。4.研究制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和建设和谐校园的具体措施。5.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与国内外合作和交流项目的具体方案。6.研究制订并执行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岗位和编制设置方案。7.研究制订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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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重要经费支出项目、重要财经事项和基本建设规划方案。

  9.研究决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及其他学术组织和行政性非常设机构的设置及组成人选。

  10.研究制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

  11.研究制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教代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的措施。

  12.研究决定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13.研究处理日常行政工作中的其他重要问题。二、会议议题的提出和确定1.提交和确定议题的原则:凡分管副校长职权范围内能决定的问题,不再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凡属学校各领导小组等专门机构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均应由各专门机构讨论解决,经协商请示后仍决定不了的问题,可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凡属副校长分管范围而又有必要提交会议讨论的工作事项,应由分管副校长签署对该事项的明确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拟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最后由校长确定是否提交会议讨论。2.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填写《各部门请示报告处理笺》(涉及2个以上的部门,应征求意见并达成共识),先报送主管校领导审阅(涉及两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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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分管的工作,需征询相关校领导同意),再交校长办公室汇总报校长审定。

  3.凡提交校长办公会的议题,部门或系(部)必须提供经过调查研究和论证的方案、必要的材料和明确的意见(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凡未经充分调查论证的问题不列入议题。

  4.会议议题经校长审定并同意提交会议研究后,由校办提前两天把材料送达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认真阅读会议议题和相关材料,有不同意见要立即向校办提出,由校长决定是否继续提交该议题。

  5.凡未经校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校长办公会议程。确因工作急需或紧急临时提出的议题应征得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同意后,方可列入议程。

  三、会议召集和主持1.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2.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会议,校办主任、监审处处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工会主席参加会议。3.校长办公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举行;讨论重要问题、作出重大决策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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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举行。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将对议题的意见或建议报告校长。

  4.会议在研究完一个议题后,介绍该议题的部门负责人不再参加其他议题的研究。

  四、会议的讨论和决议的形成1.凡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要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和建议。校长办公会召开前,校长应就重要事项与党委书记主动协商,交换意见,取得共识。2.讨论研究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与会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然后展开讨论。与会者要紧扣主题发表意见,在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由主持人归纳总结并作出决定,形成决议,会后由校长办公室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3.会议讨论的议题如出现意见不一致、分歧较大时,暂不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后下一次再提交会议讨论研究。五、会议纪律和决议的执行1.校长办公会决议一旦形成,个人必须遵照执行,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必要时可提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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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校长办公会作出的重大决定,需向校党委汇报,有的重大事项还须提请党委会研究决定。

  3.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校长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办。

  4.加强组织纪律,严格保密制度。对涉密事项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与会人员在会上发表的各种意见以及议决事项的具体过程,除会议主持人授权传达外,其他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泄露会议议决情况。

  5.会议在讨论与校长办公会成员本人及其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予以回避。

  六、本规则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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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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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XX国高等教育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决定、指示、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定、决议,研究制定执行的具体措施。2.根据校党委确定的办学方针和目标,研究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及重要改革方案。研究制订并执行具体规章制度。3讨论研究并执行校长年度工作报告和学校年度工作计划。4.研究制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和建设和谐校园的具体措施。5.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与国内外合作和交流项目的具体方案。6.研究制订并执行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岗位和编制设置方案。7.研究制订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8.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重要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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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重要财经事项和基本建设规划方案。9.研究决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及其他学术组织和

  行政性非常设机构的设置及组成人选。10.研究制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的

  具体规章制度。11.研究制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教代会有关行政

  工作的提案的措施。12.研究决定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13.研究处理日常行政工作中的其他重要问题。二、会议议题的提出和确定1.提交和确定议题的原则:凡分管副校长职权范围内

  能决定的问题,不再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凡属学校各领导小组等专门机构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均应由各专门机构讨论解决,经协商请示后仍决定不了的问题,可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凡属副校长分管范围而又有必要提交会议讨论的工作事项,应由分管副校长签署对该事项的明确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拟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最后由校长确定是否提交会议讨论。

  2.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填写《各部门请示报告处理笺》〔涉及2个以上的部门,应征求意见并达成共识,先报送主管校领导审阅〔涉及两位以上领导分管的工作,需征询相关校领导同意,再交校长办公室汇总报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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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定。3.凡提交校长办公会的议题,部门或系〔部必须提供经

  过调查研究和论证的方案、必要的材料和明确的意见〔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凡未经充分调查论证的问题不列入议题。

