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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17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2-09 14:45:09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17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XXXX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  20XX年,XXXX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强调要明确意识形态建设的目标、要求与着眼点。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17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17篇

篇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XXXX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

  20XX年,XXXX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强调要明确意识形态建设的目标、要求与着眼点。根据意识形态建设的目标“思想上团结统”、两个要求“凝聚力与引领力”、三个着眼点“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学习参考部分高校的先进做法,教师院制定实施意识形态工作办法,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一、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学院总支主体责任条例1.及时传达学习和上级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抓好XXXX宣传教育,学习贯彻落实XX精神。坚决维护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保持高度一致。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系中心行政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

  4.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院总支中心组学习、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5.每年度对学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学校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学校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加强对师生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系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体系,纳入委督查范围,学院每年对全院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学校委报告。

  7.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8.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9.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双微”平台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积极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0.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

  事件舆情处置工作。11.加强对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

  民主派中的知识分子的联系。12.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

  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和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13.严格追责问责。学院总支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领干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支部书记)、领干的责任。

  三、学院总支书记主体责任条例学院总支书记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1.主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学校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相关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2.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带头上一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课。3.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工作的领导,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4.处理涉及意识形态的师生来信来访,主持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5.全面掌握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及时提醒班子成员和下一级组织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

  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改正。6.其他应该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学院总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条例学院总支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

  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协助学院总支书记统筹协调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就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提出安排提议,就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提出应对建议。

  2.按照学院总支的部署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协调、指导各方面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领导、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持制定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指导、推动学生宣传机构工作,加强师生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

  4.协调、组织、参与学院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5.其他应当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五、学院宣传中心责任条例学院宣传委(学生机构)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学生工作责任。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和本级部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

  重要精神,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

  2.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3.深入学习贯彻XXXX思想,用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思想和行动。4.强化管媒体原则,深入贯彻落实XXXX在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深化媒体融合发展,加强热点问题引导,打好舆论引导和舆论斗争主动仗。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管理和运用,建强网军队伍,深入开展网络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6.加强对校园网络、宣传展板、QQ群、微信群等的统筹管理,加强对各种论坛、讲座、报告会的监督管理,加强主流引导,履行监督职责,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7.扎实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化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培育践行,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8.推进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宣传文化工作队伍,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基础。

  

  

篇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职业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职业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干部管理、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六)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真心与广大教师做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带头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知识分子制度,针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政策及社会思潮动态,及时进行观点交流、思想引导,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节点组织走访慰问等活动。

  

  (四)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政治素养和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篇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校党委是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和领导主体,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监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校党委要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学校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2.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学校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3.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

  岗双责”要求,抓好本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4.承担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责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建立健全责任分工体系5.学校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6.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落实的职责。7.学校党委要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

  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8.宣传部职责:承担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

  责。具体负责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全体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坚决与否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作斗争。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严格落实师德表现的一票否决制。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强化对校报、校广播电台、校园网及各类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社团组织等的引导和管理;加强宣传骨干队伍建设;提高网络舆论引导水平,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9.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工作、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10.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意识形态

  工作专题研究,及时向校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11.组织部(统战部)职责:加强组织考核监督,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选优配强各级党组织干部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对重点人物的监督和教育引导工作。

  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引导学生、教职工正确认识、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严密防范和依法处理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

  12.学生工作部(处)职责: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通过学风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文明礼仪教育,诚信教育,安全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和文化活动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学生文化活动阵地的管理,推进校园班级文化建设和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不断巩固和强化学生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在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的骨干力量作用;加强境外助学金的监

  管。13.纪检监察室职责:加强政治监督,将落实、X党委、X

  高校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14.校团委职责:加强各类社团管理。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学生社团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职能,提高学生社团防范和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能力。

  15.人事处职责:切实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实施奖励计划、加强培训和锻炼、提供科研支持、优化学术评价体系、个性化培养等措施,助力青年教师成长发展。提高政治标准在教师聘用、考核制度中的比重,严格落实政治考核一票否决制。

  16.人事处职责: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意识形态考核在教师聘用、考核

  制度中的比重,严格执行意识形态考核一票否决制。17.教务处职责: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严格教学过程督

