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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16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2-03 01:05:02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16篇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调研报告:纪委关于强化“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调查  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骨干力量,强化“一把手”监督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16篇,供大家参考。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16篇

篇一: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调研报告:纪委关于强化“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调查

  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骨干力量,强化“一把手”监督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也是亟待突破的工作难点。区纪委结合工作实践和典型案例,从三个方面对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进行调查研究。

  一、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一把手”违纪违法,背后大都有监督、制度、意识等层面的原因:(一)监督力量偏弱,“一把手”监督失之于宽松软目前,针对“一把手”的监督力量较为分散,未形成整体合力,表现为“两不两缺”:1、党委监督不够全面。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但在实践中,部分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较为片面:干部考核任用方面,偏重经济发展、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显绩,不重道德品质、民主作风、廉洁自律等潜绩,出现重选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现象;党内政治生活方面,部分党委对下级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不够,党内谈心谈话不够,对干部情况,思想动向不能及时掌握;干部教育方面,部分党委没有抓好对下级“一把手”的廉政教育、警示提醒,廉政教育需要强化;党风廉政巡察方面,一些地方巡察方式滞后,巡察覆盖不够,不能精准发现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利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2、纪委监督不够扎实。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检查是职责所在。从实践看,纪委对“一把手”监督存在不实问题:有的“四种形态”

  运用不好,不注重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发现“一把手”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往往会网开一面,不及时跟进批评教育,导致干部小错变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有的执纪问责不严,对出现严重违纪问题的单位,没有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板子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执纪问责的警示震慑作用发挥不够;有的派驻监督弱化,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一把手”行使权力情况监督不够,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监督实效较差。

  3、同级监督缺少力度。单位班子成员和“一把手”长期共事,熟悉“一把手”思想、工作、生活、廉政状况,具备监督优势,但同级监督普遍缺少力度:有的不愿监督,信奉好人主义,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刻意回避和掩盖矛盾,即使发现问题也不向上反映;有的不敢监督,认为提意见会被“一把手”打击报复,会被上级党组织视作“搞不团结”,进而影响自己的进退留转;有的不便监督,单位“三会一课”制度贯彻不好,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正常开展,对“一把手”存在的问题不能讲清楚、谈透彻,干部意见建议不能充分表达。

  4、群众监督缺少渠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群众是最好的监督员。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持续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权力清单、预算资金、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内容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压缩了寻租空间,保障了权力规范运行。但在实践中,很多公示仅有整体描述,缺乏具体细节,导致领导用权缺乏“透明度”,群众监督缺少“知情权”。特别是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多,身边问题和意见建议难以反映,对“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只能旁观、无法评判,想监督而无法监督。

  (二)制度建设偏弱,“一把手”用权缺乏刚性约束

  实践中,“一把手”监督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制度的源头治理作用没有充分发

  挥,干部用权缺乏刚性约束。

  1、旧方难治新病,制度缺乏时代性。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党规党纪,为加强干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提供了制度遵循。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基层单位没有深入贯彻上级精神,对已经滞后的监督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充实内容,习惯用“旧药方”解决“新病症”,制度的监督效力难以发挥。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受到问责的领导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但一些单位并未据此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实领导干部对问责情况作深刻检查等内容,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监督作用无形中被削弱了。

  2、药方不对病症,制度缺乏操作性。基层制定“一把手”监督制度,应该立足实际、找准问题,做到量身定做,避免照搬照抄,确保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实践中,在上级党组织出台“一把手”监督制度后,一些基层单位没有深入研究本单位权力范围、结构、流程,去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而是照抄上级制度,出台的制度原则性有余、操作性不足,制度笼子扎得不细不密,对权力的制约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3、开方却不下药,制度缺乏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在执行,制度脱离执行就是空文。一些地方虽然制定了规范的“一把手”监督制度,但只是纸上印印、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实施中缺少宣传、缺少推进、缺少监督,制度难以落地生根,权力实际运行与制度设计初衷相背离。一些上级党组织不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查问责没有及时跟进,压力传导不下去,也影响了制度生效。

  (三)干部党性意识淡薄,逾越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

  少数党政“一把手”党性意识淡薄,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在违纪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

  1、被监督意识淡薄。监督是对干部的厚爱,但部分“一把手”缺乏被监督意识,原因是存在三种思想:一是官本位思想。有的习惯发号施令、独断专行,只能指挥监督别人,不能接受别人监督;二是权威论思想。有的认为被监督是组织对干部的不信任,会破坏“一把手”的权威和形象;三是特权论思想。有的缺乏党内监督无禁区的意识,将自己置于监督之外,拒绝接受各类监督。以我区查处的原环保局局长王XX违纪案为例,王XX连续多年不按规定如实报告妻子购置房产、儿子注册公司、个人处置房产等个人有关事项,刻意逃避正常的组织监督。

  2、纪律意识淡薄。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但少数“一把手”依然我行我素,对纪律要求置若罔闻,不遵规不守纪,频繁触碰纪律底线。以王XX违纪案为例,其主要违纪事实包括对抗组织调查,收受现金、购物卡,接受企业安排的旅游,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纵容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处置危险品,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一个人就触犯了六大纪律。

  

篇二: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派驻人员代表上级机关参与入驻单位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领域在?一子落而满盘活?的关键环节在?拍一板而定全局?的重大决策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防止下级?一把手?独断专行甚至为所欲为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加

  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7月3日至4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明确提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重点是做好干部教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全方位管理,加强党内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

  这次会议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增强了信心,作为xxxx,我们在深感使命光荣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肩头的责任重大。下一步,如何结合我xx干部监督工作实际,突出抓住管好干部、从严治吏这个关键,特别是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将是我们探索尝试的重点。具体来说,我认为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着力抓源头,严格把好思想教育关。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是行使权力的关键岗位,实现对干部严格有效的管理监督,关键在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

  督。在一把手的选用管理上,要切实把好关口,特别注重德的表现,选准用好那些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原则性强的领导干部。要注重针对性教育管理,加强对上任之初、退休之前、提拔无望和任职时间较长的一把手的教育监督;

  针对一把手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要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教育引导一把手树立民主、制度和群众观念,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每年在年度考核时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测评,对测评结果差的要限期改正。

  二、着力抓重点,切实加强关键领域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规范一把手的选人用人行为,强化对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在重大决策上,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度。实践中最有力有效的监督还是来自上级的监督,特别是上级一把手的监督,以及任命、管理部门的监督。要不断强化上级抓一把手管理监督责任制,督促上级一把手勇于尽责,经常检查下级一把手用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抓好经常性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防止思想滑坡;

  开展党纪政纪教育,消除法治盲区;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克服侥幸心理。二是抓好针对性教

  育。对管人财物、管工程,以及财务、审计部门“一把手”等重点对象重点抓;

  在传统节假日,以及领导干部家庭出现婚丧喜庆、子女升学、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等重点时机重点抓。三是抓好综合性教育。要按照教与引结合、引与防结合、防与惩结合的思路,切实加强“一把手”廉政教育,使其牢固树立高压线意识,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加大监管力度,着力解决“上级监督太远”的问题。一是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员派驻制度。派驻人员代表上级机关参与入驻单位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领域、在“一子落而满盘活”的关键环节、在“拍一板而定全局”的重大决策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防止下级“一把手”独断专行,甚至为所欲为。二是尽快制定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制度。尽快建立抽查制度,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一把手”重大事项报告,改变重报告轻核实的现状。抽到的报告要事事核实,较真到底,使其不敢虚报、漏报,将抽查情况存入个人档案。三是不断推进纪检和组织部门联合巡视制度。巡视工作要对各级班子“一把手”实现全覆盖,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深挖线索,严肃查办,纠风正纪,重典治乱,形成威慑,以此强化上级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创新领导体制,着力解决“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一是不断强化上级纪委领导权。在人事安排方面,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

  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的工作机制,确保上级纪委对纪检监察战线人事工作的领导权;

  在执纪问责方面,特别是在查办腐败案件时,更要突出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权;

  在制度设计方面,尽快出台保障双重领导体制运行的具体程序,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二是逐步增加纪委在干部管理中的话语权。配备直属单位“一把手”时,要增加纪委发言权,真正把干部的道德品行考察作为首要标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乘势而为开新局。在体制机制创新及磨合时期,要勤勉敬业,以高度的职业自觉,切实做好对同级班子“一把手”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可能违纪的有关线索和问题,纪委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一抓到底。建立分权机制,着力解决“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分权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核心环节。一是班子内部要进行科学分工、合理授权。要通过分工合作,防止“一把手”权力上一把抓,管理上一竿子插到底,大事小事一言堂;

  防止副职“工作时是包身工,决策时是稻草人,拍板时是局外人”,充分发挥出班子的整体功能,不断提高组织运作效率。二是坚决执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在“三重一大”

  问题上,要细化优化固化决策程序,禁止“一把手”在重大问题上率先发表导向性意见。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严格实行票决制,同时写实决策详情,要求参会人员对自身投票情况背书,以便日后实行责任追究。三是逐步试点、稳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要在试点单位公布“一把手”权力清单,明确界定“一把手”到底有多少权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逐步减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做到全程有效控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四是借鉴探索“一把手”不直接分管重大敏感工作。对人财物等敏感工作,推行“副职分管、‘一把手’监督、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新的工作决策机制,把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开来,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约束机制。

  

篇三: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

  报告是一种公文格式,专指陈述调查本身或由调查得出的结论,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居于领导班子的核心地位,担负着领导全面工作的重任。同时又拥有较大的权力,在群体活动中起着组织、指挥和决策的主导作用。那么,怎样才能抓好这种特定的角色位置在党内监督呢?笔者认为,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充分发挥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作用上级组织在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好下级一把手的前提下,要继续对其进行跟踪监督,决不能以为将某人推上一把手位置就算大功告成。在违法乱纪的干部档案里不乏这样的案例:有的人走在领导岗位或当上一把手后,他们身上存在的缺点甚至错误被人为地掩盖起来而得不到组织的及时警示和纠正,结果积小成大,慢慢变深,滑入泥坑。由此可见,那种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平常疏于教育,放弃监督,硬要重新调整班子活出了乱子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只会危害党的事业,错过干部教育的时机。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讲话时指出:有些人早就有不廉洁行为了,但我们在考察干部时确未能发现,结果导致其中一些人仍继续得到提拔和重用。社会上有人把这种现象说成是‘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干部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我们要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加大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在经常性的考察中,要进一步拓宽视野,既要听取一把手的汇报,更要听取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还要沟通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以便去伪存真,准确地把握一把手的本质和主流。

