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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整改措施(3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0-07 11:00:19

篇一:职业危害防治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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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1、在制定我矿生产、安全、工会和发展规划时,统筹安

  排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广先进

  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普及职业

  病防治知识。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法》。2、建立由矿长负责

  的职业病防治三级网络管理体制。

  按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面有

  效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工会组织及群从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依法维护

  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

  3、单位对职业病防治负有直接责任,合理安排职业病

  防治经费,专款专用;应当设置有效

  的职业卫生防护投施,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场所职业危

  害因素

  的浓度、强度等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4、劳动者有了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和所

  采取

  的治理措施

  的权利,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的权利,有依

  法要求有害作业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和获得职业病预防与治

  疗

  的权利。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

  的浓度、强度等指标超过国家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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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未采取治理措施,又未配置必须

  的个体

  防护设施

  的,劳动者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检举、控告。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卫生制度,严格执行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职业病防治领导组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单位

  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6、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未经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者不得上岗。不得安排有

  职业禁忌症者从事所禁忌

  的作业。

  将作业场所

  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预先告知劳动者。

  7、有害作业场所应当严格按国家规定,全面规划、合

  理布局,避免影响和污染其他场所。

  8、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紧

  急防范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确定急救人员,并制订急救预

  案。

  9、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

  的防护措施,加强防范管理。

  10、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全面准确地记录生产工艺

  流程中职业危害因素

  的有关资料。

  11、涉及有害作业

  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

  术引进等建设项目

  的选址、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

  准和有关规定,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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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

  涉及有害作业建设项目

  的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应

  当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卫生标

  准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提出审核意见。经卫生行政部门审

  核同意,建设单位方可施工和投产使用。

  12、禁止有害作业项目转移给没有相应防护设施

  的单位

  和劳动者。

  13、生产、引进或使用新化学物品时,应当附毒性评价

  和中毒救治等有关资料,并向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毒性评

  价等资料不齐全

  的,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进行补充评

  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14、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单位

  的职业病防治监督,以及

  对劳动者

  的健康监护和职业防治知识

  的宣传教育,进行职业

  病防治

  的技术指导。

  15、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对本单位

  的职业危害因素定期

  进间检测。无检测条件

  的单位应当委托职业病防治机构定期

  进行检测。委托职业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

  及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对存在

  的问题必须做整改措施。

  应当将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定期如实向职工

  公布。

  16、加强职业危害因素

  的个人防治。严格按照个人防护

  用品管现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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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接受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实施

  的质量监督,委托职业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进

  行监测及评价。

  20、职业卫生办公室及负责工伤保险

  的部门要依照各自

  职责,加强对职业病情况

  的监督管理,受理职工对其职业病

  待遇问题

  的复议申请,及时作出处理,依法维护劳动者

  的合

  法权益。

  二、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

  1、消除井下火源。严格执行《规程》

  的规定,消除井

  下明火;加强火药管理;防止沼气燃烧和爆炸;消除电气火

  灾。

  2、定期对运输巷道、转载点附近及装车点附近等地点

  的沉积煤尘定期进行清扫。清扫时可先洒水,防止煤尘飞扬。

  清扫

  的煤尘必须及时运出。

  3、对煤尘沉积强度较大

  的巷道,可采取水冲洗

  的方法。

  在距尘源30m范围内,沉积强度大

  的地点,应每班冲洗一次;

  距尘源较远,或沉积强度小

  的巷道,可一周冲洗一次,运输

  大巷半月冲洗一次。

  4、冲洗顺序由顶板至两帮到底板,冲洗时应尽量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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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两帮及背板后面

  的煤尘冲洗干净,冲洗后将煤尘运出。

  5、运输大巷每年刷浆一次,用石灰制浆。

  6、隔绝煤尘爆炸可采取水棚、撒布岩粉以及巷道喷雾

  洒水,冲洗或清扫(并运出)沉积煤尘等措施。

  三、采煤工作面综合粉尘治理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测尘点

  的选择和布置:

  类别

  生产工艺测尘点选择布置

  采煤工作面

  采煤机落煤采煤机回风侧10-15米

  采煤机司机操作采煤机

  司机工作地点

  液压支架司机移架

  移架司机工作地点

  风镐落煤、手工落煤、人工攉煤

  一人作业地点回风

  侧3-5米、多人作业在最后一人回风侧3-5米。

  风钻打眼

  距作业人员回风侧3-5米

  回拄放顶、移刮板、运送机

  作业人员工作范围

  刨煤机落煤作业人员回风侧3-5米

  刨煤机司机操作刨煤机

  司机工作地点

  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

  回风巷距工作面迎头10-15米

  放炮作业

  放炮后工人已进入工作面开始作业前,工

  人作业地点

  二、采煤工作面防尘:

  1、采煤工作面必须在运、回巷道每隔100米-50米安设

  一个三通及阀门,按照规定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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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由采煤队专人负责洒水和管理。

  2、在形成采煤工作面前,由通风队负责进行煤层注水

  湿润煤层来降低采煤过程中

  的粉尘浓度。

  3、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

  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4、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无水或喷雾装置

  损坏时必须停机。由采煤队专人负责洒水和管理。

  5、液压支架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运输巷输送机

  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都必须安装喷雾装置或除尘

  器,并由采煤队专人管理和防尘。

  6、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

  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20米以外

  的巷道每旬至少应冲洗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7、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和防护用品。

  8、通风队防尘工要不断检查主管路和支管路

  的水压情

  况,确保工作面防尘效果。

  四、掘进工作面综合粉尘治理措施

  一、掘进工作面测尘点

  的选择和布置:

  类别

  生产工艺

  测尘点选择布置

  掘进工作面

  掘进作业

  机组后4-5米

  掘进司机操作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

  机械装煤(岩)

  在未安装风筒

  的巷道一侧,距装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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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岩)机4-5米处

  的回风流中

  人工装煤(岩)

  在未安装风筒

  的巷道一侧,距矿车

  4-5米处

  的回风流中

  风钻打眼

  距作业地点3-5米巷道中部

  刷帮距作业点回风侧4-5米处

  挑顶距作业点回风侧4-5米处

  拉底距作业点回风侧4-5米处

  电耙作业

  回风巷距工作面迎头10-15米

  放炮作业

  距作业工人操作地点1.5米处

  二、掘进工作面防尘:

  1、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运、回巷道每隔100米-50米安设

  一个三通及阀门,按照规定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用自

  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由掘进队专人负责洒水和管理。

  2、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

  成综合防尘系统。由掘进队专人负责洒水和管理。

  3、掘进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冲洗井壁巷帮、使

  用水炮泥、爆破时应喷雾降尘,装煤时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

  合防尘措施。。

  4、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煤(岩)与瓦

  斯突出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

  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必须采用除尘

  器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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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

  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20米以外

  的巷道每旬至少应冲洗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6、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和防护用品。

  7、通风队防尘工要不断检查主管路和支管路

  的水压情

  况,确保工作面防尘效果。

  五、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防治措施

  一、粉尘防治: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

  的防尘系统,防尘管路、水源符

  合有关规定;采掘工作面等有粉尘危害

  的作业场所综合防尘

  设施、措施,应当达到《煤矿安全规程》

  的要求;保证作业

  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建立完善

  的洒水系统,即:

  (1)地面建设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300m3,并设

  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延续2小时

  的用水量。

  (2)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沉积煤尘

  的地

  点,并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

  的巷道内,每隔

  通阀门。

  2、主要运输大巷每年进行一次刷白,主要进、风巷每

  月冲刷一次积尘,并有记录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

  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3、采煤工作面放炮坚持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分别

  冲洗一次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过程中,50m设一个三

篇二:职业危害防治整改措施

  

  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1、职业危害检查应贯彻负责人检查与职工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

  2、日常检查每日进行;季节性检查每季度首月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是在节假日前一天,及到单位后

  2、华盛液化石油气有限责责任公司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通知书”的内容要详实,清晰,有时间,有措施,有负责人,有完成情况。在下过完成期限三天内,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要对隐患完成情况时行复查,复查中对有意推诿敷衍了事,不主动消除隐患的车间或个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要进行处罚。

