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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检监察组年派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10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0-05 12:20:07

篇一:市纪检监察组年派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规章制度: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办法

  规章制度: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单位派驻纪检机构的改革方案》《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市纪委的派出机构,代表市纪委行使监督权力,对市纪委负责。

  第三条

  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市纪委委托及授权对被监督单位及下属单位开展监督;监督重点是被监督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

  第四条

  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开展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其牢固确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政令畅通。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情况,督促其建立健全严格执行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好转。

  (三)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及风险防控机制情况,督促其健全“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工作机制、构建权力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四)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整改要求情况,督促其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和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务公开。

  (五)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督促其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情况,督促其始终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七)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五条

  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当结合实际实施监督,并做好必要记录和工作报告。监督的主要形式是:

  (一)每季度组织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约谈,听取班子成员前阶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梳理等情况的汇报,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或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对被监督单位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

  (二)每半年至少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三)每半年组织对被监督单位的财务账册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查阅有关财务账目、会计凭证等资料。

  (四)每年组织对被监督单位重点风险岗位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核查。

  (五)根据需要,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重要会议,检查核查被监督单位有关会议记录、干部廉政档案等相关资料,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

  (六)经市纪委批准,配合做好对被监督单位市管领导干部的谈话函询工作,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做好自管干部的谈话函询及廉政约谈工作。

  (七)市纪委授权采取的其它监督形式。

  第六条

  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就派驻纪检监督工作每季度向市纪委进行汇报,并按要求做好有关统计上报工作;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并按要求认真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经市纪委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可以向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及主要领导通报有关情况。

  第七条

  各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及各级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按要求每季度报告一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各被监督单位应在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或作出决定前三个工作日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作出书面报告;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告的,应在该事项作出决定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作出书面备案。

  第八条

  派驻纪检监察组、被监督单位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予以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纪委法规研究室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二:市纪检监察组年派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派驻纪检监察组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党和国家监督和维护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关键时期。为此,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了系统部署,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2023年工作计划,以下是具体安排: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健全机关内部管理体制。一方面,将确保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纪检监察组在维护国家利益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体制,严格规范其活动,切实把好党的纪律、行政管理纪律和社会秩序。

  二、深化廉政建设,维护党的良好形象。一方面,我们将深入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宣传教育,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我们将建立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重大纪律处分案件,及时曝光重大腐败案件,努力打击腐败。

  三、注重学习和研究,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一方面,我们将加强廉政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采取不同方式开展宣传,督促广大公务员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尊重和执行党的纪律;另一方面,我们将重视学习和研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努力推动全社会的廉政政策。

  四、以案促改,推动廉政从政风落实。一方面,我们将对违反当局规定的廉政文件和活动,以及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等案件行使党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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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法律责任,及时作出调查处理;另一方面,我们将以案促改,严厉打击和惩治严重政治违法犯罪,加强纪律审查,警醒全体党员、干部,以切实行使好党的纪律、行政管理纪律和社会秩序。

  总之,一定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宣传教育,开展深入的廉政宣传教育,及时曝光重大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和惩治严重政治违法犯罪,积极推动全社会廉政建设,全力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廉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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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市纪检监察组年派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派驻纪检监察组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在改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模式、增强绩效管理的情况下,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本着“以信任实现改善,以改善实现进步”的理念,结合部门特点,通过科学统筹、完善规划,做好2023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为提升部门综合管理水平和绩效管理水平,提供先进的责任管理模式和有效的考核服务,不断改进管理和改善工作,以便取得更高的社会效益。

  一、落实责任制

  首先,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深入落实责任制。要准确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落实每一项任务,明确各项职责,建立清晰的工作流程,细化责任各级责任人,严谨执行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机制,以各责任人的有效责任落实为强有力的保障。

  二、深化调研宣传

  其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深化各项调研宣传,建立广泛的检查管理体系,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加强群众性检查,贯彻执行派驻纪检监察组活动计划,确保突出问题能及时予以解决,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活动有效实施。

  三、分级管理模式

  此外,派驻纪检监察组将通过建立分级管理模式,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各级管理人员的综合考核机制,提升责任落实有效性和管理水平,增强全员的统一意识,增强综合管理水平,有效提高绩效标准。

