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天铭文秘网 > 范文大全 > 党建材料 >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18篇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18篇

来源:党建材料 时间:2022-12-07 18:45:09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18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回顾总结我市国资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党建工作在发挥国有企业党委班子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18篇,供大家参考。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18篇

篇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回顾总结我市国资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党建工作在发挥国有企业党委班子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在优化组织设置,完善制度,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在强根固本、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创业热情、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仍然面临新的严峻的挑战,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一、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前国有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是少数企业领导认识不足,思想上不够重视。往往以企业讲效益、忙行政、抓经营为借口,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割裂开来,消极应付、流于形式,或束之高阁、任其自流。二是一些企业党建制度不完善、形同虚设,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日制度等不坚持、不落实。三是不少企业党务工作者知识结构单一,思想不稳定,工作不用心。有的企业行政领导对党务干部缺乏应有的支持和尊重,使党务干部在心理上产生不平衡,因而想尽办法改行搞经济工作或行政工作。此外,随着党政“一肩挑”的无限扩展,出现大批兼职党务干部,兼而不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党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下降。四是部分企业申请入党的职工和党员发展的数量呈下降趋势。一些青年职工不求政治进步,不愿申请入党,势必带来党员年龄结构日趋老化,政

  治素质日趋低下等问题。一些党员感到自己在企业中无足轻重,光荣感、荣誉感逐步淡化,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因此也就影响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如何解决国有企业党务干部年龄老化、能力退化和党组织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陈旧、呆板的问题,成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不容回避的问题。

  二、现代企业制度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一)国企改革的目标任务决定党建工作的方向。国企改革的直接指向就是要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一种新型企业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框架体系。基本的领导体制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强调的是政府依法管理企业,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这就要求企业党组织必须围绕这一指向,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体系认真履职,不断探索,主动服务,同时自觉摈弃那些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旧观念、旧方法。(二)党建工作的内容方法须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是国有企业两大管理系统,其中,党委会与董事会分别处于政治核心与经营决策中心的地位,它们之间的和谐、统一、密切配合,是国有企业改革成败的关键。实行董事会

  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这是一种分层的权力结构和组织形式,即“新三会”体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权力框架的支点由厂长(经理)移到了股东会。尽管《公司法》保留了“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但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职代会除了保护职工自身利益之外,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做出实质性的决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对股东负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董事会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新老三会的关系解决不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加强企业党建工作便会双双落空,而企业党委参与决策将更加障碍重重。这就要求企业党组织必须适应这种转变,理清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重点,主动协调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

  (三)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管干部之间的矛盾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机制解决。党管干部,是党建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它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和发展,并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赋予了它新的内容。这就是《公司法》及企业有关章程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所赋予的人事权力。这种人事权力是与它们所承担的基本职责相对应的。也就是说,法人治理结构所具有的人事权力具有不可分离性,应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管干部的题中之义。但是,在我们党内相当一部分人中却无视这种变化,仍然按照计划经济的模式理解党管干部的原则,片面认为只有党委讨论任免干部才顺理成章,而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讨论任免干部则名不正言不顺。实际上,党管干部固

  然要管重要干部的任免,但这只是一方面内容,管好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指导监督行政领导按照党的用人标准和原则任用干部,也应是党管干部原则应有内涵。另一方面,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管干部之间的矛盾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机制解决。一要改革现行企业干部人事制度。现行企业的人事管理活动集中体现为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甚至中层管理人员都是党委任命或变相任命的。企业领导产生渠道的这一传统模式是与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领导体制相适应的,它是与公司制企业用人机制相矛盾的。改革企业的干部人事制度,必须保证所有者“在位”,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确立党管干部的主体,把党管干部原则同“出资者选择管理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将企业领导人的管理与资产管理结合起来,按照谁出资、谁派人、谁控股、谁管理的原则,逐步按产权关系确定隶属关系,打破按行政级别确定隶属关系的做法,建立新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二要把运用市场机制配置人才作为企业用人的主渠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配置企业管理人员成为必然趋势,必将成为企业用人的主渠道。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应积极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只要善于把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就一定能使国有企业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三要坚持党管干部的程序。企业公司化转制后,企业成为独立自主的法人实体,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长是法人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由董事会讨论聘任,中层管理人员董事会讨论后由主管经理聘任。因此,这就要改变以往的行政中层干部,经党委讨论同意后才聘任的程序。董事会按

  《公司法》要求,讨论聘任干部是合法的,也代表党的利益和股民利益,只要按程序办就不需经党委会讨论同意了。党委应支持董事长、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那么如何体现党委对聘任干部等重大问题的参与应在董事会讨论前,由董事会主要负责人与党委领导沟通干部的情况,而党委应及时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尔后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将集体讨论的意见向董事会主要领导沟通。董事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履行聘任、解聘手续。此外,要发挥董事会和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和部门中的共产党员作用。各级董事会和管理部门中的部分领导人是党员,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有责任、有义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好党组织的意图和决定,可以起到党群干部所起不到的作用。

  三、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思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制度,既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保持国企正确的政治方向,实现国资保值增值的保证。为此,要不断探索完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新机制。(一)确立现代国企领导体制的基本框架。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企业经营决策中心;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指挥中心;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监事会按照各自章程履行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能。企业新的领导体制的运行原则、行为规范和具体构造,都应该服从这个框架的规定。(二)建立党政沟通协商制度。建立厂长(经理)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企业党政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沟通制度。要通过发

  挥董事会、监事会及行政班子中的党员的作用来体现党组织的意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教育和监督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的党员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使规定的职权。

  (三)推行企业党政干部换岗交流制度。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办法配备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是企业党组织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保证。但是,针对当前有些国有企业中层党组织矮化、虚化、软化、弱化的情况,可以在企业中层干部选拔和任用过程中,建立机关干部与基层干部交流制度,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基层行政领导交换任职制度,生产骨干和优秀党员交叉培养制度。

  (四)完善“党群工作一体化”机制。这是对党组织与群团组织的工作进行融合创新的一种工作模式。其具体做法是:在新经济组织中,以各级党组织为核心,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为依托,以“党、工、青、妇”一体为载体,以引导、监督、维护为要素,以凝聚人心和促进发展为目的,通过机构上对应设置,人员上交叉任职,工作上统一协调、形成合力,最终实现党的建设、群团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共赢。

  (五)创新企业文化建设机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文化是与企业同时存在的一种文化,既包括以提高企业家和管理者水平为目的的经营文化、制度文化和管理文化,也包括以提高员工思想道德水准为目的的精神、教育、娱乐文化,能够长期推动

  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文化和党建工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二者又互相联系、密不可分。从目的看,二者都是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服务。从内容看,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是培育企业精神,激励员工奋发向上,使企业与员工组成命运共同体,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在市场竞争中共谋发展;党建工作的内容是对员工进行马克思主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企业规章制度等教育。因此,企业文化完全可以成为党建工作的主要载体和重要的实现形式。

  总之,衡量企业党建工作的好坏,不能停留在单纯地看开了多少次会、组织了多少次活动、建立了多少簿册等等形式上,而要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同时,看党组织在企业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的保证和监督作用发挥得如何;看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否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看企业党组织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号召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如何。为此,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努力探索适应新的现代企业制度下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顺应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与民主化四大潮流,确立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的发展思路;强化“党要管党”的原则及相应的规范,鼓励不同类型企业创造各具特性的结构形式;适应党员从单一管理向多重管理的新变化,采用灵活、实效多样化手段,实现国有企业党的领导方式根本转变。

  

篇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交通运输厅系统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厅系统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国资委党委《自治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细则(试行)》(新党组通字〔2017〕3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领导人员指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内设机构、子分公司领导成员。第三条国有企业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贯穿生产经营的始终和法人治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从严治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党组织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国有企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或不具备单独成立党支部条件的,可与邻近单位组建联合党支部或选派党建指导员.把党的组织建到一线班组、工程项目,将所有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制员工中的党员

  纳入到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中,2017年底厅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

  第五条国有大中型企业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其他国有企业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任期届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设立党的委员会的国有企业同步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党的委员会同步换届.

  第六条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和厅党委决策部署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牵头落实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四)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情况;(五)研究讨论企业重大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六)领导和把关选人用人工作,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经理层用人权,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七)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八)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

  (九)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其他应由党组织负责的事宜。第三章议事内容及规则

  第七条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须先经党组织研究审议,再由董事会、经理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决定.

  第八条党组织决定本企业下列事项:(一)党建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二)党组织议事规则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三)党组织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四)下一级党组织的设立、调整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五)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动议、推荐、考察、任免方案和监督管理;(六)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事项;(七)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事项;(八)党内重大专项活动方案及组织实施;(九)违纪违规案件处理;

  (十)其他应由党组织决定的事项.第九条党组织研究审议、董事会和经理层决定本企业下列事项:(一)企业章程和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提出、完善;(三)企业重大投资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的提出、调整;(四)企业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所属企业的设立撤销;(五)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方案、呆坏帐(损失类贷款)核销方案的提出、修改;(六)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任期和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聘期评价和薪酬激励;(七)拟提交有关会议讨论或表决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八)集团管控、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方案的提出、落实;(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损害事件、重大经济损失问题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十)其他需要研究审议和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议事基本规则:(一)党组织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织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织成员半数以上到会方可召开。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组织会议。(二)党组织会议议题由党组织成员、班子其他成员和相关工作部门提出,由党组织书记审定。重大决策事项应事先进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三)党组织会议讨论要充分发扬民主,党组织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以应到会党组织成员半数以上同意为讨论通过.(四)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抓好落实,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执行情况及时跟踪了解。

  第四章领导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必须增强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必须严格自我要求,既成为

  优秀的党组织带头人,又成为经营管理的行家里手,为企业改革发展把好舵。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一)提拔担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同层级副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两年的应当具备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累计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二)提拔担任副职的,应当具有下一层级正职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三年的应当具备下一层级正职和下一层级副职累计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三)一般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还应当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第十三条从国有企业内部选拔领导人员,应当经过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一)动议.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提出启动选拔任用领导人员的意见.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经党组织研究后,形成工作方案。

  (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二年内有效。党组织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民主推荐、业绩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根据考察对象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等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考察对象有关情况,同时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向企业党组织报告。

  (四)讨论决定。召开党组织会议,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会上要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情况和任免理由,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除换届外,企业党组织一次研究干部任免一般不超过30人。

  (五)任职.对提拔使用的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展任职谈话,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组织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知识、能力、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试;(四)根据测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五)组织考察或通过其他适当方式了解人选情况;(六)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七)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八)讨论决定;(九)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任职。第十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委托推荐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确定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二)委托业内专家或者人才中介机构等推荐人选;(三)通过资格初审和意愿沟通确定初步人选;(四)了解社会反映,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五)研究决定考察人选;(六)以面谈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考察;(七)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八)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讨论决定;(九)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任职.

  第十六条通过公开招聘、委托推荐方式选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用期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领导人员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第十八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提供平台.建立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操作技能三支队伍,拓宽人才建设通道,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基层组织建设第十九条认真落实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学习要有主题、有研讨内容、有贯彻落实举措、有学习记录.(二)“三会—课”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三会一课"要突出党性锻炼,做到有年度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有督导落实。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把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政治纪律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等列入规定内容。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评价,纳入基层党组织的绩效评价.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收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本人;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深入谈心交心,坦诚交流意见;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开门见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改进措施,逐一抓好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定期或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须向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报送会议情况和记录。

  (五)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组织和党内外

  群众对党员平时和关键时刻表现进行评价。民主评议工作在企业各级党组织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与处理等步骤进行,时间一般相对集中。

  第二十条建立“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固定一天,组织党员交党费、读党章、学党规,开展志愿服务、民主议事等活动,增强党组织活力.

  第二十一条重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企业党组织要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新党组通字〔2015〕101号)发展党员,严格执行培养、考察、预审、公示、票决等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入党手续,确保程序完整、手续完备、材料完全.

  (一)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强化经常性教育,抓好集中教育培训,每发展1名党员至少储备3名入党积极分子。全面实行“三推一定”(群众推选、群团组织推优、党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确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方式,探索实行党校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二)做好在一线员工中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发展班组长、技术能手、管理骨干特别是优秀青年员工入党。

  (三)实行发展党员预报制,企业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提前报送符合条件的拟发展对象名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培养、预审、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严格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加强对入党申请人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的审核,注意听取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

  (五)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督办机制,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台账一季一上报、一季一督查、半年一通报.

  第二十二条加强党员教育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把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厅系统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之课,引领党员干部员工听党话、跟党走;通过给党员干部员工讲形势、讲任务、讲实情、亮家底,使员工了解企业当前发展形势,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从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小事抓起,真心实意为党员干部员工解难题、办实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员工对企业的感情,进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核心竞争力.

  (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扎实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大力宣传身边的典型标杆。

  (二)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生产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企业精神培养、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既解决思想问题,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生活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工作。

  (四)畅通思想政治工作渠道,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经常下车间、进班组,面对面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发力点,推动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有效落实。推行领导人员联系点制度,每名领导人员必须联系一个车间或班组。

  (五)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将企业文化与党建工作有机融合,作为无形资产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组织管理的各个环节.让企业文化引领职工思想和行为,强化职工对党的认同.

  第二十三条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外出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二)对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以党支部为主体,定期理清党员基本情况,建立党员情况记载、党员名册排查机制。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四条加强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管理工作,保证党员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第二十五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一)党员应按照规定比例,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组织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三)对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党费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符合规定。党支部要建立完善党费工作台账.

  第二十六条党员档案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6〕157号)相关要求,入党转正后,要及时将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政审结论性文件、自传、《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及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和其它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由基层党组织单独存放。

  第二十七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活动要把帮助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难题作为工作重点,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现代科学方法开展党组织活动,通过网络教学和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班组建设等有效载体,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九条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围绕生产经营工作,广泛收集职工的意见建议,发动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岗位创新创效活动,激发职工工作热情.