  二、要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同处于一个领导集体中,班子成员和一把手有更多的接触和了解的机会,监督起来最直接、最方便。但这里的关键是班子成员要有坚强的党性,敢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就一个班子而言,团结战斗不等于一团和气、彼此护短;尊重一把手不等于盲目信赖、庸俗迎合;互相监督决不是离心离德、搞窝里斗。毛泽东同志曾经告诫我们身边要有不同的声音。所以班子成员都应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在坚持实事求是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坦陈己见,特别是对一把手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制止的要制止,达到优势互补和相互监督之目的。三、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根据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不论职位高低、资历深浅,都要编

  入党的一个基层支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大量事实证明,只要各级机关党组织坚持正确的学习、生活制度,按照党章规定行使对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就能够有效地防范、遏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然而,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机关党组织行使监督的职能仍然在较大层面上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与监督领导干部相关的机制动力严重弱化。一些地方提拔、任免干部不征询机关党组织的意见,部分单位党组织(党委)民主生活会部吸纳机关的党组织专职书记参加,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和一把手不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党内活动,诸如此类游离于机关党组织监督之外的现象已酿成许多不良后果。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因受贿罪被逮捕,其反省中有这样一句话:领导干部的组织生活不正常、失去来自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帮组。他的这种抱怨虽然不能为其开脱罪责,但确实发人深省。

  四、要充分发挥党内外群众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群众拥有监督权利,也最讲实际,他们对党和政府形象的评价往往是通过贴近其生活领域的党政领导干部这个窗口来观察的,排头兵的权利运行是不是为人民服务,是他们关注的焦点,评说的热点,何况众人的眼睛本身就有巨大的威力,可以弥补其他监督主体视野的不足,令伺机越轨者心惊胆战。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邓小平同志指出:扩大群众的监督,很重要。但是,由于认

  识、机制、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当前的群众监督尚缺乏应有的力度,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不愿监督。有的人难以跳出功力的束缚,以是否直接有害自己利益为前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不敢监督。有的人认为自己被人家管着,担心提了意见会给小鞋穿。三是不能监督。有的人认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活动空间大、层次高,加之不少东西被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情况不明自然也就谈不上监督。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注重教育群众树立全局观念,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参与监督。要注意发动群众辩证地观察领导干部队伍,克服行驶监督权利的机制。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针对新形势下党政一把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吉安县立足防范,着眼治本,不断完善和创新干部监督机制,提高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监督范围念好广字经。一是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和法院等部门了解掌握一把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特别是了解掌握一把手是否利用职权为家属、子女和亲朋好友开脱罪责、纵容包庇等行为。二是从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了解掌握一把手是否依法纳税,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直接或间接违规非法经商,从中渔利等行为。三是从组织、人事等部门了解掌握一把手是否在评定职称、调资晋级、年度考核、发展党员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现象或行为。四是从群众来信来访中了解掌

  握一把手八小时之外情况,通过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重点对党政一把手生活圈、社交圈情况进行监督,解决了领导干部工作之余的行为难掌握、难了解的问题。

  二、监督措施念好实字经。一是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修订和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常委会表决制度》等规章制度,规定凡研究决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战略部署,指导方针和重大决策,以及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等必须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干部事项,还应逐个表决,不允许个人说了算,保证了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执行。二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在同一单位任职满三年或职务变动时必须进行任中或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对经济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组织出面谈话教育,打招呼,敲警钟,并责成改正;对问题较多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实施诫勉;对严重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近三年来,共实施县直部门和乡镇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105人,发现并查处了34起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7万元。根据审计结果,有2名干部被诫勉,4名干部被免职,8名干部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名因职务犯罪被判刑。三是落实对一把

  手廉洁自律的监督。针对一把手独掌人、权、物大权的特点,提出了四不、五严禁的纪律要求。四不即工程承包不插手,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不插手,涉嫌亲友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插手,有关亲友的人事安排不插手;五严禁即严禁一把手傍大款,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发包承包;严禁违反规定干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租、出让拍卖;严禁超越职权规定插手和干预拨款贷款,严禁为经济诉讼案件当事人说情。

  三、监督标准念好高字经。一是实行末位淘汰制。为树立干部无功便是过的观念,解决干部干好干坏、干多干少、干与不干一个样等突出问题,县委加大了对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考核力度。对年度综合考核排位倒数第一名和连续二年倒数第二、三名的乡镇,排位倒数第一、二名和连续二年倒数第三至五名的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视为不称职,实行末位淘汰,调整其职务。二是实行四管好制度,县委要求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不但要管好自己,而且要管好班子成员,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并把执行四管好情况作为考核党政一把手是否胜任领导职务的重要内容和标准。三是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政一把手应根据县委的有关规定,如实地向组织报告本人及配偶和子女婚丧嫁娶,出国出境,经商办企业,住房变动等重大事项。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党政一把手所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负责审核,对不按规定报告或所报告的事项与事实不符的,视情节轻重,责

  令报告人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监督方法念好活字经。一是推行一把手年度考廉制度。县委规定党政一把手每年年底要就个人廉政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写出报告,报告的内容须经一定范围内的干部群众评议。同时,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利用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对全县党政一把手廉政情况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内容涉及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执行配用交通工具规定,民主作风情况和不以权谋私、收受礼金礼品等5个方面,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对考核不合格的一把手予以调整;发现严重问题的交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该制度实行3年来,全县共有7名党政一把手因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而被调离岗位,有5名因问题严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二是建立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规定下列情况应当进行谈话: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有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一般问题等。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三是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强化班子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查找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突出问题。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只谈问题,不讲成绩,班子成员敢于指出一把手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建立了社会监督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信访举报为主的群众监督,法检两院的监督,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老干部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等。五、监督机制念好新字经。一是县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党

  政一把手进行管理监督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监督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使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有章可循。二是建立了一把手推荐干部和决策失误连带责任制。坚持每年对一把手在选人用人上的情况进行一次抽查,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任人唯亲,造成用人失察或不良影响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一把手视情节轻重,实行诫勉或给予纪律处分。至今已追究了2名一把手的责任,切实加强了对一把手在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三是开展对行政机关、经济管理(服务)部门形象测评活动。为努力营造外商投资及经营的良好环境,使我县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每年两次对行政机关、经济管理(服务)部门进行形象测评,由广大干部群众和外来投资者给被测评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服务意识等方面量化打分排名,并在各新闻媒体公布。对测评位列前5名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表扬;位列后3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受通报批评单位一把手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在新闻媒体上谈整改打算。对连续二次位列后三名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

  党政一把手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现状分析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重视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干部监督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等原因,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薄弱,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1.有些党政一把手不愿接受监督。有的不能正确地看待自己,加上受封建等级观念的影响,产生了家长意识和特权思想,不愿意接受监督;有的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惟我独尊,居高临下,认为自己不需要别人监督;有的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对自己职权的削弱,对自己工作的干预,影响自己正常履行职责;有的对同级监督视为故意唱反调,找岔子,闹矛盾,是跟自己过不去;还有的认为下级的监督会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因而对监督抱着反感甚至排斥的态度。2.上级组织对党政一把手疏于监督。有些党组织对党政一把手重选拔使用而轻视监督制约。有的只重视布置工作,忽视监督检查;有的认为一把手都是经过组织上严格考核桃选上来的,是比较信得过的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没有必要经常问这问那;有的认为上级对下级监督多了,批评多了,会影响上下级之间的

  关系,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的威信;有的对下级一把手的一些违规行为姑息迁就,不予提醒和追究;有的即使查出了问题,也往往在处理上心存侧隐,甚至出面为之说情解脱,难以体现组织监督的威严,起不到应有的教育作用。

  3.党政一把手地位特殊,同级和下级不敢监督。同一班子的其他成员和下级干部同一把手打交道比较多,对监督一把手有着充足的条件。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一把手由于处于核心位置,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现象,对持不同意见者实行压制打击,使得班子成员和下级因怕得罪一把手而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还怕监督一把手会落下争权夺利、闹不团结之嫌。

  4.党政一把手的政务活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难以实施监督。由于党政一把手的领导活动、决策过程、权力运作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事知之甚少,有的根本不了解,无法实施监督。比如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干部,本来是干部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好形式,可由于有些干部群众对被评议对象缺乏了解,民主评议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些就不能很好地反映真实情况,也起不到对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作用。

  5.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无力监督。现在有些监督制度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对领导干部不接受监督、不执行制度怎么办,缺少刚性规定,以致有些制度流于形式。如各地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只提出了不允许党政一招手

  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的一般要求,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贝造成决策和经济损失的如何处理,却没有具体规定。另外目前已经出台的监督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起不到有效监督的作用。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等,在有些地方和单位流于形式。

  二、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对策针对目前在党政一把手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我们进一步体会到,抓好监督制度的落实,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我们认为,当前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应从落实监督制度入手,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㈠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自律教育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教育是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使其不断增强素质,才能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自觉接受监督,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要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轮训等学习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强化正确的权利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决不是私有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是强化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为

  领导干部正确处理自己和他人之间、个人和组织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准则。深入开展民主集中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善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有助于一把手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在运用权力时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克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等错误行为,自觉接受来自班子成员的、人民群众的、上级组织和其他方面的监督。三是强化法制教育。要使一把手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按照法律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依法行政,凡事讲规矩,而不能随心所欲,不受任何监督地说话办事,更不能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我行我素。四是强化正反典型的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使一把手从中获得教育,进一步认识到来自各方面的管理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和鞭策,是预防干部堕落的保险带,从而在思想上更自觉地认同管理监督,在行动上更主动地接受管理监督。章丘市委充分利用党校这一教育阵地,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并适时地有针对性地聘请上级有关专家,以报告会的形式,强化对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同时将上级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及时编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材料》,发放到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对增强干部素质,提高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㈡加大党政一把手运行权力的公开透明度

  政务不公开,就难以对一把手实施有效地监督。要坚持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做到五公开:一是决策公开。凡是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战略,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步骤,及其讨论的过程和依据,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二是公务公开。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章程制度、工作程序、收费项目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三是利益关系原则公开。党政一把手所在部门、单位同干部群众的劳动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奖励惩罚、福利待遇等密切相关的事情的处理原则、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四是领导者个人情况公开。党政一把手的历史表现、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要公开,并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要求,做到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等公开。五是监督结果公开。对党政一把手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的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总之,逐步在一定层次、一定范围提高上述几个方面的公开程度,才能有效地规范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近几年,章丘市坚持推行依法治理、政务公开,凡与群众关系密切或社会关注的问题,都利用《章丘报》和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从而有力地制约了暗箱操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和途径。群众监督

  是一种最广泛、最全面、最有效的监督。要通过群众监督,使党政一把手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切实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是坚持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章丘市在对党政一把手进行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中,采取了下评上的办法,由下级单位和群众给上级党政一把手打分,监督效果明显。二是重视发挥群众信访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对党政一把手监督是一种简单易行、行之有效的方式,在维护党纪政纪和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在加大一把手政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的渠道,拓宽群众监督的范围,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提高群众监督的效果。

