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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9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0-03 19:55:09

篇一: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争创金融生态环境县活动企划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社会进展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阜政办〔2021〕43号)和《关于开展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县活动的意见》(阜政办〔2021〕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颍上县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县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乐观探究建立以“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及有效运行机制,努力营造“内外环境和谐进展、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创建目标

  总体目标:从二零零九年起,利用3到5年时间将我县建设成为“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

  具体目标:国家各项经济金融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县域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健全,社会信用状况明显改善;企业改制规范,金融债权得到有效维护,无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在80%以上,执行案件标的兑现率50%以上,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中介服务体系健全,专业化水平普遍提高;政府、银行、企业协调沟通机制完善,银企关系融洽;

  信贷投入保持合理增长,存、贷款增长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金融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县域经济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

  三、创建措施

  (一)建立组织,完善机制。一是成立颍上县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当,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当,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商务办主任、县人民银行行长、县银监办主任、县各金融机构及县有关部门负责人担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人民银行颍上县支行),具体负责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人民银行、银监办、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新闻单位、金融机构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稳步推动。三是完善宣扬机制。金融部门利用“金融学问进社区”、联合宣扬等形式乐观向社会各界广泛宣扬金融生态环境县建设的重要意义,取得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四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首先,完善日常协调机制。以颍上县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县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通过组织会议、信息披露、数据交换等形式,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日常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其次,完善重点事项争辩机制。对有关经济规划、产业布局、金融运行、风险处置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联合调研,综合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再次,完善紧急磋商机制。对可能发生的事关经济金融运行全局的重大问题或紧急事项,提前制定处置预案,一旦大事发生,马上启动预案,准时实行措施解决,确保全县经济金融平安。

  (二)加强信用建设,改善信用环境。一是推动“诚信政府”建设。政府领导必需增加诚信意识,乐观开展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政府融资行为,落实政府金融债务,提高各类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政与金融风险,维护政府信誉。二是推动“信用社区”建设。每年创建不少于2个信用社区,为协作此项工作开展,相关部门及各金融机构要乐观推广“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相结合的信贷模式,依托社区信用平台,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掩盖面。三是推动“诚信企业”建设。建立诚信企业“红名单”激励制度,定期公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增加诚信受益的辐射示范效应。进一步深化征信体系建设,加快企业外部资信评级工作步伐,推出一批信用优良的企业。四是推动“信用村镇”建设。将全县2/3以上的村镇建设成信用村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信用基础。五是推动“诚信个人”建设。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依托,探究建立城乡个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不断增加个人信用意识。

  (三)强化金融司法环境建设。一是加强金融涉诉案件的审理工作。请人民法院加强金融涉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建立金融涉诉案件审理的“绿色通道”,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有效降低金融机构通过司法途径保全和清收金融资产的成本。二是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行力度。对已审结银行胜诉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每年开展一次金融重点涉诉案件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执行一批数额大、时间长的银行胜诉案件,对有偿还力量,有意拖欠债务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强制清收,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实行限制措施,对转移财产躲避执行的,依法打击,有效维护金融债权,提高资金收回率。三是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逃废金融债务“黑名单”共享信息库,完善逃废债务同业联合制裁制度,提高失信成本。四是全面清理拖欠金融债务行为。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组织金融机构完成对辖区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拖欠金融债务诉讼案件状况的全面清理,按拖欠单位、拖欠时间、是否结案、是否执行等类型分类排查,限期审理、执行结案。五是建立金融涉诉案件协调工作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金融涉诉案件的协调会或执行状况通报会,畅通执法部门和金融机构信息沟通渠道。

  (四)规范进展中介机构。一是开展“诚信中介”创建活动,提升中介服务水平。加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进展,督促其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依据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开展“诚信中介”评比,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提升社会中介机构诚信服务水平,建立统一、高效、牢靠的登记机构,为信贷业务的正常开展供应支持。二是加快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舞民间资本参与组建担保机构,鼓舞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行业协会设立股份制、商业性的担保机构,引进知名担保机构到辖区拓展业务,定期召开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协调会议,畅通合作渠道。

  (五)构建和谐政银企关系。一是通过开展座谈会、争辩会、银企

  项目资金对接会等形式,搭建政策、项目、资金对接平台,架设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促进银企合作。二是加强融资引荐。探究建立用好国家政策性银行信贷资金的有效方式,加强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良性合作,扩大辖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进展的资金来源,吸引全国或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企业投资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等到辖区拓展业务。三是加强项目推举。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认真做好符合本地区特点项目的推举活动,用好金融政策资源,各金融机构要乐观加强与各上级行的沟通联系,乐观争取更多信贷授权和资金投入。四是加强金融新产品宣扬。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地方经济进展实际,乐观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包括信贷产品和代理融资、代理理财、代理睬计事务以及承诺、担保、询问服务等新兴中间业务的创新,并乐观向社会各界宣扬推介,发挥效能。

  (六)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一是加大信贷投放,增加支持地方经济进展的有效性。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在我县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程中应有职责,加大对优质客户培育和信贷营销力度,乐观落实银政企合作协议;主动服务与进展县域经济,支持重点产业,提高金融机构服务的针对性,为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式进展供应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二是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适时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定,并依据信用评级结果,筛选成长型中小企业赐予信贷支持。银行、担保机构要主动与成长型中小企业签订金融服务双边承诺协议,优先为其供应包括信贷资金支

  持等一揽子优待金融服务。三是乐观探究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式。国有商业银行要主动深化城乡,查找信贷投放亮点,扩大金融服务掩盖面,增加服务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进展的力量。政府要乐观兑现、落实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承诺和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依据中心银行专项票据兑付条件的要求,强化内把握度、“三会”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建立良性进展的长效机制。各金融机构要乐观参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乐观实施“助农增收工程”,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的农村金融服务新体系。四是充分利用各类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鼓舞农村信用社制造条件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增加资金调剂力量;争辩制定促进重点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再融资力量的指导性意见;要乐观制造条件,鼓舞和推动一批优质企业通过发行融资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七)整合金融政策资源。一是整合政策资源,形成支持企业融资的合力。建立招商引资和重大经济决策的金融机构参与制度和跟踪调研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制定银政企融资协作制度,将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县与银政企项目合作洽谈会有机结合,建立起银政企融资协作长效机制。二是整合金融资源。出台加快县域金融产业进展的指导意见,制定金融业进展规划,引导金融业健康有序进展;不断完善金融支持经济进展考核方法,鼓舞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对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活动中成果显著、有效信贷投入增加较多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人员赐予适当嘉奖。公务员之家:

  四、组织实施

  (一)广泛宣扬动员。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扬金融业务、诚信学问和创建规划,使创建工作深化人心,形成有利于创建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通过召开动员会等形式,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创建工作负总责,各政府职能部门要乐观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司法机关要依法爱护各类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逃废金融债务。发改委、财政、税务、工商、国土、建设等部门要为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县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金融部门是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县的重要参与者,要全面落实创建措施,并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地方经济进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新闻宣扬部门要把握好金融宣扬的舆论导向,并做好必要的舆论监督。

  (三)严格执行考核方法。依据《**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方法》(阜金稳办〔二零零八〕1号)设定的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具体措施是将各项考核指标落实到具体单位及部门,每年对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创建工作开展状况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并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确保创建效果。

篇二: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攻坚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根据《关于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太政办〔20XX〕85号)精神,县政府确定20XX年为xx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攻坚年。为扎实开展攻坚年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打造三大信用工程,推进金融生态建设

  (一)农村信用工程。在农村开展以评定信用户为基础、信用村为支持、信用镇为目标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由农委、人民银行联合,建立全县6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档案,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快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力度;二是大力推进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力争新增5个信用乡镇;三是由团县委联合人民银行,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及融资试点扶持工作。

  (二)企业信用工程。以企业和个人征信管理系统为基础,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建立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将企业分为a级绿牌守信企业、b级蓝牌警示企业、c级黄牌失信企业和d级黑牌严重失信企业并进行分类监管,对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对恶意悬空逃废银行债务企业进行联合制裁。

  (三)社区信用工程。以居民社区为平台、整合社保、社区居委会、工商等部门信用信息,以下岗职工担保贷款和国家助贷为依托,打造“信用社区”,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社

  区弱势群体发展。全年创建1-2个信用社区。

  二、积极扩大有效信贷投放,强化金融对全县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一)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信贷投放。

  (二)改进银企对接方式。建设xx县银企对接网站,实现金融机构与企业网上对接,提高对接效率。

  (三)完善金融机构奖励办法。

  三、以信用中介活动为载体,积极优化金融交易环境

  一是抓好日常监管。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虚假评估行为。二是开展“信用中介”活动。组织工商、物价、人行等相关部门开展“信用中介”创建、评选活动。全面清理中介机构的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最低收取,他项权证有效期不低于三年。

  四、发挥担保公司作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对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规范整治,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多渠道、倾尽全力为企业服务。同时要求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积极拓展业务,充分发挥担保公司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过程中的积极作用。适时召开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企业参加的推进担保融资研讨会,沟通三方关系,提高担保融资成效。

  五、普及金融知识,开展金融知识进企入乡活动

  由人民银行牵头,会同金融机构开展“小个农”金融服务手册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我县各金融机构针对“小个农”推出的新型金融产品及服务。帮助全县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了解和熟悉金融政策、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新知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融资水平。

  六、打造“诚信xx”,开展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宣传周活动

  组织县宣传、司法、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的推动“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宣传周”活动,通过扩大宣传主体、创新宣传形式,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打造“诚信xx”、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县建设活动中去,扩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影响,打造诚信

篇三: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县政府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进展的力度,促进全县经济金融快速、健康、协调、可持续进展,现就加强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金融生态环境是指金融业运行的内、外部环境,主要包括经济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因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旨在通过多方努力和多种举措,推动金融生态环境要素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实现良性互动和协调进展,为经济金融的健康持续进展制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金融和经济进展的内在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合理配置金融资源的趋势更加明显。一个区域的金融环境状况,打算着该地区对经济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进展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营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有利于政府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信贷资金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能够吸引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和其他资金流入我县,满足我县经济社会进展对各类金融资源的需求,发挥“凹地”效应,实现经济金融快速健康进展;能够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推动经济与金融协调可持续进展,不断提高我县经济运行质量和综合竞争力。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生疏金融生

  态环境建设与地方经济进展的关系,将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金融和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切实有力的措施,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保障全县经济金融协调进展。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依据“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诚信为本、协调进展”的工作思路,以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为抓手,建立良好的政银企关系,优化政策传导效率,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县域经济金融持续快速协调进展。

  (二)总体目标。从2021年开头,通过3至5年的努力,实现金融机构信贷投向合理,重点突出,能够满足经济社会进展对金融的多元化需要;有效信贷投入稳定增加,资产质量明显提高,不良资产逐年下降,风险隐患基本消退;把我县建设成为金融生态环境A级县,建立起维护金融生态环境的有效机制,实现良好金融环境下的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协调健康进展。

  三、主要内容

  (一)良好的经济金融运行环境。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畅通,产业政策与国家金融政策、信贷政策协调全都,政策环境良好,政府、银行、企业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银企关系融洽。

  (二)完善的法制环境。加强法治和执法体系建设,改善司法环境,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严峻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三)良好的信用环境。初步建立以政府信用为表率、金融信用为动力、企业信用为依托、公民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信贷征信体系。

  (四)规范的制度环境。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逐步形成政、银、企亲密协作和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

  (五)稳健的行业环境。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及法律法规,改革稳步推动,内控机制健全,金融业务运作规范,经营管理水平提高,金融市场竞争有序。

  (六)正确的舆论环境。广泛深化长久地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的宣扬训练,增加全民的金融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营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氛围。乐观培育信贷文化,使“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深化人心。

  四、建立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共同担当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和协调职能。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争辩、制定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程序,建立维护本区域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措施,形成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合力。办公室主要负责金融环境建设的日常工作,发挥在金融环境建设中的组织、推动和协调作用,加强与经济、金融部门的沟通,准时搜集和反馈有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信息。相关部门要加强

  协调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推动全县金融环境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金融办、人民银行、财政局、宣扬部、发改局、经信局、民经局、国税局、地税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法制局、人社局、工商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物价局、文广新局和各国有商业银行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担当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准时沟通各部门了解有关政策信息和工作状况,通报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度;

