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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8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2-07 16:50:08

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8篇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我公司全体员工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8篇,供大家参考。

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8篇

篇一: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我公司全体员工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对大气的污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本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我公司全体员工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对大气的污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本方案。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17号);(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3号;(8)《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xx]504号1.2.2标准、技术规范(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xx);(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

  20xx)。1.3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公司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

  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公司粉尘监测、监控并实

  施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重污染天气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公司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的原则,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坚持加强预警,提前响应。积极做好空气环境和气象条件的应对,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做好重污染天气事件预测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

  (4)坚持部门联动,全员参与。建立公司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职工广泛参与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空气重污染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2组织指挥2.1组织机构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及北城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要求,我公司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长:副组长: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等。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孙x担任。地点设置在公司办公室,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日常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批示和部署重污染天气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3监测与预警3.1污染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IV级)预警、黄色(III级)预警、橙色(II级)预警、红色(I级)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提升、降低或解除预警。1、蓝色(IV级)预警:经预测,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200<(AQI)环境质量指数<500时;2、黄色(III级)预警:(1)经预测,将连续三天发生200<AQI≤300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200<AQI≤300或300<AQI<500时;(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200<AQI≤300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200<AQI≤300或300<AQI<500时;3、橙色(II级)预警:(1)经预测,本市将连续三天发生300<AQI<500时;(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300<AQI<500时;(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橙色(II级)预警时。4、红色(I级)预警:(1)经预测,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AQI≥500时;(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未来一天将发生AQI≥500时;

  (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红色(I级)预警时。

  4应急响应措施1蓝色(IV级)应急措施(1)确保三分之一的员工乘坐公共或低碳交通工具上下班,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2)机动车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3)公司内洒水降尘频次为2次/天,加强喷丸、抛丸烟尘处理;(4)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厂内交通扬尘污染;(5)生产车间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黄色(Ⅲ级)应急措施在执行蓝色(IV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1)确保4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2)建议员工尽量减少能源消耗,空调冬季调低2-4摄氏度、夏季温度调高2-4摄氏度;(3)减少一半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4)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2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2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对厂区内地面洒水的.频次增加为3次/天,禁止垃圾焚烧,对渣土进行覆盖。3橙色(Ⅱ级)应急措施在执行黄色(Ⅲ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1)确保8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2)停止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3)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3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3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4红色(Ⅰ级)应急措施在执行橙色(Ⅱ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禁止员工驾驶机动车上下班;(2)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50%并积极配合市政

  府的预警措施,减少5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3)市场营销部不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货物发放。5应急终止1应急终止的条件接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发送的重污染天气解除预警通知的同时终止

  应急响应。2应急终止的程序(1)领导小组确认了终止时间,并报总经理批准。(2)经总经理批准后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并及时向全公

  司公布。6总结评估1重污染天气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由各部门负责人等组织实施应急的总结评价工作。评价的基本依

  据:一、环境应急过程记录;二、各成员单位应急措施的总结报告;三、应急措施的实际效果等;得出的主要结论应涵盖以下内容:一是事件等级;二是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是否符合保护环境的总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

  法是否得当;五是环境应急的规模、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六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

  科学合理;七是应急预案的修订建议及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2奖励与责任追究公司对在应急响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

  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应急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

  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失职、渎职,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

  为的人员,依法给予批评和罚款处分。7预案管理(1)预案宣传。安全环保部应充分利用报刊栏,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

  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2)预案培训。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3)预案演练。最经经常出现重污染天气,安全环保部可以把实际执行预案的情况作为演练,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4)预案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二、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三、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经采纳的员工意见认为应当修订的内容和方法等其他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一、制定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及时果断地采取超常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给师生带来的身心损伤,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xx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强化监控。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防御工作首位,密切空气污染指数变化,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县教育局负责直属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

  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各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学校在教育局领导下,负责本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污染预警发出后,教育局根据不同污染预警等级,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学校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三、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全体教师工作小组职责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协调;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按要求编制本学校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备案。根据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启动并实施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县局各项实施方案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

  (Ⅱ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Ⅰ级)为最高级别。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状况时

  (200<AQI<300);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

  (300<AQI<500);;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持续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状

  况时(AQI≥500);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

  有:(一)黄色预警(Ⅲ级)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二)橙色预警(Ⅱ级)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

  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三)红色预警(Ⅰ级)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

  “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站、信息传输平台、电话传真或

  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启动或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一)市教育局职责1.办公室负责接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2.宣传法规处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并做好宣传应对工作。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科技比赛活动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负责全面监督中小学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4.基础教育处负责指导县市区和中小学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指导学校安排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5.学前教育处负责指导县市区及幼儿园制定停园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幼儿园停园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幼儿园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6.职业与高等教育处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市属职业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二)县(市)区教育局职责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并组织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2.县(市)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预案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减少因天气环境原因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产生的影响。

  (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职责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2.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或通过创编室内健身操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方法和知识;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计划和自学指导,并提示家长注意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并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在校留宿学生的校内生活。3.各中小学要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体育课和其他学科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加强学生每日晨检并做好跟踪调查,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及时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并确保在预警响应期间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信息报送畅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预警类别及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在预警应急相应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下载全文

  

篇二: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最新版)

  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年修订版)〉的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XX省〈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有关工作的函》《X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定义《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日AQI大于200,或PM2.5日浓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或O3日最大8小时浓度大于215微克每立方米的大气污染。1.4适用范围《预案》适用于发生在XX市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处置工

  作。各县(市、区)人民ZF、市直园区管委会按照《预案》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和落实适用于本地区的重污染天气具体应急实施方案。

  1.5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平战结合,强化污染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形成,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明确各级ZF、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厘清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奖惩并举。各级ZF、市直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统一指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协调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测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污染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污染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响应体系,科学预警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分级管控,精准减排。按照预警响应级别,落实各级各类管控措施,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减排绩效分级、移动源和扬尘源管控等措施,精准控制污染物排放。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F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参与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同呼吸、共奋斗”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1.6预案体系《预案》是X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

  组成部分,包括了市直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和县(市、区)、市直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相关企业、单位的“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1.7预案关系

  “市直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相关企业、单位的“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由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规定组织制订和实施;“县(市、区)、市直园区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企事业单位限产停产方案、机动车限行方案、扬尘控制方案、气象干预方案、停办大型户外活动方案、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方案,以及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

  案等专项实施方案等)由各县(市、区)人民ZF、市直园区管委会根据规定组织制订和实施。三个实施方案均需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小组办公室备案。

  2组织机构和职责2.1组织体系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下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相关工作。日常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

  图2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框架图2.2应急领导机构2.2.1市专项工作小组组成组长:市ZF分管副市长副组长:市ZF联系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人民ZF、市直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责:(1)负责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2)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县(市、区)、市直园区开展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3)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提供应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4)及时研究处理重污染天气重大事项;(5)向市委、市ZF和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6)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重污染天气事件发生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7)负责重污染天气有关重要信息发布。2.2.3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1)积极主动为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搞好上传下达和处置工作的监控,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人民ZF、市直园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和市重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2)在市专项工作小组授权下,依法督查督办我市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3)组织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体系;(4)组织修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每年6月30日前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并按要求在市ZF网站进行公示。(5)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6)组织建立和管理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7)承担市专项工作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2.2.4市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1)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和预报;主持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的空气环境质量会商、研判和预报;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减排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和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督导各县(市、区)人民ZF、市直园区管委会组织企业编制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建立完善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并按国省要求动态更新。(2)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报,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空气环境质量会商、研判、

  预报;组织、指导各地人影办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3)市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有关涉外事务。(4)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5)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与处置体系建设项目的立项

  工作;按职责做好应急状态下能源保障有关工作。(6)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依法指导和协助有关

  县(市、区)、市直园区对重点排污企业按照《预案》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协调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调配;负责在保障全市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协调落实电厂压产、限产,以及区域电力调配等工作;负责督促油品升级工作,督导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7)市教育体育局: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幼儿园、学校应急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等学生防护措施;开展相关安全应急知识教育培训。

  (8)市科技局:支持全市重大污染天气预防、应对处置的科研工作,鼓励相关单位开展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的转化推广。