  第三十条建立国有企业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抓党建不力的严肃问责。

  第六章党风廉政建设第三十一条坚持从严治党与依法治企相结合,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体系。第三十二条党委的主体责任。每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下一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并抓好督促检查,定期听取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建立切实可行的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第三十三条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责任。企业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群众信访举报受理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党内巡视监督、合规管理监察、审计监督结果的运用,加大对选人用人、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执纪力度.

  第三十四条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举报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批评.

  第三十五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加强问题管控,梳理查找分管领域廉洁风险点,加强对分管领域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和日常监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第七章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第三十六条党建工作考核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要把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企业保持稳定、加快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第三十七条领导班子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领导人员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第三十八条把抓党建工作的实效作为考核党委、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的重要内容,考核其他党员领导人员要加大党建工作权重。

  第三十九条出现以下情形时,企业党建工作不得评为“好”和“较好”,党委、董事会、经理层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宏观调控政策和党内重大活动部署不力的;

  (二)无特殊原因,生产经营业绩未能达标的;(三)单项工作受到同级党委、政府以上通报批评的;(四)因落实工作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案件、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且审计整改效率低的;(五)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六)违反计划生育法;(七)“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被评定为“差"等次;(八)其他情形。

  第八章组织保障第四十条按照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企业党组织内部机构,列为企业管理机构;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党建工作专干。第四十一条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从事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务工作岗位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

  台作用,把党务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优先条件.

  第四十二条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把最优秀的党员选拔到书记岗位,把书记岗位作为选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台阶,加大教育培养、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力度,分层分级分类每两年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时间不少于56个学时。

  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推进党建工作理念、机制、手段创新。选好支部带头人,建强党支部班子。

  第四十三条保障经费落实,增强企业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各企业按照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0。5%—1%左右的比例,落实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预算,从管理费用税前列支。组织部门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留用党费,作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确保党组织工作有条件、办事有经费。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四条各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根据本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具体措施。第四十五条本细则由交通运输厅党委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三: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一、党建类型1、机关党建,2、事业单位党建,3、国企党建,4、非公党建,5、农村党建,6、社区党建,7、高校党建,8、军队党建。二、党建的定义1、从广义上讲,党的建设指的是政党为完成自身的使命而进行领导国家、社会和提高自身生机和活力的理论和实践活动。2、从狭义上讲,党的建设指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指导下进行的领导国家、社会和提高自身生机与活力的理论和实践活动。三、党建的含义党的建设简称党建。党的建设即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党的建设实践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应用。党的建设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研究党的建设的理论科学;二是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指导下所进行的党的建设的实践活动;三是作为理论原则与实际行动两者中介的约法规章。党的建设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等,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实践性。四、党建的要求党的十四大党章总纲中,规定了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十七大党章也没有修改)。即: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3、坚持民主集中制;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五、现时期党建的基本任务

  1

  一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1、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2、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3、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4、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二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1、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2、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3、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4、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五)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2、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3、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

  四是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1、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2、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

  五是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1、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2、大兴求真务实之风。3、大兴艰苦奋斗之风。

  六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1、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2、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3、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六、党建工作的途径1、执政能力建设。2、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

  七、国有企业党建的含义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的具体实践。八、国有企业党建的主要任务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依法选派、推荐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九、国有企业党建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来进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十、国有企业党建的目标1、有一个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公正,开拓进取,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2、有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3、有一个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要求,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4、有一套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

  3

  问题,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工作制度。十一、国有企业党建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以下方针和原则:第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国有企业由工厂制改成公司制后,要继续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保证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依法行使职权,逐步完善企业领导制度。

  第二,坚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国有企业党的工作要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把保证和促进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第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改进管理方法结合起来,同保证厂长(经理)和董事会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一套适合现代企业制度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四,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企业党建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和发扬过去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办法,积极创造新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

  4

  

篇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trulyaccountablemassesdedicatedpublicservice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

  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

  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国有企业党员要按照比爱岗、比技能、比创新、比绩效“四比”标准,争做创业先锋。

  第二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实际,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职能,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深化党建“凝聚力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按照看组建、看规范、看活力、看成效“四看”标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要按照比学习、比创新、比效益、比奉献“四比”标准,争做兴业先锋。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企业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议事规则,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讨论1次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企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企业党的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企业党委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考核制度,企业党委每年至少对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考核。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主要精力用在党建工作上。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或厂长(经理)由一人兼任的,应明确一名熟悉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专职负责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进行述职。

  1/16

  兼任党内行政职务的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企业经营管一理工作的同时,对主管或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配合党组织其他成员抓好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创新党建工作体制和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创新性的党建主题活动。

  第六条企业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组织、宣传、纪检、办公室等工作部门,或设一个党的综合工作部门,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的做到合并不缺失。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职数配备,应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1%。第七条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在财务单列,由党组织掌握使用。组织大型活动、开展专项工作应单独划拨经费。

  第八条企业应根据党员人数,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设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标有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有党员电教设备、党员学习资料、党建工作制度版面等。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九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有正式党员5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企业集团,一般应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企业进行改革或新建企业、破产重组企业,在建立或变更企业行政组织的同时,同步建立或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关闭破产终结企业,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完毕后,原企业上级党委负责做好企业党组织的撤并工作。

  第十条在企业内部,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原则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一般以车间、部门为单位成立党支部或党总支,以班组、科室为单位成立党小组或党支部。企业内部党的组织设置,应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党员分布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第十一条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

  2/16

  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不变。在本地区域内,集团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党组织,一般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跨地区的,企业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党组织领导,需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的,由集团公司党组织与下属企业所在地党组织协商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和办理。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或退到参股地位的,企业党组织由所存地党组织领导,或由有关方面与原企业上级党组织协商确定。在领导关系未理顺前,企业党组织由原上级党组织领导。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积极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班子团结协调,廉洁公正,奋发有为。

  组织开展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并认真执行。班子年度考核适应率在80%以上。

  第十三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民主、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能力强,懂生产经营,能够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抓党建促发展。选配党性强、威信高、懂生产、会管理的优秀党员担任企业下属党组织书记。

  第十四条企业党组织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作出重大决策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建议。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应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企业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应向党员和职工代表通报。

  第十五条企业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企业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党的组织关系归地

  3/16

  方管理的省属以上驻泰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任免,以集团公司党委(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任免前征求企业所在地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第十六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一般应经过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广泛推荐产生,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有条件的企业,在下属党支部中探索实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让党员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及其书记、副书记,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

  第十七条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

  第十八条企业及下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发展党员工作。企业党组织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下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注重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和技术能手、生产经营线优秀青年职工入党,解决一些生产班组党员“空白,,问题,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落实“两推一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实行党员和职工代表推荐,确定为发展对象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落实新发展党员。票决制,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落实新发展党员政审制度。配合上级党委做好新发展党员预审、审批和组织员谈话等工作。

  4/16

  企业党委派员列席下属党支部召开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职工公开。

  3.力口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职工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对积极要求入党的职工,指定本车间(班组)、部门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做好教育培养工作。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上级党委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

  第二十条党员教育培训

  1.制定并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企业特点,围绕提高政治素质,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围绕激发创业热情,对党员进行形势,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围绕提高业务技能,对党员进行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贴近不同岗位党员实际,突出教育培训重点,有针对性增加教育培洲内容。

  2.采取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班前会、集中学习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董事长(总经理、厂长)每年至少为党员作一次形势报告。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8天。

  3.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党员、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针对党员、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和思想疏导工作,把说服教育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内部环境。

  第二十一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信息库,及时更新党员流入、流出等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对外出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企业新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或离退休后回原籍居住等,按规定将组织关系接转至流入地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对下岗失业未实现再就业的党员,实行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制度,及时掌握党员流动情况,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5/16

  对关闭破产企业党员,企业及其上级党委要主动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下岗职工党员再就业单位建立党组织的,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再就业单位党组织;下岗职工党员自谋职业或再就业单位来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应转入党员居住地党组织;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不能转走的,可组建临时党支部,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2.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生产型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质量监督、营销能手、安全生产、企业文化、维护职工权益等岗位,服务型企业设置政策宣传、安全监督、咨询服务、卫生保洁、工作能手、职工维权等岗位,窗口服务企业还应设立“泰山先锋服务台(区)”、“泰山先锋岗”、“泰山先锋车”等岗位,组织引导企业无党内和行政职务的党员上岗履责。上岗党员一般应占无职党员总数的60%以上。结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深化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岗位承诺、党员创新创效、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服务企业改革发展。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建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职工制度,做好接待职工工作。企业党组织督促、引导党员积极参与企业所在地或本人所居住社区组织的共建活动,参加社区党员志愿者队伍。4.每年初党员根据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际,围绕提高效率、科技创新、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扶贫济困等容,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党组织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向职工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采取销号制度督促承诺事项落实。

  5.每年结合纪念“七一”,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先锋岗。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多方筹集资金,通过发放补贴、救助金等办法,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度过难关。

  6.企业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5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对

  6/16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7.企业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按规定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留存党费的党委,应制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规定,单独设立账户,健全党费财务账目,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党费,并定期向企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企业下属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可分专业或分线划片组成授课单位,开设联合党课,由支部书记轮流备课授课。

  第二十三条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企业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党内评先树优、干部奖惩任免、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的事项,都应进行公开。企业设立永久性固定公开栏,同时利用电子政务系统、互联网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公开形式,每月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以党务公开带动厂务公开,健全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厂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提高厂务公开的实效。

  第二十四条在企业建立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等制度,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征求党员、职工对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建立党政领导协商沟通制度、党委会议把关定向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营方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改革、重要人事安排等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7/16

  第二十六条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分别反映,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并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

  第二十七条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企业党组织按照“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履行职责,探索把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机制有效结合的方式。制定并实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坚持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制度,在企业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不断深化落实维权工作,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

  第二十九条企业党建工作档案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政联席会议、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等大类。企业下属党组织档案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类,资料内容应齐全,充分反映各项工作情况。

  第三十条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目录内容规范,卷内材料有页码。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材料标码与目录一致。第三十一条健全、落实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档案橱具,由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及时整理补充最新档案资料,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

  8/16

  规定,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党组织每年与上级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注重依托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制定企业党建工作任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年终进行检查、总结。企业党组织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是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企业党建工作负总责。督促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并抓好分工的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述职。

  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车间或班组,经常到联系点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联系点党建工作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创新企业党建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使企业党建工作为业主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党建主题实践活动。

  第六条企业应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建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保证企业党员参加集体活动的需要。党员活动室应设立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党建工作制度版面、有党员学习资料、党员电教设备等。

  第七条党组织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一般应按照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5%o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在计划范围内,日常开支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报销。遇有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时,应经党组织会议讨论提出,由企业决策层决定。

  9/16

  活动经费确有困难的,有留成党费的企业上级党委可从留成党费中适当拨补。

  第八条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工作时间活动与业余时间活动相结合,以业余时间为主,每月固定l天为“党建工作日”,开展党的活动,安排部署和落实党建工作。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活动,需占用工作时问的,企业应积极支持。第九条党委建制的企业,设立党务政工部门。每百名党员不少于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者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党小组长应是经营管理骨干或技术骨干,熟悉党务知识。选拔党务工作者,应坚持标准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等办法进行。党务工作者待遇不低于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水平。企业解聘党务工作者,事先应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解聘。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十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都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企业,可采取联合组建、依托组建、挂靠组建、村企合建、区域(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同时,通过招聘党员员工、发展新党员等措施,尽快壮大企业党的力量,为单独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由于季节性生产等正常原因,企业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就近合并到其他单位党组织,或与其他单位建立联合党组织;如果在6个月内能增加党员,也可以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保留党支部,但党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决定重大问题。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者非有制经济组织进行内部组织结构调整时,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和组建党组织。

  10/16

  第十一条对没有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上级党组织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应切实负起责任,指导企业先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立起来,依托群众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在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目前其党组织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可保持不变,其它的由所在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负责其党组织的组建并领导其工作;在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由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确定有关单位或部门党组织负责其党组织组建并领导其工作。由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改制的企业,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可保持不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三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第十四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备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强,既善于同业主合作共事,又能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内部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I临时负责人,也可与业主协商同意后进行公开招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由党员业主担任的,配备负责党务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党员业主兼任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的,其直系亲属不应在党组织内兼任其他职务。业主家族成员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数量不超过50%。企业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可以同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可以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十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企业党组织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企业党组织重大决策、党内评先树优、考核奖惩、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

  11/16

  及党员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应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六条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企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企业党的支部委员会或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党组织领导班子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广泛听取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的意见,采取“两推一选”、“两推直选”等选举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推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公开推荐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第十八条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委员会全体成员少于5人的,邀请部分党员、职工代表列席。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实施“双向培养”工程,把企业中的党员培养成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把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企业应保持2—3名党组织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常数。

  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条企业应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重点在科技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岗位、经营管理骨干中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注重向生产一线、青年职工、高学历层次职工倾斜。群众组织负责

  12/16

  人不是党员的,应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具备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企业发展党员间隔一般不超过两年。注意调整新发展党员分布,规模较大的企业逐步做到班组有党员、车间建支部。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对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实行“票决制”,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实行政审、预审、审批制度,确定发展对象前,党组织进行政治审查;确定预备党员,要将有关材料报县级党委管理的基层党委预审;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审批。

  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3.通过民主推优、群团推优、公开选优等方式,壮大企业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百名职工中入党积极分子应不少于2人。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落实培养教育责任制。从业员工申请在企业入党的,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推荐,妇女入党注意听取妇女组织意见。

  第二十一条研究制定本企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计划,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天。

  1.重点对党员进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战略思想教育,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等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2.按照“小型、业余、灵活、实效’’的原则,采取召开党员会、组织专题研讨、知识竞赛、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形式,进行教育培训。

  13/16

  深入开展争当“泰山先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探索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手段对党员进行教育。

  第二十二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台账,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党员城乡一体动态管理机制。对外来务工党员,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暂未建立党组织的,可临时将党员组织关系挂靠至企业所在村(社区)或工业园区党组织。对在县域内流动到企业务工的党员,落实村企互联共管制度。党员离开企业流向外地,企业党组织应督促党员在离开企业的同时,将本人组织关系接转到新务工单位党组织。

  2.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生产型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质量监督、营销能手、安全生产、企业文化、职工维权等岗位,服务型企业设置政策宣传、安全监督、咨询服务、卫生保洁、工作能手、职工维权等岗位,窗口服务企业还应设立“泰山先锋服务台(区)”、“泰山先锋岗”、“泰山先锋车’’等岗位,组织引导企业无党内和行政职务的党员上岗履责。上岗党员一般应占无职党员总数的80%以上。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

  4.有条件的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每年承诺为职工办1--2件实事。承诺事项通过党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内部报纸刊物等形式公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和销号制度,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及时提醒和督促。

  5.企业党组织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及时上门走访慰问。采取献爱心等多种方式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救助,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

  6.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每五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

  14/16

  分析评议活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肯内有关规定处理。

  7.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组织及时、准确记录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严格党费财务制度,明确专人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对上级下拨的专项党费,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开支。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第二十四条对党组织的各项重大决策、党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务管理事项、党组织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等,采取利用公开栏、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或通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常规性工作一般每月15日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注重以党务公开带动企业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企业党组织采取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或联系职工等形式,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在把握企业正确发展方向、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推进企第二十八条党群共建制度,企业党组织注重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指导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支持他们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资料

  15/16

  第二十九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档案资料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党建工作制度、主题实践活动、党群共建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等大类。

  第三十条档案资料装订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卷内目录,查阅方便。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卷内材料有页码。

  第三十一条档案资料用专用档案橱存放,有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对所有党建工作和活动做到当时记录、随后整理、及时归档,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在保存好文书档案资料的同时,注意保存照片、音像、实物、电子等各类档案。

  16/16

  

篇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理论与实务

  市委组织部刘慧军

  1

  第一部分:新时期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我们能做什么?