  四、充分注重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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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充分注重技术培训,按照工作岗位、不同职责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技能素质,定期举办培训会议,不断增强部门管理能力,提升绩效,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2023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加强部门管理,做好监督职责”为宗旨,围绕改进管理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工作模式、增强绩效管理水平、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等方面,做好2023年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作用,为部门服务提供保障,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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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市纪检监察组年派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关于纪检监察工作

  本站编辑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关于纪检监察工作

  “三转”情况的汇报材料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来,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强化作风建设,有效推进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汇报如下:

  一是突出主业转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积极向中心党组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按照“明确要求、牵头负责、直接相关”的处理原则,全面梳理了派驻纪检组分管及参与的除纪检监察工作外的其他分工,取消退出了信访、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工作等工作的微观管理领域,回归纪检监察职能本位,突出主业.切实加强了对中心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问好责,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加大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二是顺应形势转方式,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工作职能转变了,工作的方式方法就必然要进行与之相应的改变,才能适应形势,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和提升工作效率.在重点突出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主要职责基础上,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管钱、管物、管人的部门(单位)和干部;前移关口,强化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重点对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行政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处置,有效遏制问题严重化.进一

  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变被动“雷达机”为主动“扫描仪”,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窗口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情况,开展办事群众短信回访活动,了解群众的满意度,动态掌握窗口的服务水平,提升窗口的服务效能.彻底清理机关与窗口工作电脑中的游戏、娱乐、视频、证券、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进一步促进工作纪律的落实,切实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

  三是慎独修行转作风,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强化.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省委“六个严禁”,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加强学习,努力提升纪检监察队伍业务水平.强化纪检监察队伍业务培训学习,重点学习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等业务知识,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专业知识,进一步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知识结构,提升了业务水平,为工作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篇五:市纪检监察组年派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市纪委监委出台日常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来源:时间:2019-06-1211:42:27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的需要,为了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形成监督与接收监督的浓厚氛围和有效机制,市纪委监委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实际,近期制定了《运城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着力在监督日常化、常态化、规范化上积极探索创新,实现突破。

  《办法》共计六章、十九条,分为总则、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法、监督问责、组织协调监督和附则。《办法》具有四大特点,即任务明细化、程序规范化、措施具体化、机制刚性化。

  任务明细化,日常监督全覆盖。《办法》对监督检查室的主要职责和监督的内容进行了明确、明细,确保开展监督能够抓住重点,有的放矢,保证了日常监督全覆盖。

  程序规范化,依纪依法开展日常监督。为保证委机关监督检查室依纪依法开展日常监督,《办法》对日常监督的工作载体和程序作出严格具体的规定。把建立主体责任落实监督台账作为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重要载体;把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要会议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载体。明确规定了日常监督的程序要严格请示报告和审批。

  措施具体化,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办法》对县(市、区)、部门、单位及其党组织、领导干部;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方法和措施进行了具体规定,保证了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对地区、部门、单位及其党组织、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通过建立主体责任落实监督台账,建立监督对象个人廉政档案,参加重要会议;对重点监督对象进行监督谈话,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直派驻纪检监察组、企事业单位纪委的监督,主要通过对监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监督考核;各级纪检监察组年底要向市纪委监委上报“树木”和“森林”情况报告;对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措施。

  机制刚性化,确保日常监督职责履行到位。《办法》明确了对监督检查室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联系督促、情况综合、日常服务的组织协调机构,并按照“一月一报表、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的机制做好推进落实;建立日常监督检查专题会议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联络员网络。市纪委监委建立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避免了“文件搁置”,制度成为摆设的情形,确保了《办法》得到扎实有效执行和落实,保证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到位。

篇六:市纪检监察组年派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局纪委20XX年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方案

  为强化监督执纪,突出责任追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现就局纪委20XX年监督检查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省水利厅党组和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局党政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对贯彻落实上级及局党委局行政的决策部署情况和纪律作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灌区灌溉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我局水利事业健康、和谐、有序推进。

  二、主要任务

  20XX年,局纪委将重点从六个方面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对贯彻落实上级及局党委、局行政决策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水利厅及局党委、局行政决策部署情况和各项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局党政办公室和组织人事处配合,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和座谈了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局纪委重点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党政办公室重点负责对贯彻落实上级及我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人事处重点负责对党建和安全生产工作及重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对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单位、部门开展党纪法规教育情况、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组织纪律情况、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法律法规和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配合,采