  (9)市公安局: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实施方案等管控措施;推动老旧车淘汰;负责打击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燃放违法行为。

  (10)市民政局: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对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中需要紧急生活救助的群众开展相关工作。

  (11)市财政局:负责进一步合理划分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市与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重污染天气处置市级财政经费保障。

  (1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指导重污染天气期间造成的社会保险等相关问题处置工作。

  (1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加强城市市容环卫管理、城市主干道路和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扫和洒水,组织城市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配合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加大对城市清扫垃圾、园林垃圾、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露天焚烧的查处力度,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落实非道路移动源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14)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交通运输保障及汽修企业喷涂作业限停产应急实施方案;组织城市交通领域建设工地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保障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公共交通运力;督促落实营运类车船以及相关非道路移动源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营运机动车的全面普及。

  (1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并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落实农用非道路移动源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16)市林业局: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加强辖区内国土绿化,加强湿地保护和建设。加强计划烧荒管控,减轻大气环境污染。

  (17)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内外资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实施;配合做好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巩固开启式干洗机淘汰工作成效。

  (18)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监测、防病知识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督促各相关县(市、区)卫生防护和医疗机构加强诊疗、救治工作。

  (19)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协调市属国有企业重污染天气预防、应对处置工

  作。(20)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大对煤炭和油品质量的监

  督检查,严格源头控制;配合加强锅炉污染治理工作。(21)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

  展大气污染防治、健康防护等宣传工作,推动公民、企业自愿积极参与减排;负责重污染天气旅游团队、游客等应急处置工作。

  (22)市应急局:负责重污染天气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禁放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布点管控。配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配合开展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3)市消防救援支队:参与重污染天气相关应急处置的抢险救援等工作。(24)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配合督促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督促船山区城管部门做好船山区城市主干道路和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扫和洒水;负责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大城市内工地、道路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沥青塑料垃圾焚烧、露天秸秆落叶焚烧和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导致污染等的查处力度。(25)各县(市、区)人民ZF、市直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具体承担本辖区内应急处置工作。2.3应急工作组市专项工作小组下设监测预警组、应急督导组、事件评估组和宣传报道组,指导、督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3.1监测预警组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向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预警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气象局)2.3.2应急督导组2.3.2.1工业应急组负责组织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重点工业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开展检查与应急处置。检查指导重点企业应急专项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重点检查企业生产排放台账、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应急预警措施落实情况;根据预警级别督促重点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降低污染负荷;督促砖瓦窑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加强流通环节销售的燃煤、汽油、柴油质量监管,依法处罚预警期间违规排污的企业;对油气回收装置运行不正常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暂停营业和使用。(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ZF、市直园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2.3.2.2城市综合应急组负责督导检查与应急处置城市建成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污染;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加强对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的监管;督促建筑工地、堆场等扬尘源落实覆盖、喷淋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整治餐饮场所油烟无组织排放;查处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建筑废物等露天焚烧行为;整治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禁止沥青熔化作业;禁止季节性腊肉制品熏制;禁止脏车入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ZF、市直园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2.3.2.3城市交通应急组负责落实机动车应急管理措施。开展道路行驶车辆的执法检查,应急期间进一步实施强制管制,加大路检路查执法力度,对老旧车辆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

  措施;加大重型柴油车辆路检频次,查处冒黑烟、超标排放的重型柴油车辆;倡导民众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强化交通指挥,保障道路通畅,协调增加公交运力。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ZF、市直园区管委会)

  2.3.2.4健康防护应急组负责加强重污染天气疾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组织医疗机构对患病人群开展医疗救治;负责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组织幼儿园、学校减少、停止户外活动或实施停课,开展相关健康防护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减少或停止各类户外建设、大型活动;负责车站、学校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人群妥善疏散。(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2.3.3事件评估组负责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影响、危害,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情况,以及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开展评估,对各地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性、联动性和工作力度开展评价,总结经验教训,规范和加强今后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ZF、市直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2.3.4宣传报道组负责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ZF、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体育局)

  2.4专家组由有关科研机构和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主要涉及环境监测、气象气候、大气环境、应急管理、环境评估、危险化学品、城市规划、能源、建设、机动车、农业、卫生、教育等相关专业,主要负责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2.5各县(市、区)、市直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各县(市、区)人民ZF、市直园区管委会应牵头成立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要求,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应急实施方案;组织、督促企事业单位制定并落实应急减排清单和“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规范应急处置。3监测与预警3.1监测与会商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日常监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强化会商研判,重污染天气期间每日分析研判大气环境形势,及时提出启动、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3.2城市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各级别分级标准为: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或PM2.5浓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

  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O3日最大8小时浓度大于215微克每立方米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或预测PM2.5浓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每立方米持续1天(24小时)及以上,或O3日最大8小时浓度大于215微克每立方米持续3天及以上且O3日最大8小时浓度大于265微克每立方米持续1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3预警条件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城市预警和区域预警。省预判3个及以上相邻市(州)同时达到一定级别预警分级标准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区域预警。预判我市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时,应当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城市预警。接到生态环境部、西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或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预警提示信息时,根据预警提示信息,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加强与重庆市潼南区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可根据会商结果启动相应级别预警。3.4预警发布区域预警发布:预测达到区域预警条件时,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提前1—2天发布区域预警信息。城市预警发布:预测达到城市预警条件时,原则上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

  信息或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保障应急响应措施有效落实。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判断满足预警条件可立即发布预警信息。预警发布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可能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

  物、预警级别、气象条件等。3.5预警调整和解除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

  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

  应当按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计算,以较高级别的预警标准启动预警。区域预警解除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通知为准,城市预警解

  除由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审批确定。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信息发布相同。3.6预警审批程序接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区域预警通知或预测达到城市预

  警条件时,市专项工作小组根据专家组提出的预警建议的等级、范围等情况,及时组织监测、科研、管理等相关人员会商研究预警发布,起草形成预警发布函并按程序向市ZF上报预警信息。

  发布城市黄色预警,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审批,并向市ZF报备,由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发布。

  发布城市橙色预警,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审核,报分管副市长审批同意后,由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发布。

  发布城市红色预警,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审核,报分管副市长和市长审批同意后,由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发布。

  4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1)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2)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3)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区域预警时,启动不低于区域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4.2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4.2.1Ⅲ级响应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各地ZF、市直园区管委会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企业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市直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督导各地应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宣传、文广旅游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发布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警示,引导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教育部门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重污染天气时应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宣传、文广旅游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信息建议,倡导公众绿

  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减少能源消耗。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必要时可推行公交免费或优惠乘车政策。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应急响应期间:1)工业源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土石方转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打桩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建筑工地拆除、室外喷涂、粉刷作业,基坑护坡粉浆作业;停止石材切割作业,停运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1次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督促矿山、砂石料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工地扬尘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洒水频次不少于2次/日。市ZF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

  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3)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措施。督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督导相关企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根据气象条件采取人工增雨等气象干预措施。

  以上强制性措施保证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均达到10%以上,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

  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应急响应期间:1)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清单及相关管控要求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2)每日8:00-18:00期间,停止房屋修缮、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停止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作业、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和标识以及广告等的涂装或翻新作业(应急抢险工程除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均达到全社会排放的10%。

  4.2.2Ⅱ级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宣传、文广旅游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发布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警示,引导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教育部门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重污染天气时应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宣传、文广旅游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信息建议,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减少能源消耗。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必要时可推行公交免费或优惠乘车政策。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应急响应期间:1)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

  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申报A级、B级绩效等级和引领性企业,要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完善监管监控体系。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土石方转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打桩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建筑工地拆除、室外喷涂、粉刷作业,基坑护坡粉浆作业;停止石材切割作业,停运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2次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督促矿山、砂石料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工地扬尘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洒水频次不少于3次/日。

  市ZF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3)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出行。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4)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措施。督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督导相关企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根据气象条件采取人工增雨等气象干预措施。

  以上强制性措施保证全社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均达到20%以上,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

  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应急响应期间:1)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清单及相关管控要求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2)全天停止房屋修缮、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停止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作业、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和标识以及广告等的涂装或翻新作业(应急抢险工程除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均达到全社会排放的20%。4.2.3Ⅰ级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宣传、文广旅游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发布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警示,引导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教育部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

