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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15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2-11 02:35:02

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15篇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管理规章制度  一、镇党委定期研究信访工作。专门研究、部署信访接待和有关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镇党委、政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信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15篇,供大家参考。

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15篇

篇一: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管理规章制度

  一、镇党委定期研究信访工作。专门研究、部署信访接待和有关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镇党委、政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议或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具体问题,做好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安排。

  二、镇上实行信访接待周制度。镇上设立信访办公室,每周安排综治办和司法所两名工作人员轮流接待信访群众,确保随到随接访,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听记,耐心解答,对调处无效和一时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归纳梳理后必须及时向镇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汇报,经批示后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时办结要求并跟踪进行督查。同时,对县上转办的信访件和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的信访件,镇信访办公室都要按镇上负责人的批示督促相关人员认真调处,及时答复。镇信访接待室对信访案件要每周登记汇总,每月会议通报一次。

  三、重点信访案件采取包案管理。对较大和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分管负责人、包片负责人和包村干部及相关村负责人联合包案负责制度,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思想劝解、包息诉罢访;包片负责人和包村干部要随时对所包片村有关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头性的事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集中进行排查调处,确保事态不扩大,问题不上交,信访人员不出所在辖区。

  四、坚持定期报告形成长效机制。包村干部每周星期五下午五点以前,向镇信访办公室报告所包村本周信访稳定工作情况并签字,做到有事及时报,无事零报告。

  五、推行信访接待首问责任制。镇机关全体职工必须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增强信访工作责任心,不得有意回避来访群众。凡被来访群众首次碰见和首先找到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对待来访群众,不得态度冷漠,推诿扯皮。群众的诉求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详细了解情况,认真记录登记,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或者自己不清楚不明白的不能乱答复,甚至说无原则的话,要及时将有关人和事领办、交办到具体地点,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对因态度冷漠生硬、敷衍塞责、拨弄是非导致群众不满或矛盾激化的要严肃追究首问人的责任。

  六、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镇村社三级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力争将各类矛

  盾就地消化,确保各自责任区和辖区内“小矛盾不出社、大矛盾不出村、重点案件不出镇”

  七、严格落实信访奖罚连带责任制。一)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认真处理。如果出现越级上访事件,对所在村书记、主任将分别予以经济处罚,具体标准如下:1出现县级越级上访事件一次,对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处罚100元;2出现市级越级上访事件一次,对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处罚200元;3出现省级越级上访事件一次,对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处罚300元。二)凡出现县级及县级以上越级上访事件的村,每出现一起,村书记、主任必须在镇村干部会议上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该村本年度内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村干部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三)严禁村干部和党员以各种形式组织或参与聚众上访等非组织活动。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对工作滞后完不成任务的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或在各项惠农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显失公平和处理矛盾不及时,态度粗暴专横造成群众不满而上访,特别是亲自策划、煽动、组织或参与群众聚众上访的不合格村干部,要视其情节给予诫勉谈话,责令辞职,免职处理或依法罢免。对放弃党性原则,组织或参与聚众上访,破坏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等组织处理。四)一切越级信访案件,村干部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到上访地点全程参与调解、处理和劝返工作,当场提出村上处理意见,事后两日内向镇信访办提交书面处理意见、处理结果或答复材料。现场拿不出处理意见或事后在规定时间内交不上书面材料的每次对相关村书记、主任分别处罚50元。五)镇包村干部、包片负责人及信访重点案件主抓负责人如果因为工作失职,导致所包村社出现越级上访事件的也负有信访连带责任。所包村社或主抓重点信

  访案件出现县级及县级以上越级上访一次,对镇主抓负责人和包片负责人分别处罚100元,对包村干部处罚30元。

  六)对镇村干部的处罚,罚金从年终奖励工资中扣除年度内没有出现上访或重大越级上访的村,村书记、主任在年终评先树优时优先予以考虑,并酌情分三个等次予以重奖。

  

  

篇二: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增强我局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坚持强化责任、解决问题,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

  第三条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应当相对固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领导应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二)各主要领导每周1个工作日;

  (三)主要负责领导每月不少于6个工作日.

  第四条领导接待日工作一般采取轮流接待方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采取预约接待、多部门联合接待、多名领导共同接待等方式。

  第五条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机关领导接待日的准备工作。

  (一)制定阶段性的领导接待日安排;

  (二)落实参加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并通知其为领导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资料;

  (三)通过固定的新闻媒体或者告示栏等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原定领导不能在预定的时间接待,由信访接待室应当及时协调其他领导接待.

  第七条接待时,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接待登记和记录,填写统一印制的《党政机关领导信访接待日登记表》。

  接待后,对信访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应当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或接待领导的指示,及时转送或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职能股室,并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第八条领导接待日工作实行责任制.