  一、角色定位(一)意义:十八大报告中也提出“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在把关定向、动员组织、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二)内涵: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确保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2、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3、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建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4、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统筹内部监督资源,认真履行监督职能。5、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树立报效国家、造福社会、服务人民、关爱职工的企业形象。二、职责任务

  2

  (一)监督企业。监督的重点内容是:1、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2、企业必须维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3、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发展战略符合国家战略。4、依法诚信经营。5、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参与决策1、参与重大决策的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2)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则;(3)企业经营方针;(4)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5)企业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6)企业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7)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8)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息的重大事项;(9)企业在涉及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2、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1)企业召开党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2)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沟通。(3)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

  3

  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4)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发现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政策、法律或者损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经理层反馈,如得不到纠正,要及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企业党委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保证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1、选人用人方面的职责:(1)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2)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任和管理制度,并按照董事会、经理层的不同职责组织实施。(3)对董事会提员委员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总经理推荐人选(只是建议和推荐权);(4)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谁考察?谁决定?);(5)加强后备领导人员队伍建设。(6)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2、党管人才方面的职责:建立符合企业人才特点的绩效考核办法,依据岗位价值和业绩表现确定人才待遇。(四)监督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对行权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4

  (五)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当前,重点是要变管理为服务,坚持群众路线,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党员和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党员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导企业文化建设,用文化纽带把职工的思想凝聚到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上来。

  (七)领导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我们应怎么做?

  一、强化四种意识一是服务意识。要树立“围绕企业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利用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理顺情绪,凝聚人心,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党外群众的积极性,构建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为完成企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做好服务。二是监督意识。要利用上级党组织赋予的职责,通过严格经常性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等各种各样的方式,对每个党员成员的工作、思想、作风实行

  5

  有效监督,以保持成员的净化和纯洁。三是协调意识。一个企业就好像是一盘棋,每个成员、每一项具体的工作,每一个环节就好比一个个的棋子,要使整盘棋活起来,协调走好每一步至关重要。要协调好与上级党组织的关系,多联系、多请示、多汇报、多交流工作,及时了解单位每一个时期内的主要任务,并适时反映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使上级党组织能更好地加强对基层的思想领导和业务指导,同时,也取得上级领导对支部工作的大力支持;其次要协调好内部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内耗”,以达成各项工作配合上的默契,为发挥基层的整体效能营造良好的氛围;再次是要协调好同志们之间的关系,一个单位的同志工作在一起难免在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出现小磨擦,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全面了解,有效协调,春风化雨,使单位在整体上保持高昂的斗志,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四是预见意识。“麻雀虽小,肝胆俱全”,基层工作多、事情杂、时效性强,作为党务工作者,在工作中要掌握好提前量,避免临时“抱佛脚”或者“放马后炮”的现象,使支部组织生活有效地促进工作,具体工作反过来又能充实组织生活的内容。

  

篇六: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xx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

  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国有企业党员要按照比爱岗、比技能、比创新、比绩效“四比”标准,争做创业先锋。

  第二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实际,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职能,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深化党建“凝聚力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按照看组建、看规范、看活力、看成效“四看”标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要按照比学习、比创新、比效益、比奉献“四比”标准,争做兴业先锋。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企业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议事规则,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讨论1次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企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企业党的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企业党委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考核制度,企业党委每年至少对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考核。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主要精力用在党建工作上。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或厂长(经理)由一人兼任的,应明确一名熟悉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专职负责党建工作:

  1/15

  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进行述职。

  兼任党内行政职务的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企业经营管一理工作的同时,对主管或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配合党组织其他成员抓好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创新党建工作体制和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创新性的党建主题活动。

  第六条企业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组织、宣传、纪检、办公室等工作部门,或设一个党的综合工作部门,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的做到合并不缺失。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职数配备,应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1%。第七条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在财务单列,由党组织掌握使用。组织大型活动、开展专项工作应单独划拨经费。

  第八条企业应根据党员人数,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设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标有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有党员电教设备、党员学习资料、党建工作制度版面等。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九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有正式党员5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企业集团,一般应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企业进行改革或新建企业、破产重组企业,在建立或变更企业行政组织的同时,同步建立或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关闭破产终结企业,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完毕后,原企业上级党委负责做好企业党组织的撤并工作。

  第十条在企业内部,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原则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一般以车间、部门为单位成立党支部或党总支,以班组、科室为单位成立党小组

  2/15

  或党支部。企业内部党的组织设置,应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党员分布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第十一条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不变。在本地区域内,集团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党组织,一般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跨地区的,企业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党组织领导,需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的,由集团公司党组织与下属企业所在地党组织协商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和办理。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或退到参股地位的,企业党组织由所存地党组织领导,或由有关方面与原企业上级党组织协商确定。在领导关系未理顺前,企业党组织由原上级党组织领导。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积极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班子团结协调,廉洁公正,奋发有为。

  组织开展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并认真执行。班子年度考核适应率在80%以上。

  第十三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民主、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能力强,懂生产经营,能够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抓党建促发展。选配党性强、威信高、懂生产、会管理的优秀党员担任企业下属党组织书记。

  第十四条企业党组织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作出重大决策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建议。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应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企业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应向党员和职工代表通报。

  3/15

  第十五条企业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企业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党的组织关系归地方管理的省属以上驻泰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任免,以集团公司党委(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任免前征求企业所在地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第十六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一般应经过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广泛推荐产生,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有条件的企业,在下属党支部中探索实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让党员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及其书记、副书记,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

  第十七条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

  第十八条企业及下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发展党员工作。企业党组织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下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注重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和技术能手、生产经营线优秀青年职工入党,解决一些生产班组党员“空白,,问题,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落实“两推一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实行党员和职工代表推荐,确定为发展对象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落实新发展党员。票决制,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

  4/15

  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落实新发展党员政审制度。配合上级党委做好新发展党员预审、审批和组织员谈话等工作。企业党委派员列席下属党支部召开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职工公开。

  3.力口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职工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对积极要求入党的职工,指定本车间(班组)、部门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做好教育培养工作。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上级党委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

  第二十条党员教育培训

  1.制定并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企业特点,围绕提高政治素质,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围绕激发创业热情,对党员进行形势,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围绕提高业务技能,对党员进行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贴近不同岗位党员实际,突出教育培训重点,有针对性增加教育培洲内容。

  2.采取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班前会、集中学习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董事长(总经理、厂长)每年至少为党员作一次形势报告。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8天。

  3.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党员、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针对党员、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和思想疏导工作,把说服教育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内部环境。

  第二十一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信息库,及时更新党员流入、流出等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对外出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企业新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或离退休后回原籍居住等,按规定将组织关系接转至流入地单位党组织

  5/15

  或居住地党组织。对下岗失业未实现再就业的党员,实行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制度,及时掌握党员流动情况,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对关闭破产企业党员,企业及其上级党委要主动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下岗职工党员再就业单位建立党组织的,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再就业单位党组织;下岗职工党员自谋职业或再就业单位来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应转入党员居住地党组织;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不能转走的,可组建临时党支部,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建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职工制度,做好接待职工工作。企业党组织督促、引导党员积极参与企业所在地或本人所居住社区组织的共建活动,参加社区党员志愿者队伍。

  4.每年初党员根据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际,围绕提高效率、科技创新、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扶贫济困等容,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党组织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向职工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采取销号制度督促承诺事项落实。

  5.每年结合纪念“七一”,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先锋岗。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多方筹集资金,通过发放补贴、救助金等办法,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度过难关。

  6.企业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5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6/15

  7.企业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按规定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留存党费的党委,应制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规定,单独设立账户,健全党费财务账目,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党费,并定期向企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企业下属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可分专业或分线划片组成授课单位,开设联合党课,由支部书记轮流备课授课。

  第二十三条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企业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党内评先树优、干部奖惩任免、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的事项,都应进行公开。企业设立永久性固定公开栏,同时利用电子政务系统、互联网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公开形式,每月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以党务公开带动厂务公开,健全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厂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提高厂务公开的实效。

  第二十四条在企业建立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等制度,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征求党员、职工对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建立党政领导协商沟通制度、党委会议把关定向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营方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改革、重要人事安排等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第二十六条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分

  7/15

  别反映,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并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

  第二十七条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企业党组织按照“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履行职责,探索把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机制有效结合的方式。制定并实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坚持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制度,在企业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不断深化落实维权工作,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

  第二十九条企业党建工作档案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政联席会议、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等大类。企业下属党组织档案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类,资料内容应齐全,充分反映各项工作情况。

  第三十条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目录内容规范,卷内材料有页码。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材料标码与目录一致。第三十一条健全、落实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档案橱具,由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及时整理补充最新档案资料,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8/15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党组织每年与上级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注重依托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制定企业党建工作任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年终进行检查、总结。企业党组织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是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企业党建工作负总责。督促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并抓好分工的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述职。

  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车间或班组,经常到联系点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联系点党建工作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创新企业党建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使企业党建工作为业主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党建主题实践活动。

  第六条企业应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建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保证企业党员参加集体活动的需要。党员活动室应设立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党建工作制度版面、有党员学习资料、党员电教设备等。

  第七条党组织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一般应按照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5%o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在计划范围内,日常开支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报销。遇有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时,应经党组织会议讨论提出,由企业决策层决定。

  活动经费确有困难的,有留成党费的企业上级党委可从留成党费中适当拨补。

  9/15

  第八条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工作时间活动与业余时间活动相结合,以业余时间为主,每月固定l天为“党建工作日”,开展党的活动,安排部署和落实党建工作。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活动,需占用工作时问的,企业应积极支持。第九条党委建制的企业,设立党务政工部门。每百名党员不少于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者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党小组长应是经营管理骨干或技术骨干,熟悉党务知识。选拔党务工作者,应坚持标准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等办法进行。党务工作者待遇不低于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水平。企业解聘党务工作者,事先应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解聘。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十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都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企业,可采取联合组建、依托组建、挂靠组建、村企合建、区域(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同时,通过招聘党员员工、发展新党员等措施,尽快壮大企业党的力量,为单独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由于季节性生产等正常原因,企业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就近合并到其他单位党组织,或与其他单位建立联合党组织;如果在6个月内能增加党员,也可以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保留党支部,但党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决定重大问题。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者非有制经济组织进行内部组织结构调整时,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和组建党组织。

  第十一条对没有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上级党组织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应切实负起责任,指导企业先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立起来,依托群众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在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10/15

  第十二条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目前其党组织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可保持不变,其它的由所在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负责其党组织的组建并领导其工作;在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由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确定有关单位或部门党组织负责其党组织组建并领导其工作。由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改制的企业,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可保持不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三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第十四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备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强,既善于同业主合作共事,又能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内部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I临时负责人,也可与业主协商同意后进行公开招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由党员业主担任的,配备负责党务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党员业主兼任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的,其直系亲属不应在党组织内兼任其他职务。业主家族成员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数量不超过50%。企业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可以同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可以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十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企业党组织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企业党组织重大决策、党内评先树优、考核奖惩、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及党员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应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六条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企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企业

  11/15

  党的支部委员会或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党组织领导班子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广泛听取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的意见,采取“两推一选”、“两推直选”等选举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推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公开推荐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第十八条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委员会全体成员少于5人的,邀请部分党员、职工代表列席。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实施“双向培养”工程,把企业中的党员培养成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把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企业应保持2—3名党组织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常数。

  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条企业应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重点在科技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岗位、经营管理骨干中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注重向生产一线、青年职工、高学历层次职工倾斜。群众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应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具备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企业发展党员间隔一般不超过两年。注意调整新发展党员分布,规模较大的企业逐步做到班组有党员、车间建支部。

  12/15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对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实行“票决制”,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实行政审、预审、审批制度,确定发展对象前,党组织进行政治审查;确定预备党员,要将有关材料报县级党委管理的基层党委预审;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审批。

  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3.通过民主推优、群团推优、公开选优等方式,壮大企业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百名职工中入党积极分子应不少于2人。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落实培养教育责任制。从业员工申请在企业入党的,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推荐,妇女入党注意听取妇女组织意见。

  第二十一条研究制定本企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计划,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天。

  1.重点对党员进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战略思想教育,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等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2.按照“小型、业余、灵活、实效’’的原则,采取召开党员会、组织专题研讨、知识竞赛、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形式,进行教育培训。

  深入开展争当“泰山先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探索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手段对党员进行教育。

  13/15

  第二十二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台账,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党员城乡一体动态管理机制。对外来务工党员,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暂未建立党组织的,可临时将党员组织关系挂靠至企业所在村(社区)或工业园区党组织。对在县域内流动到企业务工的党员,落实村企互联共管制度。党员离开企业流向外地,企业党组织应督促党员在离开企业的同时,将本人组织关系接转到新务工单位党组织。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

  4.有条件的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每年承诺为职工办1--2件实事。承诺事项通过党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内部报纸刊物等形式公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和销号制度,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及时提醒和督促。

  5.企业党组织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及时上门走访慰问。采取献爱心等多种方式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救助,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

  6.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每五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肯内有关规定处理。

  7.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组织及时、准确记录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严格党费财务制度,明确专人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对上级下拨的专项党费,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开支。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14/15

  第二十三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第二十四条对党组织的各项重大决策、党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务管理事项、党组织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等,采取利用公开栏、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或通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常规性工作一般每月15日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注重以党务公开带动企业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企业党组织采取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或联系职工等形式,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在把握企业正确发展方向、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推进企第二十八条党群共建制度,企业党组织注重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指导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支持他们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资料

  第二十九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档案资料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党建工作制度、主题实践活动、党群共建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等大类。

  第三十条档案资料装订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卷内目录,查阅方便。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卷内材料有页码。

  第三十一条档案资料用专用档案橱存放,有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对所有党建工作和活动做到当时记录、随后整理、及时归档,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在保存好文书档案资料的同时,注意保存照片、音像、实物、电子等各类档案。

  15/15

  

篇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理论与实务

  市委组织部刘慧军

  第一部分:新时期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我们能做什么?

