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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双段长”岗位职责(10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0-07 17:05:05

篇一:铁路“双段长”岗位职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5.27?

  【字

  号】新政办发〔2021〕35号

  【施行日期】2021.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铁路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1〕3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27日

  自治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地方政府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主体责任的有效举措,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铁路安全运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创新。近年来,铁路沿线各级地方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积极探索、组织实施“双段长”制,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监管和综合整治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健全长效机制,按照《国家铁路局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指导意见》(国铁安监〔202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各级地方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坚持安全第一、分级领导、问题导向原则,建立健全以地方政府主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铁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履行主责的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协调各方力量,实施“协同监管、综合整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解决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监管的突出问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净化铁路沿线环境。

  二、组织形式

  铁路沿线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与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县(市、区)对应铁路站段、乡(镇、街道)对应铁路车间设立两级“双段长”制,村(社区)与铁路班组严格执行巡查任务。由铁路部门主动与地方政府联系协调建立,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三、主要任务

  (一)县(市、区)、铁路站段“双段长”工作任务。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双段长”各项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定期组织联席

  会议和工作考核。

  2.研究解决重点安全环境隐患问题,定期组织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消除安全隐患。

  3.制定铁路沿线安全环境联合巡查计划并严格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

  4.建立完善的安全隐患问题库,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问题实施闭环管理。

  5.加强市政建设和铁路交汇工程的管控,督促指导施工单位按要求办理相关施工手续,确保路地双方工程有序推进。

  (二)乡(镇、街道)、铁路车间“双段长”工作任务。

  1.落实“双段长”工作制度,制定巡回图,确保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有序进行。

  2.督促指导村(社区)、班组的日常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工作,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

  3.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危及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不能立即处理的安全隐患问题逐级上报。

  4.现场设置工作公示牌,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各类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问题。

  5.定期对现场巡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的辨识和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铁路沿线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明确主管部门负责总体工作。铁路沿线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会同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设置“双段长”制办公室,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双段长”各项工作,确保到2021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健全“双段长”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双段长”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管控协调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共同管控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统一规划铁路沿线环境建设。路地双方要落实经费保障,地方政府应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强化考核问责。

  定期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情况开展检查,结合本地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问题发生数量和由环境因素引发的铁路交通事故情况,实行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路地双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铁路管理保护信息公开平台,在铁路沿线显著位置设立“双段长”制公示牌,标明“双段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铁路安全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篇二:铁路“双段长”岗位职责

  

  铁路沿线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铁路沿线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为贯彻落实省、市铁路沿线综合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全面改善境内铁路沿线综合环境,特制订我区铁路沿线综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X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X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路地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村民主体、标本兼治”基本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行动,以镇街为具体实施单位,重点开展房屋整治、绿化美化、卫生治理、安全保障等四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对我区铁路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我区铁路沿线环境绿色生态景观水平,打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第一战,为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好局。

  ——全面清理房前屋后屋顶及田间地头乱搭盖、垃圾、广告,整治房屋立面及杆线,做好沿线两侧绿化、房前屋后植树、村庄片林建设、一重山林相改造、青山挂白绿化修复及田园整理,多种植阔叶树、乡土树、花化树、彩叶树,打造有地域特色的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带。

  ——实现铁路用地红线内无违章建筑和破弃建筑物。

  ——铁路用地红线两侧至100米范围内“八无四有”,即无杂乱搭盖、无破弃建筑、无乱堆物料、无垃圾渣土、无黄土裸露、无破

  旧广告、无水体漂浮物、无不协调房屋,有绿色廊道、有山青水净、有田园风光、有风貌建筑。

  ——铁路用地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沿线建筑物和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充分治理,打造安全有序、整洁美观、房屋和山水林田湖草协调、富有地域特色的景观通道。

  二、整治时间及内容

  整治时间X年9月至X年12月。其中:

  (一)X年9月开始,通过2个“百日综合整治”,集中整治X

  铁路、X铁路X段站点两侧等重点路段,年底前完成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杂乱搭盖和广告设施拆除、杆线整治、卫生清理、绿化(除种植外)、铁路用地红线内违章建筑和破弃建筑物拆除,红线两侧可视范围500米内房屋立面整治等工作,并进行中期验收。

  (二)X年持续推进X铁路、X铁路X段沿线整治,6月底前全面完成铁路沿线绿化种植和红线两侧500—1000米范围内房屋立面整治,巩固提升其他各项整治成果,并进行整体验收。

  (三)X年7月起推进X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沿线整治,并于当年底前进行中期验收、次年6月底前进行整体验收。

  三、整治重点

  X铁路涉及我区X镇水南社区、X社区、X村、X村、X村、登X村、X村、X村X村9个村,X镇X村、X村2个村;X铁路涉及我区X镇X村、X村、X村、X村、X村5个村;两条铁路累计涉及

  我区X镇12个村,新度镇2个村共计14个村。围绕总体目标,我区将“拆”、“整”、“绿”、“管”、“安”五项工作内容作为整治重点,细化工作内容,明晰工作职责,并开展集中整治。

  (一)“拆”——重点整治铁路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现象,并将红线两侧可视范围300米内作为重点实施区域。

  1、依法拆除杂乱搭盖、简破厂棚等;

  2、依法拆除可视范围内不符合当地养殖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计划乱搭乱建的鸡鸭棚、猪圈等;

  3、依法拆除可视范围内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

  4、依法清理可视范围内的一店多招、破损店招和遮阳(雨)蓬、乱搭晾(晒)衣架等,规范设置,做到简洁有序;

  5、依法拆除民房屋面铁棚搭盖,并分批实施“平改坡”;

  6、依法清理整治沿线红线两侧300米内废品收购站、垃圾堆放点、加工维修、采石场等站点,对无法拆除或清理的(即手续齐全、有证经营的站点),应通过栽种高大开花乔木等进行有效遮挡。

  (二)“整”——重点整治铁路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

  内的裸房、工地、坟墓等。

  1、对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裸房、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可选用经久耐用的建筑材料,外墙提倡选用涂料,墙裙提倡使用板材或仿石瓷砖,改善居民房形象,提升沿线建筑风貌;

  2、对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工地进行卫生整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废弃物料,规范建筑物料堆放,严禁建筑垃圾乱拉乱倒现

  象,保持干净整洁;3、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坟墓原则上迁移至公益性墓地或通过植树披绿的方式进行整治,严禁新建坟墓。

  (三)绿”——通过新建绿地、补种植被,对已毁山体和青山挂白的绿化修复治理,打造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带。

  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花则花原则,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等途径,扩大绿地面积,提升绿化品位。铁路用地红线内有条件的统一种植护坡植被、修建隔离护栏和绿篱;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农田林网、荒山荒坡、道路网、裸露地、闲置地及拆除违法建筑后的地段,由相关镇街负责规划落实需要改造提升的绿化用地,组织实施绿化美化。同时应做到以下工作:

  1、应组织铁路沿线村庄,实施沿线两侧绿化、“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植树造林、田间配种树木,多种阔叶树、乡土树、花化树、彩叶树,打造有地域特色的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带。

  2、加强铁路沿线已毁山体和青山挂白的修复治理,尽快恢复山体自然景观。主要是:(1)对已平整但未施工的建筑工地,要撒种四季观光花草籽,进行简易花化绿化。规模较大、难以整治的裸房及工厂厂房,通过栽种高大开花乔木进行有效遮挡,但需满足铁路林木种植的规范和要求,不得影响机车司机瞭望、信号输送和行车安全;(2)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坟墓等,因各种原因无法迁移的,应栽种高大树木对其进行临时遮挡;(3)在沿线纳入规划的水土流失区,优先安排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通过采取补植阔叶林等措施,不断提升

  沿线景观和林地生态效应;(4)在不适合栽植树木进行绿化的路

  段,可酌情采取有效方式对有碍观瞻的区域进行遮挡。

  3、积极引导沿线适宜地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引导沿线现有休闲农业点提高绿化水平,充分发挥休闲农业美化沿线景观作用。进一步挖掘、梳理与提升沿线原生态的梯田、湿地、村落等地景观资源,结合沿线山体绿化造林工作,确定具有地方特色的开花与色叶基调树种搭配,形成各具特色、季相丰富的山水、农田、村庄等原生风景亮点。四是恢复提升并行公路路段沿线用地范围上下边坡、互通及公铁相邻侧内三角地带、夹角地、空白地绿化。结合“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建设,对与铁路并行的我区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内路段用地范围开展绿化改造,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

  (四)“管”——加强对铁路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的养殖场、建筑工地的监管,加强对环境卫生、污染等的管理,同时切实规范房屋新建审批。

  1、重点清理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院内杂物及卫生死角。以沿线村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加快消除村庄及沿线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2、加强沿线可视范围内规模畜禽、渔业养殖场场区卫生综合治理,对符合养殖和污染防治规划的规模畜禽、渔业养殖场,要落实养

  殖场主体责任,强化养殖场环境卫生管理,打造环境优美、清洁卫生的标准化养殖场。

  3、督促沿线建筑等工地落实文明施工要求,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无尘化”。

  4、针对沿线范围内出现的“小散乱污”、田间焚烧秸秆、石灰加工厂烟尘等空气污染现象,各镇要落实整治并加强管理。

  5、结合房屋整治,规范新建审批,严格监督履职,加强建房管控,遏制新增违建和裸房;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住宅通用图集,打造协调建筑风貌。

  (五)“安”——把铁路运行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不影响铁路正常运行。

  1、路地双方共同开展铁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影响铁路安全的隐患。坚决取缔沿线不符合规定的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整治非法采砂取土、抽取地下水、开矿、爆破、排污排水、放养牲畜、开荒、耕种农作物、开挖鱼塘、渔业养殖、截断和堵塞铁路排水系统等违法施工行为。

  2、拆除或迁移违规搭挂在铁路房屋、桥梁等建筑物上的设施;拆除或迁移铁路光(电)缆两侧各1米范围内非法建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3、未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公铁并行地段等区域设置防止车辆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严厉打击机动车辆或船舶超载、超限、超速通行上跨铁路公路桥梁、下穿铁路道路桥涵,打击非法封路、堵路等阻扰铁路维修人员正常通行的行为;治理在铁路桥(涵)下方及其附近的道路停放车辆、堆砂堆土、堆放可燃物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环境问题。