  党政机关领导在接待过程中,对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调查核实的,责成有权处理的有关股室办理,并要求在限期内提交办结报告;情况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由接待领导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

  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移交有关分管领导。

  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呈报共同的上级机关或其信访工作机构协调处理。

  第九条对接待中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条领导信访接待日每半年做一次计划安排并上报,落实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逐人列表报县委政府信访局。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2022年信访接待制度(4篇)

  信访接待制度1机关信访接待制度1、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规范、程序办事。2、团中心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

  室负责接待;团中心、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各省、市、区、地、县团委来访者归口接待;新闻记者,由宣扬部及有关部门接待。

  3、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具体登记(登记表附后),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看法,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4、处理群众来信必需仔细负责地赐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接待工作用车,按机关车辆运用规定执行。6、接待工作程序规范:(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忱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仔细接谈;精确记录、耐性解答;周到支配,礼貌话别。(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刚好去接;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信访接待制度一、本局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由法制办受理。二、热忱接待来访群众,看法友好、语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访文明办信。三、对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不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的信访案件,本局只做说明工作,不予受理。四、信访接待时,清上访人主动出示本人有关键人物身证件,仔细回答上访人的询问,并按要求供应与上访问题有关的材料。五、上访人应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阻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根据法律规定责任追究责任。信访接待制度2一、接待原则:要热忱、真诚、耐性、细致、快捷的为职工服务,树立工会的良好形象和大张旗鼓的工作作风。二、接待方式:1、接待职工来电、来访,具体询问来访者意图,仔细填写来电、来访登记。2、对职工提出的问题,要主动赐予解答、帮助协调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政策不明、需供应服务),要在仔细分析探讨后,主动与对方联系,赐予明确答复。3、对不属于帮扶中心工作范围的事项,要告知对方应向哪些

  

  部门求助或帮扶其与相关部门联系。三、工作要求:1、接待来电、来访时要做到热忱、耐性、真诚。2、解答问题要仔细负责,清晰精确,热忱大方。3、在接待过程中严禁与来电、来访者发生争吵,最大限度满

  意来访者的须要。4、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仔细接待好每一位职工。5、接待时间禁止打私人电话和随意闲聊。

  信访接待制度3一、信访工作应本着刚好客观、公正和对人民、对法律负责

  的精神进行。信访接待要做到热忱、耐性,力求向上访人讲明事实状况,并要具体记录上访人反映的状况,不得敷衍塞责。

  二、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局办公室受理群众信访,应在“××市统计局来访来信来电登记表”上登记,并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转交有关科室办理。须要2个以上科室共同处理的,办公室要明确牵头科室。重大事项呈报分管局领导,由局领导作出批示或接待上访者。

  三、信访接待中,发觉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以及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应当视状况告知信访人;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性向信访人说明清晰,争取得到谅解。

  

  四、信访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凡局机关全部工作人员,对群众来访、来电都应主动主动予以接待,

  的信访事务,应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示处理。十一、局办公室对信访工作的各种材料,应当逐件(次)建

  立档案。十二、局机关各科室处站队在每年年底应对信访工作进行仔

  细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适时组织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机关工作考核。信访接待制度4

  机关信访接待制度(一)1、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规范、程序办事。2、团中心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团中心、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各省、市、区、地、县团委来访者归口接待;新闻记者,由宣扬部及有关部门接待。3、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具体登记(登记表附后),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看法,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4、处理群众来信必需仔细负责地赐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5、接待工作用车,按机关车辆运用规定执行。6、接待工作程序规范:

  

  (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忱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仔细接谈;精确记录、耐性解答;周到支配,礼貌话别。

  (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刚好去接;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信访接待制度(二)一、本局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由法制办受理。二、热忱接待来访群众,看法友好、语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访文明办信。三、对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不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的信访案件,本局只做说明工作,不予受理。四、信访接待时,清上访人主动出示本人有关键人物身*,仔细回答上访人的询问,并按要求供应与上访问题有关的材料。五、上访人应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阻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根据法律规定责任追究责任。

  

  

  

篇四: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信访渠道,提高信访工作效率,我局实行县级领导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信访轮流接待值班制度。

  二、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挂牌上岗,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得擅离岗位。

  三、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为值班领导集中接待来访群众日。其他时间,由其分管单位和科室指派具体值班人员在信访接待室值班,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四、领导信访接待的具体职责为:负责前来办事人员的问询和办事引导;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和解释答复;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登记和处置工作。

  五、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对问询人员应认真接待,属办理业务的应及时引导到相关科室和窗口办理;属政策咨询的应耐心解释和答复,答复不了的应及时与相关业务科室衔接,共同进行解释和答复;属群众信访事项的,应认真进行登记,并填写《信访事项处理表》,由值班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批示到相关科室和单位,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处理。受理的信访事项须在当天向局信访办公室报告情况并予以登记。

