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天铭文秘网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任务3试题及答案(4篇)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任务3试题及答案(4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0-06 10:45:09

篇一: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任务3试题及答案

  

  (精华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机考3套真题题库及答案

  盗传必究

  题库一

  试卷总分:100答题时间:120分钟

  客观题

  一、单选题(共6题,共18分)

  1.

  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尾部应写明()。

  【答案】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

  在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的住址应当写住所所在地,住所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

  【答案】经常居住地

  3.

  起诉书编号的内容依序是()o【答案】院名、部门、文书性质、年度、顺序号

  4.

  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而:(一)结构的固定化;(二)()o【答案】用语的成文化

  5.

  仲裁调解书的效力相同于()。

  【答案】仲裁裁决书

  6.

  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是()o【答案】被不起诉人

  主观题

  二、简答题(共3题,共12分)

  1.

  民事(行政)抗诉书的正文部分包括哪几项内容?(试题分值:4分)

  答:民事(行政)抗诉书的正文部分包括下列几项内容:本院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1分)、审查意

  见和抗诉理由(2分)、抗诉决定和法律依据(1分)。

  2.

  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试题分值:4分)

  答: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1分)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

  的法律文书(1分),以及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2分)。

  3.

  简述不起诉决定书的功用。(试题分值:4分)

  答:不起诉决定书具有以下功用: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凭据(1分),具有终止本案刑事

  诉讼(1分),免予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1分)。不起诉决定书一经送达,犯罪嫌疑人被

  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1分)。

  三、写作主题(共1题,共50分)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3年5月10R,XX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郭X民诉被告郭X平财产继承一案,并依法组成了合

  议庭,于2013年5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郭X民、被告郭X平以及证人王XX、李XX到庭

  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XX县人民法院宣判时向当事人交代了上诉权、上诉法院和上诉期限。判决书签发日期是2013年6月2日。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试题分值:50分)

  评分要求:

  (一)首部(10分)

  1.

  标题(1分);

  2.

  编号(2分);

  3.

  原、被告基本情况(4分);

  4.

  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3分)。

  (二)正文(包括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三部分,共35分)

  1.事实(20分)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先写原告诉称的内容(4分),后写被告辩称的内容(4分)。

  (2)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先写法院认定的事实(8分),后写法院认定的证据(4分)。

  【要求:叙述纠纷过程及始末情况清楚,主要情节具体,行文条理明晰,文字简洁。】

  2.

  理由(10分)

  (1)阐明判决的理由(8分);

  (2)援引法律条款(2分)。

  【要求:根据事实和法律阐明判决的理由,说理要充分;援引法律条文准确、具体;对原、被告的诉

  讼意见是否合理、合法,应作出评判。】

  3.

  判决结果(5分)

  (1)写明判决的标的(3分);

  (2)写明财产由谁继承(2分)。

  (三)尾部(5分)

  1.

  诉讼费用的负担(1分);

  2.

  交代上诉事项(2分);

  3.

  合议庭成员署名(1分);

  4.

  书记员署名和判决签发日期(1分)。

  【说明:不符合教材所述写作要求的,酌情扣分。】

  四、写作辅题(共1题,共20分)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以原告代理人的名义,拟写一份代理词提纲。

  被告赵大民与原告赵小瑛系兄妹关系。原、被告自幼由父亲赵成和母亲吴春抚养成人,兄妹二人先后

  于2000年和2005年成家。结婚后,被告住在其妻子家中,原告住在其丈夫家中,均与父母分居生活。父

  母靠工资收入维持生活,退休后靠退休金养老,从不要子女负担生活费。原、被告家原住4间旧瓦房,2007年,原、被告父母用多年积蓄下来的钱,将4间旧瓦房翻建成4间新瓦房,屋内装修也比较讲究,耗资7万元。4间新瓦房由父母居住。2009年7月,原、被告的母亲不幸病故,为母亲办丧事所花费用全部由父

  亲支付,兄妹二人均未花钱。2012年12月,原、被告的父亲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兄妹二人轮流在医院

  护理,尽了子女孝敬老人的义务。父亲去世后,原、被告二人共同负责办理丧事,所花费用二人平均负担。

  被告赵大民,40岁,男,初中毕业,XX省XX县人,住XX县XX镇XX组XX号,XX镇XX工厂工人,汉族。

  (试题分值:20分)

  评分要求:

  (一)首部(2分)

  1.标题(1分):“原告代理人代理词提纲”。

  2.

  呼告语(1分):“审判长、审判员”。

  (二)正文(16分)

  1.前言(3分):按教材上讲的要求书写。

  2.

  理由(10分):

  (1)依法论理(4分);

  (2)依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论理(4分);

  (3)对被告错误言论进行反驳(2分)。

  3.

  结束语(3分):

  (1)对基本观点进行归纳小结(2分);

  (2)对木案处理提出建议(1分)。

  (三)尾部(2分)

  1.

  代理人署名(1分):“王XX”。

  2.

  日期(1分):“2013年X月X日”。

  题库二

  试卷总分:100答题时间:120分钟

  客观题

  一、单选题(共6题,共18分)

  1.

  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而: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o【答案】用语成文化

  2.

  公证文书签署人员应写为()【答案】公证员

  3.

  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答案】提请批准逮捕书

  4.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引用法律条文时,如果法律条文有条、款、项、目,要求引到()o【答案】条、款、项、目

  5.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制作()。

  【答案】逮捕决定书

  6.

  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是()。

  【答案】被不起诉人

  主观题

  二、简答题(共3题,共12分)

  1.

  法律文书按其制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几类?(试题分值:4分)

  答:法律文书按其制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四类:文字叙述式文书(1分)、填空式文书(1分)、笔

  录式文书(1分)和表格式文书(1分)。

  2.

  什么是刑事赔偿决定书?(试题分值:4分)

  答:刑事赔偿决定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1分)在对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刑事赔偿请求审查后(2分),作出赔偿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1分)。

  3.

  什么是仲裁答辩书?(试题分值:4分)

  答:仲裁答辩书,是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1分),针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所

  提出的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2分)所作出的书面答复与反驳(1分)。

  三、写作主题(共1题,共50分)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假释建议书。

  2013年10月28日,XX监狱向XX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假释建议书,建议对罪犯孙X桐予以假释。

  该建议书记载了以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略)。(试题分值:50分)

  评分要求:

  (一)首部(7分)

  1.