  ㈢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同一把手在一个单位工作,对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勤政廉政情况最熟悉、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在监督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规章制度。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领导班子内部既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又要分工负责。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的工作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集体讨

  论,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把手不能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不得个人专断。二是坚持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要对党委(党组)讨论的方案范围、原则、方法、程序及表决形式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以便于班子成员共同遵守。要改善决策表决方式,由单一的一把手拍板转变为一把手拍板与班子成员一人一票投票表决相结合。三是坚持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按照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要求,坚持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做好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和会前、会后的汇报工作。四是坚持领导干部谈心制度。班子内部要正确处理班长与一班人的关系,经常谈心,沟通交流,增进团结,不背后拆台,搞小动作,努力创造正常健康的党内生活,保证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章丘市先后制定实施了《党政机关管理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细则》,对健全和完善党内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施政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党政一把手权力的运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创造了良好条件。

  ㈣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党委直接管理着下级党政一把手,对下级党政一把手实施的监督最具权威,也最有效果。上级党委要增强对下级党政一

  把手的监督意识,把监督工作作为上级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是要制定并实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根据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责任和责任人,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现下级存在问题不制止、不采取措施、也不举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疏于管理致使下级发生严重错误并导致重大损失的,上级领导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处分。二是坚持与下级党政一把手谈心制度。上级党委要担负起平时的跟踪监督工作,定期给党政一把手敲警钟。一把手上任时,上级党委要对其严格要求,早打预防针;发现一把手有了毛病、缺点,要及时指出,进行帮助,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组织函询制度。对群众反映或经组织了解存在问题的党政一把手,除执纪部门已经立案查处或正准备查处的外,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致函本人,要求其如实写出书面材料予以解释,向组织回复,使一把手及时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意见,防止错误思想和言行,防微杜渐。四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制度。对廉洁自律不严,工作表现较差,存在较大问题,但尚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工作政绩较差,未完成岗位目标的,上级组织部门要提出诫勉警告,指明存在的问题、过失和不足,提出改正期限和要求,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五是坚持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制度。要定期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对综合考核不称

  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章丘市不断完善对党政一把手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了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考评工作责任制,坚持集中考核与开放式考核相结合,做到了上评下、下评上、部门之间横向评议,充分发扬民主,多方面征求意见,保证了对党政一把手考核的客观公正。总之,要建立一级抓一级、一把手监督一把手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度,使党政一把手能够在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下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力。

  ㈤加强职能部门机构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信访、公、检、法等联席会成员单位要相互通气,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一是强化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目前,纪检监督机关受同级党委领导,使监督主体客体混淆在一起,难以实施监督。应建立监督部门的垂直负责制,下级监督机构只对上级监督机构负责,确保监督机构的相对独立性,监督主体特别是纪检部门要有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的权力。二是强化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作用。对党政一把手任期届满和提拔任用前,必须要有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逐步从离任审计为主向任期内审计为主转变,上级党委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与一把手谈话,督促整改,规范一把手的经济行为。章丘市制定实施了《关于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对

  任期届满和岗位调整的党政一把手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了解、监察、督促一把手的工作,并结合年度岗位目标考核,通过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发挥人大代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四是加强舆论监督。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采取必要的方法,在不影响领导干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监督党政一把手,继续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

  

篇四: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加强干部监督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防止和遏制党内腐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措施,也是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党的建设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作过精辟论述。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①“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②当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新旧体制的转换,人际关系的变化,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等因素的客观存在,使干部监督工作难度加大,特别是对处于重要位置、发挥关键作用、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难度愈来愈大。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成为党的干部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

  (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

  (三)制度上的缺失导致监督工作难以到位。一方面,现有的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不配套。如有些制度只注重于一些细枝未节,没有抓关键。对干部的监督只注重日常行为,但对权力的

  

篇五: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

  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所谓“一把手”,是指领导班子中居于首位的负责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防止腐败的关键是监督。然而,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有些地方和部门的“一把手”长期处在监督的“结合部”,出现“监督空档”。据统计,目前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中,党政“一把手”的案件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一些全国颇具影响的腐败大案,不少是“一把手”所为。“一把手”位高权重,遇到的诱惑和考验也多。如果“一把手”腐败变质,会给党和人民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化过程中,在扩大对外开放和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促使他们正确使用权力,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监督’一把手’难”问题的症结在于权力过于集中的体制。对“一把手”赋权过重,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监督’一把手’难”问题产生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察:干部人事制度存在弊端,选人失误;对“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上级忽视监督;监督权受制于执行权,监督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监督渠道不畅,监督权缺乏可靠保证;监督协调机制不健全,未完全形成合力;监督法规不健全,政务不公开;监督教育不到位,对权力监督认识不

  足等。怎样才能对党政“一把手”实行有效的监督呢?马克思主义

  的人民民主监督制思想是解决监督“一把手”难问题的锐利思想武器。马克思所说的“巴黎公社原则”,其核心思想就是人民监督制思想,一切公职人员由人民选举、受人民监督、可由人民罢免。列宁提出,让人民监督系统同党和国家最高机关“享有相同的权利”。毛泽东则把“让人民监督政府”,作为跳出历史兴衰周期率的新道路。邓小平提出了建立群众监督的新思路:“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综观一个多世纪马克思主义历史长河,从马克思、列宁到毛泽东、邓小平,人民民主监督制思想,自始至终是贯穿社会主义的一根红线,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指南,也是解决“监督‘一把手’难”问题的指导思想。

  近年来,海湾区坚持把“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采取如下五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教育,切实提高“一把手”廉政意识。一是加强预防教育。认真执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新提任“一把手”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打好反腐倡廉“预防针”。去年以来,区委、区纪委领导对9名新提任或交流的“一把手”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二是加强自省教育。结合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活动,各级

  党组织370多名主要负责同志都对自己的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进行自我反省,自觉接受群众监

  督和民主测评。

  三是加强纪律教育。以7月份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载体,

  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

  的权力观、政绩观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参加教育学习

  的各级“一把手”达100多人次。

  二、落实制度,严格规范“一把手”从政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级领导班子认真执行集体领导

  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将“一把手”置于集体领导之下,凡重

  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都必须由

  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全区副科级以

  上单位“一把手”廉政卷宗,一年来,各级“一把手”向组织报告

  个人重大事项90多人次。

  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XX年以来,全区各级党

  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372场次,针对“一把手”梳理整改问题1500

  多个,有力地促进了“一把手”的作风建设。

  四是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制度。结合区、镇两级换届工作开展

  述职述廉活动,各级“一把手”向党组织述职述廉,

  86

  名党员干部代表参加了对区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对区委、区政府

  主要领导廉洁自律的满意率达

  100%

  五是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凡离必审、先审后离,

  凡用必审、先审后用。去年,对各级“一把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9人次,发现并整改了一些问题。

  三、强化监督,有效牵制“一把手”手中权力。

  一是强化对用人权的监督。严格执行区委常委会讨论干部票

  决制度和用人失察追究制度。

  XX年以来,通过投票表决

  的方式决定任免科级干部158人次,杜绝了干部任免“一把手”

  说了算的问题,广大干部群众反映良好。

  二是强化对财务审批权的监督。落实了区、镇党政“一把手”

  原则上不分管财政的制度,完善了区、镇会计核算制度和区财政国

  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了村账镇代管制度,力口强对各单位“一把

  手”财务审批权的监管。

  三是强化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监督。各级领导班子按照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建立了“没

  有政策法律依据不决策、没有经过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经过可行

  性论证不决策、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决策”的机制,对“一把手”

  的决策权实施有效监督。

  四、严肃纪律,严厉查处“一把手”违纪行为。

  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哪一级“一把手”,也

  不管其功劳大小,只要违反了纪律,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XX

  年以来,先后查处事业单位“一把手”

  1人、村“-

  把手”1人、企业“一把手”1人,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通过严厉惩治,弘扬正气,打击邪气,真正起到震慑违法违纪者,教育领导干部的作用。

  五、拓宽渠道,健全“一把手”助廉网络体系。一是充分发挥家庭的作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进学校活动,让“一把手”的配偶和子女参与到廉政建设中来,不吹“枕边风”,常敲“枕边钟”,当好“守门员”,筑牢反腐家庭防线。二是充分发挥舆论的作用。通过开通监督电话、公布电子信箱、实行公开承诺等措施,架起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舆论监督桥梁。三是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聘请1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监督员,增强对“一把手”在生活和社交中的监督力度,为领导干部营造一种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对“一把手”监督问题的基础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如何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这项工作,还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探索。

  

篇六: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untilalarmliftedeliminationexists围绕一把手分权放权问题对一把手特别是市一把手的制约和监督的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和建议中共区委2012按照纪委关于?开展一把手监督?课题调研的函纪函20128号的要求区党委办公室带着?一把手?权力监督问题调查这一课题通过约谈调查督促检查等方式对有关单位?一把手?权力监督问题进行了调研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引发了一些工作思路与对策思考

  “围绕‘一把手’分权、放权问题,对‘一把手’特别是市、‘一把手’的制约和监督”的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和建议

  中共★区委(2012年2月16日)按照纪委《关于‚开展‘一把手’监督‛课题调研的函》(纪函[2012]8号)的要求,区党委办公室带着‚一把手‛权力监督问题调查这一课题,通过约谈调查、督促检查等方式对有关单位‚一把手‛权力监督问题进行了调研,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引发了一些工作思路与对策思考。‚一把手‛作为单位掌握负总责的人,其权力是极大的,如何形成对‚一把手‛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党内监督条例》把‚一把手‛列为监督的重点。近几年来,我区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在财政资金的监管、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不断完善对自身和其它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的有效监督,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取得了较好成效。一、基本情况区共31个党支部,其中13个社区党支部。单位‚一把手‛基本上都能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在对‚单位一把手在行使权力中自觉接受监督‛的约谈调查中,98%

  1

  选择满意和基本满意。各单位基本上制定了加强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在对‚单位一把手权力监督工作进展情况‛的调查中,选择‚有所改善和有明显改善‛的占86%。(一)落实决策规则,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区党委认真执行了‚党委议事规则‛‚班子会议制度‛等、民主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党委班子会议(班子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切实落实各项决策规则,重大事项都实行集体决策和民主决策。体现在:如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一把手‛主要是负责全面工作,在财政改革和管理的重大举措、重大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都是经党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一把手‛主要承担了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角色。(二)完善监督机制,约束‚一把手‛权力行使区党委紧紧抓住‚一把手‛权力行使这个关键,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党委、管委‚一把手‛除自觉接受人大、纪检、审计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和广泛的社会监督外,在党委、管委内部构建起了三重的内部监督机制,对‚一把手‛实行全方位的监督。一是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党内监督)。定期开展局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在遵守《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规定》等廉政制度方面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有效