  3、隐患在消除以前,要做好临时防范措施例如:悬挂警示牌、围栏、暂停使用等,采取措施要通知有关人员要有

  2记录。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

  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三)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职业危害防治情况,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通过职业危害检查及时发现职业危害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检查方式

  1、职业危害检查应贯彻负责人检查与职工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日常

  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2、日常检查每日进行,季节性检查每季度首月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是在节假日前一天及到厂后

  3、查现场环境。查生产现场作业环境是否达标,是否违反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制度。

  4、查职业危害标志。查生产场所是否有职业危害标志,标志是否齐全,位置是否合适,是否存在破损,模糊不清等现象。

  5、查职业危害设施。查职业危害防治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正常运行,附件是否齐全。

  6、查隐患整改。查工艺、电气、设备、仪表是否合理,防患措施是否到位,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1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四)

  1.目的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职业病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组织管理

  3.1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实行“分级监管,各负其责”的原则。

  3.2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在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应的职业危害检查管理和隐患整改措施。

  3.3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研究审查隐患整改的治理,督促落实消除重大隐患措施,保证整改资金到位。

  3.3安全员负责职业健康防护装置、设施、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并负责隐患整改的检查汇总和复查工作。

  4、隐患检查4.1检查时间

  4.1.1安全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职业危害检查。

  4.1.2班组每天进行一次职业危害检查。

  4.2检查人员

  ____公司隐患检查由总经理、安全员组成。

  4.2.2部门隐患检查由部门负责人、安全员组成。

  4.2.3班组隐患检查由班长及兼职安全员组成。

  4.2.4各岗位隐患检查由本岗位操作人员组成。

  4.3检查内容

  各公司、部门、班组职业危害检查工作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制定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施和使用;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查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检查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有害作业岗位是否采取了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作业现场生产有害于无害是否分开;内部通风、除尘设施是否好用;应急处理设施洗眼器、应急防范装备、医疗药箱是否好用;是否按照规定发放和正确使用拉防护用品;抽查作业人员是否知道有关职业健康防护知识等情况。

  4.4隐患整改

  4.4.1一般隐患,由整改负责人立即整改,一般不超过三天。

  4.4.2较大隐患,确认后下达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并按时完成。

  4.4.3重大隐患,隐患单位负责上报到总公司安全管理部和相关单位,经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确认后,制定可行性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并按时完成整改。

  4.4.4隐患整改单位建立整改档案,安全管理部根据整改时限并进行复查。

  5、考核

  本制度由安全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安全标准化。

  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五)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职业危害防治情况,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确保广大职工的身命健康,通过职业危害检查及时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并对查出的隐患逐项分析研究,边检查、边整改,随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检查的任务与要求

  1.1职业危害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职业危害隐患,督促整改,确保广大职工身心健康

  1.2职业危害检查要求是。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职业危害检查方式

  2.1职业危害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职工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

  2.____日常检查每日进行;季节性检查每季度首月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是在节假日前一天,及到厂后

  3.1查思想。查对职业危害防治的认识是否正确;查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职业危害防治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3.2查制度:查职业危害防治的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查职业

  危害防治的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现象。

  3.3查现场环境。查生产现场作业环境是否达标,是否违反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制度。

  3.4查职业危害标志。查生产场所是否有职业危害标志,标志是否齐全,位置是否合适,是否存在破损,模糊不清等现象。

  3.5查职业危害设施。查职业危害防治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正常运行,附件是否齐全。

  3.6查隐患整改。查工艺、电气、设备、仪表是否合理,防患措施是否到位,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四、检查记录

  4.1职业危害检查应有相关记录,建立台账

  4.2职业危害管理台帐应记录齐全,内容详细,时间有连贯性,无遗漏。

  4.3相关记录保存完好,每年进行一次整理并进行存档。

  五、隐患的查处整改

  5.1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三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准推诿到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准推诿到厂部,厂部能解决的不准推诿到公司)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车间自行查出的隐患,并能及时整改的要给予鼓励表扬,突出的还给予奖励,提倡人人动脑动手查处隐患。车间内部不能解决且需要有关科室协助方能解决消除的隐患,车间要及时书面申报有关部门。厂部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报公司及相关部门,在问题未解决期间,作好防患措施。

