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天铭文秘网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关于酒驾通报(6篇)

关于酒驾通报(6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0-03 14:50:05

篇一:关于酒驾通报

  

  酒驾通告模板

  尊敬的各位居民:

  近日,我市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伤者为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很大。一起详细调查后,发现这起事故是由于酒驾造成的。

  我们社会对于酒驾一直存在高度重视,而且已经公布了多项加强酒驾控制的措施,诸如强制管理、精准管理等,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容忍酒驾行为,请您自觉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基本纪律,不要安排驾驶者饮用酒精饮料驶车,一旦发现酒驾行为,勇敢举报。

  同时,请安全第一、保护自己与他人,已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技术熟练的前提下,自觉控制驾驶速度,减少机动车事故的发生。

  最后,祝大家都不会受到交通安全事故的困扰,与他人共建安全文明的道路!

  谢谢大家!

篇二:关于酒驾通报

  

  关于4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强化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我县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桓台县人民医院研究宣传室原主任荆凯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7月17日,荆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柳泉北路海河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原桓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给予荆凯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索镇李家村委会原主任郭永杰犯危险驾驶罪问题。2016年1月20日,郭永杰酒后驾驶机动车沿柳泉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海河路口时,被桓台县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郭永杰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决,郭永杰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县纪委给予郭永杰开除党籍处分。索镇政府责令郭永杰辞去李家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果里镇王斜村原党支部书记邓吉海犯危险驾驶罪问题。2017年2月24日,邓吉海酒后驾驶机动车顺柳泉北路桓台段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桓台县寿济路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邓吉海血样中酒精含量为

  136.9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决,邓吉海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县纪委给予邓吉海开除党籍处分。

  果里镇东付村委会原主任韩科犯危险驾驶罪问题。2017年8月28日,韩科酒后驾驶机动车顺桓台县张北路由北往南行驶至205国道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韩科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42.8mg/100m1,系醉酒驾驶行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决,韩科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县纪委给予韩科开除党籍处分。果里镇政府责令韩科辞去东付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上述案例中,酒驾醉驾行为既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也有村“两委”成员,无论是谁,触碰党纪国法,必会受到严惩。“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公民应当恪守的法律底线,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更应如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酒驾醉驾行为触犯了《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党纪严于国法,身为党员干部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必然也将受到纪律的严厉处分。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带头遵纪守法,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觉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车。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管理监督教育。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继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不姑息、不放纵,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

篇三:关于酒驾通报

  

  关于酒驾的通报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借鉴参考阅读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和创新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酒驾的通报范文篇一

  各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局,各镇(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室,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县各群众团体党组织,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纪委、监察室(科),县纪委监察局各工作室、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

  20xx年以来,我县共有37名党员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触犯刑律,被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xx名,科级干部5名。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数量也相对较多。现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储xx,男,1971年11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10月任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人民武装部部长。20xx年7月17日,储祥柏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20xx年6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储祥柏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xx年1月,经县委批准,县纪委决定给予储祥柏开除党籍处分。

  周xx,男,1954年2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1977年4月参加工作,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雅周镇人代会副主席、副主任科员。20xx年10月25日,周正东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20xx年7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周正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xx年1月,经县委批准,县纪委决定给予周正东开除党籍处分。

  顾xx,男,1953年11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1972年1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县环保局副局长、主任科员。20xx年7月23日,顾世银酒后驾驶汽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20xx年2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顾世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xx年5月,经县委批准,县纪委决定给予顾世银开除1党籍处分。

  胡xx,男,1964年xx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学文化,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0月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20xx年2月19日,胡友明酒后驾驶轿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20xx年5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胡友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xx年6月,县纪委决定给予胡友明开除党籍处分。