  导,杜绝在课堂上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坚守教书育人的政治底线。落实高校教材管理责任制,加强教材引进和使用过程的审查监督,坚决抵制传播西方错误观点的教材进入课堂。落实责任追究,对违反教学纪律和在课堂上散布、传播违背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错误观点,泄漏党和国家机密的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8.财务处职责:加强有关项目资金的审查和管理,落实高校涉外资金和资助项目管理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涉外科研合作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资金管理。

  19.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职责: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充分发挥意识形态教育主渠道作用,不允许散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违背的言论。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要严格把关、考核,定期进行培训,确保队伍的信念坚定、政治忠诚和业务敬业。

  20.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交流学院)职责:加强对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管理,加强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遣、

  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出国讲学、讲座、参加学术会议、合作研究等各类出国人员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监督考核体系21.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每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考核。重点检查考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的情况。22.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每年向校党委书面报告一次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书记抓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23.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提示提醒制度。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把方向、打招呼、划底线、守阵地、防侵蚀的工作。

  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避免问题扩大化。

  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体系24.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领导干部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1)对、X党委、X高校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2)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3)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4)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5)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6)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26.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篇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全校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责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围绕“xxxxx”活动要求,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也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指定相关制度如下:一、强化责任意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教育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处于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关乎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乎学校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问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二、健全领导体系学校党支部按照分部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

  

  作负主体责任。校党支部对学校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

  负指导责任。党委书记是

  方向。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通过学习文件,党员们统一了思想,表示要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要坚定理想信念,丰富知识结构,提升职业技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微信朋友圈里负能量或不正面的帖做到不转发、不议;网上发帖做到正能量、积极健康有意义。

  

  

  

篇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高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高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X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X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X学院党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要任务。履行好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把政治导向观。有效开展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术道德教育工作。履行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平台与项目、网站、学术活动、各类社团、对外交流等管理责任,尤其是对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的管理责任,按照“一会一报”制严格把关。

  加强对民族宗教、网络、全媒体、离退休人员管理。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在学校活动的管理。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的维稳工作,有效管控和协助处置意识形态事件。加强意识形态信息收集研判,及时上报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报告和信息。与学校其他部门共用履职,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机制。X、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将政治审查纳入必备环节。做好新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使教师全面了解学校、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X、充分发挥学院研究生会、学生会、学生社团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指导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确保活动健康发展。

  X、切实贯彻落实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开展师生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情况定期排摸,及时准确地掌握校园传教活动的信息并及时上报。

  X、对各类国际会议与学术交流活动、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严把政治审核关,做好来校参会人员的审核。严格按规定申报并加强过程管理。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责任追究依据《X学委员会关于印发《X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篇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高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

  学院高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

  

  部、师生员工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内惨透。

  

  注重做好教师队伍、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政策及社会思潮动态,及时进行观点交流、思想引导。要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节点组织走访慰问或者开展其他形式的联谊活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考核,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选优配强学院宣传思想领域干部队伍。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政治素养和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篇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良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那么,明确全校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责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围绕“某某某某某〞活动要求,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平安,也关乎改革进展稳定全局,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指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平安。学校教育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处于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关乎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乎学校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推动教育事业进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和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问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健全领导体系

  学校党支部依据分部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对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三、明确工作职责

  校党支部负责统筹协调本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支部担当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支部书记要旗帜鲜亮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依据工作分工,依据“一岗双责〞

  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要依据“政治家、教育家〞、“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学校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校党支部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状况,统

  一思想熟识、明确工作方向。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状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篇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XX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做好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第二条?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校区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59号)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2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规范和加强校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责任。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四条?党委班子是校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方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

  要求,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权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党委宣传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重要责任,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推进落实责任。

  第六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校区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七条?党委组织部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党委统战部履行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作用,最大限度把各类优秀人才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第九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对本单位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切实担当和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党政联席会议经常讨论研究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宣传员,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加强本单位阵地建设与管理、相关人员教育与引导等工作。

  第十条?机关各处室根据职能分工具体做好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并明确1名宣传员。

  第十一条?工会、共青团组织担负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的政治责任,通过文化引航、品牌引领、典型引路等方式方法,做

  好思想政治引领、凝聚改革发展稳定力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师生等工作,把广大师生员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