  5.2职业危害防治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经常深入车间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通知书”的内容要详实,清晰,有时间,有措施,有负责人,有完成情况。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在下过完成期限三天内,职业危害防治人员要对隐患完成情况时行复查,复查中对有意推诿敷衍了事,不主动消除隐患的车间或个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要进行处罚。

  5.3隐患在消除以前,车间要做好临时防范措施例如。悬挂警示牌、围栏、暂停使用等,采取措施要通知有关人员要有记录。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一、我公司按照_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二、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三、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四、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五、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七、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篇三:职业危害防治整改措施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1、在制定我矿生产、安全、工会和发展规划时,统筹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广先进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法》。

  2、建立由矿长负责的职业病防治三级网络管理体制。按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面有效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工会组织及群从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单位对职业病防治负有直接责任,合理安排职业病防治经费,专款专用;应当设置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投施,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等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4、劳动者有了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和所采取的治理措施的权利,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权利,有依法要求有害作业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和获得职业病预防与治疗的权利。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等指标超过国家卫

  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未采取治理措施,又未配置必须的个体防护设施的,劳动者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检举、控告。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卫生制度,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职业病防治领导组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6、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未经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者不得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将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预先告知劳动者。

  7、有害作业场所应当严格按国家规定,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影响和污染其他场所。

  8、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紧急防范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确定急救人员,并制订急救预案。

  9、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加强防范管理。

  10、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全面准确地记录生产工艺流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有关资料。

  11、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等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计。

  涉及有害作业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卫生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提出审核意见。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方可施工和投产使用。

  12、禁止有害作业项目转移给没有相应防护设施的单位和劳动者。

  13、生产、引进或使用新化学物品时,应当附毒性评价和中毒救治等有关资料,并向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毒性评价等资料不齐全的,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进行补充评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14、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监督,以及对劳动者的健康监护和职业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指导。

  15、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定期进间检测。无检测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职业病防治机构定期进行检测。委托职业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及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做整改措施。

  应当将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定期如实向职工公布。

  16、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的个人防治。严格按照个人防护用品管现制度执行。

  17、、接受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实施的质量监督,委托职业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及评价。

  20、职业卫生办公室及负责工伤保险的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职业病情况的监督管理,受理职工对其职业病待遇问题的复议申请,及时作出处理,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

  1、消除井下火源。严格执行《规程》的规定,消除井下明火;加强火药管理;防止沼气燃烧和爆炸;消除电气火灾。

  2、定期对运输巷道、转载点附近及装车点附近等地点的沉积煤尘定期进行清扫。清扫时可先洒水,防止煤尘飞扬。清扫的煤尘必须及时运出。

  3、对煤尘沉积强度较大的巷道,可采取水冲洗的方法。在距尘源30m范围内,沉积强度大的地点,应每班冲洗一次;距尘源较远,或沉积强度小的巷道,可一周冲洗一次,运输大巷半月冲洗一次。

  4、冲洗顺序由顶板至两帮到底板,冲洗时应尽量将顶

  板、两帮及背板后面的煤尘冲洗干净,冲洗后将煤尘运出。

  5、运输大巷每年刷浆一次,用石灰制浆。

  6、隔绝煤尘爆炸可采取水棚、撒布岩粉以及巷道喷雾洒水,冲洗或清扫(并运出)沉积煤尘等措施。

  三、采煤工作面综合粉尘治理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

  类别

  生产工艺

  测尘点选择布置

  采煤工作面

  采煤机落煤

  采煤机回风侧10-15米

  采煤机司机操作采煤机

  司机工作地点

  液压支架司机移架

  移架司机工作地点

  风镐落煤、手工落煤、人工攉煤

  一人作业地点回风侧3-5米、多人作业在最后一人回风侧3-5米。

  风钻打眼

  距作业人员回风侧3-5米

  回拄放顶、移刮板、运送机

  作业人员工作范围

  刨煤机落煤

  作业人员回风侧3-5米

  刨煤机司机操作刨煤机

  司机工作地点

  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

  回风巷距工作面迎头10-15米

  放炮作业

  放炮后工人已进入工作面开始作业前,工人作业地点

  二、采煤工作面防尘:

  1、采煤工作面必须在运、回巷道每隔100米-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按照规定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用自

  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由采煤队专人负责洒水和管理。

  2、在形成采煤工作面前,由通风队负责进行煤层注水湿润煤层来降低采煤过程中的粉尘浓度。

  3、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4、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由采煤队专人负责洒水和管理。

  5、液压支架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运输巷输送机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都必须安装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由采煤队专人管理和防尘。

  6、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20米以外的巷道每旬至少应冲洗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7、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和防护用品。

  8、通风队防尘工要不断检查主管路和支管路的水压情况,确保工作面防尘效果。

  四、掘进工作面综合粉尘治理措施

  一、掘进工作面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

  类别

  生产工艺

  测尘点选择布置

  掘进工作面

  掘进作业

  机组后4-5米

  掘进司机操作掘进机

  司机工作地点

  机械装煤(岩)

  在未安装风筒的巷道一侧,距装煤

  (岩)机4-5米处的回风流中

  人工装煤(岩)

  在未安装风筒的巷道一侧,距矿车4-5米处的回风流中

  风钻打眼

  距作业地点3-5米巷道中部

  刷帮

  距作业点回风侧4-5米处

  挑顶

  距作业点回风侧4-5米处

  拉底

  距作业点回风侧4-5米处

  电耙作业

  回风巷距工作面迎头10-15米

  放炮作业

  距作业工人操作地点1.5米处

  二、掘进工作面防尘:

  1、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运、回巷道每隔100米-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按照规定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用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由掘进队专人负责洒水和管理。

  2、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综合防尘系统。由掘进队专人负责洒水和管理。

  3、掘进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冲洗井壁巷帮、使用水炮泥、爆破时应喷雾降尘,装煤时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4、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必须采用除尘器除尘。

  5、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20米以外的巷道每旬至少应冲洗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6、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和防护用品。

  7、通风队防尘工要不断检查主管路和支管路的水压情况,确保工作面防尘效果。

  五、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防治措施

  一、粉尘防治: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防尘管路、水源符合有关规定;采掘工作面等有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综合防尘设施、措施,应当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保证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建立完善的洒水系统,即:

  (1)地面建设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3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延续2小时的用水量。

  (2)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沉积煤尘的地点,并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

  2、主要运输大巷每年进行一次刷白,主要进、风巷每月冲刷一次积尘,并有记录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3、采煤工作面放炮坚持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分别冲洗一次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过程中,边出煤边洒水。

  4、为了更好的达到防尘效果,在形成采煤工作面前,由通风队组织进行煤层注水。

  5、采面运输顺槽的转载点要有自动喷雾装置,并有专人负责管理,保证灵敏可靠。回风顺槽要在距工作面50m内设置净化风流水幕,并确保正常使用。

  6、上下顺槽必须每天清扫或冲洗煤尘,并清除堆积的浮煤。

  7、掘进工作面封眼必须使用水炮泥。

  8、掘进工作放炮前必须对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进行冲洗。

  9、放炮后、装煤前,必须对距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煤堆洒水,在装煤过程中,边装煤边洒水。

  10、刮板输送机及皮带输送机的转载落差,均不得超出0.5m。如果超过0.5m,则应安装合适的溜槽或导向板转输。

  二、噪声防治:

  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等应当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当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

  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工人佩戴防护耳塞,工作时间不超时。

  三、有毒有害气体防治:

  对作业场所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等有毒有害气体应当采取《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防治措施;保证有毒有害气体允许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四、放射性物质氡及其子体防治:

  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氡及其子体,应当采取通风、及时合理地密闭采空区和废巷道、个体防护等措施;井下作业场所空气中氡及其子体浓度符合以下卫生标准:平衡当量氡浓度,1500Bq.m-3;氡子体浓度,8.3×10-6J.m-3。

  五、高温的防治: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当缩短超温地点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应当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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