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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领导小组(8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2-09 00:50:03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8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教育经历200709201106湖南大学本科在校学习情况院校级三等奖在校实践经验200803201010大学生英语周刊衡阳市推销员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8篇),供大家参考。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8篇)

篇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教育经历200709201106湖南大学本科在校学习情况院校级三等奖在校实践经验200803201010大学生英语周刊衡阳市推销员到衡阳市区域经理2008年推销员在学校新生开学期间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学生英语报20092010年学生英语报衡阳地区区域经理负责在衡阳各高校组建团队销售学生英语报团队培训团队维护最后指导团队销售

  关于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中共***区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

  党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区对党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了进一步提升,将其作为区党建工作的中心工作之一,加大了工作力度,精心安排部署,既抓总,又抓点,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区委有11个党(工)委,5个党组,190个基层党组织。其中机关党组织50个、企业党组织33个、事业单位党组织10个、社区(村)党组织101个,社会团体党组织1个,全部实行了党务公开,党务公开覆盖比例达到100%,并将党务公开纳入党建目标考核项目之中。开展党务公开以来,向群众公开党务工作367次,公开事项523项,聘请各级党务监督员20人,解决群众突出反映的问题168个,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好评。二、主要做法***区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充分认识到党务公开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更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政治责任,区属各级党组织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明确程序方法、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我区党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一是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区委为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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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常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就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文件。设立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抽调得力人员,专门负责进行推进,区属各单位也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安排专人负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有关人员具体抓、职能部门合力抓的长效运作机制。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公开内容。党务公开按照规定除涉及党内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其余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⑴在中心工作方面,党组织设置、人员分工、各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新党员发展、后备干部推荐情况等向群众公开、党员尽各项义务及捐助、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进行公开。⑵在思想建设方面,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学习计划、年度党建主体活安排,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等进行公开。⑶在组织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制定整改措施情况,工作职责履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等进行公开。⑷在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公开。

  三是明确了固定、定期和不定期公开内容。固定公开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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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②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人员组成情况及监督电话;④上一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包括参加的党员数、群众代表数,评议过程以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定期公开内容有:①党员党费缴纳情况;②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群众评议情况;③党员受奖惩情况;④支部当年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⑤党员结对帮扶情况。不定期公开内容有:①党员发展情况:及时对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实行事前公示;②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各级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等内容;③各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有基层党组织任期目标、党员基本情况、党员设岗认责、党员联系的困难户、党员捐助等。

  三是明确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时限。在程序上,各级党组织公开的内容,分别由各级党组织负责提出,经同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在形式上,主要采取了党务公开栏,召开会议、通报等形式。在时限上,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一般每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各督导组深入各联系点进行督导检查,对党务公开的每一个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建立了责任考核机制,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目标量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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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采取平时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两查一考”办法,形成了党务公开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各级分工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取得的成效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我区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这条主线,突出特色,不断探索,党员干部的作风得到了有效转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党务公开激发了党员作用发挥的活力。党务公开使党员更真切的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改变了以往“少数人监督多数人”的问题,较好地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党务公开把对党员的评议、职责履行等情况在群众中公开亮相,是对表现优秀党员的无价表彰,也是对思想落后党员心灵的触动。党务公开之后,全区的党员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作风有了明显转变,群众对党员的满意率得到提高,党员在全局性重大事情中发挥作用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党员履行职责意识明显加强,形成了“重要任务找党员,服务群众交党员”的良好氛围。2、党务公开拓宽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渠道。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切实保障了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形成了“决策以前访党员,重大问题问党员”的良好局面。实行党务公开,推行党员发展、干部推荐、先进评比等方面的事前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广开渠道听取群众的合理化意见、建议,促进了党内决策公开、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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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变了过去民主不够,容易出现偏差的现象,同时也使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具有了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3、党务公开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在党政组织和群众之间建起了一道沟通的桥梁、联系的纽带,促进了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办事效率的提高,有效防止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党员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增进了党群干群之间的信任与和谐。

  4、党务公开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党务公开在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力度的同时,也是对基层党政工作的检验,如党员参加会议的次数、党费的缴纳等是对其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情况的监督,同时也是对支部是否能正常开展活动、是否具有号召力的一个检验。就党务、政政的相互关系而言,党务公开的实施,又对政务的公开的一个推动。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党务政务公开促进了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目前,全区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我区党务公开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各基层党组织发展不平衡、推进程度不一。二是党务公开作为一项新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有的还不认可,只是应付;有的对公开的内容不掌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三是在实际操作上还缺乏一定有特色有实效的工作方法;四是党务公开栏建设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档次不高,需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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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下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做到:扎实、规范、有序、有计划、分步骤,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力争达到“两月打基础、两月见成效、年内全面提升”的工作目标。一是全面探索,稳妥推进。按照党务公开工作要求,我们将全面探索、稳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党务公开栏、意见箱,并逐步做到“五规范”:规范内容、规范形式、规范时限、规范范围、规范程序。二是完善机制,强化督检。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和公开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加强检查考核力度,并把检查结果作为作为评选“五个好”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条件之一。三是调研指导,培植典型。继续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区委重点工作,积极探索,精心策划培植典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通过举办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具体工作指导,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工作中得重难点问题。适时组织召开党务公开观摩推进会,宣传、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选树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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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第五章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第十条公司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企业文化与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金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文化与纪检监察部