  标题(1分)。

  2.

  编号(1分)。

  3.

  罪犯基本情况(3分)。

  4.

  案由表述用语(2分)。

  (二)正文(38分)

  1.

  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25分)。

  (1)写学习和生产劳动中的表现(7分)。

  (2)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的情况(9分)。

  (3)写救火中的立功情况(7分)。

  (4)写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2分)。

  2.

  假释理由(7分)。

  (1)以“综上所述”作理由部分的开头语,接着对悔改和立功的具体事实加以概括,概括要简明扼

  要,与事实相符(5分)。

  (2)指出假释符合刑法的有关规定(2分)。

  3.

  法律依据及监狱意见(6分)。

  (1)引述《监狱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条款(3分)。

  (2)监狱意见和提请事项(3分)。

  正文部分不按上述顺序行文的,漏写重要内容或多写了无用文字的,援引法律条款有差错的等,可酌

  情扣分。

  (三)尾部(5分)

  1.致送用语(2分)。

  2.

  加盖公章(1分)。

  3.

  日期(1分)。

  4.

  附项(1分)。

  四、写作辅题(共1题,共20分)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谢XX于2013年4月22日晚上7时许,操菜刀一把冲进钟XX家中,向正在吃晚饭的钟

  XX头部、肩部连砍7刀,致钟重伤;接着又举刀朝钟的儿子XXX颈部、头部各砍一刀,致XXX当场

  死亡。谢作案后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犯罪嫌疑人谢XX1988年至1993年在XX小学读书;1994年至1997年在XX至2001年在XX中学读高中;2001年至今在XX镇税务所工作。

  (试题分值:20分)

  评分要求:

  (一)首部(4分)

  1.

  标题。居中写“呈请拘留报告书”(1分)。

  2.

  编号。写“X公刑拘字(2013)X号”(1分)。

  3.

  犯罪嫌疑人基木情况,按材料提供的项目书写(1分)。

  4.

  简历,按材料提供的情况书写(1分)。

  (二)正文(12分)

  1.

  拘留理由和根据(11分):

  (1)犯罪事实(即拘留的事实理由)(5分),要求事实清楚,材料具体,文字通顺;(2)拘留的法律理由(即触犯刑法条款,涉嫌犯罪)(4分);

  (3)拘留的法律根据(2分):应引用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2.

  报告的结束语(1分)。

  (三)尾部(4分)

  1.

  承办单位署名(2分):按材料提供的名称书写,写“刑警队”即可。

  2.

  承办人署名(1分):按材料提供的姓名书写。

  3.

  日期(1分)。

  题库三

  试卷总分:100答题时间:120分钟

  中学读初中;

  年

  199客观题

  一、单选题(共6题,共18分)

  1.

  监狱起诉意见书中的当事人称为()。

  【答案】罪犯

  2.

  检察机关的立案决定书是()【答案】填空式文书

  3.

  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情和核实证据,依法向了解情况的人进行调

  查、询问时所作的文字记载,被称为()。

  【答案】调查笔录

  4.

  在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的住址应当写住所所在地,住所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

  【答案】经常居住地

  5.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制作()o【答案】逮捕决定书

  6.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为宣告无罪的,应表述为()。

  【答案】被告人XXX无罪

  主观题

  二、简答题(共3题,共12分)

  1.

  什么是刑事赔偿决定书?(试题分值:4分)

  答:刑事赔偿决定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1分)在对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刑事赔偿请求审查后(2分),作出赔偿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1分)。

  2.

  什么是呈请拘留报告书?(试题分值:4分)

  答:呈请拘留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2分),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

  (1分)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1分)。

  3.

  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试题分值:4分)

  答: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1分)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

  的法律文书(1分),以及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2分)。

  三、写作主题(共1题,共50分)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

  2013年4月20日19时许,被害人蔡X江应约到被告人李X秋家中。李倒了一杯温水,在厨房将事

  先压碎的20片安眠药片放入杯中,并加了两汤匙白砂糖,搅拌后,递给蔡喝了。蔡喝水后不久,便熟睡

  不醒。此时,李X秋将藏在屋后的帮手史X山叫出来。李将事先从XX镇百货店购买的尼龙绳取出,挽成

  一个套子,套在蔡的颈部,与史各拉绳子的一头,二人用力猛拉,直到蔡机械性窒息死亡。接着将蔡穿的X牌西服上衣和裤子剥下,取出上衣口袋中的500元钱,李自己留下300元,将余下的200元钱和蔡的衣

  裤给了史。李与史合计了一番,就用李家的塑料床单将蔡的尸体包起来,并用尼龙绳扎紧。等到夜深人静

  约23时许,李、史二人将蔡的尸体放在一辆手推车上,李在前面领路,史推车随后,一直推到X镇X村

  X水库边,二人共同用力将蔡的尸体沉入水中,企图毁尸灭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

  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

  院提起公诉。”(试题分值:50分)

  评分要求:

  (一)首部(5分)

  1.标题(1分)。

  2.

  编号(1分)。

  3.

  被告人基本情况(2分)。

  4?案由和案件来源(1分)。

  (二)正文(40分)

  1.犯罪事实和证据(26分)。

  (1)犯罪事实(20分)。要求先写犯罪的起因(动机、目的),后写犯罪的预备(购买作案工具和

  收买帮凶),最后写实施犯罪和毁尸灭迹的情况。行文要筒明扼要,写了无用的材料要酌情扣分。

  (2)证据(6分)。要求单列一段写明有关的证据。

  2.

  起诉的理由和依据(14分)。

  (1)援引《刑法》条款,确定涉嫌罪名,并对事实情节加以评论,阐明量刑意见(10分)。

  (2)援引《刑事诉讼法》条款作为提起公诉的法律依据,并写明起诉决定和请求事项(4分)。

  3.