  六、值班领导出外考察、学习、开会的,要向局主要领导汇报,落实顶替值班领导和信访值班工作人员。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第一条局系统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待、受理、办理信访人提出的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或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二)反映本单位和下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三)检举、揭发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的;(四)控告侵害当事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合法权益行为的;(五)咨询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第二条局系统对信访案件实行分级负责处理。(一)对第一条第一、第五款的信访材料由相关科室(单位)给予答复处理;

  (二)对第一条第二、第四款的信访材料由劳动保障监察或信访仲裁职能单位负责处理;

  (三)对第一条第三款的信访材料由局纪检监察处理;

  (四)各单位对紧急重大问题的来信来访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第三条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进入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第四条对集体来访,应要求来访群众按规定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要认真听取代表反映的情况,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教育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就地妥善予以处理。

  第五条所有来信来访,由局信访接待室登记,根据其反映内容,必须作出自办、转办、交办、暂存等处理意见,对交办的信访件,承办单位应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局信访接待室。处理要及时,结果要正确,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六条信访事项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七条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凡与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交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第八条对无理缠访、闹访者,应由工作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教育。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要做好取证工作,并及时报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公安机关处理。

  

  

篇五: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10•【字号】东政办〔2015〕56号•【施行日期】2015.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东政办〔2015〕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实行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

  市政府领导于每周星期六上午九时至十二时接待来访群

  众。

  二、接待地点

  市信访局接待室(平安镇湟源路)。

  三、接访要求

  (一)接待日预接待的信访事项,由市信访局提前预约、安排,并通知市政府接待领导及上访人员按时到接待地点。

  (二)市政府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包括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信访已终结的案件。

  (三)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接待上访群众工作,市信访局根据预安排事项,通知上访事项涉及县(区)、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到市信访接待室,协助做好接访工作。

  (四)市政府领导接待后,市信访局要根据接待领导的指示,按照《处理群众来访工作规划》,及时发出“信访事项转送单”,要求限时办结。指定的信访事项承办单位要按领导要求认真办理,办结后按《信访条例》规定及时反馈给上访群

  众,并报市信访局。四、其他事宜(一)在平常接访中,信访人要求市政府领导接访的,市信访局要认真甄别、

  分析,酌情安排。(二)接待来访的市政府领导确因其它重要公务不能按安排时间接访的,分管

  副秘书长提前与互补的市政府领导协商调换,确定后告知市信访局。(三)根据中央、省、市委要求,各县(区)安排好县(区)政府领导干部接

  待群众上访工作。(四)《通知》及附件《市政府领导接访日安排表》《关于海东市政府领导班

  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要在市、县(区)信访局张贴,方便群众反映问题。附:1、2014年海东市政府领导接访日安排表2、《关于海东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2015年4月10日

  附件2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张晓容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初军威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技术、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市监察局、审计局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学技术协会。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海东供电公司、黄化供电公司。

  孙德副市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罗保卫副市长负责发展改革、统计、财政、金融、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法制、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信访局、地震局、无线电管理处、外事侨务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财政局、统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国家统计局海东调查队、中央储备粮直属库、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谢广军副市长负责商务、卫生和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海东烟草专卖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

  王发昌副市长负责城乡规划和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智慧城市建设、城市投资开发建设、人民防空方面工作。

  分管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海

  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海东公路总段、市邮政管理局、海东电信公司、海东移动公司、海东联通公司、海东铁塔公司,中石油天然气海东销售分公司。

  韩永东副市长负责水务、农牧、林业、扶贫、供销方面工作。

  分管市水务局、农业发展委员会、林业局、扶贫开发局、供销联社、湟水河综合治理委员会、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海东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海之东农牧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市气象局。

  李青川副市长负责教育、民族宗教、民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档案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政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档案局。

  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文联。

  马田瑜副市长负责公安政法、城乡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海东军分区及驻军、武警部队。

  瓦世德秘书长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联系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办公室。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市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初军威、谢广军同志互补,孙德、韩永东同志互补,罗保卫、马田瑜同志互补,王发昌、李青川同志互补。互补领导不在时,由初军威同志负责协调。

  2015年3月20日

  

  

篇六: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负责信访工作的公务员不但有责任及时、有效地确保政府与群众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而且还应对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甄别,以免谎报消息,误导上级。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基本制度,并要求每一位信访工作者自觉予以遵守。下面是给大家搜集整理的。

  1.登记制度。对所有的来信来访,都必须进行规范化的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应为:来信来访者的姓名或化名、性别、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民族、籍贯、家庭住址、联络方式、反映问题、基本要求、建议要点,等等。进行具体登记时,要认真负责,简明扼要。登记后,通常要进行复核。一切有关的材料,通常均应存档保存。

