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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10篇

来源:自查报告 时间:2022-12-01 11:30:13

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10篇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  第一篇: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近期,县委组织部通过个人申报、单位自查、组织督查等形式,对全县党  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10篇,供大家参考。

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10篇

篇一: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

  第一篇: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近期,县委组织部通过个人申报、单位自查、组织督查等形式,对全县党

  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职人员持有因私出国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全面加强了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

  此次排查分为单位自查、公安核实和检查整改三个环节。排查期间,按照全员备案、分级管理,全员承诺、不留盲区原则,要求所有公职人员如实报告和及时上交因私出国(境)证照,并填写个人承诺书,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8月中旬,县委组织部将联合纪检、公安等部门,对各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各单位和公职人员存在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有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从重处理;对在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此次专项排查,在建立健全了纪检、组织、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严格落实证照使用后归还承诺制度和提醒制度等基础上,还将推行科级干部出国境证照全程交管、新提拔人员考察期上交证照和联席成员单位经常性检查制度,全面提升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篇: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情况严格按照登记备案人员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对干部个人信息报备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和完善,目前,我局机关共有16名登记备案人员。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1、根据要求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交登记备案人员名单,并查询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根据查询结果,对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认真仔细核查,现登记备案人员共有5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其中2人持有出国护照,2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按规定时间统一交主管局专人保管。2、根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供的因私出国(境)记录和本单位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情况进行核对,无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情况。3、经认真梳理核查,我局不存在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瞒报因私出国(境)和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等情况。第三篇: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企业人员出国(境)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因私出国(境)的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兵装人〈2011〉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企业人员因私事申请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好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公司备案人员信息如有变更由保密办交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完备相关手续。(一)各单位要对申请人及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其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或因私出国(境):1、法律法规有明确禁止限制规定的及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认定不能离境的;2、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保密部门正在调查的;3、出国(境)后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或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有移民、滞留不归等可疑迹象的;5、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二)因私出国(境)的党员领导人员,在国(境)外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公开活动;每季度要把在国(境)外的情况向所在单位和1单位党组织汇报一次,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党员因私短期出国(境)的,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党员如期回国后,应及时向原有单位组织汇报出国(境)期间的情况,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组织生活。党员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在他们出境后,即停止党籍,其党员组织关系或档案材料由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党员出国(境),本人提出要求退党的,可以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三)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原则上不得以因私出国(境)的渠道办理。(四)在因私出国(境)证件或手续办理以及因私出国(境)期间不得违反下列规定:1、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以编造、提供虚假证明等手段骗取出国(境)证件。2、不得不经组织批准,擅自把你出国(境)证件或出国(境)。3、不得违背保密承诺。4、不得私自到未经批准的国家或地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办理国(境)外长期居留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5、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确需延长的按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违反上述规定,拒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的党员领导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在出国(境)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领导人员出国(境)私自不归,或发生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理的,将以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本人出国(境)前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委组干部报告,同时登

  记准确出国(境)日期(以机、车、船票为准),返回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委组干部报告,并到人事处办理销假及其他相关手续。党员干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恢复组织关系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批权限1、集团公司党组直接管理的公司领导人员由集团公司审批,公司其他领导成员及相关人员由公司党委审批。2、登记备案人员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批。3、党员申请因私出国(境)长期定居的,由市委组织部审批。三、因私事出国(境)申请程序办理:(一)本人申请因私出国(境)应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材料(如对方邀请函、证明对方身份或与申请人关系的材料等)。(二)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全面、准确地掌握出国(境)人员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特别是在历次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经审查同意后,申请人方可填写《因私事申请出国(境)审批表》,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核实,在《审批表》中签字和签署是否同意出国(境)的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再连同个人申请、邀请函或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党委组干部。经组干部审核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由本人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或因私出国(境)手续。四、证件管理(一)出国(境)人员返回后要在半个月内将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交由公司组干部保管,涉密人员交由保密办管理,因私事再次申请出国(境),仍按本通知精神办理,经党委批准后在组干部或保密办领取。(二)本通知下发前已持有因私出国(境)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要将因私出国(境)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交公司组干部保管,因私事再次申请出国(境),按本通知精神办理,经党委批准后到组干部或保密办领取。(三)新申领因私出国(境)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后因故取消出国(境)计划,及申领因私出国(境)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后12个月内未能实现出国(境)的,要将因私出国(境)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交由组干部或保密办保管。因私事再次申请出国(境)或出国(境)日期重新确定后,按本通知精神重新办理,经党委批准后在组干部或保密办领取。五、附则离休干部及退休中干以上人员因私出国相关手续在组干部办理,群工处管理的退休人员因私出国相关事宜由群工处办理。

