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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一岗双责7篇

来源:振兴乡镇 时间:2022-12-02 12:25:03

乡镇一岗双责7篇乡镇一岗双责  乡镇一岗双责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类把关、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一岗双责7篇,供大家参考。

乡镇一岗双责7篇

篇一:乡镇一岗双责

  乡镇一岗双责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类把关、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镇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镇长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具体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包保)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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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年内要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2次以上,有调研报告或检查通报。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及时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全镇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八)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进行全镇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及制定发展规划时,配套出台安全生产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保安全基础投入和安全监管投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本镇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监督企业按照国家要求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九)按规定决定启动本镇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主持安全工作的领导赴事故现场。

  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在镇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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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镇长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负责组织并参加全镇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全镇各单位和下级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部门、企业限期整改安全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镇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报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排其他副镇长或副科级领导赴事故现场。

  四、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副镇长、包村(居)委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镇长的领导下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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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处理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每月至少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开展3次检查。

  (四)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赴事故现场,具体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报请镇长安排其他副镇长或副科级领导赴事故现场。

  (五)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包村(居)委领导是所包村(居)委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及包保责任人。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村(居)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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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落实辖区“包保”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纳入本村(居)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及时对本村(居)委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督促检查。参与辖区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治理。

  (六)辖区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除及时向上级汇报外,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六、落实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有关责任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7]17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有庆镇党委班子成员及包村(居)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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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分管工作领导(签字):20xx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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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资料均可编辑,只适合个人使用,不能用于商业。资料一般需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主要目的在于给您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灵感,而非直接供您使用。仅此提醒,最好的一定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计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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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乡镇一岗双责

  第一篇: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XX字„XXXX‟XX号

  中共xx镇委员会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xx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镇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给全镇人民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发展环境,根据《xx县安全生产条例》,按照县安监局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自身特点,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是指镇党委、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将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控制为零,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划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落实与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

  3、把安全生产和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列入镇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政府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分析、部署、落实本辖区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记录);

  5、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根据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确保安全;

  6、重视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镇政府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7、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救援,并按规定迅速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

  况,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8、支持、督促辖区内镇属部门(单位)、各行政村、私营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镇党委书记和镇政府镇长: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主抓党委副书记和政府副镇长: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四)其他副科级以上领导:按照xx镇党工委下发的万党发[2013]13号《关于调整xx镇2013年度领导分工、包片及一般干部驻村的通知》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它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

  (六)行政村村委会安全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一把手责任追究制。各行政村村委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应当及时向镇政府处报告。

  2、分包村委会领导和中心负责人责任挂钩,要认真督促各行政村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安全检查材料。

  3、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加大宣传和排查监管力度,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发生。

  4、要求:(1)发现问题,不留死角;(2)及时上报,控制有力;(3)积极配合,搞好协调工作。

  (七)企事业单位安全责任

  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配合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

  7、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8、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公布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三、责任追究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谁分管谁负责,谁驻村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相关要求镇政府各办、中心、所、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按照职能和属地管理原则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各办、中心、所和分管领导以及具体工作人员要按照职能和分工,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业务工作所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办、中心、所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平时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安全生产检查材料由各办、中心、所自行保管并复印一份送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备存。在接受县级部门检查时各办、中心、所提供材料接受检查,年终检查完毕后,统一交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归档备查。

  2.各社区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积极报送安全生产检查材料到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待查。

  3、如因工作需要,分管领导或责任人发生变动,由继任人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履行其分管工作或业务工作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O一三年八月十日

  第二篇:乡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梧桐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市、区)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村(社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篇三:乡镇一岗双责

  xx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等各项措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我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

  XX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等各项措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我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一、镇党委、政府,各办公室(局、中心、大队)、工作站、行政村,镇属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镇党委书记XXX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⒉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

  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⒊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⒋适时主持召开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三、镇长XXX为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⒈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⒉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⒊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

  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⒋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交通路段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⒌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四、镇人大主席XXX安全生产监督职责: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情况,正确行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⒉监督和检查镇属各部门、各办公室、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肃性。⒊适时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五、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XXX,具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⒈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⒉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⒊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⒋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⒌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⒍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⒎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

  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各分管副职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⒈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⒉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⒊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⒋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七、镇党委、人大、政府副职班子成员分工如下:XXX:镇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镇党委全面工作,牵头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分管组织、宣传、人事、综合办、工青妇、离退休老干部、关工委,四单一网、县长信箱、12345市政府热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档案管理、后勤、车辆及扶贫工作;负责牵头“五水共治共建生态家园”工作;负责县政协联络工作;联系XX工作站。