  尾部(5分)

  (1)致送用语(1分)。

  (2)检察人员的法律职务、姓名、起诉日期和公章(3分)。

  (3)附项(1分)。

  四、写作辅题(共1题,共20分)

  根据下列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拟写一份通缉令(正本)。

  犯罪嫌疑人黄X光,男,35岁,XX省XX县人,无业。2013年春节之后,黄X光与同村女青年刘

  X花

  (25岁)一同到XX市打工。二人仅为同村邻居,并无恋爱关系。黄X光多次向刘X花要求建立恋

  爱关系,均遭拒绝。2013年3月11日晚,黄X光用欺骗手段将刘X花约出,并在XX市XX街一家小餐

  馆吃饭,又重提旧事,再次遭到刘的拒绝。但黄X光贼心不死,且恼羞成怒,利用送刘X花回XX工厂的途中,在一僻静处,黄突然掏出藏在身上的三棱刮刀一把,先是威逼刘X花就范,在刘仍不答应的情况下,向刘胸部猛刺一刀,刺伤刘的心脏,刘当即倒下,黄恐其呼喊又在其腹部连刺三刀,致刘当场死亡。事后

  黄仓皇逃窜,后经公安部门侦查破案,于同月29日在XX县将黄X光抓获。黄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在押解途中,黄X光脱逃,至今未能抓获。XX公安局决定发布通缉令,请各区、县有关部门及广大群

  众协助缉拿黄X光。在逃犯罪嫌疑人黄X光网上编号XXX……,身份证号码XXX……o其体貌特征是:男,35岁,高1.70米左右,较瘦,长脸,皮肤较黑,单眼皮,前额较宽,在左太阳穴上有一黑痣,操广

  东潮州口音。脱逃时身穿蓝卡其布夹克衫,白衬衣,灰涤卡裤,脚下穿一双“回力”牌球鞋。联系单位为

  XX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系人:周XX,电话:XXXXXXXX。抄送部门:XXX、XXX公安局。

  通缉令发布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

  (试题分值:20分)

  评分要求:

  (一)首部(4分)

  L标题(1分);

  2.

  编号(1分);

  3.

  发布范围(2分)。

  (二)正文(13分)

  1.

  简要案情(2分);

  2.

  被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在逃人员网上编号、身份证号码、体貌特征、携带物品、特长(8分);

  3.

  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2分);

  4.

  联系人、联系电话(1分)。

  【要求:“简要案情”的叙写,内容要概括,文字要简洁;“体貌特征”的叙写要具体;其他内容叙写

  要清楚、简明。】

  (三)尾部(3分)

  1.

  发文单位公章和日期(2分);

  2.

  抄送部门(1分)。

  【说明:不符合教材所述写作要求的,酌情扣分。】

篇二: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任务3试题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网络核心课形考网考作业及答案

  考试说明:2018年秋期电大把《法律文书》网络核心课纳入到“国开平台”进行考核,它共有五次考核任务。针对该门课程,本人汇总了该科所有的题,形成一个完整的标准题库,并且以后会不断更新,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

  用,会给您节省大量的时间。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

  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网核及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木课程考核采用100%形成性考核的方式。形成性考核成绩

  达到60分及以上,可获得本课程相应学分。

  第一次考核任务

  起诉书写作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书:

  犯罪嫌疑人刘XX,男,XX省XX县人,26岁,19XX年X月

  X日生,汉族。刘XX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

  于2011年4月到XX市XX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公

  司宿舍平房3排13号。

  刘XX在XX公司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

  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

  许XX等领导的批评教育。2012年8月,刘XX因打骂一起

  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2012年9月又

  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

  到记过处分。

  2013年2月,XX公司发放2012年度奖金,刘XX因有偷摸

  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

  2013年5月10日,刘XX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

  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

  T;后又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朱XX在干活,就上

  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XX同意,从木工房拿羊角

  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

  中午12时许,刘XX混进公司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

  复领导。1时许,许XX进入三层经理办公室(333室)午休。

  1时30分许,刘XX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

  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经理秘书侯XX正在办公室外

  屋沙发上休息,于是刘XX灵机一动,轻轻地推醒侯XX,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件重要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

  告,请侯XX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走后,刘XX进

  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入里间,趁许经理

  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

  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扎刺十余下,致使许XX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

  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刘XX作案后逃离现场,先逃到XX市长途汽车站,企图乘

  车逃回老家,发现已有公安人员堵截,随即转到XX火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上海、杭州等地。当日晚8时许,刘XX被

  追捕的公安人员抓获并立即予以刑事拘留。

  5月11R,XX市公安局以X公捕字(2013)15号提请批准

  逮捕书报送XX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

  XXo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15日,XX市公安局对

  刘XX执行逮捕。5月20日,XX市公安局X公诉字(2013)42号起诉意见书以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案件移送XX市人

  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XX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刘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6月X日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刘XX委托律师王XX为其辩护。

  犯罪嫌疑人刘XX现押于XX看守所。本案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朱XX侯XX的证词以及作案工具等为证,刘XX亦供认不讳。

  答案:

  起诉书

  XX检刑诉字【2005】XX号

  被告人刘XX,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XX省

  XX县人,初中毕业,1997年4月到XX市XX公司当了一名

  勤杂工,住该公

  司平房3排13号。2005年5月10日因涉

  嫌犯故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1日经本院批准被XX市公安局逮捕,现押于XX市公安局看

  守所。

  被害人许XX,男,XXXX年X月X日生,汉族,XX市

  XX公司经理。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XX涉嫌犯

  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5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05年5月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

  护人,2005年5月X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附带民事

  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

  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XXX和被告人

  的辩护人XXX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5年5月10日中午1时30分许,被告人刘XX携带其从公司木工房骗借的羊角锤、木工凿各

  一把,来到该公司办公搂三楼的经理办公室(333室),借

  故将在办公室外屋沙发上休息的经理秘书侯XX支走后,反

  锁上房门,然后进到里间,趁被害人许XX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XX的头部

  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

  角锤敲打、木工凿砸刺十余下,致使许XX的颅骨粉碎性骨

  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

  即死亡。刘XX作案后逃离现场,当日晚8时许被抓获并被

  刑事拘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朱XX、侯XX的证词、作案工具以及被告人刘XX的供述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目无国法,采取残忍手段故意