  

篇二: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

  关于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证件的自查报告

  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关于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信息备案、证照管理和审批工作“大排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落实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我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办理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及保管事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对我局领导干部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了登记和全面清理收缴。二、存在问题纪律观念淡化,备案不主动。截止目前,在职干部487人,退休干部22人,51人上交出国(境)证件57本,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护照》5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7本,无违规办理因私证照的现象。但任

  有部分人出现户照遗失或未上交问题。三、整改措施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完善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对遗失、未上交护照人员大队要出具相关证明,进一步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确保应备尽备,不漏一人。如有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我局保管的登记备案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若发现干部个人不及时报告登记和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或未经审批擅自因私出国(境)的问题,请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XX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XX年6月20日

  

篇三: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

  2023年最新的因私出国境自查报告三篇

  因私出国境自查报告一篇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卫

  计局的要求,我院开展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出国(境)人员登记备案制度

  根据市卫计局《关于重申严格规范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列为备案登记人员(单位正、副职领导和全体财务科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进行增加、撤销和修改,逐一核对并重新登记造册,指定专人对备案登记人员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出现新增、撤销及变更备案的人员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备案情况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局人事科,并将出国(境)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保管。

  二、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自查结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相关的出国(境)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做到应备案的及时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应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及时交由相关部门保管;做到及时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期限,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人事科部门集中保管;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帐,并在市卫计局督查后按照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出入境证件管理台帐。

  三、全面落实核查工作,把核查工作进行制度化管理

  单位人事部门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7类问题:(一)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二)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三)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四)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五)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的;(六)瞒报因私出国(境)情况的;(七)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的。核查结果:没有发现违规问题。今后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监督机制,坚决防范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

  四、2023年7月以来因私出国(境)核查情况

  通过核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帐与公安机关的查询结果对比,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一致,没发现特殊情况。

  因私出国境自查报告二篇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情况

  严格按照登记备案人员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对干部个人信息报备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和完善,目前,我局机关共有16名登记备案人员。

  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

  1、根据要求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交登记备案人员名单,并查询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根据查询结果,对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认真仔细核查,现登记备案人员共有5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其中2人持有出国护照,2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按规定时间统一交主管局专人保管。

  2、根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供的因私出国(境)记录和本单位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情况进行核对,无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情况。

  3、经认真梳理核查,我局不存在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瞒报因私出国(境)和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等情况。

  因私出国境自查报告三篇根据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琼中

  委〔2023〕49号)的文件精神,为全面开展全乡科级干部个人持有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清查工作,乡委高度重视,制定专人负责,全面清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安乡科级干部中,现在职的乡科级干部共11名,其中乡科级正职干部3名(含1名主任科员),乡科级副职干部8名(含1名纪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已退休科级干部4名,其中科级正职退休干部2名,科级副职退休干部2名;无离休科级干部。

  二、开展情况

  为提高我乡科级干部对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认识,乡委、乡政府高度重视,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组织在职科级干部传达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琼中委〔2023〕49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琼中发〔2023〕22号)文件,使全体科级干部明确和掌握出国(境)的申请事项和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出国(境)行为。

  经过全面深入调查了解,全乡现任职和已退休的15名科级干部均没有持有个人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国(境)证件。

  三、存在问题

  退休科级干部的流动性较大,个人信息管理难度大,信息变更时更新不及时,掌握不准确。

  四、下一步计划

  乡委、乡政府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我乡科级干部出国(境)证件的信息实时采集登记工作,并及时报送至相关部门备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科级干部个人出国(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篇四: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

  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卫计局的要求,我院开展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出国(境)人员登记备案制度根据市卫计局《关于重申严格规范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列为备案登记人员(单位正、副职领导和全体财务科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进行增加、撤销和修改,逐一核对并重新登记造册,指定专人对备案登记人员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出现新增、撤销及变更备案的人员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备案情况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局人事科,并将出国(境)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保管。二、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自查结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相关的出国(境)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做到应备案的及时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应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及时交由相关部门保管;做到及时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期限,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人事科部门集中保管;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帐,并在市卫计局督查后按照提

  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出入境证件管理台帐。三、全面落实核查工作,把核查工作进行制度化管理单位人事部门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

  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7类问题:(一)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