  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做到停课不停学。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重污染天气时应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宣传、文广旅游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信息建议,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减少能源消耗。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必要时可推行公交免费或优惠乘车政策。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应急响应期间:1)工业源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红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规定的减排比例和减排措施采取限产、停产和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2)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土石方转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打桩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建筑工地拆除、室外喷涂、粉刷作业,基坑护坡粉浆作业;停止石材切割作业,停运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3次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

  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督促矿山、砂石料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工地扬尘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洒水频次不少于4次/日。

  市ZF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3)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红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出行。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4)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措施。督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督导相关企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根据气象条件采取人工增雨等气象干预措施。

  以上强制性措施保证全社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均达到30%以上,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60%。

  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应急响应期间:1)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清单及相关管控要求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

  部停用(停产)。2)全天停止房屋修缮、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等

  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停止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作业、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和标识以及广告等的涂装或翻新作业(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均达到全社会排放的30%。4.3应急减排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是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清单组成。工业源清单(含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清单)包括企业具体工艺环节、污染物排放量以及不同级别预警采取的应急措施和相应减排量。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及非重点行业中涉气排污大户应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清单,检查发现应纳入但未纳入当年清单的,自被发现当日起,参照执行对应行业管控措施,待下次清单动态更新时正式纳入清单。每年根据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措施、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运输方式等环保绩效情况,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评定分级,实行差异化管控,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动态更新,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并在ZF网站进行公示。移动源项目清单包括不同车辆类型、不同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保有量信息和应急减排措施并估算减排量。扬尘源项目清单应包括当年施工工地信息和应急减排措施并估算减排量。4.4补充说明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期间,因幼儿园、中小学放假、机动车行驶数量减少、多数工业企业停产、施工工地停工,社会活动强度大幅度降低,预警期间以提醒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为主。

  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主要指生产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应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增强应急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核查性。

  4.5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市直有关部门要对县(市、区)人民ZF和市直园区管委会加强指导、督促,积极发挥好区域牵头单位作用,组织开展区域间联防联控督查工作。县(市、区)人民ZF和市直园区管委会要对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加强监管、检查,加大应急行动期间各类应急措施执行力度,加大巡查频次,采取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夜间突查等方式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由相关部门予以追究问责。5应急响应报告和通报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后1天内将相关信息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向成都、绵阳、南充、资阳、广安等毗邻市通报有关情况。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响应等情况,及时向市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市、区)ZF、市直园区管委会通报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加强与成都、绵阳、南充、资阳、广安等毗邻市沟通。6新闻发布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市专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应要依据职责主动向社会发布应对工作信息,密切关注舆情,及时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动员社会参与,为重污染应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域重污染天气环境事件的新闻发布,市委宣传部、市ZF新闻办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市专项工作小组或授权其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7信息报告与总结评估预警解除时,响应自行终止。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评估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进一步分析造成重污染天气的原因与污染扩散情况,对造成的后续影响开展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8应急保障8.1组织保障市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市、区)ZF、市直园区管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等工作,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8.2经费保障各级ZF加大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投入力度,按规定将重污染天气应急所需资金列入预算,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修编、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技术支持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8.3物资保障各县(市、区)ZF、市直园区管委会要制定应急响应期间设备、车辆等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市直有关部门应根据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装备,做

  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8.4预报能力保障生态环境部门要优化调整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扩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

  络监测点位覆盖面,加快建设区域污染物传输监测网络、污染物组分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重污染天气预案处置指挥平台。

  气象部门要以气象部门现有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平台为基础,建立和完善能见度、湿度、风等气象条件的自动监测站网,做好空气污染气象保障服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科学开展重污染天气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设备和数据库、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库系统等资源,本着“节约高效、优化配置”原则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立空气环境质量、气象数据实时共享机制和业务系统。加强重污染天气机理研究以及重污染天气形成过程研究。充分运用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模型,对空气污染发展进行动态仿真模拟,实现监测预警模拟分析的可视化,全面提高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能力。强化预测预警平台与省级、毗邻市平台的信息共享,加强交流合作。

  8.5信息联络保障各县(市、区)人民ZF、市直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通信和信息保障机制,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及时有效传达。8.6宣传教育各县(市、区)人民ZF、市直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大气污染科普宣传教育工作,科学解读重污染成因、污染危害、应对措施,引导公众采用科

  学方法,主动参与应对和污染减排,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9奖惩9.1表彰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扬:(1)出色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在防治重污染天气事件中,作出突出或重大贡献的,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成绩显著的;(3)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际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9.2监督问责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减排措施、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已评定绩效等级的工业企业和市ZF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未达到相应指标要求的,按规定降级处理或严格处罚。10附则10.1预案编制预案文本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动态更新完善,切实提高《预案》的现势性和可操作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案修订:(1)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2)依据的F律、行政F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等发生变化的;

  (3)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小组认为应当修订时。10.2预案备案预案应向生态环境厅和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市专项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应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向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工业源项目清单涉及的企业应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10.3预案演练各级ZF应定期、不定期组织预案演练,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情况,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评估。10.4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10.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录应急响应流程图

  

篇三: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河南省重污染天气(tiānqì)应急预案

  1.总则(zǒngzé)1.1编制(biānzhì)目的为提高全省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函》(环办函〔2014〕1461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定义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河南省境内的重污染(wūrǎn)天气应对工作。

  本预案不适(bùshì)用于因沙尘暴、农作物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造成的重污染天气。

  1.5工作(gōngzuò)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预警、提前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等原则。1.6预案体系本预案是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包含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方案(含应急减排清单)和相关企业单位操作方案。2.组织指挥体系2.1省级组织指挥机构省政府成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指挥长由常务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环保(huánbǎo)工作的副省长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督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职责分工,组建省级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组,指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

  分析、总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办公室主任由省环保厅厅长担任,副主任由省环保厅分管副厅长担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zhízé)见附件。2.2市、县级组织(zǔzh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本行政域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应当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3.监测与预警3.1监测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并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的重污染天气信息,以及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外、有可能造成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重污染天气过程期间,每日对气象要素与污染成分聚合态势和AQI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发布、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3.2预警(yùjǐnɡ)3.2.1预警分级。全省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tǒngyī)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1)蓝色预警(yùjǐnɡ):预测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并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并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4)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jūnzhí)>200并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并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3.2.2预警条件。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重污染天气条件时,应当(yīngdāng)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1)当全省6个及以上区域相邻(xiānɡlín)的省辖市同时达到橙色或红色预警条件时,指挥部启动该级别的省级预警。

  (2)当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时,事发地政府启动本地相应级别预警。

  3.2.3预警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由政府或政府授权委托的部门、单位负责。当达到预警条件时,应当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时,应当将未来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及平均值、AQI范围及平均值予以说明。同时,明确预警启动和预计解除的时间、发布机关、执行预案应急响应措施级别等内容。

  原则上,红色预警应当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3.2.4预警的调整与解除。预警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jíshí)对预警级别进行相应调整或解除预警。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信息发布相同(xiānɡtónɡ)。蓝色预警自动解除。4.应急(yìngjí)响应按照发布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4.1.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4.1.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4.1.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4.1.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当省级发布预警时,事发地政府应当启动不低于省级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已启动红色预警时,仍执行Ⅰ级应急响应。4.2响应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事发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企业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4.2.1Ⅳ级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事发地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

  

篇四: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审批:王立文审核:周哲编制:郭达

  中建国际工程1

  目录

  1总则.............................................3...1.1编制目的.....................................3...1.2编制依据.....................................3...1.3适用围.......................................4...1.4工作原则.....................................4...

  2组织指挥.........................................5...2.1组织机构.....................................5...2.2职责.........................................5...

  3监测与预警.......................................8...3.1污染分级....................................8...3.2监测.........................................8...3.3确定首要污染物类别...........................9..