  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二条本方案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公司各级党组织将党内事务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第三条党务公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国有企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转化为竞争与发展优势。第四条党务公开的原则(一)服务中心,促进发展。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公开始终围绕生产经营发展的主题,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二)依法依规,客观真实。按照《党章》等党内法规法纪的要求进行党务公开。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政治性和政策性,严格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公开,公开内容应全面、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经常性和严肃性。(三)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循序渐进,讲求实效,杜绝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保密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并视具体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开。(四)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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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统筹兼顾,探索创新。将党务公开与有关业务公开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要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第二章党务公开的内容第五条各级党组织应公开下列事项(一)党组织决议、决定执行情况。执行总公司党组和公司党委决议、决定、工作部署等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与执行情况;任期、年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廉洁从业教育情况;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各类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宣传报道情况。(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及党组织基本情况;党内推荐、选举和换届选举情况;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情况;党员民主评议及党员考核评比表彰情况;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党内各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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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

  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见收集及落实整改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及考核评价情况;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情况。

  (五)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骨干培养对象与后备管理人才推荐教育培养情况;企业人才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情况;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及使用情况;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情况;党员联系、帮扶、服务群众情况;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党员领导人员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情况;违纪违规党员处理情况。

  (八)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保密的事项。

  第三章党务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第六条党务公开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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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目录。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各子企业党组织应根据公司制定的党务公开目录(见附件)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实行公开。公司党务公开目录适用于直属党委,直属党委制定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

  (二)实施公开。各级党组织应当按照目录公开,如有目录之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再公开。

  (三)意见反馈。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四)各级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第七条党务公开的方式(一)文件公开。党务公开内容适合文件公开的,可通过文件、通报、简报等形式公开。(二)会议公开。党务公开内容适合会议形式公开的,可采取召开党员大会、职工大会或邀请部分党员、职工代表参加有关会议等形式公开。(三)公开栏公开。内容需要普遍公开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公开。党务公开栏可单独设置,也可与厂务公开栏合并使用。(四)其他形式公开。可结合实际,采取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办公平台设立党务公开专栏等方式开展党务公开。第八条党务公开的时限(一)长期公开。党组织有关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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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二)定期公开。党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工作,

  根据工作周期,每季度、半年或每年公开一次。(三)分期公开。党组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

  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四)即时公开。党组织专项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员发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热点难点问题办理等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公开。

  第四章党务公开的制度保障第九条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体系,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一)宣传教育制度。深入宣传党务公开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宣传党章赋予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和义务,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各项工作;深入宣传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取得的成效、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解答职工关切的难点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二)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应当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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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

  (三)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可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党组织应书面提出理由,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申请人反馈。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四)监督检查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具体落实。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通过开展党务效能监督、采取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本级和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联系点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领导重视、工作基础好、示范作用强”的标准,分层次建立3-5个有代表性的工作联系点,并在工作中加强督促和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各联系点要加强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联系点研究问题、探索规律、总结做法、积累经验的作用。

  (六)考核评价制度。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定期评议活动,及时公布评议结果,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

  (七)经费保障制度。各级企业要安排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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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统计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在6月底和12月底,分别向上一级党组织专项报告党务公开上半年工作和下半年工作的具体情况及全年工作总结。

  (九)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不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在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第十条公司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企业文化与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金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文化与纪检监察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应当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方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第十一条各级党组织是本单位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第十二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党务公开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暨创建“四强”党组织、“五好”党支部等活动紧密结合,把公开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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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促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等情况与公开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情况紧密结合,提升党务公开工作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方案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第十十四条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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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与聘请单位的党务公开工第七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党务公开责任制:为了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持久地推进,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系统的党务公开责任制: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两个小组的工作负总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实行长效管理。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的党务公开工作。三、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本单位系统的党务公开工作。四、各部门在党务公开办公室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各处室的负责人是党务公开各环节的直接责任人。(一)、纪检监察部门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检查,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等问题;(二)、人事教育部门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内容的公开,对各级党组织相关内容的公开进行检查指导;(三)、办公室结合宣传工作特点,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的促进作用;(四)、机关党委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辖范围内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五)、财务管理处负责对年度预决算、大额资金的使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内容的公开;(六)、流转税处、所得税处、法规处负责对税收政策执行内容的公开;(七)、信息中心负责对电子化公开提供技术支持;(八)、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完成情况、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的公开,以及为党务公开提供后勤服务保障。

  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试行)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襄樊市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襄政公开领发[2007]1号)的要求,结合《关于印发〈中共襄樊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同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襄国税党发[2006]20号),制定襄樊市国税局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是指襄樊市国税局在做出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应当实行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襄樊市国税局政务公开重大决策分为局党组决策和局长办公会决策。一、局党组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1、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中央、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做出贯彻落实决定。2、讨论决定全市国税系统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国税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审定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3、审定授权制定在全市范围内执行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以及国税部门内部重要工作制度。4、党组成员、局领导的分工与调整。5、研究市局副处级干部职务调整意见,呈报省局党组审批。讨论决定市局机关干部的

