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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13篇

来源:心得体会 时间:2022-11-21 15:15:27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13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13篇,供大家参考。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13篇

篇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感悟两篇》

  摘要:中共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感悟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参与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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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文化大革命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动乱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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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感悟2中共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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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共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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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就此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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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学习心得体会8篇

  基本理念,也是对报告中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的呼应。

  新十六字方针体现了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之间的连续性,也突出了法律实施在依法治国中的优先地位。

  新十六字方针的提出,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奉法者强则国强”,你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吗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从“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到要求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论断为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出炉了,这十六字方针是什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今天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与过去的十六字方针相比更具有时代感,更符合中国当代的国情。过去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呢1978年12月,邓

  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邓小平同时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开启了崭新征程。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也是我国1982年宪法的第三个修正案。在这个修正案中,一个非常重大的改变,就是把“依法治国”正式写入了宪法,其第十三条修正案规定: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的内容就包括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

  依法治国理念的提出,为建设法治中国了打造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为强大中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过去这依法治国的十六方针在中国发展的道路上其功勋卓著,尤其是为各项改革顺利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今天时代不同了,依法治国就要增加新的内容,这新内容必须要有时代感,必须要与中国现在的国情相吻合,毕竟时代不同了,法治建设也需要与时代跟进,而如今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对于法治中国的建设来讲更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为什么会这样说呢现在的国家立法讲究的是科学性,讲究司法在落实时要公平公正,讲究制订和落实以

  人为本。还有就是针对法律的遵守行为,不仅仅提倡百姓要守法,更要做到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更向执法者在执法时提出新要求,那就是在执法时更要做表率。

  时代在发展,中国的各项改革就要全面发力,如今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出炉了,更体现了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中国一直在努力,并且这努力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特色,这特色就是法律永远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律永远是为中国的各项改革事业顺利进行保驾护航的。

  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学习心得体会二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以来,法治成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关键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重视法治的精神贯穿始终,“法治思维”等新提法引发法学界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11月12日,“依法治国新节点”————著名法学家谈十八大座谈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等多位法学家共聚一堂,解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法治精神。法学家们围绕如何更好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16字方针展开讨论。政改的关键在于扩大民主、厉行法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针对扩大民主、

  民主与法治关系,法学家们各抒己见。“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扩大民主、发展民主。”陈光中

  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义。陈光中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具有深刻的意义。因为,法治决不能离开民主,法治应是民主的前提。没有民主的法治并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更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而是容易走向专制的“法治”。

  陈光中认为,扩大民主包括扩大党内民主,通过依法治党来带动依法治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是关乎党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建议尽早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马怀德认为,没有法治作为保障的民主,有可能沦为暴民政治。法律与政治共生共存,在推进法治的同时,也要健全民主制度,这是下一步政改的前提性共识。

  马怀德注意到,法治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法治保障作为社会管理重要内容,凸显了党和政府厉行法治的决心。

  新16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6字方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16字方针,

  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认为,新16字

  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依法治国的目标并未全部达成,实现政治文明的征程仍在路上,需要我们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克服法治发展过程中的障碍。

  依法治国离不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表示,在前两轮司法改革的基础上,我们应该回过头来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妨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正确界定司法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厘清司法机关的相互关系。陈光中则提出,要把党的领导纳入法治范畴,从而带动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推动依法治国的实现。

  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深刻分析了依法治国基本方针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守法、执法短板,并对依法治国未来的发展寄予期待。

  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教授表示:“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中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只有打破垄断经济、权贵经济,强调独立、平等、自由等法治经济的价值,才能真正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篇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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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离不

  开法治的引领和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

  的

  定》

  明

  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以及“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六个方

  面的

  重大任务,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

  法、严

  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

  导做

  出了全面部署,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当前,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法治的作用和地位更加凸显。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都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不仅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且也和人民的幸福安康及个人的梦想息息相关,符合包括广大职工群众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利益和

  诉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提出了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我们必须找准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把职工群众的智慧力量凝聚到支持、参与、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工会工作

  法治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工运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要

  求。在

  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巩固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

  阶级

  根本方针的落实,努力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推动法治

  的完

  善和落实,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

  权、

  参与权、

  表达权、监督权;要加强源头参与,促进科学立法,推动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不断健全

