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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2-10 06:55:03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篇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工作办公室岗位职责手册  金融办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金融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篇,供大家参考。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篇

篇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工作办公室岗位职责手册

  金融办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我市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建设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研究。(二)负责全市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工作。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三)负责联系国家和省驻郑金融监管机构,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四)联系各类金融经营机构。负责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入驻。服务国有、股份制及(境)外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政府融资、指导企业与金融单位项目对接,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五)负责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研究拟订全市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参与政府及企业债券发行初审工作。跟踪监测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我市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协调上市公司的购并重组、配股增发及再融资工作。协调、监督辖区内证券中介机构规范管理与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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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负责和指导市属金融企业和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指导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产权交易市场等各类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规范运作;指导县(市)、区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七)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有关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九)负责承办全市金融方面的文电和会议。(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十一)打击地下炒金公司(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融办人员岗位职责:市政府金融办主任郝伟主持金融办的全面工作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郭文燕负责拟订全市地方金融证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促进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担保业和期货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和政策的拟制;负责全市地方金融、证券、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宣传及有关报表的统计汇总;组织金融证券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制定全办内部运行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档案、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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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密、信访、接待、文印收发、议案提案办理、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全办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办后勤管理。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赵志昌负责郑州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起草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文件;接受各成员单位报送的非法集资案件信息,按程序将案件向市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交办;负责非法集资工作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刘洪波负责协调、引导、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我市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与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及各类银行、保险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协调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研究并组织实施培育良好信用环境,建立济南金融安全区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对地方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资产运营情况的监督、监测,指导和协调其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协调解决其设立、发展、重组、改制中应由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做好对辖区内各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典当行的宏观管理及监督指导工作。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李新锋负责研究起草全市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权(本)调整的初审和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与监管;负责制定上市后备企业培植发展规划,组织、培育、筛选、指导上市后备企业。负责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的初审、上报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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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重大问题,代表市政府出具同意企业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协调与中国证监会的关系;跟踪监测本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的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本市重大资产整合、重组及再融资工作;负责我市证券、期货行业协会的协调工作;负责与证券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的规范与监管;负责政府、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上报和监管工作,并协调解决发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全市信托投资公司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及创业投资公司、担保投资公司等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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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4.13•【字号】渝办发[2004]101号•【施行日期】2004.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4]10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四月十三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批

  复》(渝编〔2004〕13号),设立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挂重庆市金

  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简称市政府金融办),为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

  办事机构,正厅局级,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中央监管

  机构整顿和规范本市金融秩序。(二)拟定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三)负责本市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四)负责全市公司股份制改造和拟上市公司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指导和

  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五)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和“三金”、

  “三乱”遗留问题。(六)协助中央监管机构做好有关工作。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政府金融办设4个职能机构,即综合处(挂研究室牌

  子)、金融处、上市公司处。三、人员编制市政府金融办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正厅局级);副主任3

  名(副厅局级);正副处长职数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4名。

  

  

篇三: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工作办公室岗位职责手册

  金融办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我市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建设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研究。(二)负责全市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工作。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三)负责联系国家和省驻郑金融监管机构,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四)联系各类金融经营机构。负责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入驻。服务国有、股份制及(境)外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政府融资、指导企业与金融单位项目对接,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五)负责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研究拟订全市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参与政府及企业债券发行初审工作。跟踪监测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我市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

  性建议。协调上市公司的购并重组、配股增发及再融资工作。协调、监督辖区内证券中介机构规范管理与运作。

  (六)负责和指导市属金融企业和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指导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产权交易市场等各类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规范运作;指导县(市)、区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七)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有关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九)负责承办全市金融方面的文电和会议。(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十一)打击地下炒金公司(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金融办人员岗位职责:市政府金融办主任郝伟主持金融办的全面工作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郭文燕负责拟订全市地方金融证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促进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担保业和期货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和政策的拟制;负责全市地方金

  融、证券、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宣传及有关报表的统计汇总;组织金融证券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制定全办内部运行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文印收发、议案提案办理、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全办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办后勤管理。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赵志昌负责郑州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起草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文件;接受各成员单位报送的非法集资案件信息,按程序将案件向市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交办;负责非法集资工作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刘洪波负责协调、引导、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我市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与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及各类银行、保险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协调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研究并组织实施培育良好信用环境,建立济南金融安全区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对地方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资产运营情况的监督、监测,指导和协调其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协调解决其设立、发展、重组、改制中应由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做好对辖区内各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典当行的宏观管理及监督指导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李新锋负责研究起草全市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权(本)调整的初审和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与监管;负责制定上市后备企业培植发展规划,组织、培育、筛选、指导上市后备企业。负责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的初审、上报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代表市政府出具同意企业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协调与中国证监会的关系;跟踪监测本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的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本市重大资产整合、重组及再融资工作;负责我市证券、期货行业协会的协调工作;负责与证券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的规范与监管;负责政府、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上报和监管工作,并协调解决发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全市信托投资公司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及创业投资公司、担保投资公司等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篇四: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工作办公室岗位职责手册

  金融办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我市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建设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研究。(二)负责全市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工作。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三)负责联系国家和省驻郑金融监管机构,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四)联系各类金融经营机构。负责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入驻。服务国有、股份制及(境)外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政府融资、指导企业与金融单位项目对接,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五)负责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研究拟订全市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参与政府及企业债券发行初审工作。跟踪监测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

  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我市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协调上市公司的购并重组、配股增发及再融资工作。协调、监督辖区内证券中介机构规范管理与运作。

  (六)负责和指导市属金融企业和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指导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产权交易市场等各类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规范运作;指导县(市)、区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七)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有关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九)负责承办全市金融方面的文电和会议。(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十一)打击地下炒金公司(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金融办人员岗位职责:市政府金融办主任郝伟主持金融办的全面工作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郭文燕负责拟订全市地方金融证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促进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

  业、担保业和期货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和政策的拟制;负责全市地方金融、证券、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宣传及有关报表的统计汇总;组织金融证券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制定全办内部运行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文印收发、议案提案办理、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全办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办后勤管理。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赵志昌负责郑州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起草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文件;接受各成员单位报送的非法集资案件信息,按程序将案件向市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交办;负责非法集资工作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刘洪波负责协调、引导、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我市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与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及各类银行、保险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协调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研究并组织实施培育良好信用环境,建立济南金融安全区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对地方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资产运营情况的监督、监测,指导和协调其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协调解决其设立、发展、重组、改制中应由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做好对辖区内各

  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典当行的宏观管理及监督指导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李新锋负责研究起草全市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权(本)调整的初审和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与监管;负责制定上市后备企业培植发展规划,组织、培育、筛选、指导上市后备企业。负责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的初审、上报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代表市政府出具同意企业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协调与中国证监会的关系;跟踪监测本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的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本市重大资产整合、重组及再融资工作;负责我市证券、期货行业协会的协调工作;负责与证券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的规范与监管;负责政府、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上报和监管工作,并协调解决发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全市信托投资公司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及创业投资公司、担保投资公司等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篇五: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市金融办年度工作总结