  侵犯他人生命权利,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

  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XXX检察院:XXX二00五年六月XX日

  第二次考核任务

  刑事判决书写作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年4月27日晚上10点多钟,XX市公安局接到报

  案:XX乡XX村村民徐XX(女)晚上遭到犯罪分子闯入家

  中行凶,头上被砍了很多刀,几只手指被砍断,血流很多,生命危险。凶手已经逃跑。为了及早侦破案件,抓获凶手,该局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现场勘查发现,发案地点是一座三间瓦房,座北朝南。

  屋后有块二分地的竹园,两旁都夹了篱笆障。竹园北边有

  条东西向的小河,河边有个坝头通往对面的麦田。坝头的泥土上留有一只右脚的布底鞋印,长25.8公分。在紧靠

  坝头的河坎上有棵小杨树,树上留有血手指印。从徐XX的屋内看,东边是灶间,西边是房间,行凶现场发生在中间

  的堂屋。堂屋右侧有一方桌,从堂屋通往灶间的灶门口有

  一方凳,方凳上有一件未织完的绒线背心。在方桌、方凳

  旁边的地上有一滩血泊,血泊上有被害者的少量头发和三

  颗被砍掉的手指头,并有两小片受害者颅枕骨的碎骨。在

  堂屋中间血泊旁边的地上,还留下两处被柴刀砍的痕迹,一是刀背形成,一是刀口形成。桌腿和桌而上都有血点。

  堂屋两旁的隔墙上,都有许多分散的点状血迹,有的由上

  而下,有的由下而上,还有的是平而,血点分布较高,最

  高的有2.55米。后门背面有两道门闩,在两道门闩和一道

  门框上都留有血手指印。从方位看都属右手指印。在后门

  左边的地上,有一把菜刀,刀上有血迹。经查看,房间橱

  柜、缸罐等物和灶间所有东西都未翻动。堂屋大桌上的水

  瓶、不锈钢锅也是原样放置。侦查人员对现场勘查情况进

  行了详细记录和拍照,提取了作案工具和相关物证。

  受害者徐XX,女,31岁,家中有两个小孩,大的10岁,小的7岁。丈夫在外地工作。据其苏醒后自述:发案

  的当天晚饭后,约8点钟左右,徐先将两个孩子安排睡下,这时听到隔壁邻居陈XX喊她去端洗澡水,她随后就带上

  门,去陈XX的家里端水,并在陈的家里玩了几分钟。水端

  回来后,她并没有洗澡,仅用水擦了身子。然后就关了门,坐在堂屋靠灶屋门口的方凳上织绒线背心。不一会儿,就

  有一个歹徒突然从灶间窜出来,先是在她背后猛击了一掌,随后吹灭了桌上的蜡烛,紧接着就举起刀来,在她头部、面部乱砍。不久,徐XX即昏倒在地。

  法医和医生的鉴定结论和检查诊断记录证实,徐XX而

  部被砍四刀(共缝了

  11针,留下明显疤痕),牙齿被砍掉

  两颗;头后部被砍三刀,许多头发被砍掉,并从一刀口中

  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食、环、小三指被砍断,属徐XX被

  砍时用手护头所致。徐XX的伤情属于重伤。

  经过反复调查访问,公安机关侦破此案,经XX市人民

  检察院批准,于2013年5月5日将犯罪嫌疑人朱XX逮捕,关押在XX市公安局看守所。

  原来这个犯罪嫌疑人是受害者的侄子,1996年12月5日出生于XX乡XX村,系XX中学高三学生。2011年前在

  XX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调戏女同学。2011年下半

  年转到XX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

  4月27日晚,朱XX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

  姐不让他去,他就躲在徐XX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

  去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XX喊徐XX端洗澡

  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

  偷偷来到徐XX家的大门边的土堆旁,乘徐XX到陈家端洗

  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在灶屋内,想偷看徐XX洗澡,但徐XX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是用水擦了身子,然后就

  坐在堂屋靠灶屋门口的方凳上织毛衣。朱XX见她没有洗

  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

  便,无法出去,又怕被认出来无脸见人,于是就产生了行

  凶的恶念。他在徐家米缸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

  到徐的背后吹灭了蜡烛,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

  是呼救,朱XX越是逞凶,直至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XX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胞。

  从朱XX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了几处点滴血迹,经

  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而上血迹相符。

  经比对,朱XX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鉴定人员出具了相

  应的刑事技术鉴定报告。邻居也出具了证词。

  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将此案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XX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朱XX的行为

  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2013年5月10日以“X检诉字(2013)53号起诉书”以被告人朱

  XX犯故意杀人罪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成立了由审判长XX和审

  判员XXX、审判员XXX组成的合议庭,并于2013年5月25FI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陈XX担任书记员。XX市人民检

  察院检察员余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XX委托XX律师

  事务所律师高XX担任辩护人。被害人徐XX及其诉讼代理

  人XXX到庭参加诉讼。证人XXX、鉴定人XXX参加了庭审

  活动。

  被告人朱XX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恨,其辩

  护人高XX提出:被告人朱XX属于未成年人旦其行为属于

  犯罪未遂,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朱XX漠视他人生命,犯罪手段残

  忍,虽然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造成被害人的死亡,属于犯罪未遂,但根据刑法规定,对未遂犯是“可以”而

  不是“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朱XX的社会

  危害性极其严重,因此不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庭审理认为,XX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XX犯

  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充分、确实,被

  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

  故意杀人罪。辩护人高XX提出的被告人朱XX属于未成年

  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但其提出的被告人朱XX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也“应当”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与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根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合

  议庭决定判处被告人朱XX有期徒刑八年,并于2013年5月29日制作了判决书。

  答案:

  朱XX故意杀人案

  XXX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3]X刑初字第XX号

  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朱XX,男,1996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

  地:XX县XX乡XX村,系XX中学高三学生。是

  被害人徐XX的侄子,2011年前随在XX学校读书时就不

  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11年下半年到XX中学后,恶习

  仍然不改。2013年4月27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

  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市公安局看守所。

  辩护人高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人民检察院以X检诉字(2013)

  53号起诉书,指

  控被告人朱XX犯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5月10日向本

  院提出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5月25日

  公开开庭审理此案。XX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余XX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徐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诉