  完善,

  努

  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促进广大职工实现体面劳

  力使全体职工享有权利公平、动、

  舒心工作、

  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要依法履行维权职

  义

  责,

  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努力维护职工

  群众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积极推动职工群众经济、文化、社会

  等各

  方面权利得到落实;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努力提高工会依法开展工作水

  作,

  平,

  坚

  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把工会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这是法治社会题中应有之义。广大职工群众既是法治的受益者,也应该成为法治的倡导者和建设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广大职工群众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学会运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只有营造一种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才能顺利运转,社会公平正义才不会缺席。营造这种氛

  围,人人皆有责。而一旦形成这样的社会氛围,人人皆受益。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中国的宏图已经徐徐展

  开。

  让我们凝聚一切智慧和力量,沿着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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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明的方向,为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不懈奋斗!篇二

  依法治国其实是老生常谈,但却家务事,依然是一本糊涂帐,究竟原因就是没有超越家务事的范畴,而不能成为社会公共事务。民主法治的实质就是来自会社会、全民的公约,任何自然人、法人都要遵守,没有例外,这样法治才不会成为傀儡,才不会有太上皇。

  依法治国,关键在于这几个方面,一是这个法律怎么样,由谁来制定,是怎么制定,由谁来执法,又是怎么执法的;二是治的对象是谁,主要是谁在违法。我觉得网上有好多观点很有启发意义,比如进一步明确了法治的重点对象,也就是违法犯罪的主要人群,如领导、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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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有钱有势人物、政府甚至党组织本身,法治的抽象对象就是特权,追求特权是违法的主要诱因;其次,法治不是专政的手段,相反,不管是专政还是政府执政、行政都必须遵循法治,包括党人领导也应在法治的约束之下进行。

  有一个观点本来就是伪命题,那就是由谁来依法治国,因为法就是“主体和主语”,关键是立法问题,法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也不可能从地里自行长出来,所以说还有一个“人民民主与党的领导”问题,那是法的催生婆,甚至是法的父亲母亲,但法一旦落地了,特别是法成长、成人了,法就是独立的主体存在,具有独立意志,父亲母亲就不能随意干涉和取代了。当然这个比喻有些不恰当,因为法一旦建立和启用,那么党的领悟和人民民主也必须在法治的范围下行动,否则就是违法的。

  治国当治吏,法治的重点对象和使命就是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而其中最需要限制的权力就是特权的扩张、膨胀和蔓延。法治的实质就是还权于公民,也只有法治才能还权利于公民,才能明确和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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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本文是关于心得体会的依法治国心得体会,感谢您的阅读!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一)团市委滕慧阳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将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从开国大典前夕的《共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经历曲折后的艰辛探索;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法治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一组数据引人注目:截至2014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42部。68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引领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国家治理新常态。2014年5月20日,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1枚公章取代了过去109枚公章的权限。“昨天上午交的材料,今天就全部拿齐了,真是太快了!”在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里,来办件的张璐告诉记者。国务院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达600多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政府理念深入人心。多轮司法体制改革,使“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2014年8月22日,福建小伙儿念斌在被羁押多年、4次被判死刑后,终于被宣告无罪释放。此刻,迎接他的不仅有自由的空气,还有法治国家对人权的保障、对公正的呵护。不久前,宁夏中卫的农民王金富决定结束长达3年的上访奔波,改为向法院提起申诉。“现在走到哪里,都说要走法律程序,找领导也没用了。”朴实的王金富说。随着《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出台,诉讼与信访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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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分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

  依法反腐、制度反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审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历程,反腐以治标开始,在过程中逐步制度化,通过一系列规范性的做法,最终达到治本的效果。不难看出,法治化无疑是反腐倡廉最鲜明突出的特点,其本身就是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大实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首先回答,当前我们在法治国家建设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从人民网每年全国两会前夕进行的“两会调查”中可以看到,()从2002年到2014年的13年间,“反腐倡廉”12次名列网民关注的“两会热点”前三名。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司法公正、食品安全等网民关注度较高的话题无不与法治密切相关。