  (二)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三)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四)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五)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的;(六)瞒报因私出国(境)情况的;(七)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的。核查结果:没有发现违规问题。今后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监督机制,坚决防范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四、2015年7月以来因私出国(境)核查情况通过核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帐与公安机关的查询结果对比,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一致,没发现特殊情况。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近期,县委组织部通过个人申报、单位自查、组织督查等形式,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职人员持有因私出国护照、

  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全面加强了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

  此次排查分为单位自查、公安核实和检查整改三个环节。排查期间,按照全员备案、分级管理,全员承诺、不留盲区原则,要求所有公职人员如实报告和及时上交因私出国(境)证照,并填写个人承诺书,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8月中旬,县委组织部将联合纪检、公安等部门,对各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各单位和公职人员存在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有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从重处理;对在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此次专项排查,在建立健全了纪检、组织、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严格落实证照使用后归还承诺制度和提醒制度等基础上,还将推行科级干部出国境证照全程交管、新提拔人员考察期上交证照和联席成员单位经常性检查制度,全面提升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近期,县委组织部通过个人申报、单位自查、组织督查等形式,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职人员持有因私出国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情况开展

  专项排查,全面加强了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此次排查分为单位自查、公安核实和检查整改三个环节。排查

  期间,按照全员备案、分级管理,全员承诺、不留盲区原则,要求所有公职人员如实报告和及时上交因私出国(境)证照,并填写个人承诺书,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8月中旬,县委组织部将联合纪检、公安等部门,对各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各单位和公职人员存在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有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从重处理;对在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此次专项排查,在建立健全了纪检、组织、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严格落实证照使用后归还承诺制度和提醒制度等基础上,还将推行科级干部出国境证照全程交管、新提拔人员考察期上交证照和联席成员单位经常性检查制度,全面提升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篇五: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因私出国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因私出国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以及

  市卫计局的要求,我院开展了因私出国管理工作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出国人员登记备案制度根据市卫计局《关于重申严格规范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列为备案登记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进行增加、撤销和修改,逐一核对并重新登记造册,指定专人对备案登记人员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出现新增、撤销及变更备案的人员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备案情况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局人事科,并将出国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保管。二、因私出国证件管理自查结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相关的出国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做到应备案的及时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应交因私出国证件的及时交由相关部门保管;做到及时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期限,将所持因私出国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人事科部门集中保管;建立因私出国证件管理台帐,并在市卫计局督查后按照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出入境证件管理台帐。三、全面落实核查工作,把核查工作进行制度化管理

  单位人事部门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证件及因私出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7类问题:违规办理因私出国证件的;违规持有因私出国证件的;瞒报持有因私出国证件的;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的;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行程、日期等的;瞒报因私出国情况的;审批因私出国事项把关不严的。核查结果:没有发现违规问题。今后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监督机制,坚决防范违规违纪因私出国行为的发生。

  四、20__年_月以来因私出国核查情况通过核对因私出国证件管理台帐与公安机关的查询结果对比,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证件及因私出国情况一致,没发现特殊情况。

  

篇六: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卫计局的要求,我院开展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出国(境)人员登记备案制度根据市卫计局?关于重申严格标准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列为备案登记人员(单位正、副职领导和全体财务科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进行增加、撤销和修改,逐一核对并重新登记造册,指定专人对备案登记人员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出现新增、撤销及变更备案的人员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备案情况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局人事科,并将出国(境)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保管。二、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自查结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相关的出国(境)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做到应备案的及时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应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及时交由相关部门保管;做到及时催促领导干部按规定期限,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人事科部门集中保管;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帐,并在市卫计局督查后按照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出入境证件管理台帐。三、全面落实核查工作,把核查工作进行制度化管理单位人事部门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7类问题:(一)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二)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三)瞒报持有

  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四)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五)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的;(六)瞒报因私出国(境)情况的;(七)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的。核查结果:没有发现违规问题。今后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监督机制,坚决防范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

  四、20__年_月以来因私出国(境)核查情况通过核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帐与公安机关的查询结果比照,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一致,没发现特殊情况。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登记备案情况严格按照登记备案人员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对干部个人信息报备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和完善,目前,我局机关共有16名登记备案人员。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1、根据要求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交登记备案人员名单,并查询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根据查询结果,对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认真仔细核查,现登记备案人员共有5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

  件,其中2人持有出国护照,2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按规定时间统一交主管局专人保管。

  2、根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供的因私出国(境)记录和本单位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情况进行核对,无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情况。