  任免、调配及奖励、处分事项。按干部管理权限决定系统干部职务的任免。6、审定市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系统市局管理的干部年度考核等次。7、审定市局机关、系统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及决算执行情况。按权限审定市局机关、系统设备装备购置和基建工程经费预算决算。审定上报基建项目,审定规模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8、讨论市局机关和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工作任务和重要事项。9、向上级推荐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国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审定;重大违纪案件的处理。10、局领导按分工在特殊情况下对重大事项处理后需向党组报告的问题。11、其他需要在局党组会议上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二、局长办公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1、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工作的安排;2、减、免、退税的审批3、其他需要在局长办公会上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三、重大事项征求意见的方式1、系统内部征求意见;2、组织专家座谈会;3、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征求意见;4、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征求意见;5、其他方式。对于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可以采用以上方式中的一种,也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四、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程序1.对需要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由牵头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征求意见的时限根据重大事项的紧急程度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决定;2.在征求意见工作完成后,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向局领导做出书面汇报,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对由局党组决定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由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经充分讨论后,由局长做出决定。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需发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纪要的,由办公室整理,报党组书记或局长审定签发;3.相关科室将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及时公开。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党组织应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二)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党务工作,关心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三)能够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六)热心党务公开监督工作,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七)身体健康,胜任监督工作需要。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二)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四)出席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五)监督和帮助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

  第五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两年,可连聘连任。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可以续聘,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在聘期内,因故不能继续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本人可提出辞聘要求。无故不参加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活动、未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党组织批准予以解聘。第六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与聘请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第七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第八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组织人员进行跟踪调查,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第九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促进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全面落实,使党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制定本检查考核办法。1、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具体业务。2、检查考核不定期进行督查,半年检查一次,年终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3、检查考核。主要看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性、实效性,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公开是否及时到位,意见建议反馈是否及时,公开的领导体系是否健全,公开的制度是否健全,公开的宣传是否到位,公开的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公开效果群众是否满意。4、党务公开检查考核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

  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二、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三、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四、督查情况要及时向本级党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五、不断总结、探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严肃党务公开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有力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各级党组织和个人。第三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二)未按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

  (三)党务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的。(四)应实行公开而不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真实的,公开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五)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和说明的。(六)对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没有及时反馈给有关方面,未按规定处理和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第五条责任追究:(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二)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分管领导进行组织告诫,对主要领导予以批评。(三)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换岗,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分管领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告诫。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党务公开流程控制制度

  党务公开的流程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应遵守以下制度:

  一、每一项具体党务公开前,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根据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提出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形成议案,报党支部领导审批。

  二、党支部领导根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认真进行审核批准;特别重大的,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报经党支部主要领导签发。

  三、具体承办公开工作的人员,及时将已经审核通过的内容进行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四、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股室,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党务公开工作资料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资料管理,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根据《临朐县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建立《党务公开登记簿》、《意见建议登记簿》和《意见建议办理登记册》,并确定专人登记、专人管理。

  二、党务公开登记要严格按照先审核、后登记、再公开的程序进行,确保登记的内容真实、准确,符合规范。三、党务公开登记要标清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审核意见、主要内容、文件序号等具体事项,做到清晰明确。四、党务公开登记的内容必须是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同意对外公开的所有事项。五、党务公开登记的内容必须与实际公开的事项在内容、时间、形式上完全一致,并将相应的文件、会议记录等基础资料分类整理、归档保存。六、党务公开登记应做到定期公开的内容集中登记,阶段性公开的内容随时登记,临时公开或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一般要做到一事一记。七、实行预公开的内容,在登记时应当标明公开时限、征求意见的形式及范围,为正式公开打好基础。八、《意见建议登记簿》、《意见建议办理登记册》要明确征求意见的时间、方式、被征求人的详细情况、意见建议的详细内容和领导批办情况、处理反馈情况,以便查阅、管理和监督。九、对登记内容不真实、登记管理不规范或遗失登记资料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步加强党务公开网站管理工作

  为充分发挥罗湖区党务公开网站的窗口作用,强化网站宣传、沟通和服务等功能,区委组织部近期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形成了“日查、月结”的工作制度,取得了“两化、两性”的良好效果。一、定章立制,严格落实。7月22日,组织部专门召开党务公开网站信息工作会议,分管领导卢光辉副部长在会上重申了《罗湖区党务公开网站管理制度》,同时对各科室工作动态信息发布任务提出了定量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管理责任。二、每日巡查,规范发布。组织部信息科认真履行网站管理职责,坚持每天浏览、巡查网站,对各科室前一日发布的信息,从内容栏目是否匹配、图片显示是否正常到文段排版是否标准、字体格式是否统一等,一丝不苟、严谨细致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了网页维护常态化和信息发布规范化。三、每月通报,初见成效。根据党务公开网站信息工作会议要求,组织部自8月份起对各科室每月信息发布任务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小结和通报。此项制度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各科室发稿积极性,保证了网站内容的鲜活性,基本杜绝了信息空档期和信息滞后等现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为更好地推进农委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根据号《关于进一步推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一)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办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农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员、群众围绕全局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党支部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二)农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以适当方式经常向党员、群众收集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及时办理,并抓好督促落实,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三)机关党支部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向本人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四)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五)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及反映情况要详细记载,建立档案。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篇四: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党务公开基本程序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工作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审批程序。由党务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单,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二)执行程序。经批准预公开的内容由党务工作责任人再次审核后,根据批准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三)意见反馈程序。公开期间,由党务工作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落实,并说明情况。