  腐败之风令公众对公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信任大为消减;执法不严让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有害食品事件频频上演;有法不依令“看得见的手”进退两难,“看不见的手”难以施展。过去的经验和现实的要求都表明:治理当今中国的问题,健全法制、厉行法治,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无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按下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快进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是中国改革新的启程,是中国法治建设新的启程,是社会和谐发展新的启程,定会奏响依法治国的“最强音”,为党和国家未来的新发展打下坚固的基石。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二)安平县司法局局长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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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下午,我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了省委党校社科部王卿教授的辅导讲课,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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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三)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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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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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最高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与成熟,以科学的权力义务观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逐步发展,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继承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的成功经验,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要求:(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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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国演讲稿依法治国宣传标语学习“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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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

  篇一: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20XX年5月13日今天,在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参加了全市乡科级领

  导干部轮训班,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

  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法律的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因此立法前要下基层,听民意,让群众更加熟悉法律法规,只有科学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有章可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手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清晰的执法依据和充分的信息公开,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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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计生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

  展工作,努力提高卫生计生依法开展工作水平,坚持依法履职、依法维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法律是基础。通过这次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更好的指导我们依法行政,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更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么做,不可以怎么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收支平衡我们在工作中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办事,才能为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篇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体会单位姓名前段时间,我通过在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在线平台,参加“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观看并学习了《徐守盛书记在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辅导报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等视频。通过学习,我感到收获颇大,对法治湖南建设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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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认识,对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下参训的学习体会。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XX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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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湖南省委颁布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标志着湖南从打造法治政府到法治湖南的跨越。《纲要》的实施,将为转型期湖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比拟的作用,对人民群众保护其最需要的公平正义和维护其自身权益具有深刻的意义。“程序合法就是最大的公平正义”温总理在一次调研时这样说到。从法律人的角度讲,程序正义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好方法。从这一方面来看,湖南省是走在全国前列的,20XX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

  开始了湖南建设法治政府的大胆尝试。这也是中国首部规范地方政府行政程序的规章,为全国性的《行政程序法》立法提供了前期经验。我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各部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里和各市州和各部门结合实际,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及工作制度,并对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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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报刊到电视打造宣传“法治湖南”的专门阵地;分阶段全面开展“法治湖南”的学习培训;加强基层的基础工作建设,在各地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

  建设法治国家,大都是从立法,行政,司法方面讲依法治国的,而作为领导核心的各级党委如可发挥领导作用则所涉不多,然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用浓墨重彩讲了党委如何依法执政,这样就抓住了法治湖南建设的龙头。可以这样说,《纲要》在党委政府扩大决策民主化,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解决“转型期湖南”的多元化矛盾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我局把“深入开展普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纳入首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认真抓好落实。及时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局首要负责人任组长,确定法制宣传员,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彻底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按照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年终有

  

篇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在当代中国,要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有力保证了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与国家最高领导权的平稳交接和党的领导集体坚强有力,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全面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靠法治治国、执政和行政的水平,努力开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时代。

  总之,只要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坚持自上而下有力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一定能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就一定能取得加快建设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成效,就一定能在社会主义中国创造出与经济建设奇迹相媲美的法治建设奇迹。

  篇二: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20XX年5月13日今天,在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参加了全市乡科级领导干部轮训班,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法律的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因此立法前要下基层,听民意,让群众更加熟悉法律法规,只有科学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有章可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手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在执法过程

  中,必须要有清晰的执法依据和充分的信息公开,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卫生计生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

  展工作,努力提高卫生计生依法开展工作水平,坚持依法履职、依法维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法律是基础。通过这次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更好的指导我们依法行政,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更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么做,不可以怎么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收支平衡我们在工作中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办事,才能为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分享

  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学习的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关章节,乍一看,这个主题很大,似乎跟我们工作关系不大,仔细研读,其实“全面依法治国”跟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都息息相关,因为依法治国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公民的守法等各个方面。结合我们环保工作实际,下面我就今天学习的内容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

  第一点体会,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将生态良好置于“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的语境下,强调了以法治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进一步体现了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进一步详细规定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这两份重要文件从立法、司法等方面的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环境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第二点体会,学好、用好环保法律法规是我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看家本领。

  我昨天我上网查了一下,单单是国家出台的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共有35部,还不包括国家以及地方出台的法规,可以说,目前,我国现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相比以前来说,已经很完善了。环保法律法规是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型武器,威慑力很大。如何用好这些武器,首先需要我们环保人要加强学习,武装头脑。学好了,不说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办案的行家里手,起码有助于开展工作。其次,不仅仅我们环