  四、进度安排

  (一)工作启动(X年9月)由区住建局牵头制定问题责任整改清单,区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区攻坚会战指挥部,区攻坚会战指挥部负责铁路沿线环境整治行动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各项任务;X镇、新度镇相应地成立攻坚指挥部,开会部署并针对镇村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宁海公司编制规划整治技术方案。

  (二)全面实施(X年9月-X年12月)X镇、新度镇会同铁路部门对责任范围内的铁路沿线环境进行“挂图作战”,将整治项目点在地形图上逐一标注,并建立台账,完成一项消除一项。X年12月底前,X镇、新度镇要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沿线行政村对每周的工作展开自查,加紧推进进度较为缓慢的项目,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填报进度表报送至区攻坚会战指挥部办公室。X年开始,X镇、新度镇按照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每月25日前将当地整治进展情况报送区攻坚会战指挥部办公室。

  (三)验收评估(X年-X年每年5月和11月)至X年底前,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将迎接省、市的验收评估,X镇、新度镇应指派专人收集好相关内业资料、做好分类归档、选定迎检示范点,区直各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配合。

  在X-X年,X镇、新度镇应在每年的6月份、12月份要做好各项整治巩固提升工作,迎接省住建厅的考核和综合评估。

  (四)总结完善(X—X年每年6月底)

  X镇、新度镇、区直部门要结合验收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长效的治理机制和管护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镇街主责、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区政府成立攻坚会战指挥部,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区执法局、住建局、林业局、农业局、发改(铁办)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市国土局X分局、市规划局X分局、财政局、农业局、环保局、交通局、民政局、住建局、水务局、工商局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指挥部每月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协调推动工作进度。X镇、新度镇要相应建立指挥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日常整治事务,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每季度要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同时,建立“双段长”(注:区级段长、镇级段长)责任制,沿线(每5公里)设铁路运营单位和X镇、新度镇相关负责人各1名作为段长,公布“双段长”人员名单,明确“双段长”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中的巡查、会商、处置及上报信息等工作职责,建立人员随工作岗位动态调整制度,以便做好准备,迎接省市对“双段长”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和考核。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落实本部门相应职责,负责发布标准、督查考评等。

  (二)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铁路栅栏(围墙)以内整治主体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工务段、永安工务

  段。铁路栅栏(围墙)以外整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X镇、新度镇。区直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如下:区住建局负责综合协调铁路沿线整治相关事宜,并参照省级技术指引,指导沿线建筑风貌整治,协同X镇、新度镇规范农房新建审批手续;区农业局牵头开展对畜禽养殖场等的摸底排查,协同X镇、新度镇抓好沿线绿化,推进青山挂白等的修复;区执法局(环卫处、共建办)牵头沿线村庄的生活垃圾治理,并形成长效机制;配合对乱搭乱盖等现象进行依法整治;区财政局负责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各项内容(裸房、绿化等)的预算资金安排,督促各镇及时拨付到位,指导各地多渠道融资;区环保局牵头针对“小散乱污”及各种污染现象进行摸底,协同有关镇村推进整治;区水务局负责排查不符合安全生态的水系,采取综合措施对沿线河道开展治理,恢复水生态;区交通局牵头对铁路附近的我区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内道路开展绿化改造、做好道路安全防护;X镇、新度镇作为

  主体责任单位,应大力宣传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发动各村召开动员部署会,同时充分发挥老人协会、村民代表的带头作用,开展摸底排查,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切实履行属地主体原则,启动集中整治,确保及时将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导考核。按照省、市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由区住建局牵头,联合区农业局、环保局、环卫处(共建办)定期开展验收考核和综合评估;对整治效果差、群众没有获得感的整治项目要及时纠正;对群众有实实在在获得感的做法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考评成果纳入相关文明村镇、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评内容,并抄送区效能办作为绩效考评重要参考。有关镇相应建立督查考评和排名通报制度,做到督查考评机制区镇村三级全覆盖。区指挥部成员单位采取定期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动态调整沿线环境问题清单,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要加大对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资、一事一议等方式,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整治资金。市里要求“从X年开始,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本单位有关资金安排中,要向铁路沿线环境整治

  适当倾斜,市级财政对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评估、排名靠前的县(区)给予正向激励,所需奖励资金由市级资金统筹安排。属于铁路部门整治责任的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保障整治经费。缆线、杆塔整治资金由各相关电力企业、运营商负责落实。”请各责

  任单位积极向上对接,争取资金,同时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向上争取补助、“一事一议”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整治资金。

  (五)创新体制机制。研究出台推动铁路沿线植树绿化、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激励政策。积极推广市场化管理养护,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管理养护,鼓励企业、名人和干部群众认管认养。相关镇街要通过征用、租用、土地流转等措施落实绿化用地,完善管理养护制度,禁止使用未经检疫、易产生过敏源的绿化苗木花卉和木质包装材料,防止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及扩散蔓延,确保绿化带栽得上、保得住。

  (六)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相关镇街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进村入户,认真听取、充分吸收群众意见,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并参与整治,共同管护整治成果。将农民建房、房前屋后整治、公共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约束。将农村建房“一户多宅”“贪大求洋”“建半拉子房”、私搭乱建以及乱丢垃圾等现象纳入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增强沿线广大群众的自律意识。

  为确保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加强沟通协调,有关镇及区直有关部门务必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通过邮箱、微信等方式及时报送至区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

  附件:略

篇三:铁路“双段长”岗位职责

  

  铁路双段长达标站段考评

  区县政府、铁路站段“双段长”主要任务:

  1、健全“双段长”制落实保障措施。县区“段长”牵头,建立健全本县区推进“双段长”制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健立相关检查考评制度和考核办法。县区交通运输局为“双段长”牵头部门,有关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2、开展联合巡查。县区“段长”牵头,组织铁路段长共同制定铁路沿线联合巡查计划。路地双方按照巡查计划,分别组织路地巡查力量,每季度开展至少1次联合巡查或根据需要随时开展联合巡查。对典型隐患共同研究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对超越本级处理能力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双段长”制领导小组。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县区“段长”牵头,每季度末组织各级铁路“段长”、乡镇(街道)“段长”,召开路地联席协调推进会议,研究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双段长”工作落实。

  4、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县区“段长”会同铁路站段“段长”,研究建立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问题台账,详细记录隐患概况、各阶段整治情况、销号情况等,并督导导乡镇(街道)、铁路车间落实。

  5、落实工作考核。县区“段长”牵头,定期组织铁路站段“段长”,就路地“双段长”制实施及工作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指导乡镇(街道)、铁路车间落实“双段长”各项工作任务,对执行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纳入考核或挂牌督办。

  6、做好铁路安全宣传。县区“段长”会同铁路站段“段长”,结合“平安甘肃”、“五进”等活动,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做好铁路沿线群众的铁路安全

  法律法规和铁路常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铁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7、提高人员业务技能。县区“段长”会同铁路站段“段长”,制定辖区内“双段长”人员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一次组织辖区内乡镇(街道)、铁路车间段长及现场巡查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隐患的辨识和处置能力。

  8、设置“双段长”公示牌。铁路站段“段长”牵头,在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重点位置设置“双段长”公示牌。公示牌应优先选择不锈钢或优质塑料材质,内容应采用喷涂方式,严禁采用广告布等塑料材料简单悬挂。

篇四:铁路“双段长”岗位职责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2.21?

  【字

  号】宝政办发〔2021〕34号

  【施行日期】2021.1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铁路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四章

  联合巡查

  第五章

  保障机制

  第六章

  附

  则

  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和减少因外部环境问题造成的铁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平安出行,依据《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铁路局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指导意见〉》(国铁安监〔2021〕6号)、《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陕西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交发〔2021〕1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领导、问题导向”的原则,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安全责任,构建“统筹协调、路地联动、权责明晰、全民参与”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格局。

  第三条

  “双段长”制是指:宝鸡市域内铁路沿线县区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段相关负责人作为段长,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实施长效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宝鸡市人民政府会同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成立“双段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双段长”制各项工作。

  宝鸡市“双段长”制办公室设在宝鸡东站,由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开发副总经理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副市长担任路地双方协调负责人;宝鸡东站站长和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担任路地双方日常工作负责人;宝鸡东站分管安全副站长和宝鸡市综合交通建设协调服务中心综合交通协调科科长担任日常联络人。

  第五条

  县区级“双段长”分别由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铁路站段负责同志担任,镇街级“双段长”分别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和铁路车间负责同志担任(名单见附件)。路地双方两级段长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调整互相告知。新建铁路开通运营后应及时增设“双段长”。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铁路沿线铁路用地范围内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由铁路部门负责地方部门配合,铁路用地外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由地方政府负责铁路部门配合。“双段长”制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双段长”制办公室职能,协调路地双方开展隐患整治工作。

  第七条

  宝鸡市“双段长”制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双段长”制各项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会议和联合检查,研究解决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问题治理;

  (二)负责收集管辖范围内隐患问题,建立隐患问题库,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实施闭环管理;

  (三)定期组织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消除安全隐患;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五)其他需路地双方协同完成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

  县区级“双段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辖区内“双段长”制各项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会议和联合检查,研究解决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问题治理;

  (二)铁路段长全面负责辖区县区“双段长”制工作,负责督促铁路部门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铁路沿线安全环境联合巡查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铁路沿线路地双方安全环境隐患问题库,加强同地方的联系沟通,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实施闭环管理;

  (三)地方段长负责完成地方承担的工作任务,配合铁路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消除安全隐患;

  (四)开展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五)其他需路地双方协同完成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

  镇街级“双段长”工作职责

  (一)落实“双段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危及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铁路段长牵头负责辖区镇街“双段长”制工作,负责完成铁路部门承担任务,制定巡回图,与地方段长督促指导村(社区)、班组的日常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工作,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库,确保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有序进行;

  (三)地方段长负责完成地方承担的工作任务,配合铁路部门开展检查,及时完成上级段长下达和自查中发现的属地方负责的安全隐患,对铁路方承担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确保辖区铁路安全;

  (四)加强路地互助互学,铁路现场巡查人员负责指导地方巡查人员,不断提高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的辨识和处置能力;

  (五)开展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六)其他需路地双方协同完成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

  联合巡查

  第十条

  巡查机制

  实行路地双方“双段长”联合检查机制,县区级“双段长”每季度联合检查一次,镇街级“双段长”每月联合检查一次。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段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联合检查频次。联合检查应围绕铁路用地与地方用地结合部扎实开展,做到一米不落、一处不漏。对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置,处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报,报告材料应准确详实、据图附表、明示风险并提出整治建议。