  (四)再公开程序。整理、修改后的公开事项,需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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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基层党组织统一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5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

  党务预公开制度

  为更好地推进全区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根据《***区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制订本制度。一、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别面向社会预公开和本单位预公开范围。部门预公开两种。范围由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公开内容确定。二、预公开内容。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预公开内容。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三、预公开形式。预公开形式。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意见箱、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等适当形式进行。四、预公开期限。向社会预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预公开期限。半个月。在本单位部门预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一周。五、预公开实施。党务公开事项由党务公开工作责任人预公开实施。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定。需要公开的重大、敏感事项及信息要由同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把关。

  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作用,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保我区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由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退离休干部和职工等各方面的代表担任。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资格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处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联系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是:对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反馈;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监督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学习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第五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聘任期限一般为两年,聘任期满可续聘,最多聘任两期;受聘期间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应取消其资格。第六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

  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

  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第七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

  员联络,召开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第八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要定期组织监督员对

  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调查,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第九条各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

  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各级党

  组织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确保党务信息传递更加准确、全面、及时、有效,促进党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区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为区委常委、纪委书

  记。区委各基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都要设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第三条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党务公开

  重大新闻的对外发布,代表党组织或工作部门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党务公开信息,负责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审阅新闻稿件,回答记者提问,接受记者采访;协助党组织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党组织处理有关本单位部门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工作;负责安排和接受媒体采访。第四条党务公开新闻发布的内容包括:涉及党务公开

  方面的重要部署、重大决策、重要项目、重要事件;有关区域内或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的党务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热点问题的处理意见、态度和措施等;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其他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第五条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方式包括发布会、通报

  会、党务公开监督员座谈会、答记者问、接受媒体采访等。第六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采取不定期的方式,通报党

  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情况;发言人根据实际需要或按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进行临时性新闻发布。第七条根据授权发布新闻。党务公开新闻发布由党务

  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在新闻发布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同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新闻发布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发布。第八条严肃新闻发言人工作纪律。常规性信息定期按

  时发布,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发布,不得隐瞒或拖延。涉及重大问题的信息由区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各部门单位不得随意发布。第九条要结合各自总体工作安排,制订新闻发布计

  划,统筹安排重要新闻信息的发布。第十条制订新闻应急方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

  照新闻发布程序,及时提出新闻处置方案或建议,把握新闻发布主导权。包括拟订新闻稿,确定是否对外公布或通过何种方式对外公布消息等,在遇有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央、省、市级媒体关注的特殊情况时,及时研究制订新闻发布方面的对策。第十一条及时评估新闻发布效果。每次新闻发布以

  后,要进行发布效果评估,了解社会各界的反映,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追踪中央、省、市级媒体的报道情况和社会舆情的动向,以检验发布效果。如发现媒体有不符合事实、有失偏颇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报道,以及社会公众

  有突出的误解等状况,应采取新闻发言人发表谈话等形式以澄清事实、引导舆论、增进共识。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下级党组织以及非党政治社会组织向党的(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党员向各级党组织反映情况的制度。党组织为客观全面了解基层呼声,反映基层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增强党内情况反映意识。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责任增强党内情况反映意识。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等。三、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受反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映者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不得截流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四、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通过汇报、会议、信访、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基层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对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六、坚持和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上级党组坚持和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为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制定本制度:一、通报主体及对象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各级党组织,通报的对象是全体党员。二、通报内容1、党务工作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组织决议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人事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情况。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等。3、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三、通报的形式及程序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内情况一般每月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

  报。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各级党组织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

  一、评议的内容1、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情况。2、副科以上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情况。3、其他需要评议的情况。二、评议方法1、进行学习动员。认真组织参加评议和被评议的人员学习有关部门文件精神,使之提高思想认识,端正评议态度,明确评议内容,掌握评议方法。2、报告执行情况。基层党组织各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大会上做述职报告。3、组织群众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得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基本评价。评议小组汇总评议结果,并对领导班子进行反馈。4、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有准备的召开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5、反馈评议情况。将群众评议结果及领导班子的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反馈。三、评议工作的基本要求1、评议工作由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加评议的群众代表要有广泛性。2、评议工作一般定期组织,特殊情况也可组织专项评议。3、评议时,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4、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办法。评议小组要于评议结束后向基层党组织提交评议报告,并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2、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3、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基层党组织统一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5、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2、讨论研究基层党务工作的重要问题。3、关于党员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4、重大投资项目。5、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6、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

  7、按有关规定应由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三、决策重大事项征求意见的方式1、基层党组织内部征求意见;2、通过意见箱、公开电话征求意见;3、组织专家座谈会征求意见;4、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征求意见;5、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征求意见;6、其他方式。对于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可以采用以上方式中的一种,也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四、决策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程序1、对需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由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征求意见的时限根据重大事项的紧急程度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决定。2、在征求意见工作完成后,经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审核通过后,及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向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区委关于印发《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2011〕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一、组织领导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由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区纪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二、监督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各部门、单位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是否重视到位;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及时听取和整改反馈。三、监督检查方式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分为各部门、单位党工委(党组)自查和牵头部门日常督查。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督查,对重点部门不定期进行重点督查,督查主要采取下列方式:(一)要求各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报告、备案党务公开情况,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二)查阅党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

