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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调研报告(4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0-04 20:55:04

篇一:对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调研报告

  

  镇有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研报告三篇汇总

  调研是调查研究的简称,指通过各种调查方式系统客观的收集信息并研究分析,对各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予以预测,为投资或发展方向的决策做准备。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镇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镇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一篇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横水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主题教育总目标,坚持把调查研究贯彻始终,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我结合自己在横水任职政法委员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如何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工作中矛盾纠纷类型和来源,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分析认真梳理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更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推进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矛调工作的现状和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

  (一)矛调工作现状

  20__年1月至20__年9月横水镇综治中心共计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件。其中,山林、土地、物权保护纠纷14件,劳务合同、经济合同、民间借贷纠纷54件,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婚姻家庭纠纷14件。

  (二)矛盾纠纷主要类型

  涉及矛盾纠纷最多,对基层全局影响最大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资源权属类。主要是农村土地、林业、矿业等各类资源性权属纷争,以及进行各类建设引发的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的矛盾纠纷等。

  二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类。这类纠纷主要为婚姻家庭、宅基地、邻里纠纷等类型,多数是由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引发的,经过各级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大多数化解在基层,但如果化解不及时,极易造成家庭、宗族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乃至暴力事件。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类。个别老信访户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或答复不满意、不及时而持续信访,甚至越级上访,以及有少数人想通过上访获取个人利益而无理闹访、缠访等。

  二、当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级调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目前,虽然各村都有调委会,但成员基本上都是村委会干部兼职,他们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往往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调解工作中,同时,调解员是义务调解,费时费力还不讨好,有时还会受到当事人的谩骂,存在畏难情绪;其次是大多数调解员整体素质不高,在处理实际问题时方法不当,个别调解员态度还不够好,加之政策把握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难以得到有效及时化解。

  二是部分群众素质有待提高。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日益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但是还是有不少群众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断章取义”,片面强调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一面,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三是部门沟通协调程度不够。综治、信访、司法、国土、安监、林站、公安等社会治安综治成员单位之间,职责不够明确,沟通和配合不足,难以形成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合力,漏查、漏报和协调迟缓而贻误最佳调处时机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调解工作缺乏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在农村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调处解决方式比较简单,凭经验,靠老办法,加之受村干部个人意志和素质影响较大,容易造成当事人不满;少数镇村干部受“稳定压倒一切”的影响,在疏导调处纠纷过程中求快求安,不考虑以后的工作,会采取有悖于政策和原则的资金协调办法,出钱“买”维稳,给了群众“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导向,从而导致矛盾激化、升级,甚至上交。

  三、做好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

  一是把好“进入关”。让村民们选举文化水平高、懂法律、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发掘农村“五老”等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加入调解队伍,充分发挥好村第一书记、名誉村书记、名誉村主任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要把好“培训关”。要拟定培训计划,结合“法律明白人”工程,落实培训任务并达到培训效果,使每个调解员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原则、要求,掌握相关的调解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

  三是要把好“管理关”。及时了解村级调解工作的质和量,总结经验、整改不足。强化激励导向,积极向上级争取“以奖代补”政策,提高调解员积极性。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健全以镇村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网络,通过开展定期法律咨询、普法讲座、送法进村到社区等活动,以及灵活运用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观念,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使广大农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是认真落实村民组织法。切实推行民主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提高公开的透明度,同时,要加强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村务行为的规范化。

  三是建立农村法律援助制度。要发动广大法律工作者面向农村,为农民提供适时的法律援助。

  (三)发挥“邱联钧调解工作室”品牌效应

  目前,“邱联钧调解工作室”在群众有一定的知名度,群众有矛盾纠纷乐于找邱联钧,要发掘更多邱联钧式的调解员,为邱联钧式的调解员提供更好的工作场所、更强工作保障。

  一是要继续做好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建设,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场所和服务。

  二是要明确激励机制,明确“以奖代补”政策,提高工作待遇,条件成熟的可以推向市场,实现市场化、职业化。

  镇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二篇

  一、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善未形成合力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不能务实求真,未能杜绝浮报虚夸现象。存在着各部门之间缺乏配合联系,各自为阵,群防群治没有较大的[此篇范文为大/秘/书/网作者呕心呖血之作(ww)-未经过范文先生网站同意转载此文均为抄袭