  取查看资料、明察暗访、座谈了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局纪委重点对干部职工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党政办公室重点负责对开展党纪法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人事处重点负责对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及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认真落实《施工廉政合同》、《监理廉政合同》,继续实行在建骨干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纪检监察派驻制,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执行、资金使用、工程计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决算、工程验收和《廉政合同》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任务分解。一是由局纪委确定的纪检监察派驻人员,承担对所辖区域骨干工程项目建设及《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派驻每一项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纪检监察人员,由基层管理处纪检组长(副处长)负责,按照派驻纪检监察人员的岗位职责,分解和明确每位派驻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任务,并组织协调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3.方法步骤。派驻工程建设项目的纪检监察人员,要结合本职岗位职责任务,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执行、资金使用、工程计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决算、工程验收和《廉政合同》的履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局纪委汇报。局纪委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纪委委员和工程处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督查组,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参与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部门,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廉政等合同,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和抽查,督查情况及时与相关业务处室沟通后,向局领导汇报。

  (四)对灌区灌溉管理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灌区灌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流程是否规范、配水测水是否准确、生态配水去向是否明确和记录是否规范及是否在计划指标之内、水费收缴是否及时全额入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预防和解决私放人情水、关系水及截留挪用水费等问题。

  2.任务分解和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灌溉管理处和财务处配合,以随机抽查的方式,采取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等形式开展监督检

  查。

  (五)对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局属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在“三重一大”决策中执行民主集中制及主要负责人落实末尾表态制度情况和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情况;对干部(包括段、站长)推荐选拔任用及干部平职交流和职工岗位调整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了解选人用人和干部职工交流调整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是否存在不正之风;对临时工劳动工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吃空饷”等问题。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组织人事处配合,采取查看相关记录、文件资料和座谈了解、问卷调查、走访核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局纪委重点通过开展座谈了解、问卷调查、走访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局组织人事处重点负责对相关记录、文件资料进行检查。

  (六)对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单位、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我局《车辆安全管理八不准》(甘疏局办发〔2014〕15号)和《财务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甘疏局发〔2014〕161号)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车使用监管制度、责任及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八不准》,车辆保险、油料、维修等运行费用管理中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情况。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党政办公室和财务处配合,采取核查派车单、路码表等相关资料、财务凭证和暗访核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局纪委、党政办公室联合对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八不准》情况及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情况以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党政办公室重点负责对车辆监管使用与保险情况进行检查,财务处重点负责对车辆运行费用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

  局纪委和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所承担的督查工作任务,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相互间的沟通协

  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严明工作纪律

  局纪委和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严谨、负责、务实、高效、廉洁的原则开展督查,做到督查结果客观、真实、公正。参与督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行使督查权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要注意言行,自觉维护好督查组的形象。

  (三)提高督查实效

  参与督查工作的相关单位、部门在开展工作督查中,每次督查都要根据督查任务,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计划,明确开展督查工作的人员、时间、对象和步骤,并做到督查资料收集齐全、记录清晰准确。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督查情况,需要向局党委汇报的事项要形成专题督查情况报告,并按照局党委、局领导的要求抓好督查的整改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中共甘肃省疏勒河流域

  水资源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XX年3月16日

  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健全和统一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检查项目和标准,改善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现场监督状况,进一步促进落实医疗机构分级分工管理制度,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不断规范有证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营造一个群众满意、放心、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对象

  (一)、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村卫生室)、卫生所(室)等。

  (二)、辖区内涉医机构,包括涉医科研

  机构、涉医生活美容机构、涉医按摩机构等。

  (三)、非医疗机构,包括假医、游医、黑诊所等。

  二、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检查方法

  (一)、按照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重新登记名录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医机构进行逐一排查。

  (三)、认真辨别机构执业的合法性。

  四、监督内容

  (一)、对有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1、传染病防治管理

  即: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培训、自查、奖惩制度;有门诊日志(填写7项:病名、姓名、性别、年龄、初/复诊、就诊时间、就诊医生)、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填写12项:病名、姓名<儿童患者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点、户口所在地、发病时间、初诊时间、就诊时间、报告时间、就诊医生);报告渠道(网络或非网络);传染病疫情报告符合法定程序、时间;有相关规章制度。

  2、消毒隔离及院内感染控制

  即:100张以上床位应成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100张以下床位有指定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执行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有消毒隔离制度,空气、物表、地面等环境消毒记录,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物品消毒灭菌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记录;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索证、验收、登记;进入人体组织或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消毒后有消毒标签和有效期。