  (三)听取工作汇报,并参加与党务公开工作有关的重要会议。(四)同被督查部门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谈话了解情况。(五)要求被督查部门就党务公开工作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六)实地查看党务公开开展情况。(七)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八)出席党内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重要事项听证会。(九)深入相关部门及地区实际考察。(十)要求《今日寒亭》、寒亭电视台、寒亭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宣传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十一)定期检查各基层党组织网上公开情况。(十二)以网站、公开意见箱、邮箱、电话等多种方式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十三)进行民意调查和测评。(十四)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十五)对发现和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四、监督检查结果运用(一)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考察、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区纪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提出可行

  的整改意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线索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由区纪委委派专人与本人诫勉谈话,要责成被检查人及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进行监督检查。

  ××(党组织名称)党务公开事项审批单

  程序:程序申请单位拟公开内容拟公开形式拟公开范围拟公开时限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序号:序号:

  签字:签字:年领导审批意见:领导审批意见:月日

  签字:签字:年公开事项备注说明月日

  (党组织章)党组织章)年月日

  

  

篇六: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civilbuildingelectricaldesignspecificationjgj162008againstlightningbuildingelectronicinformationsystemdesigngb503342004gbt50314intelligentbuildingdesignstandardspecificationengineeringdesigngenericcablingsystemelectricaldesigncivilconstruction党内重大决策征求党代表党员意见制度一科学正确的决策是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重大决策要广开言路多方征求意见充分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避免造成决策失误以致于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害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提出局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确保党务公开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研究讨论党务公开的重大事项,严格审核党务公开的内容,反复修改和完善,确保党务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

  三、建立每季一次联系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组建监督小组,严肃党务公开监督纪律,做到党务公开工作与监督工作并行。五、讨论监督小组提交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进行反馈和公开。六、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党务公开的工作执行和经验总结,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传达精神,收集情况。及时传达上级党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提出我局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安排部署我局党务公开各个阶段的工作。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对我局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向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我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二、综合信息,当好参谋。及时了解掌握我局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就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小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三、把握政策,解答疑问。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办法,解决党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答各支部提出的疑难问题。

  四、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检查我局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总结推广党务公开工作经验。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党内通报的主要内容是指党内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决定的意见和措施,本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2、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3、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重大项目安排情况;4、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5、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四、通报对象是全体党员。五、通报的形式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简报、信息等形式进行。六、党内重要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党内重大决策征求党代表、党员意见制度

  一、科学正确的决策是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重大决策要广开言路,多方征求意见,充分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避免造成决策失误,以致于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害。

  二、党内重大决策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局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三、征求意见的方式:集体讨论,个别征求意见、决策预告、决策内容通报等。四、对与基层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基层组织的意见。

  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反馈、处理制度

  一、为畅通党务公开信息渠道,保持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性,实行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

  二、党总支统一领导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反馈、处理工作。三、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反馈、处理及时,准确、有效。四、实行首问负责制,各级党组织工作人员有收集党务公开信息的责任,并主动向有关部门反馈,不扯皮,不推诿。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反馈、处理的日常工作,并明确负责人,指定承办人。六、及时研究处理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处理结果应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反馈。反馈形式主要有:通过召开会议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反馈;通过党务公开栏、触摸屏、网

  站等载体反馈;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反馈,对署真实姓名反映的意见,向反映人告之处理结果。

  七、建立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台帐,完善各类信息资料。

  党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党内情况查询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党员、群众(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向党总支提出申请公开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党总支依照本制度向申请人公开的活动。

  二、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不予公开。三、申请人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党委提出。四、申请人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2、所需党务信息的内容描述;3、申请提交时间。五、党总支收到申请后,应当登记归档。公开内容应当经集体研究或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作出予以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书面反馈。六、申请人要求提供的党务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党总支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

  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

  一、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

  二、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1、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坚持制度化;2、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3、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4、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到位;5、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6、党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是否健全。三、党务公开工作原则上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全面进行考核。对重要事项的公开项目党总支随时进行督查。四、检查考核要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党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五、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合规、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不公开、假公开等行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篇七: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依据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直属单位党委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使党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党员队伍素质有新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有新改进党员干部创业创新有新成果为开创发展科技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党务公开工作措施

  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要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下面是店铺整理党务公开工作措施的范文,欢迎阅读!党务公开工作措施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直属单位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全体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根据市直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特制定衡水市科技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一)推行党务公开是贯彻XX大精神的需要。胡锦涛在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市委党建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二)推行党务公开是强化监督科学决策的需要。党务公开,主要指党组织依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通过具体形式将有关党务工作事项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使其知晓党组织的工作,并对党组织的领导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以达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项制度。推行党务公开是主动强化对党组织监督、借智借力加强党建和确保党组织民主和科学决策的需要。(三)推行党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党组织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是广大党员群众所盼。推行党务公开,有利于保障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不断地强化广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四)推行党务公开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需要。探索推行党务公开,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争创“文明单位”、“五型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创建活动的开展。把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制度作

  为有效抓手,解放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办法。二、推进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