  保人要学法,作为监管和服务对象的企业更应该学法,只有学法,才懂法、自然也会守法,这就要求我们加大环保法宣传力度,一是“送法上门”,开展环保法讲座宣传进企业;二是加大培训,特别是针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培训;三是加大典型案例宣传,以案释法,震慑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第三点体会,要深刻牢记“100-1=0”的道理,扎实开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以上就是我的几点体会,讲得不到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篇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一基本现状虽然我国的普法宣传活动已开展了20多年但由于我国缺乏法治传统人治思想影响深远法治基础薄弱等原因我国民众法治意识依然很落后法治实践的动力严重不足人们对法律缺乏应有的信仰既不能自发的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不能用法律的思维评判社会问题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心得体会

  [Abstract]Chinaeighteenparty4inplenarymeetingheldthefirstplenarysession,toformthedeploymentofspecialstudycomprehensivelypromotetheruleoflawisoneofthebasicstrategyofgoverningthecountry.TheFourthPlenarySessionoftheCPCallfocusesmoreontheconstructionofthestyleoftheparty,andthethemeoftheconferenceissettledandtheruleoflaw,isthehistoryoftheCommunistPartyforthefirsttimeinChinese.ThemeetingpointedoutthegeneralgoalistheconstructionofthesocialistlegalsystemChinacharacteristics,buildingasocialistcountryruledbylaw.Theparty'seighteensessionsoffourthplenarysessionheldand"CPCCentralCommitteeonthecomprehensivepromotionofseveralmajorissuesoftheruleoflawdecidedthisprogrammaticdocument"tospeeduptheconstructionsocialismcountryundertheruleoflawthroughbothathomeandabroad,istodeclareChinesedistinct,today,theruleoflawisbecomingacommonbeliefstategovernance,society,theconstructionofsocialistruleoflawChinesealwaysontheroad!

  [keyword]theruleoflaw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

  TheideaofruleoflawTheconstructionoflegalsystem

  【摘要】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中共历次四中全会多聚焦于党风建设,而此次会议的主题则落脚与依法治国,在中国共产党党史上尚属首次。会议指出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的通过,就是要向国内外鲜明

  宣示,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理念行政执法法制建设

  今天,备受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于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将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分析认为,将法治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体现出中共对执政规律与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与跃升。有媒体指出,本届四中全会研究“依法治国”,既关乎共产党自身建设也关乎国家发展命运。一、基本现状虽然我国的普法宣传活动已开展了20多年,但由于我国缺乏法治传统,人治思想影响深远,法治基础薄弱等原因,我国民众法治意识依然很落后,法治实践的动力严重不足,人们对法律缺乏应有的信仰,既不能自发的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不能用法律的思维评判社会问题。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探索执政规律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进步。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我们对依法执政的探索也全面展开。在我国,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前提,没有依法执政,实现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也就无从谈起。坚持依法执政,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代表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保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然而从目前情况看,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仍然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不依法执政、不善于依法执政的现象还存在。二、对我们的要求(一)作为一名大学生要坚持法律至上。法律是现代社会最有效的社会调整机制,它所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公正性、强制性、程序性、效率性是其他任何社会调整机制无法比拟的。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是“法律至上”,“法律至上”。在我国,法律

  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法律至上首先要确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约束,决不允许任何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要实现执政为民理念,首先就应高度重视法的制定和实施,通过法的制定,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法的实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作为一名大学生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直接领导和掌握着国家政权。依法执政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与时俱进地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党依法领导国家,依法掌握国家权力。因此,党能否坚持依法执政,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能否依法行使。只有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才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司法,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三)作为一名大学生要坚持执政为民。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是充分而有序地反映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根本保障。我们党要执政为民,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就要看我们党能不能使人民群众的不同利益群体都充分而有序地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越充分,我们党通过国家权力对这些利益的权威性配置就越能充分反映民意。我们党的立法是人民利益的体现,执法是人民利益的实现,司法是人民利益的保障,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实现人民观看过有关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学习视频之后,最触动我的一句话就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我深深地知道,只有法律才是我们心目中的国王。法律,对于我们来说不仅是自然人与法人的日常行为规范与准绳,