  第十一条

  巡查内容

  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重点内容如下:

  (一)是否有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等行为;

  (二)是否有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击打列车等行为;

  (三)是否有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等行为;

  (四)是否有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的行为;

  (五)是否有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等行为;

  (六)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七)在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

  (八)在高速铁路两侧200米范围内是否有抽取地下水的行为;

  (九)是否有在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禁采范围内采砂、淘金的行为;

  (十)是否有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施设备和铁路路基、护坡、排水沟、防护林木、护坡草坪、铁路线路封闭网及其他铁路防护设施的行为;

  (十一)是否有实施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设备的行为;

  (十二)下穿铁路的涵洞是否满足安全通行的要求,是否淤塞、积水,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是否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养护、设置车辆通过限高、限宽标志和限高防护架;

  (十三)公跨铁立交桥梁、公铁并行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十四)各类和铁路交汇的工程建设是否征得铁路部门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

  (十五)铁路沿线的塔杆、广告牌、烟囱等高大设施和高大树木是否存在倾倒后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十六)是否有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轻飘浮物体和使用弓弩、弹弓、汽枪等攻击性器械从事可能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十七)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塑料大棚、彩钢棚、广告牌、防尘网等轻质建(构)筑物是否有在大风天气条件下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隐患;

  (十八)高速铁路两侧100米范围内是否有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是否有影响观瞻的临时建(构)筑物、残缺建筑、残墙断壁;

  (十九)铁路沿线建设工地围挡设施、道路、料场等扬尘整治措施是否到位、防尘防护网(布)设置是否规范;

  (二十)其他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

  第十二条

  隐患分级

  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分为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和一般环境安全隐患,隐患等级由铁路部门评估确定。

  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是指对铁路运输安全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危及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应当立即采取停运措施的安全隐患。一般环境安全隐患是指对铁路运输安全危害程度相对较小,发现后能够及时整改排除的安全隐患。

  一般环境安全隐患分为三级:一级环境安全隐患是指对铁路运输安全影响较大、可能对高铁和旅客列车运输安全构成一定威胁的隐患;二级环境安全隐患是指对铁路运输安全影响较小、对铁路运输秩序构成一定影响的隐患;三级环境安全隐患是指其他轻微安全隐患。

  第五章

  保障机制

  第十三条

  协调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市级“双段长”制办公室工作会议、县区级“双段长”制会议。市级“双段长”制工作会议由牵头单位宝鸡东站召集,报市级协调负责人同意后召开;县区级“双段长”制会议由铁路部门段长或地方段长召集,铁路部门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双段长”制推进存在问题、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和需地方政府协调解决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四条

  信息通报

  铁路部门与地方政府应加强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铁路段长定期向地方段长通报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和需协调解决问题。一般三级环境安全隐患每月通报,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和一般一级、二级环境安全隐患即时通报。地方政府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予以协调解决,在隐患消除前要制定过渡期安全卡控措施并严格落实,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

  经费保障

  路地双方应落实工作经费和治理经费,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

  第十六条

  监督考核

  市级“双段长”制办公室应定期对“双段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路地双方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漏查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在铁路沿线显著位置设立“双段长”制公示牌,标明“双段长”人员信息、管护范围、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陕西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陕交发〔2021〕15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名单

  附件

  宝鸡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名单

  牵头单位:

  协调负责人:宝宝鸡市交通运输

  牵头单位日常联络人:

  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局

  负责人:鸡市综合交通建设协调服务中心综联系电话:0917-

  “双段3260076分管安全副局长

  合交通协调科科长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917-3806386牵头单位:************

  协调负责人:中长”

  宝鸡东站

  负铁西安局集团公司

  制办责人:宝鸡东站

  牵头单位日常联络人:

  宝分管经营开发副总经公室

  站长

  联系电鸡东站分管安全副站长

  联系电理

  办公电话:话:0917-话:************

  值班电话:************

  联3830112值************系电话:029-班电话:0917-823221503830082二级段长

  地

  三级段长

  铁路段长

  铁路线序号

  地

  铁路

  铁路线

  区方段长

  段长

  县

  名及里程

  乡方段长

  镇街办

  名及里程

  陇海线

  眉县桥隧车

  宝鸡

  1工务段副段长

  陇海线办公电话:

  分0917-上行

  K1167+686-K1179+04镇上行

  间书记

  电K1167+686-话:138****9103K1169+100应急电话:陇海线下行

  ************K1167+686-K1169管副县

  陇海线3837215陇海线下行

  长

  眉县桥隧车长

  上行

  应急电K1167+686-绛办公电间书记

  电扶办公电K1169+100-话:K1179帐话:

  风话:话:K1179+0480917-2县

  镇

  0917-138****91030917-陇海线下行

  38372555335097应急电话:5211328K1169+060-************K1179+04西安

  徐兰高高铁基础

  3铁

  设施段

  K1167+885-分管供电K1172+997副段长

  维修车间主任

  应急电话:铁

  K1167+885-

  宝鸡南综合

  徐兰高************K1172+99办公电话:029-82320141应急电话:029-8232024二级段长

  乡

  地

  铁路

  铁路线

  地

  铁路线序号

  区镇

  铁路段长

  方段长

  段长

  名及里程

  方段长

  名及里程

  县

  街办

  西安高铁基础

  分设施段

  镇

  长

  宝鸡南综合

  徐兰高常办公电兴话:维修车间主任

  应急电话:铁

  三级段长

  管副县分管供电K1172+997-

  徐兰高镇

  0917-************K1185+404长

  副段长

  铁

  5633321眉办公电办公电K1172+997-县

  话:话:029-

  镇K1197+23宝鸡南综合

  徐兰高0917-82320141长

  金维修车间主任

  铁

  5542704应急电办公电5渠应急电话:K1185+404-话:029-话:镇

  ************K1188+136823202400917-

  5699003主首

  6任

  宝鸡南综合

  徐兰高维修车间主任

  应急电话:铁

  善办公电街话:K1188+136-道0917-************K1197+237办

  5542821陇海线

  眉县桥隧车上行

  宝鸡

  7工务段副间书记

  电K1179+048-话:

  8K1184+233138****9103段长

  陇海线陇海线下行

  镇应急电话:办公电上行

  K1179+048-

  长

  ************话:K1179+048-K1184+185常办公电0917-K1195+483兴话:

  陇海线3837215陇海线下行

  眉县桥隧车镇

  0917-上行

  应急电K1179+048-间书记

  电5633321K1184+233-话:K1195+483话:K1195+4830917-138****9103陇海线下行

  3837255应急电话:K1184+185-************K1195+483镇

  宝鸡南综合

  徐兰高长

  维修车间主任

  铁

  分

  西安

  徐兰高9岐管副县高铁基础铁

  蔡

  山长

  设施段

  K1197+237-

  家办公电话:应急电话:K1197+238-县

  办公电分管供电K1205+900坡话:0917-副段长

  办公电************K1205+900镇

  0917-85639618212116话:029-82320141应急电话:029-8232024宝鸡工务段副段长

  陇海线

  虢镇线路车办公电话:

  0917-103837215陇海线下行

  应急电话:0917-3837255序

  地

  二级段长

  铁路

  铁路线

  地

  三级段长

  铁路段

  铁路线

  K1195+848-K1204+700K1204+700上行

  间书记

  电K1195+843-话:K1204+700139****197陇海线下行

  应急电话:K1195+848-************K1204+700K1195+843-上行

  陇海线

  号

  区方段长

  县

  段长

  名及里程

  乡方段长

  镇街办

  镇长

  名及里程

  宝鸡南

  徐兰高铁

  K1205+901-K1215+536长

  综合维修车

  11西安高铁基础

  分高管副主

  新12区管委设施段

  分管供电钓办公电渭话:间主任

  应急电话:0917-镇

  0917-67877403830236镇

  宝鸡南

  徐兰高

  长

  综合维修车

  徐兰高天办公电间主任

  铁

  任

  副段长

  铁

  王话:应急电话:K1215+536-办公电办公电K1205+900-镇

  0917-0917-K1220+136话:话:029-K1248+740677232638302360917-82320141镇

  宝鸡南

  徐兰高铁

  K1220+136-K1232+257会

  3780011应急电话:029-

  138232024长

  综合维修车磻办公电溪话:间主任

  应急电话:0917-镇

  0917-67530093830236镇

  宝鸡南

  徐兰高

  14八长

  综合维修车铁

  鱼办公电镇

  话:0917-间主任

  K1232+258-应急电话:0917-K1237+13667353763830236西安高铁基础设施段

  镇分管供电

  15徐兰高

  长

  综合维修车

  徐兰高副段长

  铁

  马办公电间主任

  铁

  办公电K1205+900-营话:应急电话:K1237+137-话:029-K1248+740镇

  0917-0917-K1242+3808232014127920023830236应急电话:029-8232024宝鸡

  陇海线

  镇工务段副

  16上行

  长

  段长

  K1228+800-电话:K1228+800-千办公电办公电K1239+952139****1970K1232+50河话:话:0917-陇海线下行

  应急电话:陇海线下行

  镇

  0917-3837215K1228+800-

  0917-K1228+800-6423002应急电K1239+9743837255K1232+500路车间书记

  上行

  虢镇线

  陇海线

  宝鸡南

  话:0917-3837255虢镇线

  陇海线

  主路车间书记

  上行

  上行

  卧任

  电话:K1232+500-K1228+800-龙

  办公电139****1970K1239+952宝鸡K1239+952寺

  17话:应急电话:陇海线下行

  分工务段副陇海线下行

  街0917-0917-K1232+500-管副区段长

  K1228+800-道34347543837256K1239+975长

  办公电K1239+974办

  金办公电话:0917-陇海线上行

  宝鸡线台

  陇海线话:3837215K1239+952-

  主路车间书记

  区

  十上行

  0917-应急电K1254+00任

  办公电话:里K1239+952-话:0917-陇海线下行

  3520061办公电0917-铺

  K1241+703837255K1239+974-18话:3830435街陇海线下行

  K1244+000917-应急电话:道K1239+974-K1246+800-34209000917-办

  K1242+000K1254+0003830435陇海线

  二级段长

  铁路线名及里程

  三级段长

  乡序

  地

  铁路

  铁路线

  地

  铁路段区镇号

  方段长

  段长

  名及里程

  方段长

  长

  县

  街办

  宝鸡线

  主路车间书记

  卧任

  办公电话:

  陇海线龙办公电0917-上行

  寺

  话:3830435K1241+700-

  陇海线街0917-应急电话:K1244+000上行

  道34347540917-K1228+800-办

  3830435宝鸡K1239+952分工务段副陇海线下行

  宝鸡线

  19管副区段长

  K1228+800-中

  主路车间书记

  长

  办公电K1239+974山

  任

  办公电话:

  陇海线金

  办公电话:0917-陇海线上行

  东办公电0917-上行

  台20话:3837215K1239+952-

  路

  话:3830435K1244+000-区

  0917-应急电K1254+000街

  0917-应急电话:K1245+1003520061话:0917-陇海线下行

  道35127523837255K1239+974-办

  0917-383043521K1244+00宝鸡线

  主K1246+800-中路车间书记

  任

  陇海线K1254+000山办公电话:办公电上行

  西0917-话:K1245+100-路

  38304350917-K1247+100街应急电话:3659555道0917-

  办

  3830435宝鸡线

  22主路车间书记

  东任

  办公电话:

  陇海线风办公电0917-下行

  路

  话:3830435K1242+000-街0917-应急电话:K1244+000道32566800917-办

  3830435宝鸡线

  陇海线

  主路车间书记

  上行

  西任

  办公电话:K1247+100-关办公电0917-K1254+00街话:3830435陇海线下行

  道0917-应急电话:K1246+800-办

  36516010917-K1254+0003830435镇

  晁峪线

  陇海线

  23长

  路车间书记

  上行

  24硖办公电石话:办公电话:0917-K1254+000-K1260+00镇

  0917-297080陇海线下行

  K1254+000-3359533应急电话:

  0917-3830435宝鸡线K1260+0025陇海线

  镇路车间书记

  上行

  长

  办公电话:K1240+000-陈办公电0917-K1245+00仓话:

  3830435陇海线下行

  镇

  0917-应急电话:K1240+000-34187130917-K1244+0003830435西安高铁基础

  分设施段

  镇

  宝鸡南管副区分管供电

  徐兰高

  长

  综合维修车

  徐兰高长

  副段长

  渭铁

  石办公电间主任

  铁

  办公电办公电26滨K1205+900-鼓话:

  应急电话:K1242+380-话:话:029-区

  K1248+740镇

  0917-0917-K1248+7400917-82320141279208038302362668760应急电话:029-8232024序

  地

  二级段长

  铁路

  铁路线

  地

  三级段长

  铁路段

  铁路线

  号

  区方段长

  县

  段长

  名及里程

  乡方段长

  镇街办

  长

  名及里程

  东口桥

  陇海线

  主隧车间书记

  上行

  姜任

  办公电话:K1260+600-0917-

  陇海线谭办公电K1272+002970485下行

  街话:陇海线下行

  应急电话:

  宝鸡K1244+000-道0917-K1258+000-35005650917-工务段副K1246+800办

  K1267+8002970485段长

  陇海线上行

  2分管副区

  长

  办公电K1260+600-

  杨家湾渭

  办公电话:0917-K1272+00主桥隧车间书滨经话:3837215陇海线下行

  任

  记

  办公区

  二

  宝成线

  0917-应急电K1258+000-办公电电话:0917-路K0+000-282668760话:0917-K1267+80话:2885475街K2+0003837255宝成线

  0917-应急电话:道K0+000-33295390917-办

  K40+0793885475镇

  高29家办公电记

  办公K6+908长

  桥隧车间书K2+000-

  杨家湾

  宝成线

  镇

  话:0917-电话:0917-28854752792268应急电话:0917-3885475杨家湾

  镇桥隧车间书

  宝成线

  30神办公电农话:电话:0917-K6+908-2885475K40+079镇

  0917-2791358应急电话:0917-3885475西安高铁基础

  31设施段

  镇

  宝鸡南

  徐兰高铁

  K1248+740-K1253+606长

  记

  办公

  长

  综合维修车神办公电话:间主任

  应急电话:0917-分管供电

  徐兰高农副段长

  办公电话:029-铁

  镇

  0917-K1248+740-27913583830236宝鸡南

  徐兰高铁

  K1265+80镇高

  3282320141应急电话:029-长

  综合维修车家办公电镇

  话:间主任

  K1253+606-应急电话:K1265+80823202400917-0917-27922683830236虢镇线

  宝中正

  主路车间书记

  上行

  任

  电话:话:应急电话:陇海线下行

  K1214+700-139****1970K1228+00关办公电线

  东

  33分

  宝鸡工务段副K0+000-

  陇海线街K14+000917-管副区段长

  宝中联络

  道

  0917-K1214+700-

  办

  6652088长

  办公电K0+517-3837255K1228+000陈办公电话:0917-K6+41仓

  虢镇线

  陇海线话:3837215宝中疏解

  主区

  路车间书记

  上行

  0917-应急电K0+300-千任

  电话:K1228+000-话:0917-K5+50渭办公电

  6212128139****1970K1231+003837255陇海线上行

  街话:34应急电话:陇海线下行

  K1204+700-道0917-0917-K1228+000-K1228+800办

  62200013837255K1231+00二级段长

  地

  铁路线

  铁路段长

  方段长

  名及里程

  三级段长

  乡序

  地

  铁路

  铁路线区镇号

  方段长

  段长

  名及里程

  县

  街办

  分

  宝鸡

  镇

  虢镇线路

  陇海线

  35陈管副区工务段副K1272+000-阳仓长

  段长

  K1287+903平

  办公电话:0917-长

  车间书记

  办公电电话:上行

  K1204+700-区

  办公电话:0917-K1287+903-镇

  话:K1293+85K1294+536-0917-139****1970K1214+00应急电话:陇海线下行

  5335097************K1204+700-K1214+00陇海线上行

  虢62121283837215K1296+001应急电话:0917-K1301+200-

  主

  虢镇线路K1302+10K1304+200-

  36任

  车间书记

  K1214+000-镇办公电电话:3837255K1308+10K1228+80街话:139****1970K1309+700-陇海线下行

  道0917-应急电话:K1311+00K1214+100-办

  6236739************K1313+300-K1228+800K1315+00K1317+300-K1318+50K1319+500-

  K1320+00镇

  东口桥隧上行

  陇海线

  37长

  车间书记

  K1272+00-坪办公电办公电话:K1322+000-K1287+903头话:************K1323+67陇海线下行

  镇

  0917-应急电话:K1326+000-K1267+800-3982044************K1327+50K1288+600K1330+500-K1331+20陇海线下行

  K1204+700-K1228+80K1267+800-K1288+60K1295+700-K1296+70K1307+900-K1308+45K1313+000-K1314+474K1318+000-K1318+80K1331+200-K1346+50K1325+500-K1326+60K1328+200-K1331+70宝中正

  线

  K0+000-38拓办公电办公电话:K1287+903-石K14+00话:镇

  宝中联络

  0917-************K1293+85应急电话:K1294+536-长

  车间书记

  上行

  镇

  东口桥隧

  陇海线

  K0+517-K6+41宝中疏解

  K0+300-K5+50039700700917-2970485K1296+001K1301+200-K1302+10K1304+200-K1308+10K1309+700-K1311+00二级段长

  三级段长

  序

  乡

  地方

  铁路

  铁路线

  地

  铁路段区镇号

  段长

  段长

  名及里程

  方段长

  长

  县

  街办

  陇海线

  宝鸡上行

  工务段副

  分管

  东口桥

  铁路线名及里程

  K1313-300-

  K1204+700-

  镇隧车间书记

  K1315+00段长

  副区长

  K1228+80长

  办公电话:K1317+300-办公电

  陈办公电K1272+000-拓办公电0917-K1318+500话:0917-38仓话:K1287+903石

  话:2970485K1319+500-3837215区

  0917-K1287+903-镇

  0917-应急电话:K1320+000应急电6212128K1293+8539700700917-K1322+000-话:0917-K1294+536-2970485K1323+6773837255K1296+001K1326+000-

  K1301+200-K1302+10K1304+200-K1308+10K1309+700-K1311+00K1313+300-K1315+00K1317+300-K1318+50K1319+500-K1320+00K1322+000-K1323+67K1326+000-

  建河桥K1327+50K1330+500-K1331+20陇海线下行

  K1295+700-K1296+70K1307+900-K1308+45K1313+000-K1314+474K1318+000-K1318+80陇海线上行

  39K1327+50镇K1331+200-

  隧车间书记

  K1330+500-长

  K1346+50凤电话:K1331+20办公电陇海线下行

  阁138****6455陇海线下行

  话:K1325+500-岭应急电话:K1204+700-0917-K1326+60镇

  0917-K1228+803974020陇海线下行

  2970485K1267+800-K1328+200-K1288+60K1295+700-K1331+70K1296+70K1307+900-K1308+45K1313+000-K1314+474K1318+000-K1318+80K1331+200-K1346+50K1325+500-K1326+60K1328+200-K1331+70西安高铁基础

  40设施段分

  镇

  宝鸡南

  徐兰高铁

  长

  综合维修车坪办公电间主任

  41管供

  头话:应急电话:K1265+807-

  徐兰高电副段长

  镇

  0917-0917-K1279+517铁

  办公电39820443830236K1265+807-话:029-K1285+29镇

  宝鸡南

  徐兰高82320141拓长

  综合维修车铁

  应急电石办公电间主任

  K1279+517-话:029-镇

  话:应急电话:K1285+29782320240917-0917-39700703830236二级段长

  铁路线名及里程

  三级段长

  乡序

  地方

  铁路

  铁路线

  地

  铁路段区镇号

  段长

  段长

  名及里程

  方段长

  长

  县

  街办

  杨家湾

  42汉中工务段分

  分管管安全副副县长

  段长

  办公电办公电

  镇桥隧车间书

  长

  记

  办公黄

  宝成线

  办公电电话:0917-牛K40+079-话:2885475铺K60+4000917-应急电话:镇

  47110190917-

  宝成线K40+079-3885475杨家湾

  镇

  桥隧车间书长

  红记

  办公

  宝成线

  办公电花电话:0917-K60+400-话:铺2885475K74+1000917-镇

  应急电话:47130180917-凤话:县

  0917-话:0916-K74+100286239547627211应急电

  43话:0916-2863023885475七里坪

  镇桥隧车间主

  长

  任

  办公红

  宝成线

  办公电电话:0916-花K74+100-话:284857铺K82+5000917-应急电话:镇

  47130180916-284875七里坪

  镇

  宝成线

  长

  任

  办公K74+100-

  K113+50045州话:284857K96+500镇

  0917-应急电话:0916-284875镇

  七里坪

  长

  桥隧车间主双

  宝成线

  办公电任

  办公石K96+500-话:电话:0916-铺K113+5000917-284857镇

  4762311应急电话:4717381凤办公电电话:0916-K82+500-

  宝成线

  桥隧车间主

  44460916-284875宝鸡工务段副

  分管

  镇

  千阳桥段长

  隧车间主任

  副区长

  宝中线

  长

  宝中线办公电电话:

  凤办公电单线

  长办公电单线

  话:0917-186****777647翔话:K14+000-青话:K14+000-3837215应急电话:区

  0917-k30+000镇

  0917-K26+300应急电0917-72129444515442话:0917-38372613837255千阳桥

  镇隧车间主任

  长

  宝中线

  宝鸡电话:

  城办公电单线

  工务段副186****7776分管48关话:K30+000-段长

  应急电话:

  副县长

  宝中线镇

  0917-K44+000办公电0917-千办公电单线

  4241960话:0917-3837261阳话:K30+000-3837215县

  0917-K62+00镇

  千阳桥应急电

  宝中线4240039长

  隧车间主任

  话:0917-

  水单线

  办公电电话:383725549沟K44+000-话186****7776镇

  K62+0000917-应急电话:

  42560010917-3837261二级段长

  地

  铁路线名及里段长

  程

  街办

  镇

  5分管副县

  陇

  宝鸡工务段副段长

  宝中长

  办公电线单线

  办公电话:0917-

  K62+000-3837215东K114+000应急电南

  镇东风镇

  铁路乡

  地

  三级段长

  序

  铁路

  铁路段长

  线名及里方段长

  程

  区号

  方段长

  县

  千阳桥隧车间主任

  宝中电话:线单线

  长

  办公电话:186****7776K62+000-

  应急电话:K70+000镇

  0917-4661001************

  千阳桥隧车间主任

  宝中电话:线单线

  长

  办公电话:

  县

  话:510917-186****7776K71+000-

  应急电话:K82+0004601913话:0917-3837255镇

  0917-4586001************

  镇

  千阳桥隧

  宝中车间主任

  线单线

  电话:K82+000-

  城52关办公电长

  镇

  话:0917-186****7776K114+00应急电话:4501002************

  镇

  53温水长

  办公电话:

  千阳桥隧车间主任

  宝中电话:线单线

  186****7776K82+000-

  应急电话:K114+000镇

  0917-4508301************

篇五:铁路“双段长”岗位职责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7.15?

  【字

  号】晋政办发〔2021〕60号

  【施行日期】2021.07.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铁道、公路、民航、森林、缉私

  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晋政办发〔2021〕6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

  “双段长”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13日

  山西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

  “双段长”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保障铁路安全运营,根据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铁路局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指导意见(国铁安监〔202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领导、问题导向”原则,实现协同监管、综合整治工作格局.

  第三条

  “双段长”制是指铁路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中国铁路太原、北京、郑州、西安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铁路运输企业基层单位,分别指定相关负责人作为段长,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实施长效管理的制度.

  第四条

  市、县、乡级人民政府承担属地治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层级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统一协调做好本地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铁路运输企业承担产权范围内治理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及时主动向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影响铁路安全的问题隐患,积极联系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治理工作,按要求完成职责内治理任务.铁路监管部门承担专业监管责任,完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协调督促,依法依规严格监管执法.省有关部门依据职责指导协调我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落实,指导督促系统内各单位完成治理任务.

  第二章

  组织形式

  第五条

  铁路沿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会同辖区内铁路局集团公司建立“双段长”对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双段长”各项工作,设立县、乡两级“双段长”.

  第六条

  县级“双段长”分别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和铁路站段负责人担任,乡级“双段长”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人和铁路车间负责人担任.路地双方各级段长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调整.新建铁路开通运营后路地应及时增设“双段长”.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县级“双段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双段长”各项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定期组织路地“双段长”联席会议和工作考核,研究解决重点安全环境风险及隐患问题;(二)地方段长应定期组织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消除安全隐患;(三)铁路段长应制定铁路沿线安全环境联合巡查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安全环境巡查,建立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库,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实施闭环管理;(四)开展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普法护路宣传教育活动.

  第八条

  乡级“双段长”工作职责:

  (一)落实“双段长”各项制度,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治危及铁路安全的风险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问题逐级上报;(二)铁路段长应制定巡视检查工作方案,与地方段长督促指导村(社区)、班组的日常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工作,制定巡查计划,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确保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有序进行;(三)铁路现场巡查人员负责现场指导地方巡查人员,不断提高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风险的辨识和隐患问题排查处置能力;(四)开展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普法护路宣传教育活

  动.

  第四章

  巡查内容

  第九条

  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巡查内容主要有以下18个类别:

  (一)违法施工类.主要指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取土、挖砂、挖沟、下穿上跨施工、采空作业等安全隐患.

  (二)危险物品类.主要指在铁路沿线两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场所仓库安全隐患.

  (三)上跨并行类.主要指公跨铁桥梁和公铁并行护栏不达标准、警示标志缺失、违规附挂上跨设备、通行车辆超限超载超速等安全隐患.

  (四)违法取水类.主要指在高铁沿线禁采区和限采区违法抽取地下水,以及在普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抽取地下水类安全隐患.

  (五)河道桥梁类.主要指在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禁止区违法进行采砂淘金、疏浚作业、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设施以及桥区航标未按规定设置等安全隐患.

  (六)开采爆破类.主要指违法进行采矿、采石或爆破作业类安全隐患.

  (七)违建违占类.主要指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房屋设施、违法占地、违法经营等安全隐患.

  (八)堆放隐患类.主要指在铁路线路两侧堆放杂物、材料、设备、弃土弃渣以及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倾倒垃圾和排污等安全隐患.

  (九)倒落隐患类.主要指铁路沿线各类杆塔、上跨线缆、高大设施等存在的倒伏安全隐患.

  (十)树植隐患类.主要指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

  车瞭望的树木等安全隐患.

  (十一)违法排放类.主要指在电气化铁路附近从事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的生产活动,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危及铁路运输安全隐患.

  (十二)硬飘浮物类.主要指邻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一定范围内彩钢瓦房、广告牌等金属材料建(构)筑物在大风天气下侵入铁路限界安全隐患.

  (十三)轻飘浮物类.主要指在铁路沿线升放风筝、气球、无人机等低空飘浮物以及各种网类、塑料类等轻体物品在大风天气下侵入铁路限界安全隐患.

  (十四)危害铁路通信信号设施类.主要指危害铁路地下、过河光(电)缆等设施安全违法行为安全隐患.

  (十五)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类.主要指攀登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设备,在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和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等违法行为安全隐患.

  (十六)非法通行类.主要指私设非法道口和非法人行通道,非法进入铁路线路以及封闭站场等安全隐患.

  (十七)非法烧荒类.主要指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非法烧荒安全隐患.

  (十八)放养牲畜类.主要指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安全隐患.

  第五章

  落实和保障机制

  第十条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属于铁路产权范围内的,由铁路运输企业负责治理,消除隐患;属于铁路产权之外的,由铁路段长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督促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治理;属于涉及民事法律的,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

  路地双方各级段长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

  管控协调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共同管控铁路沿线安全环境.路地双方要落实经费保障,县乡人民政府应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十二条

  铁路沿线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辖区内铁路运输企业基层单位联合路地相关部门,逐级定期对“双段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绩效评价考核.

  第十三条

  铁路沿线县、乡级人民政府和辖区内铁路运输企业基层单位在铁路沿线显著位置设立“双段长”制公示牌,标明“双段长”人员信息、管护目标、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篇六:铁路“双段长”岗位职责

  

  XX区普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双段长”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普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建立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长效管控机制,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筹协调、路地联动、紧密联系、共同整治”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立“一段铁路两个段长”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地方政府与铁路运输企业联防联治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各级责任,合力推进普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确保全区铁路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组织形式

  建立普速铁路沿线地方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安全三级“双段长”责任制,负责组织巡查、会商、上报、处置等工作。

  一级段长:地方由村党支书或村主任担任,铁路由所辖工区的工长担任。

  二级段长:地方由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担任,铁路由所辖站段车间主任担任。

  三级段长:地方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铁路由所

  辖站段分管副职担任。

  三、主要职责

  负责对铁路沿线两侧非法场所(仓库)、违法堆放物〔建(构)筑物〕以及违法开采爆破、施工、取水、排放、倒落侵限、树木种植、漂浮物等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沿线景观问题,联合开展环境管控和综合治理,对超越双方段长处理能力的问题或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的问题,地方段长和铁路段长及时向上级报告协调处理,确保铁路沿线整洁规范、安全稳定。

  四、区段划分

  (一)原则上城区内铁路按1公里、非城区铁路按5公里为一个管辖区段。

  (二)双段长区段划分与地方行政区段划分不一致时,以行政区段划分为主,车站区段划分以一个站区为主。

  (三)地方行政区段跨两个工务工区管段,以管辖范围较大的工区工长为铁路管段的段长。

  (四)一个站区跨越地方两个及以上行政区段时,由车站站长(副站长)兼任所属区域的段长。

  原则上铁路运输企业的段长主要负责铁路护网或围墙内区域(无护网或围墙的负责铁路地界内区域),铁路沿线地方政府的段长主要负责铁路护网或围墙外铁路安全距离范围内区域(无护网或围墙的负责铁路地界外区域)。

  五、工作机制

  (一)巡查。各级段长每月至少全面巡查本区段1次,“双段长”每2个月至少开展联合巡查一次,并建立问题台账,确保巡查工作常态化。

  (二)处置。对巡查发现的可自行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置,做好记录,处理前后要拍照留存。

  (三)上报。对巡查发现无法当场处置的重点难点问题,下级段长要及时报告上级段长,并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上级段长对下级段长反馈的问题,要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

  (四)会商。“双段长”要加强沟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双段长”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普速铁路安全有关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或需特殊处理的事项,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五)销号。问题整改完成后,路地双方要及时确认销号,并定期通报问题处置和验收销号等情况,作为工作考核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对“双段长”责任制工作的统筹指导作用,不断优化完善“双段长”责任制,确保普速铁路“双段长”责任制落到实处,做到铁路安全有人检查、有人整改、有人落实。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乡(镇)、街道及区直各有关

  单位、南宁局集团公司要按照工作职责,为铁路安全管理提供人员、经费等相关保障,确保“双段长”责任制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南宁局集团公司要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双段长”责任制的落实,对不重视或重视程度不够,尤其对工作推进缓慢或有制度不落实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篇七:铁路“双段长”岗位职责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4.26?

