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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0-04 20:15:05

篇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变成事故隐患、隐患未及时被发现和治理演变成事故。把风险挺在隐患前、把隐患挺在事故前。特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安全负责人根据风险辨识和分级情况,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清单内容包括风险点、所在位置或设备号、潜在事故类型、风险等级、预警色、管控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等。

  2.生产部后勤部按照风险等级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风险应进行重点管控;

  3.安全负责人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其中重大风险由领导负责,较大风险由部门领导负责,一般和低风险分别由科室负责人和岗位责任人负责。

  4.安全负责人根据风险辨识分级情况,绘制风险四色分布图、重大风险公告栏、岗位明白卡、风险点告知卡、事故应急处置卡等形式,对岗位员工进行风险告知。

  二、隐患排查治理

  1.生产部、保卫部确定风险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要求,编制应排查的隐患清单,清单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包括教学、实验实训等)隐患;

  2.生产部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3.安全负责人采用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外部监督检查等多种安全检查形式开展安全检查;

  4.对隐患治理进行分类实施:各生产部门自行组织排查出的隐患,如实记录在安全检查台账,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按期整改,责任部门负责跟踪落实。保卫部组织排查出的隐患,编制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后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实行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篇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制度概述。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以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为核心,根据企业风险分类,确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措施和责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员工和生产设施的安全。

  二、责任分工。

  1.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2.安全负责人: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工艺过程的特点、设备使用及运转的特点等,对企业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制定风险管控计划,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责任人:负责监督和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对本部门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4.员工: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自觉关注生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反馈。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安全风险分级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事故发生的概率与危害程度,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分为重大、较大、一般、较小和微小五级,对应的风险管理策略也不同。。

  2.隐患排查治理:对于不同等级的风险采取不同的排查治理措施,指定专人进行巡检、复查、整改,定期对各项措施进行评估、调整和完善,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安全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和反馈生产安全风险信息,发现一定级别的风险做好随时应对的准备。。

  四、隐患排查治理。

  1.安全隐患排查:企业应定期对全公司的生产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以保证生产设施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

  2.隐患治理计划: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合理的分类,对于各类隐患针对性制定排查治理计划,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指明整改的人员、时间和措施。

  3.隐患整改验收:完成隐患整改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不合格的,要通知当事人及时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制度执行。

  1.整个企业应确立“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企业本身存在的风险,对各项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检查。

  3.需要建立专门的安全检查组织,对整个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对于发现的并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隐患,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制度评估。

  1.随着企业发展,安全风险也会发生变化。因此,制度的实施也需要经常评估和调整。

  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制度有效性、完整性和实施情况等。

  3.在评估中发现问题和不足的,应当及时整改,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总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企业有效控制风险,保障人员及设施安全。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完善的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加强隐患整改工作,确保生产有序进行并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篇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责任制,及时、有效辨识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全体职工的生产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定期进行辨识,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实施风险动态管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隐患即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或者因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者失效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为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全员责任制,公司成立如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组

  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包括维抢修中心)负责人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张恒洋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

  双重预防体系全员责任制

  第四条

  总经理对公司双重预防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落实双重预防体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双重预防体系全员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制度并保障有效运行;

  (四)组织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并负责最高等级风险管控;

  (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六)将双重预防体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七)保障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所需资金和人力资源;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制度;

  (二)组织实施双重预防体系年度教育和培训计划;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动态管理;

  (四)组织或者督促有关部门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在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指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向总经理报告重大情况;

  (五)组织实施双重预防体系全员责任制考核;

  (六)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分管设备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展双重预防体系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设备、设施方面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动态管理。

  (二)组织或者督促有关部门实施设备设施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设备设施方面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的责任制考核和督促工作。

  (四)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展双重预防体系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输油生产运行、调度方面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动态管理。

  (二)组织或者督促有关部门实施输油生产运行、调度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输油生产运行、调度方面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的责任制考核和督促工作。

  (四)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展双重预防体系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保证双重预防体系实施与运行所需经费,并监督经费的使用落实情况。

  (二)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其他分管副总经理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司双重预防体系负责。

  第九条

  安全监察科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制度;

  (二)参与双重预防体系的相关决策,提出改进建议,督促公

  司其他机构、人员履行相关职责;

  (三)具体实施双重预防体系全员责任制考核;

  (四)组织并参与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

  (五)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督促落实公司各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七)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技术科及其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双重预防体系工作中设备设施方面的相关决策,提出改进建议;

  (二)督促落实设备设施方面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生产调度中心及其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双重预防体系工作中输油生产运行、调度方面的相关决策,提出改进建议;

  (二)督促落实输油生产运行、调度方面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其他科室及其人员应当按照本单位、科室、本岗位职责,履行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各单位、班组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制度

  (二)负责本单位、班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监督从业人员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并进行考核;

  (四)组织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和培训;

  (五)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岗位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制度,对双重预防体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二)参与本岗位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落实管控措施;

  (三)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报告;

  (四)参加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和培训;

  (五)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双重预防体系培训管理要求

  (一)公司应当每年将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公司全体职工熟练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安全监察科负责制定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培训计划,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公司全员每年要参加不少于2学时的双重预防体系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双重预防体系的主要内容;

  2.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方法;

  3.公司双重预防体系管理制度;

  4.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其级别;

  5.公司存在的隐患及其管理措施;

  6.双重预防体系更新后的内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培训内容。

  (四)双重预防体系培训要有课件、签到表等培训记录并计入个人培训档案。

  (五)双重预防体系培训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核,80分为及格。培训结束后,要有培训效果评价。同时,采取随机抽查公司全员掌握双重预防体系的熟练程度。

  参加双重预防体系考试不及格者,扣除当月20%安全责任奖或者40%安全管理责任津贴。

  根据抽查结果,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扣除被抽查者当月20%安全责任奖,同时取消被抽查者所在单位当年安全生产先进评选资格。

  第十五条

  双重预防体系的运行与更新

  (一)公司全体人员要严格履行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岗位职责,有权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岗位实际,对公司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公司每年10月份组织各科室、场站对公司双重预防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评审,评审要有记录。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更新、完善,保证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双重预防体系更新、完善要充分考虑下列因素:

  1.法规、标准、政府规范性文件等增加、修订;

  2.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者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3.公司组织机构、生产情况、安全管理机制等发生重大调整;

  4.新增加的安全生产风险和安全生产隐患;

  5.各级专家检查等提出的整改建议和意见;

  6.公司全体职工针对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7.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三)公司每年在更新、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前,第(二)条中所列各项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并严重影响公司双重预防体系有效

  运行的,公司应该及时对双重预防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新、完善。

  第十六条

  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考核

  (一)安全监察科是公司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相关科室、单位履行双重预防体系职责进行考核:

  1.岗位职工未参与本岗位风险点排查与危险源辨识的,扣除当月20%安全奖;

  2.未按照公司双重预防体系的职责要求,履行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扣除当月20%安全奖;

  3.不按照要求组织或者参加双重预防体系培训的,扣除责任人当月20%安全奖;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不立即报告的,扣除责任人当月30%安全奖;

  5.由于设备设施变更或者生产工艺发生变更的,相关科室未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完善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内容并履行相关职责的,扣除相关科室及单位责任人当月20%安全奖。

  (二)公司每年定期针对双重预防体系的相关内容各科室、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应在当月安全奖考核结果中,考核内容包括:

  1.公司双重预防体系中风险点的数量及分布,各类隐患的数

  量及分布、主要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

  2.双重预防体系的履职情况。

  3.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三)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核要有记录。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安全监察科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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