  2.对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状况进行调度,总结阅历,推广典型;

  3.确定提交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争辩争辩的议题;

  4.协调解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5.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标监测评价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6.做好涉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有:制定目标,争辩分析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确定近期、中期、长期的工作目标,全面推动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制定措施,争辩制定和不断完善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方法、程序;完善机制,争辩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相关问题,不断完善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协调、争辩、解决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遇到的其他重大问题。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与,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为季后第一个月的20日左右。重大和急需争辩解决的问题,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可临时召开。

  2.联席会议召开前两周,各成员单位应向办公室提交议题及初步意见和建议,经各成员单位同意后确定会议主要议题准时间地点。有关会议资料在会前两天送达各成员单位。

  3.每次召开联席会议,应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记录,会议记录统一由办公室归档。

  4.会议结束后,办公室应在一周内整理睬议纪要送各成员单位执行,并依据议题重要程度和具体状况准时上报或下发。

  5.联席会议协商内容及对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状况,各成员单位应在下一次会议上进行汇报。

  (三)完善集中整治工作常态机制。每年4月份至7月份定期开展全县金融生态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每年信贷不良占比下降2至3个百分点,信贷诉讼案件审结率达到70%以上,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执结率达到70%以上,逐步化解不良贷款,不良资产逐年下降,资产质量明显提高,风险隐患基本消退。每年依据存在信贷风险的企业特点,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分解任务,分类制定措施;集中资源要素挂念市场前景好、进展潜力大的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争取有实力的企业重组经营不善、资产搁置、救助困难较大的企业,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严峻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突击化解新消灭的金融风险,集中处结一批信贷积案。充分

  运用政策,核销化解一批不良贷款,减轻企业负担。建立信息共享、重点企业风险动态监测及失信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担保和市场中介行为,着力构建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制定出台《县金融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考核方法》,明确考核细则、验收标准,落实责任,对成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嘉奖,对工作成效差的单位通报批判,确保整治活动实效。

  (四)完善金融运行法制环境。

  1.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公正的执法环境。结合我县金融生态建设的要求,加快制定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有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执法部门要乐观支持金融部门的工作,整顿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强化经济金融环境综合治理。

  2.严峻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建立对逃废金融债务的惩戒制度,制定逃废债务企业的认定方法和惩戒程序,建立金融机构逃废金融债务同业共享信息库,同业联合制裁逃废债务行为制度,帮忙各金融机构做好金融债权维护工作。依法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公开曝光,严峻打击。

  3.加强金融监督管理,完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建立金融稳定工作应急预案、金融突发大事处置方法、金融监管信息共享、重大事项报告、金融稳定工作评估等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指导和风险预警,实施有效监管和行业自律,督促各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五)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1.建立重点企业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准时把握反映企业经营动态变化的相关状况,亲密关注企业特别信息,准时发觉和识别各类潜在风险及其变动趋势,提高金融风险的猜测力量;加强对企业经营运行状况的跟踪分析,突出关注负债率高、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发觉隐患,准时提示、把握、报告和处置。建立由银行、财政、税务、审计、电力等部门参与的重点企业贷款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将全县信贷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68家企业纳入监测范围,加大对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行业的监测分析,准时进行风险提示,对即将到期的各项贷款,由承贷银行提前告知贷款企业,以便企业提前筹措资金,按时还贷,防止资金链条断裂。对消灭的风险苗头提前介入,准时预防新增不良贷款的发生。

  2.完善金融机构风险动态监测机制。亲密监测各金融机构风险状况,建立完善金融风险救助制度,把握事态进展,避开连锁反应;加强对银行机构的外部监管,发觉风险要准时实行化解和处置措施。建立健全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准时监测企业特别的经营动态和现金流量。

  3.建立金融风险快速处置机制。准时处置金融突发大事,保证反应快速、联络畅通、处置适当,把握连锁反应和负面影响,确保金融平安和社会稳定。

  (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政府信用体系,强化政府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信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政府信用建设。

  2.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征信管理,构建信用

  信息基础数据库,使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真正成为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政府行政管理以及各经济社会主体进行经营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3.切实加强诚信宣扬训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诚信宣扬活动,总结推广诚信典型,发挥示范和推动作用,引导市场各参与主体增加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

  (七)营造规范的金融运行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

  1.建立政府、银行、企业合作的协调机制。由县金融办、人民银行牵头,会同金融单位、有关部门每月组织召开全县金融运行分析会议,加强政府有关部门、银行、企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资金融通、金融服务、信用环境、债权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金融运行分析会议制度作用,沟通渠道、达成共识、协调运作、共谋进展。

  2.建立银企沟通联系机制。适时组织召开金融环境建设座谈会和银企洽谈会、对接会。金融机构将金融改革进展状况、信贷政策、金融新产品等向企业介绍,使企业准时了解金融管理规程、信贷政策、信贷审批管理程序、新的金融产品等;企业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供应包括行业状况、企业内部管理等各方面信息,提高企业透亮度,让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了解企业,以增加互信,不断亲密银企关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每季度依据县域企业资金需求状况,编制资金需求状况简介,以更好地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投向,探究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为支撑,以市场调整为主导的资金流淌机制,支持经济进展。

  3.建立和完善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展,多方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兴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再担保和联保等业务,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力量。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鼓舞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4.以市场化为导向,完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加快进展企业信用评级、会计、审计、房产、土地等社会中介机构,严格依据市场规章运作。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建立对涉及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的业务监测体系,规范中介市场。

  (八)建立健全激励和补偿机制。

  1.建立信贷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信贷目标考核管理方法,对金融部门信贷投放等状况进行综合考核和适当嘉奖,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的同时,开展信贷营销,创新信贷产品和支持方式,优化信贷服务,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大力支持地方经济进展。

  2.规范、优化政府中介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在信贷抵押物品的评估、登记等方面适当简化手续,降低收费标准,避开重复评估、登记及收费现象,促进信贷业务的顺当办理。乐观推动、进展企业外部信用评级,实现与金融部门内部评级有机结合,乐观为企业贷款及授信制造条件。在金融机构改革与进展过程中赐予财税等方面优待政策,扶持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在抵贷资产处置方面赐予适当税费减免,挂念银信部门盘活信贷存量,运转有序。

  3.大力进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通过财政注资、民营资本引导

  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进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扶持中小企业进展,企业反哺金融进展。

  (九)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乐观探究建立改善全县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体系,建立包括经济、金融运行、金融司法、信用环境等指标在内的金融生态环境指标评价体系。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评价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目标考核范围,由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特地力气,适时对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开展状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对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统一考核验收,总结评比。其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一并兑现奖惩,形成优化金融环境的长效检查考核机制。

篇四: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4.29?