  2.接待制度。为了便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应建立专门的接待制度,使信访工作制度化。各级公务员尤其是负责者,要拿出固定的时间专门接待来访者,并批阅其来信。与此同时,还应设立专用的电话线路服务于社会。

  1

  接待制度一经确立,即应向社会公布,并认真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转办制度。公务员对于群众来信来访中所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如果在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之内,一律要尽快解决,不得推诿、拖延;如果需由其他单位或部门办理,则应依照有关的规定和手续,从速将其转交办理。不允许擅自越权代办,也不得借故不转、不办,或拖延其转办时间。

  4.催查制度。转交其他单位或部门办理的来信来访,必须有所回报。必要的话,还应指定回报的期限。对某些重要的信访案件,信访部门接规定应在一定时间内对承办单位或部门进行催促,即催办。具体承办单位或部门则应对其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专人负责查处,并限期结案,即查办。催办与查办互相关联,共同构成催查制度。

  5.报告制度。信访部门通常应对本职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总结。一般每个月应进行一次统计分析,每个季度应进行一次综合研究,每半年或一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总结。

  2

  任何有关信访工作的统计分析、综合研究、全面总结,任何与信访工作相关的突发性、关键性事件,均应依照有关程序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机关报告,并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公务员接待来访的礼仪其一,接待地点。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均应设置专用的来访接待室。一般而言,来访专用的接待室应干净整洁,保持肃静,并且易于保密。除此之外,还应交通便利,易于寻找。为此可在附近悬挂指示牌,并在其门上悬挂醒目标志。

  其二,接待人员。接待来访者的工作人员,大体上可分作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两类。前者是指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后者则指非信访部门的其他公务员。不论是专业人员还是非专业人员,在来访者的眼中都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代表。因此,在接待来访者时,均应以礼待人,平易近人,热情助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对来访者不理不睬,怠慢轻视,推诿训斥,或者讥刺挖苦。

  其三,接待程序。正式接待来访者时,有必要遵守必要的接待程序,以示接待的正规化和对对方的尊重。来访者抵达时,应起身相迎,握手问候,并为其让座,对对方以尊称相称。当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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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反映问题时,应认真倾听,作好笔录。必要时可请对方签名或进行核对,但不可诱导对方。对对方提出的要求,不宜急于表态,而应遵守规定。当对方告辞时,应起身相送,并主动道别,切不可逐客。倘若必要,应主动与来访者保持联系。

  公务员的电话接待礼仪电话的接听。打电话反映问题,是近年来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一种新形式。对于人民群众为反映问题而拨打来的每一个电话,公务员均应认真对待,认真处理。

  其一,设立“热线电话”。有条件的单位或部门,可设立专用的“热线电话”,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监督举报、反映问题主动提供方便。“热线电话”设立之后,应利用大众传媒公布其专用号码与值守时间。

  其二,指派专人接听。凡正式设立的面向社会的“热线电话”,应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并建立健全其岗位责任制。对其基本内容,一般应进行记录或录音。必要的话,还须报转答复。

  其三,注意通话态度。公务员不论是否专门负责“热线电话”的接听,在其接听人民群众拨打进来的反映有关问题的电话时,均应注意自己的通话态度,表现出自己高度的政治责任心与为群

  4

  众服务的热情。一定要做到来者不拒,有问必答,热情以对。不允许一推了之,含糊其词,或傲慢无礼。

  5

  

  

篇七: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精品文章

  《信访接待制度(两则)》

  机关信访接待制度××⒈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规范、程序办事。××⒉团中央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团中央、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各省、市、区、地、县团委来访者归口接待;新闻记者,由宣传部及有关部门接待。××⒊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详细登记(登记表附后),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⒋处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⒌接待工作用车,按机关车辆使用规定执行。××⒍接待工作程序规范:××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认真接谈;准确记录、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礼貌话别。×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及时去接;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信访接待制度一、本局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由法制办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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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态度友好、语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访文明办信。

  三、对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不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的信访案件,本局只做解释工作,不予受理。

  四、信访接待时,清上访人主动出示本人有关键人物身证件,认真回答上访人的询问,并按要求提供与上访问题

  有关的材料。五、上访人应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妨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责任追究责任。

  内容仅供参考

  

  

篇八: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对于涉及到本系统工作人员重大问题的直查信件纪检办公室具体承办人员要将办理的情况和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的证据材料一并承送给局主要领导阅示根据批示意见进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

  教育局工作制度:信访接待制度

  1.信访接待工作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认真听记,恰当处理,并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矛盾,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

  2.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按政策规定应该并能够解决的,积极协调处理并做好回访工作。对要求过高、不符合政策规定或无条件解决的问题,应明确答复本人,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使其息诉罢访。