  后果自负]凝聚力,没有专职部门来牵头,至使工作缺乏交流、汇报和向心力,有些工作处于无人管理,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没有与时俱进,因地、因事制宜,需要不断的丰富和完善管理条件。

  (二)缺乏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劳动和报酬不相协调的问题,无法落实无固定收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综合治理的激励机制,形成多干少干一个样,特别是村民小组一级。

  (三)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

  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虽然形成,但是少数干部认识不足,缺乏工作积极性,没有一套合理的制约办法开展纠纷排查,难以真正发挥机制作用。

  二、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主要对策、意见和建议

  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联系实际,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的宗旨意识,有的放矢地解决矛盾纠纷。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而导致的矛盾纠纷都有一个酝酿和发展的过程,都不是简单、孤立存在的,是与我们的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大量问题紧密关联的。在处理问题、开展工作中必须切实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紧紧围绕稳定大局,真正落实“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执行、落实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解决好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注意掌握村情民情,认真搞好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防止和避免出现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镇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三篇

  一、基本情况

  赤寿乡总面积54平方公里,总人口11023人,山林面积43128亩,耕地面积10483亩,全乡辖19个行政村,50个自然村,206个村民小组,4042户,总人口11023人。民族以汉族为主,有畲族人口20__余人,是丽水市的小康乡。全乡以种植、加工茶叶为主。20__年-20__年,在县重点项目生态园区建设____征用土地7000余亩,是征迁面积最多的一个乡镇

  赤寿乡在县委县政府建设“田园松阳”升级版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抢抓园区建设的机遇,化解各类矛盾,快速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使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二、调研目的随着大量征地拆迁后,土地重新调整、利益重新分配,由此而产生群众信访活动也呈明显上升趋势,信访案件的逐渐增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探索保持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的治本之策,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通过基层调研,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能够实现基层难题破解的新突破,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三、取得成效及主要做法

  在征迁和项目推进中,土地重新调整、征地款分配、村民之间、生产队之间、本村与外村之间的矛盾集聚爆发。乡党委政府加强指导,引导村三委干部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用心化解各种矛盾,实现了乡村和谐发展。

  一是综合治理,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通过村级换届,定好村级发展目标,用以事选人的标准,选出有思路、有能力的好干部,为村民服务,推进村级发展。

  二是主动靠前,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征迁建设过程中,引导村干部主动担当,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尤其是对群体性事件,要有高度的敏锐性。比如有一次楼塘村100余名村民受到部分人煽动聚集到乡政府要求分配集体土地款,并扬言越级上访。当时的楼塘村村民主任傅明亮,立即组织村干部和村民现场对话,表态这是村级事务,由村里内部解决。他们及时公开了村集体的征地信息和财务情况,取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最终妥善平息了该群体事件。

  三是把工作做在平时,稳扎稳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__年,楼塘园中村搬迁工作启动,拆除房屋100余幢。20__年1月22日(农历12月25)是谷旺自然村拆迁合同签订的最后一天,最后一户拆迁户谈到晚上6点还是不肯签合同,有许多同志决定放弃了,准备以后按着钉子户做相应处置。但村三委干部考虑假若真的成了钉子户,一定会产生很多矛盾和不可逆转的后遗症。他们没有放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工作,最终晚上11点做通了该户的思想工作,连夜签下合同,圆满完成了谷旺自然村的拆迁工作。

  四、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班子队伍结构需调整。有些班子年龄结构偏大,不能与时俱进,难于用新思想新理念去处理问题。目前就赤寿乡来说,支委整体年龄50岁左右的占86,村委占70.3。

  二是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作用有待加强,有些支部书记并没有跟上前进的步伐,还是用老观念老思想看待问题。

  三是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升党员队伍中,还存在极少部分的党员不支持中心工作等现象。

  四是群众意识有待转变。在遇到利益受损或者矛盾纠纷时,部分群众存在“信访不信法”的思维,抓住制度的漏洞,有越级访、缠访等无理上访行为。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优化基层班子队伍结构。下步在村级换届选举中考虑老中青结合,达到互相促进的工作成效。

  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党委政府要把乡村治理的压力传导给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发挥他们的主导意识。