  【字

  号】青政办函〔2021〕67号

  【施行日期】2021.04.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铁路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青海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函〔2021〕6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26日

  青海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铁路局、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铁集团印发的《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指导意见》(国铁安监〔2021〕6号)精神,深入推进全省铁路安全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我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创造良好的铁路安全运行外部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铁路沿线环境隐患预防管控和排查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政府主导、路地联合、多级联动的路地“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对全省铁路沿线的铁路管护、沿线设备设施、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对铁路沿线影响安全运营的隐患问题进行有效防控,不断强化、巩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全面实现铁路沿线环境“洁、绿、美”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和谐、美观的铁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形式

  建立全省铁路沿线三级“双段长”工作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各市州政府和中国铁路青藏公司共同成立领导小组,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并指定路地双方牵头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双段长”制办公室设在市州政府,负责日常工作;按行政区域将铁路沿线划分成若干个责任区段,分层级设立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段长。县(市、区、行委)段长由本级政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担任,铁路部门对应段长由运营单位分管领导担任;乡(镇、街道)段长由本级政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担任,铁路部门对应段长由铁路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车间副主任)担任。

  三、工作职责

  省铁路安全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省铁路沿线“双段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双段长”制工作的督导落实。各市州政府

  和中国铁路青藏公司负责“双段长”制具体工作的推进实施。

  (一)地方政府。

  1.市州组长: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双段长”工作责任制督查工作,推动辖区内段长认真履职;统筹协调解决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与铁路部门组长及时互通信息、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跨区域、区段间管理协调工作,确保各段间有序协作、形成合力;负责牵头召开市州政府和中国铁路青藏公司路地联席会议。

  2.县(市、区、行委)段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双段长”制各项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每一季度组织召开辖区内路地联席会议、开展督查考核;研究解决重点安全环境隐患问题,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完善的安全隐患问题库,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实施闭环管理;加强市政建设和铁路交汇工程管控,督促指导施工单位按要求办理相关施工手续,确保路地双方工程有序推进;根据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具体落实本辖区内铁路沿线周边环境隐患问题的治理与整改任务;及时完成和落实组长下达的整改任务及相关要求;负责组建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巡查队伍,落实专人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本辖区内铁路沿线各类环境隐患问题及早发现、及时整改、避免反弹;对超越本层级处理能力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组长报告情况,并提出处置建议;负责做好本辖区铁路沿线群众的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路地协作和信息沟通,营造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3.乡(镇、街道)段长:落实“双段长”制工作要求,配合铁路车间段长制定巡查路线图,确保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有序进行;督促指导村(社区)日常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工作,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帐;组织铁路车间段长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危及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不能立即处理的安全隐患问题逐级上报;定期组织现场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的辨识和处置能力;乡(镇、街道)段长负责每月牵头召开辖区内路地联席会议。

  各级地方段长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二)铁路企业。

  1.组长:负责指导、督促分管范围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双段长”工作责任制督查,推动各级段长认真履职;配合地方协调解决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地方段长及时互通信息、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跨区域、区段间的管理及跨铁路内部单位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向中国铁路青藏公司及兰州铁路监管局汇报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2.运营单位段长:组织地方政府段长制定并严格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联合巡查计划,确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得到妥善处置;负责具体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的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做好点位信息记录、通报和相应处置;若超越本层级处理能力时,应及时向上一级组长报告情况,并提出处置建议;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3.铁路车间段长:现场设置“双段长”公示牌,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各类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问题;定期对现场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的辨识和处置能力;铁路运营单位段长要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汇报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对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环境隐患问题由铁路部门牵头联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排查、确认;问题整治由属地政府牵头负责;列入整治的问题,由地方和铁路有关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整治工作。

  四、管理流程

  “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实行“沿线巡查→记录问题→互通信息→开展协调→组织处置→督查落实→验收销号”的管理流程,路地双方组长、各级段长共同组织实施。

  (一)沿线巡查。乡(镇、街道)段长组织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立即组织召开路地双方联席会议;县(市、区、行委)段长组织联合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立即组织召开路地双方联席会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市州组长组织召开路地双方联席会议每半年不少于1次,协调解决难点、重点和跨区域的隐患问题。

  (二)记录问题。及时记录巡查发现的问题,按“一事一档”要求,详细留存现场图片和排查视频。

  (三)互通信息。路地双方组长和各级段长要做好路地间情况通报,并反馈给有关责任单位,及时落实处置措施;巡查中发现超越自身管辖范围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对方段长;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及其他需要上级协调的事项,要按职责要求及时向上级段长(或组长)报告。

  (四)开展协调。上级段长(或组长)对下级反馈上报的问题,要统筹协调,落实相关责任人。县(市、区、行委)段长牵头召开路地联席会议,针对隐患问题共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县(市、区、行委)段长根据乡(镇、街道)段长上报的难点、重点和跨区域的隐患问题,要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五)组织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市、区、行委)段长交办的事项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由乡(镇、街道)段长牵头落实,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并做好记录。

  (六)督查落实。问题交到责任单位办理后,路地双方组长和各级段长要对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跟踪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完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进行验收。

  (七)验收销号。隐患整治后,路地双方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段长按层级共同组织验收、销号。每月25日前,路地双方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段长要将当月工作开展及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分别向上一级段长(或组长)进行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路地双方要加强对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实行“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做到统一组织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人员力量,立即启动实施,不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抽查巡查记录。

  (二)强化日常管理。市州政府及辖区内各县(市、区、行委)、铁路部门内部要制定“双段长”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制度,把“双段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要加强工作督查,强化考核,确保实效。

  (三)做好人员备案。铁路沿线各级政府、中国铁路青藏公司要认真填写《市州铁路沿线环境隐患综合治理“双段长”名单》(采用Excel表格,详见附件),以市州政府为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双段长”人员名单报省铁路安全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箱地址:***************)。后续各级“双段长”名单发生变更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备案。

  (四)做好公示宣传。加强对全面推行“双段长”工作责任制的宣传,“双段长”名单、联系方式、岗位职责、责任区段要在各县(市、区、行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部门及铁路沿线显著场所挂牌公示。铁路沿线“双段长”公示牌由中国铁路青藏公司负责统一制作,由地方政府组织中国铁路青藏公司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埋设。“双段长”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做好公示的变更。

  (五)落实督导考核。省应急厅要将铁路沿线环境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省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会同中国铁路青藏公司及有关部门对各市州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和“双段长”工作责任制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由中国铁路青藏公司提供铁路沿线各市州政府环境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意见,省应急厅负责考

  核验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市州铁路沿线环境隐患综合治理“双段长”制名单

篇八:铁路“双段长”岗位职责

  

  铁路沿线“双段长”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加快推进铁路

  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提高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

  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协调、路地联动,紧密联系、共同整治”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双段长”责任制,逐段明确铁路运营

  企业和铁路沿线镇各1名负责人为段长,进一步加强全县境

  内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整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营安

  全。

  (一)地方段长:沿线镇主管负责同志为段长,沿线村干部为分段长。

  (二)铁路段长:广平县境内铁路沿线区间铁路段长为

  邯济铁路有限公司广平综合维修分公司负责人。

  三、工作职责

  地方段长:按照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要求执行,并对辖区

  内发现的各类安全环境问题及时反馈对应铁路段长,配合铁

  路段长共同开展安全环境问题整治。对已超越本级处理能力

  的问题及时上报铁路部门及县联席办。

  铁路段长:负责开展所辖沿线铁路安全环境巡查整治等

  工作;对发现或地方段长反馈的安全环境问题及时落实并

  按

  规定处置;对超越本级处理能力问题逐级向铁路相关部门上报。

篇九:铁路“双段长”岗位职责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兰新客专“双段长”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20.01.202020.01.20东政〔2020〕3号

  机关工作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海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兰新客专“双段长”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东政〔2020〕3号

  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县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有关批示和全省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境内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高速铁路沿线环境面貌,强化沿线地方政府与铁路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共治共管的长效机制,根据《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立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青建城〔2018〕19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兰新客专“双段长”工作责任制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净化兰新客专外部安全环境。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排查治理兰新客专沿线对铁路运输安全构成威胁的外部安全环境隐患,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沟通、早部置”。

  (二)依法合规开展隐患治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外部安全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工作。

  (三)强化落实隐患整治责任。要以确保兰新客专安全运营为重点,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实施,保障兰新客专运营安全。

  二、“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分工

  (一)市级“双段长”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人员。根据铁路公司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原则,成立市级“双段长”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

  长:白万奎

  海东市政府副市长

  汤建国

  青藏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副组长:赵明军

  海东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许占旗

  青藏集团公司安监室主任

  王志伟

  青藏集团公司工务部部长

  梁宏璞

  青藏集团公司物房部部长

  王淑鹏

  青藏集团公司西宁工务段段长

  组

  员:宋

  剑

  乐都区政府副区长

  薛顺云

  平安区政府副区长

  韩生军

  民和县政府副县长

  刘

  睿

  市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魏永山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史建荣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牛周羊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曹有仁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党恒邦

  市林草局副局长

  韩

  龙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登林

  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局局长

  高雪明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魏延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祝凤甲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

  高正国

  青藏集团公司西宁工务段副段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海东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赵明军、青藏集团公司安监室主任许占旗共同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工作。

  (二)县区级“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协调小组人员。根据兰新客专海东段所属县区地理位置分布在乐都、平安、民和3县区的实际,分别成立3个县区级的“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协调小组。