  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依据,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直属单位党委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使党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党员队伍素质有新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有新改进、党员干部创业创新有新成果,为开创发展科技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三、推进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二)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纪等有关规定,既要大胆探索,又要慎重稳妥,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三)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开。(四)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正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推进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便于全局党员群众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情况和进行有效监督,防止就党务公开而公开的现象,在科技局网站上建立党务公开平台,切实把党务公开平台打造成学习交流的平台、接受监督的平台、创新党建的平台,公开以下十项内容:(一)组织机构。一是党组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二是局直属单位党委委员的姓名、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三是局纪检组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四是党支部的设置、委员的姓名和

  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二)创先争优。一是“争先创优”情况;二是争创“文明机关”情

  况;三是争创“五型机关”情况;四是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情况;五是争创优秀共产党员情况等。

  (三)党内法规。主要是中共中央和中组部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需要严格遵循的法规。

  (四)上级精神。一是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报告;二是市委主要领导有关党建方面的讲话;三是市有关党建方面的年度工作要点;四是市有关党建方面的通知精神。

  (五)本级文件。一是党组文件;二是机关党委文件。(六)党建动态。一是党组和中心组会议纪要;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的通知;三是党建工作方面的信息;四是局直属单位党委工作动态。(七)相关公示。一是关于中层干部提拔使用任前公示;二是关于拟吸收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三是关于拟批准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八)党费管理。一是全局每个党员按比例每月应缴纳的党费是否按时缴纳公布表;二是全局党费的管理情况。(九)群团工作。一是群团组织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工会法、工会章程、团章等);二是群团组织的机构;三是群团组织年度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四是群团组织的有关通知;五是群团组织开展特色活动的信息(机关工会活动、机关妇女活动、团支部活动)。(十)交流材料。一是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发言的党建工作方面的经验材料;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的课题调研报告;三是党支部(党小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四是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五是党员的学习体会和理论研究文章。五、推进党务公开的方式与对象(一)网上公开。将规定公开的十项内容在衡水市科技局网站上向全局党员群众及社会公众公开。(二)会议公开与网上公开相结合。党组年度工作部署和总结的内容,以全局干部大会和上网两种形式公开。(三)网上公示与书面公示相结合。有关需要公示的内容,采取网上

  公示和书面公示两种形式公开。(四)召开通报会。本局完成年度工作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

  年底或年初由局党组书记在全局干部和离退休党员干部会上通报,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六、推进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由机关党委牵头研究提出初步的工作方案,经党组会议审定后印发试行。(二)试行阶段。根据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的方案,由人事科协助信息中心完成方案规定公开的相关内容在上载的任务。(三)完善阶段。完成首次网上党务公开的内容后,一是要及时上载新的内容;三是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七、推进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党务公开试行的成功并不断改进和长期坚持,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长效管理。(一)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韦文华同志任组长,王惠斌同志任副组长,郑德选、刘艳红、姚葆英、郑奎良、包振峰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本局在党务公开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定和协调推进,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方向正确、正常有效,确保党建工作与政务工作互促互进、相得益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惠斌同志兼任,成员由姚葆英、李文丽、张卫东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二)建立党务公开责任机制。属于党组方面的由人事科负责提出意见,经党组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属于机关党组织方面的由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提出意见,经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属于群团组织方面的由群团组织负责提出意见,经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公开内容在网页上上载的任务由信息中心具体管理信息的同志负责。(三)建立党务公开反馈纠偏机制。党务公开试行后,全局党员群众和社会公众若来电来信或口头反映,提出对本局党建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归口人事科管理。人事科对党内外同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建立台账和梳理分类,监督党组和机关党组织加以及时落实,并将改进

  情况口头或书面向有关当事人反馈。党组将定期不定期地研究整改措施,对党内外同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集中研究,并将改进措施向全局党员群众及社会公众公开。

  八、推进党务公开的几点要求(一)切实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把握推行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使党务公开成为全局各级党组织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二)努力务求实效。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全面加强我局党建工作和促进发展科技工作的有效抓手和载体来抓,不断地创新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务求各项党建工作的实效。(三)不断改进完善。推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新尝试。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党务公开工作措施篇二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常直党公[20XX]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二、目标任务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

  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龙泽巨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伍作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郑学泉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夏斌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士强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哲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7226157).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4、积极稳妥原则。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

  5、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公开内容(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内监督工作开展;违纪党员的查处结果等情况。(六)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五、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效(一)公开形式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二)公开程序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

  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

  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3、收集反馈。通过设立党务公开联系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局属各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做好管理工作。

  (三)公开的时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六、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

  实行党务公开。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

  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党务公开工作措施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二)基本原则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一)党务公开的内容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包括公推公选、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干部任用(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干部管理(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二)党务公开的程序1.制定目录。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要根据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就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进行规范。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对于仅限在党内公开的事项,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于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3.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确定党员接待日、聘请监督员以及主动征询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三)党务公开的方式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设置访问权限的办公内网、党员活动室宣传栏和设立文件阅览处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党建网站、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规定向党内外公开;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创新其它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规章制度、议事规则等,应长期进行公开。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月微调一次。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年度目标进展、党组织活动等,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三、保障制度(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经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一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三)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

  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采纳和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2011年底前,全镇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镇党务公开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纪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镇纪委主要负责做好牵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政办负责镇党委党务公开及丰阳镇党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党建办牵头负责全镇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的

  公开。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公开。(三)搞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的衔接。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