  一、角色定位

  (一)意义:十八大报告中也提出“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

  挥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在把关定向、

  动员组织、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坚持党的领

  导,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把党组织的

  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内涵: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确保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2、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

  民主的决策机制。

  3、落实党管干

  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

  的选人用人机制,建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4、加强对企

  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统筹内部监督资源,认真履行监督职能。5、领导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

  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树立报效国家、造

  福社会、服务人民、关爱职工的企业形象。

  二、职责任务

  (一)监督企业。监督的重点内容是:1、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

  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2、企业必须维

  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国有

  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3、企业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发展战略符合国

  家战略。4、依法诚信经营。5、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参与决策

  1、参与重大决策的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国家法律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2)企业发展

  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则;(3)企业经营方针;(4)企业资产重组、

  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5)企业重

  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

  6)企业的合并、分

  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7)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8)

  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息的重大事项;(9)企业在

  涉及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2、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1)企业召开党委会,对董事

  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

  2)进入董事

  会、经理层尤其是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

  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

  员沟通。(3)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

  时,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4)

  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发现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政策、法律

  或者损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

  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

  向董事会、经理层反馈,如得不到纠正,要及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企业党委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保证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1、选人用人方面的职责:

  (1)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2)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

  要求、体现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任和管理制度,并按照董事会、经理层

  的不同职责组织实施。(3)对董事会提员委员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

  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总经理推荐人

  选(只是建议和推荐权);(4)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

  意见和建议(谁考察?谁决定?);(

  5)加强后备领

  导人员队伍建设。(6)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

  2、党管人才方面的职责:建立符合企业人才特点的绩效考核办法,

  依据岗位价值和业绩表现确定人才待遇。

  (四)监督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

  督。对行权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五)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当前,重点是要变管理为服务,

  坚持群众路线,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围绕企业改革发展

  稳定工作,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党员和职

  工提出的合理要求,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党员群众办实事,

  办好事。

  (六)

  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坚持用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体系

  引领导企业文化建设,用文化纽带把职工的思想凝聚到推进企业改革发

  展上来。

  (七)领导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

  的作用。

  我们应怎么做?

  一、强化四种意识一是服务意识。要树立“围绕企业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利用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理顺情绪,凝聚人心,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党外群众的积极性,构建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为完成企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做好服务。

  二是监督意识。要利用上级党组织赋予的职责,通过严格经常性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等各种各

  样的方式,对每个党员成员的工作、思想、作风实行

  有效监督,以保持成员的净化和纯洁。

  三是协调意识。一个企

  业就好像是一盘棋,每个成员、每一项具体的工作,每一个环节就好比

  一个个的棋子,要使整盘棋活起来,协调走好每一步至关重要。要协调

  好与上级党组织的关系,多联系、多请示、多汇报、多交流工作,及时

  了解单位每一个时期内的主要任务,并适时反映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

  和工作情况,使上级党组织能更好地加强对基层的思想领导和业务指导,

  同时,也取得上级领导对支部工作的大力支持;其次要协调好内部之

  间的关系,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内耗”,以达成各项工作配

  合上的默契,为发挥基层的整体效能营造良好的氛围;再次是要协调好

  同志们之间的关系,一个单位的同志工作在一起难免在工作、学习、生

  活各方面出现小磨擦,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全面了解,有效协调,春风

  

篇八: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上海舜元建设(集团)党建工作内容一、指导思想以贯彻中央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一五发展战略的要求和上海世博新一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新机遇,充分发挥公司党委总揽全局、科学协调、创新机制、整合资源的作用,紧紧围绕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改革发展的难点、干部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在思想理念上有突破,在机制创新上有突破,在资源整合上有突破。二、工作目标——围绕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全年工作上下功夫。——围绕新一轮施工高潮的来临,坚持党的工作要进入企业管理起作用,在研究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方法上下功夫。——围绕四好班子建设,开展第三届好班子好干部的评选,在着力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上下功夫。——围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党的组织建设模式和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在整合资源上下功夫。——围绕新一轮文明单位的评比,在创新活动载体和评价体系上下功夫。——围绕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抓好重点环节在创双优工作和效能监察的防范机制和约束机制上下功夫。

  三、主要工作(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坚持党的工作要进入企业管理起作用。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企业党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公司党委以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与开展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结合起来,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与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09年的各项生产任务结合起来。理论学习要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实际和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面对新的发展机遇,要防止和克服可能出现的盲目乐观的情绪,精神上不能松气,工作上不能松气。各级党政组织和全体党员职工,一定要正确分析和把握形势,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开拓进取、再接再厉,各争取更大的成绩,夺取更大的胜利。要继续保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倡导干部学习。要积极探索和总结干部理论学习的有效形式,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2、创新党建工作新方法,坚持党的工作要进入管理起作用。2009年是战略实施关键一年,也是上海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高峰年。我们面临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同样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们几乎同时面对国有企业经

  ofrualdinkgwtesc,pbyhm

  营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可能遇到的所有重大因素。当前工作要紧紧围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新一轮发展战略来展开。围绕发展抓党建,必须解决好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的问题。这就提出了“进入经营起作用”的要求。因为企业发展的中心工作是通过企业管理来运作的。党建工作如果不进入管理,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所以要进一步深化实践和探索,把公司党建工作与企业管理融合起来,使之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管理中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企业管理的政治优势,创造中国特色企业管理的模式。(二)建设“四好”班子,优化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结构1、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建设一个富有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的领导班子。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

  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逐步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机制。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济图讨论,逐步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机制。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整体作用。认真过好一年一度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通过建立与群众对话制度,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虚心听取干部和职工的意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信任不信任作为衡量我们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2、要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优化领导班子整体结构。各级党组织要把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放到重要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树立用人“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和“注重实绩、竞争择优”的观念,广泛开展“举贤”活动,采用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形式,放开视野,拓展选人渠道。继续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大型工程项目经理、学科带头人三支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工作。抓好年轻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年轻干部既要重视文化业务的培训,又要加强理论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既要热情关心、热情支持、热情帮助,又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做好效能监察和创双优工作。一是加大教育的针对性和教育形式的多样性。二是在内部监督机制上进行梳理整合,发挥整体监督的作用。三是以加强过程管理和程序控制为重点,构建全覆盖同步化的监控体系。四是制定公司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从基本要求、事项范围、主要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五个方面进行规定。(三)、整合资源,创新党的组织建设新模式,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1、努力实践单位党建、区域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补、互动的党建联动新要求,形成系统思考,开放互动,共筑和谐的党建联动新格局。要突破传统的工作模式和组织设置方式,整合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资源,集聚区域基层党组织力量。进一步加强党建联动、社区联动、企业联动的工作力度。

  ofrualdinkgwtesc,pbyhm

  2、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主体意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强化党员的主体意识,继续狠抓党员的教育培训,认真学习新党章,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继续命名推广由党员创造发明的工作方法,工艺流程和技改革,充分调动党员的主观能动性。3、继续把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做实,狠抓基层党建责任制和完善党组织的评估方式,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载体创新。鼓励基层单位结合党员队伍的结构特点,设计党员业务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4、建设一支有战斗力的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加强对政工干部后备力量的建设,要采取各种措施吸引青年人才从事政工工作,可以用岗位轮换、助理制度等方式来保证政工干部队伍后继有人。同时要加强对支部书记的培养力度,从技术型青年党员中选拔选拔优秀者,朝着培养成为复合型党务干部的目标发展(四)、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创新精神文明的载体。1、企业文化是企业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文明要不断深化“为民造福,实现自我”的企业价值观的宣传渗透力度,以此为核心,逐步提炼出总公司的经营观、质量观、安全观、社会观,论理道德观等形成核心价值体系,从而增强企业文化吸引力和凝聚力,兼顾内外和谐。在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上要紧紧抓住六大环节,一是以坚持发展促和谐;二是以尊重人才促和谐;三是以兼顾利益促和谐;四是以团结促和谐;五是以党建联动促和谐;六是以为民造福促和谐。2、深入开展立功竞赛活动,狠抓工程建设,注重过程管理。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生产经营等多个层次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开展上道工序同下道工序的同业务的结对竞赛;突出项目管理,通过评选优秀项经部和最佳项目经理,提高项经部及项目经理的管理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3、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各基层单位要创建对应的文明单位,2009年是文明单位考评年,公司再次朝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目标努力,各基层单位也要制定出自己的创建目标,并全力以赴地实现制定目标。为此,公司党委按照公司创建目标和各创建单位的实际情况,已经出台新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新的标准。同时公司党委作出了进一步简化文明单位考核办法的决定,公司有关部门要按照这个要求开展工作。主要为:开展文明单位创建,要将标准与卓越绩效准则结合在一起,即创建文明单位的各项指标与创建全国质量奖中的卓越绩效各项Kpi指标结合在一起,做到了在不降低创建质量的前提下减负,使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相互结合,要做到创建工作有量化指标;同时要很抓创建特色,围绕企业提高发展质量的目标,指导、帮助重点创建单位形成特色,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向新境界;要帮助基层文明单位专管员提高创建工作的认识水平和督察能力,加强横向交流,保证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节点目标。

  ofrualdinkgwtesc,pbyhm

  ofrualdinkgwtesc,pbyhm

  上海深入开展工地党建联建工作推进会

  2009-04-28来源:舜元建设(集团)

  4月27日,上海召开了“深入开展工地党建联建工作推进会”,总结近年来上海城市建设领域在加强工地党建,推进党建联建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并全面部署新形势新阶段的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工地党建联建的各项工作。据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沈红光出席了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深入推进工地党建联建是推动城市建设发展的迫切要求,要把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作为重点。同时他还强调,要主动在区域性大党建格局中推进工地党建联建工作。

  此外,申通集团公司党委、长宁区江苏路社区(街道)党工委、建工集团市建一公司党委、隧道股份盾构分公司第六党支部等也作了交流发言。全市各区(县)组织部长、部分社区党工委、居民区代表,建设系统有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建设行业大型国有企业、中央在沪企业、非公企业以及建设工地代表等200多人也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党建联建工作的意见(试行)》,对业主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工地单位、工程参建单位以及社区单位等党组织的职责作了明确。

  编辑:向燕

  ofrualdinkgwtesc,pbyhm

  建筑工地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党的先进性建设教育

  2010年4月8日建筑工地会议室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需要,是新世纪新阶段做好建筑工地党员发展工作和对建筑工地党员进行继续教育的需要,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需要,因而是高校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认为,构建建筑工地党的基本知识全程化教育长效机制,应着重从四方面进行探索。

  ●“纵”“横”结合的全方位、全程化学习长效机制。对建筑工地党员进行分班组安排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内容,形成逐步提高的全程化的纵向学习机制;同时,按新民工、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分类型安排党的基础知识学习内容,形成分别提高的全方位的横向学习机制。双管齐下,构建起“纵”“横”相结合的机制,促使农民工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不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素质,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本领。

  ●“长”“短”结合的主题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实践是认识的源泉。以实践为主题的活动,让民工密切联系生活和社会实际,综合运用知识进行探究的实践活动,对培养民工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非常有价值。可将实践活动分为长期连贯性的主题,如开展“党在我心中”系列活动等,也可将实践活动分为短期独立性的主题,如开展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形成“长”“短”结合的、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的切合建筑工地民工特点的主题实践活动长效机制。

  ofrualdinkgwtesc,pbyhm

  ●“严”“实”结合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长效机制。基层党组织建设包括党员教育和管理、党内生活、党员发展、服务群众、加强组织和作风建设等内容。不仅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和要求去做,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目标;从严治党,严格教育和管理;严守党纪国法,严肃组织生活,严格学习制度。还要实实在在地引导民工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维护学校稳定;实实在在地培养民工党员良好的个人品质,塑造学生党员良好的精神风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实实在在地解决民工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民工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严”“实”结合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新”“活”结合的培训、管理长效机制。在民工党的基本知识全程化教育活动中,培训、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要对民工积极分子、建筑工地有预备党员、民工党员、党务政工干部和党校教师进行培训和管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队伍的建设。要在“新”字上下功夫,创新培训、管理模式,形成长远培训规划与年度计划、短期计划相结合,由应急式培训、管理向主动式培训、管理转变的长效机制;要在“活”字上下功夫,遵循以人为本和讲求实效的原则,采用丰富多彩的培训形式与方法,建立科学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和源福邸项目部2010年4月8日

  ofrualdinkgwtesc,pbyhm

  