  讼代理人XXX,被告人朱XX及其辩护人高XX,证人

  XXX,鉴定人XXX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xX人民检察指控,2013年4月27日晚上,被告人

  朱XX躲在徐XX家的屋后,乘徐XX外出到邻居陈家端

  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在灶堂内,想偷看徐XX洗

  澡,被告人朱XX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急于

  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的缸盖

  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

  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被告人朱XX越是逞

  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被告人朱XX才畏罪

  逃跑。法医和医生检查证实,徐XX面部被砍四刀(共缝

  了

  11针,留下明显疤痕),牙齿被砍掉两颗;头后部被砍

  三刀,许多头发被砍掉,并从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

  手的良、环、小三指被砍断,属徐XX被砍时用手护头所

  致。从被告人朱XX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了几处点滴

  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而上血

  迹相符。经比对,被告人朱XX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XX人民检察指控,被告人朱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

  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行为已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

  意杀人罪。被告人朱XX杀人未致人死亡是杀人未遂。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可以比

  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附有被害人徐XX、证人XX的证言证人及告人朱XX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法医鉴定书

  等主要证据复印件及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

  被告人朱XX辩称,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辩护人高XX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朱XX其行为属于犯罪

  未遂应当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XX是被害人徐XX的侄子,2013年4月27日晚,被告人朱XX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

  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XX家的屋后,想等

  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XX喊徐XX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

  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到徐XX家的大门边的土堆

  旁,乘徐XX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

  在灶堂内,想偷看徐XX洗澡,但徐XX将水端回后没有

  洗澡,只是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灶门口织毛衣。

  这时,被告人朱XX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

  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

  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

  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

  是呼救,犯罪分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

  口,犯罪人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徐XX当即昏倒在地。

  上述事实,合议庭主持,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有被告人朱XX的供述,及法医鉴定和医生检查结果,对

  朱XX指纹的鉴定,还有被告人交出的衣服、袜子和菜刀。

  印证了被告人朱XX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

  被告人朱XX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

  本院认为根据朱XX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

  人朱XX故意杀人罪成立,因被告人朱XX的行为属于杀

  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

  处罚。被告人朱XX的辩护人高XX对事实的辩解不能成

  立,本院不予采纳。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

  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朱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按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XX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而上诉的应当提交

  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X份。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2013年5月29日

  第三次考核任务

  民事判决书写作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孙X杰(男,1952年8月21日生于XX省XX县,系XX公

  司的退休干部,住在XX公司宿舍楼X栋X单元X号)与孙

  X林(男,1993年1月23日出生于XX省XX县XX乡,系

  XX制药厂的工人,住在XX市XX街X楼X号)原系叔侄关

  系,2009年8月,经孙X林的父母请求,孙X杰在办理了

  相关法律手续后收孙X林为养子,并将孙X林的户口由XX省XX县XX乡XX村转至自己所在的XX市。2011年4月,孙X杰为孙X林找了份工作。孙X林先后在XX公司和XX制药厂当工人。

  孙X杰与孙X林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

  中,孙X林将自己每月2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孙X杰,孙X杰则每月给孙X林500元零花钱,还给孙X林购买衣

  服、鞋子等物。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2012年9月以后,由于在孙X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上存在

  分歧,孙X杰与孙X林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当年10月,孙X林在其工作的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了孙X杰

  家,自此孙X林不再将工资交给孙X杰,只是在节假日去

  看看孙X杰,通常还买些食品。孙X杰也不再给孙X林零

  花钱。

  2012年12月,孙X杰因病住院。由于孙X杰正与其妻闹

  离婚,其妻不予照顾。孙X林虽与孙X杰有了矛盾,但还

  是在单位请了假到医院照顾孙X杰,其间还买了食品和生

  活用品。

  2013年3月上旬,孙X杰与孙X林又因孙X林的恋爱与婚

  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孙X杰声称孙X林结婚时将不给

  孙X林任何资助。孙X林非常生气,便于2013年4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孙X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孙X杰买来

  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彩电一台搬走,想以此作为孙X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孙X杰发现后大为不

  满,在要求孙X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2013年5月11日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称由于被告孙X林不再将

  工资交给自己,未尽赡养义务,还将自己的电视机搬走,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双方养父子关系已无法维持,要求

  判令与孙X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孙X林归还电视机。

  法院受理后,组成了由审判长张XX和人民陪审员朱XX、王XX组成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诉讼过程中,孙X林提出答辩称,自己工作以后共向孙

  X杰交了

  3万余元的工资,但只从孙X杰处得到不到1万

  元的零花钱和物品,自己将孙X杰的彩电搬走只是以此作

  为孙X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要求法院判令

  孙X杰退回孙X林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自

  己部分结婚所需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经和睦相处

  了近四年,在此期间,孙X林将工资交给孙X杰是尽人子

  之情,而孙X杰除负责全家生活开支外,还给孙X林零花

  钱,为孙X林购买衣物,已尽了为父之责,再断无向孙X林返还所交工资之理。后来双方因在被告恋爱与婚姻问题

  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而被告采取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

  动激化了矛盾,以致引起诉讼,显然是属于孙X林的错误。

  但念及原被告曾为养父子,被告在原告住院期间还请假照

  顾,尽了一定义务,原告在被告结婚时给予一定的资助亦

  在情理之中。故此,考虑到整个案件情况,法院于2013年

  6月3日以第25号判决书作出判决:孙X杰与孙X林解除

  养父子关系;孙X林将电视机退还给孙X杰;孙X杰付给

  孙X林5000元钱作为对孙X林结婚成家的资助。法院同时

  还决定,案件诉讼费用6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

  答案: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1)X初字第25号

  原告:孙X杰,男,1940年8月21日出生,系XX公

  司的退休干部,住在XX公司宿舍楼X栋X单元X号。

  被告:孙X林,男,1979年5月3日出生,系XX制

  药厂的工人,住在XX市XX街X楼X号。

  偿。

  本院认为,双方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经和睦相处了

  3年,在此期间,孙X林将工资交给孙X杰是尽人子之情,而孙X杰除负责全家生活开支外,还给孙X林零花钱,为

  孙X林购买衣物,原告孙X杰与被告孙X林收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受

  理后,已尽了为父之责,再断无向孙X林返还

  所交工资之理。后来双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X杰和被告孙X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X杰诉称,其与被告原系叔侄关系,2009年8月,经孙X林的父母请求,孙X杰在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

