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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7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0-03 19:50:23

篇一: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

  

  如何做好请示报告制度(精选5篇)如何做好请示报告制度(精选5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如何做好请示报告制度5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做好请示报告制度精选篇1为加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决策效能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的范围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本局重要会议决策,以及局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落实情况;3、总结材料、工作计划、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和主要工作目标落实;4、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出、划拨、出租、出借、出售、变价、报废、报损;5、单位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干部职工的奖惩决定、年度增人计划及人员工资的核定和调整;6、单位发生的火灾、车祸、工伤等安全责任事故;7、出现的集体上访、越级非正常上访等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因素;8、请假、休假一天以上;9、组织人员集体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调研等;10、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1、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严格按照局领导分工和职能范围进行;全体干部要认真执行,确保全局政令畅通。

  2、重要事项一般应以书面形式统一报送,由局领导报分管县领导,并根据县领导批示落实办理。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可直接向局长或

  县领导请示报告。

  3、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工作要做到各司其职;凡属于局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集体讨沦决定;经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局办公室负责督查、反馈。

  4、要严格组织纪律,对重要事项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给予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如何做好请示报告制度精选篇2市(县)政府:

  根据中央政法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涉法涉诉救助工作的意见》(政法「20__」44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于20__年将司法救助基金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之中。针对弱势群体、涉法信访等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和文件规定,积极开展了救助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上级机关及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自20__年以来,由于救助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导致救助机制运行不畅,我院只能从有限的办案经费中垫付发放,解决救助申请人的实际生活困难,消化大量的信访矛盾,截止目前,我院已垫付资金20余万元。为确保今后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特请求县财政局按已列入财政预算的计划,拨付我院专项救助资金20万元。

  特此申请,恳请予以审批。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如何做好请示报告制度精选篇3“请示”是一种上行文,早期的请示和报告是混用的,因此,现在还有人错误使用“请示报告”。

  一、请示的结构与写法

  请示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署时几部分。

  (一)标题:请示标题一般要写明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发文机关有时可以省略。

  (二)正文:请示的正文包括请示原由、请示事项、请示要求三部分。

  1、原由。请示的原由是请示事项和要求的理由及依据,要写在正文的开头,先把原由讲清楚,然后再写请示的事项和要求,这样才能顺理成章,有说服力。

  2、事项。指请示上级机关批准、帮助、解答的具体事项。一般包括方针、政策、办法、措施、主张、看法等。请示的事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因此,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白。

  3、结尾。请示的结尾一般有如下写法:“以上,请批复”,“以上当否,请指示”,“以上请示,请审批”,等等,这些虽然是简单的一句话,但它是请示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不能遗漏,更不能含糊其辞。

  二、请示的写作原则

  (一)一文一事

  一份请示只能写一件事,一些单位向上级机关请示,经常把好几个问题写在一起,认为只要能解决一个问题就行了,结果一个也不解决不了,因为“一文多事”牵涉的单位多了,涉及的政策也多,任何一个上级机关都很难答复,几个单位同时答复更不可能。

  (二)不多头请示

  一份请示,只送一个上级领导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同时主送两个以上机关,更不能分头送给多个领导。如有需要,有关的单位可用抄送的形式。这样,可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一些单位以为多头分送保险,搞“广种薄收”,结果常常是谁都有关系,但谁都不管,失时误事。

  (三)不越级请示

  请示与其他公文一样,一般不越级请示,如果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必须越级请示时,要同时抄送越过的机关。

  (四)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请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时不得同时发下级机关,更不能要求下级机关执行上级机关未批准和未批复的事项。

  范例:

  关于召开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的请示

  __区委:

  根据《政协章程》关于如开政协全体委员会议的有关规定,经政协组研究,区政协九届五次全体委员会议拟于二○○二年一月底召开,现将会议如开的上体方案呈上,请批复。

  附:《关于召开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方案》

  中共__区政协党组

  __年×月×日

  如何做好请示报告制度精选篇4请示是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在公文往来中经常用到的重要评议体之一。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请示批准某一事项。

  请示的特点:一是时间性较强。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因此时间性强。二是要一事一请示。三是通常主送一个机关,不多头主送,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在请示的同时又抄送下级机关。四是应按隶属关系逐级请示,一般情况不得越级请示,如确需越级请示,应同时抄报直接主管部门。

  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和写作意图不同,请示分为三类:

  铁资金缺口更大,需开拓更多的资金来源。因此,任何减少筹集地铁资金的做法都会异致工期拖长和投资增大,不利于工程建设。

  鉴此,我委建议在地铁建设期内,暂缓调高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的分配比例,仍执行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占5%的分配比例不变。

  专此请示,请批复。

  __市计委

  __年x月x日

  如何做好请示报告制度精选篇5(一)重要工作

  1、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规章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规划

  编制,重大发展战略、重要领域发展思路,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年度计划;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的重大事项;其它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向县委干部的推荐、提名、奖惩等事项;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方案和推荐人选名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实施等。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大投资项目安排,民生社会事业项目,重大活动项目安排和其它重大项目安排。

  4、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主要是单项支出数额较大的公共性资金安排和其它大额度资金使用。

  5、全委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及阶段性任务的完成情况。

  6、上级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重大事件

  1、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项目领域的重大伤亡事故、项目领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项目领域的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项目领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群众集中反映的社会矛盾问题;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游行、非法集会等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重大事件;影响很大的舆情热点事件。

  3、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主要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有违法犯罪嫌疑被拘留、逮捕或被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涉及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重要信访或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案件;在重点项目建设或工作过程中因违规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济事件;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三)重要事项

  1、领导干部本人婚姻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2、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3、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和其他--事宜。

  (四)重要活动

  1、拟以县委名义举办或需要县委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2、单位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以及工作人员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

  3、领导干部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活动情况。

  (五)其它按规定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

篇二: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测试题

  姓名:单位:得分:一、填空题(10题,每题3分)

  1.《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________、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

  2.____________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3.________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4.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应当以_______________为前提,对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以下事项,落实领导责任。

  5.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领导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7.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增强党组(党委)及其成员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本领,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确统一实施。

  8.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____________________。

  9.政法工作总体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牵头办理或者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情况,由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报告党中央,中央政法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10.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二、单选题(10题,每题3分)

  1.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_____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A.执法B.业务C.职能

  2.________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A.党中央B.中央政法委C.公安部

  3.中央和___________________设置政法委员会。

  A.省级以上地方党委B.市级以上地方党委C.县级以上地方党委

  4.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_________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A.党中央B.上级党委C.同级党委

  5._______________领导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A.党中央B.政法委员会C.政法单位党组

  6.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向_______报告工作制度。

  A.党中央B.政法委员会C.政法单位党组

  7.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______________,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A.全体协商制度B.全体会议制度C.全体研判制度

  8.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__________________,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

  A.全体会议协商体系B.执法司法责任体系C.层级汇报体系

  9.________________依照本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军队政法工作党内法规。

  A.党委政法委员会B.政法单位党组C.中央军事委员会

  10.《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2019年1月13日起施

  行。

  A.2019年1月9日B.2019年1月13日C.2019年1月19日

  三、多选题(5题,每题4分)

  1.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A.专政职能B.管理职能C.服务职能

  D.执法职能

  2.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A.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B.确立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C.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

  D.加强政法系统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为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

  度。

  A.中央政法委员会

  B.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

  C.党委政法委员会

  D.政法单位党组(党委)

  4.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对以下事项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者指示:()

  A.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

  B.下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C.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决策的事项。

  D.推动完善和落实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

  5.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依法有序推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A.审判执行公开

  B.检务公开

  C.警务公开

  D.司法行政公开

  E.狱(所)务公开

  四、简答题(2题,每题10分)

  1.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2.政法工作应当遵循哪几项原则?