篇九: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组织的任务

  在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的基础上,承担以下任务;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2.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3.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4.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基层党组织的设立1.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建立党支部。2.正式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3.正式党员超过100人的,设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总支或党支部。基层党员人数不足50人或100人的,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相应设立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党委。成立党的支部、总支部、基层委员会,均需要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务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1.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强的党性原则;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根本宗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2.思想素质: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者主义理论水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3.业务素质:熟悉党的历史,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4.作风素质:具有求真务实、廉洁从业、艰苦奋斗、联系群众、勇担责任的工作作风。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1、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2、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学习情况,督促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抓好党课教育。4、经常与本单位工会、团组织干部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经常与行政保持沟通,及时向他们反映党员、职工群众的愿望和合理化建议。6、经常与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职工群众谈心,了解他们的其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7、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沟通思想,增强团结。8、做好支部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及支部委员增补工作。9、开展党内“争选创优”活动,协助行政策划和开展好本单位“争先创优“活动;做好本单位各种评选表彰的发动和申报工作。10、组织支部成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各项集体活动。11、积极引导本单位行政、职工、党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12、按要求认真填写《党支部活动手册》,及时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职责。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支部书记交托的各项任务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上好党课,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3、负责掌握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评选优秀党员,做好党员鉴定,填写党员名册,接转党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5、做好与党员、群众的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按照党章6、按标准发展新党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本单位党建工作、支部建设、职工队伍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7、积极参加和组织本支部党员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8、支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

  见,拟定和提出宣传教育计划,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支委会的要求,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计划,经支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2、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围绕中心工作,提出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带领群众学习科技和文化知识,开展有益健康的文娱和体育活动。

  4、支部委托的其他工作。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1、维护党规党法,抓好党风整顿工作。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的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规党法的自觉性。

  2、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同党内各种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3、认真调查党员违反党章、违犯党纪的案件,按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4、受理党员的群众检举、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6、对本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

  7、支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篇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回顾总结我市国资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党建工作在发挥国有企业党委班子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在优化组织设置,完善制度,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在强根固本、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创业热情、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仍然面临新的严峻的挑战,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一、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前国有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是少数企业领导认识不足,思想上不够重视。往往以企业讲效益、忙行政、抓经营为借口,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割裂开来,消极应付、流于形式,或束之高阁、任其自流。二是一些企业党建制度不完善、形同虚设,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日制度等不坚持、不落实。三是不少企业党务工作者知识结构单一,思想不稳定,工作不用心。有的企业行政领导对党务干部缺乏应有的支持和尊重,使党务干部在心理上产生不平衡,因而想尽办法改行搞经济工作或行政工作。此外,随着党政“一肩挑”的无限扩展,出现大批兼职党务干部,兼而不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党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下降.四是部分企业申请入党的职工和党员发展的数量呈下降趋势。一些青年职工不求政治进步,不愿申请入党,势必带来党员年龄结构日趋老化,政治素质日趋低下等问题。一些党员感到自己在企业中无足轻重,光荣感、荣誉感逐步淡化,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因此也就影响了党员先

  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如何解决国有企业党务干部年龄老化、能力退化和党组织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陈旧、呆板的问题,成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不容回避的问题。

  二、现代企业制度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一)国企改革的目标任务决定党建工作的方向。国企改革的直接指向就是要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一种新型企业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框架体系。基本的领导体制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强调的是政府依法管理企业,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这就要求企业党组织必须围绕这一指向,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体系认真履职,不断探索,主动服务,同时自觉摈弃那些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旧观念、旧方法。(二)党建工作的内容方法须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是国有企业两大管理系统,其中,党委会与董事会分别处于政治核心与经营决策中心的地位,它们之间的和谐、统一、密切配合,是国有企业改革成败的关键.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这是一种分层的权力结构和组织形式,即“新三会”体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权力框架的支点由厂长(经理)

  移到了股东会.尽管《公司法》保留了“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但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职代会除了保护职工自身利益之外,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做出实质性的决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对股东负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董事会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新老三会的关系解决不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加强企业党建工作便会双双落空,而企业党委参与决策将更加障碍重重。这就要求企业党组织必须适应这种转变,理清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重点,主动协调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

  (三)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管干部之间的矛盾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机制解决.党管干部,是党建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它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和发展,并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赋予了它新的内容。这就是《公司法》及企业有关章程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所赋予的人事权力。这种人事权力是与它们所承担的基本职责相对应的。也就是说,法人治理结构所具有的人事权力具有不可分离性,应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管干部的题中之义.但是,在我们党内相当一部分人中却无视这种变化,仍然按照计划经济的模式理解党管干部的原则,片面认为只有党委讨论任免干部才顺理成章,而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讨论任免干部则名不正言不顺。实际上,党管干部固然要管重要干部的任免,但这只是一方面内容,管好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指导监督行政领导按照党的用人标准和原则任用干部,也应是

  党管干部原则应有内涵.另一方面,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管干部之间的矛盾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机制解决.一要改革现行企业干部人事制度.现行企业的人事管理活动集中体现为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甚至中层管理人员都是党委任命或变相任命的。企业领导产生渠道的这一传统模式是与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领导体制相适应的,它是与公司制企业用人机制相矛盾的。改革企业的干部人事制度,必须保证所有者“在位”,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确立党管干部的主体,把党管干部原则同“出资者选择管理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将企业领导人的管理与资产管理结合起来,按照谁出资、谁派人、谁控股、谁管理的原则,逐步按产权关系确定隶属关系,打破按行政级别确定隶属关系的做法,建立新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二要把运用市场机制配置人才作为企业用人的主渠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配置企业管理人员成为必然趋势,必将成为企业用人的主渠道。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应积极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只要善于把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就一定能使国有企业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三要坚持党管干部的程序。企业公司化转制后,企业成为独立自主的法人实体,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长是法人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由董事会讨论聘任,中层管理人员董事会讨论后由主管经理聘任。因此,这就要改变以往的行政中层干部,经党委讨论同意后才聘任的程序.董事会按《公司法》要求,讨论聘任干部是合法的,也代表党的利益和股民利益,只要按程序办就不需经党委会讨论同意了.党委应支持董事长、总经理

  依法行使职权。那么如何体现党委对聘任干部等重大问题的参与?应在董事会讨论前,由董事会主要负责人与党委领导沟通干部的情况,而党委应及时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尔后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将集体讨论的意见向董事会主要领导沟通。董事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履行聘任、解聘手续。此外,要发挥董事会和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和部门中的共产党员作用。各级董事会和管理部门中的部分领导人是党员,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有责任、有义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好党组织的意图和决定,可以起到党群干部所起不到的作用。

  三、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思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制度,既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保持国企正确的政治方向,实现国资保值增值的保证.为此,要不断探索完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新机制。(一)确立现代国企领导体制的基本框架。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企业经营决策中心;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指挥中心;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监事会按照各自章程履行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能。企业新的领导体制的运行原则、行为规范和具体构造,都应该服从这个框架的规定。(二)建立党政沟通协商制度。建立厂长(经理)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企业党政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沟通制度。要通过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及行政班子中的党员的作用来体现党组织的意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教育和监督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经

  理层中的党员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使规定的职权.

  (三)推行企业党政干部换岗交流制度。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办法配备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是企业党组织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保证。但是,针对当前有些国有企业中层党组织矮化、虚化、软化、弱化的情况,可以在企业中层干部选拔和任用过程中,建立机关干部与基层干部交流制度,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基层行政领导交换任职制度,生产骨干和优秀党员交叉培养制度。

  (四)完善“党群工作一体化”机制。这是对党组织与群团组织的工作进行融合创新的一种工作模式.其具体做法是:在新经济组织中,以各级党组织为核心,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为依托,以“党、工、青、妇”一体为载体,以引导、监督、维护为要素,以凝聚人心和促进发展为目的,通过机构上对应设置,人员上交叉任职,工作上统一协调、形成合力,最终实现党的建设、群团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共赢。

  (五)创新企业文化建设机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文化是与企业同时存在的一种文化,既包括以提高企业家和管理者水平为目的的经营文化、制度文化和管理文化,也包括以提高员工思想道德水准为目的的精神、教育、娱乐文化,能够长期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文化和党建工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二者又互相联系、密不可分。从目的看,二者都是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服务.从内容看,企业文化建设的核

  心是培育企业精神,激励员工奋发向上,使企业与员工组成命运共同体,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在市场竞争中共谋发展;党建工作的内容是对员工进行马克思主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企业规章制度等教育。因此,企业文化完全可以成为党建工作的主要载体和重要的实现形式。

  总之,衡量企业党建工作的好坏,不能停留在单纯地看开了多少次会、组织了多少次活动、建立了多少簿册等等形式上,而要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同时,看党组织在企业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的保证和监督作用发挥得如何;看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否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看企业党组织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号召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如何。为此,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努力探索适应新的现代企业制度下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顺应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与民主化四大潮流,确立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的发展思路;强化“党要管党"的原则及相应的规范,鼓励不同类型企业创造各具特性的结构形式;适应党员从单一管理向多重管理的新变化,采用灵活、实效多样化手段,实现国有企业党的领导方式根本转变。

  

篇十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党委工作部职责

  一、负责落实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及其规章制度建设。

  二、负责对基层党支部《党的工作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惩、通报。

  三、负责公司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公司中层干部的培养、考察,对其选拔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公司党委文件、报告、计划、总结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做好对基层党建、民主管理、群众工作和理想信念、形势任务教育等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和考核。

  五、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建立公司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做好党员、干部建档、管理及党组织年报工作。

  六、负责公司党代会、党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的筹备及会务工作,起草会议文件、作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或决议,负责宣贯公司党委决议、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

  七、根据公司党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和推进包括企业文化建设在内的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八、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干部队伍状况和职工思想动态,为公司党委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提高民主决策水平,提供依据。

  九、负责公司新闻宣传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委和公司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岗位职责

  1.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党委工作部的工作。2.主抓党建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作风教育、创先争优活动,深化落实党的工作目标责任。3.负责对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四好”班子建设、创先争优等工作的开展及检查督导,做好其调查研究工作,并向党委提交调研报告;为公司党委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及改革创新建议。4.具体负责党员干部管理、中层干部的任免考察和考核。5.协助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处理党建日常工作。6.负责党委各种会议精神、主题活动的宣贯、落实和总结工作。7.完成上级党委安排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工作,在主任出差及休假期间,代行主任职责。

  2.负责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要点、总结、各种文件、上报文字材料的起草、呈报和下发。

  3.主管对外新闻宣传、《华北西部之声》月刊的组稿、编审及发行工作。

  4.协助主任做好政研会、文明单位创建和其他日常工作;制定其年度工作计划。

  5.做好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及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

  6.履行部门HSE管理岗位职责。7.完成党委领导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党委文件、工作计划、会议报告或纪要、重要决议、调研提纲和信函、通知等的起草。

  2.列席参加党委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参与各项主题活动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活动记录。

  3.根据党委要求制定党委中心学习组理论学习计划。4.根据党委要求,编发党建政工简报、信息参考资料。5.负责党内文件、简报的收发、登记、传阅、借阅、保管、归档工作。6.负责公司党委印章的管理和使用。7.完成公司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帮助基层党支部按时换届改选。

  2.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督促基层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3.帮助基层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并按组织程序履行新党员发展手续。

  4.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5.负责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和党内年报的统计及呈报工作。6.负责发展党员材料的归集、整理、造册和归档移交工作。7.负责党员民主评议材料、党支部(总支)工作手册、党组织重大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8.检查和考核基层党支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9.参与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和政工职称材料的审核。10.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党委工作部负责人和组织主管做好干部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

  2.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并予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

  3.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督促基层党支部按照《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开展活动。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新发展党员的考察、谈话、入党材料的审核。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5.协助主管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及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和党内年报的统计及呈报。

  6.参与中层干部的考察、任免、考核、培训和管理。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主管岗位职责

  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党中央、中石化党组、华北局党委精神,传达西部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

  2.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做好不同时段的重点工作、先进典型宣传报道。

  3.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征集企业月刊稿件,承担重要宣传文稿的撰写。

  4.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配合公司领导,接待、安排有关新闻单位的采访。多方调动基层兼职通讯员的积极性,培训、提高通讯员的写作能力和水平。

  5.做好对公司重大活动和生产经营、科技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成果、先进典型的摄影、录相和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公司三个文明建设重要文字资料、新闻图片的收集管理、归档。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干事岗位职责

  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党中央、中石化党组、华北局党委精神,贯彻西部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

  2.做好对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进展、成就和突出事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

  3.做好重要新闻图片和视听资料的收集管理、内外新闻上稿统计、稿酬发放等工作。

  4.配合主管领导、做好通联工作、每年组织1-2期通讯员培训班,扎实推进专(兼)职宣传报道队伍建设。

  5.负责党报及各种相关书刊杂志的订购、发放工作。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党支部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落实公司党委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生产经营中心、服务全体干部职工,为企业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增添力量。

  二、努力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团结带领本单位职工,高标准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全力抓好“三基”工作,持续推进HSE管理,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施工作业水平。

  四、在深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同时,努力健全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六、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坚持党建带团建、带工建,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积极作用。

  八、抓好各种主题活动,注重实际工作创新。要紧紧围绕公司和本单位工作中心及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形势任务政策教育;每年开展一项基层党建主题活动,抓好先进典型选树,推动党支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九、持之以恒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政治免疫力。

  十、完成公司党委临时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基层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党委领导下,以生产经营为中心,抓好所在单位(机关)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2.根据党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分析掌握党内外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确保队伍和谐稳定、战斗力强。4.抓好党务公开、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5.积极推进“四好”班子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6.负责所在单位包括党建工作、“三基”、HSE工作在内的规章制度建设,以期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体制机制。7.参与所在单位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单位行政领导正确行使职权。8.经常听取同级工会、共青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帮助、指导、支持其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积极作用。9.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轮休或出差时,代行其职责,主持单位全面工作。10.负责做好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分工的具体工作。11.完成公司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十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

  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八项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经营,公平竞争。(2)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监督企业经营管理者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制度,保证监督企业决策者和经营者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保证国有资产与企业发展同步增值。(3)对企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法定程序参与董事会、监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4)在企业人事管理中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一定程序参与对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任免。(5)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6)领导并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要求,建立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7)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协调各组织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团结一致,共同办好企业。(8)生产经营中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效益一起要",实现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三丰收"。

  纪检工作的四项基本职能

  教育、保护、惩处、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四项基本职能

  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共青团的基本职能是: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权益。

  一、维护维护是指工会组织,尤其是基层工会组织必须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工会成为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二、参与参与是指工会组织应该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应该成为党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三、建设建设是指工会组织应该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改革和建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工人阶级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四、教育教育是指工会组织应该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

  ..