  【字

  号】吉府发[2010]7号

  【施行日期】2010.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吉府发〔2010〕7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市正处在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保一弘扬”为统领,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打造更加宽松的投融资环境,进一步发挥金融对“主攻项目,决战两区”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现结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试行意见》(赣府发〔2010〕13号)精神,联系我市实际,就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政策支持引导,积极推进金融产业发展

  (一)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来吉设立分支机构。对来吉新设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在经营场地选址、财政性存款等方面给予支持;三年内购置或建设自有办公用房的,由受益财政按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且减免城镇设施配套等行政性规费;企业以股权、期权等形式给予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在计征个人所

  得税时,按照税收政策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其高管人员子女就学享受常住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教育部门安排就近入学。同时,对本地金融机构迁址、新建、改建工作给予支持。

  (二)加大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支持力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对农村信用社成功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的,自筹建批文下发之日起,享受来吉新设分支机构的优惠政策。对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新设分支机构的,享受来吉新设分支机构的优惠政策。对实施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对历史遗留房产和土地的规范及完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手续中,各级财政、税务、国土、房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简化手续,及时办理报批、更名、过户等手续,并依法依规减免相关费用或实行最低收费标准。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创新试点工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三)加大金融机构延伸服务支持力度。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异地设立分支行,鼓励商业银行在本地县域的全面覆盖。对新入驻的金融分支机构,各级政府均可列入招商引资项目范围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四)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优惠服务。对金融机构抵押物评估、抵押物登记和处置不良资产等业务环节中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中介费用、司法费用、保险费用等,按有权部门批准的最低标准或最低标准的一定折扣幅度优惠收取。

  (五)继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争取3-5年内,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县域全覆盖。鼓励各地尤其是税收受益地政府出台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改造,对三年内依法合规经营、业绩优良、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优先支持帮助其改制为村镇银行。

  (六)支持保险机构加快业务发展。加大《江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总体方案》实施力度,逐步扩大试点领域和覆盖面,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

  制;大力推动商品林保险,努力推进水稻、油菜、柑橘、生猪等特色农业保险,逐步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积极宣传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业务,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开放型经济的作用,建立对外贸易与出口信用保险的合作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在开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医疗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等传统险种的同时,进一步开展火灾公众、环境污染、特种设备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等与政府公共管理、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全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支持保险公司发展与医改政策相衔接的各种补充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障经办管理业务,探索“政府委托模式”的低保医疗救助保险试点,积极支持开展各项科技保险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员工养老保险保障计划,鼓励各类企业组织职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发展学生平安保险,加大对农村独生子女、二女户家庭保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推动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七)落实企业上市奖励政策。对拟上市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发生的企业重组业务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事项,按财税[2009]59号文要求从优给予支持。对拟上市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以出让方式处置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缴纳,以及办理土地使用权等权证变更费用,依法依规减轻企业负担。对拟上市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在改制、资本运营等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优先给予办理,并依法依规减免相关税费。继续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奖励政策,对拟上市的科技型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科技成果奖励、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八)支持企业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对拟挂牌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的,由受益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企

  业备案申请材料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受理的,由受益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对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按其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的备案确认函时间为序,前10名的企业每家由试点园区财政一次性补助50万元,之后的每家补助4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补助企业申报过程中的费用。

  (九)推动信用担保体系、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经省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后.免征三年营业税;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的责任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可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从2011年起,受益财政每年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适量资金,用于对在绩效评估中成绩优异的信用担保机构给予资金资助。积极创造条件组建1-2家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专业担保公司,探索金融机构与各类商业性、市场化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的协作方式。制定出台加快吉安市风险投资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运用市场化的理念,充分发挥“两金中心”的引导作用,大力促进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来吉安发展业务。

  (十)抓紧制定地方金融产业政策,继续落实和完善金融奖励措施。各级政府要在充分听取金融机构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金融产业政策。在出台与金融相关的其他政策时,要平等提供金融发展平台,促进金融业公平有序竞争。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加快金融保险业发展优惠办法,由受益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成绩突出的市级金融机构给予奖励。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办法。

  二、推进征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十一)加快征信系统建设。积极推进行业信用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行业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托人民银行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归集法院、公安、民政、质监、工商、税务、社保、环保、城乡建设、通信、邮政等部门拥有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同时落实好《关于吉安市中小企业信用征集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07〕234号)要求,建设全市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汇集、建档、交换与共享。

  (十二)积极培育征信市场。大力发展征信服务机构,培育征信市场需求,积极引进资质等级高、公信力强的资信评级机构来吉设立分支机构或合作、合资创办征信机构,开展资信评级,形成种类齐全、功能完善、公平竞争、运行高效的征信服务市场。扶持征信服务行业发展,对征信服务行业给予适当补贴或减免相关费用。

  (十三)加快培育微观信用主体。深入开展信用乡镇、信用园区、信用社区、信用市民、信用农户和金融生态县(市、区)创建评比活动,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最优金融生态县(市、区)的评定工作,评定结果作为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政绩和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最优金融生态县(市、区),各金融机构要制定优惠政策,切实改进金融服务,开辟信贷投放“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投入。大力开展中小企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工业园区为重点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和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引导中小企业规范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监督等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化发展。

  三、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提供公平有序的法治保障

  (十四)建立吉安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机制。由市政府成立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动员各方面力量,根据各金融机构提供的不良贷款台帐,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直管经济实体、国有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金融系统从业人员的金融债务清收力度;对农村自然

  人拖欠的贷款,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应当协助清收;对金融机构抵贷资产处置,应采取开通绿色通道、减免过户费用等支持措施。

  (十五)优化金融法治环境。大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严格依法及时稳妥审理涉及金融的案件,依法保障金融企业健康发展。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加大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提升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兑现率。加大制裁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力度,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各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金融秩序,确保金融安全稳定。