  许xx,男,1958年11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南莫镇人武部长、副主任科员。20xx年5月,许甲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20xx年5月,海安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给予其罚款xx00元的行政处罚。20xx年6月,县纪委对许甲某饮酒驾车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许乙某,男,1955年5月生,汉族,海安县人,高中文化,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7年x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老坝港镇人大副主席、老坝港滨海新区副主任科员。20xx年2月,许乙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20xx年2月,海安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给予其罚款xx00元的行政处罚。20xx年6月,县纪委对许乙某饮酒驾车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以上案件的发生,说明我县极少数党员干部无视法律,我行我素,铤而走险,最终触犯了党纪国法。此类案件的发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坚决遏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现就严禁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增强法制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飙车等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并规定:在道路上醉酒(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增强自身法纪观念。

  二、认清危害,算好得失大账。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还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甚至会丢掉工作,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严重损害。醉酒驾驶机动车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党员干部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广大党员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算好家庭账、经济账、政治账,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三、遵章守纪,克服侥幸心理。从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处的案件来看,导致酒驾、醉驾最主要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自我纵容心理。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认为酒后驾车是“小节”问题,或者认为未必会被查获等侥幸心理,最终造成了不良影响甚至产生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教训十分深刻。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守法律、纪律“底线”,坚决消除特权意识和侥幸心理。

  四、转变作风,严守自律规定。少数党员干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这些同志自律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放松自我约束。当前,全县上下正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切实转变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中共x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xx年7月2关于酒驾的通报范文篇二

  各基层党组织、机关各部门:

  针对今年在我镇发生的酒驾案件有所增加的情况,为切实遏制酒驾案件的发生,增加党员的守法意识,现将今年案件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酒驾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共有7名党员因酒后、醉酒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罚,其中1人因醉酒驾车追究刑事责任,被开除党籍,6人受到行政处罚和党纪处理。1人为企业法人代表、1人为村条线干部,5名为普通党员。

  我们身边的有些党员干部还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已经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案例(一),顾某某,某村党员,因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查获,酒精含量达48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于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等规定,给予酒后驾车的党员党内警告处分。案例(二),费某某,某村党员,因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酒精含量达59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于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等规定,给予酒后驾车的党员党内警告处分。还有个别党员严重醉酒状态时还在开车,置自身及他人的安危于不顾,触犯刑律,身陷囹圄。案例(三),程某某,某村党员,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程某某酒精含量达15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同时为严肃党纪,对醉酒驾车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等规定,给予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二、对醉驾、酒驾的处理

  1、对醉驾的处理。2011年5月1日起,醉酒驾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要处于拘役。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于拘役的中共党员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醉驾或酒驾处拘役以上刑罚的公职人员,一律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2、对酒驾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要处于罚款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镇管单位工作人员酒驾后受到公安行政处罚的,根据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充分认识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车。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纪律规定,严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克服侥幸心理,4严禁酒后驾车。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年11月xx日

  酒驾的通报范文篇三

  各直属单位:

  酒后驾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近年来,上级三令五申,对酒后驾车行为予以明令禁止。市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力度,但目前这一规定尚未得到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今年以来,××、××、××、××(××年前离岗人员)、××办公室××五位同志,因酒后驾车被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查处,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现对这五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对××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其他三位在岗人员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和本年度考核合格的资格。

  希望广大职工要引以为戒,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确保有关交通法规和纪律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一、充分认识酒后驾车危害,严格自警自律。

  酒后驾车会降低驾驶人员的协调能力,分散注意力,还会产生盲目自信,产生视觉和听觉虚幻。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车有关,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已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是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其危害触目惊心,特别是教育工作者酒后驾车酿成事故的,其社会影响更恶劣。现行法律法规对酒后驾车的处罚较为严厉,但仍有一些人置法律和安全于不顾,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教职工要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从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出发,决不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二、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杜绝酒后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孤独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5《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规定》(×委办发[××]××号)第四条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三禁止”规定:禁止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受组织指派从事重要内外宾接待任务、招商活动的除外),禁止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市纪委在《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纪律规定》中明确:“不得酒后驾车。”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教职工,理应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做执行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模范,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为广大市民当好示范,为维护我市的良好交通秩序作出贡献。