  ____年,是金融办深入开展并逐步提升各项工作的

  (二)证券期货机构不断壮大,股票市场继续低迷且波动性大,但期货交易平稳增长。____年证券期货公司在温州的机构快速发展。目前已开业的证券营业部有____家,期货营业部有____家,还有____家证券、____家期货营业部正在筹建之中。截至____年____月末,辖区证券营业部开户数达____万户,比年初增加____万户,股票交易额达____亿元,比____年同期减少____%。期货营业部开户数达____万户,比____年初增____户;全年实现期货交易额____亿元,比____年同期增长____%。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证券交易佣金、期货交易手续费和相关开户费、买卖委托费等收费标准的执行问题尤为突出。加强行业规范运作和自律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三)保费收入快速增长,寿险业务快速发展,但退保金攀升现象不容忽视。截至____年____月底,全市实现保费收入____亿元,同比增长____%,增幅高出上年____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____亿元,同比增长____%,人身险保费收入____亿元,同比增长____%。共支付各类赔款和给付____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支付赔款____亿元,寿险公司支付赔款和给付____亿元。____年在温的保险机构有____家,其中产险公司____家,寿险公司____家,比____年增加了____家,其中寿险公司增加了____家。从业人员____万余万人,营销员____万余人。有专业代理公司____家,兼业代理单位____家。____年全市保险运行呈现的特点有:一是寿险业务加快发展,银行代理业务成为主要动力;二是寿险公司退保金呈攀升趋势,部分业务的退保率已经超过____%的“警戒线”;三是保险保障作用继续加强。

  二、____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一)积极推进企业上市

  

  年初,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____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完善了____市推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加快优势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步伐。按照鼓励和审慎两个原则,确定了二批共____家拟上市企业,基本形成拟上市企业梯队。截至____年底,在证监会待____企业____家,____家进入了辅导期,____家企业已经在____主板上市。其他融资方面,华仪电气股票增发获得证监会批准,计划在____年____月份融资____亿元左右。一年来,我办着力于加大对企业上市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细化服务、深入调研、解决拟上市企业的实际困难。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座谈会等形式,持续性地宣传企业上市的意义。编印并向企业分发了____多本《____市企业上市指引》宣传手册。二是注重培训推动,____次邀请了证监会、____证监局、国金证券多名国内专家前来授课,培训人次达到____多人。同时,积极参加省证监局、省金融办等单位举办的专项政策培训,为下一步上市工作的深入推进打下良好基础。三是____鹿城、永嘉、乐清、平阳等____个县(市、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上市)办负责人和部分拟上市企业负责人赴____交易所、____交易所学习考察,进一步确立了企业上市的信心和决心。四是多次召开拟上市企业协调会,解决重点拟上市企业的难题。先后____次深入企业调研,____余次走访企业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____次带企业负责人拜访上级部门,以争取支持。在市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____年在辅导期内的____家拟上市公司问题都得到了逐一解决。我办还____由多个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企业上市咨询团深入企业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二)全面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____月份开始,由我办牵头____在全市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成立由市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____市处置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制定了《____开展全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方案》。召开全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会议,传达省政府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展开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编印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题简报____期,向有关领导及各级政府部门报送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动态。根据全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部署,我办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汇总各相关部门的排查工作总结;____月____日前,将我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情况上报省处置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有效探索金融改革创新1.开展____、村镇银行试点。一是立足于新,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成立联系会议制度,率新出台试点工作操作规程和业务经营暂行意见;二是立足于慎,预防开业后可能出现的风险。适当控制自然人比例,实行媒体公示制度、约见谈话制度、____制度等。编印____试点工作专题信息简报____期,部分专题报告得到了省、市领导的批示。三是立足于稳,始终牢记心要细、胆要大的原则,成熟一个报批一个,控制好试点工作节奏。及时总结申报材料中碰到的新问题;开办两期培训班,对全市____多位股东进行经营理念、监督管理的教育;公开征集全市统一标识,为规范我市____运行打好基础。截至____年底,全市已有____家____开业,____家试营业,____家公司正在进行积极筹建。共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企户和“三农”企业累计发放贷款____亿元,为探索解决农民与小企业创业融资问题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与此同时,我市村镇银行组建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展

  

篇六: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辖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业绩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阜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5•【字号】阜政办发[2007]26号•【施行日期】2007.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辖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业绩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阜政办发[2007]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辖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业绩评价办法(试

  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阜新市辖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业绩评价办法(试行)为支持我市金融业加快发展,打造阜新金融产业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工业年”项目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政府决定建立对辖区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的业绩评价体系,开展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业绩评价工作。金融机构以市级机构为单位,所属机构作为其组成部分,共同参加业绩评价活动。市政府采取激励政策,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和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业绩评价工作。一、评价对象1、银行业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阜新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阜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阜新市商业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联社阜新办事处(辖区内农信联社)等。2、保险业单位:各商业保险公司。3、证券业单位(名单另定)。二、评价内容(一)落实支持阜新经济转型政策措施,支持“工业年”项目建设;(二)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要求,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参加阜新诚信城市建设,参与建设信用社区试点和信用村镇试点,创建诚信银行、诚信保险公司、诚信证券机构等;(四)不断改革创新,加快自身发展,参加创建阜新金融安全区,有效防范本单位金融风险;(五)参与构建和谐阜新,协助地方加快发展金融产业。三、评价方法(一)评价依据1、金融机构支持“工业年”项目建设的业绩;2、金融机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业绩;3、金融机构参加建设信用社区试点和信用村镇试点的业绩;4、金融机构参加金融安全区建设和协助地方发展金融产业的业绩;5、经核实的市民、企业、单位等有关金融机构的褒奖信函、举报、投诉及情况反映,作为评价的参考。

  各金融机构负责填制业绩报告单,作为基础;市金融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查、考核,予以确认。

  (二)评价标准和计分办法业绩评价主要按五项评价内容量化计分。按行业设定标准基础分100分,实行超标准加分,未达标准扣分,年终根据实际得分排列名次。(三)银行业业绩评分标准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业绩具体标准是:1、当年新增支持地方经济贷款基础分20分。计分标准:以每个金融机构当年投放贷款额净增15%为基准,达到15%基础分计20分;超过15%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基础分加计1.5分;低于15%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分减计1分;净增额低于10%的计零分。2、支持工业年项目贷款基础分25分(1)工业固定资产、工业园区和城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基础分15分计分标准:以每个金融机构当年投放项目贷款额3000万元为基准,达到3000万元基础分计15分;贷款额3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的,每增加300万元基础分加计1.5分;贷款额1亿元以上的,每增加300万元基础分加计2分;贷款额3000万元以下的,每减少300万元基础分减计1分;贷款额1000万元以下的计零分。(2)工业项目流动资金贷款基础分10分计分标准:以每个金融机构当年投放工业流动资金贷款额8000万元为基准,达到8000万元基础分计10分;贷款额8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000万元基础分加计1.5分;贷款额8000万元以下的,每减少1000万元基础分减计1分;贷款额1000万元以下的计零分。3、支持新农村建设基础分20分