篇三: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

  1、(),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A、2021年12月B、2021年1月C、2021年2月D、2021年3月正确答案:B2、今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部党内法规。A、1B、2C、3D、4正确答案: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既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又为党领导政法工作谋长远、固根本,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开创性()意义。A、重大B、里程碑C、现实D、奠基石正确答案:B4、从政治维度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一次全面阐述党的领导与政法工作的关系,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总宣言。A、直接领导B、重要领导C、全面领导D、绝对领导正确答案:D5、《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条例》目的就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强调()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确立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总体格局和运行体系,廓清了社会上一些模糊认识。A、党支部B、党委C、党委政法委D、党组正确答案:C6、从法治维度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一次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规范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A、总规范B、基本要求C、基本遵循D、总纲领正确答案:A7、《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为依据,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全面规定,对党委政法委“是什么、干什么、管什么”给出了最权威的答案,将党委政法委的()法治化、制度化,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A、作用、目的、职责和工作要求B、定位、职能、作用和组织机构C、定义、性质、职责和工作程序D、定义、职能、作用和工作范畴正确答案:C8、从实践维度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一次系统集成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是新时代政法事业()。A、继续发展的总章程B、不断进步的总依据C、科学发展的总遵循D、战无不胜的有利武器正确答案:C9、《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这些理论成果、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对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新时代党()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A、指导B、引导C、指挥D、领导正确答案:B10、《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主题——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A、“四个意识”B、“四个自信”C、“两个维护”D、“四个服从”正确答案:C11、《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主题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A、政治要求B、历史意义C、现实价值D、社会要求正确答案:A12、《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共有(),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A、八章三十九条B、八章四十条C、九章三十九条D、九章四十条正确答案:C13、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各项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以下不是政法工作的职能是()A、专政职能B、管理职能C、服务职能D、信访职能正确答案:D14、可以设置政法委员会的党组织不包括是()A、省委B、县委C、市委D、乡党委正确答案:D15、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负责,受()监督,向()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A、党中央B、政府部门C、人民群众D、政法部门正确答案:A16、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由()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A、党委政法委员会B、纪检监察机关C、组织人事部门D、司法部门正确答案:A17、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A、纪检委员B、政法委员C、监察委员D、组织委员正确答案:B18、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A、党章B、宪法法律规定C、政策D、政府正确答案:B19、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A、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B、上级党委委员会C、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D、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正确答案:C20、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A、认真执行B、坚决执行C、谨慎执行D、彻底执行正确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共20题)1、《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建新时代政法队伍的要求是:()A、政治过硬B、业务过硬C、责任过硬D、纪律过硬E、作风过硬正确答案:ABCDE2、政法单位(),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A、依法分工负责B、互相配合C、互相制约D、均衡部门利益正确答案:ABC3、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和有关法律,制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A、《中国共产党章程》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C、《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D、《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正确答案:AB4、以下属于我国政法机关的是()A、国家安全机关B、公安机关C、司法行政机关D、监察机关正确答案:ABC5、政法工作的主要职责有()A、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B、确保社会大局稳定C、促进社会公平正义D、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正确答案:ABCD6、政法工作要创造的环境有()A、稳定的社会环境B、安全的政治环境C、公正的法治环境D、优质的服务环境正确答案:ABCD7、政法工作应使人民群众有()A、获得感B、幸福感C、安全感D、满足感正确答案:ABC8、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A、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B、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C、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建设社会法治国家;D、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E、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正确答案:ABCD9、《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适用于()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A、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B、党委政法委员会C、政法单位党组(党委)D、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正确答案:ABC10、完善()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A、党委B、纪检监察机关C、党委政法委员会D、监察委员会正确答案:ABC11、确立政法工作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A、政治立场B、政治方向C、政治原则D、政治道路正确答案:ABCD12、政法工作原则之一: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和()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A、人民内部矛盾B、敌我矛盾C、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D、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正确答案:AB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A、省B、市C、县D、乡镇(街道)正确答案:ABCD14、提出请示报告的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等过程中,认为原请示报告事宜需要作出调整的,必须按照谁决策、谁审批的原则,报原决策单位审批,但在批准前应当坚决执行。A、决定B、决策部署C、指示D、指导正确答案:ABC15、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依法有序推进(),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A、审判执行公开B、检务公开C、警务公开D、司法行政公开E、狱(所)务公开正确答案:ABCDE16、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对相关事项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者指示。A、集体领导B、民主集中C、个别酝酿D、会议决定正确答案:ABCD17、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管理监督方式。A、程序化B、平台化C、公开化D、流程化正确答案:ABC18、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参照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A、范围B、内容C、程序D、规章正确答案:ABC19、()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A、中央政法委员会B、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C、党委政法委员会D、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正确答案:ABCD20、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应当()、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好领导作用。A、把方向B、管大局C、保落实D、促执行正确答案:ABC三、判断题(共10题)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正确答案:正确2、坚持改革开放,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正确答案:错误3、乡级以上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正确答案:错误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正确答案:正确5、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并在等待最终确认后再予执行。()正确答案:错误6、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直接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正确答案:错误7、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向国务院报告工作制度。()正确答案:错误