  制度是职责的体现,职责通过制度落实。党群系统的制度共有67项制度,由以下几部分组织成,一、按照职能分类,一是党委工作制度二是纪委工作制度三是工会工作制度四是团委工作制度二、按照制度类别分类,大致九大类型一是学习制度,无论是领导干部,普通党员、职工都有理论学习的任务和职责,通过学习体现对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的教育引导二是组织工作制度:1、干部教育管理制度2、党员、发展、培养、教育、考核工作管理制度3、学习型党组织建设4、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宣传思想工作制度:1、宣传工作:对各单位的要求、稿件要求、重点报道内容要求等2、通讯员管理制度3、宣传媒体管理制度4、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三是党建工作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2、支部管理工作制度3、创先争优制度、党员承诺制度4、党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制度:共青妇组织5、党内帮扶激励制度四是企业文化制度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六是统战工作制度:统战、民族团结进步七是工会工作制度八是共青团工作制度维稳工作、信访工作、和谐企业建设工作制度九是管理类制度:1、党委的管理职能、内容、2、纪律检查工作职工及内容3、工会组织管理职能及内容4、共青团工作职能及内容三、党群制度的特点1、主要是做人的工作2、具有全体性,包含党员、干部、一般职工;无党派人士、民主人士、和高级知识分子等专门划分为一类工作,叫统战工作。3、既体现严格的政治性,又具有鲜明的娱乐性、群众性,

  '.

  ..

  4、体现服务性特点5、一些制度涉及体制性和理论前沿性: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党管干部与经理层自主用人、市场选派的关系,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与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等问题,涉及这些方面的问题,有的按照我们以前的传统,有的按照靖煤集团的规定,各企业原则大体相同,但具体操作和流程不同。四、关于如何贯彻落实党群工作制度1、制度应该同行对待,同样敬畏;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3、制度重在执行,要以上率下;4、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

  '.

  

篇十三: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八项职责(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经营,公平竞争。(2)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监督企业经营管理者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制度,保证监督企业决策者和经营者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保证国有资产与企业发展同步增值。(3)对企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法定程序参与董事会、监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4)在企业人事管理中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一定程序参与对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任免。(5)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6)领导并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要求,建立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7)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协调各组织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团结一致,共同办好企业。(8)生产经营中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效益一起要",实现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三丰收"。纪检工作的四项基本职能教育、保护、惩处、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四项基本职能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共青团的基本职能是: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权益。一、维护维护是指工会组织,尤其是基层工会组织必须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工会成为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二、参与参与是指工会组织应该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应该成为党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三、建设建设是指工会组织应该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改革和建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工人阶级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四、教育教育是指工会组织应该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制度是职责的体现,职责通过制度落实。党群系统的制度共有67项制度,由以下几部分组织成,一、按照职能分类,一是党委工作制度二是纪委工作制度三是工会工作制度四是团委工作制度二、按照制度类别分类,大致九大类型一是学习制度,无论是领导干部,普通党员、职工都有理论学习的任务和职责,通过学习体现对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的教育引导二是组织工作制度:1、干部教育管理制度2、党员、发展、培养、教育、考核工作管理制度3、学习型党组织建设4、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宣传思想工作制度:1、宣传工作:对各单位的要求、稿件要求、重点报道内容要求等2、通讯员管理制度3、宣传媒体管理制度4、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三是党建工作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2、支部管理工作制度3、创先争优制度、党员承诺制度4、党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制度:共青妇组织5、党内帮扶激励制度四是企业文化制度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六是统战工作制度:统战、民族团结进步七是工会工作制度八是共青团工作制度维稳工作、信访工作、和谐企业建设工作制度九是管理类制度:1、党委的管理职能、内容、2、纪律检查工作职工及内容3、工会组织管理职能及内容4、共青团工作职能及内容三、党群制度的特点1、主要是做人的工作2、具有全体性,包含党员、干部、一般职工;无党派人士、民主人士、和高级知识分子等专门划分为一类工作,叫统战工作。3、既体现严格的政治性,又具有鲜明的娱乐性、群众性,

  4、体现服务性特点5、一些制度涉及体制性和理论前沿性: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党管干部与经理层自主用人、市场选派的关系,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与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等问题,涉及这些方面的问题,有的按照我们以前的传统,有的按照靖煤集团的规定,各企业原则大体相同,但具体操作和流程不同。四、关于如何贯彻落实党群工作制度1、制度应该同行对待,同样敬畏;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3、制度重在执行,要以上率下;4、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

  

篇十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

  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

  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国有企业党员要按照比爱岗、比技能、比创新、比绩效“四比”标准,争做创业先锋。

  第二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实际,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职能,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深化党建“凝聚力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按照看组建、看规范、看活力、看成效“四看”标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要按照比学习、比创新、比效益、比奉献“四比”标准,争做兴业先锋。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企业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议事规则,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讨论1次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企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企业党的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企业党委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考核制度,企业党委每年至少对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考核。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主要精力用在党建工作上。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或厂长(经理)由一人兼任的,应明确一名熟悉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专职负责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进行述职。

  1/16

  兼任党内行政职务的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企业经营管一理工作的同时,对主管或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配合党组织其他成员抓好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创新党建工作体制和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创新性的党建主题活动。

  第六条企业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组织、宣传、纪检、办公室等工作部门,或设一个党的综合工作部门,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的做到合并不缺失。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职数配备,应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1%。第七条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在财务单列,由党组织掌握使用。组织大型活动、开展专项工作应单独划拨经费。

  第八条企业应根据党员人数,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设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标有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有党员电教设备、党员学习资料、党建工作制度版面等。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九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有正式党员5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企业集团,一般应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企业进行改革或新建企业、破产重组企业,在建立或变更企业行政组织的同时,同步建立或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关闭破产终结企业,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完毕后,原企业上级党委负责做好企业党组织的撤并工作。

  第十条在企业内部,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原则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一般以车间、部门为单位成立党支部或党总支,以班组、科室为单位成立党小组或党支部。企业内部党的组织设置,应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党员分布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第十一条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

  2/16

  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不变。在本地区域内,集团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党组织,一般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跨地区的,企业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党组织领导,需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的,由集团公司党组织与下属企业所在地党组织协商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和办理。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或退到参股地位的,企业党组织由所存地党组织领导,或由有关方面与原企业上级党组织协商确定。在领导关系未理顺前,企业党组织由原上级党组织领导。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积极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班子团结协调,廉洁公正,奋发有为。

  组织开展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并认真执行。班子年度考核适应率在80%以上。

  第十三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民主、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能力强,懂生产经营,能够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抓党建促发展。选配党性强、威信高、懂生产、会管理的优秀党员担任企业下属党组织书记。

  第十四条企业党组织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作出重大决策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建议。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应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企业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应向党员和职工代表通报。

  第十五条企业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企业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党的组织关系归地

  3/16

  方管理的省属以上驻泰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任免,以集团公司党委(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任免前征求企业所在地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第十六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一般应经过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广泛推荐产生,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有条件的企业,在下属党支部中探索实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让党员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及其书记、副书记,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

  第十七条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

  第十八条企业及下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发展党员工作。企业党组织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下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注重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和技术能手、生产经营线优秀青年职工入党,解决一些生产班组党员“空白,,问题,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落实“两推一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实行党员和职工代表推荐,确定为发展对象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落实新发展党员。票决制,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落实新发展党员政审制度。配合上级党委做好新发展党员预审、审批和组织员谈话等工作。

  4/16

  企业党委派员列席下属党支部召开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职工公开。

  3.力口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职工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对积极要求入党的职工,指定本车间(班组)、部门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做好教育培养工作。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上级党委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

  第二十条党员教育培训

  1.制定并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企业特点,围绕提高政治素质,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围绕激发创业热情,对党员进行形势,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围绕提高业务技能,对党员进行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贴近不同岗位党员实际,突出教育培训重点,有针对性增加教育培洲内容。

  2.采取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班前会、集中学习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董事长(总经理、厂长)每年至少为党员作一次形势报告。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8天。

  3.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党员、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针对党员、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和思想疏导工作,把说服教育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内部环境。

  第二十一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信息库,及时更新党员流入、流出等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对外出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企业新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或离退休后回原籍居住等,按规定将组织关系接转至流入地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对下岗失业未实现再就业的党员,实行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制度,及时掌握党员流动情况,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5/16

  对关闭破产企业党员,企业及其上级党委要主动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下岗职工党员再就业单位建立党组织的,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再就业单位党组织;下岗职工党员自谋职业或再就业单位来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应转入党员居住地党组织;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不能转走的,可组建临时党支部,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2.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生产型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质量监督、营销能手、安全生产、企业文化、维护职工权益等岗位,服务型企业设置政策宣传、安全监督、咨询服务、卫生保洁、工作能手、职工维权等岗位,窗口服务企业还应设立“泰山先锋服务台(区)”、“泰山先锋岗”、“泰山先锋车”等岗位,组织引导企业无党内和行政职务的党员上岗履责。上岗党员一般应占无职党员总数的60%以上。结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深化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岗位承诺、党员创新创效、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服务企业改革发展。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建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职工制度,做好接待职工工作。企业党组织督促、引导党员积极参与企业所在地或本人所居住社区组织的共建活动,参加社区党员志愿者队伍。4.每年初党员根据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际,围绕提高效率、科技创新、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扶贫济困等容,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党组织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向职工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采取销号制度督促承诺事项落实。

  5.每年结合纪念“七一”,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先锋岗。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多方筹集资金,通过发放补贴、救助金等办法,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度过难关。

  6.企业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5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对

  6/16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7.企业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按规定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留存党费的党委,应制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规定,单独设立账户,健全党费财务账目,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党费,并定期向企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企业下属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可分专业或分线划片组成授课单位,开设联合党课,由支部书记轮流备课授课。

  第二十三条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企业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党内评先树优、干部奖惩任免、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的事项,都应进行公开。企业设立永久性固定公开栏,同时利用电子政务系统、互联网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公开形式,每月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以党务公开带动厂务公开,健全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厂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提高厂务公开的实效。

  第二十四条在企业建立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等制度,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征求党员、职工对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建立党政领导协商沟通制度、党委会议把关定向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营方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改革、重要人事安排等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7/16

  第二十六条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分别反映,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并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

  第二十七条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企业党组织按照“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履行职责,探索把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机制有效结合的方式。制定并实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坚持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制度,在企业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不断深化落实维权工作,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

  第二十九条企业党建工作档案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政联席会议、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等大类。企业下属党组织档案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类,资料内容应齐全,充分反映各项工作情况。

  第三十条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目录内容规范,卷内材料有页码。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材料标码与目录一致。第三十一条健全、落实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档案橱具,由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及时整理补充最新档案资料,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

  8/16

  规定,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党组织每年与上级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注重依托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制定企业党建工作任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年终进行检查、总结。企业党组织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是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企业党建工作负总责。督促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并抓好分工的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述职。

  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车间或班组,经常到联系点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联系点党建工作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创新企业党建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使企业党建工作为业主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党建主题实践活动。

  第六条企业应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建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保证企业党员参加集体活动的需要。党员活动室应设立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党建工作制度版面、有党员学习资料、党员电教设备等。

  第七条党组织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一般应按照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5%o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在计划范围内,日常开支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报销。遇有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时,应经党组织会议讨论提出,由企业决策层决定。

  9/16

  活动经费确有困难的,有留成党费的企业上级党委可从留成党费中适当拨补。

  第八条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工作时间活动与业余时间活动相结合,以业余时间为主,每月固定l天为“党建工作日”,开展党的活动,安排部署和落实党建工作。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活动,需占用工作时问的,企业应积极支持。第九条党委建制的企业,设立党务政工部门。每百名党员不少于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者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党小组长应是经营管理骨干或技术骨干,熟悉党务知识。选拔党务工作者,应坚持标准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等办法进行。党务工作者待遇不低于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水平。企业解聘党务工作者,事先应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解聘。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十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都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企业,可采取联合组建、依托组建、挂靠组建、村企合建、区域(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同时,通过招聘党员员工、发展新党员等措施,尽快壮大企业党的力量,为单独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由于季节性生产等正常原因,企业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就近合并到其他单位党组织,或与其他单位建立联合党组织;如果在6个月内能增加党员,也可以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保留党支部,但党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决定重大问题。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者非有制经济组织进行内部组织结构调整时,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和组建党组织。

  10/16

  第十一条对没有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上级党组织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应切实负起责任,指导企业先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立起来,依托群众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在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目前其党组织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可保持不变,其它的由所在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负责其党组织的组建并领导其工作;在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由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确定有关单位或部门党组织负责其党组织组建并领导其工作。由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改制的企业,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可保持不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三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第十四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备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强,既善于同业主合作共事,又能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内部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I临时负责人,也可与业主协商同意后进行公开招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由党员业主担任的,配备负责党务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党员业主兼任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的,其直系亲属不应在党组织内兼任其他职务。业主家族成员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数量不超过50%。企业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可以同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可以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十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企业党组织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企业党组织重大决策、党内评先树优、考核奖惩、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