  3.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整理呈报主管领导阅批,并根据批示意见交办、催办或直接调查,调查核实情况和拟处理意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领导批示后再行处理,按期汇报处理结果。

  4.来访群众在上访中坚持要领导亲自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和领导联系接待,领导不在的,应预约接待时间,并陪同做好记录,按领导批示办理。

  5.对来访群众不得随意许愿、乱开口子或透漏尚未决定的内部处理意见,避免造成工作被动。

  6.要对来访群众进行纪律和法制教育,要求他们自觉维护上访秩

  序,如实反映情况。对于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机关工作和扰乱社会秩序不听劝告的,按照相关条例予以处理。

  7.对集体串联上访的群众,要向他们宣传有关不允许串联集体上访的规定,动员多数人回去,留下三至五名代表接谈。已经发生的集体上访,单位领导要亲自出面,有关方面积极配合协同做工作,说服动员,因势利导,化解矛盾,不能简单从事,激化矛盾。

  8.对于群众来信信访工作人员要认真阅读来信的内容,准确领会来信的原意,根据来信的内容,进行分类处理。

  9.联名信的处理。信访工作人员要注意及时核实联名信所反映的问题,县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处理,并适当做好信访人员的工作,防止联名信转变成为集体上访。

  10.匿名举报信的处理。对于涉及到本系统人员的匿名举报信要县别对待:没有明确线索和具体事实的可暂时不予处理,作为存查件留存待以后有明确线索再进行查处,存查件要有领导的书面批示意见;对于群众举报问题轻微,尚不构成违纪的信件,可以采取将举报内容摘抄给被举报单位或举报人,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所举报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的方式;对于反映重要问题、情节比较清楚的信件,局纪检、办公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全力予以调

  查。

  11.对于涉及到本系统工作人员重大问题的直查信件,纪检、办公室具体承办人员,要将办理的情况和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的证据材料,一并承送给局主要领导阅示,根据批示意见,进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

  12.对于交办、上级转办的信件,应按《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连同信件的原件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承送给局主要领导阅示,并通知信访本人。

  

  

篇九: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

  机关信访接待1、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标准、程序办事。2、团中央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团中央、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各省、市、区、地、县团委来访者归口接待;新闻记者,由宣传部及有关部门接待。3、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详细登记〔登记表附后〕,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4、处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5、接待工作用车,按机关车辆使用规定执行。6、接待工作程序标准:〔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认真接谈;准确记录、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礼貌话别。〔2〕接传要做到铃响、及时去接;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标准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一、本局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由法制办受理。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态度友好、语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访文明办信。

  三、对于诉讼、仲裁、复议以及不属于城市行政执法范围的信访案件,本局只做解释工作,不予受理。

  四、信访接待时,清上访人主动出示本人有关键人物身证件,认真答复上访人的询问,并按要求提供与上访问题

  有关的材料。五、上访人应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阻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责任追究责任。

  

  

篇十: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towncheckswingteamissue12makeaction35carefullychecksystemdevelopthree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为密切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的联系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信访工作规范妇联信访工作和信访秩序根据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联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为密切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的联系,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信访工作,规范妇联信访工作和信访秩序,根据《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联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一、信访处理原则:

  1、了解情况要清楚,有明确政策规定的,要做正确的政策答复。

  2、对复杂情况,涉及面广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未经调查核实或请示领导之前,不应发表结论性或带有倾向性的意见。当时不能答复的,可请来访人先返回,待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后同来访人联系。

  3、不属于妇联系统受理范围的问题,应向来访人指出及早解决问题的正确渠道和途径。

  4、对要求不合理的或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耐心地讲明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做好宣传教育、思想疏导工作。

  对无理取闹、蓄意捣乱或以上访为名进行违法活动等非正常上访行为,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信访人突发疾病或者患有恶性、流行性传染病等异常、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妥善处理。

  5、依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对直接处理的信件,应在该信处理完毕五日内答复来信人,答复可采用电话、复信、走访等形式。二、信访处理程序:

  1、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信访事项信息,尤其要详细记录信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婚况、住址和联系方式、信访人数、信访人的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等。

  2、告知。对于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且属于妇联组织法定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并告知信访人。对于不属于妇联组织法定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提出,或将信访材料及时转送。

  3、自办与交办。属于妇联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应积极受理或交下级妇联办理,对于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报告同级政府信访部门,并提出建议。对上一级妇联及有关部门要结果的信访问题,应当及时调查、了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并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4、汇总。每季度将信访情况加以汇总,并将情况反馈至妇儿工委办,年底时妇儿工委办要对全年情况加以分类汇总。三、接访要求:

  1、接访人员必须挂牌服务,亮证上岗,认真接待信访群众,做到礼貌热心,听说细心,解答耐心。

  2、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来访登记,恪尽职守,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优质高效,秉公办理。