  (1)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农业基础设施贷款基础分10分计分标准:以每个金融机构当年投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项目(重点包括:种植业、养殖业等)贷款额3000万元为基准,达到3000万元基础分计10分;贷款额3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300万元基础分加计1.5分;贷款额3000万元以下的,每减少300万元基础分减计1分;贷款额1000万元以下的计零分。(2)春耕备耕生产贷款和农户小额贷款基础分10分计分标准:以每个金融机构当年投放农户小额贷款和春耕备耕生产贷款额4亿元为基准,达到4亿元基础分计10分;贷款额4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000万元基础分加计1分;贷款额4亿元以下的,每减少2000万元基础分减计1分;贷款额2亿元以下的计零分。4、参加信用社区(信用村镇)建设基础分15分计分标准:(1)每开展建设一个信用社区或信用村镇试点,基础分计10分。(2)所建信用社区达到省定标准的,基础分计5分。(3)所建信用村镇试点达到市或省规定标准的,基础分计5分。建设信用社区和信用村镇,每增加一个试点,基础分加计5分。5、加强自身建设基础分20分计分标准:(1)银行自身发展基础分4分,以每个金融机构上年年末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为基准,当年存款余额超过上年的基础分计2分,剔除资产剥离因素当年贷款余额超过上年的基础分计2分;每个指标小于和等于上年的计零分。(2)当年税收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的,基础分计3分;未做到及时足额纳税的计零分。(3)金融安全区建设制度健全,工作有效,年内经营未发生市场风险、操作

  风险、道德风险的基础分计8分。发生金融风险的依据风险危害程度扣分。(4)加强同地方沟通,按时提报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月(季)信息资料并

  参加地方有关重要经济会议的,基础分计5分。(四)保险业、证券业等具体评分标准另定。四、评价结果的运用(一)业绩评价名次,作为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公平、公正评先选优的证明。(二)业绩评价内容,作为认定辖区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做出贡献的依

  据。(三)业绩评价结果,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向辖内各金融机构的上级反映其在

  阜机构经营、服务及发展业绩的主要根据。五、奖励办法实行精神鼓励与适当物质奖励相结合。市政府对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

  献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及有功人员,给予嘉奖并推荐评选特等劳动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奖状、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市政府对业绩评价前三名的银行机构,在地方财政资金存储上给予倾斜安排。物质奖励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一)综合奖按业绩评价所得总分,对获得前三名的金融机构给予综合奖。1、银行业第一名奖金10万元,第二名奖金8万元,第三名奖金5万元;2、保险业、证券业等行业的综合奖另定。3、综合奖发放范围:奖励金融机构领导班子中参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工作的成员及所属单位、机构做出贡献的人员。其中,对单位主要领导人奖励由受奖单位按所得综合奖金额的30%掌握奖励尺度。

  (二)单项奖设立以下奖项:1、设立工业年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信贷投放最大奖1名,奖金标准5万元。奖励支持工业生产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放量最大的银行机构;2、设立银行贷款支持工业年项目成功率最高奖1名,奖金标准5万元。奖励上一年度贷款支持所建重点项目产能、利税、安置就业均达到设计指标的成果最佳的银行机构。3、设立支持新农村建设成绩最大奖2名(银行、保险各1名),奖励标准各5万元。奖励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支持和服务“三农”百万农民致富工程、县乡工业化工程等项目最多、投入最多、贡献最大的银行、保险机构。单项奖不兼得。(三)金融机构全年业绩评价未满100分的,不得综合奖。(四)实行一票否决制。金融机构发生经营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金融机构内部发生重大事故的,金融机构对地方工作配合不利的,对其应得全部奖项均实行一票否决。(五)经考核评价,当年如没有达标单位的,该奖项可空缺。(六)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的奖励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每年在阜新金融年会上颁发。六、评价操作(一)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1、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直接领导金融机构业绩评价工作。2、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依据职能负责评价活动的组织及有关工作。金融办有关科室负责业绩评价的统计、复核、检查、复查等具体工作。

  3、市财政局、经委、农委、审计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部门根据评价工作需要,按各自职能配合相关工作。

  (二)评价工作的开展步骤1、各经营性银行(含政策性经营银行)作为第一批参评单位,自2006年起参加业绩评价。2、各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第二批参评单位,自2007年起参加业绩评价。3、证券等其他金融行业参评时间另定。(三)业绩报告单的填制要求1、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使用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业绩报告单。2、各单位业绩报告单应按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统一说明与要求填报。3、填报时间:季度业绩报告单于每季后第5天报送;年度业绩报告单于每年年终后第15天报送。4、金融机构业绩报告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并以文件形式作出自我评价的说明。七、评价工作纪律(一)整个评价过程要在规定范围内贯彻公开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价。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分标准和评价结果,要向所有参评单位公布。对评价对象、评价内容及评价结果要通过媒体公示,便于社会及企业监督。(二)参与评价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篇七: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研究制定牙克石市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

  2、负责全市企业上市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对拟上市企

  业发行股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参与依法初审国有控股、国有参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股权变更,组织有关部门初审非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股权变更。

  3、服务和联系国家、自治区驻牙克石市金融机构,配合

  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衔接牙克石市重大信贷项目,审核投资基金的设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4、负责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和制度,协助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对新建、改组地方金融、证券机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5、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协调、指导,协助有关部门监督

  管理地方金融证券机构及有关中介机构金融业务,参与金融证券

  会的自律性'理。市场管理,指导地方金融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行业协

  6、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

  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监管信用中介机构。

  7.监督管理牙克石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

  贷款担保机构,指导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

  8、协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八: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5•【字号】宝政办发[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宝政办发〔200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宝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7〕21号)和市委第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为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加强对金融业的统筹协调和沟通服务,经2008年12月31日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宝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县级机构。

  一、职责调整将现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的全市金融工作的相关职责(联系银行、保险、证券、

  典当、信托投资、信用合作等行业)划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现市国资委承担的全市国有企业上市审核推荐的职责划入市金融工作办公