  后收孙X林为养子。同年8月,孙X杰将孙X林的户口由

  XX省XX县XX乡XX村转至自己所在的XX市。孙X杰与孙

  X林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孙X林

  将自己每月2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孙X杰,孙X杰则每

  月给孙X林500元零花钱,还给孙X林购买衣服、鞋子等

  物。两人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2013年3月上旬,孙X杰与孙X林又因孙X林的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孙X杰声称孙X林结婚时将不给孙X林任何资助。孙X林

  非常生气,便于2013年4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孙X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孙X杰买来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彩电一台搬走,想以此作为孙X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原告发现后要求孙X林归还电视机未果。被告

  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双方养父子关系已无法维持,要求

  判令与孙X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孙X林归还电视机。

  被告孙X林辩称,自己工作以后共向孙X杰交了近3万余元的工资,但只从孙X杰处得到不满1万元的零花钱

  和物品,白己将孙X杰的彩电搬走只是以此作为孙X杰对

  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要求法院判令孙X杰退回

  孙X林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自己部分结婚

  所需费用。

  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孙X杰和孙X林确立了收

  养关系,两人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直至2013年

  3月上旬,孙X杰与孙X林因孙X林的婚姻问题发生了激

  烈争吵,以致矛盾加深激化,孙X林便于2013年4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孙X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孙X杰买来

  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彩电一台搬走,想以此作为孙X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方因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

  出现矛盾,而被告采取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矛盾,以致引起诉讼,显然是属于孙X林的错误。但念及原被告

  曾为养父子,被告在原告住院期间还请假照顾,尽了一定

  义务,原告在被告结婚时给予一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

  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孙X杰与孙X林解除养父子关系;

  孙X林将电视机退还给孙X杰;

  孙X杰付给孙X林5000元钱作为对孙X林结婚成家的资助。

  本案受理费6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

  如不服木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木院

  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张XX

  人民陪审员:朱XX人民陪审员:王XX2013年6月3日

  本件与原木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

  第四次考核任务

  民事起诉状写作

  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赵某(男,57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与张红(女,54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于1984年结婚,育有一女,女

  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夫妻俩原在XX市XX研

  究所工作,赵某任该所XX研究室副主任,张红任该所服务

  公司副经理,住在该所宿舍楼XX栋XX单元XX号。

  2008年赵某从单位辞职,被聘到广东省XX市XX空气净化

  器公司工作。起初,赵某每两个月回一次家,对家里的生

  活也尽力照顾,但是,自2009年下半年赵某到XX市XX模

  具厂工作后,赵某便渐渐发生了变化:近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一直以工作忙为由没有回家,只是每月寄一笔钱给张

  红。原来,赵某到XX市被告人赵某,男,57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原在XX市XX研究所工作,任该所仪器研究室副主任,住在宿舍

  楼XX栋XX单元XX号。

  XX模具厂工作后,结识了在该市

  一家夜总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余某(女,30岁,XX省XX县

  XX镇XX村人)。赵某贪恋这位小自己27岁的年轻丽人的姿色,以各种小恩小惠相诱,而家境贫2008年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XX市XX号。2009年下

  半年至今在XX市XX模具厂工作。诉讼请求:1.判决原

  告与被告离寒的余某贪图赵某

  的金钱,也自然抓住赵某不放,2009年年底,婚;2.对婚后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3.被告

  一次性支付经济二人便以“夫

  妻"名义住在了一起。

  补偿金xxxxxx元给原告;4.被告一次性支

  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11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余某也随着赵某

  前往,xxxxxx元给原告:5.诉讼费由被告承

  担。事实与理由

  我与赵仍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此时的赵某周旋于张、余二人之间,一边与余某过着“夫妻”生活,另一边对合

  法妻子说要与之白头到老、相守终身。

  2011年9月,张红想到国外看望女儿,希望赵某一起去,赵某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回绝了。后来,在张红的一再要

  求下,赵某勉强答应到北京为其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

  却将余某带在身边。张红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尽情

  嬉玩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XX市,并在XX度假村的别墅

  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

  2012年3月,赵某向张红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

  婚,还要求张红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

  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张红生

  活费,张红当场拒绝。此后,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赵某

  便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给过张红一分钱。

  张红认为,赵某包养“二奶”长达3年之久,自己与赵某

  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于2013年4月16日向XX市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白己与赵某的婚姻关系。

  张红提出的证据有:赵某在XX市XX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

  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时的房东、邻居

  的证词;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XX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

  宿登记表的复印件;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

  印件等。

  答案:

  民事起诉状

  自诉人张红,女,54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在XX市

  XX研究所工作,任该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在该所宿舍

  楼XX栋XX单元XX号。

  某与1984年自由恋爱结婚。婚

  后相亲相爱并育有一女。

  赵某2008年辞职下海到广东省xx市xx空气净化器公

  司工作,每两个月回家一次,但对家里生活仍尽心照顾,夫妻关系也很和睦。赵某2009年下半年到xx市xx模

  具厂工作后,渐生变化,一直以工作忙为由不回家,仅是

  每月寄一笔钱贴补家用o后来才知道赵某在XX市工作后结

  识了当地一家夜总会工作的余某。并与余某以“夫妻”名

  义同居。2011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余某也随赵某前往,并继续以“夫妻”名义同居。但同时

  赵某又骗我说,要与我白头到老、相守终身。2011年9月,我希望赵某跟我一起去国外看女儿,赵某以工作忙走

  不开为由回绝。后来,在我的一再要求下,赵某勉强答应

  到北京为其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却将余某带在身边。

  我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尽情嬉玩了半个月后乘飞机

  回到xx市,并在xx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

  居。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2012年3月,赵

  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我接受

  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我生活费,我当场拒绝。此

  后一年时间内,赵某再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给过我一分钱。

  赵某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3年,而与我长期分居。夫妻

  关系名存实亡,已无感情可言。现有赵某与余某在xx市

  xx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以夫妻名义同居时

  房东、邻居的证词;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xx度假村玩耍

  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九条,四十

  六条

  的规定,请求法院依法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分

  割共有财产和xx赔偿xxxxxx元。

  相关证据:

  1、赵某在xx市xx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

  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时的房东、邻居的证词。

  2、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xx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

  记表的复印件。

  3、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张红

  20013年4月16日附:1.本状副本一份

  2.xx,xx证词,xx,xx复印件各一份。

  第五次考核任务

  辩护词写作

  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辩护词:

  2013年6月6日早上8时许,韩某(男,40岁,XX省XX县XX乡人,住XX市XX区XX村)和刘女士均到村里的“河

  西馒头店”内批发馒头,准备外出销售。在装运馒头时,两人因发生碰撞而产生纠葛。刘女士动手打了韩某一巴掌,韩某当即回手向刘的胸部打了一拳,结果刘女士当即倒地

  昏迷。在场群众将刘女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检验鉴定认为:1.死者是因胸前受外力打击引起反

  射性心脏抑制而死亡;2.根据案情,死者生前在胸前被打

  一拳后,后退两步倒地,送医院证明已死亡,死亡较急速。

  检查虽见右心室表而有点状出血,部分心肌细胞有断裂,但胸前皮肤、皮下及胸骨、肋骨均未见明显损伤,属于“抑

  制死”的情况(即:身体某些部位受到轻微的、对正常人不

  足以造成死亡的刺激或外伤,通过反射作用在短时间内使

  心跳停止而死亡,而尸检找不到明确原因)。

  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刘女士的死是由于韩某的殴打

  行为造成的,韩某的行为与刘女士的死亡之间存在着因果

  关系。韩某应当预见到殴打他人可能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由于没有预见而致使刘女士死亡,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而向XX市人民

  法院提起公诉。

  辩护人认为,刘女士的死纯属意外事件,韩某的行为不构

  成犯罪。理由是:要追究韩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前提和依

  据应当是韩某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

  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所谓“应当预见”应当是指在正

  常情况下,按照正常理智的一般人基于日常生活、工作经

  验所能够预见到的情形。刘女士在外表上与一般人毫无异

  常,韩某不可能预见到刘女士是“特异体质人”,也不可能

  预见到自己的一拳就能致刘女士受伤甚至于死亡。韩某不

  具有过失犯罪中所要求的“预见义务”,因而其行为属于《刑

  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

  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答案: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及《律师

  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木案被告

  人韩某(男,40岁,XX省XX县XX乡人住XX市XX区XX村)

  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韩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

  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

  取证工作.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起诉书在

  认定事实上定性不当.理由如下:

  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韩某构成犯罪的认定:

  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刘女士的死是由于韩某的殴打

  行为造成的,韩某的行为与刘女士的死亡之间存在着因果

  关系.韩某应当预见到殴打他人可能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由于没有预见而致使刘女士死亡,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应

  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而向XX市人民法

  院提起公诉。

  辩护人认为,刘女士的死纯属意外事件,韩某的行为不构成

  犯

  罪.理由是:如果要追究韩某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前提

  和依据应当是韩某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

  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

  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所谓“应当预见"应当是指在正

  常情况下,按照正常理智的一般人基于日常生活、工作经验

  所能够预见到的情形.刘女士在外表上与一般人毫无异常,韩某不可能预见到刘女士是“特异体质人”,也不可能预见

  到自己的一拳就能致刘女士受伤甚至于死亡.韩某不具有

  过失犯罪中所要求的“预见义务”,因而其行为属于《刑法》

  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

  件”,不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

  辩护人认为本案韩某不具有过失犯罪中所要求的“预见义

  务”,因而其行为属于《刑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由于不能

  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本案应认

  定刘女士的死纯属意外事件,被告人韩某不构成犯罪。

  辩护人:XX律师

  XX年XX月XX日

篇三: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任务3试题及答案

  

  (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形考任务3试题及答案

  (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形考任务3试题及答案

  盗传必究

  形考任务三

  一、多项选择题

  题目1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必须包含的要素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正确答案:必须相互作出意思表示

  正确答案: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正确答案: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题目2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关于以上四种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正确答案: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正确答案: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题目3下面言辞属于要约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正确答案: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说请速运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司

  正确答案:赵某一直想购买郭某的一幅字画,一日二人饮醉,赵某再次提出要求,郭某便说好,你拿30万来,这副画就归你

  题目4合同的履行原则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正确答案:经济合理原则

  正确答案:全面履行原则

  正确答案:协助履行原则

  题目5根据合同订立的方式不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

  选择一项或多项:

  正确答案:竞争性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非竞争性买卖合同

  题目6因租赁合同承租方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适用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正确答案: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停止侵害

  正确答案: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恢复原状

  题目7甲方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丙方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对此,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正确答案: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不履行时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题目8明示预期违约的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正确答案:当事人明确、肯定的作出将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正确答案: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前这段时间内

  正确答案: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正确答案:须不履行无正当事由

  题目9构成欺诈应当符合的构成要件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正确答案:须有欺诈行为

  正确答案: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

  正确答案: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正确答案: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

  题目10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正确答案: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

  正确答案: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

  二、单项选择题

  题目11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题目12在大陆法系中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帝王规则的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

  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诚实信用原则

  题目13下列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承租人不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题目14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

  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次债务人负担

  题目15刘某为某农工商公司的采购员,刘某持该公司出具的采购农副产品的介绍信,与某供销社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吨大米的购销合同。某供销社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发货后,被某农工商公司拒收,理由是只让刘某出外购买水产品,没让其采购大米。依照法律规定,刘某的行为()。

  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代理行为有效,公司不得违约

  题目16.甲将其收藏的一幅某画家遗作卖给乙,价金5万元。甲将价金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履行期届满前,该遗作灭失,则乙()。

  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可以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题目17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物的担保方式的有()。

  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保证

  题目18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研究开发人所有

  题目19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关系的协议。

  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民事权利义务

  题目2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际上采取的是()。

  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总则中的严格责任与分则中的过错责任相结合的立法模式

  三、案例分析

  题目21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汪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请分析:

  1.若B公司延期交付工程半个月,A公司以此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合同总标的额20%即1200万元违约金,你作为B公司的律师,拟提出何种请求以维护B公司的利益?依据是什么?