篇四: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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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

  根据中央政法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涉法涉诉救助工作的意见》(政法「XX」44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于XX年将司法救助基金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之中。针对弱势群体、涉法信访等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和文件规定,积极开展了救助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上级机关及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自XX年以来,由于救助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导致救助机制运行不畅,我院只能从有限的办案经费中垫付发放,解决救助申请人的实际生活困难,消化大量的信访矛盾,截止目前,我院已垫付资金20余万元。为确保今后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特请求县财政局按已列入财政预算的计划,拨付我院专项救助资金20万元。

  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

  1、有关办公室工作和办公室内部重大事项,均应及时1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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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示或报告。

  加强监督检查,制度执行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各单位注重加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与业务工作、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如市农委聘请了30位由市级机关代表、辖市区局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代表、基层站所负责人等组成的行风监督员,对农委“三重一大”工作及机关作风建设进行民主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项目管理申报、评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出台《常州市农林局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申报、评定和检查验收程序,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2、请示、报告实行逐级负责制,即: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向主任,主任向县委分管书记、书记请示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例外)。3、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请示、报告的事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因公需要离开办公室外出;病假或事假。

  4、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请示、报告的事项:阶段性工作情况;一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各项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本2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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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涉及其他科室、有关部委办局需要统一协调的事情;失泄密事件和本科室工作的失误;因事请假。

  5、副主任需要向主任请示、报告的事项:一个时期办公室工作思路和打算;县委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乡镇和县直部门请示办公室办理的事项和需要办公室协助办理的重要事情;需要以办公室名义对外联系工作或发布文电;人事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较大财务开支事项和办公室经费开支情况;其他重要事

  6、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因上一级领导不在等原因,按正常程序请示、报告不能进行的;县委领导直接交办的事情;须在一定范围内保密的事情;非工作时间发生的重大事件;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

  7、上级领导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根据分级负责、分层指导的原则,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以下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要工作

  (一)机关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前,必须报经办党组或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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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临时和阶段性重要工作,由相关处室提出方案,报经办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须经办主要领导同意。

  (三)凡是下级机关、基层单位上报的请示,必须交秘书处登记按程序阅处,经办主要领导批示后,有关处室按照批示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四)凡是上级和上级部门直接给处室发文,或上级领导口头给处室交办的事项,由相关处室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按程序报办领导审批后办理,重要重大事项由办党组讨论决定后办理。

  二、重要信息

  第九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人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和杨检监察机关,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党组及相应机构每年要将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综合报告一次。

  (一)上级和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件,由秘书处报办领导批示,相关处室按照办领导批示精神办理,办理结束后及时向批示的办领导报告结果。同时,将原信访件连同办理结果交秘书处存档。

  规范程序,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4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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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我委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二)机关处室在接待信访和日常工作中,发现有重要的信息和信访动态,应及时向办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办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三)对外发布信息、新闻发布,包括向有关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发布新闻信息,应严格遵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发布前,必须报办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三、重要活动

  (一)因公出差离市,包括参加学术交流、工作考察、调查调研等,处室负责人须报办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向批准领导汇报出差期间活动情况。

  (二)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一律凭会议通知(包括电话记录)统一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报办主要领导批示,相关处室和人员应严格按批示要求落实。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及时将会议文件或材料交秘书处登记或传阅,并向办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

  (三)机关处室召开的需要邀请外单位人员参加的业务5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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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报主要领导批准。

  由于遭受冰冻天气的影响,今年1月我场所有的办公楼和居住地都不同程度的受到损坏,办公楼内墙脱落天花板冻裂,房顶漏雨,干职工居住地大梁断裂,房顶瓦片破碎,食堂整体凹陷,全场人民目前都生活在重灾状况之中。为彻底摆脱这种困境,我场正进行生产自救,将投入大量资金对全场房屋进行维修。经初步预算,全部房屋维修需要资金拾万余元,鉴于我场目前经济状况,恳请县政府解决房屋维修资金捌万元整为感!