  室。将现市发改委承担的全市金融业统计分析、非国有企业上市审核推荐的职责划

  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二)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地方金融及金融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三)负责全市地方金融机构的指导、管理和发展、改革及重组工作,做大做强地方金融产业,优化地方金融资源配置;负责地方政府与驻宝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并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支持和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四)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审核推荐和上市公司退市协调工作;提出促进全市上市公司加快发展、优化结构的政策性建议;协助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五)参与策划、指导、规范全市重大建设项目与新农村建设的投融资工作,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的联系,保证信贷需要,支持地方发展;负责全市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工作。(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做好资本市

  场的发展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打击非法金融行为。

  (七)承办省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来文、来电和各县区政府及驻宝金融机构向市政府的请示、意见、报告。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内设2个科室:综合科、金融服务科。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副科长2名。

  

  

篇九: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金融办职责

  Documentserial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工作办公室岗位职责手册

  金融办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我市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建设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研究。(二)负责全市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工作。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三)负责联系国家和省驻郑金融监管机构,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四)联系各类金融经营机构。负责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入驻。服务国有、股份制及(境)外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政府融资、指导企业与金融单位项目对接,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五)负责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研究拟订全市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参与政府及企业债券发行初审工作。跟踪监测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

  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我市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协调上市公司的购并重组、配股增发及再融资工作。协调、监督辖区内证券中介机构规范管理与运作。

  (六)负责和指导市属金融企业和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指导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产权交易市场等各类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规范运作;指导县(市)、区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七)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有关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九)负责承办全市金融方面的文电和会议。(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十一)打击地下炒金公司(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金融办人员岗位职责:市政府金融办主任郝伟主持金融办的全面工作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郭文燕负责拟订全市地方金融证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促进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

  业、担保业和期货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和政策的拟制;负责全市地方金融、证券、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宣传及有关报表的统计汇总;组织金融证券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制定全办内部运行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文印收发、议案提案办理、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全办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办后勤管理。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赵志昌负责郑州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起草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文件;接受各成员单位报送的非法集资案件信息,按程序将案件向市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交办;负责非法集资工作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刘洪波负责协调、引导、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我市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与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及各类银行、保险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协调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研究并组织实施培育良好信用环境,建立济南金融安全区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对地方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资产运营情况的监督、监测,指导和协调其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协调解决其设立、发展、重组、改制中应由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做好对辖

  区内各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典当行的宏观管理及监督指导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李新锋负责研究起草全市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权(本)调整的初审和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与监管;负责制定上市后备企业培植发展规划,组织、培育、筛选、指导上市后备企业。负责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的初审、上报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代表市政府出具同意企业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协调与中国证监会的关系;跟踪监测本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的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本市重大资产整合、重组及再融资工作;负责我市证券、期货行业协会的协调工作;负责与证券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的规范与监管;负责政府、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上报和监管工作,并协调解决发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全市信托投资公司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及创业投资公司、担保投资公司等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篇十: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情况季度分析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09•【字号】渝办发[2004]216号•【施行日期】2004.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情况季度分析会议制度的通知(渝办发[2004]21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金融情况季度分析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组织实施。二00四年七月九日

  重庆市金融情况季度分析会议制度

  (市政府金融办二00四年六月)

  为准确把握金融形势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流,为市政府推进金融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充分发挥金融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和推动作用,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经与有关方面协

  商,建立本制度。

  一、会议名称重庆市金融情况季度分析会议。

  二、会议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中下旬。

  三、参会单位及人员参会单位为: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以下简称一部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等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请有关金融机构、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保险

  业协会参会。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出席会议。上述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联

  系处室的负责人为参会人员。四、会议内容

  全国金融宏观形势分析,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各商业银行总行提出的新的工作要求,我市金融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包括4个直辖市、西部地区省份、其他经济区域在金融业发展方面、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主要数据对比)等,重大事项和风险的通报,各单位在工作中需相互支持和合作事项

  的通报。五、会议筹备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一部三局根据各自实际,有侧重地准备会议材料,作重点发言;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全市经济发展有关情况。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请有关参会单位明确一位联络员,加强与市政府金融办的沟通联系,并定期与市政府金融办进行双向、互动式的信息资料沟通与交流(内容附后)。

  市政府金融办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沟通交流的信息资料

  一、与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定期沟通交流的信息资料每季(年)度重庆金融形势分析;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金融风险评价情况;结

  售汇及外汇管理情况。二、与重庆银监局定期沟通交流的信息资料每季(年)度重庆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质量情况分析;每月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机构状况表、每年的人员状况表、工作总结;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即时监管情况;上市公司贷款余额与担保情况;证券中介机构通过同业拆借及国债回购交易的规模情况;上市公司通过信托投资的有关情况;国家产业政策及限制贷款投向的政策变化情况。三、与重庆证监局定期沟通交流的信息资料中国证监会有关企业上市、增发、配股、可转债发行的政策变化和文件规定;辖区上市公司年报分析报告、风险分类情况;监管动态;拟上市公司辅导验收情况;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证券营业部现场检查情况;证券业协会的证券公司每月经营情况统计资料;董事长协会的有关活动情况通报。四、与重庆保监局定期沟通交流的信息资料每季(年)度重庆保险业运行情况分析;每季度全市各保险机构的资产负债表、每季度损益表、机构状况表、每年的人员状况表、工作总结;有关监管情况。五、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定期沟通交流的信息资料每季(年)度经济情况分析、工作总结;市国资委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的政策文件、国有资产优化配置的规划、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处置的预案。

  

  

篇十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28•【字号】•【施行日期】2006.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06〕12号)精神,组建成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金融办是市政府办公厅管理的负责协调全市金融工作的正局级行政机构。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和

  分析我市金融形势,为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组织开展成都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战略研究;指导和协调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二)负责联系国家驻蓉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三)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支持促进金融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指导我市区(市)县金融工作。

  (四)组织推进我市资本市场建设;负责我市企业境内外上市推荐和上市公司退市协调工作;提出促进我市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金融办设3个职能处。(一)综合处负责对外联络、接待、会务组织安排、公文处理、信息网络、机要保密、信访督办、目标管理、档案等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市金融业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研究草拟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金融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金融类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拟订地方性基金的设立方案。(二)银行处负责协调与人民银行、银监会驻蓉机构及各类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担保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关系;配合人民银行、银监会加强对相关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协调解决其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支持和促进金融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为我市

  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指导地方相关金融机构及金融业务的发展;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

  (三)证券与保险处负责协调与证监会、保监会驻蓉机构及各类保险公司、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营机构及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关系;配合监管部门加强对相关机构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协调解决其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负责我市企业境内外上市推荐及上市公司退市协调工作;跟踪检测我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指导、协调我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我市上市公司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负责推进我市资本市场建设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规范与监管工作。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政府金融办配备行政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处级领导职数5名。四、其他事项(一)原市体改办撤销后,机关离退休人员全部划转市政府办公厅管理。(二)市政府金融办的党务、纪检监察、人事和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负责,所需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重新核定。

  

  

篇十二: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01•【字号】济政办发[2004]68号•【施行日期】200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4]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已经