  三、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理力度,确保令行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有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公职人员,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市××也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本系统违纪违规人员加大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力度。对每一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将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者降职、免职、辞退等处理,同时取消个人当年评选先进和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的资格。取消酒后驾车人所在学校(单位)当年文明单位的评比资格,并在年终综合考核中对所在学校(单位)予以扣分。凡涉及醉酒驾车、当年连续2次酒后驾车、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照党纪政纪条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予以严惩,决不姑息。

  ××单位

  ××年××月××日

  >>>下一页更多关于“酒驾处罚标准”

  2017年酒驾处罚标准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6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80(含)毫克。

  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为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3个月,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另外,根据最新的刑法修订案,2011年5月1日之后,醉酒驾驶行为将涉嫌“危险驾驶罪”,会被处以拘役和罚金。

  2017年酒驾标准酒驾醉驾处罚新规定

  2013年开始实施的交通安全法,对酒驾、醉驾行为有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近期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为更好地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查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可以看出,《意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有关法律问题有了更细致的规定,最新的酒驾标准、醉驾标准可以说对于酒驾、醉驾的处罚更加严厉。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勿饮酒开车。

  猜你喜欢:

  1.关于酒驾的提示语

  2.酒驾通告模板

  3.酒驾新规定

  4.关于酒驾的安全警示语

  5.关于酒驾宣传的警示语

篇四:关于酒驾通报

  

  酒驾通报批评范文

  小编语: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酒后驾车这种行为十分危险,不仅是对法律违反,更重要的是会对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下面是关于酒驾通报批评范文,供大家参考!

  酒驾通报批评模版

  各直属单位:

  酒后驾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近年来,上级三令五申,对酒后驾车行为予以明令禁止。市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力度,但目前这一规定尚未得到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今年以来,××、××、××、××(××年前离岗人员)、××办公室××五位同志,因酒后驾车被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查处,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现对这五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对××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其他三位在岗人员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和本年度考核合格的资格。

  希望广大职工要引以为戒,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确保有关交通法规和纪律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一、充分认识酒后驾车危害,严格自警自律。酒后驾车会降低驾驶人员的协调能力,分散注意力,还会产生盲目自信,产生视觉和听觉虚幻。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车有关,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已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是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其危害触目惊心,特别是教育工作者酒后驾车酿成事故的,其社会影响更恶劣。现行法律法规对酒后驾车的处罚较为严厉,但仍有一些人置法律和安全于不顾,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教职工要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从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出发,决

  不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二、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杜绝酒后驾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孤独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规定》(×委办发[××]

  ××号)第四条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三禁止”规定:禁止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受组织指派从事重要内外宾接待任务、招商活动的除外),禁止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市纪委在《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纪律规定》中明确:“不得酒后驾车。”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教职工,理应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做执行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模范,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为广大市民当好示范,为维护我市的良好交通秩序作出贡献。

  三、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理力度,确保令行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有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公职人员,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市××也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本系统违纪违规人员加大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力度。对每一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将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者降职、免职、辞退等处理,同时取消个人当年评选先进和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的资格。取消酒后驾车人所在学校(单位)当年文明单位的评比资格,并在年终综合考核中对所在学校(单位)予以扣分。凡涉及醉酒驾车、当年连续2次酒后驾车、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照党纪政纪条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予以严惩,决不姑息。

  ××单位

  ××年××月××日

篇五:关于酒驾通报

  