  乐都区

  组

  长:宋

  剑

  乐都区政府副区长

  王志伟

  青藏集团公司工务部部长

  王淑鹏

  青藏集团公司西宁工务段段长

  副组长:李春发

  乐都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高正国

  青藏集团公司西宁工务段副段长

  组

  员:张

  赟

  乐都区碾伯镇副镇长

  赵以瑞

  乐都区高店镇副镇长

  赵正春

  乐都区洪水镇副镇长

  李金善

  乐都区雨润镇副镇长

  裴有贤

  乐都区高庙镇副镇长

  王靖祥

  西宁工务段海东西客专路桥车间主任

  王向宏

  西宁工务段海东西客专路桥车间工程师

  马学文

  西宁工务段海东西客专路桥车间书记

  汪江东

  西宁工务段海东西客专路桥车间工程师

  杨志斌

  西宁工务段海东西客专路桥车间工程师

  平安区

  组

  长:薛顺云

  平安区政府副区长

  王志伟

  青藏铁路集团工务部部长

  王淑鹏

  青藏集团公司西宁工务段段长

  副组长:祝凤甲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

  王志庭

  平安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高正国

  青藏集团公司西宁工务段副段长

  组

  员:党伟邦

  平安区平安镇镇长

  严政才

  平安区小峡镇镇长

  吴亚文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环安局干部

  许国仑

  西宁工务段高铁技术科科长

  孔繁禄

  西宁工务段高铁技术科工程师

  李红兵

  西宁工务段高铁技术科工程师

  民和县

  组

  长:韩生军

  民和县政府副县长

  王志伟

  青藏集团公司工务部部长

  王淑鹏

  青藏集团公司西宁工务段段长

  副组长:付彦龙

  民和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高正国

  青藏集团公司西宁工务段副段长

  组

  员:祁来元

  民和县川口镇镇长

  张成华

  民和县核桃庄乡乡长

  辛爱恩

  民和县松树乡乡长

  王福久

  西宁工务段高铁技术科工程师

  王靖祥

  西宁工务段海东西客专路桥车间主任

  柴莹山

  西宁工务段海东西客专路桥车间副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县区牵头部门局长、西宁工务段副段长担任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工作。

  (三)“双段长”具体人员。根据兰新客专海东段所属乡镇地理位置,结合高铁现场周边环境、巡查范围等实际,将海东市辖区88.975公里的高铁线路(长大隧道除外)分为10个巡查管界责任地段,分别设置地方社区(村)、铁路、企业段长各10名,具体划分如下:

  1.K1726+500-K1733+496段长度为6.996km,属地为海东市民和县川口镇,民和隧道、红崖隧道除外(长度为2.891m),实际巡查长度为4.105km。

  地方段长:祁来元

  民和县川口镇镇长

  企业段长:柴莹山

  西宁工务段海东西客专路桥车间副主任

  2.K1733+496-K1736+073段长度为2.577km,属地为海东市民和县核桃乡,米拉湾隧道、钟家1号隧道除外(长度为1.529m),实际巡查长度为1.048km。

  地方段长:张成华

  民和县核桃乡乡长

  企业段长:王福久

  西宁工务段高铁技术科工程师

  3.K1736+073-K1757+341段长度为21.268km,属地为海东市民和县松树庄乡,钟家2号隧道、松树庄隧道、大阳山隧道、东村隧道除外(长度为17.791m),实际巡查长度为3.477km。

  地方段长:辛爱恩

  民和县松树庄乡乡长

  企业段长:王靖祥

  西宁工务段海东西客专路桥车间主任

  4.K1757+341-K1767+010段长度为9.669km,属地为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张家庄隧道、下沈家隧道除外(长度为7.513m),实际巡查长度为2.516km。

  地方段长:赵正春

  乐都区洪水镇副镇长

  企业段长:马学文

  西宁工务段海东西客专路桥车间书记

  5.K1767++010-K1779+023段长度为12.013km,属地为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汤官营隧道、贾湾隧道、西岗隧道、乐都隧道除外(长度为2.913m),实际巡查长度为9.100km。

  地方段长:张

  赟

  乐都区碾伯镇副镇长

  企业段长:汪江东

  西宁工务段海东西客专路桥车间工程师

  6.K1779+023-K1785+139段长度为6.116km,属地为海东市乐都区雨润镇,红山1号隧道长除外(长度为0.185km),实际巡查长度为5.931km。

  地方段长:李金善

  乐都区雨润镇副镇长

  企业段长:杨志斌

  西宁工务段海东西客专路桥车间工程师

  7.K1785+139-K1792+210段长度为7.071km,属地为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红山2号隧道长除外(长度为1315km),实际巡查长度为5.756km。

  地方段长:裴有贤

  乐都区高庙镇副镇长

  企业段长:王向宏

  西宁工务段海东西客专路桥车间工程师

  8.K1792+210-K1800+850段长度为8.64km,属地为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实际巡查长度为8.64km。

  地方段长:党伟邦

  平安区平安镇镇长

  企业段长:李红兵

  西宁工务段高铁技术科工程师

  9.K1800+850-K1814+276段长度为13.426km,属地为海东市平安区河湟新区,实际巡查长度为13.426km。

  地方段长:吴亚文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环安局专责

  企业段长:孔繁禄

  工务段高铁技术科工程师

  10.K1814+276-K1815+475段长度为1.119km,属地为海东市平安区小峡镇,实际巡查长度为1.119km。

  地方段长:严政才

  平安区小峡镇镇长

  企业段长:许国仑

  工务段高铁技术科科长

  各段长主要负责本管段内周边环境状况的月度联合巡查和日常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一般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以及其它环境卫生问题,并及时组织召开对接会议,针对相关重点难点问题及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县区级“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协调小组汇报。铁路红线以内的环境整治以铁路系统为主、政府部门积极配合,铁路红线以外的环境整治以属地政府部门为主、铁路系统积极配合。各级政府与铁路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铁路部门要服从地方环境治理的统一要求,负责高铁保护区建设管理,确保地方文明建设。

  三、工作职责

  1.市级“双段长”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是

  “双段长”工作责任制落实的责任督导机构,负责督查“双

  段长”制度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铁路沿线各类典型隐患,落实“双段长”技防、物防保障措施,定期组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与铁路沿线人员自身安全、铁路安全和爱路护路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铁路安全法律法规、铁路安全常识、爱路护路知识等,教育高铁沿线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居民不断提高安全自保意识、铁路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

  2.县区级“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协调小组是“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具体落实的主管机构,主要协调解决本辖区内存在的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以及其它环境卫生问题,同时将本辖区内存在的整治难度大、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及时报告至市“双段长”领导小组。各县区一方面要加强难度较大的安全环境隐患问题和其他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双段长”人员的日常工作检查指导,积极做好“双段长”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所需要的相关制度建设和后勤保障。

  3.“双段长”人员是“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具体落实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地方“段长”熟悉了解该区段社情、铁路方“段长”人员设备巡查频次高及掌握铁路设施设备情况的工作优势,负责相应区段铁路外部安全环境、沿线市政市容环境的巡查管理工作,督促沿线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严格遵守和执行保护铁路安全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环境隐患问题和其他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定期排查以及一般问题的整治工作。“双段长”人员要经常性开展高铁沿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有效地化解铁路沿线各类社会矛盾、民事纠纷问题,合力确保铁路沿线治安稳定,为铁路安全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整治内容

  (一)安全管控

  1.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2.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

  3.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4.在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

  5.在高速铁路两侧200范围内抽取地下水。

  6.在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禁采范围内采砂、淘金。

  7.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施设备和铁路路基、护坡、排水沟、防护林木、护坡草坪、铁路线路封闭网及其他铁路防护设施。

  8.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设备行为。

  9.下穿铁路涵洞淤塞、积水,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未设置限高防护架及限高限宽标志缺失、失效。

  10.各类城镇工程管线、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和铁路交汇工程建设,未鉴定安全协议擅自施工。

  11.倒伏后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塔杆、广告牌、烟囱等高大设施和高大树木。

  (二)环境卫生管控

  1.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露天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品废料、污水坑、“白色污染”等轻飘物品。

  2.铁路沿线100米控制区范围内搭建的建(构)筑物、影响观瞻的临时建(构)筑物、残缺建筑、破旧建筑、残墙断壁。

  3.铁路沿线违规加工作坊和占道经营,取缔或规范废品收购站等。

  4.铁路沿线建设工地围挡设施、道路、料场等不符合整洁美观、扬尘整治措施、防尘防护网(布)设置规范。

  五、工作机制

  1.定期巡查机制。铁路方“段长”人员应利用铁路施工、维修作业、设备巡检等机会,加大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环境卫生巡查检查力度,对照巡查项点,每月对辖区各段进行全面排查。“双段长”人员联合对所辖区段每月巡查一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建档、取证,排查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联合处置制度。针对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双段长”及时确定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通过联合采取下发《安全隐患告知书》、安全约谈等多种方式,宣传法律法规,研究确定整治方案,提出整改要求,联合整治各类隐患。

  3.信息共享制度。“双段长”人员要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和情况沟通,按照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的原则,“双段长”人员在排查发现隐患或接到其他人员排查发现该区段隐患情况报告后,要及时向各段“段长”人员沟通反馈。

  4.小组会议制度。县区级“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协调小组要按季度组织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典型问题隐患,通报、分析“双段长”责任制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坚持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协调统一,合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铁路安全管理机制。市级领导小组要派员参加县区级“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协调小组会议,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典型问题,不断完善“双段长”工作责任制。

  5.责任考核制度。“双段长”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双段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双段长”人员责任不落实、“双段长”所属单位督导不力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双段长”人员,给予嘉奖鼓励。

  六、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段长”工作责任制推行,把“双段长”工作责任制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青海省关于铁路工作各项部署的一个重要抓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常抓细抓实。组织“双段长”人员认真学习《铁路法》《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省委、省政府阶段性工作要求。在“双段长”人员工作调整时,及时补充“段长”人员,确保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2020年1月20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

  ——结束——

篇十:铁路“双段长”岗位职责

  

  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精神,结合我县境内铁路建设和运营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铁路环境安全治理体系,形成地方和铁路联防联控、铁路内部联合协作、有关各方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全面提升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效能,有效净化铁路沿线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行安全。

  二、任务目标

  按照“统筹协调、路地联动,紧密联系、共同整治”的工作思路,以“双段长”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县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源头预防和过程管控,铁路和地方“双段长”通过巡查、处置、上报、督查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有效解决违法建筑物、残垣断壁、违规经营、违规广告牌、违规垃圾渣土堆放、违规废品堆放、违规施工及围挡、白色污染、硬漂浮物类等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及沿线景观的环境问题,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铁路沿线环境。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守好铁路安全生命线,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落到实处。