  XXX:镇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四重双百”等所有镇级以上重点项目的谋划、管理考核工作;主抓全国中心镇示范示点建设、省级中心镇、市级经济强镇建设与考核工作;负责牵头抓好“三改一拆”暨“无违建”创建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交通工作;联系XX工作站。XXX:镇党委副书记,XX村生态指导员。XXX:镇党委纪委书记,负责镇纪委全面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工程招投标监管;联系XX工作站。XXX: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镇党委基层组织建设、两新党建、人事、综合办公室信息工作和离退休老干部日常管理;负责牵头做好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兼任XX工作站党总支书记。XXX:镇党委宣统委员,负责镇党委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化、教育、卫生、计生、合作医疗、食品安全管理、体育、广播电视和乡村休闲旅游、文联、来料加工、文明城镇创建、清洁工程、美丽乡村创建、舆情提示单等工作;联系XX工作站。X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镇长做好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工业、统计、工业生产消防、企业安全生产、环保、节能减排、质监、劳动保障、供电、通信、劳动保障、“五费合征”、工业污水治理、招商引资、电子商务、服务业工作;配合做好生态镇建设、农民素质培训工作,兼任企业党总支书记。X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镇长做好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政法、信访、法治、依法行政、应急管理、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消防等工作;联系XX工作站。XXX: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主持镇人武部全面工作,分管民政、残联、老龄委工作;兼任XX工作站党总支书记。XXX: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村安全、消防工作。XXX:镇人大副主席,协助抓好镇人大日常工作;兼任XX工作站党总支书记。XXX:副镇长,协助镇长做好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和监管,农村私人建房、危房改造、土地管理和综合开发、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审批、工程项目招投标、农民饮用水工程、自来水厂,集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日常运维等工作,配合做好生态镇创建,负责“三改一拆”暨“无违建”创建工作;联系土管所、规划站。XXX:副镇长(候选人),协助镇长做好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农村、农业、农田水利、农业执法、农技110服务中心,农产品流通、农村信息化、林业、科技、农业统计、农业面源污染和河道整治、农民素质培训、农村“三资”管理、农村电网改造等工作,配合做好生态镇创建、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决策咨询等工作。XXX:镇财政局局长,主持镇财政局全面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镇政府资产管理等工作;兼任XX工作站党总支书记。八、镇政府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

  负责”的原则,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⒈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⒉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镇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⒊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⒋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监察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⒌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镇政府和安监站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九、镇其他机构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并接受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的指导、监督。1.镇安监站负责综合治理,监督、协调和落实本镇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直接监管本镇区域内工贸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2.镇交警队负责本镇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镇派出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村安全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4.镇集镇办负责市政公用、建筑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5.镇农办负责农药、农业机械、农林水利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6.镇文教卫办负责食品、校车和学生在校活动、文化市场、文化娱乐等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7.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九、各工作站、行政村、居民委员会书记、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⒈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⒉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⒊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⒋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篇四:乡镇一岗双责

  乡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促进我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县政府、县安监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各村委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到“一岗双责”。二、各村委、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至少开展2次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各村委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两委会议题,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办公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各村委、各单位要每季度

  至少要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各村委、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每月至少要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全面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四、各村委、单位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其包片辖区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分管责任。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内容,在部署、安排、检查、考核分管范围的工作中,同时部署、安排、检查、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应急救援等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并负责全面贯彻实施。六、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

  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负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应急救援演练,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工作;要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评估等方法改进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七、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社区及各单位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中负有责任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乡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桥镇行政区域内各村(社区)委

  员会和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第三条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委员会和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二章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职责第四条镇党委书记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4)适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分管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第五条镇长为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交通路段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

  

篇五:乡镇一岗双责

  乡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

  -1-××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强化和落实镇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五条镇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事项。(三)支持镇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四)加大镇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所占权重,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五)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纪行为,支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3-(六)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第六条镇党委书记对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二)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支持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办公设备、办公场所“六落实、六到位”,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三)全面了解掌握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调研督导,每月至少亲自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四)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

  (五)每月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研究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副镇长和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第七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是:-4-(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接受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二)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县安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三)开展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力量、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求设立镇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四)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并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五)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强对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和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有效管控;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台账并认真落实。(七)建立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

  -5-练;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救援程序。(八)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有关事故处理决定;接到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每月按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九)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事故防范能力。(十)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积极落实整改。(十一)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第八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本级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党政同责”、“一岗-6-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及单位,构建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格局,并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装备和人员力量的基本需求,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专项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四)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安委会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和检查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

  

篇六:乡镇一岗双责

  乡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梧桐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市、区)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村(社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党委(党工委)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或政府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包(挂)村(社区)领导对所包(挂)村(社区)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

  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党委(党工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党工委)工作全局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支持政府(办事处)及其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领导和督促党委(党工委)工作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三)将安全生产纳入宣传教育范畴,开展公益性、社会化的安全生产文化普及活动,把握安全生产宣传导向,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舆论氛围。(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加大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奖励惩戒的评价内容。(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平安建设”和绩效考评体系中,加大考核权重。(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建设,理顺部门之间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配备与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第六条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及本级党

  -3-

  委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要求,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及措施。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三)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逐级分解下达、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督查考核制度。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应急救援装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经费。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

  (六)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组织或协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七)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八)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九)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做好或协助善后工作,根据上级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作出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决定。