  3、依法执业方面:

  (1)、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即: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见附件一);是否按期校验;有无租借、转让、买卖;悬挂名称与核准名称是否一致;执业地点与核准地址是否一致;科室设置是否规范合理及有无出租、承包;有无超范围设置科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悬挂于明显处;核准诊疗科目与开展服务是否一致。

  (2)、医护人员执业情况。

  即:所有医护人员是否注册;有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和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护士及实习学生是否单独执业;医技科室工作人员是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有无超范围或跨专业执业。对外聘人员要加强管理,要有外聘合同,执业地点变更情况,省内

  人员是否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省外人员是否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4、采供血及临床用血方面

  即:血源采集管理是否规范;血液的储存、发放、运输情况、临床用血单位的.取血、运输、储存、使用是否规范;制定规章制度(血液入库制度、检验制度、一次用血或备用量超过2000ml审批制度);ABO、Rh(D)血型确证及交叉配血是否执行相互核对或复核;用血前病人监测HIV、HCV、梅毒、HbsAg项目,有输血申请书和输血不良反应汇报单。病历中要有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病人输血反应登记;二级综合医院是否设置相对独立的输血科室。

  5、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即:有无污水处理设施(是否环保达标)及是否正常运转;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有专门监管人员和收集人员;有防护措施;有专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分类存放并标记明确;一次性医疗用品是否按规定进行毁形、消毒、登记、处理及是否定向回收。有协议收集单位;有转移联单(双签名)。

  6、医疗广告情况。

  即: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广告内容是否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发布内容与审批内容是否一致;有无其它违法行为。

  7、母婴保健情况。

  即: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医生、助产士、护士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按许可证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有无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8、医疗美容情况。是否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是否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医疗美容诊疗二级科目是否超出许可范围(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各级美容医疗机构的标准(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科)。

  9、病历和处方管理情况。即:病历和处方的书写是否规范,是否按《处方管理办法》规范书写,保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取缔

  1、打击辖区内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

  主要表现为: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无《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执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外出会

  诊、手术;执业助理医师单独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活动;执业医师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执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将业务用房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2、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黑诊所和假医、游医等无证行医窝点;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中开展医疗咨询、“坐堂行医”、“义诊”、“医托”以及“号贩子”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接生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群众投诉举报和上级移交的案件查处工作,针对案件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和现场取证,必要时进行询访、资料查阅和核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分工管理的意见》(卫医发【20XX】259号)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卫医发【20XX】522号)精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医疗机构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率100%;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执业的意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

  2、继续加大对城市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居民院落等重点区域假医、游医和地下黑诊所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符合移送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给公安部门,并与辖区公安部门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衔接配合工作机制。

  3、加强对群众举报和上级移交的投诉举报案件的管理,做到举报一次,查处一次,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答复,投诉举报查处率100%;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七:市纪检监察组年派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问题的考虑派驻纪检监察组2022工作方案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问题的考虑

  落实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制并施行统一管理,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内部监视、加强党风廉政建立的重要举措。如何认真履行派驻机构职能,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视作用,是我们不断探究理论的重要课题。下面我结合派驻特点和工作感受,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适应特点,深化三种认识(一)充分认清派驻纪检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既有“派”的权威,又有“驻”的优势,是派驻监视的一个鲜明特色。这种特色于《党章》的规定,深化于监视执纪问责理论探究。派驻机构的权威表达在多方面、多层次:一是身份权威,代表派出纪委履行监视职责;二是职责权威,可以对驻在部门进展监视,重大问题随时向派出纪委报告。派驻机构是派出纪委的前哨,表达了上级监视的鲜明特质,必须守住本职,强化监视执纪问责。派驻机构的优势表如今与监视对象同学习、同工作,朝夕相处,在监视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可以熟悉所在部门的工作情况、人员状况,对每个人的党性修养、性格特点、工作作风、安康状况等一目了然。派驻干部要有铁骨铮铮,“敢”字当头,勇于监视。假如对监视畏首畏尾,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权威和优势是相对的,假如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产生依附性,工作中瞻前顾后,谨小慎微,对发生的问题捂着、掖着,就会出现“派”的无力,失去了派驻监视的意义。