  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注意运用已有的工作网络,在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公开形式等方面搞好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使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努力构建基层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

  

  

篇八: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务公开监督制度

  一、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对全局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和公开及时,并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聘请若干名局退休老干部及社会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为监督员,主动接受监督员对党务公开的监督,并随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每项公开内容在公开前要征求监督员的意见,每半年要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主动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论,制订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要确保措施真正得到落实。

  三、党员群众围绕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引起足够重视,并责成专人负责处理。对署真实姓名反映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向本人反馈,听取其意见,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提出环保局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环保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确保党务公开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2、研究讨论党务公开的重大事项,严格审核党务公开的内容,并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党务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

  3、建立每季一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组建督察队伍,严肃党务公开督察纪律,做到党务公开延伸到哪里,督察工作就开展到哪里。5、讨论监督小组提交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进行反馈和公开。6、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

  党务信息例行公开制度

  为加快党务公开步伐,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党委的工作内容,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1、全局和中心工作。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2、思想建设方面。党委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党建教育活动安排情况,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谈话、帮教活动情况,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情况。3、组织建设方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和民主测评情况,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评优选先情况,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4、作风建设方面。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

  5、制度建设方面。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情况,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6、其他事项。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可通过党员大会和全体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二、公开的形式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公开栏、洪湖市环保局网站(http://hhhb.gov.cn)党务公开栏目进行公开。1、公开栏。设立党务公开栏,主要公布可对外公开的党务事项。方便外界群众了解监督。2、会议、文件。适宜党内公开的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公开;也可通过发党内文件、简报、公告等文字载体公开。3、网站。公开涉及范围广,时效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通过洪湖市环保局网站党务公开栏目公开。4、党员活动室。展示党内规章制度、文件、通报、简报等,供全体党员随时查阅。三、公开的程序和时限1、党务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2、党务公开的内容由相关科室、支部或所涉个人提供,办公室整理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3、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党内情况查询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完善和规范局环保系统公开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三条依申请公开的程序: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申请公开党务信息;口头申请的,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2.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3.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4.提出申请的时间。第四条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原则上应该公开的,但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机密、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务信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除外。第五条依申请公开的办理。1.本单位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其办理办法按业务文办理的操作程序进行。2.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将期限延长至30个工作日。3.决定公开的,本单位出具公开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公开决定书应注明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和应支付的费用,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决定不予公开的,本单位书面说明理由。第六条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

  请人公开。上级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任何人申请公开的,应当自收到公开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依申请公开的资料在档案室的,由档案室凭公开决定书向申请人公开有关信息;并对公开的信息做好登记记录。

  局党委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决定,团结和带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努力完成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讨论决定重要工作规划、重大工作部署、人事任免、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关系全局性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以及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各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局中层干部以及职工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和监督工作,提名或推荐后备干部。

  (六)领导全局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工作。(七)领导本局的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八)加强与非党员干部合作共事,团结非党员干部和群众,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局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二)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三)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坚持党的“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和征求群众对党员干部和本支部的工作意见,协助局领导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五)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表彰先进,鼓励和支持职工奋发向上,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为发展环保事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六)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做好经常性发展工作,重视在本单位工作骨干和知识分子中吸收优秀人员入党。(七)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律法规教育,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本单位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八)关心群众,积极支持开展适合本单位的文化娱乐活动,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小组组长工作职责

  (一)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二)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的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活动,保证完成党支部布置的任务。

  (三)按时召集和主持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五)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作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情况。(六)积极协助支部作好发展党员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标准

  (一)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标准1、坚持党的信念,实践党的宗旨;2、勤奋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素质;3、恪尽职守,有强烈的责任意识;4、勤政高效,创一流工作业绩;5、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富有开拓精神;6、公道正派,作风务实;7、严于律己,清正廉洁;8、团结友爱,乐于奉献,有强烈的大局意识。(二)中层党员干部先进性标准1、坚持党的信念,实践党的宗旨;2、勤奋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素质;3、恪尽职守,有强烈的责任意识;4、勤政高效,创一流工作业绩;5、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富有开拓精神;6、团结友爱,甘于奉献,有强烈的大局意识;7、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三)一般党员干部先进性标准1、坚持党的信念,实践党的宗旨;2、勤奋学习,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觉悟和本领;3、爱岗敬业,创一流工作业绩;4、带头实干,当时代先锋,做环保卫士;5、守法律己,清正廉洁;6、团结友爱,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党员八条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八项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一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在硬”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第二条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保证组织落实、人员到位。

  第四条组织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胡锦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把党风廉政法规教育纳入机关单位每周学习内容。

  第五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针对局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督促落实。

  第六条认真执行政务、事务、财务公开制度,健全和强化局监督约束机制。第七条履行监督职责,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测评。第八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第九条带头廉洁自律,领导、组织全局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规定。第十条重视、支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重视群众信访工作。第十一条领导组织开展纠风治乱工作。确保干部队伍廉政勤政、优质服务。第十二条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

  局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一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运行,切实搞好指导、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工作部署。年初,根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经局党委审定后,召开不同层次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分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调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分管的责任区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加强调研,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第四条监督检查。第二和第四季度末分别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目标落实情况,有的放矢地抓好薄弱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制度》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条严格考核。每年年终,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要求,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第六条认真总结。根据考核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为下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评议制度