  3、经认真梳理核查,我局不存在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瞒报因私出国(境)和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等情况。

  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企业人员出国〔境〕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因私出国〔境〕的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方法?〔兵装人〈2021〉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企业人员因私事申请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好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公司备案人员信息如有变更由保密办交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完备相关手续。〔一〕各单位要对申请人及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存在以下

  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其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或因私出国〔境〕:1、法律法规有明确禁止限制规定的及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认

  定不能离境的;2、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保密部门正在调查的;3、出国〔境〕后可能对国家平安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或单位利益

  造成重大损失的;4、有移民、滞留不归等可疑迹象的;5、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二〕因私出国〔境〕的党员领导人员,在国〔境〕外不得以党

  员身份参加公开活动;每季度要把在国〔境〕外的情况向所在单位和1

  单位党组织汇报一次,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党员因私短期出国〔境〕的,其组织关系保存在原单位党组织。党员如期回国后,应及时向原有单位组织汇报出国〔境〕期间的情况,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组织生活。党员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在他们出境后,即停止党籍,其党员组织关系或档案材料由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党员出国〔境〕,本人提出要求退党的,可以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三〕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原那么上不得以因私出国〔境〕的渠道办理。〔四〕在因私出国〔境〕证件或手续办理以及因私出国〔境〕期

  间不得违反以下规定:1、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以编造、提供虚假证明等手段骗取出国〔境〕

  证件。2、不得不经组织批准,擅自把你出国〔境〕证件或出国〔境〕。3、不得违背保密承诺。4、不得私自到未经批准的国家或地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办理

  国〔境〕外长期居留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5、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确需延长的按第十一条规定办理

  申请手续。违反上述规定,拒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的党员领导人员,

  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在出国〔境〕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领导人员出国〔境〕私自不归,或发生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理的,将以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篇七: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

  第一篇、临夏州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出国出境自查报告

  临夏州***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的总结

  我单位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临组明字?2015?24号)文件要求,以完善出国境证照管理为抓手,不断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现将我单位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及个人信息登记备案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指导,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到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实行由单位负责人严把关、办公室贯彻落实的管理体制,并带头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大了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力度。

  二、完善机制,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在出国(境)的审批及证件使用过程,严格执行“四制”预审制-在办理证件、签注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把出国(境)审批表送相关负责人、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办理;登记制-领

  用、交回证件均需在《领用证件登记册》上如实登记,并签名核实;限期交回制-因私出国(境)的,在回国(境)后15天内交回证件,因公出国(境)的,在回国(境)后10天内交回证件;专人负责制-办公室专人员负责对党员干部的通行证、护照进行集中保管、使用登记、收缴汇总等工

  作,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证件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严格审批,加强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接到通知后,我单位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出国(境)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到公安局核实我单位持有证件人员。对拥有出国境证件的一人的个人信息情况进行了登记备案。

  四、强化责任,加强监督,落实责任惩处措施。严格按照《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临组明字?2015?24号)文件规定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党员干部在出国(境)证照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力度,近几年来,我单位未出具任何办理出国境证件便函。

  2015年7月22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出国出境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

  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Xxxxx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xx字[20xx]xx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应处尽处、应防尽防”的要求,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在全县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会精神,研定方案

  收到通知后,我县及时组织学习文件内容,充分领会文件精神,组织、公安部门联合协作,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范围,以严的制度保障“应备尽备”。

  二、明确职责,迅速行动

  根据方案要求,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迅速组织开展实施,要求各部门单位先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回,在各单位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联合公安部门,逐单位、逐人进行核查,以严的标准保障“应查尽查”。

  三、从严要求,限期完成

  按照《通知》要求,对全县乡科级干部进行了登记和全面清理

  收缴,截止xx月xx日,共有个部门人上交出国(境)证件本,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护照》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台湾通行证》本,以严的要求保障“应交尽交”。

  四、问题导向,重点核查

  在联合核查的基础上,以组织人事部门、公安机关重点核查的xx类问题为导向,逐一核查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信息及20xx年x月x日以来的因私出国(境)记录等情况,并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对发现存在问题的进行严肃处理,以严的态度保障“应处尽处”。

  经组织部门核查,无违规办理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无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无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无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无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

  日期等的情况;无瞒报因私出国(境)情况的情况;无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的情况。

  经公安机关核查,无弄虚作假甚至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无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擅自为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无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擅自为登记备案人员出具出国(境)证明的情况。