  11/16

  及党员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应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六条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企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企业党的支部委员会或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党组织领导班子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广泛听取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的意见,采取“两推一选”、“两推直选”等选举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推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公开推荐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第十八条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委员会全体成员少于5人的,邀请部分党员、职工代表列席。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实施“双向培养”工程,把企业中的党员培养成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把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企业应保持2—3名党组织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常数。

  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条企业应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重点在科技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岗位、经营管理骨干中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注重向生产一线、青年职工、高学历层次职工倾斜。群众组织负责

  12/16

  人不是党员的,应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具备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企业发展党员间隔一般不超过两年。注意调整新发展党员分布,规模较大的企业逐步做到班组有党员、车间建支部。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对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实行“票决制”,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实行政审、预审、审批制度,确定发展对象前,党组织进行政治审查;确定预备党员,要将有关材料报县级党委管理的基层党委预审;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审批。

  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3.通过民主推优、群团推优、公开选优等方式,壮大企业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百名职工中入党积极分子应不少于2人。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落实培养教育责任制。从业员工申请在企业入党的,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推荐,妇女入党注意听取妇女组织意见。

  第二十一条研究制定本企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计划,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天。

  1.重点对党员进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战略思想教育,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等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2.按照“小型、业余、灵活、实效’’的原则,采取召开党员会、组织专题研讨、知识竞赛、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形式,进行教育培训。

  13/16

  深入开展争当“泰山先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探索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手段对党员进行教育。

  第二十二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台账,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党员城乡一体动态管理机制。对外来务工党员,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暂未建立党组织的,可临时将党员组织关系挂靠至企业所在村(社区)或工业园区党组织。对在县域内流动到企业务工的党员,落实村企互联共管制度。党员离开企业流向外地,企业党组织应督促党员在离开企业的同时,将本人组织关系接转到新务工单位党组织。

  2.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生产型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质量监督、营销能手、安全生产、企业文化、职工维权等岗位,服务型企业设置政策宣传、安全监督、咨询服务、卫生保洁、工作能手、职工维权等岗位,窗口服务企业还应设立“泰山先锋服务台(区)”、“泰山先锋岗”、“泰山先锋车’’等岗位,组织引导企业无党内和行政职务的党员上岗履责。上岗党员一般应占无职党员总数的80%以上。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

  4.有条件的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每年承诺为职工办1--2件实事。承诺事项通过党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内部报纸刊物等形式公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和销号制度,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及时提醒和督促。

  5.企业党组织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及时上门走访慰问。采取献爱心等多种方式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救助,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

  6.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每五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

  14/16

  分析评议活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肯内有关规定处理。

  7.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组织及时、准确记录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严格党费财务制度,明确专人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对上级下拨的专项党费,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开支。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第二十四条对党组织的各项重大决策、党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务管理事项、党组织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等,采取利用公开栏、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或通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常规性工作一般每月15日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注重以党务公开带动企业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企业党组织采取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或联系职工等形式,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在把握企业正确发展方向、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推进企第二十八条党群共建制度,企业党组织注重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指导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支持他们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资料

  15/16

  第二十九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档案资料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党建工作制度、主题实践活动、党群共建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等大类。

  第三十条档案资料装订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卷内目录,查阅方便。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卷内材料有页码。

  第三十一条档案资料用专用档案橱存放,有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对所有党建工作和活动做到当时记录、随后整理、及时归档,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在保存好文书档案资料的同时,注意保存照片、音像、实物、电子等各类档案。

  16/16

  

篇十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规范党委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以及中央组织部、湖北省委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司各级党委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和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贯穿企业党组织活动始终,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精神动力。

  第二章党委的设置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三条公司所属单位,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根据工作需要,由直属党委报经公司党委审查批准后,可成立党委。党员人数超过50名但不足100名的,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批准,可成立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100名的,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公司党委批准,也可以成立党委。

  党委设立、更名、撤并的程序另行规定。第四条公司新设立单位,应同时成立党组织。公司所属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在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及党组织工作机构、人员编制、活动方式和经费保障等条款。在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没有明确的,应以其他方式加以规范。第五条公司合资重组及新设立的单位由公司党委明确其党组织隶属关系。第六条党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对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七条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五年,公司所属各级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新成立党组织自上级党委批复其成立党组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八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出现缺额时,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补选,并报上一级党委批复。

  第三章党委的基本职责第九条公司及公司所属各级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具体职责是:1、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保证监督职能,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2、把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与董事会依法决策结合起来,健全党组织有效参与决策的体制机制,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3、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积极探索党组织在企业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坚持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实施人才兴企战略。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高素质为重点,抓紧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5、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先进企业文化,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6、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统筹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积极协调各种利益矛盾,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保持企业职工思想稳定,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第四章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第十条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一般指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以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主要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和国务院国资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等。

  2、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事业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3、企业经营方针、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的确定。

  4、企业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确定。5、重要人事任免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方案的确定;6、企业基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7、企业内部机构、岗位的设置和重大调整。8、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第十一条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司和中外合资公司党委,遵循“党委决议、程序表达、体现主张、依法决策”的方针,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程序为:1、决策前,董事长、总经理与党委书记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进行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2、决策时,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使党组织的意图得到尊重和体现。3、决策后,党员董事、监事、经理定期以个别或会议的形式向所在党委通报决策及落实情况;党组织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各项决策顺利实施。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十二条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及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子公司,可采用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由党委成员和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如发现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可能损害国有资产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时,党组织应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五章领导班子建设和高级管理人员队伍管理第十四条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

  治、组织建设,以理论建设为根本、能力建设为重点、作风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证,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将领导班子培养成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集体。

  第十五条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推进企业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保证协调高效运转,增强整体合力;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企业和谐的素质水平。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司和中外合资公司,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可以实行党委书记兼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的交叉任职模式。

  第十七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落实董事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人用人权相结合,按照制订标准、规范流程、完善制度、集体决定的要求,确保党委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始终发挥主导作用。

  第十八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切实落实组织选拔和市场化选聘的相关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

  第十九条坚持以业绩为导向、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高管人员的年度业绩考评和任期(定期)综合考评,突出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条实行所属企业领导班子任期制,落实高管人员职务任期规定,畅通干部常态化交流通道,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始终充满竞争和活力。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审计、诫勉、辞职、函询回复、回避等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监督规定,以及干部信息沟通报告等制度。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度收入申报制度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需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和对本级党委所提拔的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落实干部职工对干部选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第二十二条以培养职业化、国际化、忠诚东风的高管队伍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认真落实中长期培训规划,大力加强对在职高管和以高潜质人才为重点的后备干部的培养、培训。

  第六章党建工作第二十三条公司各级党委要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加强改进党的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使党建工作贯穿于企业全价值链,成为企业发展的内在推动力量。第二十四条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首位,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

  第二十五条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激发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重视做好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实施党代表任期制,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推进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七个体系”(组织领导体系、服务群众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民主管理体系、和谐稳定体系、激励保障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第二十六条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在全公司范围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内进一步形成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知难而进、艰苦奋斗、拒腐防变的新风尚。

  第二十七条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体制和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效能监察,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

  第二十八条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围绕科学发展大局,服务企业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承诺、党员项目攻关等多种党内竞赛活动,以及争创“四强四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化“强东风”党建工程建设。

  第七章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第二十九条不断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党委要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把搞好改革、加快发展、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稳定员工队伍,作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作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不断增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十条推进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内容是: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在全体员工中形成知荣辱、促和谐的新风尚;开展形势目标任务教育,统一思想,鼓舞士气;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始终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防范和制止“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

  第三十一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干部员工以东风核心价值为主导,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和共同的行为准则,形成企业持续发展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推进中外企业文化融合,引导员工学习合作伙伴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以文化理念为指导,进一步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在企业全价值链导入优秀的管理文化,实现文化管理与制度管理并重,硬性约束与柔性导向互补,以文化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三十二条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公司报纸、电视及其它内部媒体,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视频、电视电话会议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传播效率。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和引导,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十三条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注重发现、培养、挖掘先进典型,运用报告会、图片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发挥示范效应,使干部员工学有榜样,干有目标。

  第三十四条加强对外企业形象宣传。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企业经营活动与外宣工作结合起来,把树立企业形象与展示企业品牌结合起来,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各种对外宣传活动,为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八章群团工作第三十五条党委对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实行领导,在方向、原则等重大问题上把关。支持工会、共青团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三十六条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党组织在厂务公开中的领导作用和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保证监督作用,全面推行厂务公开。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工建。支持工会围绕党委和企业中心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每半年听取工会工作汇报,保证工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协调解决工会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八条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团建。重视对团干部的选配和教育培养,积极为共青团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发挥共青团在经营、改革、发展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党委组织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共同做好“培优”、“推优”工作。

  第三十九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充分调动统一战线人士的积极性,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第九章党委工作运行机制第四十条公司党委遵循“统一设置、集中领导、区域管理、自主创新”方针,对公司所属各级党委的工作进行领导与管理。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四十一条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公司党的工作,负责工作的规划、部署、指导、考核、评价;直属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委和总部的各项决议、措施,对所属党委实行直接领导。各基层单位党委依据党委基本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属地管理的党委,公司党委主要对领导班子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对其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十二条公司党委坚持“上面多一点指导性,下面多一点创造性”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行党委年度KPI考核,实行逐级考核评价。

  1、每年年初,公司党委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同步部署安排,党群系统同步制定出本系统工作安排意见。

  2、公司党委及其职能部门组织开展调研指导和交流研讨活动,推广经验,发现问题,促其整改。

  3、相关直属党委负责人在公司每季度召开的党群办公会上进行工作汇报和交流。公司党委每半年适时召开直属党委工作汇报会或研讨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4、公司党委每年度组织对直属党委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公司直属党委也相应建立并实施党委KPI考核体系,对所属党委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十三条基层党委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党委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并制定党群工作计划。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群工作例会(或党支部书记例会),总结布置阶段性党建工作,交流信息。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日常检查考核,适时对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

  3、每年度组织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意见。

  第四十四条保持日常信息渠道畅通。下级党委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党委报道本单位工作信息。

  第四十五条党群部门必须围绕党委和企业中心开展工作,在党群办公会的统一协调下,加强横向协作,发挥整体功能,强化综合职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章党委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活动经费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四十六条党委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二是从公司和本单位实际出发,服从企业中心工作的需要;三是精干、高效。

  第四十七条公司各级党委的工作部门要与经营管理部门统筹考虑、同步设置,其中合资公司党委依照党章及与合作方达成的协议设置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和变动应及时上报上一级党委备案。

  第四十八条全公司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员工总数的千分之四到千分之六配备。

  第四十九条加强党群工作队伍建设,保持党群队伍稳定,提高党群工作人员素质,做好党群后备工作人员的培养,激发党群工作人员积极性。党群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岗位交流。

  第五十条公司各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应纳入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由各单位党委审批使用。在合资公司中,党组织活动经费按公司合同、章程或协议执行,合同、章程或协议中未予明确的,应逐步完善、规范。

  第十一章必须坚持的基本制度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五十一条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各级党委应按《党章》及中央有关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按期换届选举。认真实施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第五十二条党委议事制度。公司各级党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范党委会议决策规则与程序,充分发挥每位党委成员参政议事的作用,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第五十三条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制度。公司党委全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日常工作由公司党委常委会主持,党委常委会每月召开一次。

  事业部(板块)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全委会。公司基层党委每月召开一次党委全委会(或党委扩大会)。

  第五十四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公司各级党委领导班子都要以中心组的形式坚持开展学习,进一步健全学习组织、严格规范学习管理,保证每年集中学习研讨的时间不少于48学时。积极推进“四个一”学习工程,各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要读一本好书,做一次有准备的中心发言,为干部职工做一次学习辅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导,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做好学习成果转化工作。

  第五十五条党群办公会制度。公司党群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公司党群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内容是研究工作,交流情况、沟通信息、推进落实。公司有关直属党委负责人列席会议,交流、汇报工作。

  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党群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群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内容是研究工作,交流情况,党委书记对党群部门的工作进行部署、协调和点评。

  第五十六条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认真执行学习研讨、征求意见、交心谈心、撰写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订整改措施等程序,确保生活会质量。

  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上一级党委要求或本单位实际情况,各级党的组织应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第五十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五十八条党员教育制度。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公司党委统一部署,公司所属党组织分层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书记分别不少于40学时和32学时。充分利用基层党校阵地和企业内部媒体资源,创新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十九条中、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党委组织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中层管理人员的学习,由各单位党委组织。

  第十二章附则第六十条公司各直属党委可根据本条例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第六十一条以前所发文件凡与本条例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第六十二条本条例由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篇十六: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国有企业党委会的职责是对各位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完成上级有关单位交给的相关任务组织研讨交流组织调查研究等然后股东会的职责就是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预算方案包括其他公司的任何重大事项股东会都有全过问

  Takeaction,andthengettoknowyourself.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

  国有企业党委会和股东会的职责是什么

  导读:国有企业党委会的职责是对各位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完成上级有关单位交给的相关任务,组织研讨交流,组织调查研究等,然后股东会的职责就是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预算方案,包括其他公司的任何重大事项,股东会都有全过问。

  一、国有企业党委会和股东会的职责是什么?一)国有企业党委会的职责1、一是组织调查研究。组织各委员单位就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特别是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2、二是组织研讨交流。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供研究交流的平台,组织交流和研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根据需要组织对典型经验现场考察调研,总结推广。3、三是组织成果评选推广。对各委员单位国有企业党建调研成果进行收集、汇编、评选、表彰,并向全国党建研究会等提出表彰和推广建议。

  4、四是完成上级交给的研究任务。主要是参与或单独完成全国党建研究会及国资委党委交办的专项调研及其他工作。

  5、五是开展对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人员培训。二)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国有企业有股东吗?