  2

  规范‚一把手‛的权力行使。二是内设机构实行监督(部门监督)。建立了内设机构对‚一把手‛的监督体系:由纪委办公室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进行监督;党委办公室在人事、财物管理方面进行监督;形成协调合作、运行科学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干部群众广泛监督(群众监督)。大力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述职述廉,设立畅通的群众意见投诉渠道,自觉主动地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三)加强资金监管,规范部门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重点领域,也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立足于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能,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和管理,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在完善‚财‛和‚物‛的管理上促进市直各部门、单位的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的监管。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把各项政府性资金(基金)纳入财政结算中心管理。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的检查。扎实开展涉及民生的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以及‚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促进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民生。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行政事业性单位的资产管理,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行为,把好国有资产的‚进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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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目前对“一把手”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虽然近年来对‚一把手‛在财政资金的监管、政府采购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思想认识问题。有的单位‚一把手‛认为不分管人财物,担心自己会被架空,被卖了都不知道,不肯放权;有的‚一把手‛认为自己是单位的头头,只有监督别人的权利,没有自己也要受制约和监督的意识,认为接受监督,就是剥夺自己的权力,从而不愿接受监督。(二)制度落实问题。从督促检查了解的情况,各单位都建立健全了管理的有关制度。但从一些信访举报件来看,制度只是写在纸上,挂墙上,没有全部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从而助长了一些单位‚一把手‛搞‚一言堂‛‚家长制‛的风气。、(三)监督渠道单一。目前,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工作主要来自纪检部门,渠道单一。一方面,对单位‚一把手‛的任中经济责任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也没有开展财务大检查。再一方面,党务政务公开不到位,有的单位公开不及时或不够全面,群众知情权没有得到全面体现,积极性不高。当然,群众积极性不高,也有老好人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三、对加强“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一)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加强学习是增强‚一把手‛的党性原则,确保正确行使权力,强化民主集中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的前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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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学习,促使‚一把手‛坚持四个原则,正确行使权力。一是坚持讲政治原则,牢固树立讲政治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讨论决定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采购决策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决策科学、民主、正确。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财政资金分配、重大资金使用、政府采购项目决策前‚一把手‛要广泛征求意见,要深入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真实依据,避免决策出现偏差或失误。四是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对重大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决策的问题,都经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都无权决定,党委做出决定后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二)加强监督,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监督的水平。一是充分发挥驻在部门纪检组的监督作用,强化对驻在部门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要审查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支出、政府采购决策是否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对重大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督促所驻部门定期公开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采购的具体明细、计划,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二是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单位‚一把手‛在使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决策环节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无严格执行财政资金预算监督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有无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在资金安排和政府采购项目决策有无经班子集体研究,表决决定,‚一把手‛有无先入为主,搞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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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的情况发生。在检查中如发现‚一把手‛有违反上述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要加大对‚一把手‛违规的问责力度。(三)要继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止‚一把手‛腐败行为的发生。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用制度管住‚一把手‛花钱,要继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和深入。一是要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预算体系,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使预算更加详细、明确、具体。二是要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做到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等都要公开,任何一项行政费用都要纳入预算,做到公开透明。三是继续开展‚小金库‛的治理工作,健全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并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纳入部门‚一把手‛责任考核的范围,促使部门单位提高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理财水平。五是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引入绩效观念,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并逐步将绩效评价从事后评价向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过程等上游环节延伸,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部门预算编制模式,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约束力,从资金分配源头上确保资金效益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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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问题的思考

  实践证明,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任何领导体制下,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权力结构中都处于核心地位,对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对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方面工作的开展以及党风政风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问题,亟待研究解决。黎平县纪委针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一、做法、经验近年来,黎平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监督的政策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一)突出重点,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政治表现的监督把握“一把手”监督的内容和重点,是做好干部监督的重要前提。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的要求,把对党政“一把手”政治表现的监督作为重点,有力地促进了“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1、突出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监督。我们和宣传部门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邓小平理论自学活动的意见》等有关政治理论学习的一系列规定,并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一把手”工程建设的硬指标、硬任务,从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法、端正学风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采取措施将“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各项评比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在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对党政

  “一把手”理论学习的计划安排和记录本进行检查,未达到规定学时、未完成规定必读书目、心得笔记敷衍了事的,都要相应扣除其领导班子建设项目的得分。去年,我们还将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记入档案,并纳入实绩考核的范畴,做到了以管促学、以考促学、以用促学,使“考学、述学、评学”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了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2、突出对执行政治纪律的考核监督。在考察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时,我们始终把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内容,把“讲政治”作为衡量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的第一要素。我们确定的具体标准主要是“四看”:一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看是否有大局观念,能否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三看执行上级部署的任务和决定是否坚决;四看在贯彻党的原则要求上,标准是否比其他干部高。其中尤其重视党政“一把手”在急难险重的任务及突发性重大事件面前的现实表现。突出考察“一把手”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否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是否在思想、行动、言论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自觉维护县委权威;是否做到决策果断、冲锋在前;是否保持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等。如去年在追究领导干部失职上,我们对2名思想不够重视、工作不力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一把手进行了严肃处理。

  3、突出对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为了进一步规范干部的个人行为,增强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意识,有效监督党政“一把手”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更加系统、全面地掌握“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县纪委建立了党政“一把手”廉政档案,如实记录廉政情况,重点抓了重大事项报

  告制度的实施。一方面要求“一把手”对干部本人及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情况,如财产的增减、婚姻关系变化,住房情况,接收礼品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违法违纪等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及时向县委领导或组织部汇报。在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必须将个人廉政情况写成正式书面报告交纪委备案,特别要求将用人、财务支出等重大问题决策和个人的房子、票子、机子、孩子等方面的情况写清楚。经调查核实,载入个人廉政档案。同时召开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会议,及时沟通信息,掌握情况。这些举措,不仅增强了党政“一把手”的自我约束意识,同时也延伸了监督触角,为县委考察了解干部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

  (二)把握关键,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全程监督干部监督的关键是加大对权力行使的制约。近年来,我们依托制度,着力加强对“一把手”任前、任中、任后的全过程监督。1、加大对党政“一把手”选拔任用环节的监督力度。在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上,我们重点抓了考察对象的确定和任前公示两个环节。在考察对象的确定上,广泛采用民主推荐,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拟任“一把手”对象的考察考核采取民意测验、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不仅征求同级干部、下级干部意见,还听取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同时还把考察对象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表现作为重要内容,全面掌握考察对象在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防止和克服了失真、失实现象。20XX年

  以来,县委选拔任用的24名县机关、45名乡镇党政“一把手”一律实行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职责的监督力度。近年来,我们通过实施党政“一把手”“述职”、“述廉”试点制度,将党政“一把手”自我监督、群众监督、班子内部监督和上级的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领导干部勤政优政、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采用党政“一把手”自己述、群众评、班子议、上级管的方式,深入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到目前为止,对4个县直机关、2个乡镇进行了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严格按照《黎平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要求,分四个阶段即先征求群众意见;写述职述廉报告;召开述职述廉职工大会;最后进行民主测评、谈话,县委成立6个督导组进行指导。截至5月底,查找问题35条,落实整改措施67条,述职述廉后,我们将结果进行反馈,使民主测评满意率相对较低的“一把手”的勤政廉政意识得到了增强。

  3、加大对党政“一把手”离任的监督力度。我们坚持把审计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离任、评比、奖惩的必经程序,监督“一把手”正确行使经济职权。离任审计工作中坚持了“四个到位”:一是审计的责、权到位。审计方案下达后,组织、纪检和审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分清权限,各负其责。二是审计的时机到位。注意审计工作与干部任用的时间衔接,坚持先审后任。三是审计的成果运用到位,不把审计工作当作一项“例行程序”,而是将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结合起来,防止出现审归审、用归用、审用脱节的现象。去年我们对高屯、洪洲等5个乡镇进行责任经济审计,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和限期整改,切实把经

  

篇八: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对于法院一把许手的外部监督有同级党委的领导和监督同级纪委桢的纪律监督同级人大的监尖督同级政协的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计机关运的审计监督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眺督等等要通过必要的途径畔促使上述监督主体充分认毋识到法院一把手的特殊所地位和作用加强他们对法仨院一把手实施监督重要阢性的认识增强监督的意识矸和主动性积极性形成深我厚的监督氛围

  如何加强对法院一把手的监督

  人民法院的“一把手”一般指法院的党组书记。法院“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的地位,负责主持法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和审判委员会,权力的范围覆盖法院工作的全部和始终,权力最重大也最重要。“一把手”权力的运行能否实现公正、高效,不仅对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一把手”的从政道德和个人品质对领导班子、所在法院的党风、政风和审判作风都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一把手”的权力又是一把双刃剑,“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如果对于“一把手”的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很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产生严重的后果。为此,我针对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对“一把手”实施监督制约的指导思想必要和适度的监督和制约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保证。监督制约“一把手”并不是要削弱“一把手”的权威,而是通过监督、制约促进其正确地行使权力,更好地履行职责,在更高的层次上树立“一把手”的权威。我认为,这既是监督制约工作的出发点,也是监督制约工作应该把握的尺度。二、对一把手实施监督制约的主要途径要对“一把手”进行监督制约,关键是要建立有效的监

  督制约机制,实现对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对“一把手”权力及其运行进行制约的有效机制腐败的本质是权力的异化和滥用,最根本的表现是以公权谋取私利。因此,就权力监督和权力制约的关系来说,对权力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是对权力形成有效的制约。1、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度的分权,实行有限权力。实践证明,权力过于集中在一把手身上,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产生腐败。因此,要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对各类权力实施科学分解,最大限度地防止“一把手”拥有绝对的权力。分权的总的原则是,合理对“一把手”的权力作适当分解,把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形成领导班子互相制约、制衡的关系.法院的“一把手”除了主管全面工作外,一般不参与班子内部的具体分工,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司法行政和审判业务庭工作,这样既可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又可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有利于“一把手”把精力用在指导和监督上.实践证明,“一把手”监督班子成员易,而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难。要通过分权,确保“一把手”抓大事,力避事无巨细。“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不必事必躬亲,应当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精力抓大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抓组织和管理、抓教育和引导。通过统揽,使班子成员在工作中目标明确,步调一致,

  配合默契,做到权力明、责任清,各尽其职,各负其职,充分调动和发挥班子每一个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统揽不等于包揽,不能代替和干涉班子其他成员的工作。2、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行过程。分权仅仅是制约一把手滥用权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如果没有一个具体规范的制度制约权力的行使,“一把手”要突破分权的限制是很容易的。规范权力行使的重点是把“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制度落到实处。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完善领导班子工作程序和决策机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和克服独断专行或软弱涣散,使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一是要规范人事决定权。在干部提拔任用上,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法官法》,严格依照公开述职、民主测评、竞岗答辩、组织审查、党组研究、任前公示、试岗考察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干部,不搞临时动议,杜绝个人,拍扳、暗箱操作.要贯彻民主推荐原则,选拔群众公认的干部。要考察干部的群众亲和力,把要在干部的推荐、干部考察、干部讨论决定、干部监督等重要环节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干部人事工作的公开、民主和透明性。同时,要建立完善举荐干部错误责任追究制、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实现权、责的统一。二是要规范法院重大事项决定权。对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