  关于4起党员?部和国家公职?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新纪通报〔2021〕14号关于4起党员?部和国家公职?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为进?步严明纪律,驰?不息纠治“四风”,在全社会倡导廉洁守法理念,深化以案?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治,督促引导??党员及国家公职?员遵纪守法,深?推进清廉新宁建设,现将查处的4起党员?部和公职?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县卫?健康局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股长倪祥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作?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3?15?(星期?)晚上,倪祥胤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镇?兴路农业发展银?前?路段被县交警?队查获。2021年4?6?,县?民检察院决定对倪祥胤不起诉。2021年11?,倪祥胤受到留党察看?年、政务撤职处分。?、县医疗保障局医保事务中?意外伤害服务股股长赵长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9年4?2?晚上,赵长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镇?园路与园艺路交叉路?被县交警?队查获。2019年5?14?,县?民检察院决定对赵长英不起诉。2021年11?,赵长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三、黄龙镇退役军?服务站?作?员杨?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作?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0年7?31?(星期五)下午,杨?龙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镇舜皇?道长沙银?对?路段被县交警?队查获。2020年10?14?,县?民检察院决定对杨?龙不起诉。2021年11?,杨?龙受到留党察看?年处分。四、县总?会职?俱乐部?作?员杨传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0年5?25?(星期?)晚上,杨传军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舜皇?道宏基华天酒店路段50?处被县交警?队查获,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的?政处罚。2021年11?,杨传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以上通报的4起党员?部、公职?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尤其是?作?饮酒且酒后驾驶机动车?为,反映出我县少数党员?部和公职?员对市委出台的“约法三章”不以为然、不以为错,对酒驾醉驾?为危害性认识不够,存在纪法意识淡薄、?存侥幸、以?试法等问题。对上述问题的查处和通报,表明了县委、县纪委监委对党员?部和公职?员违纪违法?为“零容忍”的态度。全县??党员?部和公职?员要从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进?步增强纪法意识,不越纪律“红线”、严守法律“底线”。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步强化?常教育监督管理,举?反三,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督促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部和公职?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持续保持?压态势,认真履?监督专责,对党员?部和公职?员酒驾醉驾问题,尤其是?作?饮酒?为,坚决依规依纪依

篇六:关于酒驾通报

  

  关于酒驾的通报

  酒后驾车这种行为十分危险,不仅是对法律违反,更重要的是会对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关于酒驾的通报,供大家参考!酒驾的通报范文篇一

  各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局,各镇(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室,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县各群众团体党组织,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纪委、监察室(科),县纪委监察局各工作室、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

  20_年以来,我县共有37名党员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触500犯刑律,被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_名,科级干部5名。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数量也相对较多。现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储_,男,1971年11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10月任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人民武装部部长。20_年7月17日,储祥柏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20_年6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储祥柏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_年1月,经县委批准,县纪委决定给予储祥柏开除党籍处分。

  周_,男,1954年2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1977年4月参加工作,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雅周镇人代会副主席、副主任科员。20_年10月25日,周正东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20_年7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周正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_年1月,经县委批准,县纪委决定给予周正东开除党籍处分。

  顾_,男,1953年11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1972年1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县环保局副局长、主任科员。20_年7月23日,顾世银酒后驾驶汽车,被海安县

  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20_年2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顾世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_年5月,经县委批准,县纪委决定给予顾世银开除党籍处分。

  胡_,男,1964年_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学文化,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0月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20_年2月19日,胡友明酒后驾驶轿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20_年5月,海安县人民法院以胡友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_年6月,县纪委决定给予胡友明开除党籍处分。

  许_,男,1958年11月生,汉族,海安县人,大专文化,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南莫镇人武部长、副主任科员。20_年5月,许甲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20_年5月,海安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给予其罚款_00元的行政处罚。20_年6月,县纪委对许甲某饮酒驾车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许乙某,男,1955年5月生,汉族,海安县人,高中文化,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7年_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老坝港镇人大副主席、老坝港滨海新区副主任科员。20_年2月,许乙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海安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20_年2月,海安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给予其罚款_00元的行政处罚。20_年6月,县纪委对许乙某饮酒驾车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以上案件的发生,说明我县极少数党员干部无视法律,我行我素,铤而走险,最终触犯了党纪国法。此类案件的发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坚决遏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现就严禁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增强法制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飙车等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并规定:在道路