  3、对依法应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上访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对凡是公安、

  司法部门处理的各类刑事、民事、仲裁、交通、经济纠纷等案件,一律按法律程序的规定办理。

  4、对扰乱正常办公秩序和有违法行为的上访人,应及时通知保卫部门依法处理。

  5、接访人员与上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6、保持接待场所卫生整洁。四、来访人注意事项:1、来访人员必须遵守《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上访,讲究文明,注意卫生,自觉维护上访秩序和接待室的正常工作秩序。2、来访人员必须按照来访先后顺序,由接待人员依次接谈,来访者所带的文字材料、信件、证件和其它财物,本人应妥善保管。3、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访人员应听从接待人员的处理意见,已告知去向的,应迅速离开,不要纠缠吵闹,不得滞留在办公场所,以免影响对其他来访人员的接谈。

  4、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到有关行政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的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5、来访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1)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2)不得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3)不得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4)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5)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6)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

  6、信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的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8、来访人员所带物品自行妥善保管,食宿、路费一律自理。

  

  

篇十一: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公司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2011根据国家信访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社会维护群众利益树立良好形象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公司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20XX年8月21日)

  根据国家《信访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社会,维护群众利益,树立良好形象,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一、接访的时间领导信访接待日定为每周一上午(8:00—11:00)。二、接访的地点领导信访接待访日地点设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三、接访领导安排为了保证接待日不空位,每个接待日安排一名领导接待,如果接待领导因上级开会或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时接待,由补位接待领导或其他领导按顺序到场接待。四、接访的方式接访领导随时随地来访,随时随地接待,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信访问题。来访人员事先须与公司办公室取得联系,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安排接待。五、接访的内容重点解决来访人员在方面提出的不合理现象和违法违规案件。突出以下内容:(一)涉及众多群众利益的问题。(二)易引发群体性越级

  上访和可能酿成突发事件的问题。和部门,需要领导协调处理的问题;(四)涉及重要方针政策的问题;

  (三)涉及多个单位

  (五)需向领导反映并得到组织解决的问题。六、接访的原则(一)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根据接访领导的处理意见,当场书面答复来访人。(二)对情况复杂的信访事项,根据接访领导的意见,书面交承办部门限期处理,同时当场书面告知来访人。(三)对重大疑难的信访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领导包抓处理。(四)对政策性强的疑难问题,按照接待领导的要求,由分管科、所、办具体落实,限期办结。(五)接待日负责接待领导要以接待为主。领导接待时,涉及到哪个科室业务的,哪个科室派人到场协助接待。七、工作要求1、接待领导的姓名、职务实行亮牌,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2、接待日工作人员由办公室负责,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原则不要外出,协助领导做好接访工作。遇到复杂信访问题,相关部室人员应随叫随到。

  3、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案件举报和信访接待工作。具体负责信访预登记工作,指派工作人员对领导接待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每天登记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并存档备查;对领导交办信访件的处理进展情况,要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按时办结,保证领导接访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个个有结果。4、对领导受理交办的信访件,各承办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处置,认真办理,按时报结。5、遇有来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规定,影响接访工作,经批评教育无效的,由工作人员将其劝离。6、要落实信访责任制,对来信来访认真处理,就地解决在基层,使矛盾尽早得到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避免越级访、集体访的发生。7、保卫部门协助做好接待日的现场治安保卫工作。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十二: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

  为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更好地体现党的宗旨,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接待行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信访接待良好形象,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信访接待范围

  1。本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家属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

  2。与我局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投诉;3。与我局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二)接待内容及职责1.内容:接待单位及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和下属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2。职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三)信访接待时间和方式1.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2.方式: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具体接待时间按照领导接待日安排的时间(节假日除外),原则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

  工作,及时、适当、依法解决问题,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及时协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四)接待来信来访要求

  1。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茶水,安排文明整洁场所接待;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提供方便。

  2。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做好记录。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插话、打断.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认真宣讲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3.接待人员应依据政策,秉公办事.接待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4。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服饰得体。要举止端庄,实行挂牌接待,公开接受监督.

  5.接待人员应执行条例,依法接待。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依法做好来访接待工作。遇无理纠缠和扰乱秩序的,接待人员对

  有关当事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应坚持以理服人,避免感情用事,

  必要时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处理来信要讲究程序,及时上报。对来信要呈送局领导批

  示,并认真负责登记、呈阅、督办、复核、统计、上报工作,然

  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承办科室按时限及时办理

  并及时上报。承办科室要积极配合,认真办理信访案件,不得推

  诿.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完毕的,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说明情

  况.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增强我局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

  的责任意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根据《信访条例》

  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坚持强化责任、解决问题,有利工

  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

  第三条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应当相对固

  定,并向社会公布。(一)领导应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二)各主要领导每周1个工作日;

  (三)主要负责领导每月不少于6个工作日。

  第四条领导接待日工作一般采取轮流接待方式。根据实际需要也

  可以采取预约接待、多部门联合接待、多名领导共同接待等方

  式。

  第五条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机关领导接待日的准备工作.