  4.会议议题经校长审定并同意提交会议研究后,由校办提前两天把材料送达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认真阅读会议议题和相关材料,有不同意见要立即向校办提出,由校长决定是否继续提交该议题。

  5.凡未经校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校长办公会议程。确因工作急需或紧急临时提出的议题应征得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同意后,方可列入议程。

  三、会议召集和主持1.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2.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会议,校办主任、监审处处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工会主席参加会议。3.校长办公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举行;讨论重要问题、作出重大决策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将对议题的意见或建议报告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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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会议在研究完一个议题后,介绍该议题的部门负责人不再参加其他议题的研究。

  四、会议的讨论和决议的形成1.凡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要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和建议。校长办公会召开前,校长应就重要事项与党委书记主动协商,交换意见,取得共识。2.讨论研究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与会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然后展开讨论。与会者要紧扣主题发表意见,在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由主持人归纳总结并作出决定,形成决议,会后由校长办公室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3.会议讨论的议题如出现意见不一致、分歧较大时,暂不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后下一次再提交会议讨论研究。五、会议纪律和决议的执行1.校长办公会决议一旦形成,个人必须遵照执行,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必要时可提请复议。2.校长办公会作出的重大决定,需向校党委汇报,有的重大事项还须提请党委会研究决定。3.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校长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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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加强组织纪律,严格保密制度。对涉密事项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与会人员在会上发表的各种意见以及议决事项的具体过程,除会议主持人授权传达外,其他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泄露会议议决情况。

  5.会议在讨论与校长办公会成员本人及其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予以回避。

  六、本规则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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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教育部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了建立和贯彻科学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各行政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高能高效的校长办公会议事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议事规则。

  一、校长办公会议事原则校长办公会是校长日常办公的议事机构,校长负责建立并主持校长办公会,负责讨论和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校长办公会一周召开一次,必要时由校长商定随时召开。校长办公会一般由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或可根据会议内容吸收有关人员与会。与会人员要根据事先通知的议题,认真准备发表意见或建议,给校长决策提供理论与实践的根据,一旦形成决议,全体与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若有不同意见,可在下次会议上提出复议。二、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1、学习领会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计划等。2、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总结,制订实施意见和措施。3、研究师资队伍的建设和教师培训学习,研究学校教育教学的有关问题,有计划地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研究学生各方面发展及团队工作有关事宜;研究决定对班级和学生的奖惩意见。

  5、研究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做好工作的措施。6、研究学校的各方面管理,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及学校经费和设备的管理工作等。7、研究教职工的工作安排,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的任免出任等事宜。8、研究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等事宜。9、研究并决定学生参加文体锻炼竞赛项目,召开校运会、元旦文艺汇演、劳动教育等活动。10、根据工作要点,安排下周全校工作日程。三、校长办公会议事程序1、重要议题,会前校长与其他学校领导班子要先沟通,取得共识后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2、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分轻重缓急或中心问题集中讨论研究,集思广益,校长集中大家意见进行决策,决定的事情要有明确分工,分头实施完成。3、下次办公会各行政部门汇报上次办公会分工实施的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参加有关会议的重要内容。4、校长归纳下周的工作要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5、安排下周工作日程。

  四、校长办公会纪律1、与会人员要按时出席,有事不能参加要向主持人请假。2、与会人员必须紧紧地围绕议题,深入讨论发表个人意见,已经决定的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延误打折扣、自行其是或散布不同意见。3、与会人员对不属自己传达执行的不得外传,要严格守密,对机密或暂不许对外泄露的会议内容,严禁向非与会人员泄露。

  学校2022年4月28日

  

  

篇四: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教育部

  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5篇

  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我局的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局机关及全市教育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与程序化,特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1、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与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全市教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制定贯彻执行上级行政部门的会议、文件与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或者办法;听取分管主任的工作报告与提请研究的要紧问题,并作出决定或者报请市政府、省教育厅研究批示。

  2、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时,局要紧负责同志至少要提早一天将研究的要紧议题通知分管负责同志,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提早做好准备,以便在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分管负责同志要将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提早向要紧负责同志汇报,以便作出安排。

  3、局长办公会议务必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可举行。参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要紧负责同志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送达,范文《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列席会议的人员由要紧负责同志根据会议内容与工作需要确定。

  4、每次会议议题要相对集中,原则上一次会议重点讨论解决一至三个议题。会议决定或者决策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进行;对重大问题的决策,通常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