  它更应该是每一位自然人的心目中的坚定信仰!它应该被每一个人深深刻在脑海里以便日日与自身行为相互参照!三、我们的期望鉴于此,要规范立法行为就变成了实现依法治国至关重要的一项内容,科学立法,合理立法,才是正道!另外,规范执法行为,完善依法独立、公正审判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司法机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完善法制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法律人的职业素养,打造一批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法制队伍。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也是我国目前不断努力的一点,就是“,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正如我们日常的生活一般,大到国家领导班子,小到学校里、班级里的领导班子,多多少少都算作是手握权力,因而更需要严格遵循各种科学制定的规章制度,以真正坚定自身信念,认真努力学习。四、反思信念的丧失,道德的堕落往往是个人思想道德腐化,引起腐败惨剧的根源,稍有放松、懈怠,就可能放纵自身,权为私用,滑向腐败的深渊。所以,我们需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法治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认真对待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才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思想靠拢的利益。五、总结17年,法治中国路蹒跚前行,从1997年,依法治国首次进入中国国家决策到今天中央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在历史上,人民对法治的期待从未如此热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沿着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实现路径。在这一漫长而坎坷的路途中,贵在树立法治理念,贵在追求法治精神,当人们对法

  治形成一种信仰,那么法治也必将沁入人心!让我们以此中央全会为起点,期待法治中国更光明的未来!参考文献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

  

篇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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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X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以来,同志站在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答复了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将我们党民进行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推向了新的高度,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以下是带来的20xx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帮助。

  20xx年7月25日上午,根据万源院长何成军的指示安排,党组成员、处主任苟钟声主持召开了20xx年第14次党组中心组“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议,党组成员陈玉林、杨斌远、熊剑辉、苟钟声、康明济、邓建忠、苏群、副院长吉方林及1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八楼党组会议室参加了本次中心组学习会议。

  会上,由党组成员、处主任苟钟声领学了习系列重要讲话《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在学习研讨中,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党的以来,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xx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全会的主题,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是我们党着眼中华民族长治久安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治国理政方式认识上的一次重大飞跃,也是以同志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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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发动和总部署。人民在保障人民、效劳经济社会开展、维护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基层法官,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依法治国根本方略,以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阔人民利益为念,切实肩负起事业建设者、保卫者的职责使命。

  党的以来,同志站在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答复了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将我们党民进行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推向了新的高度,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内容丰富、观点鲜明,高屋建瓴、博大精深,可以总结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治国方略论

  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如何治好国理好政、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是我们党民建设、管理国家、治理社会、开展经济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和xx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此作出全面部署。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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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治国理政的这“两个根本”,是我们党民在实践探索中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国家与法的学说同法治建设相结合的最新成果。

  我们党之所以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既是基于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基于理性思考和实践需要。同志指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但凡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开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开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开展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长远考虑,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长治久安。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既是立足解决我国开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开展的战略谋划。

  人体论

  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当然是治国理政和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的本质是保障人民幸福安康,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奋斗目标,也是依法治国要实现的目标。党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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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四中全会把“坚持人体地位”明确规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根本原那么,集中反映了我国法治的性和人民性,表达了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踞持人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根本理念。坚持人体地位,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表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表达人志。在立法方面,推进立法,完善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使立法充分表达。在执法方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下大气力解决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在司法方面,推进司法,实现公正司法,“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到公平正义”。在守法方面,推进全民守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标准,同时要求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宪法权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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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权原那么和人体地位,必然要求表达人志、保障人民权利的宪法具有最高权威和至上地位,成为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总规矩,成为一切社会活动的总标准总依据。我国宪法不仅明确规定了人民与国家、与地方、人大与“一府两院”等最重要的关系,而且明确规定了四项根本原那么作为立国之本,规定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方略。实践证明,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我们党民治国理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

  

篇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202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感悟

  一、依法治国,是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进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进展社会生产力。贫困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进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需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方案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公平、诚恳信用等属性,必定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

  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扩散,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特殊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章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章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必需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章。这样才能公平地参加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行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进展,就不行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宏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月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需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转变而转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留意力的转变而转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根据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打算符合自己

  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害,就可以准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需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宏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进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退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富强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

  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殊是今日,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月患病了严峻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掌握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旧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宏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冲突和问题,存在不少担心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阅历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由于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留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