  (二)坚持政府主导、路地联合。落实地方政府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主体责任和铁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实现路地双方密切配合、协同管理。

  (三)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聚焦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突出问题,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四)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力量,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强化工作合力。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为确保高质量完成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整治工作,成立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双段长”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和中卫工务段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铁路有关车间负责人任成员。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根据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督促指导协调本行业、本系统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任务和措施。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研究解决县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管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指导督促铁路、相关单位部门推进“双段长”工作机制落实;协调处理整治缓慢、难以销号的安全环境问题,必要时组织召开铁路安全综合管控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召开铁路、地方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互通信息、交流工作进展情况。

  2.地方段长职责。负责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进行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安排处置,会同铁路段长共同做好铁路沿线环境问题整治。负责对超越职责范围或本级处理能力的问题,及时通报其他部门或上报上级政府。

  3.铁路段长职责。负责定期对管辖内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进行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同时负责汇总铁路各相关单位发现的外部环境问题,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地方段长。及时研判地方段长反馈的相关问题,做出处置,负责积极配合地方段长共同开展安全环境问题整治,对超越本级处理能力的问题逐级向铁路相关部门上报。

  4.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委政法委:负责护路护线联防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路地协作配合和隐患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指导铁路护路联防系统做好路地协调配合和隐患问题联合整治工作。

  (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加强与铁路交汇或并行的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推进公路道口“平改立”、上跨铁路公路桥梁移交工作。

  (3)县发改局:负责加强涉及铁路项目规划审批管理,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监管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设施建设施工行为。

  (4)县公安局:负责维护辖区铁路沿线治安秩序,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监管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民用爆破作业。

  (5)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维护铁路沿线用地秩序,加大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查处铁路沿线涉及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做好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管铁路沿线违规采石采矿行为。

  (6)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铁路附近超标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等环境污染问题整治。

  (7)县住建局:负责查处铁路沿线涉及住建领域职责的“四无”建

  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铁路安全保护区内乱堆乱放、消纳渣土、倾倒垃圾等问题;加强与铁路交汇的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推进市政道口“平改立”、上跨铁路市政道路桥梁移交工作。

  (8)县水务局:负责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可能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施工建设、采砂等行为监管整治,严格铁路沿线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排查整治铁路沿线水利工程设施安全隐患。

  (9)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整治铁路沿线农业塑料大棚、农用地膜等可能形成飘浮物的安全隐患;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查处铁路沿线涉及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

  (10)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县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推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与铁路运输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和协调机制;排查整治铁路沿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相关隐患问题。

  (11)县林草局:负责铁路沿线开展造林绿化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依法开展铁路两侧高大树木清理整治,防止发生树木侵限等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等问题。

  (12)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铁路沿线各类交易市场秩序。

  (13)气象局:做好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预警发布工作,为铁路安全运输提供防御保障。

  (14)**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承担铁路地界(红线)外部环境安全综合治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根据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治理有关规定,将铁路环境安全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健全铁路环境安全治理工作制度,实施常态化管控。

  (15)房建车间、线路车间、供电车间、车站:负责铁路用地(红线)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建档、整治工作,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及相

  关部门等,积极配合开展整治。配合地方政府各部门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秩序、打击干扰铁路正常运输、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行为以及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等工作。

  五、组织形式

  (一)县级层面。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由“双段长”统筹协调,县交通运输局为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制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双段长”制工作的督查指导。对县内督导检查每半年一次,并召开“双段长”工作会议。

  (二)乡(镇)层面。我县境内铁路共计8.903公里,全部在**镇范围内,段长由**镇镇长信小刚同志担任,铁路运营单位对应段长由线路车间主**同志担任。

  六、主要任务

  (一)县政府、铁路站段“双段长”主要任务。

  1.开展联合巡查。县“段长”牵头,组织铁路方面段长共同制定铁路沿线联合巡查计划。路地双方按照巡查计划,分别组织路地巡查力量,每季度开展至少1次联合巡查或根据需要随时开展联合巡查。对典型隐患共同研究治理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对超越本级处理能力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双段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县“段长”牵头,每季度末组织各级铁路“段长”、乡(镇)“段长”,召开路地联席协调推进会议,研究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双段长”工作落实。

  3.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县“段长”会同铁路站段“段长”,研究建立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问题台账,详细记录隐患概况、各阶段治理情况、销号情况等,并督导乡(镇)、铁路车间落实。

  4.落实工作考核。县“段长”牵头,定期组织铁路站段“段长”,就路地“双段长”制实施及工作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指导乡(镇)、铁路车间落实“双段长”各项工作任务,对执行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纳入考核或挂牌督办。

  5.做好铁路安全宣传。县“段长”会同铁路站段“段长”,结合“平安甘肃”“五进”等活动,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做好铁路沿线群众的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和铁路常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铁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6.提高人员业务技能。县“段长”会同铁路站段“段长”,制定辖区内“双段长”人员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乡(镇)、铁路车间段长及现场巡查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隐患的辨识和处置能力。

  7.设置“双段长”公示牌。铁路站段“段长”牵头,在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重点位置设置“双段长”公示牌。标明“双段长”人员信息、管护目标、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牌应优先选择不锈钢或优质塑料材质,内容应采用喷涂方式,严禁采用广告布等塑料材料简单悬挂。

  (二)乡(镇)、铁路车间“双段长”主要任务。

  1.开展联合巡查。铁路车间“段长”负责,组织有关铁路运输、供电、房建等铁路车间,制定月度检查“巡回图”。乡(镇)“段长”组织村(社区)巡查力量,铁路车间“段长”组织铁路班组巡查力量,对照检查“巡回图”,每月联合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开展1次联合全域巡查或根据需要随时开展联合巡查。

  2.召开路地协调会议。每月末,乡(镇)“段长”组织铁路车间“段长”,召开路地协调工作会议,通报未按期完成治理的隐患,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乡(镇)段长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隐患治理按期完成。

  3.及时处置隐患问题。对联合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路地双方按要求分别填记问题隐患台账,详细记录概况和整治过程。乡(镇)“段长”对路地联合巡查发现、铁路车间“段长”报告的安全环境隐患要及时协调处置,明确治理时限、治理责任单位。对超出处置能力范围的及时

  向县级“段长”报告。

  4.加强常态化管控。乡(镇)“段长”指导村(社)、车间段长指导铁路班组,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日常巡视检查。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及时发现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问题。对治理完成的隐患,加强动态管控,防止问题反弹。

  七、巡查重点内容

  (一)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等行为;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击打列车等行为;

  (三)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等行为;

  (四)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嘹望的树木等植物的行为;

  (五)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等行为;

  (六)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七)在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

  (八)在铁路两侧规定范围内抽取地下水的行为;

  (九)在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禁采范围内采砂、淘金的行为;

  (十)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施设备和铁路路基、护坡、排水沟、防护林木、护坡草坪、铁路线路封闭网及其他铁路防护设施的行为;

  (十一)实施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设备的行为;

  (十二)下穿铁路的涵洞是否淤塞、积水,下穿铁路桥梁、涵洞

  的道路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车辆通过限高、限宽标志和限高防护架;

  (十三)公跨铁立交桥梁、公铁并行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十四)各类和铁路交汇的工程建设是否征得铁路部门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

  (十五)铁路沿线的塔杆、广告牌、烟囱等高大设施和高大树木倾倒后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十六)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轻飘浮物体和使用弓弩、弹弓、汽枪等攻击性器械从事可能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十七)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塑料大棚、彩钢棚、广告牌、防尘网等轻质建筑物、构筑物在大风天气条件下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隐患;

  (十八)铁路两侧规定范围内违法搭建建(构)筑物,有影响观瞻的临时建(构)筑物、残缺建筑、破旧建筑、残墙断壁;

  (十九)铁路沿线建设工地围挡设施、道路、料场等扬尘整治措施是否到位、防尘防护网(布)设置是否规范;

  (二十)其他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

  八、运行机制

  (一)巡视检查机制

  铁路车间级段长要结合现场养护维修、巡视检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徒步或添乘检查等形式,每月对管辖段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检查一遍。乡(镇)段长要按照相关规定对铁路沿线安全情况进行巡查。

  (二)问题处置流程

  1.地方段长发现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治安类问题时,应立即将相关信息向问题发生地的铁路或地方派出所报告,同时向所属铁路段长反馈。由问题发生地所属地公安,联合整治查处各类影响普速铁路沿

  线社会治安问题。

  2.地方段长发现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环境问题时,应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向问题发生地的所属铁路段长反馈,铁路段长接到反馈后,要落实问题发生的原因。由铁路设备等原因造成的,铁路段长向设备管理单位告知,由设备管理单位组织整改销号。由于地方企业、单位和个人原因造成的,且需地方段长协调整治的问题,铁路段长要向地方段长反馈,并配合地方段长及时整治。

  3.对超越双方段长处理能力的问题或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问题,双方段长及时向上级报告协调处理,必要时上报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处理。

  4.对难以整治的安全环境隐患且属于公益诉讼范围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三)沟通联系机制

  1.信息沟通制度。地方段长和铁路段长要公布人员信息和联系电话,如段长成员发生变动,要及时通知对方。站段主管段长与主管副县长、车间主任与乡(镇)负责人定期联系沟通,相互反馈双段长巡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销号情况。

  2.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要组织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研究“双段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影响铁路安全运输环境的问题,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对严重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按照“涉及谁、谁负责”的原则,提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路地联席会议。

  3.培训制度。由中卫工务段负责组织对地方、铁路段长进行培训,使之熟悉《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机制,能够承担相应段长职责。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办法的工作要求

  和职责分工,抓紧建立本部门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协调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双段长”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二)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全面落实“双段长”制进行宣传引导,共同营造全社会支持保护铁路环境安全的良好氛围。在铁路沿线显著位置设立“双段长”制公示牌,标明“双段长”管辖区段线路概况、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密切协作配合。“双段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工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牵头督导、协作协办、互动配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衔接,抓好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共同维护铁路安全畅通。

  (四)严格督查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铁路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未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铁路局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规定,提出建议由领导小组和职能部门通过通报、约谈等形式进行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影响铁路安全重特大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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