  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九月一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4)1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

  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组建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为市政府办事机构。一、划入的职责

  (一)原市政府财贸办公室承担的负责全市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协调服务职责。

  (二)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对拟上市公司的培育、审核及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行为的协调指导职责。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我市金融产业的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建设济南市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措

  施,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工作动态,制定推进金融市场发展和拓宽融资渠道的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研究制定建立济南市金融安全区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宏观管理全市

  地方金融业。(三)负责国家驻我市金融监管机构和国有、股份制及(境)外资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服务,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四)组织、规划、培育、筛选、指导我市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

  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五)跟踪监测我市上市公司的运行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我市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参与

  策划、指导、规范重大资产整合、重组及融资工作。(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金融办内设4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总体掌握全市金融运行情况,了解国内外金融动态和外省市成功改革信息、经验。负责全市银行、保险业及其它金融机构运行情况的数字统计、情况分析、材料汇总及领导讲话、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人事、档案、督察、财务、保

  密、信息、信访和后勤服务,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及干部人事工作。(二)发展规划处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市金融业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研究制定建立济南市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措施,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我市金融业发展的走势及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及政策性建议。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联系,组织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本市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并协调解决引进

  国内外金融机构中应由我市地方解决的重大矛盾和问题。(三)上市指导与证券处

  负责组织、规划、培育、筛选、指导和审核本市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代表市政府出具同意企业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协调与中国证监会的关系;跟踪监测本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的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本市重大资产整合、重组及融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市定向募股企业的股金清理、整顿、规范工作;总体掌握我市证券、期货业运行情况;负责辖区内证券机构、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期货行业协会的协调工

  作及信托投资公司,典当业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四)协调服务处

  协调、引导、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我市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

  支持力度;加强与国家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及驻本市各类银行、保险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协调解决驻本市银行、保险机构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研究并组织实施培育良好信用环境,建立济南金融安全区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机构,做好对地方商业银行及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指导和协调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协调解决地方商业银行和

  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发展、重组、改制中应由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金融办配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机关编制总额26人。领导职数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长4人,副处长4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人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篇十三: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24•【字号】辽政办发[2009]77号•【施行日期】2009.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7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

  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4号),设立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正厅级建制,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省金融运行情况,拟订我省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订促进全省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政策措施。

  (三)承担与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对我省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四)负责整顿和规范我省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协调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维护金融稳定。

  (五)研究拟订改善我省金融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吸引、聚集金融资源,加快我省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六)指导全省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我省金融机构的设立、改制、重组。

  (七)研究拟订我省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推进全省非国有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和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省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研究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工作和上市公司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我省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资产重组等工作;负责拟订省本级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计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出具企业上市相关文件。

  (九)研究制定促进全省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积极推动全省农业保险业务开展。

  (十)研究制定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金融办设6个内设机构:(一)秘书处。负责机关会议、文电、保密、档案、信访、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机关外事与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综合调研工作。(二)发展与稳定处。研究分析全省金融形势、运行情况;拟订全省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促进全省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改善金融环境、推进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会同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研究落实金融稳定相关政策、法规;协调落实省政府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协调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专案处置工作。(三)资本市场处。负责组织和推进全省非国有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组建和管理股权登记托管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和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场外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协调金融监管机构对我省期货机构的监管。负责全省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拟订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我省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入库企业的审核及数据库的维护管理;负责拟订省本级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计划和组织实施;根据省政府授权,出具企业上市相关文件;负责指导推进全省股份制公司改制和设立工作;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

  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及并购、资产重组等工作。(四)银行保险处。配合、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加强我省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管;加强与银行、保险

  机构的联系、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推进全省农村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业务的开展;协调推进全省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和改制工作;指导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融资方式和融资产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参与全省重大项目的融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审查批准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业务范围及股权变更等事项;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研究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六)融资担保监管处。研究拟订全省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审批;负责全省融资性担保业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制定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防范和处置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置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的风险;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重组和市场退出。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办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事项。三、人员编制(略)四、附则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篇十四: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工作办公室岗位职责手册

  金融办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我市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建设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研究。(二)负责全市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工作。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三)负责联系国家和省驻郑金融监管机构,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四)联系各类金融经营机构。负责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入驻。服务国有、股份制及(境)外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政府融资、指导企业与金融单位项目对接,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五)负责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研究拟订全市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参与政府及企业债券发行初审工作。跟踪监测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我市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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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建议。协调上市公司的购并重组、配股增发及再融资工作。协调、监督辖区内证券中介机构规范管理与运作。

  (六)负责和指导市属金融企业和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指导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产权交易市场等各类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规范运作;指导县(市)、区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七)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有关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九)负责承办全市金融方面的文电和会议。(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十一)打击地下炒金公司(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融办人员岗位职责:市政府金融办主任郝伟主持金融办的全面工作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郭文燕负责拟订全市地方金融证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促进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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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业和期货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和政策的拟制;负责全市地方金融、证券、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宣传及有关报表的统计汇总;组织金融证券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制定全办内部运行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文印收发、议案提案办理、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全办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办后勤管理。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赵志昌负责郑州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起草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文件;接受各成员单位报送的非法集资案件信息,按程序将案件向市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交办;负责非法集资工作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刘洪波负责协调、引导、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我市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与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及各类银行、保险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协调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研究并组织实施培育良好信用环境,建立济南金融安全区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对地方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资产运营情况的监督、监测,指导和协调其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协调解决其设立、发展、重组、改制中应由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做好对辖区内各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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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当行的宏观管理及监督指导工作。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李新锋负责研究起草全市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股份有限公司

  的设立、股权(本)调整的初审和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与监管;负责制定上市后备企业培植发展规划,组织、培育、筛选、指导上市后备企业。负责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的初审、上报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代表市政府出具同意企业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协调与中国证监会的关系;跟踪监测本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的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本市重大资产整合、重组及再融资工作;负责我市证券、期货行业协会的协调工作;负责与证券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的规范与监管;负责政府、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上报和监管工作,并协调解决发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全市信托投资公司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及创业投资公司、担保投资公司等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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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3•【字号】陕政办发[2007]27号•【施行日期】2007.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7]2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经2006年9月28日省编委会会议研究,同意设立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为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的正厅级机构。