  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简单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把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熟悉发生错误,就很简单演化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转变了,法也跟着转变。文化大革命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动乱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简单消失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全都的。由于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

  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制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肯定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气终究是有限的,作用究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埋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难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盛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全都的,由于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进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需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篇十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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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1十九大以来,我们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我们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我们坚持依宪治国,与时俱进修改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加强。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密不可分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法治的保障。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实现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一项浩瀚庞大,长期性、根本性、全面性的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依法治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很长的时间是权大于法的历史,是一种人为控制的法制与封建帝王权力制度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但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前行,这种制度的弊端逐渐的显现出来,严重的阻碍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特别是在今天这样的全球信息化、全人类都向往着公平、公正、民主的时代,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一套体系健全的法律(宪法),如果没有依法、遵法的制度和理念,那将是不可想象的。而我国正恰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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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时提出依法治国,是中华民族之幸事、是中华崛起之基石、是历史发展之必然。

  在依法治国新理念、新形势下作为一民基层工作人员以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国改革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以法治为终身事业的职业理念,需要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努力成为依法治国的法治道路的践行者。心怀梦想、奋力追梦,才能砥砺坚韧意志,激发接续奋斗的责任担当。

  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2中共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xx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__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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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自十九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

  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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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共提出到20__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报告就此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3xx强调,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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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越要强调法治。要完善法治建设规划,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通过学习会议精神,我们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其首要的行为准则当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行为,以法律认知行为,以法律辨别是非。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少不了全民的参与,需要全民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和谐健康水平。

  xx强调,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要完善法治建设规划,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通过学习会议精神,我们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首先,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其次,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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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们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其首要的行为准则当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行为,以法律认知行为,以法律辨别是非。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少不了全民的参与,需要全民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和谐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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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对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首先,建设法治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前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条件;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保障。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其次,树立法治权威。“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一方面,就党而言,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另一方面,就社会成员来说,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要保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

  再次,运用法治思维。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表明,今后的改革将逐步由过去的政策主导型转向法律主导型。要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基础性作用。要不断推进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法治化、规范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高度关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法治的力量。要用法治思维化解改革风险,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有序进行。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起来。

  最后,形成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也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形成法治文化是一篇大文章,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层面来看,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重要内容,要把法治教育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从社会治理的层面看,要把依法解决纠纷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方式,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干部考察和选拔层面看,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党员干部应该带头遵法守法;从法治教育的层面看,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使全体人民都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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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关于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树立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作为一名干部,系职责所在,在其工作岗位的时间是有限的,在位一天,应尽一天的责,做出一天的成绩。在工作中,我们要以实际行动忠诚履职,发扬螺丝钉精神,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我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从严治党管理好各项党建工作,各级党委为依法治国宣传带好头,服好务。党员充分调动自身积极性,勇担依法治国工作的难点,冲在各项工作的前沿,成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工作的先锋队。

  社会生活中,公平正义如阳光、空气,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从总体情况看,改革开放36年来,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进步有目共睹。但是,还有一些地方的百姓遭受不法分子的欺凌,还有一些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对群众利益造成侵害。有的案件存在徇私枉法现象,人民群众还难以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的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些都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逐渐蚕食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法治的信心。对此,我们又岂能让人民失望?又怎能不回应人民群众的强烈期待,不给人民的信心注入法治的能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

  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特别是“五五”普法以来,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在亿万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完成,成效显著。全体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促进“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依法治国不由让我们想起就我们现在大学生而言,虽然我们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但我们依然可以在自己现在的岗位上做好自己的职责,只有这样以小见大我们整个国家才会更上一层楼。从经济上来说,能够更进一步完成我们的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肯定了以前的工作,明确了现在的重大任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从最根本的层面,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为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

  注重改革发展和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立管用的法。重点要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立法。要坚持以人为本,逐渐由注重增加公权力的“立权”向注重明确执法部门责任的“立责”转变,从注重维护公权向注重规范公权、保障人权、尊重人权转变,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

  加强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和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学法、知法、用法,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的有效性。

  在已经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此次会议为节点,中国将开启依法治国新时代,中国的依法治国将从政治方略走向全面、系统的法治实践,在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引领下的中国号巨轮必将走得更稳健、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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