  4应急响应与终止...................................9...5总结评估.........................................10

  1总则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情况下污染控制工作,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规应急程序,明确应急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大气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

  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5.1);(2)《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4);(3)《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17号)(2011.05);(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7)《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1.2.2标准、技术规(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1.3适用围

  地区。

  1.4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项目部扬尘监测、监控并实

  3—

  施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风险防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重污染天气事件防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

  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坚持加强预警,提前响应。积极做好空气环境和气象条件的日

  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做好重污染天气事件预测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

  (4)坚持部门联动,全员参与。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

  4

  联动,职工广泛参与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空气重污染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2组织指挥2.1组织机构

  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指挥:王立文副指挥:周哲成员单位:工程部、办公室、物资部、安全部、技术部

  2.2职责2.2.1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

  下简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是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机构。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由项目经理王立文担任总指挥,安全总监周哲担任副总指挥。

  指挥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涛联系:

  2.2.2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主要职责(1)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区域严重以上级别污染天气事件的应急处置

  工作;

  (2)负责向市政府应急办和市环保局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

  的发生、发展、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处置结果;

  (3)组织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重污染天气发展变化趋

  —5—

  势,发布预警信息,并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4)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

  查;

  (5)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变化趋势,决定应急响应终止的时机;2.2.3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开展重污染天气防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公众的环境安全隐

  患意识和空气重污染风险意识;

  (2)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向应急工作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传达

  指挥部命令、指示;

  (3)完善信息网络,跟踪上报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发展变化趋势和处

  置工作开展情况;

  (4)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现场污染

  状况的应急监测和跟踪监测;

  (5)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2.4指挥部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1)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双方建立监测信息资料的共享机制,

  有效实施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和预警工作,并负责检查以及各项措施的实施情况;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6—

  (2)负责组织宣传大气重污染预警、响应等级及时准确向

  公众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响应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健康防护措

  

篇五: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适应新形势下大气环境污染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健全

  X区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各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

  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部门应急联动,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

  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的函》(X办函〔X〕50X号)《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

  订工作方案》(环大气〔X〕8X号)《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

  (试行)》(HJ633-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X地区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区突

  发环境应急预案》(X管办发〔X〕1X号)《X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区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订本预案。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工作。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X),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沙尘暴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不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

  工作的出发点,提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危害。(2)综合部署,及时响应。根据上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启动情

  况和我区空气质量,及时发布响应信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3)强化管理,上下统筹。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系统,实现统一指

  挥、分级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4)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做好日常监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

  公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5)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

  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环保局局长担任,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环保局、公安分局、教育局、发改局、工信局、安监局、国资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分局、城改办、工商分局、卫计局、财政局、质监分局、应急办、供电公司、考核办为成员单位。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省、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指挥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做好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协调工作;领导组织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

  2.2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环保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完善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制度并贯彻实施;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组织重污染天气形势研判、会商以及监测、预警等信息收集、上报和发布;组织和协调开展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监督和管理。

  区委宣传部:根据区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信息,协调区内相关媒体,做好预警、响应等信息的发布和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公安分局: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协助各镇(街道)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工作。

  交警二大队:制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方案;根据重

  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等级,组织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措施;会同区环保局落实对超标排放车辆的检查。

  区教育局:制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应急方案;督导全区幼儿园、中小学落实停止户外活动等应急响应措施。

  区发改局:协调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工作。区工信局:督导全区重点工业类大气污染源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区国资局:督导国有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城管分局: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导城市道路、渣土清运、生活垃圾消纳场所等管理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区城改办:督导城改出土作业工地、拆迁工地等管理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区住建局:制订落实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方案,督导全区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协助新建和维护“治污减霾”基础设施。区交通局:制订落实重污染天气控制方案,督导公交公司根据重污染天气机动车辆限行情况,落实增强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响应措施;督导所属施工工地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工商分局:负责对全区煤炭交易市场煤质进行检测,确保煤炭质量达标;督导全区煤炭交易市场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响应措施;保障全区优质煤供应。

  区卫计局:组织医疗救治,及时处置重污染天气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区财政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所需资金保障,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质监分局:负责区内生产环节煤炭抽检和监管工作。区应急办:协助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区考核办:组织对各项应急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响应3.1预警分级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3.2预警启动、级别调整与解除

  

篇六: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我市的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6篇)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6篇)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我公司全体员工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对大气的污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本方案。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3号;(8)《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xx]504号1.2.2标准、技术规范(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1.3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公司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公司粉尘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重污染天气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2)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公司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的原则,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3)坚持加强预警,提前响应。积极做好空气环境和气象条件的应对,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做好重污染天气事件预测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4)坚持部门联动,全员参与。建立公司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职工广泛参与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空气重污染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2组织指挥2.1组织机构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及北城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要求,我公司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长:总经理张x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孙x担任。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等。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孙x担任。地点设置在公司办公室,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批示和部署重污染天气采取的应

  急响应措施。3监测与预警3.1污染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

  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IV级)预警、黄色(III级)预警、橙色(II级)预警、红色(I级)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提升、降低或解除预警。

  1、蓝色(IV级)预警:经预测,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200<(AQI)环境质量指数<500时;2、黄色(III级)预警:(1)经预测,将连续三天发生200<AQI≤300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200<AQI≤300或300<AQI<500时;(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200<AQI≤300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200<AQI≤300或300<AQI<500时;3、橙色(II级)预警:(1)经预测,本市将连续三天发生300<AQI<500时;(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300<AQI<500时;(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橙色(II级)预警时。4、红色(I级)预警:(1)经预测,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AQI≥500时;(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未来一天将发生AQI≥500时;(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红色

  (I级)预警时。4应急响应措施1蓝色(IV级)应急措施(1)确保三分之一的员工乘坐公共或低碳交通工具上下班,减少

  机动车上路行驶;(2)机动车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

  车日间加油;(3)公司内洒水降尘频次为2次/天,加强喷丸、抛丸烟尘处理;(4)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厂内交通扬尘污染;(5)生产车间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黄色

  (Ⅲ级)应急措施在执行蓝色(IV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1)确保4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2)建议员工尽量减少能源消耗,空调冬季调低2-4摄氏度、夏

  季温度调高2-4摄氏度;(3)减少一半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4)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20%并积极配合市政

  府的预警措施,减少2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对厂区内地面洒水的频次增加为3次/天,禁止垃圾焚烧,对渣土进行覆盖。

  3橙色(Ⅱ级)应急措施在执行黄色(Ⅲ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1)确保8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2)停止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3)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3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3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4红色(Ⅰ级)应急措施在执行橙色(Ⅱ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禁止员工驾驶机动车上下班;(2)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5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5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3)市场营销部不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货物发放。5应急终止1应急终止的条件接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发送的重污染天气解除预警通知的同时终止应急响应。2应急终止的程序(1)领导小组确认了终止时间,并报总经理批准。(2)经总经理批准后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并及时向全公司公布。6总结评估1重污染天气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由各部门负责人等组织实施应急的总结评价工作。评价的基本依据:一、环境应急过程记录;二、各成员单位应急措施的总结报告;三、应急措施的实际效果等;得出的主要结论应涵盖以下内容:一是事件等级;二是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是否符合保护环境的总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五是环境应急的规模、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六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七是应急预案的修订建议及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2奖励与责任追究公司对在应急响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应急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失职、渎职,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依法给予批评和罚款处分。7预案管理(1)预案宣传。安全环保部应充分利用报刊栏,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2)预案培训。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3)预案演练。最经经常出现重污染天气,安全环保部可以把实际执行预案的情况作为演练,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4)预案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二、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三、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经采纳的员工意见认为应当修订的内容和方法等其他情况。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一、制定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及时果断地采取超常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给师生带来的身心损伤,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Xx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强化监控。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防御工作首位,密切空气污染指数变化,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县教育局负责直属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各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学校在教育局领导下,负责本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污染预警发出后,教育局根据不同污染预警等级,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

  位应急预案,学校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应处置措施。三、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全体教师工作小组职责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协调;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

  向指挥部领导汇报。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按要求编制本学校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

  向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备案。根据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启动并实施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县局各项实施方案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Ⅰ级)为最高级别。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状况时(200<AQI<300);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300<AQI<500);;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持续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状

  况时(AQI≥500);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

  有:(一)黄色预警(Ⅲ级)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二)橙色预警(Ⅱ级)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

  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三)红色预警(Ⅰ级)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

  “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站、信息传输平台、电话传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启动或解除预警响应预案。五、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一)市教育局职责1.办公室