  一、职责调整将现省国资委承担的国有企业上市审核推荐和省发展改革委承担的非国有企业

  上市审核推荐职能一并划入新组建的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将省政府办公厅财金处职责全部划入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税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财税和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二)承办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来文、来电和设区市政府、省政府财政、地税、审计、信托、证券、保险、投资等部门及国家部委驻陕财政、国税、审计、金融等机构向省政府的请示、意见、报告;负责省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三)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分析全省宏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研究制订全省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服务和管理。(四)负责全省地方金融机构管理和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改革及重组工作,优化地方金融资源的配置;协助和配合中央驻陕金融监管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地方政府与中央驻陕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并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五)负责全省国有企业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工作,非国有企业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工作,上市公司制度规范和监管指导工作。(六)组织协调省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地方金融市场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利用资本市场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打击非法金融行为。(七)承办省金融发展和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金融工作办公室设3个职能处室:(一)财金综合处。承办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来文、来电和设区市政府、省政府财政、地税、审计、信托、证券、保险、投资等部门及国家部委驻陕财政、国税、审计、金融等机构向省政府的请示、意见、报告;负责起草审核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业务的文稿、函电;参与有关全局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财税、审计和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负责金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调查分析全省宏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订全省金融业发展规划;负责联系协调各金融监管部门的业务;承办省金融发展和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金融服务处。负责地方银行、信托、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管理和发展、改革和重组工作;负责与中央驻陕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做好防范化解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地方金融市场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利用资本市场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打击非法金融行为;协助和配合中央驻陕金融监管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三)资本市场处。负责地方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管理和发展、改革及重组工作;研究提出地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负责全省国有企业的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工作,非国有企业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工作,上市公司制度规范和监管指导工作;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

  司规范发展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人员行政编制16名,其中:增加6名行政编制,划入省政府办公厅财金处4名行政编制,不足部分通过接收军转干部等充实。省金融办主任1名(省政府1名副秘书长兼任),专职副主任(副厅级)2名,处级领导职数6名(含划入省政府办公厅财金处2名处级领导职数)。省金融办工作人员应懂银行、保险、信托和证券业务,部队转业干部应经过金融业务培训,达到上岗要求。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组建后,撤销省政府办公厅财金处,人员编制划入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篇十六: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二:收入决算表表三:支出决算表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拟定金融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与自治区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统筹协调和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

  3.组织、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的监督和协调。

  5.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的监督和协调。

  6.拟订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企业改制上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建设。

  7.拟订保险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保险市场,推动保险业务的开展。

  8.按照管理权限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业务进行初审,负责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

  9.拟订全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实施办法,负责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的相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政办〔2010〕194号)等文件精神,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为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内设综合科、银行科、证券期货和保险科3个科。截至2018年12月末,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共有干部职工14名,其中:在职在编人员9名,借调人员5名。

  第二部分: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1107.88万元,支出总计1107.88万

  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33.6万元;分别增长3.13%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本年收入总计1107.88万元,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292.49万元;占比26.40%:为柳州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其他收入576.29万元,占比52.02%: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推进企业上市补助经费、2017年小额贷款公司业务风险补偿资金、全年基本户存款利息收入等。3.上年结转239.11万元,占比21.58%: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本年支出合计1107.88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223.47万元,占20.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2.项目支出717.70万元,占64.78%:主要用于推进企业上市补助经费、推进企业上市前期工作专项、会议支出、培训支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农村金融改革专项、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专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专项、办公设备购置、协调金融机构专项、采购保密检查设备、装修质量保证金、创建发展绿色金融试点城市经费、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专项经费、自治区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补资金、2017年小额贷款公司业务风险补偿资金。

  3.年末结转与结余166.71万元,占15.05%:为本年度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27.86万元、

  527.8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7.16万元,减少65.77%。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4.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93%。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1.93万元,下降41.79%。(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4.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3万元,占6.23%;医疗卫生与

  计划生育支出12.02万元,占3.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84万元,占1.0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98万元,占1.36%;金融支出305.65万元,占83.77%;住房保障(类)支出15.63万元,占4.2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1.22万元,支出决算为36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文件批复我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虽为1321.22万元,但实际上部分预算指标市财政局没有下达我办,而是由市财政局对应业务科室直接管理和支付,因此,由市财政局对应业务科室直接管理和支付的390万元无法列入我办决算范围,我办年初预算和决算数据存在口径不一致的情况。我办决算数据如果加入由市财政局对应业务科室直接支付的390万元专项经费,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际应为75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实际应为57.13%。二是部分专项工作,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等,因受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影响,需放到下一年继续推进,相对应的部分专项经费经向财政申请同意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退休一人,年中追加了2018年退休费用。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

  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7万元,支出决算为2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退休一人,社保费用支出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2018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981.10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专项工作推进受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影响需放到下一年继续推进,相对应的部分专项经费经向财政申请同意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二是市财政局改变支付渠道,由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直接支付专项经费390万元,而专项指标未下达我办,致使我办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无法体现该部分专项经费支出,所以包含该部分专项经费支出后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决算实际应为39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实际应为40.14%。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决算数大

  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为上年结转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经费,未列入2018年部门年初预算。

  7.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19.26万元,支出决算为14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2018年增人增资、绩效奖励等。

  8.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67.7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专项经费未能按预算支出进度执行,我办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分为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计划检查49家次,由于2018年度有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因经营状况不佳,向我办申请不参加现场检查,因此2018年实际检查家数减少,相应第三方的聘请费用支出减少,同时,2018年度自治区金融办和相关部门未安排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外出考察、培训等,因此考察、培训的预算费用未使用;二是培训支出未能按预算支出进度执行,原计划2018年举办的后备企业资本市场知识培训班由于课酬费不足,未能如期邀请到相关专家到我市进行培训;三是打击处置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未能按预算支出进度执行,2018年无符合举报奖励发放的情况。

  9.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3万元。决算数大于

  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17年度绩效考评奖励。10.金融支出-金融发展支出-其他金融发展支出。年初预

  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2018年下半年自治区下达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补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6.1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一人。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8.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85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8.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6.2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79万元,下降2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4.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5万元,下降63.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略微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赴香港推进轨道集团子公司东通公司和东城集团境外债券路演活动,因公出(境)活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50万元,占75.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占24.62%。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一是赴中国香港推进轨道集团子公司东通公司境外债券路演活动支出0.75元;二是赴中国香港推进东城集团境外债券路演活动0.74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8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上级部门及金融机构。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来宾40人次。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0万元、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持平。其中,支出情况为:2018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等于预算数。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674.2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二)根据项目绩效管理设置的年度目标、年度绩效指标值打分,本部门项目自评分数为94.25分,自评结果为优秀。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7万元,比2017年增加2.9万元,增长11.34%,增长原因是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7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83万元、服务支出29.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

  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篇十七: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0.14•【字号】苏政办发[2005]109号•【施行日期】2005.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0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

  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二00五年十月十四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促进全省金融业发展,加强对金融业的统筹和服务,成立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为省政府管理、服务、协调金融工作的直属

  机构。省金融办为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挂靠省政府办公厅。一、主要职责

  (一)配合协助国家货币政策的贯彻落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金融机构执行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决定和工作部署,协调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

  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二)研究拟定全省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协调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

  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三)协调、组织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协助和配合中央驻苏金融机构对地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地方政府与驻苏中央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解决金融业改革与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