  (四)处室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直属单位或外单位人员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主要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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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今天,我们学习该《条例》第六章,供各位政法干部学习体会,并认真贯彻落实。

  第六章

  请示报告

  第十七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

  第十八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以下事项:

  (一)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项;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政法工作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大立法建议;

  (五)拟制定的政法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

  (六)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以下事项:

  (一)党中央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项贯彻落实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二)对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

  (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案(事)件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五)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

  (六)党中央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政法工作总体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牵头办理或者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情况,由中央政法委员会统一报告党中央,中央政法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以下事项:

  (一)涉及政法工作全局、需要提请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有关地区、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协调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政法改革方案和措施;

  (四)出台重要执法司法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释,提出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立法建议;

  (五)党中央交办的重大事项和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事项;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政策措施问题;

  (七)拟以中央政法委员会名义召开会议或者印发文件;

  (八)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以下事项: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工作部署、指示和决定情况;

  (四)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推进情况,年度工作情况;

  (五)重大政法改革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的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九)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参照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篇七: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

  

  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强和规范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重大事项向县委政法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党管政法原则落到实处。

  第三条

  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治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四个服从”,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坚持权责统一。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既审时度势做好请示报告工作,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该

  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三)坚持精准高效。及时客观的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严禁打折扣、搞变通、不实事求是,严禁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

  第四条

  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县公安局党委、县司法局党组承担重大事项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县直政法单位办公室(下文中明确其他报送主体的除外)负责承办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具体工作,县委政法委办公室负责接受办理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各党组织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

  政法委办公室负责接受办理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部门向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工作。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接受办理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请示报告工作。

  第二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

  第六条

  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一般应当以组织名义进行,向负有领导或者监督指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党组织负责同志名义代表

  党组织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应当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更高层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七条

  接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织,应当根据事项性质和内容向负有主要领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同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

  第八条

  接受归口领导、管理的单位党组织,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的领导,向其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归口领导、管理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九条

  接受归口指导、协调或者监督的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一般应当抄送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

  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应当统筹所负责区域、领域、行业、系统内各单位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工作,归口统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总体情况、牵头事项完成情况等。

  第十条

  涉及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的重大事项,应当由有关党组织向共同上级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联合请示报告应当明确牵头党组织。

  党政机关联合请示报告的,一般应当将上级党政机关同时列为请示报告对象。

  第十一条

  根据党内法规制度规定,党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和党的工作机关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接受下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并作出处理。

  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可以就全面工作或者某些方面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有关负责同志可以就分管领域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也可以受党组织或者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委托,就全面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三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

  第十二条

  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国家安全、港澳台侨、外交、国防、军队等党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只能由党组织领导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政策措施,需要支持解决的特殊困难;

  (二)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立法事项、重大体制变动、重大项目推进、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机构调整、重要干部任免、重要表彰奖励、重大违纪违法和复杂敏感案件处理等;

  (三)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等;

  (四)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口径,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和不易把握的问题;

  (五)出台重大创新举措,特别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且无明文规定、需要先行先试,或者创新举措可能与现行规定相冲突、需经授权才能实施的情况;

  (六)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项;

  (七)重大决策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

  (八)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工作中需要上级党组织统筹推进的重大事项;

  (九)调整上级党组织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知悉范围,使用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未公开的讲话、音像资料等;

  (十)其他应当请示的重大事项。

  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上级党组织就有关问题已经作出明确批复的;事后报告即可的事项等。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一)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情况;

  (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

  况,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交办事项的研究办理情况;

  (三)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包括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调整、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巡视巡察整改、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况;

  (四)全面工作总结和计划;

  (五)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六)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七)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舆情;

  (八)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九)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

  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具体事务性工作;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表态和情况反映等。

  第十五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备下列事项:

  (一)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三)有关干部任免;

  (四)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的辞去、免去或者自动

  终止;

  (五)其他应当报备的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中央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央各部门、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应当对本领域、行业、系统内请示报告的具体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工作指导。

  上级党组织应当从实际出发,对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中主题相近、内容关联的同类事项归并整合提出要求,促使请示报告精简务实。

  第十七条

  党组织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的请示报告事项范围和内容,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

  第四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程序

  第十八条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一般应当经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者传批审定,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或者作出。必要时应当事先报上级党组织分管负责同志同意。

  两个以上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的,应当协商一致后呈报。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向上级党组织请示重大事项,必须事前请示,给上级党组织以充足研判和决策时间。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职尽责,并及时进行后续请示报告。

  定期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专题报告根据工作进展

  情况适时进行,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专题报告应当注重反映落实见效情况,不得一味求快。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时限要求报告。突发性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并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