  第十二条?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性原则、强化责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学、科研、学生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落实,一同检查考核。

  第十三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校区党委抓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院(系)共同参与、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成立校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部长兼任。各单位要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第十五条?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构建高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大格局。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配齐建强队伍为重点,以提高工作能力为核心,以改革完善激励机制为保障,统筹推进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心理咨询教师等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培育建设网络评论队伍。

  第十六条?强化专题研究。把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委工作重要内容,校区党委会每年开展2次专题研究,定期在党内通报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第十七条?加强监督考核。校区、院(系)两级班子把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纪委把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党委组织部把此项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第十八条?党委宣传部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负总责,建立备案和可追溯制度。负责制定完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抓好校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加强校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校园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大做强网上正面舆论宣传,提高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坚决抵御敌对势力渗透,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第二十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课堂、讲座、论坛、社团等宣传思想阵地的规范管理。

  (一)教务处对课堂管理负责。强化课堂教学纪律,制定加强校区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健全课堂教学管理体系。严格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的管理。加强学科专业教学科研机构管理。

  (二)科研处对科研讲座、学术讲座负责,加强校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

  (三)团委对大学生社团负责。制定大学生社团的成立和年度检查制度。

  (四)工会、学工部、团委、各院(系)组织的各类报告会、讲座、讲堂以及举办读书会、学术沙龙等活动,主办单位为责任主体,审批和监督部门为党委宣传部,影响重大的须报主管校领导或校区党委审批。

  第二十一条?切实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要着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师头脑。

  (一)进一步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工作。

  (二)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支部活动,推进“四进四信”工作深入开展。

  (三)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工作,建立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四)加强外籍教师和海外引进人才的聘用管理工作。

  五、强化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校区、院(系)两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政领导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六)在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在校内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三条?校区、院(系)两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抓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不力,或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对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导致问题未能及时有效处理的,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人员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人员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校区、院(系)两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由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党委宣传部可直接向党委提出问责建议,也可视情况会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并将问责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篇九: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依据《XX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加强和改进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关乎培养什么人、关乎治学的方向、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院党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第三条学院党委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按照“党政同责”原则,院长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学院党委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一)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规范和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本单位师生员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和检查院属各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分析研判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状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好学院的意识形态安全。

  (四)始终坚守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强化学院意识形态领域内课堂管理、阵地管理、网络管理、项目管理、重点人管理、社团管理以及抵御宗教渗透等,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五)对学院发生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有效的处置方案和解决办法,根据实际进行果断和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汇报。

  (六)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并结合他们的学科专业、社会地位、学术影响等实际,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建设好学院宣传思想工作等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大力加强宣传思想工作。

  (八)学院党委必须确保在学科建设、课堂教学、作品创作、文体活动等过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占领文化阵地,培育和打造文化品牌,组织创作和推介优秀文化艺术作品。

  第五条学院各党支部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一)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规范和

  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本支部师生员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支委及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党支部要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四)分析研判党支部意识形态领域状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好学院的意识形态安全。

  (五)对支部范围内发生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有效的处置方案和解决办法,根据实际进行果断和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党委汇报。

  (六)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相关规定,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教学科研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落实。

  第六条学院党委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学院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与学院改革发展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强化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队伍在引导主流意识形态中的骨干作用,强化学院党委和各党支部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七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强

  化师生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持续深入地抓好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全方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学院主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对所辖办公、教学、科研等场所,全面加强监管,使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真正做到有重点、无盲区。

  第八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高度重视知识分子工作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工作。学院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真心与广大教师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交朋友,重点做好各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和知名专家学者的工作,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要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政治引领与政治吸纳工作。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第九条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季度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分析研判重大舆情、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作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第十条准确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制定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处

  置预案,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将发生过程、问题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经验教训等形成书面材料向学校党委报告。

  第十一条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校党委追究责任。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学院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5)对学院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7)学院师生员工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8)学院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9)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10)师生员工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

  

篇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小学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察右前旗教科体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中央自治区旗委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三小学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察右前旗教科体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中央、自治区、旗委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住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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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党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务办室,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兼任。

  第二章党支部主要责任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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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学校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第十四条党支部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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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五条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每年年底前,党支部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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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第二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第二十二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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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要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传统节日开展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雷锋精神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全面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道德风尚