  和问题。(四)协助配合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和提示,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配合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全省股份公司设立和改造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省政府交办的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指导和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六)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金融办设4个职能处室。(一)综合处

  研究草拟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的

  政策意见;综合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拟定发展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保险业务的政策意见;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综合内务、事务;负责会议、文秘、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配合人民银行等部门开

  展反假币反洗钱工作。(二)银行处

  联系本省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配合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协助有关部门监测并提示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协调组织防范和处置风险,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金融工具创新工作;协调处理需地方政府解决的相关金融

  问题。(三)保险处联系全省所有保险机构,协助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对地方保险机构进行监管;协助有关部门监测并提示地方保险机构的金融风险,协调组织防范和处置风险,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相关金融工具创新工作,促进本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四)资本市场处分析资本市场形势,研究提出全省发展资本市场的政策意见;根据《公司法》规定,承办省政府交办的股份公司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等审批事项,办理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备案管理;承办省政府交办的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推进企业上市;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开展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办理企业债券的审核、发行工作;联系、指导资本市场的相关协会,指导、协调各市上市工作办公室(或相应机构)的工作。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省金融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2名;正处长4

  名。

  四、其他事项省金融办挂靠省政府办公厅,机构编制、干部人员、行政后勤、工资福利、党

  务工会、纪检监察等纳入办公厅统一管理。将现江苏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能和人员整建制划入省金融办,撤销江苏

  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原核定编制予以收回。

  

  

篇十八: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6•【字号】扬府办发[2006]138号•【施行日期】2006.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06〕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

  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

  扬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金融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强对金融业的统筹和服务,成立扬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为市政府管理、服务、协调金融工作的直属机构。市金融办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挂靠市政府办公室。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货币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金融机构执行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政策、决定和工作部署,协调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加强金融信息交流,研究拟定本市金融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三)协调、支持和配合驻扬金融监管机构对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地方政府与中央、省金融机构及其驻我市机构的联系;引进驻苏地方金融机构在扬州设立分支机构;协调解决金融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四)协助配合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和提示,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配合制定金融突发事件预案;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五)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本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协助对我市创业投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典当等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办股份公司设立和改造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指导和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金融办设2个处:银行与保险处(挂“综合处”牌子)、资本市场处,均为正科级。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金融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长2名,副处长2名。四、其他事项(一)市金融办挂靠市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干部人员、行政后勤、工资福利、党务工会、纪检监察等纳入办公室统一管理。(二)不再保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挂的“扬州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牌子,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划入市金融办。

  

  

篇十九: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福州市投资促进局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福州市投资促进局的通知闽政办201217号设立福州市投资促进局加挂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作为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合署办公正处级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投资促进局(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2〕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投资促进局(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福州市投资促进局(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福州市投资促进局的通知》(闽政办〔2012〕17号),设立福州市投资促进局(加挂“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作为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合署办公,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的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将省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管理的职责划给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上传者知盟网http://www.zhimengwang.com

  (三)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指导、推进全市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推动企业直接融资的职责划入市投资促进局。

  (四)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承担的综合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和投资促进的职责划入市投资促进局。

  (五)将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综合协调产业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的职责划入市投资促进局。

  (六)加强综合协调央属企业、外资(含港澳台)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

  (七)加强企业融资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培育资本市场,推动企业直接融资。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金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提出本市促进招商投资、改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督促各项政策的落实;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促进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方案,组织拟订全市产业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三维”项目总牵头、总协调、总推进;负责跟踪推进和督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产业对接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政策、投资环境和城市形象的宣传推介;编制全市投资指南、招商项目资料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承担重要投资客商的接待工作。

  (四)加强招商投资环境建设,负责协调解决投资企业的投诉事项,协调重大项目的推进,促进项目落地;创新招商引资、投资促进运作方式。

  (五)负责与境内外招商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交流;负责全市招商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及招商信息的网上发布。

  (六)负责联系在榕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组织,建立信息沟通和服务机制,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为各类金融机构在榕发展提供完善的服务平台,促进金融市场协调发展。

  (七)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发展。

  (八)承担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牵头研究落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我市金融风险预警和金融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组织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全市金融征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本地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指导县(市)区地方金融工作;指导推进榕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开展对外金融合作交流,促进我市金融业对外开放。

  (十)研究提出全市资本市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全市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和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企业直接融资。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和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创新用人机制。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投资促进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调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牵头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承担机关文电、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会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督查督办和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出国人员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和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三维”项目重要客商接待。

  (二)综合法规处

  组织起草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金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提出本市促进招商投资、改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研究分析国内外招商引资动态,牵头调研全市招商投资和金融工作等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的任务分解、统计分析、考核评价,并提出奖惩意见;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政策、投资环境和城市形象的宣传推介,编制全市投资指南;加强招商投资环境建设,负责受理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投诉事项,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负责全市招商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及招商信息的网上发布。

  (三)央企投资促进处

  指导全市对中央企业及大型国有企业的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拟订相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招商活动;负责与境内相关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建立健全招商项目资料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负责招商项目的综合协调、跟踪推进和督促指导,做好对接工作,促进项目落地;负责相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统计分析和考核评价;指导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

  (四)外企投资促进处

  指导全市对外资(含港澳台)企业的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拟订相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招商活动;负责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建立健全招商项目资料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负责招商项目的综合协调、跟踪推进和督促指导,做好对接工作,促进项目落地;负责相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统计分析和考核评价;承担有关出国(境)招商组团工作;指导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

  (五)民企投资促进处

  指导全市对民营企业的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拟订相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招商活动;负责与境内相关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建立健全招商项目资料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负责招商项目的综合协调、跟踪推进和督促指导,做好对接工作,促进项目落地;负责相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统计分析和考核评价;指导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

  (六)金融处

  联系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保监局和在榕的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以及相关金融业组织,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市银行、保险、信托等机构设立、发展工作;分析研究我市金融行业的运行态势,提出促进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亚行、世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国开行等综合性开发金融机构以及各商业银行在榕长期合作。指导本地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指导推进榕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开展对外金融合作交流;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为各类金融机构在榕发展提供完善的服务平台,促进我市金融业对外开放和金融市场协调发展;负责牵头研究落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我市金融风险预警和金融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组织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集资、假币、洗黑钱等非法金融活动,维护福州金融稳定;承担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推进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发展;推动我市金融征信体系建设。

  (七)证券与资本市场处

  联系福建证监局,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资本市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全市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和建设工作,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培育上市后备企业,组织企业上市审核,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企业直接融资;负责拟订市本级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申请和上报,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和落实情况;推进基金、创投、期货、股权等证券期货业的发展;承担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我市打击非法证券有关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机关党组织按《党章》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投资促进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一)招商引资方面的职责分工。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规划编制、宣传推广、综合协调、督促跟踪,具体负责特别重大项目的全程跟踪和项目落地。原归口负责招商引资的部门仍按各自分工做好相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1〕104号)不再执行。