  (十六)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加大对不守信的企业和个人的制裁力度,发挥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的联动作用,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等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逐步规范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

  (十七)推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市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金融中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报告、虚假信息、虚假认证、虚假评估等行为。由市中介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人民银行吉安市中心支行协助,建立中介机构金融中介业务监测体系,建立严格的中介行业不良记录信息共享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每季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强制其退出金融相关业务。支持发展一批讲诚信、有一定实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支持和引导信用中介机构建立服务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

  (十八)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有关的各类抵押评估、登记管理。企业贷款申请抵、质押登记或银行处置抵押资产登记、过户时,有关登记机关不得强行指定评估

  机构对抵、质押物进行评估、公证;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除法律规定要进行评估的,只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认可,可不进行评估;抵押双方确实认为需要评估的,由抵押双方或资产处置双方自主选择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各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因为未到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而不予登记或过户。各有关部门要简化评估、登记环节,不得人为设置登记期限和故意缩短评估有效期限,防止重复登记、多头登记。

  (十九)规范发展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监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健康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建立健全出资人责任制,将融资平台隐形财政负担的增长纳入地方政府业绩考核,加强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风险管控工作。

  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规范金融市场行为

  (二十)树立发展意识,加大对区域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上级机构的工作汇报和沟通联系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机构的政策支持,用好用足用活信贷政策。充分发挥金融的调节作用,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心城区、工业园区特别是吉泰工业走廊的信贷支持,有效增加对电子信息、医药化工、冶金建材和特色农业、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的信贷投放。要按照“三个不低于”即全市信贷增长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长幅度,中小企业、三农信贷增长不低于全市信贷增长幅度的要求,安排好信贷规模计划。人民银行要建立信贷投放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进度。

  (二十一)加强窗口指导,积极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综合评估。从2010年起,人民银行要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科学设定评估内容,合理划分综合评估结果档次,对货币政策执行不力者要采取通报其上级行、约见谈话等措施,以督促和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货

  币信贷政策,提高货币信贷政策的执行效率和导向效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宏观调控,促进地方金融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十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打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平台。加快吉安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推动征信体系建设和服务取得实质性进展;构建安全高效、方便快捷的支付清算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支付清算服务;拓展国库业务范围,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推动银行卡产业发展,扩大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改善货币发行和反假服务,让老百姓用上“放心钱”;推行外汇管理和服务新举措,完善外汇监管机制,对进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服务,增强百姓金融意识。

  (二十三)加强金融监管和行业自律,提高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服务机制,建立政府与驻市金融监管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风险处置长效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秩序;同时,要支持和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金融业务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做到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风险管理,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

  五、加强组织机构领导,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机制

  (二十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金融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法院、发改委、工信委、公安、财政、国税、地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商务、工商、质监、国土、林业、统计、民政、房管、人民银行、银监、优化办、法制办、金融办、各金融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由市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把此项

  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当地资金吸引力是否增强、信用环境是否得到真正改善,作为衡量当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效的标准。从2010年开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各县(市、区)考核内容,在特色工作考评单项中设立“金融生态环境状况”加分指标,拿出20个分值来考核各县(市、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效果。

  (二十五)加强和完善政银企协作机制,构建新型政银企关系。政府要定期召开金融联席会,研究处理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问题和困难;市级综合经济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库及资金需求资料库,按季度向市内外金融机构推荐企业产品、项目资金需求情况,金融机构也要及时反馈相关信息。通过组织召开重大项目新闻发布会、政银企项目融资推荐与合作洽谈会、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政银企协作洽谈会和开展金融服务园区行等活动,继续搭建政银企交流平台,加强政银企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政银企三方互惠共赢的良好局面。

  (二十六)开展“吉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开辟金融生态环境宣传专栏,举办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论坛,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增强社会各界对建设吉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升市、县信用等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研讨会等形式,探索创建吉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举措,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吉安建成全省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篇五: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强化金融支撑和服务作用,实现经济金融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全面转型、跨越崛起、富民强市”进程为目标,以“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各方联动”为基本原则,以增强我市吸引金融资源的竞争力为着力点,以深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抓手,进一步加快信贷结构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经济金融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升对资金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实现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

  二、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全省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加快推进“信用”建设,全力整顿民间资本市场,力争通过2到3年的努力,全市政银企合作进一步密切,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民间资本市场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主体行为不断规范,金融创新能力显着提升,对外部金融资源的集聚效应显着增强,实现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健康发展,将打造成为全省投融资环境最佳城市,力争成为全国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典范。

  三、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启动阶段(年10月—12月)。

  主要任务:1、组织召开创建活动工作启动仪式,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身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

  2、大力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信用示范效应。

  3、出台鼓励和扶持金融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并抓好落实。

  4、在政府网站、金融网、《今日》等新闻媒体上开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专栏,开展创建工作目的、重要性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

  5、强化全民金融投资风险意识。开展金融投资者风险教育活动,出台《市金融投资者教育工作计划》,增强金融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实施阶段(年1月—年8月)。

  主要任务:1、加强“信用”建设。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工商户和居民的信用意识。继续推动信用评价工作,广泛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评定和信用村、镇创建活动,加快建立“政府公信高效、企业守信经营、公民诚信自律、社会有效监督”的诚信体系,提高社会信用程度,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金融发展环境。

  2、建立社会信用维护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金融网络平台,对逃废债企业和个人实施公开曝光和内部通报制度,采取“不开户、不贷款、不结算、不提现”的联合制裁,强化失信惩罚机制;加大金融案件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

  3、深化政银企合作。充分利用“金融网”等载体,宣传货币信贷政策,介绍信贷产品、金融服务方式与种类,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信贷需求信息,为银企对话开辟信息窗口。通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银企推介会、座谈会等形式,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积极向银行推荐重点项目和企业,促进信贷资金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有效对接,构建平等、互利、互信、双赢的银企合作关系。

  4、健全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立金融风险监测分析指标体系,加强经济金融运行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建立重点事项研究机制,对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联合调研、综合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建立紧急磋商机制,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金融问题和紧急问题,提前