  幼儿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根据《区教育系统落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进“十管”(管方向、管思想、管阵地、管课堂、管队伍、管大型活动、管对外交流、管民办教育单位、管网络、管纪律),结合园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1.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党支部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坚决亮剑,敢于负责、敢于发声、敢于担当,更好地肩负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分析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做出工作安排。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教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及时掌握干部师生思想动态。

  2.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战线的队伍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大力使用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敢于同各种错误言行作斗争的干部,对不适应、不适合、不敢担当的干部要及时调整,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马克思主义、有能力、敢担当的人手里,使学校领导班子更加强起来。

  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和盘活教师资源;根据要求,按比例配好配强班主任;加强幼儿日常管理建设,通过幼儿能接受的德育活动进行思想引导,不断提升幼儿的遵守七不规范的行为认知。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力夯实坚定理想信念的思想基础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牢牢抓住中心组学习主阵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重要内容,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动党员学习、教职工学习。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的“中国梦”等主题宣讲活动,有针对性地为党员干部和师教职工

  开展理论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和师生头脑,用“中国梦”凝聚广大师生的共同理想和共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加强教师引进、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

  2.发挥思想政治课主渠道作用,激发专业主科教师的教书育人责任。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列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并作为学校重点课程建设。建立集体备课制度、听课制度、教学质量监控制度、考勤制度。

  三、引领校园主流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要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传统节日,开展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雷锋精神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全面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道德风尚。

  2.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

  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3.进一步加强思想舆论阵地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各项

  教育教学活动的正确政治导向,确保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内容的把关。把意识形态的导向要求贯穿到各园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介阵地。

  4.构筑抵御宗教渗透防线。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宗教组织、建立宗教团体。营造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风气。

  四、发挥现代媒体功能,牢牢把握舆论阵地的制高点和领导权

  1.建好园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校园内的好人好事、优秀教师和学生,弘扬校园正气,以正面权威声音,形成强势主流舆论,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

  2.进一步加大新兴媒体阵地建设力度。手机网络、微信等新技术媒介以及宣传海报、标语等传统媒介的有机整合,做到互通有无、整体推进。

  3.加强舆情的监管、研判和应对。完善落实舆情监控制度,建立舆情突发应对预案。定时开展各类网络舆情监控,对涉及学校工作的舆情信息,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应对措施,抓紧正面疏导,消除网民疑虑,努力形成健康、公正的舆论

  强势,力求把网络监督变为听民声、察民意、传信息的有效平台和载体,作为宣传学校办学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五、推进制度建设,严格实行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党支部在区教育党工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职责。在经常分析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动态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及时掌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督促检查。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支委会及其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写入年度述职报告并接受监督和评议。每年听取一次党支部书记和学校相关部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述职。每学期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3.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考核。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4.实行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对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要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

  误言行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发生导向错误的;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对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以及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追究中心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的责任。

  

  

篇十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X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XX省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XX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高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校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学校党委,各基层党组织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和党的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校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三条落实学校党委,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责任主体的工作责任。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四条学校党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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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党委宣传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查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主管业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专人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第六条各基层党组织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章责任清单第七条学校党委,各基层党组织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和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二)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关于课堂教学管理、实习实践管理、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等制度。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加强网络课程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哲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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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科学等学科专业教材的编写、选用和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要严把政治关。

  (三)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审批监管制度,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完善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报刊、简报、网站、公共场所横幅标语、电子屏等的登记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新兴媒体管理。严格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的审批把关,规范师生参与外事活动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社团管理制度,坚持社团成立审批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各类社团的管理,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思想政治导向。

  (四)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舆论引导水平,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及时排查学校各类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网络舆情。

  (五)加强有关境外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在学校活动的管理,依法依规对境外基金资助项目进行审批。规范师生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从严管理和审核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的责任。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敢抓敢管,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妥善处理校园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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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八)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评审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加强知识分子工作,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海外引进教师和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知识分子制度,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做好学科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选送境外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注重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引导服务工作。