  项、重大案件的裁判、建院思路等,都要通过院党组集体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杜绝一人说了算的不正常现象,对“一把手”持不同意见的,要按照组织原则办事,或延缓办理,或再行审核。三是规范财物支配权。要严禁“一把手”一支笔审批。要坚持财务审批权与执行权两者相分离,确保审批权与执行权在相互监督、相互协调中行使。要坚持财务公开和定期审计制度。对单位的经济状况、财务支出情况,“一把手”要主动向干警予以公布。基建项目要适当地引进一些市场机制来消除权力运作中的负面因素,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进入有形建筑市场,防范暗箱操作。3、推行院务公开、审务公开,制约决策权。权力运行过程中,公开化是一切监督的基础,要建立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杜绝权力“暗箱”操作.要制定具体的班子政务公开制度,对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对一把手的职责、权限以及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1、通过制度实施监督。实现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化,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关键。一是要健全、完善对“一把手”实施监督的制度。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对现有的有关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目前涉及对“一把手”进行监督的制度散见于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重大事项报告、廉洁办案、禁止奢侈浪费、公款吃请、送礼受礼、财经纪律等各个方面,应当结合“一把手”工作的特点,进行研究整理,该合并的合并,形成比较系统的、易于记忆、便于操作的制度体系.同时,在制度的内容上,不仅要规定对“一把手”监督的内容和监督的方法,还要规定对“一把手”不接受监督、拒绝监督、抵制监督的责任条款,加大制度的刚性。同时,要结合形势的发展,进一步研究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一把手”任期目标责任制、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一把手”定期轮岗交流等制度。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监督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制度的制定只是基础,关键在于抓好制度的落实.要明确责任,把监督检查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对象,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一把手”用权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严格执纪,对检查中发现的“一把手”违法违纪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此外要着力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努力形成下级监督上级,群众监督领导的良好局面。2、强化法院系统内部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对“一把手”的监督,重点在于完善组织监督内部监督.要充分运用各种监督力量,健全组织监督系统,形成监督机制,消除

  监督盲点,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和网络。一是要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院长的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监督责任,并参与地方党委管理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因此,上级法院有权对下级法院“一把手”实施监督。上级法院要增强对下级法院“一把手”的监督意识,明确监督责任和主要责任人,把监督工作作为上级法院党组的一项重要职能。二是要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在党组织内部、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之间在政治上是平等的,党组成员对党组书记进行监督,不仅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权利。从实际情况看,党组成员对党组书记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能监督的现象比较普遍,为此,要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增强主动监督和勇于监督的意识,改变不同程度存在的对“一把手”屈从、盲从的不正确心态,勇于坚持原则,勇于发挥“平等的一票”的作用,坚决抵制“一把手说了算,别人说了都不算”的独断专行的霸道作风。要通过坚持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有效方式,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包括对“一把手”不敢、不愿监督的班子成员也要开展批评斗争。三是强化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将“一把手”置于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之内。要纠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不过双重组织生活的问题,召开党小组会或是党支部会,有关的党组织都应及时通知“一把手”参加,确实因公务活动不能参加,

  应主动向有关党组织请假,如“一把手”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党小组会或支部会,有关的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四是加强党的纪律监督和行政监察.在现有体制下,要强化法院内部纪检监察职能。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科学地制定“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使之更具体、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一旦“一把手”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了事,不抓不管,出了问题,要提请党组研究追究“一把手”的责任或者向派驻的纪委或上一级法院报告。另外,在平时工作中,要特别注意监督的方式方法,对“一把手”关键时候多提醒、紧要关口多牵手,形成“情感约束”和“制度谏阻”。五是发动普通干警监督。要建立公开评议“一把手”的制度。结合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进行。由“一把手”就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两个方面撰写述职报告,公开向全体干警进行述职,由群众直接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廉洁情况进行评议,考察“一把手”的群众支持率。若对“一把手”测评的满意率较低的,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3、加强对“一把手”工作的外部监督。对于法院“一把手”的外部监督,有同级党委的领导和监督、同级纪委的纪律监督、同级人大的监督、同级政协的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舆

  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等,要通过必要的途径,促使上述监督主体充分认识到法院“一把手”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加强他们对法院“一把手”实施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监督的意识和主动性、积极性,形成深厚的监督氛围。4、加强对“一把手”业外活动的监督。从近些年查处的“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来看,时间大多数发生在“八小时以外”,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确是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因此,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要实施到哪里。要关注和监督“一把手”社交圈和生活圈的情况,了解和留心其社会交往、个人爱好、生活方式和治家情况,特别是要留心“一把手”消费超常等诱发违纪的苗头和现象;查看高档娱乐、黄赌毒场所等易引发“一把手”违法违纪的“危险地区”;关注乔迁新居、红白喜事等易诱发“一把手”违法乱纪的“危险事件”;重视换届选举、重大工程建设等易引发“一把手”腐败的“危险时”。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的制度、措施,真正把“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纳入法制化、常态化轨道。5、加大对“一把手”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办力度。要树立违纪必究的思想,加大对法院“一把手”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法院纪检组发现本院“一把手”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应当依规定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需要立案检查的,按有关规定报批,绝不能置原则

  于不顾,放弃自己的监督职能。同时,对于处理的法院“一把手”,要认真分析其违法违纪的原因,查找管理和监督工作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三、一点建议建议进一步健全纪委对法院进行纪律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进行监督的工作机制,真正对“一把手”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篇九: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加强一把手权力监督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年,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制定出台了《xxxx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规定》,强化对“一把手”人权、财权、事权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我县干部监督工作水平提档升级。据了解,这项制度在全省属于首家出台,新浪网、《华商报》、陕西党建网对这项制度进行了宣传,这一做法还获得年全县组织工作创新三等奖。

  一、制度产生的背景

  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在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特别是领导干部职务拟进行调整时,监督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反映出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存在突击提拔、调动干部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即将走马上任或者卸任,把人事权当作一种调用自如的“私人工具”,将空编一夜之间全部用光,把一些“心腹”安置在重要位置,有的甚至演变成权钱交易,滋生腐败。二是存在突击花钱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单位的钱是自己辛苦争取来的,便无视财经纪律,巧立名目,胡支乱花,甚至导致离任时留下一屁股负债。三是存在突击决策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对于单位的重要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

  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决策,为下任领导开展工作埋下了隐患。四是存在离任不交接的问题。部分领导干部离任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交接,有的只有口头上交接,有的连口头交接也没有,造成了接任领导接了一本“糊涂账”,后续工作出现矛盾或问题无法界定责任。

  领导干部离任前的这些举动,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给新任领导的工作增加了难度。虽然这只是个别现象,但已严重影响了部分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纷纷表示,应该加强对职务变动期间领导干部的监督,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他们的用权行为。年月日,经过多次修改讨论的《xxxx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规定(试行)》正式出台。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监督时机冻结“审批权”。《规定》明确指出,领导干部在被确定为拟提拔对象、文件规定需退出领导岗位或县委、县委组织部做出领导干部职务变动决定的,由县委组织部派员到其所在单位宣布冻结事项,主要冻结人事调整、财务审批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具体实施中,是由组织、人事、财政部门组成工作组,在职务变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会议上开展冻结工作,工作组对单位的人事编制、实有人数及职务情况、现金、银行存款和重大事项进行核实登记,填写《xxxx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通知书》,

  由冻结对象、人事、财政、组织部门签字后,正式宣布冻结。《通知书》由冻结单位、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备案,同时作为离任交接的依据。

  (二)实行离任审计明确经济责任。我们在冻结职务变动领导干部“审批权”的基础上,及时委托审计部门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变审计监督的“先离后审”为“先审后离”,对其在任期内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权威认定,逐步做到不审计不离任不重用,依据审计结果决定升退免。

  (三)明确监交主体限时离任交接。要求离任领导干部在组织宣布职务调整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参加监督移交。交接工作在领导干部离任前办理,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监交过程的透明、客观、公正,从而形成了分类管理、重点突出、全面覆盖的监督管理格局。

  (四)规范交接程序亮明交接事项。要求离任领导在组织宣布职务调整之后,正式工作交接之前,对任期内经济事项及各项工作进行清理、总结,并准备书面经济事项交接材料。一是核对冻结时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列出任期末的债权债务、重大经济决策等相关资料,填写经济事项交接表。二是由接任领导对自己关心的有关情况向离任领

  导作提问。三是在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经交接双方和监交成员单位共同签字后各持一份备案,组织部凭交接书办理调动手续,同时作为下一次经济事项交接的依据。

  (五)严明交接纪律确保顺利实施。交接手续必须在领导干部离任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拖延、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或不办理交接手续的领导干部,予以批评教育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知财政部门停发工资津贴;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三、取得的成效

  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是我县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创新做法,是对“一把手”权力制衡、规范离任交接的一项具体举措。虽然刚刚起步,但已初显成效,制度出台以来,我们已先后对名职务拟调整的县级“一把手”“审批权”进行了冻结,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离任交接。我县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逐步规范,离任交接工作也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一)为

  内容仅供参考

  

篇十: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1)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

  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

  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2)

  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

  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

  (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

  (四)传统的人治思想在人们头脑中留下了深深的烙樱我国历史上虽然也有制度、法律,但人治一直居主导地位,从来没有真正的法治,法律、制度只是权力的附庸。这种传统强调人本身的自律,认为人本身可以做好自我监督,即使出台了一些法律制度,也是相信人能自觉去遵守。人出了问题,总是习惯于把主要原因归结为本人素质不高,而不善于从体制和法律制度上查找原因。

  三、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督重点,使“一把手”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二)拓宽监督渠道,着力构建“一把手”监督管理网络

  1、强化自我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的倾向,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重、自盛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强化上级监督。江泽民同志曾尖锐地指出,“有的领导干部对下面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这种倾向既贻误党的事业,又害了同志,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因此,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长期拉帮结伙、工作平庸、群众意见大的“一把手”,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3、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警,‘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办法。”④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的。”他强调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带头接受监督,

  班子成员既要自觉维护“一把手”,尊重“一把手”,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这“三重一大”,监督主要领导干部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4、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党内监督制度,是保证党内监督有效执行的有力保障。比如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一把手”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又如,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罢免制度。要把目前党内法规对罢免问题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罢免程序,使罢免制度得以实施和发挥作用。还比如,要建立同级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有实施同级监督的具体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监督和放弃监督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做到监督有条例,操作有细则,从而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提高党内监督的效能。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保证制度的落实。