  第一条局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工作。第二条评议工作由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评议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第三条考评之前先进行自查自评。领导班子的党员干部要填写《洪湖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评自查表》,领导班子要写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第四条组织评议的程序是:听取领导班子成员的述廉报告,组织机关干部考评打分,查看有关资料,进行不同层次的座谈评议,综合评议情况,写出评议报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的评议参照此程序进行。第五条综合审定评议结果,确定考评等次。根据得分多少,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

  个等次进行评议审定,并综合审定评议结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需写出专题报告,提出奖惩建议,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根据考评等次,严格奖惩兑现。

  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

  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人报告制度。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同志即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对本责任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

  第二条凡涉及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位党员干部有义务和权力以书面、口头形式逐级报告,对涉嫌违反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应向上级提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受理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检查或考评,写出考评报告,并记入廉政档案。

  第四条责任人对本级或下级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应如实报告。对隐瞒不报、报而不实的要按照党纪严肃处理。

  第五条党支部要协助责任人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报告工作。

  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第一条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机构负责同级和下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工作。

  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主抓,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积极协助,党内外监督紧密结合,上下联动,整体配合的监督检查格局。

  第三条机关党组织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机关党建的一项主要工作,与抓好责任制监督党组织生活会有机结合起来。

  第四条认真推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建立廉政公开专栏,健全单位内部民主监督约束机制。第五条注重运用多种形式,强化社会监督。如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第六条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推行的其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局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制度

  第一条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制度。局党委负责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情况,解决突出问题。

  第四条检查工作要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年初有布置,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初评,全年有总结。

  第五条检查情况要公开通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通报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分析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每年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终总结考评,并向市纪委写出专题报告。第七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职能监督作用,积极协助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实行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实施的原则进行。局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第二条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进行,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

  第三条考核工作的安排要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工作总结情况要纳入全局年度工作报告。第四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为民主生活、年度总结和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于每年7月(上半年)、次年1月(全年)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第五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组织工作,对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奖惩建议。第六条考核情况要公开通报,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惩任用的主要依据。

  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奖惩制度

  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书奖惩制度,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第二条严格进行责任目标考核。每年12月到次年元月,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执行年度责任制目标的情况,按照《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考核。第三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应对责任书执行情况写出书面总结,考核机构根据检查内容逐项对责任书的责任目标进行检查,并据实打分。第四条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实情况或有异议时,机构应将情况调查了解清楚,向领导小组汇报研究审议后再打分。第五条考核机构工作结束后,应向领导小组作详细汇报,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后对考核结果予以认定。第六条严格奖惩兑现。根据考核结果,按照与局党委年初所签订责任书的规定,严格奖惩兑现。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合格以上者,按规定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者,要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党员干部大会上公布奖惩结果,限期改正。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包括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三)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四)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五)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应报告。第四条本制度第三条所列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第五条局党委负责受理干部的报告。第六条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局党委应研究,及时签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第七条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在“廉政公开专栏”公开。第八条领导干部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第九条局党委每年要将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综合报告一次。

  局廉政公开制度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的表率作用,依据《廉政准则》等党规党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廉政公开由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实施领导,组织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每季度末公开一次廉政信息。重大事项随办理随公布。

  第三条廉政公开的形式以办好廉政专栏为主。办公室负责机关廉政公开专栏的建设,负责廉政信息公开情况的收集和反馈,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填写廉政公开结论报告,及时上传下达。

  第四条廉政公开专栏内容主要是:有关廉政政策规章制度、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纪律。需要公开的办事结果可在事后公开。

  第五条廉政公开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廉政准则》第一章廉洁行为规范一至六条的执行情况、职级升降、工资调整、年度考核、个人奖惩和重大事项报告、公费医疗与招待费支出等。

  第六条廉政公开专栏要逐项认真填写,做到时间、内容、处理结果准确无误,字迹工整,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

  第七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构要认真督促有关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积极收集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并加强对廉政公开专栏资料的建栏和管理。

  第八条廉政公开的资料档案一经归档,概不外借。确需查阅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汇报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的主动性,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局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第三条汇报时间和形式:局机关于11月中旬以书面形式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分别由局长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导听取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汇报。

  第四条汇报内容(一)班子成员汇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纪委及市局纪检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分工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所分管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解决所涉及分管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干部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二)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汇报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本部门承担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本部门科室人员执行廉洁从审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第五条班子成员汇报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局属单位、机关科室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汇报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个人工作总结或年终述职报告代替落实责任制工作汇报。第六条汇报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将汇报材料收集、存档,以备查阅。第七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

  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促进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全面落实,使党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制定本检查考核办法。

  1、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具体业务。

  2、检查考核不定期进行督查,半年检查一次,年终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

  3、检查考核。主要看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性、实效性,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公开是否及时到位,意见建议反馈是否及时,公开的领导体系是否健全,公开的制度是否健全,公开的宣传是否到位,公开的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公开效果群众是否满意。

  4、党务公开检查考核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的重大决策征求党代表、党员意见制度

  1、科学正确的决策是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重大决策要广开言路,多方征求意见,充分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避免造成决策失误,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害。

  2、党内重大决策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3、征求意见的方式:集体讨论、个别征求意见、决策预告、决策内容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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