  (二)实在把握履行监视是本职,疏于监视是渎职。派驻机构必须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中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履行好监视执纪问责的本职。疏于监视在工作中常常表现为不愿、不敢、不会。不愿监视是责任缺失,不敢监视是担当缺失,不会监视是才能缺失。这三种缺失,让派驻机构难以做到聚力、聚焦和聚神。关于监视执纪问责,我们要克制“三多三少”,即:事后监察开展较多,事前事中监察开展较少;随机监察较多,全程监察较少;教育为主较多,责任追究较少。监视工作要的是加强预见性,增加主动性,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种被动应付、监视无力的工作态度就是渎职。

  (三)正确认识监视执纪问责的新形态和举措。中央纪委提出要运用好监视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关于监视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松了、而是更严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在监视执纪中落实“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反腐败节奏减缓、力度减弱。恰恰相反,是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抓早抓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经常运用,该立案审查的立案审查,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措施逐级递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既践行了“全面”和“从严”两个方面的要求,又表达了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保护。

  二、加强协同,处理好三种关系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讲究方式方法,工作中不能被动应付、等靠观望,而是要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主动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驻在部门的沟通协调,实在理顺工作关系,履行好派驻机构的重任。

  一是正确处理与上级纪委、监察局的关系。派驻机构工作直接承受上级纪委、监察局指导,但又不能等同于上级机关的业务科室。派驻机构要围绕中心、效劳大局,将各项监视工作交融、贯穿于驻在单位的详细业务工作之中,对驻在单位和部门发生的重大腐败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上级纪委、监察局,实在增强政治观念和党性意识。

  二是处理好与驻在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立派驻纪检机构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立的监视地位,派驻纪检机构只对上级派出纪委、监察机关负责。要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监视对象和内容、监视渠道和程序,保障其对驻在部门各项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视权。建立派驻所辖单位重大工作事项等报备制度,做到有的放矢,以便准确、适时地施行监视,实在解决派驻机构被动监视的问题。

  三是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机构不参与派驻所辖单位的业务分工,但可选择性地参加驻在单位有关业务工作的检查、学习培训等活动,通过参与检查活动和学习培训,理解掌握驻在单位工作情况,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搞清各驻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点,以便更有效地施行监视。

  三、突出重点,把握四个环节(一)把握关键时节。要加强对重大节假日、升学录取及婚丧嫁娶等时机监视,坚决刹住请吃、吃请风,杜绝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实在纯粹内部关系,亲密党群干群联络。要根据驻在单位报备情况,组织适时监视,并积极发挥社会的力量,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监察力度。

  (二)把握重点对象。行政事业单位人财物高度集中,公职人员都或多或少掌握着一定的权利。稍有思想不单纯、动机不纯的人就会以国家财产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私利。尤其是对单位负责人监视乏力,有的单位负责人集党政权利于一身,搞个人说了算,往往一句话就能决定干部职工的进出升降,一支笔就可以开支大额资金;有的科股(所、队)长掌握人事、资金或行政审批等权利的初始审核把关权,单位分管指导不善监管,有的甚至结成利益同盟。

  (三)把握要害部位。要指导派驻所辖单位对所属二级单位的监视管理,加强对派驻单位所属各所、站、队、窗口等小、散、远单位的监视执纪,催促派驻所属单位实在履行党风廉政建立的主体责任,将工作重心、主要精力放在二级单位的监管上,确保党风廉政建立不漏死角、不留盲区,以实际举措将党风廉政建立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四)把握重大事项。要及时掌握派驻机构工作动态,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工程建立工程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详细参与议事监视的环节、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提供根据和保证,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确保有效履行监视职能。

  四、着眼经常,抓好六项工作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包办、到位不越位”,实在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视、检查、催促、指导、协调上来。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监视政策及主体责任落实。监视检查派驻及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和指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道路、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党组(党委)在党风廉政建立中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负集体责任,指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

  二是参与监视重大议事。催促检查所辖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施行监视,对党政组织及指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展监视检查。

  三是组织干部廉政考评。严密施行好干部选拔使用前的廉政考核和评定,为正确选人用人提供可靠根据。

  四是办好信访案件。受理对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党员干部违纪政纪行为的检举和信访,并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查办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党员干部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

  五是开展纠风正纪活动。在派驻所属单位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活动,加强监视检查,优化开展环境,实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六是催促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立,催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实在结实树立“加强监视是本职、疏于监视是渎职、不擅长监视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视执纪工作。