  第二十条

  提出请示应当阐明请求事项及相关理由。报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对下级党组织请示的重大事项,受理党组织如需以其名义再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的,应当认真研究并负责任地提出处理建议,不得只将原文转请示上级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

  上级党组织收到请示后,一般由综合部门提出拟办意见报党组织负责同志按照规定批办。

  党政机关联合提出的请示,由上级党组织牵头办理。

  第二十二条

  上级党组织对受理的紧急请示事项应当尽快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应当主动向下级党组织说明情况。

  第二十三条

  请示的答复一般应当坚持向谁请示由谁答复,特殊情况下受理请示的党组织可以授权党组织有关部门代为答复。

  第二十四条

  报告应当具有实质性内容和参考价值,有

  助于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力戒空洞无物、评功摆好、搞形式主义。报告应当简明扼要、文风质朴,呈报党中央的综合报告一般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报告的有关内容可以通过附件反映。

  第二十五条

  上级党组织收到报告后,应当由综合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报送党组织负责同志阅示。综合部门可以将主题相同、内容相近的报告统一集中报送,或者摘要形成综合材料后报送。

  党组织负责同志对报告作出批示指示的,综合部门应当及时按照要求办理。

  第二十六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报告的综合分析利用。对于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做法,可以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宣传;对于共性问题,应当予以重视并研究解决;对于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应当认真研究吸收、推动改进工作。

  第二十七条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办理情形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第五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方式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应当根据重大事项类型和缓急程度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

  第二十九条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适宜简便进行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对于情况紧急或者重大事项处理尚处于初步

  酝酿阶段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先行请示报告,后续再以书面方式补充请示报告。

  第三十条

  口头请示报告视情采用通话、当面、会议等方式。内容较为简单或者情况十分紧急的,可以采用通话方式;内容较为复杂或者情况敏感特殊的,可以采用当面方式;内容较为正式或者涉及主体较多的,可以采用会议方式。

  口头请示报告应当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确保有据可查。

  第三十一条

  非紧急情况、重大事项处理处于相对成熟阶段或者不适宜简便进行的请示报告,应当采用书面方式。

  第三十二条

  书面报告视情采用正式报告、信息、简报等方式。信息侧重于报告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注意的问题、现象和情况等,应当做到及时高效、权威准确。简报侧重于报告某方面工作简要情况。

  党组织应当统筹用好书面报告方式,坚持“一事不二报”,一般不得就同一内容使用多种方式重复报告。上级党组织明确要求正式报告的,不得以其他方式代替。

  第三十三条

  党组织可以利用电话、文件、传真、电报、网络等载体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涉密事项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基层党组织开展请示报告工作可以更加灵活便捷、突出实效。

  第六章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

  第三十四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向所属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党员应当向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一)从事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代表党组织发表主张或者作出决定;

  (三)按照规定需要请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动;

  (四)转移党的组织关系;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第三十六条

  党员应当向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以及完成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情况;

  (二)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

  (三)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情况;

  (四)流动外出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七条

  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一)超出自身职权范围,应当由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属于自身职权范围但事关重大的问题和情况;

  (三)代表党组织对外发表重要意见;

  (四)因故无法履职或者离开工作所在地;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

  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一)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组织决定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正确行使权力,参与集体领导情况;

  (四)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情况;

  (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遵守廉洁纪律情况;

  (六)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中发现重要问题,以及违纪违法情况;

  (七)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重大疾病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党组织应当及时办理党员、领导干部的请示事项,必要时可以对报告事项作出研究处理。

  第七章

  监督与追责

  第四十条

  党组织应当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督查机制,并将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范围。

  第四十二条

  党组织应当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通报。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对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中出现的主体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提醒纠正,并将有关情况体现到考评通报中。

  第四十四条

  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擅自决定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事项,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

  (二)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重视不部署,工作开展不力的;

  (三)违反组织原则,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的;

  (四)缺乏责任担当,推诿塞责、上交矛盾、消极作为的;

  (五)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请示报告内容不实、信息不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反工作要求,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央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应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第四十六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0年1月31日起施行

  2020年某县党建工作总结精选

  今年,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组部的部署和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聚焦重点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政治和思想重点,持续强化基层组织政治功能