  (二)本规定由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福州市投资促进局(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篇二十: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庆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预算法》和省、市文件要求,现将庆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收支决算公开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一、单位基本情况(一)主要职能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庆政办发〔2014〕156号)文件,我办工作职能主要有十项:一是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制定全市金融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建立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联系驻庆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金融监管工作,整顿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三是推进全市金融体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健全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入驻、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促进金融产业有序发展,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指导资本市场发展,推进企业债券融资和上市融资,协调监管小额贷款公司;五是负责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参与制定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的融资方案,推动政府创业投资基金、股权(产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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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规范发展;六是负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组建、管理、改革与发展,指导金融人才引进和金融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对民间金融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七是协调推进全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及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八是承担县(区)政府金融工作和驻庆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经营业绩的考核评定工作。九是承办市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联系指导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协会工作。十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市政府金融办成立于2007年4月,2008年12月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7月更名为庆阳市金融管理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2014年10月升格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省政府基于机构名称省市保持一致的要求,再次更名为庆阳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定编制15名(机关事业编制14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2016年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时,将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编制划转市纪委。截止2017年底,实有编制13名(机关事业编制12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内设人事秘书、综合、银行保险、地方金融4个科室。实际供养人员14人(在编在岗干部12人,工勤人员1名,我办原副主任唐述锋调任庆阳市农业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人事劳资关系为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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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我办决算收入323.4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7年,决算支出323.4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60.98万元,占49.77%;项目支出162.46万元,占50.23%。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65万元,占96.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万元,占1.6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36万元,占1.66%。1.收入支出与上年决算对比分析2017年,我办各项收入、支出均为323.44万元,比2016年各项收入、支出298.89万元增加了24.55万元,增长8.21%。其中基本支出160.98万元,比2016年支出128.89万元增加了32.09万元,增长24.9%,增长部分主要是人员增资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2017年项目支出162.46万元,比2016年支出170万元减少7.54万元,降低了4.44%。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2017年,我办财政拨款支出323.44万元,比年初预算293.27万元增加了30.17万元,差异率10.29%。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3.27万元,决算数160.98万元,差异率为20.79%,主要是人员工资增资和公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项目支出预算数160万元,决算数162.46元,差异率为1.54%,主要增加了农耕文化节(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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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接)、对庆阳市创业扶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费。(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2017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2.35万元,比年初预算3万元少支了0.65万元,比2016年度2.91万元减少了19.24%。2017年“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承担了金融机构省级分支机构、有关企业来我市考察调研的接待工作,年内共接待16批次80多人次。没有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我办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7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11.38万元,增长65.44%。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之后,从2017年开始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我办2017年共发放公务交通补贴12.92万元。若扣除该项支出,我办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还减少了8.86%。(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我办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25万元。(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办共有车辆0辆,无价值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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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六)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5个(金融改革发展专项

  经费、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运行经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市创业扶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经费、农耕文化节金融产品对接经费),涉及资金162.46万元,占一般公共

  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金融改革发展专项经费、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运行经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市创业扶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经费、农耕文化节金融产品对接经费等5个专项自评得分分别为98分、98分、97分、99分、98分。5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5万元,执行数162.46万元,完成预算的90.01%。主要产出和效果:2017年,我办严肃执行财政下达预算指标及支出范围,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科学合理管理资金,健全会计制度,规范核算处理会计账务,项目实施效果良好,资金使用效率较高。利用5个专项126.46万元项目预算资金,重点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坚持深化重点领域金融改革创新,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努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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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金融稳健发展。一是推动社会融资稳健增长。引导金融机构顺应形势、把握大局,主动对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截止2017年底,全市银行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同比分别增长8.08和4.79个百分点。引进银行省级分行、保险省级分公司以及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12批次密集来到我市调研,就金融支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达成了合作意向。建行甘肃省分行、中行甘肃省分行分别与我市签订了《住房租赁战略合作协议》和《精准扶贫战略合作协议》,甘肃银行与我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水利、能源、棚改等重点领域的13个重点项目,给予融资额度147.23亿元。通过组织企业外出学习、引进证券机构进行“一对一”辅导等办法,引导企业转变观念,争取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截止2017年底,全市在甘肃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中小企业达到62家,在省外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6家,新增融资29.46亿元,累计融资65.57亿元。二是金融助推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稳健发展,在强化制度建设、内部管控的基础上,建立了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大数据综合管理软件平台,切实提升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资金管理风险防范能力,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平台、资金互助、产业导引作用逐步凸显,撬动银行信贷投入脱贫攻坚,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截止2017年底,全市1270个资金合作社注册资本金达到42500.78万元,入股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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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到17.76万户,累计发放各类贷(借)款52.62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84.94%,发放“金桥工程”扶贫攻坚贷款13.41亿元,涉农种植、养殖、加工、运输等多个行业,其中小微企业136户、6.6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70户、0.79亿元,农户11407户、5.93亿元。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创新涉农保险产品,拓宽保险覆盖领域,推动了全市脱贫攻坚进程,2017年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763.82万元,支付赔款3739.94万元。以扶贫和公益为载体,运用“公益中国”共享平台创新扶贫模式,在环县、镇原县、华池县、宁县开展“公益庆阳”精准扶贫试点工作,传播公益扶贫理念、塑造公益文化、传播社会正能量,运用公益理念、“互联网+公益”思维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正式引入建设银行涵盖住房租赁监管、住房租赁服务共享、企业租赁资产管理、住房租赁监测、政府公租(廉租)住房管理等五大系统的全场景“公有云”IT服务平台,为住房租赁提供全链条系统服务。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在庆城县策划搭建了2017’中国(庆阳)农耕文化节金融产品对接展厅,组织庆阳银监分局和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家国有保险业金融机构、3家证券机构共40多人参与,向广大群众和涉农企业宣传金融产品,提供融资服务。三是金融生态环境趋稳向好。坚持“依法监管和在发展中化解风险并重”的原则,重视整顿金融市场秩序,注重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影子银行、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和风险排摸工作,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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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对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互联网金融风险、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利用庆阳诚信“红黑榜”平台,定期发布诚信规范经营和违法违纪金融机构,形成强大威慑力,全面防范化解金融潜在风险。坚持“以防为主、疏堵结合”原则,注重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提高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苗头。年内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场次,参与群众2万余人,发放各类非法集资宣传册(单)2万余份,张贴、悬挂宣传海报、横幅等100余个,在《陇东报》开辟“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息诱惑”专栏20期,组织市区机关单位、金融机构、社会群众800余人观看了非法集资专题片《贪欲泥沼》。三、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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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活动的支出。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其他费用。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1.1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发生的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11.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1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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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收入决算表3.支出决算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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