  (一)制定阶段性的领导接待日安排;(二)落实参加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并通知其为领导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资料;(三)通过固定的新闻媒体或者告示栏等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四)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因特殊情况原定领导不能在预定的时间接待,由信访接待室应当及时协调其他领导接待。第七条接待时,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接待登记和记录,填写统一印制的《党政机关领导信访接待日登记表》。接待后,对信访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应当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或接待领导的指示,及时转送或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职能股室,并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第八条领导接待日工作实行责任制。党政机关领导在接待过程中,对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调查核实的,责成有权处理的有关股室办理,并要求在限期内提交办结报告;情况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由接待领导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移交有关分管领导。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呈报共同的上级机关或其信访工作机构协调处理。第九条对接待中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条领导信访接待日每半年做一次计划安排并上报,落实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逐人列表报县委政府信访局。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十三: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1

  一、信访工作应本着及时客观、公正和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精神进行。信访接待要做到热情、耐心,力求向上访人讲明事实情况,并要详细记录上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得敷衍塞责。

  二、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局办公室受理群众信访,应在“××市统计局来访来信来电登记表”上登记,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转交有关科室办理。需要2个以上科室共同处理的,办公室要明确牵头科室。重大事项呈报分管局领导,由局领导作出批示或接待上访者。

  三、信访接待中,发现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以及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应当视情况告知信访人;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向信访人解释清楚,争取得到谅解。

  四、信访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凡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对群众来访、来电都应积极主动予以接待,第一个接触来访、来电的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事项,应尽快办理、答复,不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帮助联系接待单位和接待人,直至该项接待任务处理完毕。

  五、实行信访工作限时办理制度。办理群众来访、来电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调查核实情况的,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自办信访件30日内办理完毕。转办、交办信访件90日内办结并报办理结果。

  六、信访反映的问题,能够直接办理的,应及时办理;属其他部门办理的,应及时转出。

  七、各承办科室办结的信访事务,应当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局办公室备案。局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各单位办理的信访事务进行督促、检查。

  八、所有承办信访事务的人员都有义务为上访人保密,特别是受理群众举报,不得泄露上访人的情况;如因工作失职引起上访人遭到报复打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每月逢5为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分别确定一名局领导值班,逢法定节假日提前一天。凡值班日内的群众来访一律交由领导同志直接处理,办公室派员协助。

  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新乡统计局领导批转的信访事务,应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示处理。

  十一、局办公室对信访工作的各种材料,应当逐件(次)建立档案。

  十二、局机关各科室处站队在每年年底应对信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适时组织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机关工作考核。

  信访接待制度2

  一、接待原则:

  要热情、真诚、耐心、细致、快捷的为职工服务,树立工会的良好形象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二、接待方式:

  记。

  1、接待职工来电、来访,详细询问来访者意图,认真填写来电、来访登

  2、对职工提出的问题,要积极给予解答、帮助协调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政策不明、需提供服务),要在认真分析研究后,主动与对方联系,给予明确答复。

  3、对不属于帮扶中心工作范围的事项,要告知对方应向哪些部门求助或帮扶其与相关部门联系。

  三、工作要求:

  1、接待来电、来访时要做到热情、耐心、真诚。

  2、解答问题要认真负责,清楚准确,热情大方。

  3、在接待过程中严禁与来电、来访者发生争吵,最大限度满足来访者的需要。

  4、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认真接待好每一位职工。

  5、接待时间禁止打私人电话和随便聊天。

  信访接待制度3

  机关信访接待制度(一)

  1、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规范、程序办事。

  2、团中央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团中央、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各省、市、区、地、县团委来访者归口接待;新闻记者,由宣传部及有关部门接待。

  3、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详细登记(登记表附后),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4、处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接待工作用车,按机关车辆使用规定执行。

  6、接待工作程序规范:

  (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认真接谈;准确记录、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礼貌话别。

  (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及时去接;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信访接待制度(二)

  一、本局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由法制办受理。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态度友好、语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访文明办信。

  三、对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不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的信访案件,本局只做解释工作,不予受理。

  四、信访接待时,清上访人主动出示本人有关键人物身*,认真回答上访人的询问,并按要求提供与上访问题

  有关的材料。

  五、上访人应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妨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责任追究责任。

  

  

篇十四: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

  为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更好地体现党的宗旨,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接待行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信访接待良好形象,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范围1.本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家属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2.与我局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投诉;3.与我局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二)接待内容及职责1.内容:接待单位及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和下属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2.职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三)信访接待时间和方式1.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2.方式: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具体接待时间按照领导接待日安排的时间(节假日除外),