  5、强化群众监督。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⑤普通群众参与监督,发挥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关键是要让群众享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首先,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把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包括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的群众监督,人大和政法系统的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报纸、电视、电台的新闻舆论监督等。第三,要让干部群众在领导干部的任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拓宽

  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渠道,扩大领导干部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的范围,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

  6、强化财经监督。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一要逐步扩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二要把审计的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的事后审计改为主动地事前和事中审计。三要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把审计结论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法规体系

  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要有一套比较规范的制度作保证。才能保证监督的效果。一是认真执行现有制度。对已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要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如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基层评议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逐步完善有关制度。要对干部监督工作现行制度进行必要的清理。对一些目前还适应或基本适应实际需要,但明显存在着不足甚至缺陷的制度,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增强其时效性;对一些已不适应当前实际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情况的变化,不断完善现有的监督制度,注重在科学性、准确性上下功夫。三是积极探索新的制度。要在实践中探索制定新的制度,不断推进监督制度创新。在制订新制度时应注意:首先,要确保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如一些监督制度及方法的制定,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上的严密性、合理性、规范

  性。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侧重于事前、事中的动态性预防监督。对适于进行定性量化分解的监督制度,尽量采取量化分析评价。其次,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要注意到新制度之间以及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互补性和配套性,努力使制度形成体系,发挥整体效能。

  (四)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合力

  干部监督是一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措施有力、统一管理的干部监督网络和“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3、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健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上级党政一把手要负责监督下级党政一把手,副职要监督自己分管部门党政一把手,随时了解和掌握下级一把手的表现。“一把手”还要管好同级班子成员,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要把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制度化、法律化,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如对监督职责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长期失察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结或干扰阻挠案件查处的;对选人用人严重失察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问题不认真纠正、不严肃处理的,要根据监督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查处有关领导在干部监督中的失职行为,并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以至追究法律责任。

  4、健全党委议事机制。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⑥各级党委要健全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同时,党委还要经常专题研究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研究解决好对“一把手”实

  施有效监督的问题,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可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篇十一: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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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问题的思考

  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问题的思考党政“一把手”在

  一个地方的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他们的思想境界、道德水准、党性观念、作风修养的状况,对于一个地方的工作和风气起着决定性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党政“一把手”出问题、出大问题屡见不鲜、触目惊心。因此,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经成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大课题,是推进政治文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一、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主要原因对于监督党政“一把手”,我们常说“上级

  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法纪监督太晚”、“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总之,党政“一把手”监督难,难监督。究其原因,有“一把手”个人的问题,有封建专制传统的影响,有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影响。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地位

  特殊、赋权过重。根据党政“一把手”担负的重大责任,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赋予其相应的权利,无疑是正确的、必要的,但如果不断扩张、过度集中,超过了应有的限度,形成了绝对的权利,甚至出现一言九鼎、唯我独尊的局面,党政“一把手”对一个地方干部群众的现实切身利益、个人前途命运拥有生杀予夺、一票否决的权力。一方面必然会导致管不住私欲,经不起诱惑的党政“一把手”借敢于负责、果断决策之名,行权力寻租、谋取私利之实;另一方面必然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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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本地班子成员、干部群众敢怒而不敢言。在这种情况下,洁身自好、明哲保身就不错了,谁还会持异议、开展批评、进行监督呢?2、重用轻管、疏于监督。LocAlHosT党管干部是选人、用人、育人、管人的有机统一。而长期以来,我们一般重选人、用人,而轻育人、管人,把四者割裂开来,没有全面系统地理解党管干部原则的精神实质,致使我们的干部管理工作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是重选拔、轻管理。一些上级部门只注重安排部署工作而疏于检查,即使检查却又偏重于听看汇报材料,缺乏实地考核,难于掌握真实情况。二是重业务、轻教育。一些上级领导部门推崇能人效应,看重经济指标,忽视对“一把手”思想动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品德修养方面的动态式了解和掌握。同时,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干部选拔缺乏公平竞争规则;选人用人渠道窄、范围小,主观随意性大,长官意志多,加上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致使德才优秀者往往难以脱颖而出、却给见风使舵、擅于钻营者制造了可乘之机,为一些“一把手•”制造了腐败之机。尤其是现行干部人事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一把手”能上能下的问题,特别在下的问题上力度不够、出口不畅。“一把手”出了问题往往是“换位子”的多,“搬位子”的少,致使部分党政“一把手”无所顾虑。3、

  体制不顺、信息不畅。先说体制不顺的问题。一是公共权力在各行政层级之间的划分不明确、不具体、不清晰,省市县党委政府之间的公共权力无论从《宪法》来看也好,还是从《地方政府组织法》来看也好,其规定只有地域范围的不同,没有具体权属的差异。二是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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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权、监督权三位一体,过于强调统一,无法实现制衡,特别是监督权小于被监督权,监督权源于被监督权,监督权依附于被监督权,这样就很难实现有效监督。三是领导班子内部过于强调“一把手”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而对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方法重视不够。再说信息不畅的问题。一是对下党务、政务公开不够。权力的封闭运行、暗箱操作成为常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无法落实,因而也就失去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进行评议的机会与基础,群众监督这一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是对上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一手遮天、瞒天过海,或者报喜不报忧、投机取巧、虚报浮夸,上级听到的是捷报频传,看到的是形势大好,实际却已百弊丛生、危机四伏,导致上级监督这一最有力、最有效的形式,变成了摆设,失去了作用。二、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1、设定权力边界。权力

  天然具有扩张倾向,权力扩张直接形成权力滥用。“权力有作恶和滥用的自然本性”。防止党政“一把手”权力无限扩张和过度集中,是对其进行监督的必然要求和基本前提。要按照“适度、效率、公平、制衡”的原则,科学配置公共权力,实行适度分权,避免过度集权。为此,首先要将公共权力在省市县各行政层级进行合理的划分,这种划分应具体、明确,而不能笼统含糊,表述要明晰化,形式要法定化。2、规范权力运行。要对权力行使过程加强监督,对权力运行程序做出规定。在实行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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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来源:文秘114http://***善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的制度,建立民主的决策程序和科学的议事规则,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审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必须有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确保任何重大决策事先都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经过相关专家论证,经过反复比较、鉴别、筛选,由各级领导集体充分讨论,实行票决。努力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社会公众听证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避免任何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和私密性,并建立关于执行制度的备案、审查、纠错机制。3、完善监督机制。着眼于监督工作

  的协调性覆盖面经常化,着力构建“上级党委领导、专门机构负责、整合监督资源、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体系。一是强化组织监督。监督意味着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的监控与制约。从现行体制和监督现状来看,只有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才是最有效、最管用的监督形式。要强化监督管理意识,纠正重选任用、轻监督管理的倾向,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思想,要定期听取“一把手”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工作现实表现,建立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定期谈心制度、诫免谈话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支持专门监督机构开展工作,协调各种监督力量积极作为。4、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就必须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坚决正本清源,首要的工作是努力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反对少数人从少数人中选人的错误作法,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坚持干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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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充分听取和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经过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和考试考核,真正把那些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总之,加强对“一把

  手”的监督,应当与时俱进,创新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法手段,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监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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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管理

  所谓“一把手”,是指领导班子中居于首位的负责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防止腐败的关键是监督。然而,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有些地方和部门的“一把手”长期处在监督的“结合部”,出现“监督空档”。据统计,目前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中,党政“一把手”的案件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一些全国颇具影响的腐败大案,不少是“一把手”所为。“一把手”位高权重,遇到的诱惑和考验也多。如果“一把手”腐败变质,会给党和人民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化过程中,在扩大对外开放和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促使他们正确使用权力,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监督‘一把手’难”问题的症结在于权力过于集中的体制。对“一把手”赋权过重,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监督‘一把手’难”问题产生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察:干部人事制度存在弊端,选人失误;对“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上级忽视监督;监督权受制于执行权,监督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监督渠道不畅,监督权缺乏可靠保证;监督协调机制不健全,未完全形成合力;监督法规不健全,政务不公开;监督教育不到位,对权力监督认识不足等。

  怎样才能对党政“一把手”实行有效的监督呢?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民主监督制思想是解决监督“一把手”难问题的锐利思想武器。马克思所说的“巴黎公社原则”,其核心思想就是人民监督制思想,一切公职人员由人民选举、受人民监督、可由人民罢免。列宁提出,让人民监督系统同党和国家最高机关“享有相同的权利”。毛泽东则把“让人民监督政府”,

  作为跳出历史兴衰周期率的新道路。邓小平提出了建立群众监督的新思路:“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综观一个多世纪马克思主义历史长河,从马克思、列宁到毛泽东、邓小平,人民民主监督制思想,自始至终是贯穿社会主义的一根红线,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指南,也是解决“监督‘一把手’难”问题的指导思想。

  近年来,海湾区坚持把“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采取如下五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教育,切实提高“一把手”廉政意识。

  一是加强预防教育。认真执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新提任“一把手”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打好反腐倡廉“预防针”。去年以来,区委、区纪委领导对9名新提任或交流的“一把手”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二是加强自省教育。结合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活动,各级党组织370多名主要负责同志都对自己的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进行自我反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民主测评。

  三是加强纪律教育。以7月份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载体,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参加教育学习的各级“一把手”达100多人次。

  二、落实制度,严格规范“一把手”从政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级领导班子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将“一把手”置于集体领导之下,凡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都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全区副科级以上单位“一把手”廉政卷宗,一年来,各级“一把手”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90多人次。

  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2006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372场次,针对“一把手”梳理整改问题1500多个,有力地促进了“一把手”的作风建设。

  四是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制度。结合区、镇两级换届工作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各级“一把手”向党组织述职述廉,86名党员干部代表参加了对区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廉洁自律的满意率达100%。

  五是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凡离必审、先审后离,凡用必审、先审后用。去年,对各级“一把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9人次,发现并整改了一些问题。

  三、强化监督,有效牵制“一把手”手中权力。

  一是强化对用人权的监督。严格执行区委常委会讨论干部票决制度和用人失察追究制度。2006年以来,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免科级干部158人次,杜绝了干部任免“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广大干部群众反映良好。

  二是强化对财务审批权的监督。落实了区、镇党政“一把手”原则上不分管财政的制度,完善了区、镇会计核算制度和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了村账镇代管制度,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财务审批权的监管。

  三是强化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监督。各级领导班子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建立了“没有政策法律依据不决策、没有经过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经过可行性论证不决策、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决策”的机制,对“一把手”的决策权实施有效监督。

  四、严肃纪律,严厉查处“一把手”违纪行为。

  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哪一级“一把手”,也不管其功劳大小,只要违反了纪律,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2006年以来,先后查处事业单位“一把手”1人、村(居)“一把手”1人、企业“一把手”1人,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通过严厉惩治,弘扬正气,打击邪气,真正起到震慑违法违纪者,教育领导干部的作用。

  五、拓宽渠道,健全“一把手”助廉网络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家庭的作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进学校活动,让“一把手”的配偶和子女参与到廉政建设中来,不吹“枕边风”,常敲“枕边钟”,当好“守门员”,筑牢反腐家庭防线。

  三是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聘请1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监督员,增强对“一把手”在生活和社交中的监督力度,为领导干部营造一种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对“一把手”监督问题的基础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如何从我国的国情出发,

  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这项工作,还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探索。

  感谢阅览!感谢阅览!