  第四章责任落实第八条学校党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九条学校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长担任,加强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学校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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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宣传统战部作为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其他部门依照部门职责承担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题研究与报告机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支部要经常检查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年终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党委组织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作为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重要领导岗位的选人用人和人才引进要征求意识形态工作部门的意见建议,对理想信念、立德树人、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学校党委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学校纪委把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学校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决议、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四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坚持选优配强宣传思想部门干部队伍,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等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宣传思想工作的统筹指导,定期举办宣传思想工作骨干理论研修班,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研讨和交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不断提升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章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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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政主要负责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及业务职责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本单位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

  (六)管辖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中央权威、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

  (七)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八)对管辖范围内报刊、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不力,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九)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十)对本单位举行的对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活动、中外联合办学等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政治问题;(十一)对本单位外籍教师和海外引进人才考察审核不严、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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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

  (十三)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六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委宣传统部可向学校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由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细则由XXX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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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篇十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某某学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各级党组织应当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第三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对学校意识形态负重要责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联系系(部)院和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负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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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二章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的责任第五条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的主要责任:(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定期分析和研判学校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和师生中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安排,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安全。学校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及时向各基层党组织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各基层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制定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处臵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党委及党委宣传部报告。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要将发生过程、问题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经验教训等形成书面材料交党委宣传部存档。(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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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形成分工明确、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四)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学校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社科类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学生社团及演艺活动、文化交流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杜绝不经报批擅自组织相关活动的行为。严禁在学校组织开展宗教传播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基金会需与学校联合组织开展的活动,必须认真甄别,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相关活动。

  (五)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要抓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宣传、保卫、网络中心等部门建立管防并举、相互配合的体制,加强网上正面舆论引导,提高利用网络舆论引导的水平。加强网络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及时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项整治活动,净化网络环境。

  (六)学校党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对所管辖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具体责任,对于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行为、人员,要敢抓敢管,及时制止,对于涉及违纪违法的绝不能姑息,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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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学校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做好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特别要做好教师队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八)学校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按照“政治强、业务强”的标准和“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宣传思想领域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工作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开展。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有明确任务、要与考核奖惩挂钩。

  第三章职能部门和重点领域的责任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当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起重要责任。(一)学校党委按要求每年一次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二)党委宣传部为学校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校园文化建设,统筹新闻宣传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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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筹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统筹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负有牵头抓总的职责任务。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责任。每年负责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学校党委报告。

  (三)党委组织部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和单位年度考核,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评议。

  (四)学校纪委要把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五)党委学工部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宿舍、进网络、进头脑。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教育引导、规范管理和应急处臵,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学生思想的渗透。加强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学生党员骨干力量的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

  (六)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根据职责分工动员组织师生员工支持参与意识形态工作。工会要联合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要与教务处、各系部(院)结合,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团委要加强学生

  

篇十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高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院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学院分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X学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必须明确认识到意识形态的自觉是政治坚定的前提,意识形态的自信是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的基础。学院各级党组织应当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四条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成立以分党委书记为组长,分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检委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教科办、学工办(团委)、继教部及各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学院分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五条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学院的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工作。分党委领导班子对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分党委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班子

  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接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学校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院相应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学院在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管理和服务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师生员工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八条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分析研判学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学期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对学院内发生和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师生员工中重要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并将处置过程和相关记录留存;及时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报告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按照规定权限,在学院内部合适范围及时通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九条加强对学院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学生课堂、部门网站、新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展览活动等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充分发挥党报党刊作用,自觉完成上级下达的征订任务。对主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做好报告人的背景核查,全面了解其思想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并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和备案。要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

  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内惨透。

  第十条建设、维护、管理好学院网络,高度关注网上舆情。分党委负责人要加强对学院互联网的管理,确保责任到人。要充分利用学院网主页功能,按照职责分工,监管好学院的网页,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要分层建立核心网评员、骨干网评员、普通网评员队伍,要拉得出、打得响、战得赢,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惨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第十一条领导和组织对学院内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及时干预,敢抓敢管、敢于亮剑。鼓励和支持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师生代表发表理论文章,有针对性地批判错误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接照管理权限依纪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第十三条高度重视学院宣传思想干部队伍和网评员队伍建设,抓好重要阵地、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配备和使用管理,确保宣传思想战线干部队伍和网评员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合适、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宣传干事或网评员空缺时,应及时补配到位,且宣传干事和网评员不得同时空缺。