  负责接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宣传法规处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并做好宣传应对工作。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科技比赛活动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负责全面监督中小学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4.基础教育处负责指导县市区和中小学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指导学校安排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5.学前教育处负责指导县市区及幼儿园制定停园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幼儿园停园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幼儿园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6.职业与高等教育处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市属职业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二)县(市)区教育局职责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并组织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2.县(市)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预案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减少因天气环境原因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

  炼产生的影响。(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职责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

  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2.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

  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或通过创编室内健身操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方法和知识;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计划和自学指导,并提示家长注意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并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在校留宿学生的校内生活。

  3.各中小学要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体育课和其他学科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加强学生每日晨检并做好跟踪调查,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及时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并确保在预警响应期间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信息报送畅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预警类别及应急预案内容,掌

  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在预警应急相应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污染天气应急预案4

  1.总则1.1目的为更好落实市、区关于重度污染天应急管理工作有关精神,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我局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及陕西省、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局承担职责,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重度污染天气时,各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措施落实及组织落实焚烧冒黑烟、明火烧烤、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监管措施等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二)预防为主。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提前预防,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后果。(三)按级负责。按照区政府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总体预案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实行按级负责制。(四)协调联动。加强同区治污减霾办、环保等职能部门协作和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12342城管客服热线及公共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发挥市民群众的参与度,提高公众防护、参与

  意识,共同推进工作。2.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工作由新

  城区执法局治污减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主要职责是:协调制定本局重度污染天应急预案;指挥和协调全

  局重度污染天应急事件的处置;协调调查和处理较大和重大重度污染天气职责落实不力事件。

  2.2组织体系(一)各街办城管执法中队、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属地区域内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直属一中队、直属二中队分别按照城内、城外区域划分做好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二)局治污减霾办公室下设的检查一组、检查二组负责对各执法中队重度污染天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度污染天预警级别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橙色)时,除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外,由机关其他科室分别抽出专人配合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各业务科室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执法监督科和考评办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检查;信息处置中心负责对重污染天气相关投诉问题处置并做好回复;法规宣传科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法律法规解释;局办公室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媒体反映问题回复及相关信息报道工作;行政科负责对重污染天气检查车辆的调配、值班安排等工作。3.预警响应3.1预警划分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IV级预警、III级预警、II级预警、I级预警,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I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3.2响应程序(一)我局根据区级下达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执行或解除重度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工作。

  (二)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后,局属各中队分别依照预警级别对属地区域相关职能工作进行落实;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分别对各中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查看值守人员在岗情况并及时汇总情况上报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规划方案《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3.3响应措施3.3.1IV级(黄色)应急响应及措施IV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局属各中队、机关各科室、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分别依照局年度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任务、职责开展工作,3.3.2III级应急响应及措施I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局属各中队、机关各科室、检查一组、检查二组除依照局年度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任务、职责、措施开展工作外,同时开展扬尘防治餐饮业治理等工作。措施如下:(一)拆迁工地监管(1)相关街办执法中队对属地区域拆迁工地进行监管,落实停工措施。(2)直属一队、直属二队配合街办中队对拆迁工地停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区域内各拆迁工地停工措施落实情况报执法监督科,由执法监督科统一汇总后上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监察局。(二)焚烧问题监管(1)各街办执法中队负责对属地区域内焚烧行为的查处,直属一队、直属二队、检查一组、检查二组落实辅助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先灭火、后处罚”的方式,随后通知属地中队查处并制作法律文书。(2)局属各中队、检查一组、检查二组检查焚烧行为重点区域包括:废品回收点周边、保洁员道班房、背街小巷老旧商店(不具备取暖条件的)、建筑工地等周边。(3)局办公室与信息处置中心配合,负责加强宣传,充分发挥12342城管投诉热线作用,依据市执法局2013年制定的治污减霾工

  作(重点是明火点)有奖举报机制,积极鼓励市民群众共同参与、监督。

  (三)露天烧烤及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监管(1)执法监督科每周组织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夜市大检查和不少于2次的联合执法活动,并制作详细的联合执法情况台账(含活动安排和图片资料、信息、活动小结等)。(2)各街办中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六月份与属地烧烤店负责人签订协议书并开展约谈,逐步推行夜市烧烤门店黑名单制度。(3)各街办中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分别对属地区域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进行台账更新统计。(4)各街办中队每周对400平米以上门店进行不少于3次的自查,检查一组、检查二组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抽查,凡在自查或抽查中发现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未安装或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联合工商等职能部门,由区重度污染天应急指挥部门授权对该门店实行强制停业。(5)执法监督科负责汇总上报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停业名单,并报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监察局备案。3.3.3II级、I级应急响应及措施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增加对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自查次数1次、抽查1次;I级应急启响应动时,增加对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自查次数2次、抽查2次。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增加露天烧烤夜间大检查次数至2次、联合执法至3次;I级应急启响应动时,增加露天烧烤夜间大检查次数至4次、联合执法每两日开展1次。3.3.4重度污染天应急工作资料报送局属各中队对属地区域应急工作情况、报表进行统计,按照要求报送执法监督科,执法监督科汇总后按时限、要求上报新城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3.4应急结束重度污染天应急工作解除后,根据区级安排,结束应急工作,开

  展日常监管,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4.附则4.1预案更新本预案根据市、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视情况变化

  及时修改。4.2预案报备本预案须报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备案。4.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5一、总则(一)制定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及时果断地采取超常措施,最大

  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给师生带来的身心损伤,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及应急处置。(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强化监控。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防御工作首位,密切空气污染指数变化,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市教育局负责市属高校、直属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各县(市)、区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所属教育局领导下,负责本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污染预警发出后,市、县(区)两级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根据不同污染预

  警等级,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一)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局长任总指挥,相关局领导任副总指挥,局安全处、思政体卫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幼特教处、高教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规划财务处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调研员车国利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应急组、督导组、宣教组,工作人员由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组成。(二)工作小组职责1.综合组(由局安全处牵头,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思政体卫处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协调;负责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向市政府信息上报等工作。2.应急组(由局安全处牵头,思政体卫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幼特教处、高教处、政策法规处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沟通,及时接收预警信息,通知相关县(市)、区,学校启动预案并汇总、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3.督导组(由局安全处牵头,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向应急组反馈。4.宣教组(由思政体卫处牵头,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信宣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应对重污染天气防御措施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的宣传报道。(三)县(市)、区教育局职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按要求编制本地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备案。

  (四)市属高校、直属学校职责在市教育局领导下,按要求编制本学校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备案。根据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启动并实施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三、预警分级与发布(一)预警分级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相关规定,我市重污染天气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预警为最高级别。Ⅲ级预警(黄色):经预测,我市将发生连续三天AQI>200(指城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点AQI日均值),但未达到Ⅱ级、Ⅰ级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Ⅱ级预警(橙色):经预测,我市将发生连续三天500>AQI>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Ⅰ级预警(红色):经预测,我市将发生一天以上AQI≥500,空气质量为极严重污染。当臭氧是首要污染物时,要同时计算次要污染物AQI指数,并按照次要污染物AQI指数进行预警级别划分。(二)预警发布市区范围内预警信息发布:由应急组负责,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向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汇报,并根据指挥部决定向直属学校、各区教育局发布。县(市)、矿区预警信息发布:由应急组负责,及时转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发布的预警信息;由各县(市)、矿区教育局负责,根据本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的预警信息,及时向所属学校发布。四、应急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是一项事关民生的重要政治任务,实行各级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一)在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发布后,局机关、直属单位按要

  求停驶有关车辆。(二)在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发布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加对

  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3次。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地的扬尘控制,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

  (三)Ⅲ级预警发布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减少户外活动,户外集体活动可改为室内活动。

  (四)Ⅱ级预警发布后,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户外运动,所耽误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并提醒学生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上述两项应急措施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督导组负责巡回督查检查。在应急措施实施期间,各直属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每日向综合组汇报动态。