  制定处置预案,一旦事件发生,立即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全市金融稳定;完善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从源头上监测异常或可疑资金活动,及时发现并截断资金链条,防止其扩大和蔓延,严厉打击洗钱犯罪,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5、全面清理整顿民间资本市场。深入推进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坚持疏导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民间准金融机构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6、加强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积极引进、培育中介服务机构,实现中介服务的规模化、集约化。培育依法规范经营,公平有序竞争的环境;要严格中介机构市场准入、退出和行业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中介机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7、大力推进金融创新。继续深入开展全省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大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三)巩固提升阶段(年8月—年12月)。

  主要任务:1、全面总结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理完善并形成制度,巩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成果。

  2、组织申报省级金融生态环境达标县市。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金融的副市长为副组长,政府办、人行、银监办、金融办、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统计局、财政局、经信委、农委、商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人行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广泛宣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按照“大力宣传、循序渐进、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运用多种宣传形式,深层次、全方位宣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增强社会各界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舆论氛围。

  (三)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有效推进。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好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活动,搞好调研、协调与服务,做好年度创建工作安排与考核。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篇六: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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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搭建投融资大平台、营造金融惠民大环境、制造金融强县大格局,充分发挥金融“现代经济的核心”的作用,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进展,为“完

  XX县金融系统创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供应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为深化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会议和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

  二、重点工作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动金融机构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聚焦机关作风整顿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紧紧围绕创优营商环境的目进一步鼓舞金融机构发扬拼搏进取、奋勇争先的精神,形成事争一流、唯旗标要求,重点开展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是夺的生动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一、总体目标

  推动落实全县“十三五”进展规划,构建现代金融体系。乐观引进业

  紧紧扭住“改善营商环境、促进转型进展”这一重点,抓难点攻坚、抓内领先的银行、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及域外金融机构,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措施落地、抓问责激励,连续完善现代金融产业体系,引导金融机构、资本做大做强。加快推动产业引导基金设立、农信社改制等工作。支持保险资市场及社会民间资金、资本、资源参加金融要素聚集,加强与京津金融合作,金引进,在大健康、养老产业等项目上实现突破。

  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要作用;进一步分散全县金融机构的才智和力

  (二)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气,不断增加政治敏感性,着力改进工作标准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脱离

  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开发符合当地特色产业实际的创新性金融产品,基层群众、力量不够、担当不足等问题,努力实现“四个意识”明显增加,推广仓单抵押、应收货款抵押贷款、投贷联动业务等。推行“一次核定、服务大局取得明显成效、金融改革取得明显突破、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在全

  XX县金融系统创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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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用随贷、余额掌握、周转使用、动态调整”的中小微企业信贷模式。鼓舞金融机构乐观利用互联网技术,扩充电子银行支付结算功能,扩展金融互联网移动终端,为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供应小额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进一步整合金融资源,与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相结合,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创新农村土地抵押、质押等产品和服务,提升金融服务“三农”

  力量。扩大农业保险掩盖面,引入和推广新型农村金融产品,开发和使用天气指数、农产品价格指数、农产品质量、小额信用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

  (三)深化推动政银企合作

  强化政府、企业与域内金融机构的常态化对接沟通,依据经济领域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准时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和培训活动。

  (四)加强金融信用环境建设

  进一步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保障金融信用信息数据精确

  准时采集、报送、更新和使用,维护征信系统的平安平稳运行。进一步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和经济金融活动中的推广应用,将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作为政府选购、招投标、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业务的重要审查依据。进一步加强征信学问宣扬教育,树立诚恳守信意识,培育信用文化。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爱护和信访工作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妥当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爱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同时,深化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评定与创建活动,促进信用文化下乡、信用意识下沉。

  (五)深化推动金融扶贫工作

  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引领,带动商业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工作的金融支持。各银行要乐观对接扶贫部门,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各类贷款需求,综合运用扶贫贴息政策,降低融资成本。各保险公司要因地制宜,针对贫困地区开发创新产品,不断扩大政策性农险和商业性农险的广度和深度,总结推广先进阅历,乐观推行“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贷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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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建立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贯彻落实省政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加快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挂牌工作,全面加强对地方类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实现地方金融(类金融)监管全掩盖。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风险防控体系。各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风险的源头掌握,做好风险识别、监测评估、预警和掌握工作,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防范和严峻打击非法集资。充分发挥县处非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有效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完善金融突发大事应急处置流程,准时高效地处置金融风险大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七)完善金融环境考核评价体系

  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治理,促进县域金融改革创新、健康进展,实现地方金融与地方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良性互动,为县域经济社会建设供应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三、方法步骤

  全县金融系统创优营商环境行动分五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集中学习争论。快速开展以创优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争论,结合本方案支配的七项重点工作,深化熟悉、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行动全面落实。

  2.制定工作方案。依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根据问题导向原则,抓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集中查摆问题阶段(7月1日-7月31日)

  仔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详实的问题清单,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

  (三)合力攻坚阶段(8月1日-8月30日)

  1.专项行动。针对重点工作和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人,制定工作台账,一项一项地落实,一个一个地突破。

  2.督导检查。县金融办联合县人行等部门实行明查暗访、问卷调查、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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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踪问效等方式,深化各金融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准时发觉问题、交办问题,督促各项工作逐一落到实处。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在系统总结行动典型阅历和突出成效的基础上,根据成果详细化、制度化的要求,制定出台一系列优化金融环境、创优营商环境的规范化、制度化政策措施,确保行动成效。

  (五)总结巩固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对创优营商环境行动进行全面深化总结,客观评价工作成效,对典型阅历和胜利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重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地对比检查,对达不到要求、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足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再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效。

  四、详细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熟悉

  要充分熟悉创优营商环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其作为践行“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坚固树立“四个意识”,既要成为建设者,更要成为受益者,的确转变作风,提升力量,真抓实干,抓出成效。

  (二)拓宽途径,营造氛围

  把宣扬创优营商环境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开门搞活动,多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地宣扬行动,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乐观参加到看法征集、问题整顿、满足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深化互动沟通、随时问需于民、准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三)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加强创优金融环境行动的督导检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查手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跟踪督办。要建立状况通报和信息反馈机制,对行动开展状况进行月检查、季通报、阶段小结,年终总评。各金融机构要明确专人,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5日内准时上报工作小结,2022年1月10日前上报整体工作总结。各银行、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