  国有企业的大股东是政府。

  国有企业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国有企业党委会和股东会之间没有任何的可比性,因为国有企业党委会这种会议只可能发生在国有企业当中,而国有企业不存在股东国有企业的股东就是国家,因此股东会只单纯的在私人企业当中,这两种不同会议所形式的职责也都完全不一样。

  

篇十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国企党建工作内容(一)一、党建类型1、机关党建,2、事业单位党建,3、国企党建,4、非公党建,5、农村党建,6、社区党建,7、高校党建,8、军队党建。二、党建的定义1、从广义上讲,党的建设指的是政党为完成自身的使命而进行领导国家、社会和提高自身生机和活力的理论和实践活动。2、从狭义上讲,党的建设指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指导下进行的领导国家、社会和提高自身生机与活力的理论和实践活动。三、党建的含义党的建设简称党建。党的建设即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党的建设实践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应用。党的建设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研究党的建设的

  理论科学;二是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指导下所进行的党的建设的实践活动;三是作为理论原则与实际行动两者中介的约法规章。党的建设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等,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实践性。

  四、党建的要求

  党的十四大党章总纲中,规定了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十七大党章也没有修改)。即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3、坚持民主集中制;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现时期党建的基本任务

  一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1、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2、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3、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4、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二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1、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2、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3、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4、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五)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2、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3、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

  四是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1、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2、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

  五是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1、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2、大兴求真务实之风。3、大兴艰苦奋斗之风。

  六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1、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2、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3、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六、党建工作的途径

  1、执政能力建设。2、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七、国有企业党建的含义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的具体实践。

  八、国有企业党建的主要任务

  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依法选派、推荐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九、国有企业党建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来进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国有企业党建的目标

  1、有一个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公正,开拓进取,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

  2、有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3、有一个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要求,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4、有一套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

  问题,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工作制度。

  十一、国有企业党建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以下方针和原则

  第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国有企业由工厂制改成公司制后,要继续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保证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依法行使职权,逐步完善企业领导制度。

  第二,坚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国有企业党的工作要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把保证和促进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第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改进管理方法结合起来,同保证厂长(经理)和董事会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一套适合现代企业制度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四,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企业党建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和发扬过去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办法,积极创造新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

  国企党建工作内容(二)

  国企党建工作内容(三)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流程图

  1、党支部成立流程图

  2、党支部换届(改选)流程图

  3、支部党员大会流程图

  4、支部委员会会议流程图

  5、党小组会议流程图

  国企党建工作内容(四)

  浅谈如何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根本保证。当前,国有企业正处在新一轮改革发展时期。国内外市场变幻莫测,国有企业面临新的挑战;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加快,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改革不断有新的突破;企业内外部利益格局发生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稳定工作经受新的考验。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国有企业,企业党建工作必须认清新形势、切合自身实际,应对新课题,明确新思路、探索新方法,提高新水平。

  

篇十八: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内容

 252spatialplanningfigure26yibincitycentralcityurbandevelopmentvisionvision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

  xx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

  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国有企业党员要按照比爱岗、比技能、比创新、比绩效“四比”标准,争做创业先锋。

  第二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实际,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职能,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深化党建“凝聚力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按照看组建、看规范、看活力、看成效“四看”标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要按照比学习、比创新、比效益、比奉献“四比”标准,争做兴业先锋。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企业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议事规则,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讨论1次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企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企业党的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企业党委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考核制度,企业党委每年至少对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考核。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主要精力用在党建工作上。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或厂长(经理)由一人兼任的,应明确一名熟悉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专职负责党建工作:

  1/15

  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进行述职。

  兼任党内行政职务的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企业经营管一理工作的同时,对主管或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配合党组织其他成员抓好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创新党建工作体制和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创新性的党建主题活动。

  第六条企业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组织、宣传、纪检、办公室等工作部门,或设一个党的综合工作部门,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的做到合并不缺失。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职数配备,应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1%。第七条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在财务单列,由党组织掌握使用。组织大型活动、开展专项工作应单独划拨经费。

  第八条企业应根据党员人数,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设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标有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有党员电教设备、党员学习资料、党建工作制度版面等。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九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有正式党员5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企业集团,一般应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企业进行改革或新建企业、破产重组企业,在建立或变更企业行政组织的同时,同步建立或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关闭破产终结企业,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完毕后,原企业上级党委负责做好企业党组织的撤并工作。

  第十条在企业内部,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原则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一般以车间、部门为单位成立党支部或党总支,以班组、科室为单位成立党小组

  2/15

  或党支部。企业内部党的组织设置,应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党员分布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第十一条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不变。在本地区域内,集团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党组织,一般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跨地区的,企业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党组织领导,需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的,由集团公司党组织与下属企业所在地党组织协商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和办理。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或退到参股地位的,企业党组织由所存地党组织领导,或由有关方面与原企业上级党组织协商确定。在领导关系未理顺前,企业党组织由原上级党组织领导。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积极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班子团结协调,廉洁公正,奋发有为。

  组织开展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并认真执行。班子年度考核适应率在80%以上。

  第十三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民主、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能力强,懂生产经营,能够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抓党建促发展。选配党性强、威信高、懂生产、会管理的优秀党员担任企业下属党组织书记。

  第十四条企业党组织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作出重大决策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建议。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应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企业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应向党员和职工代表通报。

  3/15

  第十五条企业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企业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党的组织关系归地方管理的省属以上驻泰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任免,以集团公司党委(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任免前征求企业所在地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第十六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一般应经过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广泛推荐产生,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有条件的企业,在下属党支部中探索实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让党员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及其书记、副书记,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

  第十七条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

  第十八条企业及下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发展党员工作。企业党组织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下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注重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和技术能手、生产经营线优秀青年职工入党,解决一些生产班组党员“空白,,问题,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落实“两推一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实行党员和职工代表推荐,确定为发展对象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落实新发展党员。票决制,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

  4/15

  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落实新发展党员政审制度。配合上级党委做好新发展党员预审、审批和组织员谈话等工作。企业党委派员列席下属党支部召开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职工公开。

  3.力口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职工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对积极要求入党的职工,指定本车间(班组)、部门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做好教育培养工作。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上级党委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

  第二十条党员教育培训

  1.制定并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企业特点,围绕提高政治素质,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围绕激发创业热情,对党员进行形势,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围绕提高业务技能,对党员进行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贴近不同岗位党员实际,突出教育培训重点,有针对性增加教育培洲内容。

  2.采取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班前会、集中学习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董事长(总经理、厂长)每年至少为党员作一次形势报告。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8天。

  3.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党员、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针对党员、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和思想疏导工作,把说服教育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内部环境。

  第二十一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信息库,及时更新党员流入、流出等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对外出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企业新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或离退休后回原籍居住等,按规定将组织关系接转至流入地单位党组织

  5/15

  或居住地党组织。对下岗失业未实现再就业的党员,实行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制度,及时掌握党员流动情况,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对关闭破产企业党员,企业及其上级党委要主动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下岗职工党员再就业单位建立党组织的,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再就业单位党组织;下岗职工党员自谋职业或再就业单位来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应转入党员居住地党组织;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不能转走的,可组建临时党支部,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建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职工制度,做好接待职工工作。企业党组织督促、引导党员积极参与企业所在地或本人所居住社区组织的共建活动,参加社区党员志愿者队伍。

  4.每年初党员根据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际,围绕提高效率、科技创新、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扶贫济困等容,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党组织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向职工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采取销号制度督促承诺事项落实。

  5.每年结合纪念“七一”,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先锋岗。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多方筹集资金,通过发放补贴、救助金等办法,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度过难关。

  6.企业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5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6/15

  7.企业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按规定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留存党费的党委,应制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规定,单独设立账户,健全党费财务账目,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党费,并定期向企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企业下属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可分专业或分线划片组成授课单位,开设联合党课,由支部书记轮流备课授课。

  第二十三条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企业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党内评先树优、干部奖惩任免、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的事项,都应进行公开。企业设立永久性固定公开栏,同时利用电子政务系统、互联网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公开形式,每月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以党务公开带动厂务公开,健全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厂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提高厂务公开的实效。

  第二十四条在企业建立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等制度,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征求党员、职工对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建立党政领导协商沟通制度、党委会议把关定向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营方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改革、重要人事安排等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第二十六条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分

  7/15

  别反映,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并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

  第二十七条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企业党组织按照“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履行职责,探索把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机制有效结合的方式。制定并实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坚持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制度,在企业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不断深化落实维权工作,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

  第二十九条企业党建工作档案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政联席会议、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等大类。企业下属党组织档案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类,资料内容应齐全,充分反映各项工作情况。

  第三十条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目录内容规范,卷内材料有页码。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材料标码与目录一致。第三十一条健全、落实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档案橱具,由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及时整理补充最新档案资料,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8/15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党组织每年与上级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注重依托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制定企业党建工作任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年终进行检查、总结。企业党组织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是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企业党建工作负总责。督促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并抓好分工的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述职。

  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车间或班组,经常到联系点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联系点党建工作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创新企业党建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使企业党建工作为业主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党建主题实践活动。

  第六条企业应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建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保证企业党员参加集体活动的需要。党员活动室应设立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党建工作制度版面、有党员学习资料、党员电教设备等。

  第七条党组织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一般应按照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5%o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在计划范围内,日常开支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报销。遇有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时,应经党组织会议讨论提出,由企业决策层决定。

  活动经费确有困难的,有留成党费的企业上级党委可从留成党费中适当拨补。

  9/15

  第八条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工作时间活动与业余时间活动相结合,以业余时间为主,每月固定l天为“党建工作日”,开展党的活动,安排部署和落实党建工作。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活动,需占用工作时问的,企业应积极支持。第九条党委建制的企业,设立党务政工部门。每百名党员不少于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者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党小组长应是经营管理骨干或技术骨干,熟悉党务知识。选拔党务工作者,应坚持标准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等办法进行。党务工作者待遇不低于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水平。企业解聘党务工作者,事先应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解聘。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十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都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企业,可采取联合组建、依托组建、挂靠组建、村企合建、区域(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同时,通过招聘党员员工、发展新党员等措施,尽快壮大企业党的力量,为单独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由于季节性生产等正常原因,企业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就近合并到其他单位党组织,或与其他单位建立联合党组织;如果在6个月内能增加党员,也可以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保留党支部,但党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决定重大问题。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者非有制经济组织进行内部组织结构调整时,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和组建党组织。

  第十一条对没有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上级党组织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应切实负起责任,指导企业先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立起来,依托群众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在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10/15

  第十二条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目前其党组织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可保持不变,其它的由所在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负责其党组织的组建并领导其工作;在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由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确定有关单位或部门党组织负责其党组织组建并领导其工作。由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改制的企业,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可保持不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三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第十四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备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强,既善于同业主合作共事,又能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内部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I临时负责人,也可与业主协商同意后进行公开招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由党员业主担任的,配备负责党务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党员业主兼任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的,其直系亲属不应在党组织内兼任其他职务。业主家族成员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数量不超过50%。企业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可以同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可以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十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企业党组织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企业党组织重大决策、党内评先树优、考核奖惩、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及党员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应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六条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企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企业

  11/15

  党的支部委员会或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党组织领导班子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广泛听取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的意见,采取“两推一选”、“两推直选”等选举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推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公开推荐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第十八条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委员会全体成员少于5人的,邀请部分党员、职工代表列席。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实施“双向培养”工程,把企业中的党员培养成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把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企业应保持2—3名党组织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常数。

  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条企业应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重点在科技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岗位、经营管理骨干中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注重向生产一线、青年职工、高学历层次职工倾斜。群众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应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具备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企业发展党员间隔一般不超过两年。注意调整新发展党员分布,规模较大的企业逐步做到班组有党员、车间建支部。

  12/15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对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实行“票决制”,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实行政审、预审、审批制度,确定发展对象前,党组织进行政治审查;确定预备党员,要将有关材料报县级党委管理的基层党委预审;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审批。

  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3.通过民主推优、群团推优、公开选优等方式,壮大企业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百名职工中入党积极分子应不少于2人。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落实培养教育责任制。从业员工申请在企业入党的,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推荐,妇女入党注意听取妇女组织意见。

  第二十一条研究制定本企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计划,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天。

  1.重点对党员进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战略思想教育,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等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2.按照“小型、业余、灵活、实效’’的原则,采取召开党员会、组织专题研讨、知识竞赛、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形式,进行教育培训。

  深入开展争当“泰山先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探索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手段对党员进行教育。

  13/15

  第二十二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台账,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党员城乡一体动态管理机制。对外来务工党员,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暂未建立党组织的,可临时将党员组织关系挂靠至企业所在村(社区)或工业园区党组织。对在县域内流动到企业务工的党员,落实村企互联共管制度。党员离开企业流向外地,企业党组织应督促党员在离开企业的同时,将本人组织关系接转到新务工单位党组织。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

  4.有条件的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每年承诺为职工办1--2件实事。承诺事项通过党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内部报纸刊物等形式公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和销号制度,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及时提醒和督促。

  5.企业党组织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及时上门走访慰问。采取献爱心等多种方式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救助,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

  6.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每五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肯内有关规定处理。

  7.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组织及时、准确记录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严格党费财务制度,明确专人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对上级下拨的专项党费,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开支。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14/15

  第二十三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第二十四条对党组织的各项重大决策、党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务管理事项、党组织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等,采取利用公开栏、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或通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常规性工作一般每月15日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注重以党务公开带动企业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企业党组织采取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或联系职工等形式,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在把握企业正确发展方向、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推进企第二十八条党群共建制度,企业党组织注重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指导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支持他们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资料

  第二十九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档案资料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党建工作制度、主题实践活动、党群共建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等大类。

  第三十条档案资料装订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卷内目录,查阅方便。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卷内材料有页码。

  第三十一条档案资料用专用档案橱存放,有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对所有党建工作和活动做到当时记录、随后整理、及时归档,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在保存好文书档案资料的同时,注意保存照片、音像、实物、电子等各类档案。

  15/15

  

天铭文秘网 https://www.itym8.com Copyright © 2019-2024 . 天铭文秘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天铭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吉ICP备1900176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