篇八:市纪检监察组年派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派驻商务局纪检组关于应急物资管理及使用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监督政府采购防疫物资

  派驻商务局纪检组关于应急物资管理及使用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派驻商务局纪检组关于应急物资管理及使用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确保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工作实际,市纪委监委派驻商务局纪检组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物资管理及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监察,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

  组长:__

  组员:__

  二、召开监督检查组会议

  监督检查组根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职能属性,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开会讨论分析监督的重要部门(包括二级机构)、内容、方法等。

  三、明确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内容

  对市粮储局的应急物资管理及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的具体方法步骤

  召开监督检查专题会议,听取市粮储局分管应急物资的领导(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的工作情况介绍,深入了解该项工作的全面情况。

  现场调阅市粮储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采购的会计凭证、报账凭证等存档资料,了解疫防控期间资金拨付、实际投入、实际支出、结余等情况。

  查看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台账,了解应急物资进库、出库、以及调配运送的相关审批手续和监管规章制度,并实地检查库存进行核对。如因监督检查需要,还可到接受物资的单位去跟踪了解物资流向情况。

  到__市市级粮食储备库,查看相关台账及人员值班备勤、消防安全、“四害消杀”等情况,到__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查看物资管理和使用台账,并随机抽查各类项应急物资,不仅查看数量,更要查看质量,看是否存在以少充多、以次充好等现象。

  监督检查组将根据实地情况,制作监督报告。如有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纠正、责任追究、线索上报的意见,并发出整改通知书。

  监督检查组将召开会议,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馈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或整改意见,要求被监督单位对照政策法规要求进行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专项监督时间

  __年_月__日—_月__日

  六、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纪律要求

  在监督检查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谨细致的开展检查工作,公正、客观地反映检查情况。

  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严禁隐瞒不报、严禁泄露扩散工作秘密、严禁利用工作便利接受他人好处,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接受被监督。

  对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查处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派驻组将建议对违反纪律的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分,构成违纪的,将依纪处理。

  被监督检查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监督工作,机关纪委协助专项监督组落实好、协调组织好各项监督任务,确保派驻纪检组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九:市纪检监察组年派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关于成立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实施方案

  关于成立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的体制机制。根据党中央关于

  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和中央纪委提出的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力量,创新工作机制,科学设置机构,加快推进县级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省纪发[2011]22号)精神,结合高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改革领导体制、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工作成效

  的总体要求,对我市各镇(街道)和市直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以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方案

  (一)机构设置

  ⒈各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在保留纪(工)委的前提下,面向全市各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分别派驻6个纪检监察组。其名称为:高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高要市监察局派驻第x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行政职级定为副科级。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人员,受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并由市纪委常委分管。按现行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各镇(街道)市直部门保留原有的纪检监察组织,派驻的纪检监察组在派驻纪检组长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派驻纪检组长要对市纪委、监察局全面负责并报告工作。

  ⒉根据

  毗邻相近、职能相近、业务相关、方便工作

  的原则,派驻各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的纪检监察组实行分片管理。每个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组长按科级领导职务干部配备,非领导职务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配备。派驻各组的纪检监察员接受组长的组织领导,组长负责对派驻该组的纪检监察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具体如下:

  ①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共5人,驻在禄步镇,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河台镇、乐城镇、水南镇、禄步镇、小湘镇5个镇的纪检监察工作。

  ②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共6人,驻在南岸街道,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大湾镇、新

  桥镇、白诸镇、活道镇、塘镇和南岸街道6个镇(街道)的纪检监察工作。

  ③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共6人,驻在白土镇,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金渡镇、白土镇、回龙镇、蛟塘镇、蚬岗镇、金利镇6个镇的纪检监察工作。

  ④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共4人,驻在市检察院。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党群系统、宣传系统、政法系统,及其直属、归口和挂靠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单位附后)

  ⑤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共4人,驻在市财政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政府系统、财金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及其直属、归口和挂靠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单位附后)

  ⑥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共4人,驻在市建设局。负责建设系统、经贸系统、农林水系统、外经贸系统、计划系统,及其直属、归口和挂靠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单位附后)

  ⒊各镇(街道)和市直各机关的纪委(监察室)的机构、职能、职责、职权、职级保持不变,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负责组织落实和完成本镇(街道)本机关所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确定的任务和市纪委监察局布置的工作。