  三是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每位党员管理好自己及亲朋好友,就能全面影响我们的身边的群众,使他们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是发挥群众基础性作用。乡村治理要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础性作用。在乡村治理中实现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

篇二:对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调研报告

  

  人民检察院关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XX检察院报告我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以来,XX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时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统一思想,夯实基础,汇聚强大合力

  (一)注重理念引领,切实以人民为中心

  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X人次,均依法妥善处理;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最高位置,加强释法说理,妥善处理矛盾纠纷X件,做到既解群众“法结”又解群众“心结”。

  (二)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政治自觉,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政治任务强力推进。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三位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制定了《XX检察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方案》、《XX检察院关于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开展筑牢了组织基础。

  (三)配齐配强人员,夯实基础保障

  院党组在人员配备上精心安排,每个部室抽调一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政策水平过硬的干警,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精干力量。全院共有X名入额检察官,为矛盾纠纷化解小组配备X名入额检察官和X名辅助人员,配齐配强了基础人员力量。建立对内、对外各项联动协作机制,对内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线索摸排、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对外与公安、法院建立刑事案件风险通报机制,健全信访案件联席会议、联合接访、联合答复机制,牢牢把握风险预判和稳控化解主动权。

  二、创新方式,多措并举,实现同向发力

  (一)围绕中心工作,用心做好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在控申部门分设办信组、接访组、办案组三个专组,平时按分工履职,忙时集中力量攻关,确保群众来信专人管、专人抓、专人办、专人答,第一时间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和揪心事,今年共受理控告申诉类案件X件,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X人次,均已按要求进行答复办理;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分类建立信访积案“档案”,逐案制定化解措施,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经常性矛盾隐患排查,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了连续X年无越级访和赴省进京访;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变申请救助为主动救助,增强司法救助工作的时效性,今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X件,累计发放救助金X万元。

  (二)强化法治自觉,努力实现依法办案与多元化解同向发力

  一是规范刑事案件和解办理程序。将刑事和解作为不捕、不诉和从轻从宽提出精准量刑建议的重要前提,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今年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X件XX人,审结X件X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X件X人,适用率为X%。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引导当事人握手言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对抗。

  二是推动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以“事要解决”为目的,建立了轮流接访制度、律师协助说理制度和息诉工作考评制度。全年共办理民事监督类案件X件,均已办结;办理行政监督类案件X件,均已办结;化解行政实质性争议X件。在办理山西省XX公司诉我区XX行政单位行政诉讼一案中,承办检察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可以化解在诉前,遂搭建平台,与双方进行多次沟通。承办检察官从情、理、法等角度巧妙斡旋,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和居中协调,使双方彻底放下心结,最终将该案成功化解。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既平息了双方矛盾纠纷,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达到案结事了政和的目的,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展现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检察担当”。

  三是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政通人和。今年共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录入行政处罚案件X件,充分形成了工作上的合力。

  (三)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全面推行公开听证

  落实能听证尽听证和公开听证全覆盖要求,对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审查逮捕、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救助等九大领域疑难复杂案件全部公开听证,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今年共开展公开听证X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评议,同时邀请与案件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旁听,实现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公开听证工作的开展,不仅将办案置于人民监督之中,更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检察工作。

  三、宣传引导,良性互动,保障大局得力

  重视法治宣传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落实普法责任制,成立了普法宣传小组,深入社区、学校、工地、企业等地开展常规性法治宣传。今年共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法治宣传X次,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群众走进检察机关”等主题检察开放日X次,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等宣传方式,覆盖不同领域群众X余人次,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为全区矛盾纠纷化解、构建和谐安定社会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XX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持续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质量和水平,为早日实现我区高品质产城融合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篇三:对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xx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推动情况的调研报告

  xx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的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是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种全会所明确提出的一项战略性国家工程,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氛围具有重大意义。为全面了解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情况,自2023年4月份以来,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采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了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等多个部门负责人的关于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走访了上述各单位实地考察,现场调研了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区公安局警民联调站点、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区交通、医疗、征地拆迁、劳资等各专业调委会工作和建设情况,广泛听取各单位加强和改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系统查阅和记录了各单位2023年以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的相关资料,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基本健全。2023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xx区全面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行意见》、《关于建设xx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实行意见》、《全区集中依法化解涉法涉诉重点信访案件工作方案》、《xx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建设实行方案》等多种制度性文献,并积极组建区、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站)和区、镇、村三级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从主线上保障了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健全、建设工作,全力引导了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继续朝着健康、向上、完善的方向快速发展。