  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基层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一项基本职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解决学习不自觉、不系统、不深入和落实不到底、行动跟不上的问题。重点抓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行动。出台《关于分层次分领域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行动的实施方案》,建立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乡镇(街道)党校为辅助、部门行业系统党校为补充的线下培训基地,网上党校为依托的线上培训基地,实行线上线下同频培训党组织书记,确保全县xx名党组织书记每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结运用疫情防控经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条例和农村、国有企业、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辅导解读、政策答疑。目前,举办线上培训班xx期,培训党组织书记xx名;举办线下培训班xx期,培训党组织书记xx名。总培训率占全县党组织书记的xx。

  二是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提升行动。出台《关于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一体化建设,打造“智慧教育”新模式,实现规划“一张图”、信息“一张网”,每年分期分批对全县xx党员全部轮训一遍。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把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涌现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作为教育培训的“活教材”,深入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加大师资、教材、阵地建设和经费保障力度,推动教育培训向重点难点群体覆盖、向基层一线倾斜。目前,全县已培训党员xx名,占xx%三是推进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定《全县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导则》,进一步完善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七项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推动基层党委负起具体指导和严格把关责任,着力解决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计划不切实际、上下一般粗等问题;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员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等积极参与讲党课,增强党课吸引力和感染力。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贯穿“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的全过程各方面,督促领导干部在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提高组织生活严肃性实效性。结合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把落实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情况作为县巡察的重点,解决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等问题。2020年以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正常开展,频次符合规定要求,质量不断提升。

  二、聚焦建设过硬基层组织重点,持续提长基层组织组织力

  坚持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推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长效化”的要求,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重点抓了四项工作:

  一是坚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县持续开展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1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县级机关单位结对的“四个一”整顿措施,按照“一村一组”的要求,对去年集中整顿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看限期整改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对需要持续深入解决问题的要纳入今年整顿范围,滚动整顿、查缺补漏、巩固提高。充分运用集中整顿的成功经验,推进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县级领导干部“村村到”,定期抓好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应纳尽纳、应整尽整,特别是对未出列贫困村,实行“一村一策”

  落实整顿措施。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落实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机制,及时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全县共排查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xx个,已销号xx个,占整顿总村数的xx%以上。清理“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xx个。

  二是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聚焦挂牌督战的乡镇、村,对村党组织书记不胜任不尽职的进行坚决调整,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从县乡机关选派。认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做到每个村至少要储备1至2名后备力量,做好换届人选准备工作。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保持贫困村第一书记稳定,今年原则上不轮换,已经脱贫的村第一书记不能撤。2020年以来来,新选和调整充实村党组织书记xx名,储备村党组织书记xx名。

  三是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按照中央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安排,研究确定了发展壮大大村级集体经济第二批扶持村,制定了《全县发展壮大大村级集体经济第二批扶持村工作方案》,全面推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经营资产、经营资源、经营资金、经营项目、经营电商、健全保障制度的“五经营一保障”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群众受益。到目前,第二扶持的xx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xx万元以下村,己有xx村集体收入达xx万元以上。

  四是推动乡镇党委更好发挥龙头作用。把乡镇班子建设

  放在基层组织建设的突出位置来抓,特别是选配好乡镇党委书记。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把乡镇党委龙头建设得无比坚强。,共新选配党委书记xx名,选拔干部乡镇优秀领导干部xx名。

  三、聚焦基层治理现代化重点,持续构建共建共享治理格局

  总结运用城市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的好经验,进一步落实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主要抓了以下三个重点:

  一是全面深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总结运用社区网格化管理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全面深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把基层各类网格整合成治理“一张网”,推动服务、管理、资源、力量向网格集聚,提升社区党组织快速反应、精准落实、服务群众的能力。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落实管理监督和考核激励措施,提高社区工作者受社会尊敬、令人羡慕的职业地位。,完成了xx个城市社区的网格整合工作,新选配社区党组织书记xx名。

  二是强化各领域党组织互联互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

  急响应县、街道、社区三级党组织互联互动、形成合力、共克时艰的力量“主轴”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促进各领域党建融合发展。建立红色物业党建示范点,用党建引领破解城市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借鉴各经验,在社区建设集“党组织办公、党建指导、党务服务、教育管理、社区文化、志愿服务、办公楼走廊和大厅及大院红色氛围营造等多个功能区于一体的面向党员、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达到有鲜明的政治功能、有“15分钟服务圈”的合理布局、有明确的功能职责、有规范的工作流程、有常态的活动开展、有多方参与的工作模式、有长效的管理机制、有基本的运行保障“八个有”的建设标准,把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党领导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把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党建、政务、服务网络“多网合一”,把分散的信息系统整合起来,做到问题诉求及时上报、信息平台有序分办、相关部门限时办结反馈,实现接诉即办、民呼必应,让群众享受便捷高效的线上线下服务。目前,已建成高标准的党群服务中心5个。