  上醉酒(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增强自身法纪观念。

  二、认清危害,算好得失大账。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还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甚至会丢掉工作,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严重损害。醉酒驾驶机动车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党员干部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广大党员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算好家庭账、经济账、政治账,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三、遵章守纪,克服侥幸心理。从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处的案件来看,导致酒驾、醉驾最主要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自我纵容心理。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认为酒后驾车是“小节”问题,或者认为未必会被查获等侥幸心理,最终造成了不良影响甚至产生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教训十分深刻。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守法律、纪律“底线”,坚决消除特权意识和侥幸心理。

  四、转变作风,严守自律规定。少数党员干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这些同志自律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放松自我约束。当前,全县上下正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切实转变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中共_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_年7月28关于酒驾的通报范文篇二

  各基层党组织、机关各部门:

  针对今年在我镇发生的酒驾案件有所增加的情况,为切实遏制酒驾案件的发生,增加党员的守法意识,现将今年案件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酒驾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共有7名党员因酒后、醉酒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罚,其中1人因醉酒驾车追究刑事责任,被开除党籍,6人受到行政处罚和党纪处理。1人为企业法人代表、1人为村条线干部,5名为普通党员。

  我们身边的有些党员干部还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已经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案例(一),顾某某,某村党员,因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查获,酒精含量达48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于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等规定,给予酒后驾车的党员党内警告处分。案例(二),费某某,某村党员,因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酒精含量达59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于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等规定,给予酒后驾车的党员党内警告处分。还有个别党员严重醉酒状态时还在开车,置自身及他人的安危于不顾,触犯刑律,身陷囹圄。案例(三),程某某,某村党员,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程某某酒精含量达15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同时为严肃党纪,对醉酒驾车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等规定,给予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二、对醉驾、酒驾的处理

  1、对醉驾的处理。2011年5月1日起,醉酒驾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要处于拘役。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于拘役的中共党员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醉驾或酒驾处拘役以上刑罚的公职人员,一律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2、对酒驾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要处

  于罚款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镇管单位工作人员酒驾后受到公安行政处罚的,根据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充分认识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车。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纪律规定,严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克服侥幸心理,严禁酒后驾车。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中共_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_11月_日

  酒驾的通报范文篇三

  各直属单位:

  酒后驾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近年来,上级三令五申,对酒后驾车行为予以明令禁止。市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力度,但目前这一规定尚未得到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今年以来,××、××、××、××(××年前离岗人员)、××办公室××五位同志,因酒后驾车被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查处,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现对这五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对××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其他三位在岗人员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和本年度考核合格的资格。

  希望广大职工要引以为戒,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确保有关交通法规和纪律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一、充分认识酒后驾车危害,严格自警自律。

  酒后驾车会降低驾驶人员的协调能力,分散注意力,还会产生盲目自信,产生视觉和听觉虚幻。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大约

  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车有关,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已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是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其危害触目惊心,特别是教育工作者酒后驾车酿成事故的,其社会影响更恶劣。现行法律法规对酒后驾车的处罚较为严厉,但仍有一些人置法律和安全于不顾,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教职工要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从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出发,决不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二、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杜绝酒后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孤独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规定》(×委办发[××]××号)第四条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三禁止”规定:禁止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受组织指派从事重要内外宾接待任务、招商活动的除外),禁止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市纪委在《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纪律规定》中明确:“不得酒后驾车。”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教职工,理应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做执行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模范,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为广大市民当好示范,为维护我市的良好交通秩序作出贡献。

  三、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理力度,确保令行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有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公职人员,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市××也

  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本系统违纪违规人员加大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力度。对每一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将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者降职、免职、辞退等处理,同时取消个人当年评选先进和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的资格。取消酒后驾车人所在学校(单位)当年文明单位的评比资格,并在年终综合考核中对所在学校(单位)予以扣分。凡涉及醉酒驾车、当年连续2次酒后驾车、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照党纪政纪条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予以严惩,决不姑息。

  ××单位

  ××年××月××日

天铭文秘网 https://www.itym8.com Copyright © 2019-2024 . 天铭文秘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天铭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吉ICP备1900176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