  (五)Ⅰ级预警发布后,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部临时停课。其中,全市范围内和市区范围内学校停课,由局应急指挥部集体研究,报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实施;一个或数个县(市)范围内学校停课,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别报局应急指挥部、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在临时停课前,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要特别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防护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待天气好转后另行安排时间补课。学校要加强门卫、宿舍等管理,严防学生私自外出,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在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发布后,各直属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五、监督检查

  在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期间,市教育局将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和责任追究。

  六、附则本预案由石家庄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并按计划组织演练,适时予以修订。污染天气应急预案61总则1.1制定目的建立健全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能力,确保通信畅通。1.2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和涉及我市的跨市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严密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1.5预案体系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除本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外,还包括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领导小组构成与职责设立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贯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决策

  部署。(2)研究部署通信保障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3)指挥、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2.2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与职责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办公

  室主任由市经信委分管副主任(党委书记)担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并指定1名专门人员为办公室联络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工作机制,搞好上传下达,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

  (3)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和汇总工作,及时了解通信保障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2.3成员单位职责(1)市经信委:负责职责范围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2)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负责具体施实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3)国电公司:负责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通信保障应急时所需的电力供应。3应急响应3.1启动响应程序在启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到预定或指定地点集结待命,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的指令和要求适时启动本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企业内资源的统一调度,并迅速参与应对和处置。

  3.2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期间,实行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大电信网络运行监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3网络拥塞处理当发生电信话务量持续大幅激增造成网络拥塞的情况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将情况及时上报省通信管理局、市政府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批准后启动限呼工作方案。遇有紧急情况,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先口头报告启动限呼工作方案,事后将实施情况书面补报备案,以避免网络拥塞的扩大和蔓延。3.4应急通信保障当发生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情况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立即派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携带卫星、短波、基站、集群通信等机动通信设备,赶赴现场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并及时组织抢修被损毁的通信线路和设备。(注: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遵照《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执行。)3.5应急结束在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解除预警信息后,领导小组织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终止应急响应。4保障措施4.1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相关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通信保障的实战能力,以满足我市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要求。4.2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我市的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

  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4.3电力保障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有备用的电力供应设备作支撑。国电公司要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需求。应急处置中涉及到的交通运输、电力能源供应、治安等保障由领导小组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篇七: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启动X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以及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工作,让政府有关部门及公众及时了解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做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同时为公众出行提供健康指引服务,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⑴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出现时应急响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各类污染排放源应急管理,落实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和减排措施,引导公众采取应急防护措施,有效提升跨区域重污染天气的联防联控水平,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⑵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统筹领导,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配合的重污染天气应

  急响应工作机制。X市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⑶加强预警,提前响应。加强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制度,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率,做到提前预报、及时响应。

  ⑷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公众广泛参与”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间协助与合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积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体系2.1应对主体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对工作。X市人民政府是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污染天气的主体,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污染天气的主体,县(区)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污染天气的主体。2.2应急指挥机构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卫生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气象局、市场监管局、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X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X市环保局承担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重污染天气分级标准重污染天气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特别重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1天以上出现污染程度达到AQI≥500标准的污染天气。重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3天持续出现污染程度300<AQI<500标准的污染天气。较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3天持续出现污染程度达到200<AQI≤300标准,或1天出现污染程度达到300<AQI<500标准的污染天气。一般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3天持续出现污染程度达到100≤AQI≤200标准的污染天气。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气象局及有关单位,不断完善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业务平台,建立专线网络,充分共享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信息资源,联合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并在X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机制。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联合组建市级重污染天气专家组,根据预警信息,组织专家会商、预测后报送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4.2预警4.2.1预警分级根据重污染天气(包括沙尘天气)的发展趋势、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预警Ⅳ级、Ⅲ级、Ⅱ级和I级,预警颜色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I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应对一般污染天气,启动Ⅳ级响应,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应对较大污染天气,启动Ⅲ级响应,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应对重大污染天气,启动Ⅱ级响应,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应对特别重大污染天气,启动I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必要时,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向县(区)应对重污染

  天气领导小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4.2.2预警发布与解除4.2.2.1预警发布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由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

  统一发布预警,并报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根据预警信息,经预测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时,由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发布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启动本预案。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级别及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等。

  4.2.2.2预警调整与解除经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发生变化,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依据预警分级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经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条件,且预计48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Ⅳ级、III级、II级、I级重污染天气预警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4.2.3预警措施针对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⑴Ⅳ级、Ⅲ级、Ⅱ级预警措施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

  报刊等媒体和微博客、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

  ⑵Ⅰ级预警措施在采取Ⅳ级、Ⅲ级、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设专人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监控,对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通告的频次。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事发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学校、医院、体育场(馆)、车站、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5.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预警级别的划分,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等级。污染天气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视情启动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到达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5.1.1当发布Ⅰ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应对特别

  重大污染天气。由自治区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自治区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特别重大污染天气应对工作。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和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自治区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由自治区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I级响应。

  5.1.2当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应对重大污染天气。由自治区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自治区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大污染天气应对工作。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和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自治区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由自治区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5.1.3当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应对较大污染天气。由自治区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较大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建议,由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决定终止Ⅲ级响应,并报自治区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

  5.1.4当发布Ⅳ级(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应对一般污染天气。由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事发地县(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事发地县(区)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一般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事发地县(区)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建议,由事发地县(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Ⅳ级响应,并报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

  5.2响应指挥与组织实施预警信息发布与应急响应同步,预警信息由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发布,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各成员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在收到预警信息时,按照职责分工在24小时内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将在24小时后对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3应急监测应急响应状态下,市环保局、气象局应组织力量按照职责分工对事发地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环境的监测工作。

  5.4响应措施5.4.1Ⅳ级应急响应措施5.4.1.1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⑴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⑵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⑶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增加道路路面洒水作业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⑷排污单位应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5.4.1.2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5.4.2Ⅲ级应急响应措施5.4.2.1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⑴机动车减排措施实行交通管制。城区实行黄标车、无标车、重中型载货汽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禁止“冒黑烟”和渣土砂石运输车进入城区,加强现场执法查处力度;加强公交运力保障。⑵工业减排措施

  ①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大气污染物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立即停止生产。

  ②各燃煤发电企业使用应急备用低硫优质煤,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应采取限产限排措施。

  ③各县(区)人民政府规定在Ⅲ级响应级别中,辖区内水泥、钢铁、石化、燃煤电厂、焦化等重污染企业的限排、减排名单,要求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将其纳入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实施Ⅲ级响应减排措施。

  ④禁止小型作坊式企业使用煤炉,禁止使用硫份和灰份较高的煤炭。

  ⑤加强辖区内环境执法监管,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要求建立相关响应企业和单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对未按强制性规定执行的排污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⑶防止扬尘措施①加强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落实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②施工扬尘控制:要求各建设施工现场采取扬尘污染控制;

  要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作业、建筑渣土的清运作业;要求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石方开挖规模;要求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工地上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频次。

  ③道路扬尘控制: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作业时间、频次。

  ④堆场扬尘控制:强化煤堆、料堆等易产扬尘的监督管理,要求工业企业各类煤、渣、焦、沙石等物料堆放采取全覆盖的扬尘防治措施。

  ⑷其他措施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的违规露天燃烧;禁止明火烧烤和沥青熔化作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以及燃煤茶炉、大灶临时强制性停业;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等。5.4.2.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⑴建议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⑵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⑶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⑷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⑸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宣传、鼓励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限制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清明节减少祭祀烧纸等。

  5.4.2.3健康防护措施⑴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建议采取防护措施。⑵当地教育部门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⑶减少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⑷医疗机构加强对相关症状的监测,做好各项救治准备工作,确保设备、物资、人员到位,对就诊患者给予及时救治。5.4.3Ⅱ级应急响应措施5.4.3.1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需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⑴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求本辖区重点排污企业与环保部门签订“应急责任承诺书”,重污染天气时采取停产、限产、限排、提高大气污染物处理效率等减排措施。⑵列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名录的企业,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对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企业实行停产处理。

  ⑶各燃煤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首先限制未上脱硝设施机组,已上脱硝机组要保证满负荷运行,并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加大火电厂监管力度,确保按要求达标排放。

  ⑷各县(区)人民政府规定在Ⅱ级响应级别中,辖区内水泥、钢铁、石化、燃煤电厂、焦化等重污染企业的限产、限排名单,要求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将其纳入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实施Ⅱ级响应减排措施。