  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参考比较的方案,全面征求意见,科学周密地论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人事问题与政纪处分问题,务必由全体成员参加,慎重研究,方可作出决定。对下级单位或者部门提出研究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通常要征求下级单位或者部门的意见。需要下级单位或者部门调查熟悉的重要情况与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下级单位或者部门通报。要保证下级单位负责同志能够正常行使职权,支持下级单位或者部门积极主动、制造性地开展工作。凡属下级单位或者部门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不干预。

  5、局长办公会议对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务必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下次会议再表决。重大问题,可报请市委、市政府或者省教育厅裁决。

  6、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形成决议后,要按照会议的决定,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也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如对集体决定有不一致意见或者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能够保留意见或者提请复议,也能够向市委、市政府或者省教育厅报告,在未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7、各位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决定不准向外公

  布的事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篇五: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教育部

  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议事效率,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形式主要包括决策研究、专题研讨和扩大会。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或由校长委托的校领导召集并主持。二、会议组织第三条校长办公会由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法律顾问列席会议。涉及有关单位的议题时,通知其主要负责人列席。根据工作需要,委书记、副书记、X委书记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第四条校长办公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由校长决定可临时举行。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的会议成员到会方可举行。研究或决策某一问题时,分管校领导原则上应到会,因特殊情况分管校领导确不能参加会议,在可能

  的情况下应事先对议题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第五条出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向会议

  主持人请假。第六条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会

  议的记录、纪要的整理和材料的存档等工作。三、议事范围第七条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落实

  上级有关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或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二)落实委关于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决策,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三)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研究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四)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五)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学校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六)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七)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人才

  培养、科学研究等重大工程的建设方案;处理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的重要问题;

  (八)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和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九)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十)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事项;(十一)向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研究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提案;(十二)其他须由校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四、议题确定第八条校长办公会议题的酝酿。凡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的议题必须经过充分的酝酿。议题提出单位和分管校领导要在会前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或论证,并向会议提供调研报告、拟办意见和相关材料。议题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主办单位要事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讨论,应在会前协调一致。第九条校长办公会议题的确定。议题提出单位填写议题申请表,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办公室报校长审定。未按程序申报或临时动议的,校长办公会原则上不予讨论。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或减少议题,必须经校长同意。校长

  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

  第十条校长办公会议题的汇报准备。议题的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便于会议决策,一般应于会前两天提交办公室。若议题涉及保密事项或因其它特殊原因难以提前报送的,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后,可将有关材料直接带到会场。

  五、议事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校长办公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注重决策效率。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议题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主持人末位表态,正式做出会议决议。第十三条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凡属重大事项决策,应经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凡应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或应由学术委员会审议的重大学术事项,应分别提交教代会和学术委员会审议或通过。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第十四条会议按有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亲属时,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五条凡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如需复议,须征得半数以上会议成员的同意后,由校长决定是否复议。

  第十六条出席或列席校长办公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

  六、决议的执行与督办第十七条对会议形成的决议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校领导和负责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负责部门应及时将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并反馈给校长办公室。第十八条办公室协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校效能办对校长办公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督办结果。第十九条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制度、意见、决定等各类文稿,由议题提出部门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请校长或校长委托的领导签发。第二十条会议纪要经校长签发后,由办公室印发相关部门。七、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六: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教育部

  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校长办公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学校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有关精神,按照《XX大学章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规则。第二条校长办公会在学校委的领导下,对学校行政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处理和决策,组织实施委有关决定。第三条校长办公会充分发挥集体领导决策和校领导分工负责的作用,经集体讨论后,由校长作出决定。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主要是:(一)学习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教育改发展、行政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学校委常委会决定由行政实施的决议;(二)研究拟定需要提交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行政工作中的重大改和重要事项的方案;(三)研究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改措施方案。研究决定重要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研究决定重要办学资源配置;

  (四)研究拟订学校行政机构的设置、调整方案,核定工作人员编制;

  (五)研究决定学术机构的设置、调整以及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全校性委员会负责人和委员的任免;

  (六)讨论拟订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拟定年度用人计划。依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聘任、解聘教职员工;

  (七)研究决定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队伍建设、国际交流、文化建设、审计监察、财务资产管理、教育收费、后勤基建、安全保卫、依法治校等方面的重要工作;

  (八)研究决定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奖励或处分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决定年度招生计划和学生就业工作;

  (九)研究决定教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纪律处分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