  各保险公司要在6月1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送至县政府办综合二科。(联系电话:7011228;电子邮箱:zhek888@126.com)

  (四)狠抓落实,长效管理

  要沟通总结、推广落实创优营商环境行动中形成的各项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亲密协作、协调联动,狠抓落实,实行常态化管理,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巩固行动成果,推动全县金融工作提高水平、再上台阶。

篇七: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X县“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进一步优化全县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全县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推动X县挺进X第一方阵,根据《X市金融生态县环境建设指导意见》、《X市金融生态县环境建设评价体系》,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有效提高金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提升金融运行质量和效率,重塑X县金融发展新格局,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经济向好发展。具体来说,一是优化信用生态环境,创建金融发展新格局,构建全面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体系;二是加强沟通与协作,培育金融发展新动力,加快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三是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形成金融发展新模式,提高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重要意义及目标

  (一)重要意义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经济转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切入点,是建立长远发展规划的基石,是提高金融竞争力、维护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对

  弘扬传统诚信文化、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目标

  从201X年起,通过不断改善和优化经济与政务环境、金融服务环境、政府履职环境、社会信用与金融法制环境,使全县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金融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诚信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政策环境更加规范、信用环境更加良好、法制环境更加完善、金融运行更加稳健、金融服务更加和谐”的目标,全面形成“政府主导,金融推动,企业广泛参与,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积极配合”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局面。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科学、公平、高效的政策服务体系。一是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密度,加大项目谋划与推介力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县域经济以及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性;二是完善政银企联席协调机制,围绕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等内容,定期举办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政银企座谈会和项目推介会等,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促进融资方式、融资品种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三是加大对金融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出台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解决金融业改革发

  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法律保障体系。一是优化金融法治环境,成立专门办结金融债权案件的部门,切实解决金融机构案件执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高金融案件审结率、执结率和标的额兑现率;二是加大对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制裁力度,全面开展清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工作,认真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依法保障金融债权,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建立金融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形成维护金融稳定的整体合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建设“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为目标,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整合县政府各部门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加快培育微观信用主体,每年对10户以上企业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工作;二是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信用知识和金融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三是加快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化发展,为金融支持企业发展提供科学的信息支撑。

  (四)完善中介服务体系,规范中介服务环境。一是加强中

  介市场监管,建立对涉及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的业务监测体系和不良记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中介服务程序和收费标准,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建立担保公司的信用档案,组织信用评级机构对担保公司开展信用评级工作,金融机构要建立担保公司信用档案,及时在金融系统内部通报担保公司不诚信行为信息,促进担保公司规范发展。

  四、组织保障

  为保障金融生态县环境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X县金融生态县环境建设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承担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和协调职能,领导组成员及其职责如下:

  组

  长:***副

  组

  长:***、***、***成

  员:***、***、***、***等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负责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日常工作。建立创建金融生态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创建职责,落实各项具体创建措施,研究解决金融生态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金融生态县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一)人民银行作为X县创建金融生态县领导小组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负责全县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加强和改善货币政策工具的调控和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信贷

  投向;积极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建立银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各金融机构协调合作,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其他各金融机构要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大力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信用企业创建等信用建设活动,加快推进支付结算建设,改善辖区支付服务环境,加强辖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高金融运行质量。

  (二)银监办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银行业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三)金融办负责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促进银企合作,实现银企双赢。

  (四)宣传部门要把握好金融宣传的舆论导向,加大金融生态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建设氛围。

  (五)公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打击发生在金融领域的诈骗、抢劫、盗窃等各种犯罪活动;指导和监督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和消防工作,帮助金融机构保卫人员及其他业务人员提高防盗、防抢、防骗技能。协助有关部门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六)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依法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通过各种手段逃废金融债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和金融机构执行案件

  标的额兑现率。

  (七)发改局要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八)经商粮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规范和完善中介服务,协调沟通金融机构与有关部门、企业的关系,改善金融外部环境。

  (九)财政局要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保证担保基金逐年增长,促进担保能力不断提高。

  (十)市监部门要支持金融机构制止企业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支持和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对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一)税务部门要简化金融部门税收征管程序,落实拨备税前抵扣政策,全面落实政策优惠税制,如小额农贷免税、小微企业免印花税、政策规定买入债券利息减税等优惠政策。

  (十二)统计部门负责及时提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的相关统计指标数据。

  (十三)应急办要在发生突发金融风险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处置机制,并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四)各金融机构要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各类风险案件的发生,维护金融稳定。

  (十五)准金融机构要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向主管部门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和相关内容。

  五、工作步骤和活动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X年11月)。全面动员,启动创建。成立金融生态县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意见和考核评价办法,开展创建动员活动,确保金融生态县(市)创建取得实效。

  (二)推广阶段(201X年1月-201X年6月)。全面推开,深入开展。在力保动员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在全县深入开展金融生态县创建活动,确保金融生态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深化阶段(201X年6月-12月)。完善提高,总结验收。深入开展金融生态县各项创建活动,加快创建步伐,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总结金融生态县创建工作,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结合创建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一些成熟的做法加以整理,不足部分加以完善,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成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政府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制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创建目标和责任,扎实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参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机构与

  部门要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人行推动、金融参与、企业自律”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深入人心,积极打造有利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舆论环境。培育宣传各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指标建设,强化金融生态环境的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监测指标和考核体系,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落实奖惩措施,形成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考核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定期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监督检查,通报相关情况,确保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篇八: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X县绿色金融体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金融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113号)精神,引导金融机构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更好地支持我县绿色经济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县域绿色金融体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措施,引导金融机构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有效发挥金融配置社会资源的重要作用,重点扶持优质高效农业、绿色农产品加工、特色旅游文化、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发展,大力支持淮淠生态经济带建设,以绿色金融思路支持全县绿色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县域经济转型发展。

  二、组织领导

  围绕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发展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绿色金融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副主任、人民银行X县支行与县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人民银行X县支行、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银监办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绿色金融联席会议负责统筹调度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研究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绿色金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确定承办部门与一名联络员,联络员组成联络小组,联络小组由人民银行X县支行牵头。