  ⑸停止城区所有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土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

  5.4.3.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⑴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⑵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5.4.3.3健康防护措施⑴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活动;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⑵教育部门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⑶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时做好应急方案。

  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的督导,医疗机构应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医疗救治队伍管理,做好救治重症患者的准备。

  5.4.4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需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⑴各县(区)人民政府规定在Ⅰ级响应级别中,辖区内水泥、钢铁、石化、燃煤电厂、焦化等重污染企业的限产、限排名单,要求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将其纳入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实施Ⅰ级响应减排措施。⑵所有混凝土、砂浆搅拌站全面停止生产。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⑷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⑸建议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员工休假或弹性工作制。6.信息报告X市环保局在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橙色预警后30分钟内报告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应在接到报告后的1小时内报告环境保护部总值班室、环境保护部应急办,同时报告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在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蓝色预警后1小时内报告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

  查中心。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应在接到报告后的1.5小时内报告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7.信息公开重污染天气发生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大气重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的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8.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采用巡查、抽查的方式检查各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启动响应和落实响应措施情况,发现没有严格落实响应措施的,应现场进行纠正,督促落实。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建立污染排放清单并定期更新,建立应急响应联络图。9.应急终止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及时发布预警解除信息,并上报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发布响应终止指

  令,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停止应急响应。

  10.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终止后,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会同应急行动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本预案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进行评估,对重污染天气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查明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与污染扩散的过程,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建议,完成总结评估报告上报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11.应急保障11.1人力资源保障环境保护、气象、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疾病救治、气象预报等方面力量,提高科学应对污染天气能力。11.2资金保障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X回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条例》,编制、安排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预算,承担相应经费。11.3物资保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配足配齐相应的监测仪器设

  备、医疗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准备工作完备。

  11.4通信保障通信管理部门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应急通讯保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11.5医疗保障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建立专业医务人员资源库和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目录,各级医疗机构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需要,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及时开展病症监测,做好医疗救治工作。12.应急预案的管理与实施应急预案批准发布后,各相关部门应落实应急预案中的各项工作、设施的建设以及日常维护,明确各项职责分工,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落实应急预案。12.1预案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信息,宣传相关应急法律法规、大气污染类型和预防常识等相关知识。12.2预案演练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办公室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对预案进行综合演练,应急演练重点考察和

  培养各应急组织机构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联防联动能力。12.3预案修订应急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急组织

  机构相关单位发生变化或职责调整的,或应急预案在执行中发现需要修改的,由X市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修订。

  12.4预案实施和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X市环保局负责解释。13.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应对重污染天气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与表彰奖励;对应对重污染天气中玩忽职守,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件信息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4.附则⑴名词术语AQI:空气质量指数。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及对健康的影响。重污染天气: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X),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⑵以上、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篇八:环境保护部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任丘市晨如家有限公司“一厂一策”方案

  (2020版)

  任丘市晨如家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

  任丘市晨如家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紧急通知》(冀气领办〔2014〕93号),以及《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工作的通知》(冀气应急办[2015]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天气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提高企业重污染天气下应急响应能力,特编制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现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批准人:

  年月日

  任丘市晨如家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目录

  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适用范围.....................................31.4工作原则.....................................31.5应急响应体系.................................4

  2.公司概况..........................................52.1公司简介.....................................52.2地理位置及气候气象状况.......................52.3企业生产基本情况.............................62.4废气污染源及治理情况.........................8

  3.组织机构及其职责..................................83.1应急响应组织机构.............................93.2职责分工....................................10

  4.污染物状况........................错误!未定义书签。4.1排污基本情况...............................124.2污染源废气..................................114.3污染物排放量................................11

  5、预警与响应......................................125.1预警........................................12

  任丘市晨如家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5.2响应........................................125.3应急响应程序................................136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1人力资源保障...............................186.2物料保障...................................156.3通讯与信息保障.............................156.4宣贯保障...................................157.预案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7.1应急培训与方案演练.........................207.2成果运用与文件归档备案.....................167.3责任与奖惩..................................178.操作方案修订.....................................179.方案备案.........................................18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前言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河北省大气办《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和企业停限产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冀气领组〔2017〕2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239号)、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应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应急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和“一企一案”的方式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以下简称《操作方案》),确保措施科学、有效。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我公司制定了《任丘市晨如家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2018版)。

  本《操作方案》是根据重污染天气不同预警级别生产要求,按照企业实际生产状况,结合生产工艺特点、大气污染物产生节点、污染物排放量等内容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部《关

  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和企业停限产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冀气领组〔2017〕2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239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冀气领办〔2018〕24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天气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提高企业重污染天气下应急响应能力,特编制本《操作方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4、《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5、《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冀气领办〔2015〕177号);6、《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3号);7、《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8、《关于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和企业停限产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冀气领组〔2017〕2号);9、《关于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239号);10、《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冀气领办〔2018〕248号);11、《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2、《任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13、《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2.2标准、技术规范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

  2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4、《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6、《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1.3适用范围本操作方案适用于任丘市晨如家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不同预

  警级别下的应急响应处置。

  1.4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根据当地政府重污染天气管理要求,公司按照“统一领导,分

  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生产部统一负责具体应对措施指令的下达,各生产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无条件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二)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生产车间、生产部、办公室等部门分工协作,及时通报重污染天气响应指标落实情况和设备生产数据等信息,确保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目标。

  (三)规范管理,杜绝隐患严格执行操作方案制定的应急减排措施,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规程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

  3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件的发生。对违反操作规程、未完成应急减排目标的依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从严处理。1.5应急响应体系

  与《任丘市晨如家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相关的应急预案有:《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任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在实施本《操作方案》中应急响应措施时,要符合《任丘市重污染天应急分预案》中相关内容,并与《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的总体要求相衔接。

  4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任丘市晨如家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3098*****)

  位于任丘*******北,*****南,****东,法人代表:***,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类别:C32****加工业。厂区总占地面积6200平方米,总投资8400万元,主要生产节能型铝型材,产能为年产节能型铝型材9030吨。

  2.2地理位置及气候气象状况

  2.2.1地理位置

  任丘市晨如家有限公司位于任丘市***,紧邻***,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26°02′04″,北纬18°35′09″。

  2.2.2气候状况

  任丘市地处华北平原北部的冀中平原,位于河北省中部,沧州市西北边缘,京、津、沧三角地带,境域在东经115°56′~116°26′,北纬38°33′~38°57′之间。东西横距42.5km,南北纵距41km,全市国土面积1012km²。任丘地处京津冀经济圈,属环京津、环渤海经济开放带,是国务院确定的对外开放市。市区北距北京151km,东北距天津135km,东南距沧州114km,西距保定

  5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66km,西南距省会石家庄201km。市境东与廊坊市文安、大城两县相连,南与河间市毗邻,西与保定市高阳县接壤,西北与安新县隔白洋淀相望,北与雄县相接。

  2.3企业生产基本情况公司下设:办公室、生产部。生产用能为电和天然气,主要生

  产运行设备为:挤压生产线3条、1台时效炉。现有职工32人,实行一班每班12小时,年运行300天。

  2.3.1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年产节能型铝型材9030吨。

  产品种类

  表2-1

  产品方案

  产品产量/a

  节能型铝型材

  ***吨

  2.3.2主要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2。

  表2-2原辅材料消耗表

  6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序号12

  名称铝棒

  产品用量

  单位t/a

  数量4100

  备注外购

  2.3.3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排污工序设备见表2-3。

  序号124

  表2-3项目主要排污工序设备一览表

  排污工序

  设备名称

  数量

  天然气加热

  挤压机

  9台

  天然气加热

  棒炉

  3台

  天然气加热

  时效炉

  9台

  备注--

  ---

  2.3.4工艺流程

  G1

  S1

  G2

  铝棒加热挤压剪切冷却时效成品

  注:G----废气S----固体废物

  图1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如下:

  7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原材料经过铸造炉进行电加热,到达一定温度后放入挤压机中进行挤压成型,之后经过剪切长度,冷却后再人工时效处理,即得到挤压型材成品,。