  五、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

  定,按照《办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办理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及保管事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以严的制度保障“应防尽防”。

  xxxx

  年xx月xx日

  第三篇、因私出国(境)证件清理自查表

  出国出境自查报告出国出境自查报告

  2016年因私出国(境)证件清理自查表

  1

  第四篇、xx镇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出国出境自查报告

  XX镇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

  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组〔2015〕2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X公〔2008〕17号)所列登记备案人员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并于6月25日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对干部个人信息报备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和完善。目前,我镇机关及镇属单位共有63名登记备案人员,其中在职国家公务员49人(科级干部16人),事业单位正副职及干部14人。并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查询核实,做到应备尽备、无一遗漏。

  

篇八: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

  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3篇

  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1篇市委组织部: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和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认真落实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了*组通[2014]*号和*组通[2014]*号的文件精神,严格了相关规定,确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调查,确保真实准确地反映情况。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并扩大了管理范围,由原来的市管干部扩大到全体机关干部。建立了党委书记亲自抓,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具体抓,专人负责的工作体系,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人

  负责。三、加大监管督查力度进一步明确组织纪律,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监督督查力度。对机关

  干部采取个人主动申报的方式,每半年申报一次,机关干部如要出国(境),须报党委,由党委同意后方可出国(境),对1

  不按程序申报的机关干部不予批准出国(境)。对不按规定上交证件的,一经发现,党委、纪委将按程序分别予以提醒、组织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纪委与镇目督办一同对机关干部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经过自查,我镇没有发现干部违反规定因私出国(境)的。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2篇根据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X中委〔20XX〕49号)的文件精神,为全面开展全乡科级干部个人持有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清查工作,乡委高度重视,制定专人负责,全面清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上安乡科级干部中,现在职的乡科级干部共11名,其中乡科级正职干部3名(含1名主任科员),乡科级副职干部8名(含1名纪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已退休科级干部4名,其中科级正职退

  休干部2名,科级副职退休干部2名;无离休科级干部。二、开展情况为提高我乡科级干部对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认识,乡委、乡

  政府高度重视,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组织在职科级干部传达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X中委〔20XX〕49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X中发〔20XX〕22号)文件,使全体科级干部明确和掌握出国(境)的申请事项和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出国(境)行为。

  经过全面深入调查了解,全乡现任职和已退休的15名科级干部均没有持有个人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国(境)证件。

  三、存在问题退休科级干部的流动性较大,个人信息管理难度大,信息变更时更新不及时,掌握不准确。四、下一步计划乡委、乡政府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我乡科级干部出国(境)证件的信息实时采集登记工作,并及时报送至相关部门备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科级干

  部个人出国(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3篇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以及市卫计局的要求,我院开展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出国(境)人员登记备案制度根据市卫计局《关于重申严格规范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列为备案登记人员(单位正、副职领导和全体财务科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进行增加、撤销和修改,逐一核对并重新登记造册,指定专人对备案登记人员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出现新增、撤销及变更备案的人员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备案情况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局人事科,并将出国(境)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保管。二、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自查结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相关的出国(境)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做到应备案的及时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应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及时交由相关部门保管;做到及时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期限,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人事科部门集中保管;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帐,并在市卫计局督查后按照提出的问

  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出入境证件管理台帐。三、全面落实核查工作,把核查工作进行制度化管理单位人事部门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

  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7类问题:(一)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二)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三)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四)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五)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的;(六)瞒报因私出国(境)情况的;(七)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的。核查结果:没有发现违

  规问题。今后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监督机制,坚决防范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

  四、20xx年xx月以来因私出国(境)核查情况通过核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帐与公安机关的查询结果对比,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一致,没发现特殊情况。

  

篇九: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

  [因公出国情况自查报告]因私出国自查报告

  因公出国情况自查报告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根据文件要求,我院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会精神,加强学习收到通知后,院纪委及时组织中层(含)以上干部学习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按制度办事。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我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办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办理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及保管事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党委书记亲自抓,纪委书记具体抓,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人负责。

  三、自查自纠情况为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纪委书记牵头,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协助的自查小组。按照《规定》要求,

  对我院中层(含)以上干部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了登记和全面清理收缴,截止3月25日,共有22个部门47人上交出国(境)证件49本,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护照》33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2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台湾通行证》14本,无违规办理因私证照的现象。

  篇二:因公出国背景情况因公出国背景情况1.出访基本情况(包括:领队、出访人数、出访时间、出访国家及停留天数等);