  (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不断强化。2023年全区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24件,调解成功749件,成功率为90.8%。其中人民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47件,调解成功526件,成功率为96.1%;行政调解共受理各类行政纠纷17件,调处成功16件,成功率为94.1%;司法调解共受理法院民商事案件260件,其中:调解260件,撤诉124件,调撤率为47.7%。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呈现三个特点。一人民调解仍是矛盾纠化解的重要形式。由于人民调解独特优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受理矛盾纠纷占66.3%,仍然是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形式;二矛盾纠纷化解呈现多元化、底层化趋势。全区既有区级层面司法局人民调解、信访局群众信访、公安局警民联调、法院民事调解等多种矛盾纠纷调处模式托底,也有镇、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站)及民间调解组织的多元化参与。全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也呈现出底层化趋势,2023年全区受理824件矛盾纠纷就有486件是通过镇、村及民间等基层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就地解决,占总矛盾数的58.9%;三劳资纠纷、婚姻家庭、征地拆迁、邻里纠纷成为矛盾纠纷高发领域。随着我区改革不断深化,群众法制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婚姻家庭观念的转变,劳资领域、婚姻家庭、征地拆迁、邻里纠纷频发。2023年,全区受理化解的矛盾纠纷中,这四类矛盾纠纷共509件,占总数的61.9%。二、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当前,xx区正处在深化改革,由镇区向市区转变的关键时期,大建设、大发展始终是全区发展的主旋律,在此背景下,全区各种社会矛盾叠加,新老矛盾交织,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不断增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呈现出“发生同步化、诉求利益化、形式多样化、参与群体化、化解复杂化”的趋势。

  (二)部分单位责任贯彻不到位。全区有的部门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无足轻重,甚至认为单纯是信访部门的事;有的部门信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习惯心理,缺少预见性,被动等待群众上门反映问题,不能提前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止,一旦产生矛盾纠纷才事后补救,对发生的问题疲于应付。

  (三)排查不进一步、化解不及时。2023年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总量虽然比2023年同比下降3%,但是不可忽视的是一些矛盾纠纷由于排查化解不及时,通过群众信访的形式表现出来。有的部门排查矛盾纠纷不进一步,仅仅停留在表面;有的部门排查出矛盾纠纷,仅仅是登记了事,没有做进一步细致的化解工作;有的部门积极排查、积极化解少,缺少主观能动性。

  (四)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一些部门和组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工作没有形成规范化和常态化,缺少相应的监督问责措施,致使一些制度和措施流于形式,导致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三、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法、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水平。一是提高思想结识。推动

  “三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推动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服务保障民生的现实需要,是建设平安xx的应有之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交流推动会精神、区委《关于全面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实行意见》规定,以承担中央综治办交给的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创新项目为契机,大力加强区、镇(街)、村(社区)综治工作平台建设和各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在区政法委统筹领导下,以正在建设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抓手,加强区、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机构建设,增强工作合力。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源头治理理念,尽也许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纠纷,立足本职化解矛盾纠纷;贯彻依法行政各项规定,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依法办事和服务群众的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工作制度。要充足发挥区、镇矛盾纠纷调处机构作用,进一步梳理和完善适应我区特点的矛盾纠纷化解实行细则和操作规范,积极探索司法确认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途径,使工作环节更加顺畅、流程更加规范、绩效更加明显。杭州余杭区法院在交警部门设“交通事故审判庭”、苏州吴中区派调解员到每个基层法庭参与诉前调解、在司法所内部设立法庭,减轻法院“最后一道防线”的负荷的做法,值得我区学习借鉴。二是逐步健全行业调解机构。上海浦东区司法局在现有知识产权调委会、医患纠纷调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调委会等2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再成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委会、金融消费纠纷等调委会积极融入大调解格局。联系我区实际,物业调解委员会和土地仲裁机构需尽快成立。三是完善分析研判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广泛收集、实时掌握各区域、各领域矛盾纠纷现状和发展动态,认真分析和研判矛盾纠纷产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探索防止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模式、新途径,更好地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才库建设。从区人大、政协、政法、信访、公安、司法、财政、人保、交通、卫生、农林、国土、住建等各单位以及“两院”等退休干部中精选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熟知本部门法规政策业务、精通调解法律法规,具有调解经验,善于沟通的干部组成