  2.对于陈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3.对于陈某的赔偿,应当适用何种归责原则?依据是什么?

  4.对于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其性质应如何认定?理由是什么?

  5.若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6.丁某在得知房屋卖给汪某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其主张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7.汪某现欲退还房屋,要回房款。你作为汪某的代理人,拟提出何种请求维护汪某的利益?依据是什么?

  8.如果A公司不能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可对A公司提出什么请求?

  答:1.请求仲裁机构减少违约金,台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

  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应当由丙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因刘某系丙公司的雇员,其在执行雇主指令(或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人损害由雇主承担责任。由丙公司系合伙企业,故由张、李.王实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民法通则规定地面施工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

  4.乙公司的保证责任性质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规定对保证责任性质约定不明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甲银行的抵押权标的为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商品房。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贴产。甲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可以将商品房-并处分,但不能就商品房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不能得到支持,因为汪某已经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不动产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依据。

  7.请求解除合同,因为A公司构成严重违约,房屋无法居住,不能实行合同目的。

  8.B公司可向A公司主张违约责任或者对建设工程主张优先权。

篇四: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任务3试题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机考第三套真题题库及答案

  盗传必究

  试卷总分:100答题时间:120分钟

  客观题

  一、单选题(共6题,共18分)

  1.

  公证文书签署人员应写为()oA公务员

  B公证人

  C公务人员

  D公证员

  2.

  仲裁调解书的效力相同于()oA仲裁协议书

  B仲裁申请书

  C仲裁裁决书

  D仲裁答辩书

  3.

  上诉状的正文是其核心内容,包括上诉请求和上诉()oA目的B意见

  C理由

  D依据

  4.

  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A用语法律化

  B文字固定化

  C语言形象化

  D用语成文化

  5.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引用法律条文时,如果法律条文有条、款、项、目,要求引到

  A条

  B条、款

  ()。

  C条、款、项

  D条、款、项、目

  6.

  法律文书的材料和主旨在文书制作中的关系是()。

  A辨证统一

  B相互独立

  C相互包容

  D相互补充

  主观题

  二、简答题(共3题,共12分)

  1.什么是呈请拘留报告书?(试题分值:4分)

  答:呈请拘留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2分),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

  (1分)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1分)。

  2.

  什么是民事决定书?(试题分值:4分)

  答:民事决定书,是指人民法院(1分)就民事诉讼中(1分)的特殊事项(1分)依照法律规定作

  出决定时制作的文书(1分)。

  3.

  民事上诉状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试题分值:4分)

  答:民事上诉状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上诉请求(2分)和上诉理由(2分)。

  三、写作主题(共1题,共50分)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

  2013年4月20日19时许,被害人蔡X江应约到被告人李X秋家中。李倒了一杯温水,在厨房将事

  先压碎的20片安眠药片放入杯中,并加了两汤匙白砂糖,搅拌后,递给蔡喝了。蔡喝水后不久,便熟睡

  不醒。此时,李X秋将藏在屋后的帮手史X山叫出来。李将事先从XX镇百货店购买的尼龙绳取出,挽成

  一个套子,套在蔡的颈部,与史各拉绳子的一头,二人用力猛拉,直到蔡机械性窒息死亡。接着将蔡穿的X牌西服上衣和裤子剥下,取出上衣口袋中的500元钱,李自己留下300元,将余下的200元钱和蔡的衣

  裤给了史。李与史合计了一番,就用李家的塑料床单将蔡的尸体包起来,并用尼龙绳扎紧。等到夜深人静

  约23时许,李、史二人将蔡的尸体放在一辆手推车上,李在前面领路,史推车随后,一直推到X镇X村

  X水库边,二人共同用力将蔡的尸体沉入水中,企图毁尸灭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

  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

  院提起公诉。”(试题分值:50分)

  评分要求:

  (一)首部(5分)

  1.标题(1分)。

  2.

  编号(1分)。

  3?被告人基本情况(2分)。

  4?案由和案件来源(1分)。

  (二)正文(40分)

  1.犯罪事实和证据(26分)。

  (1)犯罪事实(20分)。要求先写犯罪的起因(动机、目的),后写犯罪的预备(购买作案工具和

  收买帮凶),最后写实施犯罪和毁广灭迹的情况。行文要筒明扼要,写了无用的材料要酌情扣分。

  (2)证据(6分)。要求单列一段写明有关的证据。

  2.

  起诉的理由和依据(14分)。

  (1)援引《刑法》条款,确定涉嫌罪名,并对事实情节加以评论,阐明量刑意见(10分)。

  (2)援引《刑事诉讼法》条款作为提起公诉的法律依据,并写明起诉决定和请求事项(4分)。

  3.

  尾部(5分)

  (1)致送用语(1分)。

  (2)检察人员的法律职务、姓名、起诉FI期和公章(3分)。

  (3)附项(1分)。

  四、写作辅题(共1题,共20分)

  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遗嘱。

  王X真请律师代书遗嘱一份,其内容如下:

  (-)我现住房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院内X楼X单元XX号。住房系三室一厅,建筑面积

  为100平方米。此房是我单位分给我住的公房,19XX年根据房改政策的有关规定,我以现金X万X千元

  买下此房。大儿子王X正、次子王X礼先后结婚独立生活,均有自己的住房。而三儿子王X义一家一直与

  我生活在一起,又无其他住房,因此我决定此房将来由王X义继承,他人不得提出异议。

  立遗嘱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试题分值:20分)

  评分要求:

  1.

  标题(1分);

  2.

  立遗嘱人基本情况(2分);

  3.

  立遗嘱人的目的、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和执行人姓名等(3分);

  4.

  遗嘱具体内容(10分);

  5.

  遗嘱份数及保存人(1分);

  6.

  立遗嘱地点(1分);

  7.

  立遗嘱时间(1分);

  8.

  立遗嘱人等署名(1分)。

  【说明:书写的遗嘱应符合教材上讲的要求,否则,酌情扣分。】

天铭文秘网 https://www.itym8.com Copyright © 2019-2024 . 天铭文秘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天铭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吉ICP备1900176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