  (十)研究处理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一般事件;(十一)研究拟定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包括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研究决定学校一般性基建工程(含修缮)项目立项;

  (十二)拟订重大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方案,“双一流”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方案;

  (十三)研究决定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校办产业或实体以及经营性质的单位的审批、投资和产权变更;

  (十四)研究决定学校金额在50万元币以上(含50万元)300万元币以下的投资项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币以下未列入预算的项目支出;

  (十五)听取和审议学院、部处及行政业务单位的重要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工会、共青团、学代会、研代会等群团组织和教代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

  (十六)其他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第三章议事程序第五条校长办公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或者校长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召开。第六条学校政领导参加校长办公会,学校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内容,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出席、列席会议的同志应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到会,应事先向校长请假,并告知学校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由校长委托的其他校领导主持。

  第八条校长办公会议题由校长确定,或由有关部门提出上会议题建议,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提出,学校办公室汇总,校长确定。未经确定的议题,会议一般不予研究。

  第九条列入校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提出部门需在会前形成文字材料,提前3天报学校办公室。

  第十条学校办公室负责提前至少1天将校长办公会议题单和议题材料呈送参会人员,以便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校长办公会议事时,会议主持人提出会议议题和议程,分管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和介绍议题情况,然后进行讨论,每个人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决议、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对会议决定事项,由分管校领导牵头,负责组织落实并监督检查,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校长汇报。学校办公室应加强催办督办,实时掌握决定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及时并反馈给校长和分管领导。

  第十三条校长办公会会议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和有关会务工作,负责会议记录的整理、会议纪要的编发与归档工作。

  第四章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校长办公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报学校办公室备案,会后由学校办公室向其通报会议决定。确需表态的重大问题,由会议主持人会前向其征求意见。所研究议题分管校领导因故不能参会的,由会议主持人会前向其征求意见。

  第十五条依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应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校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校长办公会议事实行一题一议的方式。其他校领导充分发表意见后,由校长作出决策。如对有关问题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特殊情况下,校长认为多数人的意见不正确或该争议事项有时限要求,校长可以作出最后决定,并向委常委会报告,但多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会议记录。

  第十七条凡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议,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校领导动议,并在会前征得半数以上应出席会议校领导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第十八条在确遇新情况、新问题,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可由校长征求有关校领导意见后进行调整,并在下次校长办公会上通报。

  第十九条查阅校长办公会原始记录要由校长批准。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涉及特别重要事项的由校长签发。

  第五章议事纪律第二十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问题时,要充分讨论,科学决策,民主议事。每位校领导都要表明自己的态度。第二十一条校长办公会实行回避制。凡研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的问题时,本人必须回避。第二十二条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注意保密,凡会议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泄露,否则要严肃追责。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四条本规则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七: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教育部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根据《XX市教育局工作规则》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决定、指示、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定、决议,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2.根据确定的办学方针和目标,研究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3.研究制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审定学校有关招生、教学、德育、科研、后勤、安全等具体工作方案和活动安排并作出决定。4.研究制定学校部门机构设置及各岗位的编制设置和人员聘任安排。5.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重要经费支出项目、重要财经事项和基本建设规划方案。6.研究制定学校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7.研究决定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8.研究处理其他须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二、会议议题的提出和确定1.凡职能部门和分管校长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可以决定或协调解决的问题不列入校长办公会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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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管校长应事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就提出的议题做好充分的调研和论证,提出具体建议或备选方案。

  3.凡未经会前审定或论证准备不充分的议题,一般不列入校长办公会议程。确因工作急需或紧急临时提出的议题应征得校长同意后,方可列入议程。

  三、会议召集和主持1.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2.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主持,校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副校长、校长助理参加会议,可视情况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3.校长办公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举行,讨论重要问题、作出重大决策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并以适当方式提交对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四、会议的讨论和决议的形成1.凡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要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和建议。2.讨论研究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与会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然后展开讨论。与会者要紧扣主题发表意见,在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形成决议。3.会议出现重大分歧时,应留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做决定。对于必须进行表决的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二分之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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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五、会议纪律和决议的执行1.校长办公会作出的重大决定,需向党委会通报,重大事项须

  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办。2.加强组织纪律,严格保密制度。对涉密事项要严格遵守保密

  纪律,与会人员在会上发表的各种意见以及议决事项的具体过程,除授权外,其他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泄露会议议决情况。

  3.会议在讨论与会人员本人及其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予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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