  调解员人才库。人才库由区矛盾纠纷调处机构登记建档,充实到调解员队伍当中。二是充实配强调解队伍。我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已经运营,全区司法所等相关调解机构严重缺人。建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一定数量的在职调解员,交通事故、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的待遇也需相应提高,切实解决调解有人做、安心做的问题。三是建立退出机制。要健全和完善调解队伍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吸纳更多经验丰富、热爱调解工作的优秀退休政法工作者、人民陪审员、社区志愿者等加入调解队伍,同时对不能胜任调解工作的人员要畅通退出渠道,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强化培训指导。要进一步树立对的的调解理念,增强公正廉洁、为民服务的责任感,认真依法做好调解工作,力争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定期安排法律法规学习、案件交流研讨、旁听法院庭审、调解现场观摩等,不断提高调解员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巧。

篇四:对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调研报告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调研报告3篇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调研报告第1篇

  根据综治办关于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由局综治办牵头相关股室参加开展了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专项调研,对民政系统近年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民政系统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调研报告,为民政系统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了有益探索。

  一、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的意义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当前矛盾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类型的多元化、诉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径等也应多元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一套以诉讼为核心,各自非诉讼方式为补充的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来协调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主要职责部门之一,在维护民权、保障民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职能、保障民生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民政信访工作主要表现

  1、信访对象日益增多。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弱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已扩大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地名命名等。其次民政信访对象有区域性特点。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村级经济相对薄弱,村民人均收入较少的村,及靠近城镇的社区居委会,前者如五指峰乡黄竹村,后者如东山镇东门村、滨江村。

  2、信访内容日益增多。目前,除了贫困户的救济外,信访内容还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等。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有些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如南河村重残精神病人走失了为什么还在享受重残金。这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甚至使政府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3、信访形式日益增多。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对象他们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的以书信、电话等形式的来信来访,近两年,#络爆料、发帖、越级上访有所增加,可谓防不胜防,由于他们对政策了解的不全面,反映的一些问题失实或少全面,不但毁坏了基层干部的名誉,也造成了基层工作的被动,如陡水镇红星村范女士在#站上发帖“送走癌症姐姐,明天,给癌症父亲的看病钱在哪?”为题。

  4、部分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目前信访突出的问题集中在重病困难低保边缘救助对象、低保救助对象、重残救助对象。在重病困难低保边缘救助对象的信访中反映有:“我家有车那是孩子结婚时买的,我现在自付药费这么大,为什么不能进边缘救助对象?我不要救济金,我只要增加报销比例”;“我几个儿子不管我们两个老的,我要申请低保”;“那家人家资产有千万乃至上亿,他爸为什么还能享受重残救济金,而我这种残疾人就没钱,不公平!”等,而且这三类中边缘和重残救助的问题更加突出,基本占到信访总量的65%以上。

  三、成因分析

  1、政策方面的原因。如“送走癌症姐姐,明天,给癌症父亲的看病钱在哪?”、“我家有车那是孩子结婚时买的,我现在自付药费这么大,为什么不能进边缘救助对象?我不要救济金,我只要增加报销比例”;“我几个儿子不管我们两个老的,我要申请低保”;“那家人家资产有十万乃至上百万,他爸为什么还能享受重残救济金,而我这种残疾人就没钱,不公平!”。还有如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标准确定上高低不一,导致部分群众因心态失衡信访。有群众来反映“我是失地农民现在失地农民失地金155元/月不如低保240元/月拿的多,我们损失了资源他们什么也没有损失,差距太大心里不平衡”。还有参战人员来反映“参战补贴太低”。

  2、资金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年投入救灾救济、优抚、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巨大,但在有些方面还是很难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如边缘户对药费报销比例的需求等。

  3、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数民政信访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来信来访增多,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如铁石村张某“我拿不

  到低保就住在乡政府了”。其次,村民政业务员素质不高和业务员更换过于平凡导致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全,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造成信访,如有芦阳村民溺水死亡后不知道该为他们提供哪些保险理赔信息。