  第十四条纪检委员把全体科职干部和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三章各部门(专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十五条办公室的工作责任:

  (一)学院办公室对在学院主网页上的信息公开、学院概况、政策法规、展示学院、领导介绍等方面的材料和具体内容负责审核;同时,对书记、院长信箱的信息要积极反馈处理。

  (二)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考核,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选优配强学院宣传思想领域干部队伍。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政治素养和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三)按照学院党委统战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四)把好人才引进过程中的政治审查关,健全新进教师就职宣誓制度和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将思想政治考核纳入教职员工的年终考核、职称晋升等考核内容中。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进一步树立广大教职工正确的教育观,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承担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学院文化建设、统筹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统筹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是学院对外宣传联络、媒体接洽、新闻发布、

  文化活动等方面的业务主管部门,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六)要加强对网络、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监督制度,要加强本部门干部队伍、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七)对学院主网页上的新闻发布、网络媒体及对内、对外宣传的采访报道的内容负具体审查责任,严格把好稿件签发关、版面(节目)审核关,明确稿件终审人员的岗位责任。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和管理,定期对学院报道进行审查,切实做到可管可控。严格执行院内单位、个人对外公开发布和学院有关的重大事件、信息的相关审批手续。

  (九)负责全院安全稳定工作的综治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安全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要严密监控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利用热点事件煽动师生和从事渗透捣乱破坏活动。认真执行出国(境)进修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宗教传播的有效管理,防范和抵御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学院师生进行渗透,加强对邪教、传销组织的防范和打击力度,配合宣传部和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第十六条学工办(团委)的工作责任:

  (一)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育引导,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对学生思想的渗透。切实抓好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为骨干力量的思政工作团队。制定学生资助项目境外资金资助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

  (二)团委要加强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读书会等阵地

  

  

篇十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当支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的为在我校深入贯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我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适用范围《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适用于我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三、组织保障(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特成立意识形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党委书记或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学校办公楼一楼,由XX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团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当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二)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

  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四、具体实施措施(一)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1、学习教育制度。当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当支部每半年向区教育局当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

  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当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当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当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当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当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三)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当支部统一领导、当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

  形态工作机制。1、校当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当支部书记

  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六、其他事项《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具体由我单

  位负责解释,如方案更新变更,则以下发的新方案进行执行。某某学校

  2022年1月30日

  

  

  

篇十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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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XX省高校工委和XX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党〔2016〕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各级党组织应当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第三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对学校意识形态负重要责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联系系〔部院和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负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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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二章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的责任第五条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的主要责任:〔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定期分析和研判学校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和师生中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安排,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安全。学校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及时向各基层党组织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各基层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制定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党委及党委宣传部报告。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要将发生过程、问题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经验教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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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成书面材料交党委宣传部存档。〔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

  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形成分工明确、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四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学校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社科类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学生社团及演艺活动、文化交流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杜绝不经报批擅自组织相关活动的行为。严禁在学校组织开展宗教传播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基金会需与学校联合组织开展的活动,必须认真甄别,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相关活动。

  〔五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要抓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宣传、保卫、网络中心等部门建立管防并举、相互配合的体制,加强网上正面舆论引导,提高利用网络舆论引导的水平。加强网络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及时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项整治活动,净化网络环境。

  〔六学校党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对所管辖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具体责任,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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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行为、人员,要敢抓敢管,及时制止,对于涉及违纪违法的绝不能姑息,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学校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做好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特别要做好教师队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八学校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按照"政治强、业务强"的标准和"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宣传思想领域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工作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开展。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有明确任务、要与考核奖惩挂钩。

  第三章职能部门和重点领域的责任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当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起重要责任。〔一学校党委按要求每年一次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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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二党委宣传部为学校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

  能部门,在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校园文化建设,统筹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统筹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统筹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负有牵头抓总的职责任务。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责任。每年负责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学校党委报告。

  〔三党委组织部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和单位年度考核,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评议。

  〔四学校纪委要把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五党委学工部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宿舍、进网络、进头脑。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教育引导、规范管理和应急处置,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学生思想的渗透。加强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学生党员骨干力量的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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