  

篇十三: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

  关于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地几点思考

  加强干部监督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防止和遏制党内腐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地有效措施,也是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党地建设亟需解决地重要问题.对此,党地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作过精辟论述.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地因素.”①“我们需要建立一定地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地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地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脱离客观实际情况地主观主义和片面性.”②当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新形势下,由于新旧体制地转换,人际关系地变化,各种利益关系地调整等因素地客观存在,使干部监督工作难度加大,特别是对处于重要位置、发挥关键作用、位高权重地党政“一把手”地监督难度愈来愈大.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地监督,已成为党地干部监督工作亟待解决地重大课题.

  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地主要问题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地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地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地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地权威;有地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地“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地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地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地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地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地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地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地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地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地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地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地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地态度可以决定自己地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地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地“一把手”对重大问题地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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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地监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地情况,缺乏有效地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地实效.b5E2R。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地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地用权观构成了较大地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地象征,在权力地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地权限,把权力地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地甚至置党地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地.p1Ean。

  (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地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地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地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地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地同意,很难发挥应有地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地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地权力特别是“一把手”地权力难以实施有效地约束.DXDiT。

  (三)制度上地缺失导致监督工作难以到位.一方面,现有地对“一把手”监督地制度不配套.如有些制度只注重于一些细枝未节,没有抓关键.对干部地监督只注重日常行为,但对权力地来源、行使情况约束不够.而领导干部地行为是和权力紧密联系在一起地,如果不规范权力地运行,其他监督根本不起作用.另一方面,对“一把手”地监督在某些方面还无章可依.如对“一把手”“八小时”之外地监督就缺乏明确地制度,缺乏实质性、可操作性地措施和办法.另外,许多制度执行效果不佳.对各级“一把手”违反制度后地处理规定过于粗疏,有地甚至没有规定.在如何保障监督执行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各项制度方面,也缺乏操作性强地措施,使各项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RTCrp。

  (四)传统地人治思想在人们头脑中留下了深深地烙印.我国历史上虽然也有制度、法律,但人治一直居主导地位,从来没有真正地法治,法律、制度只是权力地附庸.这种传统强调人本身地自律,认为人本身可以做好自我监督,即使出台了一些法律制度,也是相信人能自觉去遵守.人出了问题,总是习惯于把主要原因归结为本人素质不高,而不善于从体制和法律制度上查找原因.5PCz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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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三、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地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督重点,使“一把手”监督工作有地放矢

  在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政治方向、学习教育、工作绩效、生活圈和工作圈等情况监督地同时,必须把对“一把手”行使权力地监督作为工作地重中之重.一是要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权地监督.“一把手”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地重大决策中起着十分关键地作用.强化对“一把手”决策权地监督,就要看“一把手”是否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集体控权;是否走群众路线,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地关系;是否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二是要加强对用人权地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必须善于使用干部……共产党员地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地路线,服从党地纪律,和群众有密切地联系,有独立地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③加强对“一把手”用人上地监督,要看其是否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地原则,注重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是否出于公心,坚持干部职务安排由组织决策地原则,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贤任能,带头防止和杜绝用人上地腐败.三是要加强对调控权地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在人员安排、资金调拨使用、重要项目地审批等方面地调控权要重点监督.jLBHr。

  (二)拓宽监督渠道,着力构建“一把手”监督管理网络

  、强化自我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地倾向,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地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地认识,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地要求,经常反思自己地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xHAQX。

  、强化上级监督.江泽民同志曾尖锐地指出,“有地领导干部对下面出现地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地不教育,该批评地不批评,该查处地不查处.这种倾向既贻误党地事业,又害了同志,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因此,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地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地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长期拉帮结伙、工作平庸、群众意见大地“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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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地,要进行组织处理.LDAYt。

  、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地有益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地思想和我们党地肌体地唯一有效地办法.”④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领导干部地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地,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地,而同级地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地.”他强调对领导人最重要地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树立正确地监督意识,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地现象.一把手要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既要自觉维护“一把手”,尊重“一把手”,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地使用这“三重一大”,监督主要领导干部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地科学性和正确性.Zzz6Z。

  、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切实可行地党内监督制度,是保证党内监督有效执行地有力保障.比如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党地组织生活制度,使“一把手”以一个普通党员地身份接受广大党员地监督.又如,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罢免制度.要把目前党内法规对罢免问题地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操作性强地罢免程序,使罢免制度得以实施和发挥作用.还比如,要建立同级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有实施同级监督地具体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监督和放弃监督如何处理地具体规定,做到监督有条例,操作有细则,从而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提高党内监督地效能.要维护制度地严肃性,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保证制度地落实.dvzfv。

  、强化群众监督.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地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地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地意旨,它地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⑤普通群众参与监督,发挥对“一把手”地监督作用,关键是要让群众享有一定程度地知情权.首先,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把有关重大事项地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地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包括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地群众监督,人大和政法系统地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地民主监督,报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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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视、电台地新闻舆论监督等.第三,要让干部群众在领导干部地任免中发挥应有地作用.要拓宽群众参与干部工作地渠道,扩大领导干部民意测验、民主推荐地范围,使越来越多地干部群众对“一把手”地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rqyn1。

  、强化财经监督.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地重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一要逐步扩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地范围.二要把审计地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地事后审计改为主动地事前和事中审计.三要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地成果.把审计结论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地重要依据.Emxvx。

  (三)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监督地制度法规体系

  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地监督,必须要有一套比较规范地制度作保证.才能保证监督地效果.一是认真执行现有制度.对已建立地行之有效地监督制度,要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如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基层评议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地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逐步完善有关制度.要对干部监督工作现行制度进行必要地清理.对一些目前还适应或基本适应实际需要,但明显存在着不足甚至缺陷地制度,要进行必要地修改、补充和完善,增强其时效性;对一些已不适应当前实际地制度,要及时废止.还要根据形势地发展及情况地变化,不断完善现有地监督制度,注重在科学性、准确性上下功夫.三是积极探索新地制度.要在实践中探索制定新地制度,不断推进监督制度创新.在制订新制度时应注意:首先,要确保监督制度地可操作性.如一些监督制度及方法地制定,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上地严密性、合理性、规范性.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把监督地关口前移,侧重于事前、事中地动态性预防监督.对适于进行定性量化分解地监督制度,尽量采取量化分析评价.其次,要制定相应地配套措施.要注意到新制度之间以及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地互补性和配套性,努力使制度形成体系,发挥整体效能.SixE2。

  (四)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一把手”监督工作地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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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监督是一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地系统工程,必须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措施有力、统一管理地干部监督网络和“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地工作机制.6ewMy。

  、健全横向联动机制.要加强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地协调和沟通,共同参与“一把手”地监督管理,产生监督管理地叠加效应,形成干部监督地合力.一是与纪检监察部门地联合.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考察干部,便于实施对干部地全面监督.同时,应注重运用考察成果选拔任用干部.二是与宣传部门地联合.加强新闻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地舆论监督.三是与人大、司法、审计等部门地联合.支持人大做好对政府组成人员地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地监督.定期与司法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kavU4。

  、健全磋商协调机制.由组织部门牵头、每季度与纪检、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一次,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综合分析领导干部队伍中出现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对于匿名来信或一时难以查证地,或反映“一把手”地一般问题够不上立案审查地,由上级组织部门调查核实,进行诫勉谈话;对重要地或涉及面比较广地案件,经党委批准,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y6v3A。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健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上级党政一把手要负责监督下级党政一把手,副职要监督自己分管部门党政一把手,随时了解和掌握下级一把手地表现.“一把手”还要管好同级班子成员,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地相互监督.要把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地监督责任制度化、法律化,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如对监督职责内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长期失察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地;对党风廉政建设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地;对发生地违纪违法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结或干扰阻挠案件查处地;对选人用人严重失察地;对群众反映强烈地严重问题不认真纠正、不严肃处理地,要根据监督责任制地规定,认真查处有关领导在干部监督中地失职行为,并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地党纪政纪处分,以至追究法律责任.M2ub6。

  、健全党委议事机制.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地党地重要制度.”⑥各级党委要健全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同时,党委还要经常专题研究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研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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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决好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地问题,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力地单位可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0YujC。更多范文,敬请登陆范文大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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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调研报告:切实加强对单位“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他们位高权重,拥有实际上的人事权、经营管理权、财务管理权和职务、薪资调动权,往往成为不法分子腐蚀的主要目标;他们接触面宽、关系广、应酬多,容易被人情世故所左右;他们受到直接监督相对较少,有的本身也不乐意接受监督,发生问题的概率比较大。他们一旦腐败变质,会给党和人民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深入分析对“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难的问题,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规范其从政行为,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难的突出问题毋庸讳言,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人际关系变化和各种利益关系调整等因素的客观存在,对有些单位、部门和地区党政“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尽管近年来,各地坚持以体系建设为统揽,加强权力监控,加大惩治和预防力度,但在这方面也不例外。一是自律意识不强,不愿接受监督。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一把手”存在着不愿被监督的现象。主要源于有的对自己过于自信,认为自己过去没有错,将来也不会犯错,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监督自己就是对自己挑毛病、找茬子,有损自己的权威,于是放纵自我,不愿接受监督;有的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自视高人一等,抵制监督;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把自

  己掌握的公共权力当成私有财产,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不同意见,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想方设法拒绝或逃避监督。

  二是监督体制不顺,监督先天乏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并以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为主,特别是监督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么由同级党委或行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兼任,要么由同级党委或行政机关任命,这在客观上决定了监督者缺乏执纪的自主性、独立性,对“一把手”的监督也会停留在“华而不实”的状态。尤其是派驻在各部门的纪检组,因人、财、物权受制于监督客体,不具有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所谓的监督往往停留于“纸上谈兵”。至于人大、政协及社会舆论等相对独立的监督系统,其监督对象又大都交叉分布在各有关单位内,具体运行时监督合力很难形成,这必然会严重影响监督作用的发挥,弱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效能。

  三是内部监督乏力,下级监督薄弱。目前,自上而下的监督相对较为有力,但自下而上的监督或是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则相对薄弱。由于“一把手”大权在握,委员很难起到监督作用。有的成员内心也反对“一把手”违法乱纪,但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求洁身自好,不愿去冒监督“一把手”的风险;有的认为自己是“一把手”提拔的应感恩,或者以后的个人升迁还需仰仗“一把手”,就不想监督;有的明知“一把手”作出的决策是违背党的方针政策,但这个决策对自己或亲友或熟人有好处,也就不愿对“一把手”监督,而是顺水推舟;有的过多考虑自己的政治前途、地位,更怕被打击报复,不敢得罪“一把手”,等等,致使对“一把手”用权行为本应严格监督的,反而成了监督的“盲区”。