  四、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主要经验做法

  1、提升人员素质,稳定村级民政业务员队伍,同时以情感染信访对象。做到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民政业务员队伍。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特别要学习行政诉讼法,办事要依法、依程序来。学会群众语言,优化接待工作,做到“笑脸相迎,有水解渴,耐心倾听,诚信办事”。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尽可能得来访者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

  2、收集信访信息,要主动面对信访对象。建立健乡镇(街道)、村二级民政信息#络,加强信访力量,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多元化的信访格局,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用好村民组长、村民代表,推行#格化包干管理。民政业务员还要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动向,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3、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率。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所以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要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以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还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不互相推诿扯皮,更不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

  4、创建一个民政业务疑难问题讨论内部平台。专人负责对疑难问题进行收集汇编,指导民政业务员之间对疑难问题进行交流,共同探讨破解之道。将解决疑难问题的方法在平台上推广,促进民政业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对收集到本条线无法破解的难题,草拟出破解设想对上汇报,为上级进一步制定、调整政策提供案例参考,使政策更加完善和合理。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调研报告第2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和中院的要求,按照蒲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的同时,我们立案庭成立课题组,开展实证性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调研,以期为构建我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富有价值的决策依据。在调研方法上采取实践考察与理论相结合的方法,以使调研成果既有扎实的实践依据,具体采用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的研究方法,根据研究内容设计了相应的问卷,对社会公众和当事人的调查问卷共发放400份,回收395份,有效394份。收集或统计了大量的相关数据。最后,课题组在对实地调查所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在深入研究、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本调研报告。

  我院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首先,我们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指导,依据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相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规定,坚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便民利民”的原则,制定了蒲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立足实际,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及时搭建诉调对接平台,逐步形成诉讼与非诉讼有机衔接,建立便捷高效、科学系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打造具有蒲

  城法院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模式的工作目标。

  其次,我们通过强化诉非衔接,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格局。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官”专项活动,我们尝试在纠纷集中的区域和行业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

  纠纷调解组织,接受法院委派、委托调解。同时,依靠当地村委会、工会、妇联等社会力量的直接参与,建立健全了诉非衔接机制,通过多方联动、多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逐步实现矛盾纠纷的梯次滤化,使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有效解决,实现社会的和谐、安宁。

  第三,我们增强先行调解意识,推进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工作,进一步彰显司法效能。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诉讼标的额较小,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通过规劝、疏导、说服教育等方式进行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审判业务庭。这种立案庭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即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又能使民事庭有限的法官集中精力处理复杂案件,明显化解审判业务庭的工作压力。

  第四,针对我县地域较广,偏远乡镇贫富差别较大的现状,尝试“巡回流动法律服务”,完善司法服务。我们尝试将“一村(社区)一法官”专项活动与基层法庭工作灵活结合起来,定期到边远乡镇开展信息宣讲平台,讲解法律知识、宣传富民惠民政策,同时进行法律咨询和司法调解活动,并根据需要建立“车载流动法庭”,及时满足边远乡镇村组的法律咨询、立案及立案调解等诉讼需求。达到了哪里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哪里有司法需求,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的目的。

  建立我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在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司法审判作为正式的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日益突出,在前多年我们对多元化解决解决机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司法建设轻非诉讼解纷机构建设,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之间缺乏统一的纠纷解决机制。

  我们的观念上还存在“司法全能主义”。法治化是伴随着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由上至下推行的,诉讼被视为树立司法权威的首要手段,是解决纠纷的最正规方式,对司法解决纠纷的弊端认识不足。因此,我们重视司法的发展和建设工作的进程中,原有与传统文化、社会环境相契合的解决纠纷机制和公众认同的非讼纠纷解决方式,在法治社会建构与司法改革的浪潮中失去了已往的光环,没有了存在、运作的正当化基础,导致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不平衡。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这项工作对于我们而言还是新的事物,尽管我院经过一年来的宣传动员,大家已经认识到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性,但实际工作中还停留在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机制各自为战,对非诉解纷方式和诉讼之间如何有效衔接,形成整体合力还缺乏有效的方法。