  四、聚焦“两个覆盖”重点,持续完善两新组织党组织体系

  针对两新组织党组织容易出现重建轻管、“建了散散了建”的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年”活动,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重点抓了三点:

  一是精准施策促覆盖。组织街道社区、园区和市场监管、行业管理等部门力量组成工作组,逐户上门排查,摸清两新组织运行及党组织组建情况。选聘xx名党建工作组织员、选派xx名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帮建,具备条件的推动单独组建,园区、楼宇、商圈等集聚区实行区域联建,行业特征明显的归口统建,大量分散的“小个专”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小个专”党委分类管理。2020年以来来,新建党组织xx个,有党员的基本实现党的组织覆盖,没党员的基本实现工作覆盖。

  二是达标建设促规范。推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标准,在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等8个方面细化要求,对标自查、考核验收、达标管理。2020年以来,集中整顿形同虚设的两新组织党组织xx个,调整优化联合党组织xx个。

  三是示范引领促提升。坚持全县统筹、各级培育、竞争晋级、动态调整,县、街道按照党组织总数1%、3%的目标,分级培育打造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目前已建成二级示范点xx个,通过抓点连线带片,促进整体提升。发挥社会影响力大、资源动员能力强的社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稳步

  推进党建入章、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兼任书记、党组织对重大事项政治把关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等行业党建工作,率先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晰、信息精准、制度完善。

  五、聚焦解决“中梗阻”重点,持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

  针对“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还有不少‘中梗阻’”问题,在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上,重点抓了三项工作:

  一是在抓实机关党建上持续用力。聚焦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推动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每年通报抓党建情况;推动机关党委书记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结合换届工作落实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的要求;督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为党员讲党课等制度。

  二是在抓实学校党建上持续用力。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县教育工委的作用,研究制定全县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文本,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健全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定期督促检查党建工作等制度,把党建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防止“两张皮”。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

  员工制度,组织党员老教师、教学骨干与年轻教师结对子。

  实施党员名师工程,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党组织活动,增强活动影响力吸引力。

  三是在抓实公立医院党建上持续用力。认真贯彻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理顺县乡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完善议事规则。继续发扬县乡医院党组织和广大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中冲锋在前的精神,总结宣传医疗卫生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医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提升医院党建工作质量。,共评选表扬全县卫生系统抗疫先锋党员xx名,党务工作者xx名,抗疫先进党组织xx个。

  六、聚焦过硬支部建设重点,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坚持认真落实总书记“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的要求,突出抓好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落实,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工作中,做到了三个着力:

  一是着力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抓支部的政治责任。把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进一步明确了县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督促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年内全部

  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注重联系后进党支部,深入基层推动工作;充分运用县级党委巡察监督成果,加强村、社区党支部建设,在述职评议考核中突出抓支部建设的情况。

  二是着力夯实党支部工作基础。坚持从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入手,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每个支部能够有效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对照党支部工作条例各项规定,主要看基本组织是否健全、基本队伍是否合格、基本制度是否落实、基本活动是否正常、基本保障是否到位。对已达标的,巩固成果、督促提高;对未达标的,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在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牢牢把握简便易行、务求实效这个关键,防止编制名目繁杂的指标体系、搞资料达标。

  三是着力发挥党支部和党小组管到人头的作用。推动党支部履行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重要职责,把党员队伍建设的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党小组。扎实推进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着力解决“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和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问题。有序推进党员队伍分类管理,着力破解流动党员管理难题,严格落实政治理论教育、党员流动外出向党组织报告、向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党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联系等基本制度,指导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加强衔接配合,做到应转尽转、应接必接,确保组织关系落地,防止出现“口袋”党员、“隐形”

  党员。对暂不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通过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将其纳入党组织管理。

  通过2020年以来的努力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有很多工作是需要全年坚持不懈地工作,才能出色完成。2021年,要以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成绩为新起点,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撸起袖子加油干,落实落实再落实,创新创新再创新,创优创优再创优,以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为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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