  四是存在神秘行政,群众监督不到。由于当前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

  还不是很高,监督信息不够畅通,社会实施有效监督的难度较大。加之,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运行往往是在特殊的环境里利用特殊的方式来完成,如各种形式的会议、上下左右打招呼、个别几个人的口头交代、电话指示等。当“一把手”为了某种私利,其权力运行由光明转入黑暗,不公开真实信息,不搞评估论证,不搞专家咨询,不征求群众意见,在这种神秘行政情况下,监督渠道就会被堵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四权”皆空,就无法实施有效监督。

  二、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难的原因分析

  “一把手”的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和监督,就很容易发生权权、权钱、权色交易。分析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总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原因之一:“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在一些部门和单位,党政“一把手”常常由一人担任,有的“一把手”甚至身兼数职,许多重大事项,“一把手”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致使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无论一个地方,还是一个部门,“一把手”都处在权力的中心位置,掌管着人财物的决策权,决定着下属的前途和命运,如果“一把手”愈独断专行,敢于监督他的人就愈少,投其所好的人就愈多。即使“一把手”比较民主,有接受监督的度量,但由于一些人有求于他或想利用他谋求政治进步,或是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就会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原因之二:权力滥施时暗箱操作。有些“一把手”不是把人民赋予他相应的权力,看作是党和人民的信任,而是把职务和权力视作自己的资本,作为自己为所欲为的工具,只是将制度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一些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上,把民主集中制原则抛在一

  边,不商量,不讨论,决策往往处于封闭状况,个人说了算,或是搞假民主,走走程序,走走过场,对不同意见置之不理,实施形式上的民主、实质上的独断,或者不讲程序,一杆子插到底,集决策和执行于一身,事前不打招呼,事后也不向班子其他成员通气,内情不透明,或者知悉的人极少,或是以需保密为由,应该公开的事情也不公开,使他人无法监督。

  原因之三:监督主体的地位没有独立。监督客体领导监督主体、监督主体依附于监督客体的事实,决定了监督机关很难能自主、独立地履行对同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即使在对下级党委、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过程中,如发现被监督单位及个人的违纪问题,尤其是一些重大敏感问题时,要不要向上级反映,反映到什么程度,也要事先向同级党委或政府请示汇报征得同意后,才能履行监督机关自身职能,一旦同级党委、政府有异议,或者不同意,监督机关也只有无能为力。

  

篇十五: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浅谈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监督》

  摘要:浅谈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浅谈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这样,“有形的制度”根本敌不过“无形的家长制”,”这种过度集中的权力,很容易使一把手成为“上管不着、下管不了的”监督死角

  浅谈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浅谈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

  纵观近几年发生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我们不难看出,涉及到不同层面的一把手的腐败案件占了很大的比率。这些人位居“第一”,手握重权,往往因专横跋扈、为所欲为,给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严重危害。作为一把手,视其地位、作用,应比常人有更大的贡献,可这些人非但没有做到,反而贻害社会,成了党和人民的罪人。对这些人除了惋惜之外,更应引起我们的深思。一把手频频出事,与我们的用人机制、管理机制等不无关系。

  权力的安全运行,不能过多地寄希望于一把手的品质。我们常说,选好一个人,救活一个县、一个乡镇、一个企业等等,却忽视了“人是会变的”这一基本事实。河南省交通厅三任厅长先后落马,出现了“前腐后继”现象。第一任以“绝不收人家一分钱”的血书形式上报省委,第二任称“要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第三任提出“一个廉字值千金”,但结果一个比一个贪。这是不是组织上选错了人?恐怕不尽然。这三人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而是到任后诱惑太多,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我们现有的管理机制无法限制他们的行为,只能靠自律,然而仅凭这一点又很难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反腐败的实践反复证明,即使是原本德才兼备的人,当他的权力失去控制时,也完全有可能因私欲而去搞腐败。因此,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人的先天品质上,以为只要把好选人用人关,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在一个权力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体制空间,仅靠个人的道德维系来抵御巨大的物质和精神诱惑,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列宁曾经指出,要防止滥用权力,完全依靠掌权者的“信念、忠诚和其他优秀的精神品质,这在政治上是完全不严肃的”。

  一把手常常被赋予掌管人、财、物以及职位、机会等重要资源的分配权。因此,什么事都要问一把手,都要看一把手的脸色行事。这样,“有形的制度”根本敌不过“无形的家长制”。有的被刚提拔上来的一把手,为了大捞政治资本,大搞“政绩工程”被上司再度提拔,而留下的却是一点作用不起的工程和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的政绩债。有的一把手,连群众提出来的正确意见和建议被指责为“落后的意见”。好的制度到了具有“绝对权力”的一把手那里就变成了一纸空文,正常的“杂音”就被“一锤定音”所取代。加上这种高度集中的权力在制度设计上缺少约束,具体运作不够透明,极易形成个人专权。班子成员怕占上“不团结”之嫌,不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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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层干部怕影响进步,不敢说;群众说了又没用,不如不说。这样就很难实施有效监督。正如一些腐败的一把手所言:“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构对于我形同虚设。”“官当到了我这一级,就无人监督了。”这种过度集中的权力,很容易使一把手成为“上管不着、下管不了的”监督死角。对一把手的监督,过多地依赖于一个权力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的体制是无济于事的。下级、普通干部群众、专门机构等监督主体,当呈分散状时,其力量往往小于一把手这个监督客体。有人称这种状况是“上对下监督鞭长莫及,同级间监督客客气气,下对上监督难上加难,专职的监督软弱无力”。

  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呢?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我们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历史经验时曾深刻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看来,为了保证一把手确实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我们除了要不遗余力地加强教育外(必须清醒地看到,这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更要把发现问题和解决的视角放到制度建设上来。当代中国正在走向法治。从人治到法治,意味着包括各级一把手在内所有的权力运行都必须在严密的制度规范、监视和控制之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权力在行使中尊重民意,按照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主导政策的制定,并减少或杜绝非公共运用。

  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首先必须确保监督工作的威慑力。要改变目前对一把手虚监、弱监和失监的状况,使其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就必须有可靠的制度保证。因此,从党和国家层面看,要加快《党内监督条例》和《监督法》的制定。有了切实有效、操作性强的党规国法,就可以使对包括一把手监督在内的政治生活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其次,必须突出监督机制的震撼力。从地方各级层面看,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除了坚持并完善已有的制度外,还可以在许多方面进行探索。其中,进一步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尤其是发展党内民主十分关键。而要实现民主。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要让大家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因此,要在不同的层面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积极试行党务公开,并实行包括一把手在内的领导干部个人述廉等制度。同时,加快推进各个层次的巡视制度,把重点放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上,使各级一把手处在严密的监督控制之下。再次,必须强化权力均衡的制约力。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必须十分重视并加强对其手中权力的制约。一把手手中的权力,是一种对稀缺资源的分配权。为了防止一把手手中的权力被滥用,必须对其权力进行必要的分解和限制,进行有效的制约。而且制约比监督更重要。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十分明确地强调“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胡锦涛总书记在此后的一次重要讲话也多次提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目前由于我们缺少对一把手权力的牵制和约束,使得这种权力出现失控和膨胀,给其中一些人以权谋私提供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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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们要对现有一把手的权力配置进行细致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科学、慎重地授权,不搞事事“负总责”、事事做“第一责任人”,使其权力无限扩张。要切实做到:在横向方面,班子内部之间的权力边界要明晰,使任何方面单独用权都难以为非;在纵向方面,制定缜密的体制程序,使一把手的权力无法畅通无阻地滥用。同时,通过这种职权上的划分,延长权力行使的链条,增加运行中的监督制约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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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六: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研究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问题研究

  作者:樊馨来源:《科学与财富》2021年第02期

  摘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是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再强调、再部署、再推进,释放出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烈信号。本文从实际工作出发,探讨在国有文艺院团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方式方法,从而让“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权力规范运行,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关键词:领导班子;党内监督;监督机制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掌控着一个单位的实际权力,对下属及下级单位的前途和利益有着直接的影响。因而,当“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权力没有予以制约的时候,往往导致“监督难”的问题。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监督的研究,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政治生态纯洁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如何对国有文艺院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有效监督,建议可以探索以下方式。

  一是抓好关键少数,拧紧思想“总开关”。常态化推动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学习座谈会,贯彻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集体学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谈体会、说认识,引导“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學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切实提高思想境界、政治素养、道德水平,自觉做廉洁从政、修身齐家的表率。同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引导“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树牢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忠诚干净担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深化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过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识,按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要求,积极培育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

  二是刚性监管,推动建章立制。立足岗位职责,推动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填补空白,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推动领导班子定期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工作任务。推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会议全年不少于2次,对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解表、“三重一大”实施办法等文件,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三是推动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规定,认真推动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末位表态、决策全程纪实制度,探索实行主要

  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机制等,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推动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内部分权制,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厘清权责,划清权界,明确班子成员间的监督责任,推行班子成员责任连带追究制,对“一把手”的违纪行为不加以制止或知情不报的,追究相关班子成员的责任。明确纪委责任,落实纪检监察“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发挥同级监督功效。

  四是强化监督职能,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明确同级党委“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纪委介入的监督程序,细化操作流程。推动建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利用工作提示函、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责任落实。每年年初,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提示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年终向上级党委述责述廉的同时向同级纪委备案。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发生重大事项,如婚丧嫁娶、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等均向同级纪委备案。发挥书面提示函的重要作用,在重要节点前夕,向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印送工作提示函,提醒其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加强对各自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签字背书制度。

  五是剖深剖细反面典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警示、以案释纪。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反面典型,对照反思,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以人为镜、以案为戒、出出冷汗,触动灵魂,要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始终敬畏法纪、敬畏权力、敬畏人民,在服务群众中体现党的宗旨。坚持把“促改”思维贯穿“一把手”或者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全过程,注重找到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规律,并在结案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案一整改”,提出精准的整改意见,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的笼子。

  六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锻造执纪铁军。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本质上是对他们手中权力的监督、对他们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靶心不偏、焦点不散、标准不降,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积极探索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这“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机制,有效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同时准确把握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续深化“三转”,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同级监督、执纪审查的本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调查研究的水平和能力,力求在同级监督内容上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最后,要充分运用好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建立健全共享机制,实现上下互通、信息共享,不断提升同级监督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参考文献:

  [1]张全林.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制度坚挺是关键[J];支部建设;2020年06期.

  [2]罗昊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J];当代电力文化;2017年11期.

  [3]李玉;开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7年S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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