  -4-

  (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民安全生产意识,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一)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第七条安委会组成及职责:政府(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主任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布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部门、各村(社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党委、政府提出奖惩建议。第八条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兼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联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并协调有关工作。(二)督促检查各部门、各村(社区)贯彻落实安委会工作部署情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向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牵头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

  -5-

  练,积极配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四)组织或配合上级政府安委会及安办开展安全生产综

  合检查。(五)定期汇总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

  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并向安委会报告。(六)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及安全生产表彰、经验交流

  等重要活动。(七)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活

  动。(八)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九条党委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

  策。(二)组织或协助上级对口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实

  施监督检查,依法在职责范围内查处或报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四)按照规定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主办群体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职责。

  

篇七:乡镇一岗双责

  乡镇一岗双责责任书

  1、乡镇委员会一岗双责责任书为了贯彻党的XX大精神,有效地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原则,根据县委、县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XX年望京乡落实《规定》一岗双责责任书。一、廉洁自律目标1、自觉遵守上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2、自觉执行党委廉洁从政“八坚持”、“八不准”的规定;坚持婚丧嫁娶、升学迁居等重大喜庆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坚持党政领导干部、乡部门负责人及村支部书记廉政承诺制度;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及乡部门负责人及村支部书记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坚持领导干部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

  坚持干部出县考察学习、出乡培训学习审批制度;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及乡部门负责人及村支部书记年终“述廉述责、评廉评责”制度;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零户统管”和“村帐乡管”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准在正常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用公款配备通信工具;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不准到所辖单位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不准超过乡规定的接待标准或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的宴请;

  不准参与抹牌赌博活动。

  3、自觉接受在任、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

  4、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切实维护党委、政府的威信和班子的团结,不搞房头宗族、拉帮结派;不参与违纪违法活动。

  二、领导责任目标

  1、组织并参加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集中学习的党的XX大精神等文件和会议精神。

  2、加强对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条规学习和勤政廉政思想教育,使各单位责任人每半年向乡党委书面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和单位工作总结

  3、规范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主职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做到无违纪违法行为。

  4、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无“三乱”行为,自觉接受乡纪委等单位的财务审计,保证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落实。

  5、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集体无严重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发生。

  6、参加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主职干部年终的“双述双评”工作。

  7、加强分管的单位及驻点村落实《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力度。

  三、责任考核

  对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由乡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领导小组负责实行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对考核的分数记入干部个人的廉政档案,上报县纪委,并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目标执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将参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XXXXX乡委员会

  XXXX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乡长: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单位责任人:

  20XX年3月6日

  2、庄磨镇20xx年一岗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类把关、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区政府《关于二〇一二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二〇一二年度忻府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及区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等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镇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镇长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具体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国土资源安全包保的领导至少每周深入所包保的非煤矿山检查1次。

  二、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年内要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2次以上,有调研报告或检查通报。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及时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全镇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八)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进行全镇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及制定发展规划时,配套出台安全生产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保安全基础投入和安全监管投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本镇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高于本镇财政收入的1%,监督企业按照国家要求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九)按规定决定启动本镇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赴现场组织应急求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主持安全工作的领导赴事故现场。

  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在镇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镇长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负责组织并参加全镇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全镇各单位和下级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组织、企业限期整改安全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镇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赴现场组织应急求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报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排

  其他副镇长或副科级领导赴事故现场。

  四、其他副镇长、副科级以上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镇长的领导下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

  全生产大检查,协调处理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每月至少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开展2次检查。

  (四)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赴事故现场,具体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求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报请镇长安排其他副镇长或副科级领导赴事故现场。

  (五)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包村领导是所包村(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村(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村(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纳入本村(居)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及时对本村(居)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督促检查。

  (六)辖区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除及时向上级汇报外,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求援、事故控制和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二、落实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有关责任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求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XX]17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其他副科级领导(签字):

  20XX年2月23日

  3、金山镇20xx年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一岗双责”的总要求,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全镇范围内安全事故的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明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如下:

  一、“一岗双责”的范围

  “一岗双责”的范围: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一)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职责:党委书记、镇长是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主持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和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干部职责: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范围

  党委书记谢正伦、镇长杨孝勇:对全镇安全工作负总责,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镇人大主席姚文献:负责农业、农机(含提灌站)、水利设施、森林防火、防洪等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聂殷:负责机关和各民族宗教场所(金莲寺、高庙子)安全管理工作。

  镇副镇长代宁:负责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设备、规模以上企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领域的安全工作。

  镇副镇长何永刚:负责招商引资企业、拆迁安置、旅游场所(香山鹭岛、农家乐等)等

  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

  镇副镇长黄俊刚:负责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地质灾害、广播电视、敬老院、市政环卫、市政管道等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

  镇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如因人员变动或分工调整,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按照本责任状规定内容随之调整。

  三、落实责任追究

  镇人民政府有关责任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国务院493号令)、《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列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8222;20XX&#8223;17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签字):

  20XX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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