  绿色金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围绕各自职责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明确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形成上下联动、强力推进的工作体系。各单位应按照《X县绿色金融体系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督导、检查,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成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牵头单位负责提议召开联席会议,并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的工作经验、成果、问题与建议,适时开展经验交流和工作总结。

  三、职责分工

  1.探索通过再贷款支持绿色信贷发展,探索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实施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形成支持绿色信贷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约束机制。(县人行)

  2.探索建立绿色信贷的统计制度,加强绿色证券和绿色保险项目与产品的监测,积极开展绿色金融调查研究,分析绿色金融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县人行)

  3.探索建立企业环保信息数据库,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企业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县环保局、县人行)

  4.优先支持绿色信贷项目的财政贴息,通过“4321”担保模式优先服务绿色项目和企业发展,构建绿色担保机制。(县财政局)

  5.督导银行执行绿色金融政策,引导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化授信审批政策,优化绿色信贷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银行加大对绿色项目和企业支持力度,合理确定绿色信贷利率、期限,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绿色信贷成本。推动探索建立绿色评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县银监办)

  6.丰富企业绿色融资渠道。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等各类环境权益融资工具,创新开展清洁能源、绿色装备供应链等融资服务,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有序推进环境权益抵押融资业务,通过合理确定抵质押价值测试方法及抵质押率参考范围,完善市场化环境权益定价机制,探索建立高效的抵质押登记及公示系统。(县金融办、县

  人行、县环保局)

  7.扩大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机构范围,规范绿色信贷基础资产遴选,探索高效、低成本抵质押股权变更登记方式,提升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流动性,加强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常态化。(县金融办、县人行)

  8.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通过专业化的担保和增信机制支持绿色债券发行,落实有助于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的相关措施,全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产业发展基地。(县发改委、县金融办、县人行)

  9.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挂牌。(县金融办、县发改委)

  10.在绿色产业中引入PPP模式,将节能减排降碳、环保和其他绿色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捆,建立公共物品的绿色服务收费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发起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采取PPP模式操作相关项目,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县发改委、县金融办、县财政局)

  11.支持保险机构注重与绿色信贷之间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建立“保险+银行”等信贷风险分担补充机制。进一步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发船舶污染损害责任险、环保技术装备保险、农牧业灾害保险等产品。保险机构要积极参与养殖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建立农业保险理赔和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加强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主体的风险监测,及时提示风险隐患,有效确定损失标准,高效开展保险理赔。(县金融办、县财政局)

  四、监督考核

  1.加大对银行绿色信贷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银行每半年报送一次绿色信贷执行情况,监管部门对银行绿色信贷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2.完善绿色保险动态跟踪监测机制。将保险机构绿色保险开展情

  况纳入监测范畴,探索建立绿色保险考评体系,并进行定期通报。

  3.探索建立资本市场绿色金融发展动态跟踪监测机制,并将证券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情况纳入监测范畴。

  自20**年起,将绿色金融发展纳入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考核内容。县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每年7月15日前和2月15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上一年度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情况报人民银行X县支行;每年3月底前,人民银行X县支行将上一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人民银行六安市支行。人民银行X县支行会同县金融办、县银监办等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做好督导检查和情况汇总工作。

篇九: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县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文章标题:县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为适应国家宏观调控形势的变化,切实落实科学的开展观,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开展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开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服务于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又促进金融的开展。金融生态环境是指金融机构所处的微观层面的外部金融环境,包括相关的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那么、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是金融业生存、开展的基础。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开展观的具体表达,是维持金融体系稳定,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必要条件,也是我县创立金融安全区工作的延续和深化。近几年来,我县先后开展了创立金融安全区、文明信用环境以及企业信用评级等活动,全县信用意识明显增强,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化解,金融开展环境也得到较大改善,但金融生态环境现状尚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可持续开展的要求,诚信城市建设的任务仍很繁重。按照新时期金融机构作为独立主体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生存开展的基本要求,今后,金融生态将成为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协调开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吸引异地资金流入、提高我县金融竞争力、加快建设经济强县进程的有力保证。

  二、强化联动,进一步改善我县金融生态环境网-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对促进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实现可持续开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它当

  作优化开展环境、有效配置金融资源、促进经济快速开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纳入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一)加大对金融改革与开展的支持力度。深化金融改革是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对金融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动配合、协助解决。要抓住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历史机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农信社化解历史包袱,增强支农实力。同时,各金融机构要自觉遵守金融法规,通过加强内控、完善贷款、资金、会计财务管理等制度,有效规避、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和案件风险。要加快业务创新,正确处理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与服务经济开展、支持经济开展与防范信贷风险的关系,把工作着力点放到支持经济开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从根本上防范风险方面来,实现银行与企业、经济与金融的“双赢”。

  (二)深化企业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开展。建设金融生态环境,非金融企业的作用非常关键。要进一步加快企业改革改制步伐,催促和引导企业明晰产权、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要鼓励民营资本投资于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实行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同等待遇,开展公平竞争,增强经济开展的内在活力。各非金融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真正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权利制衡和创新机制,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开展能力。要健全财务制度,真实反映经营状况,依法披露信息,为增加信贷投放构筑良好的微观基础。

  (三)加强信用建设,创造和谐、宽松的开展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居民、企业树立诚信观念,提高信用水平,为建立和谐社会,加快经济开展奠定良好的信用基础。要加快推进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做好金融知识宣传工作,广泛开展企业资信评级,带动全县企业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为增加信贷投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要严格执行借款合同,切实履行偿债责任,保证按时还本付息,积极支持和配合金融机构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尤其是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银行的债权,不逃废、悬空金融债务,共同构建以诚信为基石的新型银企关系。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提高其违约失信本钱,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为金融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继续深入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工作,发挥好信用典型的模范带头和示范作用,推动广大农村的诚信建设。

  (四)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开展中介服务体系。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金融机构“难贷款”的问题,尽快再建立一到两家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及担保机构,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行”的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金融机构要配合有关部门组建各种类型的信用担保机构,加强与担保公司的沟通和合作,合理签订合作协议,确定风险分担比例,并在企业资信调查、贷款风险评估、贷后监督等方面实行协调联动、同步考察,形成安全有效的借、保、贷、还运行机制。要积极帮助担保机构多方位运作担保基金,实现担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积极试办开办非全额担保、循环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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