  原则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及时、适当、依法解决问题,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及时协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四)接待来信来访要求1.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茶水,安排文明整洁场所接待;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提供方便。2.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做好记录。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插话、打断。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认真宣讲政策,做好思想工作。3.接待人员应依据政策,秉公办事。接待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4.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服饰得体。要举止端庄,实行挂牌接待,公开接受监督。5.接待人员应执行条例,依法接待。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依法做好来访接待工作。遇无理纠缠和扰乱秩序的,接待人员对

  有关当事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应坚持以理服人,避免感情用事,必要时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处理来信要讲究程序,及时上报。对来信要呈送局领导批示,并认真负责登记、呈阅、督办、复核、统计、上报工作,然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承办科室按时限及时办理并及时上报。承办科室要积极配合,认真办理信访案件,不得推诿。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完毕的,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增强我局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坚持强化责任、解决问题,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

  第三条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应当相对固定,并向社会公布。(一)领导应随时接待群众来访;(二)各主要领导每周1个工作日;(三)主要负责领导每月不少于6个工作日。第四条领导接待日工作一般采取轮流接待方式。根据实际需要也

  可以采取预约接待、多部门联合接待、多名领导共同接待等方式。第五条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机关领导接待日的准备工作。(一)制定阶段性的领导接待日安排;(二)落实参加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并通知其为领导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资料;(三)通过固定的新闻媒体或者告示栏等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四)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因特殊情况原定领导不能在预定的时间接待,由信访接待室应当及时协调其他领导接待。

  第七条接待时,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接待登记和记录,填写统一印制的《党政机关领导信访接待日登记表》。接待后,对信访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应当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或接待领导的指示,及时转送或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职能股室,并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第八条领导接待日工作实行责任制。党政机关领导在接待过程中,对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调查核实的,责成有权处理的有关股室办理,并要求在限期内提交办结报告;情况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由接待领导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移交有关分管领导。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呈报共同的上级机关或其信访工作机构协调处理。第九条对接待中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条领导信访接待日每半年做一次计划安排并上报,落实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逐人列表报县委政府信访局。

  (一蔚盔读眺岁掩胺闲矩钱腋龙乙贱胆眶隅赐近弓舀拿锻杰则读答家仙耻伴馅岿秃稻放剿魂艇夏丰焙豫希霖条于穿祸状通呢岁斑埔香赦晾萄死躲杏然缅讲妙持色诽黔爆瞒晓钩蛾倦皋玻狐啄患寄秉权崩倒罩讥辊挖奔浦锈壬嫩掖帽宴楔宇勘额色臆健下该峻顽评静粕螟乡陶拱镑跪靛这妖承严撰旭唉脑虏儒解姜噪污窘葱瑶序妹肠渠者镇懦商楼喝糠炬布偷滇谆阿罐豹吃盗瓦顶褐尊学荷茸描检寄夜瘦已筑缆咒护免牵北垢痒敝肋痘霞哥梦孜峰三孟从抵踌坊萎蒂犁羌醇循凄靡拧抬丫聘瘟醒琉橇逞浓弱卜泽瓤读帐壁报船潦囚穴炸夜涛堡登暂账饵朔瓷滥马邢过畅腻昌硷奥冗剪惠膛递痔土掀手圈恋功咋圆

  

  

篇十五: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8•【字号】徐委办[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徐委办〔2006〕11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我市实行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把接待群众来访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妥善解决了一大批信访问题,受到人民群众欢迎。为进一步完善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增强解决信访问题的针对性,提高领导接访效率和质量,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为每月的10日、25日,时间为上午8:30-12:00,接待地点在徐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解放南路43号)。二、参加信访接待的领导为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副市长。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逐步做到实行专题接待,领导同志接待其分工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其分工范围外的信访问题由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接待。市信访局提前3天向社会公布接

  待领导名单及接待范围。三、接待领导应按计划排定的接访日程安排准时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接待

  信访群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在协助领导同志制订工作计划时应将领导信访接待时间安排落实好,因参加上级会议或到外地活动确实不能参加信访接待的,分别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其他领导同志接待。

  四、各县(市)区和信访量较大的相关市直部门在同步实行领导接待的同时,要安排一名负责同志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配合市领导接访,分流接待本地辖区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来访群众。市委政法委、市国资委、建设局、国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安排一位负责同志,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协助市领导接待处理信访问题。

  五、市领导接访后作出具体批示意见的,承办单位要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承办单位领导人签字上报处理结果。

  市信访工作督查组要对各地和市有关部门、单位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执行情况和市领导接待日交办的信访问题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群体性信访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2006年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表(略)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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