  2.使用出国计划报备指标的说明;3.出访各个国家的任务(包括:必要性和预期成效等);4.出访人员分管工作及在团组中的具体分工;5.出访日程安排(模板)。第一天:离开中山,途经(国家或地区)前往(国家)第二天:公务活动内容第三天:公务活动内容第四天:公务活动内容第五天:离开(国家),途经(国家或地区),返回中山组团单位负责人签名:(组团单位公章)日期:

  

篇十: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把关不严自查报告

  第一篇、出国自查报告

  因私出国境自查报告

  寺庄乡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在县纪委指导下,寺庄乡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及个人信息登记备案

  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乐反腐办?2012?1号)等文件规定,以完善出国境证照管理为抓手,

  不断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现将寺庄乡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及个人信息登记备案情况自查

  自纠报告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指导,切实加大管理力度。乡党委充分认识到党员干部出国(境)管

  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

  政建设、有效预

  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实行由乡党委书记负总责、乡党委副书记亲自抓、单位负责人严把关、

  组织人事办贯彻落实的管理体制,并带头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大了党员干部出国(境)

  管理工作力度。

  二、完善机制,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在出国(境)的审批及证件使用过程,

  严格执行“四制”预审制-在办理证件、签注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把出国(境)审批表送相

  关负责人、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办理;登记制-领用、交回证件均需在《领用证件登

  记册》上如实登记,并签名核实;限期交回制-因私出国(境)的,在回国(境)后15天内

  交回证件,因公出国(境)的,在回国(境)后10天内交回证件;专人负责制-组织人事办

  专职人员负责对

  党员干部的通行证、护照进行集中保管、使用登记、收缴汇总等工作,并定期向主管领

  导汇报证件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接到通知后以来,我乡对乡机关干部个人信息情况进行了

  登记备案。

  三、严格审批,加强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出国(境)的使

  用和管理工作。按审批权限,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出国境审批工作,上半年我乡没有办理出国

  境证照人员。在证件集中保管工作中,要求有关人员必须在出境回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出

  国(境)证件交组织办保管,并做好领用和交回证件的登记工作。

  四、强化责任,加强监督,落实责任惩处措施。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出国(境)证照管

  理及个人信息登记备案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乐反腐办?2012?1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加强

  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大对党员干部在出国(境)证照使

  用和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力度,如出现党员干部出国(境)违法违纪行为的,除严肃处

  理直接责任人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2012年4月27日篇二关于乡镇副局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的自查报告中共**镇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和中共**

  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对照文

  件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文件精神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了*组通[2010]*号和*组通

  [2010]*号的文件精神,严格了相关规定,确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调查,确保真实准

  确地反映情况。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

  作程序和制

  度,并扩大了管理范围,由原来的市管干部扩大到全体机关干部。建立了党委书记亲自抓,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具体抓,专人负责的工作体系,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人

  负责。

  三、加大监管督查力度

  进一步明确组织纪律,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监督督查力度。对机关干部采取个人主动申报

  的方式,每半年申报一次,机关干部如要出国(境),须报党委,由党委同意后方可出国(境),

  对

  不按程序申报的机关干部不予批准出国(境)。对不按规定上交证件的,一经发现,党委、

  纪委将按程序分别予以提醒、组织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纪委与

  镇目督办一同对机关干部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经过自查,我镇没有发现干部违反规定因私出国(境)的。附都江堰市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统计表篇三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

  出国(境)管理的自查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

  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自查报告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根据文件要求,

  我院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会精神,加强学习

  收到通知后,院纪委及时组织中层(含)以上干部学习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有关政策

  法规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充分领会文件精神,

  明确规定,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按制度办事。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我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办法》规定的权限、程

  序和要求,办理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及保管事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出

  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党委书记亲自抓,纪委书

  记具体抓,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人负责。

  三、自查自纠情况

  为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纪

  委书记牵头,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协助的自查小组。按照《规定》要求,

  对我院中

  层(含)以上干部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

  证照进行了登记和全面清理收缴,截止3月

  25日,共有22个部门47人上交出国(境)证件49本,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护

  照》33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2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台湾通行证》14

  本,无违规办理因私证照的现象。篇四临夏州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自查

  自纠报告

  临夏州***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的总结

  我单位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

  工作的

  通知》(临组明字?2015?24号)文件要求,以完善出国境证照管理为抓手,不断加强干部监

  督工作。现将我单位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及个人信息登记备案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指导,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到党员干部出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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