  ⒋为了加强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和派驻组的人员管理,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增设干部室,负责处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

  (二)人员编制

  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员使用行政编制。全市共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员29人,其中派驻乡镇(街道)的纪检监察人员17人,派驻市直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12人,所需行政编制从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和市直机关行政编制中调拨,由市纪委、监察局管理。市纪委干部室设编制1名,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现有编制内调剂,室主任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上述纪检监察人员行政编制由市编委办发文予以明确。

  (三)工作权限

  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主要工作权限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市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内开展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明确行使监督权、信访举报受理权、初核权、调查权、监察权、检查权和建议权等职责,履行巡查、指导、教育、监督、执纪、效能监察、制度防范等职能。

  (四)工作关系

  ⒈派驻纪检监察组直接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直接向市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工作,并配合市纪委、监察局职能室做好相关工作。

  ⒉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或派员列席所辖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有关会议,凡涉及

  三重一大

  的会议,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专题会等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必须派员列席,以加强对所辖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执行过程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检查,确保科学民主决策,确保政令畅通。

  ⒊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协同基层纪委针对上级部署的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基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巡查,全面监督检查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⒋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严格纪律,明确职责,敢于监督而不姑息,善于监督而不包揽。工作定位既要做到

  二严

  :即严监督、严要求;又要做到

  三不一支持,即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支持理解基层工作。

  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建立

  三项制度一个机制,即联席会议制度、沟通交流制度、协同工作制度和交叉巡查机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组织下,每半年对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和基层站所进行交叉巡查。对通过交叉巡查发现的重大敏感、苗头性问题、违纪线索等,以巡查报告的形式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察局。

  (五)工作职责

  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党政组织及其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

  ⒉督促检查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党政组织及有关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对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⒊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处理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各级党政基层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组织查办党政基层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案件;组织协调基层纪委(监察室)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

  ⒋组员要经常走访党员群众,变群众上访为纪检监察组人员下访,征求意见,了解民情,做好化解矛盾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⒌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党风政风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⒍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指导所辖单位

  及所属系统党政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政组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和体制。7.指导基层纪委(监察室)开展工作,承办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市纪委、监察局将针对日常管理制定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工作纪律机制、定期汇报制度、办案制度、信息调研报送制度、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三查一报

  制度、轮岗交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以实现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运行,提高工作效率。

  (七)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1.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协调、日常业务管理、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均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2.派驻组所有人员的选配严格执行中纪发〔2011〕9号和省纪发〔2011〕22号文规定的人员准入条件。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由市纪委、监察局商市委组织部提名并共同进行考察,按市管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呈报市委任免。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他成员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使用。3.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副组长向市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其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情况由市纪委监察局商市委组织部考核或将考核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备案。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他干部年度考核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4.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同等待遇。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的党组织关系,由市纪委、监察局党支部负责管理,并参加组织生活。5.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基本开办经费,由市纪委、监察局拟定预算,按程序由市财政局拨付并监管使用。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办公办案经费,按中纪发〔2011〕9号文的标准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由市财政局安排,市纪委监察局统一调配。6.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办公场所由驻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单位提供,驻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的生活用房由驻所在镇(街道)提供。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市纪委监察局商发文单位补充意见为准。

篇十:市纪检监察组年派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派驻纪检监察组2023年工作计划

  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繁荣,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其责任和作用也不断扩大。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于2023年制定了以下工作计划。

  首先,要加强系统建设,完善派驻党政机关自身的管理体系。实行执行内控和规范管理,加强规则制定,建立管理机制和责任制度,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其次,要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在派驻的党政机关中,选拔优秀的纪检监察队员,以保证人员的质量;要深入学习理论,提高素质,提升工作能力,提高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另外,加强和党政机关之间的配合和协调,建立指导、协调、督促、监督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有效机制,综合、协同、有效地开展联合查处各类违纪问题,维护党政机关良好形象,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服务水平。

  此外,要注重特殊场合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党政机关的开会、会议等重要活动,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改正,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

  最后,加强思想教育引导,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提高大家的素质和能力,使大家在理论、思想、行动上都有良好的共识和要求。

  以上就是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于2023年制定的工作计划,我们将以此为中心,继续努力工作,保持纪律,维护党政机关纪检监察工

  -1-

  作的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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