  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

  当代的诉讼理念已从强调对抗性转变为强调诉讼的合作性。而相对于诉讼程序,非诉讼程序更重视结果公正、双赢和利益平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在我国有着深厚的法理基础、传统基础、社会基础和制度基础。

  中国传统的儒家“和为贵”的精神恰好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非对抗性特征相耦合。调解在中国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尽管在目前法治推进的进程中,人民调解制度的纠纷解决率有所下降,但是它毕竟是一种法律确认其合法性,具有较健全和完善的制度和规章的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开放所引发的社会分化持续进行和社会冲突愈益明显。单靠司法途径是不可能解决所有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客观存在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在我国城乡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应对日益增多和凸显的社会矛盾纠纷,保持社会机体的正常持续稳定运行和发展。

  人类社会自产生开始便充斥着各种纠纷和矛盾。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利益关系的多样化,生产、生活方式的日新月异。因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农村征地、劳资矛盾等引起各种纠纷不断增多。构建和谐社会不可能脱离和逃避各种纠纷和矛盾,但是,在“和谐”目标的指引下,蕴含和谐精神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发展,必然是解决各种矛盾与纠纷的重要途径,最终也将是实现和谐社会基本目标的前提和保障。

  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建议

  首先要强化宣传,深入学习切实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运行环境。我们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转变观念,只有在观念上摒弃

  “司法全能主义”,才能为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营造良好的运行环境。通过宣传引导,使全社会树立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权威性的认识,站在多元的角度审视多元的矛盾纠纷现实,多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从根本上保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其应有的功效,最大限度地妥善解决各种社会矛盾。

  其次,在强调法院和法官作为调解主体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诉讼调解,积极探索法院外部多元化解纷机制,规范诉前调解机制。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暂缓立案,引导当事人选择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主管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社会影响的人士等组织或个人进行多元化调解,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纠纷,委托行业协会、专业部门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由人民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予以确认。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多元化解纷机制。法院永远是各种社会矛盾和法律纠纷的主要集散地,法院之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始终是整个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中极其重要的一环。我们已经将法院内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贯穿于了审判的全过程并加以了前后延伸。在法院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如诉讼调解、释明机制、执行前调查督促等。实践运行上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有待完善的地方也很多。

  进一步完善法院审判与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的对接,实现诉调的对接,就要打造一个能够有效对接的平台,建立一个沟通协调的渠道,建立社会多方力量参与的调解社会化#络体系,建立联动调解中心,通过这一机制的建立,能够及时有效地了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相关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协会调解工作的指导,探索对非诉调解的司法确认机制,建立社会多方力量参与的调解社会化#络体系。

  我们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元化,对纠纷解决机制也提出更高要求,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动,利益格局多元化、矛盾纠纷多元化的现实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在具体的司法活动中,我们要结合实际、立足审判职能,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信息平台多元立体的服务功能,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灵活开放的司法服务#络。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调研报告第3篇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推广四川“眉山经验”、山东“潍坊经验”、安徽“马鞍山经验”,强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引导

  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联合司法部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各级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案件万件。建立全国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时便捷化解纠纷。出台繁简分流指导意见,全国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万件。积极推进要素式庭审、令状式文书、示范性诉讼等机制创新,切实提高司法效率。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沈阳、长沙、西安等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缩短办案周期,让正义的实现进一步提速。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四川“眉山经验”、山东“潍坊经验”、安徽“马鞍山经验”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地法院创造了许多经验做法,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

  四川眉山法院探索形成了“党政主导各方推进、解纷#络全面覆盖、司法推动科技助力、辅分调审有序分流”的“眉山经验”,有80%的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调解渠道解决。

  山东潍坊法院以深化诉调对接为抓手,设立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和559个法庭诉调对接工作室、乡镇法官联系点,构建“全面覆盖、有机衔接”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防线,建立“类案专业解决、简案快速解决、难案合力解决”的工作机制,实现“分层化解、调裁一体、即调速裁”,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诉前。

  安徽马鞍山法院搭建诉调对接、案件速裁、专业解纷、#络调解、信访化解和攻克执行难等六大平台,形成了“党政司法协力推进、预防化解齐头并进、互联互通与时俱进”的“马鞍山经验”,全市法院案件呈现服判息诉率、调解率上升,一审发改率、来信来访数量下降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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