  2.4废气污染源及治理情况任丘市晨如家有限公司主要产污工序为铝棒炉、时效炉、固化

  以及喷涂废气。

  2.4.1铝棒炉、时效炉天然气加热废气

  铝棒炉、时效炉天然气加热废气收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排放标准限值。

  2.4.2固化废气

  固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光氧等离子设备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行业”、表2标准限值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排放标准限值。

  3.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确保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的有效落实,公司成立重污染

  8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天气应急指挥部,建立应急组织机构,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令及时、准确的传达,各项应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实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目标。3.1应急响应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总指挥:****(总经理)副总指挥:****(经理)成员:****(厂长)、****(主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应急响应指令的传达。公司应急响应流程见下图:

  当地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指挥部总指挥

  指挥部办公室

  安全生产部(应急响应办公室)

  生产车间

  9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3.2职责分工

  3.2.1总指挥职责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一指挥。在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向安全生产部下达指令,由安全生产部通知并组织各部门启动本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3.2.2副总指挥职责

  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具体工作。

  3.2.3安全生产部职责

  (1)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防范教育,提升员工应对重污染天气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员工重污染天气期间的自我防护能力;

  (2)接到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的指令后,立即向各车间传达;(3)跟踪、统计和汇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4)组织对操作方案提供合理化修订建议;(5)完成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3.2.4成员单位职责

  (1)公司办公室: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对公司开展应急响应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制订和实施本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在应急响应期间与政府管理部门保持信息沟通,向政府管理

  10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部门汇报操作方案实施情况。负责应急响应后的数据搜集、新闻发布和上报材料起草工作。

  (2)其他成员单位:按照相应预警级别,执行安全生产部下达的应急响应指令,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4.污染物状况

  4.1排污基本情况任丘市晨如家有限公司主要废气污染源为铝棒炉、时效炉。

  4.2污染源废气根据任丘市晨如家有限公司环评报告及检测报告确定我公司主

  要污染源废气为:铝棒炉、时效炉天然气加热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铝棒炉、时效炉天然气加热废气收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排放标准限值。4.3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我公司环评报告、检测报告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可知,各污染物排放量见下表:

  11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项目类别单位

  表4-1SO2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主要污染物

  NOx

  颗粒物

  VOCs

  年排放量kg/a

  1

  2

  3

  0

  日排放量Kg/d

  7

  8

  9

  0

  合计624

  5、预警与响应

  5.1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

  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Ⅲ级)预警、橙色(Ⅱ级)预警、红色(Ⅰ级)预警。

  5.2响应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Ⅲ级)应

  急响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如下:

  主要生产运行设备为:挤压生产线3条、1台时效炉。重污染天气应急黄色Ⅲ级响应时,正常生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原辅材料和产品。重污染天气应急橙色Ⅱ级响应时,停产挤压生产线2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原辅材料和产品。

  12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红色Ⅰ级响应时,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原辅材料和产品。

  以上三个应急级别根据当地政府的通知,随时升级、降级或解除。

  5.3应急响应程序

  5.3.1接警及上报

  公司办公室人员在接到当地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通知后,10分钟内报告公司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的内容为: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应急响应等级和响应期限。

  5.3.2启动预案

  总指挥接到预警报告后,10分钟内向安全生产部下达指令。安全生产部根据预警级别,结合当前实际生产状况和排污量,40分钟内制定出应急减排方案,向各车间下达的响应操作方案指令。

  各车间接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后,按方案要求迅速落实到位,并做好应急响应全过程记录。

  在特殊情况下,按照当地政府要求落实污染物减排措施。

  5.3.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1、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13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1)主要生产运行设备为:挤压生产线9条、9台时效炉。限产措施:9条挤压生产线、9台时效炉正常生产。(2)检查环保设备,确保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3)减少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4)厂区外2次洒水作业,减少扬尘。2、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操作方案(1)主要生产运行设备为:挤压生产线9条、9台时效炉。停产挤压生产线5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原辅材料和产品。每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约为:二氧化硫1.152Kg、氮氧化物2.496Kg、颗粒物0.416Kg。(2)检查环保设备,确保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3)减少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4)厂区外2次洒水作业,减少扬尘。3、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操作方案(1)主要生产运行设备为:挤压生产线9条、9台时效炉。所有设备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原辅材料和产品。(2)检查环保设备,确保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3)减少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4)厂区外2次洒水作业,减少扬尘。

  14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保障公司领导小组确保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到位。

  与任丘市领导小组负责人员建立沟通渠道。

  6.2物料保障1、污染防治设施所需物料,提前备料,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

  准备。2、公司建有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制度,确保重污染天气下

  正常运行。

  6.3通讯与信息保障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挥部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有线、无线等通信设备和媒体,建立各级重污染天气响应联络网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

  6.4宣贯保障1、生产部组织对重污染天气下采取的应急措施效果以及公众健

  康防护知识等进行解读,引导职工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职工的防范能力。

  2、加强舆论宣传,公开应急措施采取情况。

  15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3、企业针对操作方案进行培训,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培训,保障方案落实。

  4、应急响应评估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1天内,安全生产部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方案和督导检查情况,对方案所涉及的分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算、汇总、分析,以及经济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检查表》,经总指挥审核后报当地政府管理部门。

  7.预案管理

  7.1应急培训与方案演练由安环生产部对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进行重污染天气各级预警

  条件下的应急响应措施进行宣传和培训,并组织演练。培训形式采取分批授课的方式,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

  责进行培训。《应急方案》的演练可分别采取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综

  合演练的方式。

  7.2成果运用与文件归档备案对演练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包括修

  改完善应急措施等,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

  16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行监督检查。在演练结束后应将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评估报告、演练

  总结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7.3责任与奖惩7.3.1责任

  公司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7.3.2奖励

  公司应急响应指挥部对在应急响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7.3.3惩罚

  公司应急响应指挥部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或应急响应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8.操作方案修订

  本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按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要求及时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

  17

  任丘市华晨铝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代表人发生变化的;(2)公司生产设施和排污量发生变化的;(3)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4)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

  准等发生变化的;(5)方案演练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的;(6)其他原因。

  9.方案备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经环保部门核定和专家论证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实施,并报任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发布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18

  附件附件1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通讯录附件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检查表附件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发布/解除审批表附件4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及现场核查表附图1:地理位置图附图2:平面布置图

  19

  附件1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通讯录

  机构名称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姓名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生产控制组值班电话

  职务总经理经理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车间主任

  0000

  联系电话

  20

  附件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检查表

  日期工序/车间应急负责人启动时间

  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情况

  响应级别

  终止时间备注

  21

  附件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发布/解除审批表

  应急响应级别

  发布(解除)时间

  预警发布(解除)信息依据

  预警发布(解除)信息主要内容

  重污染天气预警持续时间

  副总指挥审批意见

  总指挥审批意见

  22

  附件4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及现场核查表

  响应等级

  企业名称:任丘市晨如家有限公司方案制定的应急响应措施

  现场核查目标

  Ⅲ级响应

  1、保持地面干净目视无扬尘。2、场内的车辆停驶状态下熄火。

  方案检查要点:①厂区地面湿润,无扬尘;

  3、正常生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②停车一分钟以上企业必须

  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原辅材料和熄火;

  产品。4.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巡③生产记录和实际停用设备查及日常维护,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数量;稳定运行,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Ⅱ级响应

  1、保持地面干净目视无扬尘。

  方案检查要点:

  2、场内的车辆停驶状态下熄火。

  ①厂区地面湿润,无扬尘;

  3、停产挤压生产线3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原辅材料和产品。4、加强对环保治理设

  ②停车一分钟以上企业必须熄火;

  施的运行巡查及日常维护,确保大气污③生产记录和实际停用设备

  染治理设施稳定

  数量;

  运行,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方案检查要点:

  Ⅰ级响应

  1、保持地面干净目视无扬尘。

  ①厂区地面湿润,无扬尘;

  2、场内的车辆停驶状态下熄火。

  ②停车一分钟以上企业必须

  3、全面停产

  熄火;

  4、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巡查及

  日常维护,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稳定③生产记录和实际停用设备

  运行,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数量;

  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23

  附图1

  地理位置图

  24

  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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